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蘭王問經
譬喻問
要目
「尊者那先!具足何支之比丘以作證阿羅漢果耶?」
「大王!此處,欲作證阿羅漢果之比丘應把持驢馬之一支,應把持雞之五支,應把持栗鼠之一支,應把持牝豹之一支,應把持牡豹之二支,應把持龜之五支,應把持竹之一支,應把持弓之一支,應把持烏之二支,應把持猿之二支。
應把持葫蘆之一支,應把持蓮華之三支,應把持種子之二支,應把持美沙羅樹之一支,應把持船之三支,應把持錨之二支,應把持檣之一支,應把持操縱者之三支,應把持水夫之一支,應把持海之五支。
應把持地之五支,應把持水之五支,應把持火之五支,應把持風之五支,應把持巖之五支,應把持虛空之五支,應把持月之五支,應把持太陽之七支,應把持帝釋之三支,應把持轉輪王之四支。
應把持白蟻之一支,應把持貓之二支,應把持鼠之一支,應把持蠍之一支,應把持鼬之一支,應把持老野干之二支,應把持鹿之三支,應把持牡牛之四支,應把持豬之二支,應把持象之五支。
應把持獅子之七支,應把持鴛鴦之三支,應把持培那喜迦鳥之二支,應把持家鳩一支,應把持梟之一支,應把持啄木鳥之一支,應把持蝙蝠之二支,應把持蛭之一支,應把持蛇之三支,應把持大蛇之一支。
應把持路蜘蛛之一支,應把持乳兒之一支,應把持斑龜之一支,應把持杯之五支,應把持樹之三支,應把持雨之五支,應把持摩尼寶之三支,應把持獵夫之四支,應把持漁夫之二支,應把持木匠之二支。
應把持瓶之一支,應把持鐵之二支,應把持傘之三支,應把持田之三支,應把持阿伽陀藥(解毒劑)之二支,應把持食物之三支,應把持射手之四支,應把持王之四支,應把持看門者之二支,應把持砥石之一支。
應把持燈火之二支,應把持孔雀之二支,應把持馬之二支,應把持酒屋之二支,應把持門閾之二支,應把持秤之一支,應把持劍之二支,應把持魚之二支,應把持負債者之一支。
應把持病者之二支,應把持死者之二支,應把持河之二支,應把持牡牛之一支,應把持道之二支,應把持收稅官之一支,應把持盜賊之三支,應把持鷹之一支,應把持犬之一支,應把持醫師之三支,應把持姙婦之二支。
應把持黎牛之一支,應把持牝鷄之二支,應把持鳩之三支,應把持一眼者之二支,應把持農夫之三支,應把持牝豺之一支,應把持濾水器之二支,應把持匙之一支,應把持負債支辨者之三支,應把持舵手之一支。
應把持馭者之二支,應把持食者之二支,應把持裁縫師之一支,應把持乘船者之一支,應把持蜂之二支。」
要目 畢
第一 驢馬品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驢馬之一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驢馬雖於應塵之堆積,於四衢,於十字路,於村里之門,於稻殼之聚積,於任何之處亦臥,無貪臥牀。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雖於草座,於葉座,於木牀,於地面,於任何處亦可臥,不貪臥。大王!此是應把持驢馬之一支。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說:『諸比丘!今我諸弟子以木片為枕,不逸、熱心而住於精勤。』大王!又依長老舍利弗法將軍如是說:
結跏之趺坐
專心之比丘
不雨至膝〔高〕
足以安樂住」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雞之五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五支。」
「大王!譬如雞適時、宜時入雞窩。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適時、宜時掃塔廟之庭,準備飲料食物,留意身體,沐浴,禮拜塔廟,為見耆宿比丘而行,應適時宜時入空閑處。大王!此是把持雞之第一支。大王!其次,雞是如適時、宜時起。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適時、宜時而起,掃塔廟之庭,準備飲料食物,留意身體,禮拜塔廟,應再入空閑處。大王!此是應把持雞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雞亦幾度掘地而啄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應亦幾度省察而取食。不為遊戲,不為憍慢,不為裝飾,不為莊嚴,為此身體之存續,為維持,為防害,言:『如是,我無舊苦痛,不令生新苦痛。又於我無罪與安樂住。』只是為攝益梵行。大王!此是應把持雞之第三支。又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說:
如難所〔食〕子肉
如〔注〕油於車〔軸〕
如是不貪取食
唯〔身之〕維持
大王!又次如雞雖有眼,但夜為盲。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應不盲而如盲。即於阿練若,得食物於村里,為乞食而行乞時,對於愛染之色、聲、香、味、觸、法,如盲、如聾、如啞、不可把持其相,不可把持隨相。大王!此是應把持雞之第四支。大王!又依長老大迦旃延如是說:
有眼亦如盲
有耳亦如聾
有舌亦如啞
有力如無力
又於利生時
應如死人臥
大王!又次如以土塊、杖、棒、鎚打,亦不去自己之家。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為裁縫時,為工事時,為各種勤務時,為誦〔經〕時,為令〔他〕誦念時,不應捨棄如理作意。大王!此是瑜伽者自己之家,謂如理作意。大王!此是應把持雞之第五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說:『諸比丘!何等是比丘自己之行境、父祖之境,謂四念處。』大王!又依長老舍利弗法將軍如是說:
譬如賢明象
不害自己鼻
應保自生命
知食不應食
不放逸佛子
最上之作意
不害勝金言」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栗鼠之一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敵人來襲之時,栗鼠敲其尾令變大,其尾以防敵。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煩惱之敵來襲時,敲四念處之棒,令變大,其四念處之棒,以防一切煩惱。大王!此是應把持栗鼠之一支。大王!又依長老周梨般特如是說:
破沙門位德
煩惱來襲時
〔四〕念處之棒
再三以撲滅」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牝豹之一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牝豹若一度懷胎,不再近雄豹。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見未來之結生、再生、托胎、死去、壞滅、滅盡、滅亡、輪迴之怖畏、危難迫害之惡趣,言:『我不再有結生。』而應如理作意。大王!此是把持牝豹之一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經集牧牛者陀尼耶經如是說:
如牛王斷縛
如象切臭蔓
我再宿母胎
天欲則降雨」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牡豹二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牡豹隱於森林之密叢、密林、山藪之附近以捕鹿。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遠離,即阿練若、樹下、山、洞穴、山窟、塚間、林藪、露地、藁堆之無音、無騷而無人之警戒,隱密於人而住,受用適於宴默之處。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受用遠離之時,不久於六通而自在。大王!此是應把持牡豹之一支。大王!又依法結集之諸長老如是說:
又譬如牡豹
隱取而捕鹿
瑜伽行正觀
此之佛子者
方入阿練若
把取最上果
大王!又次如牡豹獵殺任何獸,於不倒左脇而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雖依竹之施、依葉施、依花施、依果實之施、依沐浴之施、肥皂之施、依肥皂粉之施、依揚枝之施、依漱水之施、依訶諛,依出任之語,依逢迎之語,依走使,依醫業,依各使者之行,依使丁之行,依食之贈答,依施物之贈答,依占家相,依星占,依手足之占,依佛所呵責之任何邪命所得之食物亦不可食。大王!此是應把持牡豹之第二支。大王!又依長老舍利弗法將如是說:
語表徧滿得
美味之乳粥
若我欲食者
呵責我活命
若我內臟現
即於外亦動
如隨而捨命
不破活命戒」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龜之五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五支。」
「大王!譬如水棲之龜於水中造棲處。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欲一切生類、有類、人之利益,伴慈廣大、無量、無怨、無恚之心,令徧滿含一切世界而住。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龜浮游於水時,拳頭,若誰見耶?立即沈下潛入,言:『彼等不再見我。』大王!如是,瑜伽者、瑜伽行者煩惱侵襲時,沈下潛入所緣之精髓,言:『煩惱不再見我。』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龜由水而出煖其身。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由坐、立、臥、經行而令離意,應於正勤而煖意。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三支。大王!又次如龜掘地而遠離,造棲處。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捨利養、尊重、名聞,沈於空閑遠離之山林、林藪、山、洞穴、山窟之無音、無騷之遠離處,應住於遠離處。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四支。大王!又依長老優婆斯那婆檀提子如是說:
遠離之無騷
獸住坐臥處
比丘可受用
為宴默之故
大王!又次如龜轉轉匍匐之時,若誰見又聞音,則四肢頭縮進自己之龜甲而不動,默而止,保護其身。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一切處色、聲、香、味、觸、法來襲時,閉六〔根〕門之律儀門,攝意而防護,正念正知防護沙門法而住。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五支。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寄與相應部龜喻經如是說:
如龜肢入甲
比丘攝意尋
不為他所惱
般涅槃不難」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竹之一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竹隨有風之方而飄動,不隨他方。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隨順佛世尊所說之九分教,確立適正、無罪者而尋求沙門法。大王!此是應把持竹之一支。大王!又依長老羅睺羅如是說:
九分之佛語
時常於隨順
確立正無罪
我超越惡生」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弓之一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巧造均整之弓由上端至下端,均等隨曲而不硬直。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對於長老、新參、中年、同年者隨順不頑傲。大王!此是應把持弓之一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此豆梨不那奇本生譚如是說:
賢者隨弓曲
如竹之隨順
無有違逆者
彼當住王宮」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烏鴉之二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烏鴉配慮、憂慮、用心、慎重而行。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配慮、憂慮、用心、慎重、確立其念,防護其根而行。大王!此是應把持烏鴉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烏鴉發現任何食物耶?與同類分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如法而正所得,若至一鉢之物,不可不分與持戒之同梵行者。大王!此是應把持烏鴉之第二支。大王!依長老舍利弗法將軍而如是所說:
若人與〔施〕我
苦行〔我〕隨得
分諸〔苦行〕者
由此我乃食」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猿之二支。』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猿得棲處之時,於靜閑所至有枝,避難極大之樹。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有恥、快適、持戒、善美、多聞、持法、可愛、尊嚴而所尊重作適語,言柔順,教誡,通告,指示,指導,激勵,令喜,如是可住於善友阿闍梨之處。大王!此是應把持猿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猿行、立、坐於樹上,若入睡眠,於其處過夜。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林面前,於林中作經行、坐、臥、睡眠,於其處可受用〔四〕念處。大王!此是應把持猿之第二支。大王!又依長者舍利弗法將軍如是說:
經行與住立
或坐與或臥
比丘耀林中
林際〔聖者〕讚」
攝頌曰:
驢馬與雞支
栗鼠牡牝豹
龜與竹及弓
烏鴉支與猿
Thag. V. 985。
cf. S. II. p. 98。
Thag. V. 501。
S. V. p. 146。
Sn. v. 29。
cf. Mahāniddesa p. 372。
Vm. p. 42。
S. I. p. 7。
J. no. 545 V. 159。
特【CB】,持【南傳】 默【CB】,䭾【南傳】
【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第 64 冊 No. 31 彌蘭王問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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