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道論
第二十一品 行道智見清淨之解釋
〔慧體之四.行道智見清淨〕
其次,由八智達至頂之觀及第九諦隨順智,此言為「行道智見清淨」。此中,八智是解脫隨染而行〔正〕道以稱為觀:〔一〕生滅隨觀智、〔二〕壞隨觀智、〔三〕怖畏現起智、〔四〕過患隨觀智、〔五〕厭離隨觀智、〔六〕脫欲智、〔七〕省察隨觀智、〔八〕行捨智,應知此等為八智。第九諦隨順智,此是隨觀之同義語。故欲成就〔此行道智見清淨〕者,應該以解脫隨染之生滅〔隨觀〕智開始,對此等〔九〕智當行瑜伽。
〔八智及隨觀智〕
〔一、生滅隨觀智〕
有問〔於前之道非道智見清淨已修生滅隨觀智〕,何為再對生滅〔隨觀〕智〔行〕瑜伽〔耶〕?為觀察其相。然,於前〔之道非道智見清淨〕,因生滅智為十隨染所隨染,不能由如實之自性觀察三相。然,〔今〕由隨染得解脫,故為觀察相,於此當再行〔生滅隨觀之〕瑜伽。
然者,〔三〕相由不作意何而於何所覆蔽而不現起耶?先由不作意生滅以相續被覆蔽而不現起無常相。因不作意數數逼惱,由〔四〕威儀所覆蔽而不現起苦相。不作意種種界之差別,因厚想所覆蔽而不現起無我相。然,把握生滅除破相續〔想〕之時,依如實之自性而現起無常相。作意數數逼惱,除去〔覆蔽苦之四〕威儀時,依如實之自性而現起苦相。差別種種界而除滅厚〔想〕之時,由如實之自性現起無我相。
又就此〔之三相〕,當知分別:「此無常相是無常、苦相是苦、無我相是無我。」其中,無常者為五蘊,何以故?為生滅、變易、或有已而無故。生滅、變易者為無常相,有已而無者為行相之變化。其次所謂:「無常者是苦故,其五蘊為苦也。」何以故?數數逼惱故,數數逼惱之行相是苦相。其次所謂:「苦者是無我。」故,其五蘊為無我,何以故?為不自在故,不自在之行相是苦。
此瑜伽行者解脫一切隨染,行〔正〕道而稱為觀之「生滅隨觀智」,由如實之自性而觀察。
〔二、壞隨觀智〕
如斯觀察,返復考量推知色、非色之法是「無常、苦、無我」,而〔瑜伽者〕其智活動銳利,諸行輕快現起。智之活動銳利而諸行輕快現起時,〔彼〕不論生起、住止、轉起悉不得〔諸行之〕相。唯對盡滅、衰滅、破壞、滅而住立念〔智〕。觀行如斯生起、如斯滅之彼〔瑜伽者〕,於此處生起「壞隨觀智」之觀智。有關此〔如次〕說:
「省察所緣、隨觀壞之慧,云何為觀智?以色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省察其所緣,隨觀其心之壞,隨觀者云何之隨觀耶?隨觀無常而非〔隨觀〕常、隨觀苦而非〔隨觀〕樂、隨觀無我而非〔隨觀〕我。厭離而非歡喜、離貪而非貪染。令滅〔貪〕而非集。捨遣而非取。隨觀無常而捨去常想。隨觀苦而捨樂想……隨觀無我而捨我想……厭離而捨歡喜……離貪以捨貪……令滅以捨集……捨遣以斷取。以受為所緣……以想為所緣……以行為所緣……以識為所緣……以眼為所緣……乃至……以老死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乃至……捨遣而斷取。
事之移行由慧以還滅,
轉向之力,省察〔其等〕為〔壞隨〕觀。
〔現在〕所緣,同〔過去、未來〕兩者之差別,
勝解滅為衰滅相觀。
又省察所緣以隨觀壞。
又空之現起為增上慧觀。
善巧於三隨觀及四觀者,
善巧於三現起故種種之見不動搖。
此智之義是智,知解之義是慧,故省察所緣而隨觀壞之慧是觀之智。」
其中,「省察所緣」者,是省察、知、見「所有之所緣是盡滅、衰滅」之義。「隨觀壞之慧」者,觀察所緣是「盡滅、衰滅」而生起彼智是隨觀壞之慧,此言為觀智。「其云何」?欲先說此為質問之義。為示此為云何耶?以說「色為所緣」等。
其中,「以色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者,即色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或色為所緣狀態之心,生起而為破壞之義。「省察其所緣」者,省察、知、見其所緣是「盡滅、衰滅」之義。「隨觀其心之壞」者,是見其色所緣是「盡滅、衰滅」其心之壞,謂依他心隨觀之義。故諸古人言:「知與智之兩者皆是觀。」又於「隨觀」是順次觀。依多行相返復而觀之義。故「隨觀者云何隨觀耶」?言為「隨觀無常」等。
其中,壞者,是無常性之究極點。故隨觀壞之瑜伽行者,以一切「隨觀無常而不〔隨觀〕是常」。由此無常故苦,苦故為無我,同「隨觀苦而不〔隨觀〕樂」、「隨觀無我而不〔隨觀〕我」。其次為無常、苦、無我者,此不應歡喜,又不應歡喜者,此當非染著故,順應於壞隨觀,以見無常、苦、無我之此行,是「厭離而非歡喜,離貪而非貪染」。
如斯不染著之彼,先由世間之智而「令滅貪、非集」,不作集之義。或如斯離貪之彼如既見諸行,於未見之諸行亦依類智而「令滅而不集」。唯作意「滅」、唯觀「滅」、不〔觀〕集之義。
如斯行道之彼,「捨遣而不取」。〔此〕說何耶?此無常等之隨觀,又依其支分而與諸蘊共徧捨諸煩惱,且見有為之過失,其反面且傾向跳入於涅槃故,言徧捨捨遣、跳入捨遣。故具備其〔觀慧〕之比丘,如前所述,徧捨諸煩惱且跳入涅槃。令生諸煩惱而不取著,不見過失,亦不〔取〕有為之所緣,故「言捨遣而不取」。
今彼〔瑜伽者〕依其等之智,為示捨斷任何之法,以說「隨觀無常以捨斷常想」等。其中,「歡喜」是有喜之渴愛。餘既如所說。
其次,於偈「事之移行」者,是見色之壞已,更見壞所見其〔心之〕壞,由前事為移行於他之事。「依慧而還滅」者,是捨斷生而住立於滅。「轉向之力」,是以見色之壞已,再以壞為所緣而見心之壞,為其之後轉向之能力。「省察〔其等〕為觀」,是此所緣之省察,言為壞隨觀。
「於〔現在〕所緣以分別(確知)兩者是一」,以現在所見之所緣而類推如此〔現在所緣〕,於過去行已破壞,於未來亦當破壞,如斯差別(確知)兩者為同一自性義。又諸古人如次說:
「對現生有清淨觀者,
由此而知過去與未來。
〔三世〕一切行是破壞物
如日出時之露珠。」
「勝解滅」者,如斯差別(確知)〔過去未來〕兩者之壞為一,以稱其壞之滅而勝解,是尊重此、向、傾、赴之義。「衰滅相觀」是說此謂衰滅相觀。
「又省察所緣」,是知前色等之所緣。「隨觀壞」者,是見彼所緣之壞,而隨觀其所緣心之壞。「又空之現起」,如斯隨觀壞彼〔瑜伽者〕破壞諸行。彼等〔諸行〕之破壞是死,〔諸行以外〕無其他任何物,〔諸行之〕空而得成現起〔之義〕。故諸古人言:
「諸蘊是滅,〔諸蘊〕其他無何物。
言諸蘊之破壞是死。
不放逸者見彼等之盡滅。
如以金剛如理切寶珠。」
「增上慧觀」是省察所緣、隨觀壞、為空之現起,此言為「增上慧觀」。
「善巧於三隨觀者」,是熟練於無常隨觀等三之比丘也。「四觀」者,是厭離等之四觀。「善巧於三現起故」,是善巧於盡滅、衰滅、空之此三種之現起。「於種種之見不動搖」者,對於常見等種種類之見而不動搖。
彼如斯不震動者,是起作意唯未滅者滅,唯未破壞者破壞。捨遣一切行相之生、住、轉起之相,如脆危器具之破壞、如散布細塵、如所炒之胡麻,觀唯破壞。彼譬喻有眼人立於池岸或河岸,見降大粒雨於水面而生起大之各各水泡,生之即破壞,如斯觀一切諸行是破壞、破滅。即關於如斯之瑜伽行者而世尊說:
「譬喻見〔水〕泡、譬喻見陽炎。
觀察斯世間者死王不得見。」
如是數數觀一切諸行之破壞、壞滅彼〔瑜伽者〕之壞隨觀智隨伴有強力八種功德。茲八種功德如次:(一)捨斷有見、(二)徧捨命之欲求、(三)常如理加行、(四)活命清淨、(五)捨斷〔過〕勞、(六)離去怖畏、(七)獲得忍辱、柔和、(八)超克樂、不樂。故諸古人言:
「見此等最上之八功德
還復思惟〔破隨觀〕
牟尼壞隨觀為得甘露
應如點火於衣或頭。」
壞隨觀智畢
〔三、怖畏現起智〕
如斯一切諸行之盡滅、衰滅、破壞、滅為所緣而習行、修習、多作壞隨觀某〔瑜伽者〕,於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有破壞諸行現起大怖畏。恰如恐怖而欲求快樂生活之人,對於獅子、虎、豹、熊、鬣狗、夜叉、羅剎、猛牛、猛雞、發醉之猛象,可恐之毒蛇、雷電、戰場、塚墓、所燃之火坑等〔現大怖畏〕。觀「過去諸行既滅、現在〔之諸行〕於現滅、未來生起之諸行亦當如斯滅」彼〔瑜伽者〕,即於其處生起「怖畏現起智」。
就此有如次之譬喻,曰:某婦人之三個兒子觸犯王法,王命斬彼等之頭,彼婦與兒子等共往刑場。時〔執行人等〕斬彼婦長子之頭已而將開始斬其次〔子〕,彼婦見既斬長〔子〕之頭,又現斬次〔子〕,「此〔三子〕亦當與彼等〔二人〕同樣」而捨遣對第三兒之執著。其時見彼長子之斬頭,如瑜伽者見過去之諸行滅。見次〔子〕之斬頭,如見現在之〔諸行〕滅。「此〔子〕亦當與彼等同樣」而對第三子捨遣執著,如見:「未來生起之諸行亦當破。」為未來〔諸行之〕必滅。如斯觀之彼〔瑜伽者〕,於此生起怖畏現起智。
再有譬喻曰:有一不能養育兒子之婦人,〔至今曾〕產十人之子,其中,九人已死,抱著現在將死之一人,今有一在胎內。彼婦見九人之子既死,第十人亦將死,對於胎兒亦「當與彼同樣」而捨遣執著。其時彼隨念第九人兒子之死,如瑜伽者觀過去諸行之滅,見所抱將死之〔第十人〕,如觀現在〔諸行之〕滅。對胎兒捨遣執著,如觀未來〔諸行之〕滅。如斯觀之彼〔瑜伽者〕,於此處生起怖畏現起智。
其次,怖畏現起智〔自己是〕怖畏、或非怖畏耶?不怖畏!然,唯以推知「其過去之諸行已滅,現在之〔諸行〕現滅,未來之〔諸行〕當滅」。故譬如有眼者,眺望於城門有三火坑,自己不怖畏。然,彼唯推知「落於此處之人人皆不少,以嘗甚痛苦」。或又譬如有眼人,眺望阿加尸耶製之串、鐵串、金串,於順次〔樹立〕此三枝之串,自己不怖畏。唯推知「所倒於此等串上之人人甚為不少,無不嘗盡其苦」。如斯之怖畏現起智,自不怖畏。然,唯推知彼唯如三火坑、如三枝串「於三有過去之諸行既滅,現在之〔諸行〕現滅,未來之〔諸行〕當滅」。
又其智專至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之諸行,有陷不幸之怖畏,怖畏現起故,言為怖畏現起智。如斯其〔智〕就〔諸行〕現起怖畏,又有次之聖典〔之文〕:「作意無常者有何怖畏之現起耶?作意苦……無我者,有何怖畏之現起耶?作意無常者,現起相之怖畏。作意苦者,現起轉起之怖畏。作意無我者,現起相與轉起之怖畏。」
其中,「相」者,是行相。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行之同義語。即作意無常者,以見唯諸行之死。故於彼現起怖畏之〔行〕相。
「轉起」者,是、色非色之轉起。即作意苦者,樂與思慮轉起,見唯數數逼惱,故於彼現起怖畏之轉起。其次作意無我者,〔此相與轉起之〕兩者,如無人之村,如陽炎、蜃樓等,見「空無、空虛、空、無主、無導者」。故於彼現起怖畏相與轉起之兩者。
怖畏現起智畢
〔四、過患隨觀智〕
有習行、修習、多作彼怖現起智之彼〔瑜伽者〕,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中,無避難處、無救護處、無歸趣,不識知歸依處。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對諸行中之一行,亦無冀求或執取。三有充滿如無焰炭火之火坑,四大種如可怕有毒之毒蛇,五蘊如舉劍殺戮者,六內處如無人之村,六外處如掠奪、盜賊之村,七識住及九有情居,如由〔貪火等之〕十一火所燒燃、熾然,一切諸行如在癰、疾、箭、痛,無樂無味,現起大過患之聚。〔其譬喻〕云何?欲過快樂生活而恐怖之人,〔諸行〕之外雖美,如猛獸所棲之森林,如豹所潛伏之洞窟。如捕〔人之鰐〕,如羅剎所潛之河水,如舉刀劍之敵,如有毒之食物,如賊居之道,如所燒之炭火,如對陣之戰場。譬如見其〔恐怖之〕人來此等猛獸所棲之森林等而怖畏、悚懼、身毛豎立,全部唯是過患,如斯此瑜伽行者亦由壞隨觀於一切諸行現起怖畏,全無味無樂味,唯見患而已。如斯之見於〔瑜伽者〕生起過患智。關於此如次說:
「怖畏現起之慧為過患智者云何?生起是怖畏,此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謂轉起是怖畏……相是怖畏……營務是怖畏……結生是怖畏……趣是怖畏……發生是怖畏……起是怖畏……生是怖畏……老是怖畏……病是怖畏……死是怖畏……愁是怖畏……悲是怖畏……惱生是怖畏……,所謂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
不生起是安穩,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安穩,為寂靜句之智。
生起是苦,所謂怖畏現起慧是過患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苦,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不生起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生起是苦、不生起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苦,無惱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
生起是有食味,所謂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轉起……乃至……惱是有食味,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不生起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生起是有食味、不生起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轉起……乃至……惱是有食味、無惱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
生是行,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行,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不生起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生起是行、不生起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行、無惱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
觀生起、轉起、相、營務、結生
是苦,此是過患之智。
觀不生起、不轉起、無相、不營務、不結生
是樂,此是寂靜句之智。
此過患智於五處生
於五處知解寂靜句之十智
善巧二智故於種種之見不動搖。
依其知之義而為智,由知解之義而為慧,故怖畏現起之慧言過患之智。」
其中:「生起」是依前業之緣而向此世生起。「轉起」是所生起者之轉起。「相」是一切行相。「營務」是未來結生因之業。「結生」是未來之生。「趣」是所結生之趣處。「發生」是諸蘊之發生。「起」是「入定者或生起者」,如斯所說之異熟與轉起。「生」為老等之緣,以有為緣而生。「老死」等〔之義〕明瞭矣。
而此中唯說生起五(生起、轉起、相、營務、結生),為過患智之基本。〔說〕餘他是其等之同義語。即結生與生之二者是生起與結生之同義語。趣與起之二者是轉起之〔同義語〕。老等是相之〔同義語〕。故曰:
觀生起、轉起、相、營務、
結生是苦,此為過患之智。
此過患智於五處而生。
其次,「不生起為安穩者是寂靜句之智」等,是為說示過患智相反之智。又依怖畏現起〔智〕而見過患而心懼怖之人人,為令安心生起而說:「無怖畏、安穩、無過患。」又生起等為可怖畏而善確認之人人,而有傾向其反面(不生起等)之心故,為說示由怖畏現起〔智〕成就過患智之功德應當知。
而此中,怖畏者決定是苦。苦者不離脫此輪轉之食味、世間之食味、煩惱之食味故有食味。有食味者此唯行也。是故說:「生起是苦,此怖畏現起之慧成為過患之智。」等。雖為如斯,但怖畏之行相、苦之行相、有食味之行相,如由種種之行相轉起,而知此是〔智之〕種種性。
「知解十智」,是知解過患智者依生起等之五事及不生起等之五事,知解、通達、作證此十智。「善巧於二智故」,是善巧於過患智及寂靜句智此等之二。「不動搖於種種之見」,是對〔外學等說〕,由最極之現法涅槃等而轉起之諸見而不動搖。餘〔之義〕即明白矣。
過患隨觀智畢
〔五、厭離隨觀智〕
彼觀如斯有過患一切諸行,破壞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而厭離諸行。〔於此〕背顏而不喜。
譬喻歡喜質達屈多山麓之金鵝王,不歡喜不淨旃陀羅村入口之水池,唯喜〔雪山之〕七大湖,如斯此鵝王瑜伽者,善見〔其〕過患而不喜破壞之諸行,但具備修習之樂、修習之喜故,唯樂七隨觀。又譬喻不喜入黃金之檻的獸王獅子,唯喜三千由旬雪山之廣大,如斯此瑜伽者之獅子亦不喜善趣有,但唯樂三隨觀。又譬喻純白七處平滿有神變飛行空中六牙之象王不喜市中,唯喜雪山之六牙池或〔六牙〕森林。此優秀象王之瑜伽者不喜一切諸行,唯喜由不生安穩等方法所見之寂靜句,意傾向而赴此。
厭離隨觀智畢
〔關於前三智〕
而此〔厭離隨觀智〕是前之〔怖畏現智、過患隨觀智之〕二義是一。故諸古人言:「怖畏現起一而得三名。見一切諸行而怖畏故,生名謂怖畏現起智。於此等諸行生起過患故名謂過患隨觀。對其等諸行生起厭離故名謂厭離隨觀。」又於聖典所說:「怖畏現起之慧、過患之智、厭離者此等〔三〕法義一而文異。」
〔六、脫欲智〕
其次,由此厭離智而厭離,背顏不喜之此善男子,於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對破壞諸行中之一行,〔其心〕亦不著、不懸掛、不被縛。唯欲出離、解脫一切之行。
譬喻云何?猶如入網中之魚、於蛇口中之蛙、入於檻中之野雞、被堅罠所捕之鹿、於蛇使手中之蛇、跳入大泥中之象、於金翅鳥口中之龍王、入羅睺口之月、被敵所包圍之人等,其各各欲脫離、出離,如斯瑜伽者之心,欲脫離、出離一切之行。
如斯對一切諸行離執著,欲脫離一切行彼〔瑜伽者〕生起「脫欲智」。
脫欲智畢
〔七、省察隨觀智〕
如斯於一切之有、胎、〔識〕住、〔有情〕居欲脫離可破壞之諸行彼〔瑜伽者〕,為離脫一切諸行,依「省察隨觀智」,再提起而把握其等諸行之三相。彼一切諸行非究竟、暫時的,區分為生滅、壞滅物、剎那的、動搖、破壞、不恒、變易法、不堅實、非有、有為、死法之理由而觀無常。數數逼迫人是有苦者、苦之基、病、癰、箭、惱、疾、禍、怖畏、災患、無救護所、無避難所、無歸依處、過患、痛根、殺戮者、有漏、魔食、生法、老法、病法、愁法、悲法、惱法、雜染法等之理由而觀苦。非美觀、是惡臭、可厭惡、可厭逆、不值莊嚴、是醜陋、當捨離等理由而苦相之隨伴以觀不淨。是他、是空無、虛空、空、無主、不自在、不自由等之理由而觀無我。如是觀之彼〔瑜伽者〕言提起三相把握諸行。然者何故此〔瑜伽者〕,如斯把握此等〔諸行〕耶?為成就解脫之方便。就此有如次之譬喻。
曰:有人要「捕魚。」取捕魚之筌投入水中。彼手伸入筌中,捕著水中之蛇頭,喜:「我捕到魚。」彼舉〔手〕一看以為「我實得大魚」,見〔蛇頭之〕三斑紋而知是蛇,見之怖畏過患(有被咬之危險),厭捕其〔蛇〕,欲脫離〔卷纏於手之蛇〕,以作脫離之方便,先開始拉取蛇尾,〔蛇卷〕解離手後,旋轉〔其〕腕於頭上,旋轉三次令蛇弱後,而放「去惡蛇」,急上池岸:「我實脫離大蛇之口。」來道路而眺望。
其〔譬喻〕中,彼人捕住蛇頭以為魚而喜時,如此瑜伽者最初獲得身體而歡喜之時,彼手由魚筌口拉舉〔蛇〕頭而見三斑紋,此〔瑜伽〕者破棄〔五蘊〕之厚〔想〕見諸行之三相。彼怖畏時,此如〔瑜伽〕者之怖畏現起智。由此見過患(危險),如過患隨觀智。厭離捕〔蛇〕,如厭離隨觀智。欲脫離蛇,如脫欲智。脫離之方便,如由省察隨智提起諸行之三相。如彼人旋轉令蛇衰弱,〔放棄後〕向立免受咬,如善巧之放棄,如斯此瑜伽者,由提起三相,旋轉諸行令之力弱,再不能現起常、樂、我之行相後而巧放。故說:「為成就脫之方便而如斯把握。」
以上彼〔瑜伽者〕生起省察智。對此〔如次〕說:「作意無常者,省察何而生起智耶?作意苦著……無我者,省察何而生起智耶?作意無常者,省察相而生起智。作意苦者,省察轉起而生起智。作意無我者,省察相與轉起而生起智。」
而此中,「省察相」者,是由無常相而知行之相:「是不恒、暫時。」而如雖知最初然後而生起智,但如:「意與法為緣而生起意識。」從慣例而如斯說。又依〔因果〕同一之理,前後為一而應知如斯說。依此方法當知所謂對〔「省察轉起」、「省察相與轉起」〕二句之義。
省察隨觀智畢
〔八、行捨智〕
〔一〕〔空性之把握〕
一、〔由一行相之空性〕
彼〔瑜伽者〕如斯由省察隨觀智而把握「一切諸行空」已。
二、〔由二行相之空性〕
更謂:「於此無我、無我所。」以把握「二空性」。
三、〔由四行相之空性〕
彼如斯不論對自己或他人決不見己之〔苦樂達成〕資具之存在,更(一)「於我不在何處」、(二)「其〔我〕中〔沒有〕誰之何物」、(三)「又〔他〕亦不在於何處」、(四)「在誰之中亦〔沒有〕我之何物」,應把握此所說之「四空性」。
〔其為〕云何?(一)此「於我不在何處」者,即於任何處亦不見有我。(二)「其〔我〕中〔沒有〕誰之何物」者,其他誰之何物亦不見自己之我。即不想像〔自己之我〕不是於兄弟之地位之兄弟,於朋友之地位之朋友,於資具地位之資具,不見做〔如斯〕之義。又「我不在〔他〕何處」之句中,謂先除去「我」之語,(三)「〔他〕亦不在於何處」者,他之我亦不見在任何處之義,其次,加上〔次句〕「我之」語。(四)「在誰之中亦〔沒有〕我之何物」者,是彼,不見他我為我之任何狀態。〔即〕他之我不見做自己於兄弟地位之兄弟、於朋友地位之朋友、於資具地位之資具,不見如斯任何狀態之義。如斯此〔瑜伽〕者(一)於何處亦見我,(二)彼見他任何狀態亦不見,(三)不見他之我,(四)他之我見做自己任何狀態亦不見。是故彼把握四空性。
四、〔由六行相之空性〕
把握如斯四空性已,〔彼〕更把握「由六行相之空性」。云何?於眼(一)無我、(二)無我所、(三)無常、(四)無恒、(五)無常恒、(六)無有不變易法……於意……於色……於法……於眼識……於意……於識……於眼觸……如斯至老死亦同樣論之。
五、〔由八行相之空性〕
如斯由六行相把握空性已,〔彼〕更把握「由八行相之〔空性〕」。所謂:「於色(一)〔無〕常堅實之堅實故、(二)〔無〕恒堅實之堅實故、(三)〔無〕樂堅實之堅實故、(四)〔無〕我堅實之堅實故、(五)〔不成〕常故、(六)〔不成〕恒故、(七)〔不成〕常恒故、(八)〔不成〕不變易法故,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於受……於想……於行……於識……於眼……乃至於老死(一)〔無〕常堅實之堅實故、(二)〔無〕恒堅實之堅實故、(三)〔無〕樂堅實之堅實故、(四)〔無〕我堅實之堅實故、(五)〔不成〕常故、(六)〔不成〕恒故、(七)〔不成〕常恒故、(八)〔不成〕不變易法故,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譬喻蘆葦〔中空而不〕堅實,無堅實〔之髓〕,以離堅實也。猶如伊蘭……猶如無花果……猶如勢達越奢〔樹〕……猶如巴利越達伽(輕須加樹)……猶如泡沫……猶如水泡……猶如陽炎……猶如香蕉樹……如幻而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如斯之色……乃至……老死〔無〕堅實之堅實故……乃至……〔無〕不變易法故,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
六、〔由十行相之空性〕
彼〔瑜伽者〕如斯由八行相把握空性已,更「由十行相」把握〔空性〕。云何?「觀色(一)是空無、(二)是空虛、(三)是空、(四)是無我、(五)是無主、(六)是無所作欲者、(七)是不可得者、(八)是不自在者、(九)是他、(一〇)是差異。以觀受……乃至……識是空無……乃至……別異」。
七、〔由十二行相之空性〕
如斯由十行相把握空性已而〔彼〕更「由十二行相」把握〔空性〕。所謂:「色(一)非有情、(二)非命者、(三)非人士、(四)非摩奴之子、(五)非女人、(六)非男子、(七)非我、(八)非我所、(九)我非〔色〕、(一〇)非我物、(一一)非他物、(一二)非誰之物〔而觀察〕。〔觀察〕受……乃至……識……非識之物。」
八、〔由四十二行相之空性〕
如斯由十二行相而把握空性已,〔彼〕更由推度徧知,「由四十二行相」把握空性。「觀色(一)是無常、(二)是苦、(三)是病、(四)癰、(五)是箭、(六)是痛、(七)是惱、(八)是他、(九)是毀、(一〇)是疾、(一一)是禍、(一二)是怖畏、(一三)是災患、(一四)是動、(一五)是壞、(一六)是不恒、(一七)是無救護所、(一八)是無避難所、(一九)是無歸依處、(二〇)是無歸依處之狀態、(二一)是空無、(二二)是空虛、(二三)是空、(二四)是無我、(二五)是無樂味、(二六)是過患、(二七)是變易法、(二八)是不堅實、(二九)是痛根、(三〇)是殺戮者、(三一)是非有、(三二)是有漏、(三三)是有為、(三四)是魔食、(三五)是生法、(三六)是老法、(三七)是病法、(三八)是死法、(三九)是愁悲苦憂惱法、(四〇)是集、(四一)是滅沒、(四二)是出離。觀受……乃至……識是無常……乃至……出離」。又如次說:「觀色是無常……乃至……出離者,觀察世間是空。觀受……乃至……識是無常……乃至……出離者,觀察世間是空。」
「莫伽羅闍!常念
害破自我之見,
以觀察世間空。
如斯應度死王。
如斯觀察世間
死王不得見」。
如斯觀空提起三相,把握諸行,捨斷怖畏與歡喜,對諸行無關心為中庸,不執我、我所。恰如離婚妻子之男人。
猶如某男,有一可愛適意之妻子,彼無其女須臾亦不得安住,甚寵愛其女。彼見其女與其他男同立,又坐、又語、又笑,怒而不快,感受大憂苦,彼見其女人之過失已,而後至欲與彼女人分手離緣,我執著其女人。其後見其女人與任何人共為何事,不怒、不陷憂苦、絕對無關心而為中庸。
如斯此〔瑜伽〕者,欲脫一切諸行,由省察隨觀〔智〕而把握諸行,不見可執為我、我所者,捨斷怖畏與欲喜,對一切諸行無關心而為中庸。如斯知如是見彼〔瑜伽者〕對於三有、四胎、五趣、七識住、九有情居,〔其〕心不滯著,〔由此〕萎縮、轉還、不伸展、捨(無關心),又厭逆而住立。如水觸多少傾斜之荷葉即不滯著、萎縮、轉還、不伸展,如斯彼〔瑜伽者〕對三有而心……乃至……捨,又厭逆而住立。如斯於彼生起行捨智。
其次,若以寂靜句見寂涅槃者,〔行捨智〕是捨遣一切行之轉起唯躍入涅槃。若不見寂靜涅槃者,不論幾次,唯諸行為所緣而轉起,恰如航海者之方向烏鴉。
曰:航海商人等之行船,帶方向烏鴉上船,彼等船被風吹而漂流入異域,不認識海岸時,即放此方向烏鴉。其〔鴉〕由桅竿而飛翔於空中,並探四方八面,若發見海岸即往其方向,若不發見者幾次皆歸來止於桅竿。如斯若以行捨智見寂靜句之寂靜涅槃,〔於此〕捨遣一切行之轉起,唯躍入涅槃,若不見者,數數以諸行為所緣而轉起。
〔二〕〔由行捨智之結果〕
此〔行捨智〕如以旋轉〔篩子〕篩麥粉〔為細粉〕,如取掉核子為〔在彈之膨鬆的〕綿花,由種種方面把握諸行,捨斷怖畏、歡喜,簡擇諸行為中庸,作〔空、無相、無願〕三種之隨觀。如斯在〔此行捨智〕,是(一)入三種解脫門之狀態、(二)為七聖者之各別緣。
一、〔三解脫門〕
其中,此〔行捨智〕為三種之隨觀而轉起故,言〔信、定、慧〕三根為主而入三種解脫門之狀態。所謂:「此等之三解脫門是為脫離世間而轉起。〔即無相解脫門是〕正觀區劃一切諸行與終邊路向,為令心躍入無相界而〔轉起〕。〔無願解脫門〕是對一切諸行令意懼怖,令心躍入無願界而〔轉起〕。〔空解脫門〕是正觀一切諸法為他,令心躍入空界而〔轉起〕。此等三解脫門是為出脫世間而轉起。」
其中,「區劃與終邊」者,由為區劃、終邊(路向)。然,無常隨觀是區劃:「於生以前無諸行。」追求彼等〔諸行〕之趣〔所〕,「〔諸行〕滅後無所行,於此必消滅」而由終邊正觀〔諸行〕。「令意懼怖」是使心悚懼。然,由苦隨觀對於諸行而心悚懼。「正觀(法為)他」是「無我、無我所」而如斯正觀無我。
當知如斯此等三句是說無常隨觀等。故其後為質問之回答〔如次〕說:「作意無常者為滅盡諸行而現起。作意苦者為怖畏諸行而現起。作意無我者為空諸行而現起。」
然者,有此等三隨觀門之其等〔三〕解脫者何耶?是無相、無願、空之三種。即如次說:「作意無常者多勝解而獲得無相解脫。作意苦者多輕安而獲得無願解脫。作意無我者多受而獲得空解脫。」
其中,「無相解脫」者,是由無相之行相,以涅槃為所緣而轉起聖道。然,其〔聖道〕令生起無相界故為無相,由解脫諸煩惱故為解脫。與此同樣,由無願之行相,以涅槃為所緣而轉起〔聖道〕為「無願〔解脫〕」,由空之行相,以涅槃為所緣而轉起〔聖道〕為「空〔解脫〕」應當知。
其於阿毘達磨:「出離〔世間〕,修習出世間禪而至還滅,為捨斷諸惡見、為得初地,離諸欲……具足初禪為無願、空而住時。」以說此二解脫,〔說二解脫〕之後由觀而來。然,觀智假令、於無礙解道:「無常隨觀智是脫離『常』之住者故為空解脫。苦隨觀智是脫離『樂』之住者……無我隨觀智是脫離『我』之住者故為空解脫。」由脫離此住著而〔說〕空解脫。又「無常隨觀智是脫離『常』之故為無相解脫。苦隨觀智是脫離『樂』之相……無我隨觀智是脫離『我』之相故為無相解脫。」由斯相之離脫而〔說〕無相解脫。又「無常隨觀智是脫離『常』之願故為無願解脫。苦隨觀智是脫離『樂』之願……無我隨觀智是脫離『我』之願故為無願解脫。」由斯願之脫離雖說無願解脫。但不捨斷此〔三解脫〕行之相故,非直接為無相。但唯直接為空、無願而已。而且此〔二解脫是由觀〕而來。於聖道之剎那而舉論解脫。故當知唯無願、空之二解脫於〔阿毘達磨之〕所說。此先述解脫門。
二、〔七聖者區分之緣〕
其次說:「七聖者區分之緣。」文中,先(一)隨信行、(二)信解脫、(三)身證、(四)俱分解脫、(五)隨法行、(六)見到、(七)慧解脫此為七聖者。此行捨智為其等〔七聖者〕區分之緣。即(一)作意無常者多信解而獲得信根,彼於須陀洹道之剎那為「隨信行」。(二)餘之七處為「信解脫」。(三)其次作意苦者多輕安而獲得定根,彼於一切處名為「身證」。(四)其次得無色定而得最上果(阿羅漢果)者名為「俱分解脫」。(五)其次作意無我者多受而獲得慧根,彼於須陀洹道之剎那為「隨法行」,(六)於六處為「見到」,(七)於最上果為「慧解脫」。
即如次說:「作意無常者增盛信根,信根之增盛故獲得須陀洹道,故言為隨信行。」又「作意無常者增盛信根,信根之增盛故作證須陀洹果,故言信解脫云云」。更說:「信而解脫故為信解脫。觸〔身〕而作證故為身證。見到〔慧〕故為見到。信而解脫故為信解脫。於最初觸禪觸,而後作證滅、涅槃故為身證。以慧知、見、覺知、作證『諸行是苦、滅是樂』故為見到。」其次餘四者之中,於信隨行,又依信而隨行,行故為「隨信行」。又所稱之慧,於法隨行,又由法而隨行故為「隨法行」。依無色禪與聖道之兩分而解脫故為「俱分解脫」。知解而解脫故為「慧解脫」,當知如斯之語義。
此為捨行智。
〔三〕〔行捨智之三名〕
其次,此〔行捨智〕共前二智之義同一。故諸古人言:「此行捨智一而得三名。於最下名為脫欲智,中名為省察隨觀智,後達最頂上者名為行捨智。」於聖典亦〔如次〕說:「云何欲脫、省察、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生起欲脫、省察、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轉起……相……乃至……欲脫惱、省察、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生起是苦……乃至……為怖畏……為有食味……乃至……生起是行……乃至……惱是行而欲脫、省察、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
其中,欲脫、省察與止住是欲脫、省察、止住(之慧)。如斯〔修行〕前分由厭離智而厭離之〔瑜伽〕者欲徧捨生起等為欲脫。為作脫之方便,於中省察者為「省察」。脫已而後捨置者為「止住」。對於此說:「生起是諸行,捨棄其等諸行故為行捨。」等,如斯此智〔三者〕為同一。
又其次由聖典〔之文〕,亦知此〔三智〕為唯一而已。即如斯說:「欲脫、省察隨觀、行捨之此等〔三〕法義一唯文別異。」
〔四〕〔至出起觀〕
如斯證得行捨此善男子之觀,達頂而至出起。謂「達頂之觀」亦云「至出起〔觀〕」,此同名為行捨等之三智。然,達頂之最上狀態故為達頂。至於出起故為至出起。出起者以外之相由住著之事而〔出起〕,又於內轉起,出起〔煩惱蘊〕故為道。至此〔道〕故為至出起〔觀〕。謂與道結合之義。
其中,為闡明「住著與出起」有如次之論母:「(一)住著於內而由內出起。(二)住著於內而由外出起。(三)住著於外而由外出起。(四)住著於外而由內出起。(五)住著於色而由色出起。(六)住著於色而由非色出起。(七)住著於非色而由非色出起。(八)住著於非色而由色出起。(九)一舉而由五蘊出起。(一〇)住著於無常而由無常出起。(一一)住著於無常而由苦、無我出起。(一二)住著於苦而由苦、無常、無我出起。(一三)住著於無我而由無我、無常、苦出起。」云云。
(一)於此某者最初住著於內之諸行,住著已而觀其等。然,唯觀於內而無向道之出起,亦不能不觀外故,於他人之諸蘊,非執受(不關於身心)之諸行亦須觀「無常、苦、無我也」。彼有時思惟內、有時〔思惟〕外。如斯思惟之彼,思惟內時,觀與道結合者,此為「住著於內而由內出起」。(二)若彼思惟外時,觀與道結合者,此為「住著於內而由外出起」。(三~四)「住著於外而由外與內出起」時亦同。
其他者(五)最初住著於色,住著已,觀大種色與所造色為聚。然,唯觀於色者不出起〔道〕,不能不觀非色故,彼色為所緣已,生起〔色為所緣時〕以「受、想、行、識是非色」而觀非色。彼時而思惟色,時而〔思惟〕非色。如斯思惟,彼思惟色時,觀與道結合,此「住著於色而由色出起」。(六)若彼思惟非色時,觀與道結合者,此「住著於色而由非色出起」。(七~八)「住著於非色而由非色與色出起」時亦同此。(九)其次如斯住著:「所有之集法,此皆是滅法。」如斯出起時,謂:「當下由五蘊而出起。」
(一〇)某者最初思惟諸行是無常。然,唯思惟「無常」不得有出起,不能不思惟「苦、無我」故,亦思惟「苦、無我」,如斯行道,彼思惟「無常」時而出起,此為「住著於無常而由無常出起」。(一一)若彼思惟「苦」、「無我」時而有出起者,此「住著於無常而由苦、無我出起」。(一二~一三)「住著於苦、無我而由餘出起」時亦同此。
又此時,住著於無常者、〔住著〕於苦者、〔住著〕於無我者,於出起時〔若〕由無常出起者,三者皆多勝解而獲得信根,由無相解脫而解脫,於初道之剎那為隨信行,於七處為信解脫。若由苦出起者,三者皆多輕安而獲得定根,由無願解脫而解脫。於一切處為身證。此時若以無色禪為足處者,於最上果為俱分解脫。又彼等由無我有出起者,三者皆多受而獲得慧根,由空解脫而解脫,於初道之剎那為隨法行,於六處為見到,於最上果為慧解脫。
〔五〕〔至出起觀之譬喻〕
今為闡明前後之智與至共此出起之觀,當知有十二譬喻。彼等之攝頌如次:
(一)蝙蝠、(二)黑蛇、(三)家、(四)牛、(五)夜叉女、(六)小孩、
(七)饑、(八)渴、(九)寒冷、(一〇)暑熱、(一一)黑暗、(一二)毒。
而此等之譬喻,怖畏現起〔智〕以來何處之任何智皆得適用。然,若通用此〔至出起觀之〕處者,由怖畏現起之處至果智止,明瞭一切〔之智〕,於此說可適用與〔清淨說〕。
(一)「蝙蝠」者,曰:有一隻蝙蝠:「於此我得花及果實。」而停於五枝之蜜果樹,探索一枝,於其處不見適合可取任何之花及果實。如一枝而再探索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枝,亦不見〔可適取的〕。其〔蝙蝠〕認為「此樹實在沒有果實。於此不適取任何物」而對此樹捨去執著,由枝直上登至〔樹之〕上方,由樹枝中伸頭而看上方,飛於虛空而停止於其他之果樹。
其〔譬喻〕中,見瑜伽者如蝙蝠,有五枝之蜜果樹如五蘊。蝙蝠停止其處,如瑜伽者住著於五蘊。其〔蝙蝠〕探索一一之枝,不見可適取之何物而探索餘枝,如瑜伽者思惟色蘊不見其處有可取之何物而思惟餘之蘊。其〔蝙蝠〕:「此樹實在無果實。」而捨去對此樹之執著,瑜伽者於五蘊見無常相等,厭離〔此〕而〔生〕欲脫等之三智。其〔蝙蝠〕由枝直上登上〔樹之〕上方。如瑜伽者之隨順〔智〕。由〔樹枝中伸出〕頭而看上方,是如種姓智。飛上虛空如道智。停止於其他之樹如果智。
(二)「黑蛇」之譬喻,如於省察智所說。但照對譬喻〔與事實〕而言,此時放出蛇,如種姓智。放出後而立看於道,如道智。去而立於無怖畏處,如果智。此與〔前面〕不同。
(三)「家」者,曰:家主晚上飯後,入寢室睡眠時而住家出火。彼醒來見火而恐怖:「若不被燒,得逃出者即甚幸。」而眺望四方,見出〔逃走〕之道而逃出,急行立於安全處。其時,家主食後入寢室睡眠,如凡夫理解五蘊「是我、我所」。醒來見火而恐怖時,如行正行道,見〔五蘊之無常、苦、無我之〕三相〔而生起〕怖畏現起智。眺望逃出之道,如欲脫智。見出〔逃走之〕道,如隨順〔智〕。逃出後如種姓智。急速行走如道智。立於安全處如果智。
(四)「牛」,曰:某農夫夜分入睡,牛破牛屋而逃走。彼早晨行望其處〔牛屋〕,知彼等〔牛皆〕逃走,順跡而追,以發見王之牛。想:「此等是我之牛。」而拉回〔王之牛〕,至夜明時知:「此等是我之牛。」而拉回〔王之牛〕,至夜明時知:「此等非我之牛是王之牛。」「在王之官吏未來捕我『為盜牛人』之前,我應逃走以免受刑」,捨去牛急逃而立於無怖畏處。其時,理解王之牛為「我之牛」,如愚癡之凡夫理解諸蘊「是我、我所」。夜明時而知「是王之牛」,如瑜伽者,以諸蘊而知:「無常、苦、無我。」之三相。恐怖之時如怖畏現起智。捨去〔牛〕欲逃走如欲脫〔智〕。捨如種姓〔智〕。逃走如道〔智〕。逃立於無怖畏處如果〔智〕。
(五)「夜叉女」,曰有某男人與夜叉女同棲。彼女於夜分,在「此〔男人〕睡眠時」,想往新墓地噉食〔死〕人之肉。彼想「此〔女〕往於何處耶?」而追其跡,見食〔死〕人之肉,知彼女非是人,「〔彼女〕未噉食我之前我即逃走」,恐怖而急逃,立於安全之處。其時,與夜叉女同棲,如理解諸蘊「是我、我所」。見在墓地食〔死〕人之肉知「此是夜叉女」,如見諸蘊之三相而知無常等。恐怖時如怖畏現起〔智〕。欲逃如欲脫〔智〕。捨去墓處如種姓〔智〕。急逃走如道〔智〕。立於無怖畏處如果〔智〕。
(六)「孩子」,曰:有某女人溺愛孩子。彼女坐在二樓,聞街路中孩子之聲,「我孩子非受人所害耶?」而急走,以為「是我孩子」而抱上他人之子。彼女知「此是他人之子」,愧懼而言「不要令人呼我為盜子者」,張望四邊,以孩子下置其處,再急上坐於二樓。其時,以為「自己之子」而抱他人之子,即如理解五蘊「是我、我所」。知「此是他人之子」,如由三相而知「非我、非我所」。愧懼如怖畏現起〔智〕。張望四邊如欲脫〔智〕。以孩子下置其處如隨順〔智〕,下樓而立於路上時如種姓〔智〕。再上二樓如道〔智〕。於上樓而坐如果〔智〕。
(七~一二)其次「饑、渴、寒冷、暑熱、黑暗、毒」等六種譬喻,至出起而在觀者,為說示而面向傾赴於出世間法。
(七)即譬喻受「饑」所襲,極饑餓人冀求美味之食,觸斯輪迴轉生之饑此瑜伽者,冀求甘露味身至念之食。
(八)又譬喻咽喉或口乾之「渴」水者,加以種種之材料冀求之飲物,觸斯輪迴轉生之渴此瑜伽者,冀求八支聖道之飲料。
(九)又譬喻觸於「寒冷」以冀求暑熱之人,觸斯輪迴轉生之渴愛此瑜伽者,冀求熱殺煩惱〔聖〕道之火。
(一〇)譬喻觸於「暑熱」而冀求寒冷之人,所熱於斯輪迴轉生之十一火熱此瑜伽行者,令寂滅十一之火,冀求涅槃。
(一一)又譬喻在「黑暗」中而冀求光明之人,受斯無明黑暗之包圍此瑜伽行者,冀求智光明之道修習。
(一二)又譬喻觸「毒」而冀求消毒藥之人,觸斯煩惱毒此瑜伽行者,破碎煩惱之毒,冀求甘露湯藥之涅槃。
故〔於前〕所說,「如斯知此如斯見之彼〔瑜伽行者〕,對於三有……乃至……九有情居而〔其〕心無滯著、萎縮、轉還而不伸張,捨、又厭逆而住立,譬喻觸於少為傾斜荷葉之水云云」,當知皆如前說之理。而以上此名為無滯著行。對此〔如次〕所說:
「行無滯著之比丘,
進行養成遠離意,
言彼有和合(涅槃)。
彼不示自己於有中。」
〔六〕〔行捨智之決定〕
如斯此行捨智令決定瑜伽者之無滯著行,更於聖道,令決定覺支、道支、禪支、行道、解脫之差別。
一、〔覺支、道支、禪支差別之決定〕
即(一)某長老等為足處之禪是說令決定覺支、道支、禪支之差別,(二)某〔長老等〕說令決定為觀所緣之諸蘊,(三)某〔長老等〕說令決定人之意樂。彼等雖有諸說,但當知於此前分令決定至出起觀(行捨智)。對此而次之次第說:即由觀之決定而於乾觀者(無定而唯慧者)生起道,得定者不以禪為足處而生起道,以初禪為足處而〔足處禪以外〕,思惟雜多之諸行令生起道,唯是屬於初禪者。於〔其等〕一切有七覺支、八道支、五禪支。然,其等〔之道〕前分之觀,有成喜俱亦有成為捨俱。於出起之時,達行捨之狀態而成為喜俱。於五種〔禪〕法中之第二、第三、第四為足處而令生起〔聖〕道,如次第有四支、三支、二支之禪支。而於一切有七道支。第四禪〔為足處〕有六覺支。此〔禪支等之〕差別,為由足處禪之決定與觀之決定。然,此等〔諸道〕前分之觀有可成喜俱及捨俱,至於出起〔觀〕唯為喜俱。其次於第五禪為足處而生起道,有捨、心一境性之二禪支及六覺支、七道支。此〔禪支等之〕差別亦〔由足處之禪與觀之〕兩者為決定。然,此時前分之觀,是喜俱或捨俱,至出起〔觀〕是唯捨俱。無色禪為足處而令生起道亦同樣。
如斯為足處而由禪出定,思惟何等諸行而生〔聖〕道附近之處令生起定,以〔道〕為相等於自己之狀態,猶如伊屈瓦那(大蜥蜴)以大地之色〔當為自己〕之色。
其次,於第二長老之說,或由定而出定,思惟其定之諸法而道生者,〔其道〕必相等其定。即思惟相等於定之義。若思惟欲界之諸法,〔其道〕必屬於初禪。其〔第二長老說之〕中,觀之決定亦當知如前述。
其次,於第三長老說,各從自己意樂,或以禪定為足處,思惟其禪之諸法而道生者,〔其道〕是相等於禪。然,不以禪為足處,又不思惟禪而唯依意樂,即不成〔其同等〕。此義依教誡難陀經所說明。此時,觀之決定亦當知如前述。
如斯,先知行捨〔智〕令決定覺支、道支、禪支。
二、〔行道差別之決定〕
其次,若此〔行捨智〕最初鎮伏諸煩惱,若依苦之有加行、有行得鎮伏者,言為苦行道。其反面是樂行道。其次鎮伏煩惱已,徐徐令起觀之徧住及道之現前,言為遲知通,其反面為速知通。如斯此行捨〔智〕在道當〔生來〕之處,於各自之道給與〔苦行道遲知通、苦行道速知通、樂行道遲知通、樂行道速知通〕之名,是故道得四種名。而此行道某比丘相異〔於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之四道〕,其〔比丘〕於四道皆為同一。而諸佛之四道皆唯樂行道速知通,法將〔舍利弗〕亦同樣,然而大目犍連長老初道是樂行道速知通,而上三〔道〕是苦行道遲知通。
又如行道,某比丘亦相異於〔欲、精進、心、觀之〕增上四道,某比丘於四道皆同一。如斯行捨〔智〕令決定行道之差別。
三、〔解脫差別之決定〕
其次,〔行捨智〕如何令決定解脫之差別耶?既於前所說。又道是依五理由而得名。〔即〕(一)由自性、(二)由反對者、(三)由自德、(四)由所緣、(五)以來由。
(一)曰:若行捨〔智〕思惟諸行是無常而出起者,〔此道〕由無相解脫而解脫。若思惟苦而出起者,由無願解脫而解脫。若思惟無我而出起者,由空解脫而解脫。此「名為依自性之〔道〕。」
(二)其次,此道由無常隨觀以除滅諸行之厚〔想〕,來捨斷常相、恒相、常恒相故為無相。又依苦隨觀而捨斷樂想,來乾盡願、冀求故為無願。依無我隨觀捨斷我、有情、補特伽羅相,見諸行〔我等之〕空故為空也。此「名為依反對者之〔道〕」。
(三)其次,此〔道〕是貪等之空故為空。無色相等或貪相等故無相。無貪願等故無願。此〔道〕「名為依自德」。
(四)又此〔道〕是空、無相、無願之涅槃為所緣故,言為空、無相、無願。此〔道〕「名為依於所緣」。
(五)其次,於來由,有觀之來由與道之來由二種。其中,觀是〔道之〕來由而得,於果道是〔果〕之來由而〔得〕。即無我隨觀名為空,依空觀而道是空。無常隨觀名為無相,依無相觀而道是無相。此〔道〕名為〔無相〕,非得論之教說,是唯由經所得之教說。然,於此處(經說),種姓智是無相涅槃為所緣而名為無相,自己當在〔道之〕來處,於道給與〔無相之〕名,故言:「道是無相。」又道依〔果之〕來由,言為無相亦是合理。苦隨觀對於諸行,來令乾盡願故名無願,依無願觀而道是無願。無願道之果亦是無願。如斯觀自己之名給與道,道是給〔與〕果。此「名為來由之〔道〕」。
如斯此行捨〔智〕令決定解脫之差別。
捨行智畢
〔九、隨順智〕
彼習行、修習、多作行捨智之〔瑜伽者〕,使勝解、信更為強力,精進是善策勵,念是善現起,心是善等持,使行捨〔智〕更銳利生起。彼之行捨〔智〕思惟「今〔聖〕道生耶」、「諸行是無常」、「苦」、「無我」而入有分。有分之後,為行捨〔智〕同樣,所緣諸行「無常」、「苦」、「無我」之生起意門轉〔心〕。由此轉有分而生起唯作心之後,之後連結心相續——同諸行為所緣——生起第一速行心。此言為「徧作(準備)心」。其後同諸行為所緣而生起第二速行心。此言為「近行」。又其後同諸行為所緣而生起第三之速行心。此言為「隨順」。此為彼等各別之名。然,若概括言之,〔徧作、近行、隨順之〕三種皆得言為「習行」、「徧作」、「近行」、「隨順」。隨順於何耶?是〔隨順〕於前分與後分。然,其〔隨順智〕是如同〔八觀智〕有〔三相思惟〕之作用故,隨順於前之八觀智,而且〔隨順〕其後之三十七菩提分法。即其〔隨順智〕是依無常相等緣諸行而轉起故,如說其義是「生滅〔隨觀〕智以見有生滅諸法之生滅」、「壞隨觀〔智〕以見有壞〔諸法〕之壞」、「佈畏現起〔智〕是以現起〔諸法〕而怖畏」。「過患隨觀〔智〕以見於有過患〔諸法之〕過患」、「厭離智是厭離應厭離之〔諸法〕」、「欲脫智是生欲脫於應脫之〔諸法〕」、「省察智是省察應省察之〔諸法〕」、「依行捨〔智〕是捨應捨之〔諸法〕」。如同〔其等八智〕有〔思惟三相之〕作用故而隨順此等之八智。且〔隨順智是隨順〕於後之三十七菩提分法。〔隨順三十七菩提分法之隨順智之〕依彼行道當得〔道或果〕故。
譬喻有如法(正義)之王,坐於法院聞八裁判官之判決,捨去不當而取中正,與「如斯」可裁!隨順彼等之判決。且〔隨順〕古來之王法。當知如斯此時亦同樣。即,王如隨順智。八裁判官如八智,古來之王法如三十七菩提分。其時,譬如王言:「如斯」而裁判官之判決而隨順於王,此〔隨順智〕無常等之諸行為緣而生起。有如同〔八智〕之作用故而隨順八智,且〔隨順〕於後之三十七菩提分,故言諦隨順智。
隨順智畢
與經〔文〕之對照
其次,此隨順智是諸行為所緣——至出起為觀之最後。然,若言全部,種姓智至出起,是觀之最後。今明知出起之觀,其次當知有經〔文〕之對照。即「至此出起觀」,如於六處分別經所說:「諸比丘!依止於不彼所成性(無渴愛),由於不彼所成性,為一性而依止於一性,捨斷其捨而起越此。」言為「不彼所成性」(無渴愛)。如於蛇喻經說:「厭離者是厭離貪、離貪故解脫。」而言為「厭離」。如於須尸摩經說:「須尸摩!前有法住智、後有涅槃智。」而言為「法住智」。如於布吒波陀經說:「布吒波陀!最高之想是於最初生起、後智〔生起〕。」而言為「最高之想」。如於十上經說:「行道智見清淨為徧淨勝支。」而言為「徧淨勝支」。如於無礙解道說:「欲脫〔智〕、省察隨觀〔智〕、行捨〔智〕之此等三法是義一而唯文別異。」言此三名為「〔欲脫、省察隨觀、行捨〕」。如於發趣論說:「隨順是對於種姓,隨順是淨白〔為無間緣之緣〕。」言為「〔隨順、種姓、淨白之〕」三名。如於傳車經說:「那麼,友!為行道智見清淨,於世尊處而行梵行耶?」言為「行道智見清淨」。
寂靜而為徧彼至出起觀,
大仙以此稱為種種名。
欲出起有大怖畏輪迴之苦泥,
賢者常觀而行瑜伽。
此為令善人喜悅,造清淨道〔論〕,於慧修習論中解釋行道智見清淨,名N69n0035_p0400a06為第二十一品。
S. IV, p. 1 etc。
Ibid。
Pṭs. I, p. 57f。
以下至底本六四五頁五行之三頁程度與 Pṭs. A. I, pp. 258-261 之文幾乎一致。
成為(yā),於底本此字使以其前字接續不可。
成為(yañ),同上。
於底本此前有 bhayato(由怖畏),今從暹羅本略之。
參照 Dhs. 170,法句經卷上(大正四.五六六a)、出曜經卷二四(大正四.七三八b)、法集要頌經卷三(大正四.七九一b)。
熊、鬣狗(accha-taraccha),於底本之 acchata-raccha 是錯誤。
現在(paccuppannā),於底本之 paccuppanāni 是錯誤。
Pṭs. II, p. 63。
四大種、五蘊、六內處、六外處之譬喻,參照 S. IV, p. 174f。
十一之火是:(一)貪火(二)瞋火(三)癡火(四)生(五)老(六)死(七)愁(八)悲(九)苦(一〇)憂(一一)惱。
完全(samantato),於底本之 samanto 是錯誤。
Pṭs. I, p. 59f。
此(idaṁ)之字,於底本沒有,今由暹羅本補之。
以下至底本六五〇頁中頃之一頁餘與 Pṭs. A. I, p. 262ff. 之文大多一致。但 Pṭs. A. 之文則較為詳細。
轉起(pavatti),於底本之 pavattati 是錯誤,今由暹羅本訂正。
Pṭs. I, p. 84; Dhs. p. 224; Vibh. p. 421。
於智(ñāṇānaṁ),於底本之 ñāṇaṁ 是錯誤。
質多屈多山(Cittakūṭapabbata),是在雪山邊圍住阿耨達池之一山。
七大湖在雪山之麓,為五大河之源泉。Anotattā, Sīhapapātā, Raṭhakārā, Kaṇṇamuṇḍā, Kuṇālā, Chaddantā, Mandākinī 之七湖。cf. A. IV, p. 101。
七處平滿(sattapatiṭṭho)者,是四肢、鼻、尾、陰莖之七,觸地而確立。
Pṭs. II, p. 63。
對以下脫欲智之說明,參照 Pṭs. A. I, p. 24。
羅睺(Rāhu),是吞月之惡魔,將月蝕之生起想為是羅睺之事。
非究竟者(anaccantikato),於底本之 anican ti kato 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剎那的(khanikato),此字於底本雖沒有,但由暹羅本補之。
以下至底本六五三頁十二行之不足十頁程度,參照 Pṭs. A. I, p. 31f。
Pṭs. II, p. 63。
S. II, p. 72。
不見(na passati),於底本單有 passati,今從暹羅本。
不見……他之我(na parassa attānaṁ),於底本、緬甸本,缺此句,今由暹羅本補之。
CNd. p. 249f。
於CNd. p. 250f,亦述十行相之觀察,但與此不同。
cf. CNd. p. 251。
MNd. p. 277。
以下之引用,想是由 CNd. 而來,但現在不存在於小義釋。想是與現在的有多少不同文句,而不是小義釋的吧!
Sn. 1119; CNd. p. 257 . cf. KV. p. 64; Netti. p. 7。
Pṭs. II. p. 48。
Ibid。
Pṭs. II. p. 58。
Dhs. p. 70; p. 71。
Pṭs. II. p. 67。
無相(animitto),於底本之 nimitto 是錯誤。
Pṭs. II, p. 68。
此句參照底本六五七頁(本書三.三八〇頁)。
七處是由四向四果,而除須陀洹向,實際上是信解脫亦除阿羅漢果,是指六處之聖者。然,以信根為主之阿羅漢向,是於得阿羅漢時,其阿羅漢亦是以信根為主,而在此於意義上言為信解脫。關於信解脫參照 DA. III, p. 890; MA. II. p. 147f. 等。
身證原來是於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向六處之聖者,於須陀洹向、阿羅漢果,有似身證故,身證是言於四向四果之一切處。尚對於身證之地,參照 DA. III, p. 889; MA. II, p. 147f。
Pṭs. II, p. 53。
Pṭs. II, p. 23。
Pṭs. II, p. 52。
Pṭs. II, p. 60f。
省察(paṭisaṅikhā),於底本之 saṅkhā 是錯誤。
生起等(uppādādīni),於底本之 upādadīni 是錯誤。
Pṭs. I, p. 61f。
唯一(ekam eva),於底本雖有 evam eva 是錯誤,今從暹羅本。
Pts. II, p. 64。
為闡明(āvibhāvatthāya),於底本之 avibhāvatthāya 是錯誤。
以下底本六六二頁至二十二行之一頁程度是參照 Atthasālinīi, p. 225ff。
思惟(sammasati),於底本之 samasati 是錯誤。
唯觀(dassanamatten' eva),於底本雖有 dassanamaggen' eva 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參照前方註[18]。
攝頌(uddānaṁ),於底本之 udānaṁ 是錯誤。
參照底本六五二頁以下(本書三.三七〇頁以下)。
出火(ādittaṁ),於底本之 ādivuttaṁ 是錯誤,今由暹羅本訂正。
人之肉(manussa-maṁsaṁ),於底本之 manusassamaṁsaṁ 是錯誤。
關於十一之火,參照底本六四七頁(本書三.三六三頁)之同語之註[13]。
參照底本六五六頁(本書三.三七九頁)。
Sn. 810 參照義足經卷上(大正四.一七九a)。
以下底本至六六七頁以下七行之一頁餘與 Atthasālinī, p. 227ff. 之文大多一致。且參照 Pṭs A. I, p. 194f。
此是 Tipiṭaka-Cūḷanāgatthera 之主張。
此是 Moravāpivāsi Mahādattatthera 之主張。
此是 Tipiṭaka-Cūlābhayatthera 之主張。
在第二禪有伺、喜、樂、一境性之四支,於第三禪有喜、樂、一境性之三支,於第四禪有樂、一境性之二支。
七道支是八正道支除去正思惟。然,正思惟是尋(vitakka),於第二禪以上無有尋。
六覺支是由七覺支除去喜覺支。然,第四禪無有喜。
何等之(ye keci),於底本之 ye koci 是錯誤。
以下之二文,即 Sammasitasamāpattisadiso ty' attho. Sace dana kāmāvacaradhamme sammasati paṭhamajjhāniko va hoti,於底本及緬甸本沒有,今由暹羅本及 Aṭṭhasālinī, p. 228; Pṭs. A. I, p. 195 之同文之處補入。
教誡難陀經(Nandakovādasutta),M. 146(M. III, p. 270ff),參照雜阿含二七六經(大正二.七三c以下)。
其次暹羅本有十一行之文。於 Aṭṭhasālinī, p. 229 幾乎有與此同一文。
參照底本六五八頁(本書三.三八一頁)。
得(labbhati),於底本之 labhati 是錯誤,今由暹羅本訂正。
無我隨觀(anattānupassanā),於底本之 anattānupassā 是錯誤。
參照底本六五八頁以下(本書三.三八一頁以下)。
無願(appanihito),於底本之 appanihita 是錯誤。
關於有分等,參照底本四五八頁以下(本書三.四一頁以下)。
厭離(nibbiṇṇan),於底本有 nibbindan,今從暹羅本。
於應脫(muñcitabbamhi),於底本之 muñcitabbaṁ hi 是錯誤。
八(aṭṭhannaṁ),於底本之 aṭṭhanaṁ 是錯誤。
八(aṭṭhannaṁ),於底本無此字,由暹羅本補之。
諸行為所緣(saṅkhārārammaṇaya),於底本之 saṅkhārāmmanāya 是錯誤。
M. III, p. 220。
M. I, p. 139。
S. II, p. 124。
D. I, p. 185。
D. III, p. 288。
Pṭs. II, p. 64。
Tika. II, p. 159。
三(tīhi),於底本有 dvīhi 如其下註原來有多本,但底本之編輯者依一異本採用 dvīhi,今從暹羅本、緬甸本。
M. I, p. 147。
以下之二偈亦出於 Abhidhammāvatāra. p. 124。
喜【CB】,善【南傳】 人【CB】,入【南傳】 愚【CB】,遇【南傳】
【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第 69 冊 No. 35 清淨道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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