N0035 · 卷 23

清淨道論

南傳大藏經部類 · 佛音撰 悟醒譯

清淨道論

第二十三品 解釋慧修習之功德

六、何為修習慧之功德耶?

其次對於說:「何是慧修習之功德耶?」我等如次〔答〕言,曰:此慧之修習有數之功德。詳細說明其功德者,須經長時年月亦非容易之業。然而略言之,其〔慧之修習〕:〔一〕多摧破煩惱、〔二〕嘗味聖果之味、〔三〕入滅盡定之可能性、〔四〕應供養者之成就,〔四〕應知有功德。其中:

〔一、摧破煩惱〕

說分別名色以來,多摧破有身見等之煩惱,此是世間慧修習之功德,說於聖道之剎那,摧破結等之煩惱,當知此出世間慧修習之功德。

如急速落來之雷〔摧破〕石山,

如疾風所煽之火〔以燒〕林野,

如有熱、光之日輪〔破去〕黑暗,

所修習之慧以破長時之隨纏,

摧破給與一切不利之煩惱網。

當知此〔慧修習〕有此現見之功德。

〔二、嘗味聖果之味〕

「嘗味聖果之味」者,非僅摧破煩惱,又能嘗味聖果之味為慧修習之功德。聖果者即是須陀洹果等之沙門果。由二行相嘗味〔聖果之〕味。〔即〕〔一〕於經路〔聖〕道、〔二〕於轉起果定。其中:

〔一〕轉起〔聖果〕唯示「於經路〔聖〕道。」又說:「果是唯捨斷結,其他無何等之法。」為人人(案達羅派)之說。其次當示經〔文〕:「云何加行安息之慧是果智?於須陀洹道之剎那由見義之正見,出起邪見,又隨轉其〔邪見〕諸煩惱及出起諸蘊,又出起外在之一切相。令〔邪見〕加行之安息故而生起正見。此為道之果。」云云。如對「四聖道、四沙門果之此等諸法,以無量為所緣」、「大(上二界)法對於無量法以無間緣為緣」等,此狀態之例證。

〔二〕其次於果定,為示「〔果定〕之轉起」有如次之質問:(一)何者是果定?(二)誰入其定耶?(三)誰亦不入其定耶?(四)何故入定耶?(五)如何而入其定耶?(六)如何在定耶?(七)如何出定耶?(八)果之後有何耶?(九)果是何之後而有耶?其中:

(一)「何者是果定耶?」滅(涅槃)為〔所緣〕,聖果之安定(根本定)為〔果定〕。

(二~三)「誰入其定耶?誰不入其定耶」?一切凡夫不入定。何以故?未證得〔果定〕故。唯有一切聖者入定。何以故?已證得〔果定〕故。然,上位〔之聖者〕不入定於下位〔之果定〕。接近〔其〕他〔聖〕者而〔下位之果定〕既安息故。又下位〔之聖者不入定於〕上位〔之果定。其〕未證得故。但入各自之果定,此是此狀態之定說。

然,某人人說須陀洹、斯陀含不入於〔果定〕,唯上二者入其定。彼等〔斯說之〕理由,此等〔阿那含、阿羅漢〕是定之完成者,〔然〕雖是凡夫自獲得世間定,〔完全〕入定故,其不成理由。此時必要考慮何者是理非理。於聖典豈非〔如次〕說耶?「如何十種姓法由觀生起耶?為獲得須陀洹道而生起……轉起……乃至……惱……克勝在外之諸行相故為種姓。為須陀洹果定……斯陀含道……乃至……為阿羅漢果定……為空住定……為無相住定之生起……乃至……克勝在外諸行之相故為種姓」。故一切聖者各入定自果,應至此結論。

(四)「何故入定耶」?是為現法樂住。譬喻王嘗味王之樂,天嘗味天之樂,如斯聖者:「嘗味聖出世間之樂。」以區劃期間,於自己所欲剎那而入於果定。

(五)「如何而入其定耶」?如何在定?如何出定耶?先由此二行相入定其〔果定〕。〔即〕不作意涅槃以外之所緣,或作意涅槃故。所謂:「友!入定於無相心解脫,不作意一切相及作意無相界之二緣。」而此時入定之順序如次,所欲果定之聖弟子,至空閑處而禪思,應觀生滅等之諸行。從〔諸觀智〕轉起之順序而觀之彼,以諸行為所緣,依種姓智後之果定,以滅〔為所緣〕而心安止(入定)。如此狀態由向於果定,於有學唯果生起而道不〔生起〕。

然,有人人(無畏山住者)說:「須陀洹『我入定於果定』而令住觀者,即成為斯陀含。斯陀含成為阿那含。」對彼〔如次〕言:若如斯者阿那含應該成為阿羅漢,阿羅漢應成辟支佛,辟支佛應成為佛。然,決不如斯。〔關於前舉之十種姓〕於聖典〔亦說〕否定。故不應取〔斯說〕。但理解「於有學唯生起果而道不生起。」又若彼〔有學〕屬於初禪而證得道者,彼屬於初禪唯生起果。若第二〔禪〕等之屬任何禪〔以證得道者〕,唯有屬第二〔禪〕等任何禪之〔果〕。如斯入定其〔果定〕。

(六)「〔如何在定耶〕」其次,說:「友!於無相心解脫之在定,有一切相不作意、無相界之作意、前行作之三緣。」故,三行相而有其〔果定之〕在定。其中,「前之行作」,是入以前區劃〔在定之〕時〔限〕。然,於區劃我某某時出定之〔時限〕故,只要其時不來,彼乃在定,如斯是其〔果定之〕在定。

(七)「〔如何出定〕」其次,言:「友!由無相心解脫出定,有作意一切相及不作意無相界之二緣。」依二行相〔由果定〕之出定。其中,「一切相」者,是色相、受、想、行、識之相。雖非一起作意此等一切,而且為攝一切而如斯說。故作意有分之所緣者,由果定而出定。當知如斯〔由〕其〔果定之〕出定。

(八)「果之後有何耶」?果是何者之後而有耶?最初於果之後唯有果,又有有分。

(九)「〔果是於何之後而有耶〕」?其次,果是〔一〕於道之後、〔二〕於果之後、〔三〕於種姓之後、〔四〕於非想非非想處之後。其中,〔一〕〔果〕於道之經路而在道之後。〔二〕後後之〔果〕在前前果之後。〔三〕於果定是在前前〔果之〕種姓後。而此時當知種姓為隨順〔智〕。即發起論如次說:「阿羅漢之隨順,對於果定以無間緣為緣,諸有學之隨順,對果定以無間緣為緣。」〔四〕為果而從滅〔定〕而出定,所〔得〕之〔果〕在非想非非想處之後。

其中,除於道之經路生起果,餘皆由果定而轉起。如斯此〔果定〕之經路,或由果定而生起:

不安之安息,甘露(涅槃)為所緣,

唾棄世間食味,清淨寂靜是最上沙門果。

〔沙門果〕如蜜,具食素為淨為樂,

依可意極可意之甘露而濕潤。

彼聖果之味是無上之樂,

賢者修習慧而得故,

故於此嘗味此聖果之味,

說此修習觀之功德。

〔三、入定於滅定之可能性〕

「入定於滅定之可能性」者,不僅嘗味聖果之味,當知入定此滅定之可能性,亦因修習慧之功德。其中,為辨知滅定有如次之質問:〔一〕滅定者何耶?〔二〕誰入定耶?〔三〕誰不入定耶?〔四〕於何處入定耶?〔五〕何故入定耶?〔六〕如何而入其定耶?〔七〕如何在定?〔八〕如何而出定耶?〔九〕出定者之心向於何耶?〔一〇〕死者與入定者有何差別耶?〔一一〕滅定是有為或無為耶?是世間或出世間耶?是完全或不完全耶?其中:

〔一〕「滅定者何耶?」於次第滅而不轉起心、心所法。

〔二~三〕「誰入定耶?誰不入定耶」?一切凡夫、須陀洹、斯陀含及乾觀之阿那含、阿羅漢不入定。而得八等至之阿那含及漏盡者(阿羅漢)入定。即說:「具備二力、三行之安息故,由十六智行、九定行得自在之慧是滅定之智。」而且此〔滅定之〕成就,除得八等至之阿那含、漏盡者,餘他者沒有。故唯彼等入定,其他者不然。

此中,「二力」者云何?……乃至……「得自在〔者〕」云何?對於此我等可以不〔要〕說任何事。其一切說於舉示(前引文)之解釋。所謂「二力」,是止與觀之二力。「止力者云何?依出離心之一境性、不散亂為止力。依於不瞋恚……依於光明想……依於不散亂……乃至……依捨遣隨觀之入息……依捨遣隨觀之出息心一境性、不散亂為止力。止力乃依何義為止力耶?以初禪對諸蓋不動故為止力。以第二禪對尋、伺……乃至……以非想非非想處定,而無所有處想不動故為止力。對掉舉、伴掉舉之諸煩惱及對諸蘊不動、不動搖、不震搖故為止力。」此為止力。

「觀力者云何?無常隨觀是觀力。苦隨觀……無我隨觀……厭離隨觀……離貪隨觀……滅隨觀……捨遣隨觀是觀力。對於色之無常隨觀……對於色之捨遣隨觀是觀力。對於受……想……行……識……乃至……眼……老死之無常隨觀……對於老死之捨遣隨觀是觀力。觀力依何義為觀力耶?以無常隨觀而對常想不動故是觀力。以苦隨觀而對樂想不動故……以無我隨觀而對我想不動故……以厭離隨觀而對喜不動故……以離貪隨觀而對貪不動故……以滅隨觀而對集不動故……以捨遣隨觀而對取不動故是觀力。對於無明、伴無明之諸煩惱及對諸蘊不動、不動搖、不震搖故是觀力。」此為觀力。

「三行之安息故,是如何三行之安息故耶?入定於第二禪者,安息尋、伺之『語行』。入定於第四禪者,安息入息、出息之『身行』。入定於想受滅定者,安息想、受之『心行』。安息此等之三行故」。

「依十六智行,依如何之十六智行耶?(一)無常隨觀是智行、(二)苦、(三)無我、(四)厭離、(五)離貪、(六)滅、(七)捨遣、(八)還滅隨觀是智行、(九)須陀洹道是智行、(一〇)須陀洹果定是智行、(一一)斯陀含道……乃至……(一六)阿羅漢果定是智行」。此等是依十六智行。

「依九定行,依如何之九定行耶?(一)初禪是定行。(二)第二禪……乃至……(八)非想非非想處定是定行。(九)為初禪之獲得而〔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之〔近行定〕……乃至……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之獲得而〔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之〔近行定〕」。此等是依九定行。

「自在者,(一)轉向自在、(二)入定自在、(三)在定自在、(四)出定自在、(五)觀察自在之五自在。(一)於所欲之處所、所欲之時間轉向於初禪,轉向而無遲滯故為『轉向自在』。(二)於所欲之處所、所欲之時間入定於初禪,入定於無遲滯故為『入定自在』。(三)……在定,要在定……(四)……出定,要出定……(五)……觀察,觀察而無遲滯故為『觀察自在』,此是五自在」。

其中,「依十六智行」者,此說明最多之〔智行〕。而阿那含有十四智行。若然者,豈非斯陀含唯十二〔智行〕、須陀洹僅有十〔智行〕耶?不然!〔於斯陀含、須陀洹〕障礙定之〔五〕種欲貪未捨斷故。即於彼等其〔貪〕未捨斷。故止力未圓滿,其〔止力〕未圓滿時,由於力缺,應依〔止觀之〕二力而入定,但不能入於滅定。然,於阿那含捨斷其〔貪〕,故此〔阿那含〕圓滿〔止觀之二〕力。力圓滿故,得〔入定於滅定〕。故世尊說:「由滅而出定者之非想非非想處之善,對於果定以無間緣為緣。」即於發趣大論,唯關於阿那含之由滅〔定〕之出定而說也。

〔四〕「於何處入定耶」?於五蘊有,何故耶?由次第定之發生故。然於四蘊有不生起初禪等。故於其處〔四蘊有〕不能入定於〔滅定〕。然,某人人於〔四蘊有〕非有〔心〕基故,言〔於四蘊有不能入定於滅定〕。

〔五〕「何故入定耶」?厭惡諸蘊種種之轉起,「於現世無心而達滅、涅槃而樂住」即入定。

〔六〕「如何而入其定耶」?行預備行為,依止、觀而努力,滅非想非非想處者,如是入定其〔滅定〕。然,僅依止而努力者,達非想非非想處定而停止。僅依觀而努力者,達果定而停止。但已行預備行為,依〔止、觀〕兩者而努力,唯滅非想非非想處定者,入定於〔滅定〕。此是其略說。

其次,若詳說即如次。於此有比丘,欲入定滅,終了食事,善洗手足,遠離處所,善整而坐於座,結跏其身,保持端正,念現起面前,彼入定於禪而出定,其時,觀諸行無常、苦、無我。

而於此觀(一)行把握觀、(二)果定觀、(三)滅定觀之三種。其中:(一)「行把握觀」者,有鈍有銳,必為道之足處(直接因)。(二)「果定觀」唯利銳之作用,而如修習道。(三)其次「滅定觀」其作用不過鈍、不過銳利,故依不過鈍不過銳之觀,而觀彼等諸行。

由此入定於第二禪而出定,其時亦同樣觀諸行。由此入定於第三禪……乃至……依此入定識無邊處而出定,其時,觀亦同樣。其次,入定於無所有處而出定,(一)不損害屬於眾人之〔資具〕,(二)僧伽之期待,(三)師(佛)之召,(四)行時限四種之預備行為。其中:

(一)「不損害屬於眾人之〔資具〕。」即鉢、衣、牀、椅子、住家、其他任何資具,非屬此比丘一人之物,而是屬於眾人的。應決意其〔資具〕不蒙損害,不要由水、火、風、盜賊、鼠等之損失。決意之方法如次:「斯斯之物〔入定之〕七日間火不燒、不流失於水、風不吹去、盜賊不持去、鼠等不嚙。」若如斯決意者,其七日間其〔資具〕無何等之危難。然,若不決意者便受火等之毀失。如摩訶那伽長老之狀態。

據傳,〔此〕長老入母之優婆夷村落行乞,優婆夷給與粥而使坐於座堂,長老入定於滅而坐。彼坐時,座堂起火災,餘之比丘等持各自之座具而逃。集村人等見長老言:「暢氣之沙門哉!暢氣之沙門哉!」火燒至〔屋頂之〕藁、竹或〔柱等〕木以包圍長老。人人以水甕搬水來消火,除去灰,〔牛糞〕牀地皆淨,撤華禮拜而立。長老預定〔出定〕之時來而出定,見彼等,「我已被發見了」,即上於空中〔飛翔〕而往美映具島。

此謂不損害屬於眾人之〔資具〕。其次纏於身之衣物及坐具屬一人之物,對此不〔要〕別為決意。〔不決意亦為〕定保護。如尊者僧祗婆,又說:「尊者僧祗婆有定徧滿神變,尊者舍利弗有定徧滿神變。」

(二)「僧伽之期待」者,是僧伽等待、期望〔彼〕。只要此比丘不來,謂不行僧伽羯磨之意義。此時之等待,非此〔入定比丘之〕預備行為,等待之顧念是預備作用。故應如次之顧念:「若七日間入於滅定而坐時,僧伽白羯磨等之中,欲行任何羯磨,誰之比丘來,不喚我之中,我立即出定。」然,如斯〔顧念〕入定者,其時必出定。若不如是作者,集合僧伽不見彼,「某比丘於何處耶」?〔而求彼〕,言:「入於滅定。」「言僧伽往喚彼」!遣何比丘往〔彼之處〕。時,由彼〔使者〕比丘,近立彼〔入定者〕得聞聲之程度,言:「友!僧伽等汝。」而開始出定。僧伽之命令實如斯重大,故應〔預先〕作顧念,〔使者未來之前〕應自己出定而入定。

(三)「師之召」,此時顧念師之召,是此〔入定比丘之〕預備行為。故其〔召〕應如次顧念:「若我七日間入滅定而坐時,關於生起事情而師(佛)制定學處(戒),或為必要事生起而說法,不須誰來召我,我立即出定。」然,作如斯〔顧念〕而入定者,其時必出定。然,若不如是者,集僧伽時,即不見彼:「某比丘在何處耶?」言:「入於滅定。」遣誰比丘:「以我言往召之。」時,由彼〔使者〕比丘,近立於彼〔入定者〕得聞聲之程度,言:「師召尊者。」而開始出定。師之召實如斯重大,故〔預先〕作顧念,〔使者未來之前〕應由入定而出定。

(四)「時限」者,是命之時限。即此比丘應善巧〔知〕時限。自己之壽行:「七日間可轉起耶?不轉起耶?」應顧念後而入定。然,對七日應滅之壽行,不顧念而入定者,彼滅定不能排除死。滅〔定〕中不可能死,故在定之中途必出定。故應顧念此〔壽行〕後而入定。然餘〔之三預備行為〕亦可不顧念。然此〔義疏〕說必不得不顧念。

彼如斯入定於無所有處而出定,作此預備行為後而入定於非想非非想處定。時一次或二次超過〔非想非非想處〕心〔剎那〕而為無心,觸達於滅〔定〕。然者何故二心〔剎那〕以上之心不轉起耶?因為〔行〕滅之加行故。然,此比丘令雙結止觀二法昇於八等至,此次第作滅之加行。非是非想非非想處定〔之加行〕,而為〔行〕滅之加行故,二心以上不轉起。

其次,由無所有處〔定〕而出定,此不行預備行為,而入定非想非非想處之比丘,而後不可能無心,但唯退轉住立於無所有處。〔行人〕未曾行斯道,茲說此譬喻。

謂某人未曾往,或〔行〕斯道,途中須通過深之泥濘峽谷,又被激熱之炎熱所熱而來至巖石處,彼不整齊其衣類故行於峽谷之下,怖畏資具(衣類)濡濕,再上岸而立,〔又〕通過巖石而足熱,而來立此方。此時,譬如彼人衣服不整穿著,唯下立峽谷,〔或〕通過巖石受熱,立即還來此方。瑜伽行者亦行預備行為故,唯入定於非想非非想處而又還來立於無所有處。又譬如人以前未曾行之道,來其處一衣固著於〔身〕,手持其他之物,下立峽谷,又通過猛熱之巖石,直往彼方,行預備行為之比丘,入定於非想非非想處,其後必由無心觸達滅〔定〕而住。

(七)「其次如何在定耶」?如斯入定者,在〔滅定之〕時限中,其中途只要沒有壽盡、僧伽之期待、師之召,可以在定。

(八)「如何出定耶」?於阿那含生起阿那含果,於阿羅漢生起阿羅漢果,〔由〕此二種而出定。

(九)「出定者之心向於何耶」?向涅槃。即如次說:「友!毘舍佉!出定想受滅定之比丘心,向遠離、傾於遠離、赴於遠離。」

(一〇)「死者與入定有何差別耶」?此義經中亦說,所謂:「友!此命終而死者之身行滅、止息,語行……乃至……心行滅、止息、壽量盡滅、煖(體溫)寂滅、諸根破壞也。入定想受滅之此比丘,〔此〕身行滅、止息,語行……乃至……心行滅、止息,但壽不盡滅、煖亦不寂滅、諸根不破壞也。」

(一一)其次,「滅定是有為、無為耶」?等之質問,〔滅定〕不可言是有為、無為,亦不可言是世間、出世間。何故耶?〔滅定〕於自性上(第一義)非有故。而〔滅定〕是由入定者言為入定,故得言完全而非不完全。

斯聖者之習行有寂靜

現法涅槃之名稱,此定,諸賢者修習聖慧而入定。

是故有〔入〕此〔滅〕定之可能性,亦

於聖道言為慧之功德。

〔四、成就應供養者等〕

「成就應供養者等」,非僅入定於滅定之可能性,又成就此應供養者等,亦應知是修習出世間慧之功德。即概言之,修習四種〔出世間道慧〕故,修習慧之人是含天之世界為應供養者、應供奉者、應奉施者、應合掌者世間之無上福田也。

其次,若分別言之,此中〔一〕修習初道慧,(一)依鈍觀而來之鈍根者,但名為「極七還」,七次輪迴於善趣有之後,令苦之終滅(般涅槃)。(二)依中之觀而來之中根者,名為「家家」,二次或三次轉生輪迴於〔善趣之〕善家後,令苦終滅。(三)依銳利觀而來之利根者,名為「一種」,唯生一次於人有之後〔而生於天〕,令苦之終滅。〔二〕若修習第二道慧,名為「斯陀含」(一來),唯一次來此世間後,令苦之終滅。〔三〕若修習第三道慧,名為「阿那含」(不還),彼依根之不同,為(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無行般涅槃、(四)有行般涅槃、(五)上流阿迦膩吒行之五種,離此世而畢了(般涅槃)。

其中,(一)「中般涅槃」者,雖生起於何處之淨居天,但不達於中壽而般涅槃。(二)「生般涅槃」者,以越中壽而般涅槃。(三)「無行般涅槃」者,由無行、無加行而生於上道(阿羅漢道)。(四)「有行般涅槃」者,由有行、加行而生於上道。(五)「上流迦膩吒行」者,生起於上方處,乃至上昇阿迦膩吒天,於其處般涅槃。

〔四〕修習第四道慧,(一)或者為「信解脫」、(二)或者為慧解脫、(三)或者為「俱分解脫」、(四)或者為「三明者」、(五)或者為「六神通者」、(六)或者為「達種種無礙解之大漏盡者」。對此,言:「而只於道之剎那言此〔聖者〕脫離彼結縛,於果之剎那脫離結縛者,以含天之世界為世間最勝之應施者。」

修習聖慧有如是多之功德,

是故聰慧者應樂〔其修習〕。

於以上

「有慧之人住立戒

進行修習心與慧

有勤有智之比丘

彼當脫離於結縛」。

此偈中,依戒、定、慧門說明顯示於清淨道,慧修習之功德。

此為令善人喜悅,造清淨道〔論〕,解釋慧修習之功德,名為第二十三品。

結語

於以上

有慧之人住立戒,進行修習心與慧,

有勤有智之比丘,彼當脫離於結縛。

提出此偈之後

今由大仙說此偈,

解說如實戒等種種義。

〔我即〕於聖者教得極難得之出家,

包攝戒等安穩而正直之「清淨道」,

對諸瑜伽者不如實知雖樂淨精進,

當不能達到此清淨,

我持彼等之喜悅,極淨決擇清淨道,

依止大寺者說示之理法,

〔以下〕我恭敬而說故,

樂清淨一切者〔恭敬〕善傾聽!

〔前〕所言〔今〕亦已說。而此中:

決定說其戒等各各之義

隨五尼柯耶之義疏理法之說。

幾乎集〔所說〕一切,脫一切,

雜多之過失而說決定說,

是故樂清淨之淨慧諸瑜伽者,

對此清淨道〔論〕應敬重。

有名上座〔部〕,最勝分別說〔部〕。

屬大寺住者之系統,有淨有辨知

嚴肅行者契合律行,

契合〔正〕行道,忍辱、柔和、慈等

以德莊嚴心,受大德僧護

之懇請,欲令正法之存續,

造此〔清淨道論〕我得福聚,

由此〔福〕力而一切生類亦受樂。

五十八誦分之聖典〔量〕,此清淨道〔論〕

無障礙於此而完了。

如是世間善巧一切人

意樂無障礙急速而成就。

此飾以最上清淨信、覺慧、精進,聚集戒行之正直、柔軟等之德,沈潛理解自宗義、他宗義之可能,具備完全之慧,含括三藏義疏種種之教說,〔即〕對師教無毀損而有智之威力,大文典家完成文字〔學〕為生樂之由來,具甘美崇高語之美麗,說者合於道理,優秀之論者,大詩人之〔覺音〕——飾以六神通、種種無礙解之德,對上人法無毀損有覺慧為上座部之明燈,莊嚴住大寺諸長老之系統者——廣大清淨有覺慧之〔覺音〕,依諸師授與覺音之名稱,長老造此名清淨道〔論〕。

於世間淨心者、如同者、世之最勝者,

只要存在大仙之「佛陀」名稱

於世間諸善男子求度出世間,

存續示現戒清淨之方法。

成就〔此書寫〕我生其他之福

依此福業於次(來世)之身體,

喜悅三十三天,樂戒行之德,

不懸著五欲,得證初果,

最後之身體為世間第一人,為見利益一切有情

〔救〕主彌勒牟尼牡牛

聽彼賢者說示正法,

證得最上果令耀勝者教。

清淨道論畢

參照底本四三六頁(本書三.一頁)。

Pṭs. I, p. 71。

cf. Dhs. p. 239。

以下底本七〇一頁至最後二頁半餘與 Pṭs. A. I, pp. 267-269 之文幾乎一致。又底本七〇一頁至十七行之二頁程度與 UdA. pp. 34-36 之文多一致。

Pṭs. I, p. 68。

M. I, p. 296。

入定之順序(samāpattikkamo),於底本之 samapattikkhamo 是錯誤,今從暹羅本。

智之後(ñaṇānantarā),於底本之 ñāṇantarā 是錯誤。

M. I, p. 296f。

M. I, p. 297。

Tika. II, p. 159。

此一偈亦出於 UdA. p. 36。

以下底本十四行之文亦出於 Pṭs. A. I, p. 318f。

Pṭs. I, p. 97。

Pṭs. I, pp. 97-99。

止力(samatha-balaṁ),於底本無此語,今從暹羅本及引用原文。且底本於此處語句之切句法有錯誤。

觀力(vipassanā-balaṁ),於底本缺此語,今從暹羅本及引用原文。且底本於此附近語句之切句方法有錯誤。

關於五自在,參照底本一五四頁(本書一.二六三頁以下)。

Tika. II, p. 159。

以下底本七〇九頁至十六行之四頁程度與 Pṭs. A. I, p. 319-322 之文大多一致。

於蘊有(vokārabhave),於底本之 vokārabhavo 是錯誤。

以下之故事於 Pṭs. A. p. 320 無同文之處。

華(pupphāni),於底本之 pubbāni 是錯誤。

美映具島(Piyangu-dīpa),此島名亦出於 Mahāvaṁsa 24, 24; 25, 104; 32, 52 等。Mahāvaṁsa 之英譯一六六頁註四說明為 'Panicum, or Saffron Island'。

Pṭs. II, p. 212. 參照底本三八〇頁(本書二.二六三頁)。

不來(n'āgacchati),於底本及暹羅本有 āgacchati,今從暹羅本。

羯磨(kamma),是集僧團行受戒、布薩、自恣、處罰等之儀式。詳細參照律藏犍度部。

以下底本二十三行之文於 Pṭs. A. I, p. 322 同文之處缺。

岩石處(pāsāṇaṁ),於底本及暹羅本雖有 pāsāṇaṁ vā kandaraṁ vā(岩或峽谷之處),但「峽谷」之語與前方之文重複,故而除去。

M. I, p. 302; S. IV, p. 295。

M. I, p. 296; S. IV, p. 294。

可能性(samatthatā),於底本之 samathatā 是錯誤。

參照底本六七八頁(本書三.四一三頁以下)。

參照底本一頁。

以下五偈是於底本二頁(本書一.二頁以下)所說。

福聚(puññasañcayo),於底本之 paññasañcayo 是錯誤。

暹羅本於此之次有謂:Visuddhimaggappakaraṇaṁ niṭṭhitam(清淨道論畢)之句。想是成於覺音手之清淨道論之文,以上為終,以下應為後人之添加。

以下之文是參照 MA. V, p. 110; Atthasālinī, p. 430。

在底本於此之間有 Moraṇḍaceṭakavattabbena,但暹羅本為 Muraṇḍakheṭakavattabbena,緬甸本作 Mudantakhedakavattabbena。英譯大概是從緬甸本,"who ought to be called the meek and painstaking" 原意之譯不明,故今省略此句。

【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第 69 冊 No. 35 清淨道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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