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經典
相應部經典
歸命彼世尊
應供等覺者
六處篇
第八 聚落主相應
第一 暴惡
一
爾時,世尊住舍衛城祇樹林給孤獨長者之園。
二
時,聚落主暴惡,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聚落主暴惡,白世尊曰:「大德!於此處,某者被稱為暴惡,是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而又於此處,某者被稱為柔和,是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
「聚落主!於此處,有某者未捨貪欲,因未捨貪欲,而令他怒及遭遇他怒;若現出自怒者,則稱彼為暴惡。未捨瞋恚,因未捨瞋恚,而令他怒及遭遇他怒;若現出自怒者,則稱彼為暴惡。未捨愚癡……
聚落主!於此處有某者之所以稱為暴惡,即是此因、此緣。
五
然而聚落主!於此處,有某者已捨貪欲,因已捨貪欲,則無令他怒,亦無遭遇他怒;若自怒不現者,則稱彼為柔和。已捨瞋恚,因已捨瞋恚,則無令他怒,亦無遭遇他怒;若自怒不現者,則稱彼為柔和。已捨愚癡……
聚落主!於此處,所以稱某者為柔和,即是此因、此緣。」
六
如是言已。聚落主暴惡如次白世尊曰:「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大德!譬如倒者之扶起,被蓋覆者之啟露,對迷者示之以道,於暗中舉起油燈,『有眼者得見諸物』。如是,世尊以種種方便,明示說法。於此余當歸依世尊,歸依法及比丘眾。自今日起以至終生為止,願世尊容受我歸依,為優婆塞。」
第二 布吒
一
爾時,世尊住王舍城之竹林迦蘭陀園。
二
時,歌舞戲藝之聚落主多羅弗多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多羅弗多歌舞戲藝之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聞昔時,累代歌舞戲藝者師之所說:『凡此歌舞戲藝者,於舞堂戲場中,以其真實及假裝,使人人生起笑樂者,其身壞命終之後,得享受喜笑天群為伴之身。』世尊對此作如何宣說耶?」
「聚落主!且止!將此且置,勿以此問余。」
四
再次,多羅弗多歌舞戲藝之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世尊!對此作如何宣說耶?」
「聚落主!且止!將此且置,勿以此問余。」
五
三次,多羅弗多歌舞戲藝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世尊!對此作如何宣說耶?」
「余已作如是言:『聚落主!且止!勿以此問余。』不許汝作是問,然而余今對汝作答。
六
聚落主!昔時,人人尚未離貪欲,為繫於貪欲之縛。歌舞戲藝者,為彼等於舞堂戲場中,凡嗜好於物欲者皆集來,使之欲〔念〕愈增。聚落主!昔時,人人尚未離瞋恚,為繫於瞋恚之縛。歌舞戲藝者,為彼等於舞堂戲場中,凡於物好瞋者皆集來,使之瞋愈增。聚落主!昔時,人人尚未離愚癡,……凡於物好愚者皆集來,使之愚癡愈增。
七
彼歌舞戲藝者,自己陶醉放逸,而令他亦陶醉放逸,身壞命終之後,有名為喜笑地獄者,彼出生其處。然而彼若有如是見者:『凡歌舞戲藝者,於舞堂戲場中,以真實與偽裝,令人人笑樂者,其身壞命終之後,享受喜笑天群為伴之身。』此則彼所取之邪見。聚落主!於邪見之人,余說唯有地獄與畜生二道中,有其一道。」
八
如是言已,多羅弗多歌舞戲藝聚落主,悲痛流淚。
「余如是言:『聚落主!且止!以此且置,勿以此問余。』不許汝作如是問。」
「大德!余非對世尊之宣說,悲痛而泣,然則,大德!余為昔時累代歌舞戲藝者師等:『凡歌舞戲藝者……享受喜笑天群之伴身。』長久之被瞞、被欺、被誑而泣。
九
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大德!猶如扶起倒者,啟露蓋覆者,迷者得示以道,如暗中舉起油燈,『有眼者得見諸物』。如是世尊以種種方便明示說法。此余當歸依於世尊,歸依於法與比丘眾。大德!願容許余於世尊之處出家、受戒。」
一〇
多羅弗多聚落主於世尊之處,即得出家、受戒。
一一
受戒後不久,尊者多羅弗多……成為阿羅漢之一。
第三 戰士
※二
時,戰士聚落主,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戰士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聞昔時,累代戰士師之所說:『凡死鬥努力於戰場之戰士,歷此努力死鬥,若被敵者所殺者,則彼〔戰士〕身壞命終之後,享受俱所樂天群為伴之身。』世尊!對此作如何宣說耶?」
「聚落主!且止!將此且置,勿以此問余。」
四
再次……
五
三次,戰士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聞昔時累代戰士師之所說:『凡死鬥努力於戰場之戰士,歷此努力死鬥,若被敵者所殺者,則彼〔戰士〕身壞命終之後,享受俱所樂天群為伴之身。』世尊!對此作何宣說耶?」
「然而,聚落主!余已如是言:『聚落主!且止!將此且置,勿以此問余。』乃不許汝問,然今余將答汝。
六
聚落主!凡死鬥努力於戰場之戰士,彼心曾為卑劣,而行所惡,所向是邪:『令此等人被擊、被縛、被斬、滅亡。』或原非意於此,如是作思彼死鬥努力若被敵者所殺者,則彼〔戰士〕身壞命終之後,有名為俱所樂之地獄者,〔彼〕將生於其處。然於彼:『凡死鬥努力於戰場者,此死鬥努力被敵所殺者,則彼戰士身壞命終之後,享受俱所樂天群之身。』作如是見者,彼即是邪見。聚落主!余說邪見之人,唯有地獄與畜生二道中,有其一道。」
七
如是宣說已,戰士聚落主悲痛流淚。
「余如是言:『聚落主!且止!將此且置,勿以此問余。』乃不許汝問。」
「大德!余非對世尊之宣說悲痛而泣,然則大德!余為昔時累代戰士師等:『凡戰士之……享……之身。』長久之被瞞、被欺、被誑而泣。
八
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自今日起至此生之終,余當歸依世尊為優婆塞,願請攝受。」
第四 象
※二~八
時,乘象聚落主,詣世尊住處……「……自今日起至此生之終,余歸依世尊為優婆塞,願請攝受。」
第五 馬
二
時,乘馬聚落主,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乘馬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聞昔時,累代乘馬士師之所說:『凡乘馬士死鬥努力於戰場,被敵所殺者,彼〔乘馬士〕則身壞命終之後,享受俱所樂天群為伴之身。』世尊!對此作何宣說耶?」
「聚落主!且止!將此且置之,勿以此問余。」
四~八
再次……三次……(以下與第三經之「戰士」與「乘馬士」有所改變而已,其他則完全相同)。
第六 西地〔方〕人(死歿者)
一
爾時,世尊住那爛陀之波婆離迦菴羅林。
二
時,刀師兒聚落主,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刀師兒聚落主,白世尊言:「大德!攜持西部地〔方〕婆羅門之水瓶、著佩西瓦羅花環、入水〔而浴之〕、奉祀火天者,彼等使死歿者向上、令柔和、安靜以昇天界。大德!世尊、應供、正等覺者!所有女〔人〕身壞命終之後,能行如上生於善趣天界否?」
四
「然則,聚落主!以此問汝,將隨汝想所思作適當回答。
五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此處有人,是生命破壞者、不與取者、欲邪行者、妄語者、兩舌者、粗語者、綺語者、貪欲者、失心者、邪見者,於其處大人眾群集來而言曰:『此人身壞命終之後,出生於善趣天界。』即為此人祈求、禮讚、合掌而周行者。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此人因大人群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則身壞命終之後,得生於善趣天界耶?」
「大德!不然。」
六
「譬如有人,將巨大之石投於湖水中,時於其處有大人眾群集來而言曰:『大石!汝浮出、汝浮上、汝昇陸上!』如是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者,汝對此如何思惟耶?此大石因大人眾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而得浮出、浮上、昇於陸上否?」
「大德!不然。」
「同此,聚落主!有人是生命破壞者……邪見者,假若令大人眾群集來而言曰:『此人身壞……出生……。』雖為此人祈求、禮讚、合掌、周行,然而此人身壞命終之後,仍生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
七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於此處有人,是禁止生命之破壞,禁止於不與取,禁止欲邪行,禁止妄語,禁止兩舌,禁止粗語,禁止綺語者,不貪欲者,不失心者,是正見者。於其處大人群集來而言曰:『此人身壞命終之後,出生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為此人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因此大人眾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而身壞命終之後,得生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否?」
「大德!不然。」
八
「聚落主!譬如有人將醍醐瓶或油瓶破沈於深湖水中。其處有砂石或砂礫沉於下,然醍醐或油浮於水上,於其處大人眾群集來,以:『汝醍醐、油!沈下,汝醍醐、油!沉沒,汝醍醐、油!沉沒!』如是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者,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其醍醐或油,因大人眾之祈求、禮讚、合掌周行,能沈沒而下墮否?」
「大德!不然。」
「同此,聚落主!於此處有人,禁止生命之破壞……是正見者,假若令大人眾群集來而言曰:『此人身壞……出生於……。』雖為此人祈求、禮讚、合掌、周行,此人身壞命終之後,乃生於善趣、天界。」
九
世尊如是宣說已,刀師兒聚落主,如次白世尊曰:「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當歸依為優婆塞,請攝受余。」
第七 說教
一
爾時,世尊住那爛陀之波婆離迦菴羅林中。
二
時,刀師兒聚落主,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於一面坐。
三
於一面坐之刀師兒聚落主,白世尊言:「大德!世尊對一切生類,有持利益心、慈愛心而住否?」
「誠然。聚落主!如來對一切生類,有持利益心、慈愛心而住。」
四
「然今大德!何故世尊或為人人而詳說法要,或為人人而不如是詳說法要耶?」
「然則聚落主!以此對汝問,將隨汝所思作適當回答。
五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耶?於此處耕田之居士,有三種田:一田是殊勝、一田是中等、一田是下劣砂地而含鹽分之惡質地。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耶?此耕田之居士欲播下種子,應於何處先播種耶?是此殊勝田耶?是中等田耶?或者是此下劣砂地而含鹽分之惡質田耶?」
「大德!此耕田之居士欲下種子時,於下種者當是此殊勝之田,其次下種當是此中等田,再次下種則於此下劣砂地而有多鹽分之惡質地田,或者全部不下種子,何以故?以:『亦可為牛之飼料。』」
六
「聚落主!譬如此殊勝之田,如是者乃余之比丘、比丘尼。余對彼等,說初善、中間之善、終善、有意義、文與言調和之法,說明一切具足、完全清淨之梵行。何以故?聚落主!彼等以余為燈、以余為窟、以余為庇護、以余為歸依而住。
七
聚落主!譬如此中等之田,如是者,是余之信男子、信女人。余對彼等亦說於初善、中間善、終善、有意義、文與言調和之法,說明一切具足、完全清淨之梵行。何以故?聚落主!彼等以余為燈、以余為窟、以余為庇護、以余為歸依而住。
八
聚落主!譬如下劣砂地有多鹽分惡質地之田,如是者,余認為此是外道沙門、婆羅門、普行沙門。余亦為彼等,說於初善、中間善、終善、有意義、文與言調和之法,說明一切具足、完全清淨之梵行。何以故?於彼等或一句亦能了解,此於彼等,為得長時之利益安樂。
九
聚落主!譬如人有三只水瓶:一水瓶無有裂縫,不漏不滲〔水〕;一水瓶無有裂縫,而漏〔水〕滲〔水〕;一水瓶有裂縫、漏〔水〕滲〔水〕。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耶?此人若欲貯水者,水瓶無有裂縫、不漏不滲〔水〕與水瓶無有裂縫、而漏〔水〕滲〔水〕,及水瓶裂縫、漏〔水〕滲〔水〕者,於此中何者應先貯水耶?」
「大德!此人欲貯水者,是貯於水瓶無裂縫,不漏不滲〔水〕者;再貯於水瓶無裂縫,漏〔水〕滲〔水〕者;再貯於水瓶有裂縫,漏〔水〕滲〔水〕者,或全不予貯。何以故?或『貯水當用洗器物。』」
一〇
「聚落主!譬如水瓶無有裂縫……如是者,是予之比丘、比丘尼。予為彼等,說初善……以余為歸依而住。
一一
聚落主!譬如水瓶無有裂縫……如是者,是予之信男子、信女人。予為彼等,亦說初善……以余為歸依而住。
一二
聚落主!譬如水瓶之裂縫……如是者,余認為此是外道沙門、婆羅門、普行沙門。余為彼等亦說於初善、中間善、終善、有意義、文與言調和之法,說明一切具足、完全清淨之梵行。何以故?於彼等或一句亦能了解,此於彼等,為得長時之利益安樂。」
一三
世尊如是宣說已,刀師兒聚落主,如次白世尊曰:「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請攝受余歸依為優婆塞。」
第八 螺貝
一
爾時,世尊住那爛陀之波婆離迦菴羅林中。
二
時,尼乾陀之弟子刀師兒聚落主,詣世尊住處……
三
世尊對坐於一面之刀師兒聚落主,如次告曰:「聚落主!尼乾陀若提子為汝弟子等如何說法耶?」
四
「大德!尼乾陀若提子為弟子等作如是說法:『任何人若破壞生命者,皆墮於離去處、地獄。任何人若取不與者,皆墮於離去處、地獄。任何人若於諸欲行邪行者,皆墮於離去處、地獄。任何人若妄語者,皆墮於離去處、地獄。凡多住習處者,則隨所導而去。』大德!尼乾陀若提子如是為弟子等說法。」
「聚落主!如尼乾陀若提子之教,『凡多住習處者,則隨所導而去。』如是者,則任何人無有墮於離去處、地獄者。
五
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耶?凡有人破壞生命,於夜間或於日間所經之時間,若彼破壞生命及不破壞生命,何者是較長之時間耶?」
「大德!凡有人破壞生命,於夜間或於日間所經時間,彼若破壞生命,其時為短,而彼不破壞生命,其時間是長。」
「聚落主!如尼乾陀若提子之教:『凡多住習處者,則隨所導而去。』若如是者,則任何人無有墮於離去處、地獄者。
六
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耶?凡有人不與取,於夜間或於日間所經之時間,若彼不與取及不與不取,何者為較長之時間耶?」
「大德!凡有人不與取,於夜間或於日間所經之時間,彼不與取,其時間是短,而彼不與不取,其時間是長。」
「聚落主!如尼乾陀若提子之教……即無有墮於地獄者。
七
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耶?凡有人於諸欲行邪行……何者是較長之時間耶?」
「大德!凡有人於諸欲行邪行……其時間是長。」
「聚落主!如尼乾陀若提子之教……即無有墮於地獄者。
八
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耶?凡有人語妄語……何者是較長時間耶?」
「大德!凡有人語妄語……其時間是長。」
「聚落主!如尼乾陀若提子之教:『凡多住習處者,則隨所導而去。』若如是者,則任何人無有墮於離去處、地獄者。
九
聚落主!於此處,或教師作如是談、如是見:『任何人若破壞生命者,皆墮於離去處、地獄。任何人不與取者……。任何人於諸欲行邪行者……。任何人語妄語者,皆墮於離去處、地獄。』聚落主!而且弟子對此教師有淨信心。
一〇
彼以:『余師乃如是談、如是見,懷如是之見:「任何人破壞生命者,皆墮於離去處、地獄。」然余有破壞生命,余亦是墮離去處者,墮地獄者。』聚落主!不捨此語、不捨此心、不拋棄此見,恰如將持來之物而投入,如是彼入地獄。余師……
一一
然聚落主!於此處如來出現於世,為應供者、正徧智者、明行具足者、善到者、世間解者、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之師、覺者、世尊。彼以種種方便非難詰責生命之破壞,謂:『禁止生命之破壞。』非難詰責不與取……欲邪行……妄語,謂:『禁止妄語。』聚落主!而弟子對此教師(如來)有淨信心,彼當省思。
一二
『世尊以種種方便非難、詰責生命之破壞,宣說禁止對生命之破壞,然余如是破壞如是之生命。余如是破壞如是之生命,此乃非宜,此是非善,余亦因此而有追悔之念:「我不該作此惡邪之業。」』彼如是省思後,而捨此生命破壞,向後又禁止生命之破壞。彼如是有此惡邪業之捨棄,彼如是有此超越惡邪業。
一三
世尊以種種方便,非難、詰責不與取……
一四
世尊以種種方便,非難、詰責欲邪行……
一五
世尊以種種方便,非難、詰責妄語……
一六
彼捨生命之破壞,禁止生命之破壞,捨不與取……欲邪行……妄語……兩舌……粗語……綺語……捨貪欲而為無貪欲者,捨惡心瞋恚而為不失心者,捨邪見而為正見者。聚落主!此之聖弟子如是離貪欲、離惡心、無迷惑、正知正念,而以與慈俱生之心,充滿於一方而住,同於第二〔方〕、同於第三〔方〕、同於第四〔方〕,如是上下橫、一切處、一切情勢之下、一切具足之世界,與慈俱生、廣大遠行無量,而充滿無怨心、無惡心而住。
一七
聚落主!譬如吹強力之法螺者,如少勞可令四方聞〔其吹〕,聚落主!同此,由如是實修、如是增長慈心解脫,凡所標量之業,於其處無餘存,於其處無存立。聚落主!此之聖弟子……即與悲俱生之心……與喜俱生之心……與捨俱生之心……與捨俱生一切具足之世界,廣大遠行無量,而充滿無怨心、無惡心而住。
一八
聚落主!譬如強力之吹法螺者,以少勞可令四方得聞,聚落主!同此,如是實修、如是增長捨之心解脫,凡所標量之業,於其處無殘存,於其處無存立。」
一九
世尊如是言已,刀師兒聚落主如次白世尊言:「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請願攝受余歸依為優婆塞。」
第九 家
一
爾時,世尊與大比丘眾俱,遊行於拘薩羅國,抵達那爛陀,於此處世尊住那爛陀之波婆離迦菴羅林中。
二
然其時,那爛陀因饑饉,難得餬口之食,白骨〔充野〕,給與籌符之食。
三
恰於此時,尼乾陀若提子與多數之尼乾陀集團,共留住於那爛陀。
四
時,尼乾陀之弟子刀師兒聚落主,來至尼乾陀若提子之處,對彼禮拜後,於一面坐。
五
尼乾陀若提子告於一面坐之刀師兒聚落主曰:「聚落主!來!汝去駁斥沙門瞿曇之語,如是者汝則善名遠揚:『刀師兒聚落主,駁如是有神力,如是有威力之沙門瞿曇之語。』」
「然而大德!余如何往駁如是有神力,如是有威力沙門瞿曇之語耶?」
六
「聚落主!來!汝往沙門瞿曇之處,問彼作如是言:『大德!世尊以種種方便對家家稱揚愛憐、稱揚保護、稱揚悲愍耶?』聚落主!若如是問沙門瞿曇,而如是答:『誠然,聚落主!如來以種種方便,對家家稱揚愛憐、稱揚保護、稱揚悲愍』者,則應告於彼曰:『若然,大德!何故今世尊為饑饉難得餬口之食,白骨〔充野〕,使給與籌符食,與大比丘眾俱遊行耶?世尊是為家家斷絕而行,為家家之非運而行,為家家之損亡而行者。』聚落主!以此兩端質問沙門瞿曇,逢此,彼則吐出不能、嚥下不能。」
七
「唯唯!大德!」刀師兒聚落主,應諾尼乾陀若提子,從座而起,禮拜於彼,行右繞禮,即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於一面坐。
八
於一面坐之刀師兒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世尊〔非〕以種種方便,對家家稱揚愛憐、稱揚保護、稱揚悲愍耶?」
「誠然,聚落主!如來以種種方便,對家家稱揚愛憐、稱揚保護、稱揚悲愍。」
「若然,大德!何故今世尊為饑饉難得餬口之食,白骨〔充野〕,使給與籌符食,與大比丘眾俱遊行耶?世尊為家家之斷絕而行,為家家之非運而行,為家家之損亡而行。」
九
「聚落主!余想起於距今九十一劫前至今,余不知曾有一家行飯食之布施而有損。而且彼等家家富裕,財多寶多,金銀豐裕,所得豐裕,財穀豐裕者,此等一切是源於布施,乃真實之源,自制之源。
一〇
聚落主!家之損亡有八種因、八種緣。家或為國王所損亡,家或為竊盜所損亡,家或為火所損亡,家或為水所損亡,或不得積蓄,或家人懶惰拋棄家業,或散潰此等之寶,成為家之黑炭(敗家子),於生家,無常者為第八。聚落主!此等八種因、八種緣為家損亡之因。
一一
聚落主!於此等八種因、八種緣之存在,人對余雖作如是言:『世尊是為家家之斷絕而行,為家家之非運而行,為家家之損亡而行者。』聚落主!不捨此語、不捨此心、不拋棄此見,則恰如持來者之投入,如是將〔入〕於地獄。」
一二
世尊如是言已,刀師兒聚落主,白世尊曰:「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請世尊攝受余,願歸依為優婆塞。」
第一〇 頂髻
一
爾時,世尊住王舍城外之竹林迦蘭陀園。
二
然其時,於王之內宮王臣集會,集合同座眾人之間,起此相互之談:「沙門釋子等,於金銀是淨,彼等受金銀、取金銀。」
三
偶然其時,有摩利就羅伽聚落主,亦列於此集會。
四
時,摩利就羅伽聚落主,語此集會曰:「諸尊!勿作如是言。沙門釋子等,於金銀為非淨,彼等不受此,彼等不取此。沙門釋子等,棄摩尼、黃金及離金銀。」摩利就羅伽聚落主,不能信服其集會。
五
因此,摩利就羅伽聚落主,來至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六
坐於一面之摩利就羅伽聚落主,白世尊言:「大德!於此王之內宮王臣集會中,集合同座眾人之間,起此相互之談:『沙門釋子等,於金銀為淨,彼等受金銀、取金銀。』如是言已,大德!余告此集會曰:『諸尊!勿作如是言,沙門釋子等,於金銀為非淨,彼等不受此、不取此,沙門釋子等,棄摩尼、黃金,以離金銀。』大德!余不能信服其集會。
七
大德!余如是所說,是說世尊之所說者耶?非以不實誹謗世尊耶?是隨順世尊之法以說明法,對任何之隨順說之同法者,勿陷於非難之境地耶?」
「誠然,聚落主!如是之說,汝是說余之所說者,並非以不實誹謗余。隨順〔余〕之法以說明法,對任何隨順說之同法者,無陷於非難之境地。
八
聚落主!於此沙門釋子等,於金銀為非淨,彼等不受此,彼等不取此。沙門釋子等,棄摩尼、黃金,以離金銀。聚落主!以金銀為淨者,則於五種欲亦淨。聚落主!以五種欲為淨者,此應視為非沙門法〔之人〕,非釋子法〔之人〕。
九
然則,聚落主!余作如是言:『草是依草之所要者而求,薪是依薪之所要者而求,車是依車之所要者而求,人是依人之所要者而求。聚落主!無論依如何之事由,余不言求受金銀。』」
第一一 驢姓
一
爾時,世尊住於摩羅達國之名為郁如耶羅伽婆之摩羅達人村落。
二
時,婆托羅加伽聚落主,來至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婆托羅加伽聚落主,白世尊言:「大德!願世尊為余說示苦之生起與滅沒。」
「聚落主!余若為汝說:『過去世如是如是。』若對過去世說示苦之生起與滅沒者,汝於此即有疑念、困惑。聚落主!余若為汝說:『未來世應如是如是。』若對未來世說示苦之生起與滅沒者,汝於此即有疑念、困惑。然則聚落主!余今坐於此處,坐於此,為汝說示苦之生起與滅沒,於此當諦聽,當善思惟,余即為說。」
「唯唯,大德!……。」婆托羅加伽聚落主應諾世尊。
四
世尊曰:「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人若遭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如汝〔之心〕即生憂悲、苦惱、不安者,於郁如耶羅伽婆有此否?」
「大德!人若遭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如余之心生憂悲、苦惱、不安者,於宇如耶羅伽婆有此。」
五
「然而聚落主!人若雖遭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如汝〔之心〕不生憂悲、苦惱、不安者,於郁如耶羅伽婆有此否?」
「大德!人若雖遭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如余〔之心〕不生憂悲、苦惱、不安者,於郁如耶羅伽婆有之。」
六
「聚落主!某郁如耶羅伽婆人遭到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於汝〔之心〕生憂悲、苦惱、不安,是何因、何緣耶?聚落主!某郁如耶羅伽婆人遇到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於汝〔之心〕不生憂悲、苦惱、不安,是何因、何緣耶?」
「大德!郁如耶羅伽婆人遇到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於予〔之心〕生憂悲、苦惱、不安者,乃予對彼等有欲貪。然而大德!郁如耶羅伽婆人遇到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於予〔之心〕不生憂悲、苦惱、不安者,余乃對彼等無欲貪。」
「聚落主!汝有此所見、所知、所通達,即時依法投入(法),可通達過去未來之道。凡於過去世所生之苦,一切皆以欲為根本、以欲為因緣而生。此欲是苦之本。又凡於未來世,於苦之生起,皆以欲為根本、以欲為因緣而生。此欲是苦之本。」
「大德!殊妙哉!大德!稀有哉!大德!世尊以此善巧說示,謂:『凡苦之生,皆以欲為根本、以欲為因緣而生,此欲是苦之本。』
七
大德!余有一名智羅瓦西童子,住於其外之房屋。大德!余晨朝起身遣人:『汝去尋智羅瓦西童子。』其人未還歸之前,余念無他事:『智羅瓦西童子不該有染患何病?』」
八
「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智羅瓦西童子若遭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於汝〔之心〕當生憂悲、苦惱、不安否?」
「大德!智羅瓦西童子若遭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余之生命即發生異變,如何於余之心不生憂悲、苦惱、不安耶?」
「聚落主!依此事由當亦可知:『凡苦之生,皆以欲為根本、以欲為因緣而生,此欲是苦之本。』
九
聚落主!汝未曾見、聞智羅瓦西之母時,汝對智羅瓦西之母,有欲念染心或愛情否?」
「大德!否!無此。」
「聚落主!汝因見、聞彼女,如是汝對智羅瓦西之母,有欲念染心或愛情耶?」
「大德!誠然。」
一〇
「聚落主!汝對此如何思惟?智羅瓦西之母若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於汝〔之心〕生憂悲、苦惱、不安否?」
「大德!智羅瓦西之母若遇殺害、捕縛、沒收或譴責者,余之生命即發生異變,如何於余〔之心〕不生憂悲、苦惱、不安耶?」
一一
「聚落主!依此事由亦可得知:『凡苦之生,皆以欲為根本、以欲為因緣而生,此欲是苦之本。』」
第一二 王髮
二
時,羅舍聚落主,來至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已,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羅舍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余聞如是說:『沙門瞿曇非難一切苦行,徹底謗罵一切艱難生活之苦行者。』大德!『沙門瞿曇非難一切苦行,徹底謗罵一切艱難生活之苦行者。』如是說之彼等人眾,大德!彼等是說世尊之所說耶?或以非實誣蔑世尊耶?隨順〔世尊〕之法以說明法隨順法者、同法者亦無陷於非難之地耶?」
「聚落主!如是說:『沙門瞿曇非難一切苦行,徹底謗罵一切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之彼等人眾,彼等說余之所說,又無以非真非實誣罵於余。」
一
四
「聚落主!此等之兩際邊,是出家者應所避免:〔一者〕於諸欲專心耽著欲樂,此是依下劣鄙野之凡夫、非聖者,是伴著非利者。〔二者〕專心於自己之難苦,此苦痛非聖者,是伴著非利者。聚落主!如來不依此兩際邊,而證悟中道。此是眼、是智、〔至〕寂靜、無上智、正覺涅槃之資者。
五
聚落主!如何是如來之證悟,是眼、是智、〔至〕寂靜、無上智、正覺涅槃之資,是中道耶?此即是八支聖道,此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聚落主!此即如來之所證悟,是眼、是智、〔至〕寂靜、無上智、正覺涅槃之資,是中道。」
二
六
「聚落主!有享受此等三種諸欲者,存在於世。以何為三種耶?
(一)
七
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而自己不安樂、不喜悅,不分配、不作善業。
(二)
八
然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悅喜,〔而〕不分配、不作善業。
(三)
九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又〕分配、作善業。
(四)
一〇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不分配、不作善業。
(五)
一一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不分配、不作善業。
(六)
一二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又〕分配、作善業。
(七)
一三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且又〕不分配、不作善業。
(八)
一四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但〕不分配、不作善業。
(九)
一五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分配而作善業。然對此等之財貪著、迷卻、墮罪、不見過患、不獲出要而受用。
(十)
一六
然而於此,聚落主!或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分配作善業。然對此等之財不貪著、不迷卻、不墮罪、見過患、獲出要而受用。」
三
(一)
一七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而自己不安樂、不喜悅,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三種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之三種〔理由〕應被非難耶?〔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為第一理由,應被非難。〔彼〕自己不安樂、不喜悅,此為第二理由,應被非難。不分配〔彼財〕、〔又不以此〕作善業,此第三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因此等三種理由,應被非難。
(二)
一八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但〕不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依一種理由,應被欣賞。如何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彼財〕不分配、〔又不以此〕作善業,此為第二理由應被非難。如何是一種理由應被讚賞耶?彼自得安樂、喜悅,此一理由應被讚賞。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有此等二種理由應被非難,此一理由應被欣賞。
(三)
一九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又〕分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有一種理由應被非難,二種理由應被讚賞。如何之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彼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依二種理由應被讚賞耶?〔彼〕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一理由應被讚賞;〔彼財〕分配、〔以此〕行善業,此第二理由應被讚賞。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此之一種理由應被非難,此之二種理由應被讚賞。
(四)
二〇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財亦不分配、不行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一種理由應被讚賞,三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之一種理由應被讚賞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讚賞。如何之三種理由應被非難耶?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為第一種理由應被非難;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此為第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為第三種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一種之理由應被讚賞,三種理由應被非難。
(五)
二一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不以財〕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二種之理由應被〔讚〕賞,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為二種理應被讚賞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讚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理由應被讚賞。如何為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第二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等二種理由應被讚賞,依此二種理由應被非難。
(六)
二二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依非法,用暴力或不用暴力以求財,使自己安樂、喜悅,〔而且又財〕分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三種理由應被讚賞,依一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為三種理由應被讚賞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讚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理由應被讚賞;〔財之〕分配、作善業,此第三理由應被讚賞。如何為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依非法、用暴力以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因此等三種之理由應被讚賞,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
(七)
二三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求財,使自己安樂、不喜悅,〔財〕不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一種理由應被讚賞,二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為一種理由應被讚賞耶?依法、不用暴力求財,此一種理由應被讚賞。如何為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使自己不安樂、不喜悅,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第二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一種理由應被讚賞,此二種理由應被非難。
(八)
二四
於此,聚落主!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而財〕不分配、不作善業,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二種理由應被讚賞,依一種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為二種理由應被讚賞耶?依法、不用暴力求財,此第一理由應被讚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理由應被讚賞。如何為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財〕不分配、不作善業,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等二種理由應被讚賞,依此一種理由應被非難。
(九)
二五
於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求財而使自己安樂、喜悅,又對其財貪著、迷著、墮罪、不見過患、不獲出要,受用於〔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三種之理由應被讚賞,依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如何為三種理由應被讚賞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之理由應被讚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之理由應被讚賞;〔而財之〕分配、作善業,此第三之理由應被讚賞。如何為一種理由應被非難耶?貪著此等之財、迷著、墮罪、不見過患、不獲出要,而受用者,於此,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三種之理由應被讚賞,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
(十)
二六
於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以使自己安樂、喜悅;〔且其〕分配、作善業;又對其財不貪著、不迷卻、不墮罪、見過患、獲出要,而受用此,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四種之理由應被讚賞。依如何四種之理由應被讚賞耶?依法、不用暴力以求財,此第一之理由應被讚賞;使自己安樂、喜悅,此第二之理由應被讚賞;〔財之〕分配、作善業,此第三理由應被讚賞;對此等之財不貪著、不迷卻、不墮罪、見過患、獲出要,受用於此,此第四種理由應被讚賞。
聚落主!此諸欲之享受者,依此等四種理由應被讚賞。」
四
二七
「聚落主!世間有此等三種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何等為三種耶?
(一)
二八
聚落主!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於信心從在家出而為無家之身,言:『我思領得善法,我思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之特殊知見。』彼以苦虐自己,〔但〕不能領得善法,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之特殊知見。
(二)
二九
然則,聚落主!此或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信心從在家出而為無家之身,言:『我思領得善法,我思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彼苦虐自己,〔但〕雖領得善法,而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
(三)
三〇
然而聚落主!此或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信心從在家出而為無家之身,言:『我思領得善法,我思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彼以苦虐自己,〔而〕領得善法,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
五
(一)
三一
「於此,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且〕不得善法,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之知見,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三種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之三種理由,應被非難耶?以苦虐自己,此第一之理由應被非難;不得善法,此第二理由應被非難;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此第三理由應被非難。
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此三種之理由應被非難。
(二)
三二
於此,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領得善法,但不能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知見,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二種理由應被非難,依一種理由應被讚賞。依如何二種理由應被非難耶?以苦虐自己,此第一理由應被非難;不能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此第二之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一種理由應被賞讚耶?領得善法,此一種之理由應被讚賞。
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此二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此一種理由應被讚賞。
(三)
三三
於此,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以苦虐自己,〔而〕領得善法,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二種之理由應被讚賞。依如何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耶?以苦虐自己,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如何二種之理由應被讚賞耶?領得善法,此第一之理由應被讚賞;現證勝人間法,足以為聖特殊之知見,此為第二種之理由應被讚賞。
聚落主!此艱難生活之苦行者,依此一種之理由應被非難;依此二種之理由應被讚賞。」
六
三四
「聚落主!此等之三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於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何者為三?
(一)
三五
凡有貪欲者,由貪欲之因,〔人〕則懷持毀傷自己之心、懷持毀傷他人之心、懷持毀傷兩者之心。〔然〕能排除貪欲,〔人則〕不懷持毀傷自己之心、不懷持毀傷他人之心、不懷持毀傷兩者之心,此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於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
(二)
三六
凡有瞋恚者,由瞋恚之因,懷持毀傷自己之心、懷持毀傷他人之心、懷持毀傷兩者之心。〔然〕排棄瞋恚,〔人則〕不懷毀傷自己之心、不懷毀傷他人之心、不懷毀傷兩者之心,此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於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
(三)
三七
凡有愚癡者,由愚癡之因,人則懷持毀傷自己之心、懷持毀傷他人之心、懷持毀傷兩者之心。〔然而〕排棄愚癡,〔人〕則不懷持毀傷自己之心、不懷持毀傷他人之心、不懷持毀傷兩者之心,此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於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
聚落主!此等之三種,是現生者、不老者、即時者。『來看!』此之所示,導〔人向〕於涅槃、而智者各自應得知之〔法〕。」
三八
〔世尊〕如是言已,羅舍聚落主白世尊曰:「殊妙哉!大德!殊妙哉!大德!……請世尊攝受余,願歸依為優婆塞。」
第一三 波羅牢(可意)
一
一時,世尊住拘利耶一名曰鬱多羅之拘利耶人之村落。
二
時,婆多利耶聚落主,來至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坐於一面之婆多利耶聚落主,白世尊曰:「大德!我曾聞此:『沙門瞿曇知於幻。』大德!『沙門瞿曇知於幻』,如是言之彼人等,大德!彼等言世尊之所說,無以非實誣世尊耶?是隨順說明世尊之法耶?其隨順法者、同法者,亦無陷於非難之地耶?大德!吾等不欲誣謗世尊。」
三
「聚落主!『沙門瞿曇知於幻』,如是談之彼等人眾,彼等是談余之所談,並無以非實誣謗余,說明隨順余之法,任何隨順說者、同法者,亦無陷於非難之地。」
四
「尊者!雖言『是真實』,然〔者〕,我等對此沙門、婆羅門之言:『沙門瞿曇知於幻,沙門瞿曇是幻士。』不予相信。」
「聚落主!如是言『沙門瞿曇知於幻』者,彼以『世尊正如是、善逝正如是』,作如是言:『沙門瞿曇是幻士。』然者,聚落主!於此,當向汝反問,依汝適當之所思,且回答。
一
(一)
五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聚落主!汝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耶?」
「大德!余知拘利耶垂髻之傭夫。」
六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以何為其目的耶?」
「大德!彼拘利耶人為防止盜賊,彼拘利耶人為傳信使。大德!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以此為其目的。」
七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汝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彼等是戒德者,或是污戒者耶?」
「大德!余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污戒惡法〔之徒〕。知凡世間之污戒惡法〔之徒〕者,其中即有拘利耶垂髻之傭夫。」
八
「聚落主!『婆多利耶聚落主,知拘利耶人垂髻之傭夫是污戒惡法〔之徒〕。〔若然〕,如是言婆多利耶聚落主亦是污戒惡法〔之徒〕者。』彼語是正語耶?」
「大德!否,不然。大德!拘利耶垂髻之傭夫與余不同,拘利耶垂髻之傭夫與余不同法。」
九
「聚落主!汝婆多利耶聚落主,知拘利耶垂髻之傭夫是污戒惡法〔之徒〕,婆多利耶聚落主,得非是污戒惡法〔之徒〕。何故不得〔說〕:『如來知幻而非為幻士。』聚落主!余知於幻,〔知〕於幻之果,亦知其如何履行幻者,身壞命終之後,墮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
(二)
一〇
聚落主!余知於生命之破壞,〔知〕於生命破壞之果,亦知其如何履行生命破壞者,身壞命終後,墮於離去處、惡趣、極墮處、地獄。
一一
聚落主!余知於不與取……
一二
聚落主!余知於諸欲邪行……
一三
聚落主!余知於妄語……
一四
聚落主!余知於兩舌……
一五
聚落主!余知於粗語……
一六
聚落主!余知於綺語……
一七
聚落主!余知於貪欲……
一八
聚落主!余知於瞋恚……
一九
聚落主!余知於邪見……
二
二〇
聚落主!某某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談、如是見者:『凡任何人破壞生命者,皆於現生感受苦憂。凡任何人不與取者,皆於現生感受苦憂。凡任何人於諸欲邪行者,皆於現生感受苦憂。凡任何人妄語者,皆於現生感受苦憂。』
(一)
二一
然則,聚落主!於此見有人掛華鬘、著耳環、善沐浴、善化妝、理鬚髮、〔對〕女子之欲望充滿猶如王者。關於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為何?掛華鬘、著耳環、善沐浴、善化妝、理鬚髮、〔對〕女子之欲望充滿猶如王者。』他人答曰:『看!此者壓伏王者之敵,而斷卻生命,王者歡喜以物賜彼。所以,此人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
(二)
二二
然而聚落主!於此見有人被粗索將手堅縛於後、剃光頭髮,打惡聲之鼓,由街至街、由十字路至十字路而巡遶,再牽出南門外,於都之南方被刎頸。關於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為何?彼被粗索將手堅縛於後、剃其頭髮,打惡聲之鼓,由街至街,由十字路至十字路而巡遶,再牽出南門外,於都之南方被刎頸耶?』他人曰:『看!此王者之敵而斷女人或男人之生命,因此,王乃捕捉彼,行如是之處刑。』
二三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汝曾見如是事否?或曾得聞耶?」
「吾等得見且已聞,又曾得聞。」
二四
「於此,聚落主!某某沙門婆羅門如是談、如是見:『凡人破壞生命者,皆於現生感受苦憂。』彼等是語真實耶?抑語妄耶?」
「大德!是語妄。」
「凡語妄之虛事,是戒德者耶?抑污戒者耶?」
「大德!是污戒者。」
「凡污戒惡德之徒,是履邪行耶?抑履正行耶?」
「大德!是履邪行。」
「凡履邪行者,是邪見耶?抑正見耶?」
「大德!是邪見。」
「凡邪見之徒,適於信賴耶?」
「大德!不然。」
(三)
二五
「然則,聚落主!於此,或見有人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關於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為何?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他人對此曰:『看!此者壓伏王之敵,持來重寶,王者歡喜而賜彼物。因此,此者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
(四)
二六
然則,聚落主!於此見有人被粗索將手堅縛於後,被刎其頸。關於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為何?被以粗索將手堅縛於後……以刎其頸。』他人對此曰:『看!此者於村落或森林將不與之物竊取而去,因此王者捕彼,以受如是之處刑。』
二七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汝曾見如是事耶?或曾得聞耶?」
「吾等得見且已聞,又曾得聞。」
二八
「於此,聚落主!某某沙門、婆羅門如是言、如是見:『凡人不與取者,皆於現於現生感受憂苦。』彼等語真實語耶?抑語虛妄耶?」
………
「大德!不然。」
(五)
二九
「然則聚落主!於此,或見有人掛髮鬘、著耳環……猶如王者。關於此者,人謂曰:『看!此者所作何事?而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耶?』他人對此曰:『看!此者與王者之敵婦女子相交,王者喜歡,以賜物於此者,因之,此者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
(六)
三〇
然則,聚落主!於此或見有人被粗索將手堅縛於後……被刎其頸。關於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何事?被粗索將手堅縛於後……被刎其頸耶?』他人對此曰:『看!此者與良家之婦、良家之少女相交,因之彼為王者所捕捉,以行如是之刑。』
三一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汝曾見如是事或得聞耶?」
「吾等得見且已聞,又曾得聞。」
三二
「於此,聚落主!某某沙門、婆羅門如是言、如是見:『凡人於諸欲行邪者,皆於現生感受苦憂。』彼等是語真實耶?抑語虛妄耶?」
…………
「大德!不然。」
(七)
三三
「然則,聚落主!於此,或見有人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關於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何事?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耶?』他人對此曰:『看!此者以語妄語而博王者笑,王者歡喜以物賜此者,因之,此者掛華鬘、著耳環……猶如王者。』
(八)
三四
然則,聚落主!於此或見有人被粗索將手堅縛於後……被刎其頸。關於此者,人言曰:『看!此者所作何事?被粗索將手堅縛於後……被刎其頸耶?』他人對此曰:『看!此者損及居士又居士子之利益,因之,為王者所捕,以行如是之刑。』
三五
聚落主!汝對此作如何思惟?汝曾見如是事或得聞耶?」
「吾等得見且已聞,又曾得聞。」
三六
「於此,聚落主!某某沙門婆羅門如是談、如是見:『凡人語虛妄者,皆於現生感受苦憂。』彼等是語真實耶?抑語虛妄耶?」
「大德!是語虛妄。」
「凡語虛妄事者,是戒德者耶?抑污戒者耶?」
「大德!是污戒者。」
「凡污戒惡德之徒,是履邪行耶?抑履正行耶?」
「大德!是履邪行。」
「凡履邪行者,是邪見耶?抑正見耶?」
「大德!是邪見。」
「凡邪見之徒,適於信賴否?」
「大德!不然。」
三
三七
「殊妙哉!大德!稀有哉!大德!
余有休息之家,於中有臥牀、有座榻、有水瓶、有油燈,於此,若有沙門或婆羅門之安居者,則余以應能力,與彼相分享。大德!昔有種種意見,種種信仰,種種嗜好之四位教師,於此家休息入安居。
(一)
三八
有一教師乃如是言、如是見曰:『無施與、無供犧牲、無祭祀、無作善業、作惡業之異熟果報。無此世、無他世、無母、無父,亦無化生之有情。達於沙門婆羅門之正位,履正行,自證知此世與他世,皆無能示知於世者。』
(二)
三九
有一教師乃如是言、如是見,而曰:『有施與、有供犧牲、有祭祀、有作善業、作惡業之異熟果報。有此世、有他世、有母、有父、有化生之有情。達於沙門、婆羅門之正位,履正行,自證知此世與他世,皆有能示知於〔世〕者。』
(三)
四〇
有一教師乃如是言、如是見,而曰:『作者,令作者;斷割者,令斷割者;苦者,令苦者;憂者,令憂者;疲者,令疲者;慄者,令慄者;生命破壞者、不與取者、破牆壁侵入者、掠奪者、竊盜者、追剝者、犯他人之妻者、妄語者、〔一切〕所作,皆非惡作。即以剃刀附於車輪之端,將此大地之生類作成一肉團、一肉塊,以此為因緣,亦無惡〔生〕,無由惡來之果。若至恆河之南岸者,殺、令殺,斷割、令斷割,苦、令苦,以此為因緣,不〔生〕惡,無由惡來之果。若至恆河之北岸,施、令施,供犧牲、令供犧牲者,以此為因緣,不〔生〕福,無由福來之果。施與、調御、自制、語真實、亦不〔生〕福,無由福來之果。』
(四)
四一
有一教師乃如是言、如是見,而曰:『作者、令作者,斷割者、令斷割者,苦者、令苦者,憂者、令憂者,疲者、令疲者,慄者、令慄者,破壞生命者,不與取者、破牆壁而侵入者、掠奪者、竊盜者、追剝者,犯他人之妻者,妄語者,〔一切〕所作,皆為惡作。以剃刀附於車輪之端,將此大地之生類作成一肉團、一肉塊者,以此為因緣,有生惡、有由惡來之果。若至恆河之南岸,殺、令殺,斷割、令斷割,苦、令苦者,以此為因緣,有〔生〕惡、有由惡來之果。若至恆河之北岸,施、令施,供犧牲、令供犧牲者,以此為因緣,有〔生〕福、有由福來之果。施與、調御、自制、語真實、有〔生〕福、有由福來之果。』
四二
大德!此於余起疑、起惑,而曰:『此等諸尊沙門、婆羅門中,結果何者語真實?何者語虛妄耶?』」
「聚落主!汝之疑是理,汝之惑是理,然而只於所惑汝起疑。」
「大德!余如是信仰世尊,願世尊說法,以除棄余疑惑之法。」
四
四三
「聚落主!有法三昧,於此,汝若心獲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棄此疑念法。聚落主!何者為法三昧耶?
(一)
四四
聚落主!於此,有聖弟子,棄生命之破壞,禁生命之破壞;棄不與取,禁不與取;棄欲邪行,禁欲邪行;棄妄語,禁妄語;棄兩舌語,禁兩舌語;棄麤語,禁麤語;棄綺語,禁綺語;棄貪欲為無貪欲,棄瞋恚為無瞋恚心,棄邪見為正見。
聚落主!此聖弟子如是離貪欲、離瞋恚、不迷著,正知正念,與慈俱生之心,徧滿一方而住。同第二方、同第三方、同第四方〔徧滿〕而住。如是上下橫〔直〕,於一切處一切事情之下,與慈俱生一切具有之世界,無量廣大遠行,以無怨心、無恚之心充滿而住。如彼所思量:『凡此教師之謂:無施與、無供犧牲……而此示知於〔世〕者皆無,如是言、如是見。好!此導師之語雖是真實,然而余有余之保證,此余於脆者、或強者、即任何者亦無妨礙,幸福於此世他世兩處,攝護於身、於語、於心,身壞命終之後,可生於善趣天界故。』彼生喜樂,喜樂於彼而生歡悅,歡悅之彼身輕安,身輕安之彼享受安樂,心安樂者即獲定。聚落主!此乃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此疑惑之法。
(二)
四五
聚落主!此聖弟子如是離欲貪、離瞋恚……與慈俱生之心……以無恚心徧滿而住。彼作如是思量:『凡此教師之謂:有施與、有供犧牲……此示知於世者皆有,如是言、如是見。此教師之語雖是真實……可生於善趣天界故。』彼生喜樂……獲定。聚落主!此是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如是,汝則捨此疑惑之法。
(三)
四六
聚落主!此聖弟子如是離欲貪、離瞋恚……與慈俱生之心……以無恚心徧滿而住。彼作如是思量:『凡此教師之謂作、令作者,斷割、令斷割者……無由福來之〔果〕,如是言、如是見。好!此教師之語雖是真實……可生於善趣天界故。』彼生喜樂……獲定。聚落主!此是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棄疑惑之法。
(四)
四七
聚落主!此聖弟子如是離欲貪、離瞋恚……與慈俱生之心……以無恚之心徧滿而住。彼作如是思量:『凡此教師之謂:作、令作者;斷割者、令斷割者……有由福來之〔果〕,如是言、如是見。此教師之語雖是真實……可生於善趣天界故。』彼生喜樂……是定。聚落主!此是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棄此疑惑之法。
五
(一)
四八
聚落主!於此聖弟子如是離欲貪、離瞋恚、不迷著、正知正念,與慈俱生之心徧滿一方而住,與喜俱生之心徧滿一方而住,與捨俱生之心徧滿一方而住。彼作如是思量:『凡此教師之謂:無施與、無供犧牲……此示知於世者皆無,如是言、如是見。好!教師之語雖是真實,然余有余之保證,此余於脆者,或強者,即任何者,皆無妨礙,幸福於〔此世他世之〕兩處,攝護於身、於語、於意,身壞命終之後,可生於善趣天界故。』彼生喜樂……彼喜樂而生歡悅,彼歡悅而身得輕安,彼身輕安以享安樂,安樂之心乃獲定。聚落主!此是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棄此疑惑。
(二)
四九
聚落主!此聖弟子如是離欲貪、離瞋恚……與悲俱生之心……與喜俱生之心……與捨俱生之心……無恚心之心徧滿而住。彼作如是思量:『凡此教師之謂:有施與、有供犧牲……示知於世者皆有,如是言、如是見。此教師之語雖是真實……可生於善趣天界故。』於彼生喜樂……是獲定。聚落主!此是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棄此疑惑之法。
(三)
五〇
聚落主!此聖弟子如是離欲貪、離瞋恚……與悲俱生之心……與喜俱生之心……與捨俱生之心……以無恚心之徧滿而住。彼作如是思量:『凡此教師之謂:作者、令作者,斷割者、令斷切者……無由福來之果,如是言、如是見。好!此教師之語雖真實……可生於善趣天界故。』於彼生喜樂……是獲定。聚落主!此是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棄此疑惑之法。
(四)
五一
聚落主!此聖弟子如是離欲貪、離瞋恚……與悲俱生之心……與喜俱生之心……與捨俱生之心……以無恚之心徧滿而住。彼作如是思量:『凡此教師之謂:作者、令作者,斷割者、令斷切者……有由福來之果,如是言、如是見。好!此教師之語雖真實……可生於善趣天界故。』於彼生喜樂……是獲定。聚落主!此是法三昧。汝若於此獲心三昧者,如是,汝則捨棄此疑惑之法。」
五二
世尊如是說已,婆多利耶聚落主,白世尊曰:「殊妙哉!大德!……自今日起願歸依世尊為優婆塞。」
聚落主相應(終)
其攝頌曰:
暴惡布吒與戰士
象馬與西地方人
說教螺貝家頂髻
驢姓王髮波羅牢
雜阿含經三二卷六經「兇暴聚落主」,別譯雜阿含經七卷四經「聚落主名曰惡性」,註有:「由法結集長老,有一人之聚落主名為暴惡。」非固有名辭,以下同各經之聚落主。Ca. n. da-gāmaṇi「暴惡村長」、「名暴惡村長」。
Pahāsā devā 雜阿含經三二卷三經「觀喜天」,別譯雜阿含經七卷一經「光照天」。出生於喜笑天之義。
「戰鬥活聚落主」,雜阿含經三二卷四經「善鬥將」(別譯雜阿含七卷二經)。
Sarājitā devā 以取具(sa)十所(rājita)是余之私譯。「箭降伏天」雜阿含經三二卷四經。「箭莊嚴天」別譯雜阿含經七卷二經。天與地獄同一名,參照下六節。若依註,此為阿鼻地獄之一部份。
assa, haya「調馬聚落主」雜阿含經三二卷五經。「善調馬師聚落主」別譯雜阿含經七卷三經。
asi(刀)bandhaka(手結)putta(兒)。想意是「鍛刀工之兒子」雜阿含三二卷一一經有「刀師氏」於英譯為 snake-charmer 是很大錯誤。
每日早上從西瓦羅水中,取青蓮花環著於身上,為水淨信者。
原三語於英譯為 they lift him out and carry him out, call on him by name and speed him heaven wards 者.為不正確,第二語 saññāpenti 註為 sammā ñāpenti 余見為 appease 之意。
雜阿含三二卷之一二經「以多行故則將至彼」,別譯雜含七卷一〇經「隨作時多,必墮地獄」。英譯 according as a man habitually lives, so goes he forth to his destiny。
此二文於 PTS 本缺失,由暹羅本補之。此例他處續出。(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二個對應之註標[02]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修訂為[02]之註標。)
參照四一品第七牛達多經第四節。
yam pamāṇakataṁ kammaṁ 英譯 whatsoever finite thing there be。
雜阿含經三二卷一〇經「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施一比丘,有盡有減」。
同「汝觀今日有人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僕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真實寂止故,致斯福利。」
不為者,不務力於家務,家產潰敗。
PTS 本句有讀誤。雜阿含經「我說無常為」第九句。別譯雜阿含經:「我今更說第九之破,言第九者所謂無常。」
「不防無障礙」之意,英譯為 they are permitted。佛滅後一百年之時,為「淨」(kappati)。第二結集(亦云七百結集)沙門可受金銀之問題被決,「受蓄金銀錢淨」(五分律三〇卷),「得受金銀」(四分律五四卷)。
雜阿含三二卷九經:「善哉世尊為我說現法苦集苦沒。」
雜阿含三二卷九經:「若眾生於此郁鞞羅聚落住者,是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汝心當起憂悲惱苦不?」
jānī 為掠辱。
郁如耶羅人遇到殺害捕縛,因此有人如汝心之憂、悲耶之意。
PTS 本有一行衍文,此不譯出。
五分律一五卷:「世有二邊不應親近,一者貪著受欲說欲無過,二者邪見苦形無有道跡。雜阿含三二卷八經今者眾生依於二邊,何等為二,一者樂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義饒益。」
雜阿含三二卷八經:「有受欲者,非法濫取,不與安樂自供,不供養父母,給足兄弟妻子,奴婢眷屬朋友知識,亦不隨時供養沙門婆羅門,仰求勝處安樂果報,未來生天。」
PTS 本此結文缺失。
以上七~一一節,一七~二一節之十種諸欲之享受者中,唯(一六節二六節)之一人可免非難。
〔四二〕第一經六節參照。
付女子之欲,有「宛然如王」。
六師外道中之阿耆多翅舍欽婆羅之見,長部一卷沙門果經參照。但漢譯北傳本為末伽梨拘梨之見。
不蘭迦葉之見,長阿含十七卷沙門果經,長部一卷沙門果經參照。
[-]【CB】,[02]【南傳】 [-]【CB】,[02]【南傳】 豐【CB】,豊【南傳】
【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第 17 冊 No. 6 相應部經典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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