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七編 酬對
致常恩書
常恩主任鑒:所擬辦事細則,頗妥善!未擬者皆擬完全,并作一關於事務之詳細報告及計劃,交院刊發表。並須擬一今後院產發展計劃。又關於事務處薪,前函定三人五十元,如另添人,則減主任兼薪與之。太虛啟。九、一三。
(見漢藏教理院年刊)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 第 26 冊 No. 17 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七編 酬對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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