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經菩薩戒本講記
梵網經菩薩戒本講記
——佛曆二五一四年三月起講於星洲菩提蘭若——
題前概說
諸位法師!諸位尼師!諸位居士!諸位善信!
佛曆二五一二年一月起,在此為諸位宣講的《金剛經》,本應早就講完,但因菩提蘭若,是個弘化道場,諸方大德高僧來星,必然都要請來開示,以期諸位不需參訪行腳,而能獲得諸善知識教益,所以《金剛經》就不得不時講時停,直至去歲彌陀佛七期中始克全部結束,前後講了差不多整整兩年。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完,本擬續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但因有人要聽《梵網經》,以便對菩薩戒有所了解,所以〈普賢行願品〉就在般若講堂每星期六晚上開講,這兒就來和諸位宣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以滿各位的心願,並以此激發諸位,發菩提心,行菩薩道,邁向最高無上菩提!
同時這次講《梵網經》,還有一點特別深意,就是前所講的《金剛經》,其思想理論,屬於空方面,如果不善解空,那是很危險的。龍樹大士說:『信戒無基,妄想憶取一空,是為邪空』。現在來講《梵網經菩薩戒》,使諸位知道,雖萬法皆空,但因果不壞,個人的戒行,仍不可忽視,正好以濟『妄想憶取一空』之弊!所以諸位聽過《金剛經》,再來聽《梵網經菩薩戒》,相信對諸位,有很大受用。
一 戒學為佛法的根本
佛教的戒律學,在南北傳的佛教中,有著顯著的不同:南傳佛教,只有聲聞的戒學,沒有菩薩的戒學;北傳佛教,既有聲聞的戒學,又有菩薩的戒學。聲聞解脫戒,是七眾各別而受的,菩薩三聚戒,是七眾共受的通戒。南北傳佛教對戒律學,雖有這樣的不同,但認戒學是佛法的根本,彼此並沒有二致。所以,不論做個南傳佛教徒,或者做個北傳佛教徒,對於自己所受的戒學,都是不容有所忽視的,因為學佛是以戒為始基,一個志求佛法的行者,如不能保持佛戒的完整性,那就處於門外而不得升堂入室。
在小乘說:『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在大乘說:『戒為無上菩提之本』。當然,真正得解脫和證菩提的,尚有賴於無漏智慧,但最初的基礎,不能不說是戒學,由於戒學的種種限制,使你心念不得向外奔馳,而逐漸的獲得內心安定,於是便從安定的心境中,獲得無漏智慧的開發,然後再運用般若慧劍,割斷無始來的無明繩索,始得坐上解脫床,始得安坐菩提座。所謂『由戒生定,從定發慧』,確是不易的次第,誰也不能躐等的,可見高層的慧固然重要,基層的戒尤為重要,如果基層的戒,沒有打得鞏固,中層的定,高層的慧,都不可能在行者身上出現的。
現在我要請問一下:諸位學佛是不是要得解脫?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你對於戒學就得嚴格守持,然後才容你得到你所求的解脫;諸位學佛是不是要證菩提?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你對於戒學就得嚴格守持,然後才容你證到你所求的菩提。假定不是如此,戒學有所虧損,不特出世勝利,你不可能得到,就是人天功德,亦復與你無分,所以三世諸佛出現世間,無不慎重的推尊戒法,西天東土的歷代祖師,無不以戒法殷殷教誡。《瓔珞本業經》說:『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在佛家,以戒為本』。這是向上、向善、向光明、向解脫的起點,不容有點忽視!
在此不免或有人問:戒為什麼具有這樣的重要性?且引《大涅槃經》說:『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亦是一切善法根本,如地悉是一切樹木所生之本;是諸善根之導首也,如彼商主導眾商人;戒是一切善法勝幢,如天帝釋所立勝幢;戒能永斷一切惡業及三惡道,能療惡病猶如藥樹;戒是生死險道資糧;戒是摧結破賊鎧仗;戒是滅結毒蛇良咒;戒是度惡業行橋梁』。經文是很明白的,不必多加解說。由這可以肯定知道的,就是不論行善斷惡,不論離苦得樂,不論斷惑證真,戒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沒有戒,這一切都談不上,怎麼能說戒不重要?又怎麼能忽視於戒?
《大涅槃經》還這樣說:『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若持是經而毀淨戒,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亦不聽受持是經』。對大乘經典的受持讀誦,是有大功德的,且所得的功德,勝過七寶財施,是諸大乘經典所一致強調的,所以一般佛的弟子,大都受持讀誦經典。可是照《涅槃經》說,受持經典固是好的,但要以清淨身心來受持,亦即要以修持淨戒來讀誦,如果只是受持經典而不重視淨戒,甚至毀犯淨戒,佛陀認為這個受持經典的人,不是真正的佛弟子,而是屬於魔王的眷屬,不特不因他受持是經而歡喜,且根本的不讓他受持是經。我們試想想,受持淨戒是多麼的重要?怎麼可以不嚴格的遵守?
《月燈三昧經》中這樣顯示戒的重要說:『雖有色族及多聞,若無戒智猶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持淨戒名勝士』。一個人在世間,其地位的高下,不在他的種族尊貴,不在他的色相端嚴,不在他的博學多聞,而全在他有無崇高的德行,一般所說的德行,就是佛法所說的淨戒。做人,不論是做個普通的人,不論是做個學佛的人,戒行的確是最為重要的。假定沒有戒行及智慧,縱然有著高貴的種族,端嚴的色相,廣博的學問,在佛看來,真是所謂『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反之,假定能夠修持淨戒,做個具有高尚道德的人,儘管他的地位處在極為卑下,儘管他的見聞極為孤寡缺少,但可尊為人間的勝士,值得每個人的恭敬尊重,所以戒行為做人之本。
修學佛法的行者,特別是修學大乘佛法的出家行者,要能使令三寶不斷於世,正法得以久住世間。如佛最初制律,以法攝僧,就是希望和樂清淨的僧團,負起這個重大的責任。但這重責大任,能不能夠負起,關鍵不在別的,而在佛法行者能否修持淨戒,如每個佛弟子,持戒清淨,行六和敬,就可使三寶不斷,正法久住。《華嚴經》說:『具足受持威儀教法,行六和敬,善御大眾,心無憂悔,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能令三寶不斷,法得久住』。
大乘行者以求佛果為最高的目的,而成佛一定會得大人相報的,所謂大人相報,就是佛所具足的三十二相,而三十二相的所以獲得,不是由於其他什麼差別因緣,乃是由於修持淨戒所得,假定不能如法修持淨戒,不特不能得三十二相的大人相報,就是下賤人身亦不能得。《智度論》中亦曾這樣說道:『若求大利,當堅持戒,如惜重寶,如護身命,以戒是一切善法住處』。論中所說的大利,當然是無上菩提。所以戒法,不唯是聲聞行者所應嚴格遵守,亦是大乘菩薩所當嚴格遵守!
戒是出生一切善法功德的根本,亦是完成涅槃菩提的根本,所以這是五乘行人之所共遵的。吾人不走上佛法的道路便罷,如走上佛法的道路,就得如法的嚴格的守持淨戒,所以說:『進入佛家,以戒為本』,不容任何學佛行人有所違犯的。《戒學述要》說:『從淺處說,佛教的戒學,是人生倫理道德的規律,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準則。往深處講,戒是塑造人格乃至於圓滿究竟——成佛的由路。修學佛法的人,從進入佛門信敬三寶起,一直到完成無上佛果,都是有其戒相可說的』。所以具足淨戒,實是佛教諸乘學人必須具有的行道項目,否則即不能達到諸乘所預期的目的。可見戒學雖有種種差別,而實徹上徹下的。
但大乘菩薩戒,實以發菩提心為本,亦即以菩提心為其戒體,如不發菩提心,縱能嚴持淨戒,亦不過是俗戒。弘一律師說:『五戒、八戒,當分屬於小乘,然欲稟受戒品,應發大菩提心,未可獨善一身,偏趣寂滅;雖開遮持犯,不異聲聞,而發心起行,宜同大士,清信之侶,幸其自勉』!這是弘一律師希望每個佛子都做大乘菩薩的勉勵語,實是值得每個學佛者的重視!大乘志在利他,如不發菩提心,怎能普利眾生?所以『為利眾生願成佛』的菩薩,果能不捨菩提願,就可說具足淨戒。
二 聲聞戒與菩薩戒異同
佛法行者,經中向來分為兩類,就是發厭離心的聲聞與發菩提心的菩薩,不論他們的發心有著怎樣的不同,但同有他們各自所修的戒行,可是他們的戒行差別何在,這是我們所應知道的論題。一般以為七眾別解脫戒為聲聞所修的戒行,三聚淨戒為菩薩所修的戒行。大體說來,這不失為顯示聲聞戒與菩薩戒的差別;嚴格說來,聲聞戒與菩薩戒的異同,還得從多方面加以論說。
一、通戒與別戒:聲聞戒是別戒,就是七眾弟子各別而受的。如在家者受五戒,出家者的沙彌、沙彌尼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佛弟子的所以分為七眾,可說是約所受戒法不同而來。照這各別所受的戒法看來,不但有它們的淺深層次,且是男女別別而受的,亦是佛陀最初制戒如此的。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環境,為了適應當時人群的心理,佛陀制戒不得不如此。菩薩戒是通戒,任何一個信佛的弟子都可以受,不過其中有個條件,就是發菩提心,不論在家出家,不論男女老少,只要是發了菩提心的,就可受菩薩戒。如先受五戒的,發菩提心後,再受菩薩戒,即名菩薩優婆塞,或名菩薩優婆夷;如先受十戒的,發菩提心後,再受菩薩戒,即名菩薩沙彌,或菩薩沙彌尼;如先受具足戒的,發菩提心後,再受菩薩戒,即名菩薩比丘,或菩薩比丘尼。由於每個發菩提心的佛法行者,都可受菩薩戒,所以說為通戒。
二、攝律儀戒與三聚淨戒:優婆塞等七眾各別所受的聲聞戒,就是一般所說的攝律儀戒,它的唯一功用,在於防非止惡,所以總是告訴我們這樣不能做,那樣不能做,行者果能如法的遵守,那就可得別別的解脫,所以這又稱為別解脫戒。除此而外,聲聞行者還有定共戒與道共戒,前者又名靜慮律儀,後者又名無漏律儀。別解脫戒,是要從受得的;定共與道共戒,則不是由受得,是為它們的差別。別解脫戒,是屬欲界的尸羅,定共戒,是色無色界的尸羅,雖有這樣的差別,但同屬三界的有漏業;道共戒,是無漏尸羅,非三界業所屬。定共戒與道共戒,雖各有其特點,但還著重於離惡的。因這二者,總名隨心轉戒,即心在定中與定相應時,或心與無漏聖道相應時,其時行者的身語二業,任運而自然的發生防非止惡的作用。在定中及無漏道生起時,雖有這樣的功效,設若一旦出定,或者心緣別境,則那防非止惡的作用,也就立即失去。所以定共戒及道共戒,與從受所得別解脫律儀的戒體畢生所轉,還是有著相當不同的。大乘菩薩戒,除攝律儀戒外,還有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攝善法戒,顯示菩薩行者,不唯消極的不作一切惡,且要積極的修一切善。印順論師說:『學菩薩法而成佛,不是離染不作就算了,如園地中,不但是拔掉莠草,還要種植有用的植物。所以,菩薩應廣學一切佛法,圓成一切功德,非常的積極』。雖說受律儀戒的聲聞行者,不是完全沒有所應修的各種善法,但決不像菩薩行者的廣學一切佛法。饒益有情戒,顯示菩薩行者,以度眾生為主,因為菩薩發心,就是為度眾生的,如不實行度生,怎可稱為菩薩?菩薩既以攝化眾生為本,當然就要做眾生的模範,設若本身的戒行不修,怎可獲得眾生的信任?所以以攝化眾生為願行,就得嚴格的持戒不犯。一般以為聲聞戒法嚴謹,動輒就會違犯,不大容易守持;而菩薩戒寬容,且大士不拘小節,於是,大家都願修學大乘,都以菩薩行者自居,或有指為律儀不整,則以我是菩薩答之,殊不知這是絕對錯誤的!真正說來,菩薩為了要做人天師表,首應受持的就是攝律儀戒,因這不但是攝善法戒的根本,亦是饒益有情戒的基石。菩薩如不善護攝律儀戒,不特攝善法戒不可能生起,饒益有情戒亦不可能做到。所以菩薩行者,對於三聚淨戒,應平等的重視。唯有如此,才能顯出大乘菩薩戒的特色。
三、從師受戒與不從師受戒:受戒而得戒,是有一定法式的,但聲聞戒與菩薩戒,同樣有著不同。聲聞七眾受戒,大體說來,是要從師受的。如在家眾受五戒,必須從一出家大德而受,這在很多論典及《俱舍》中,都是這樣說的。但若一定沒有師尊可受,亦可特別的許以自誓受,這在《四分律》及《智度論》中,都曾這樣說的。不過這是不得已的額外方便,如是有師可受的,那就絕對不容開許!至在家眾受八戒,亦同樣的要在出家五眾邊受,而且要尋求一位畢生不非時食者為師。設若這樣的師尊無法求到,亦可於佛菩薩的像前自誓受戒。而出家者受沙彌、沙彌尼戒,要從二師受;特別是受具足戒,要有三師七證等,是極重儀式的。從十師受具足戒,是約佛法盛行僧眾眾多地方說的;若邊國僧少無法集合十僧傳授戒法,亦可減為五人,即以四人為僧眾,一人為羯磨師,作法授戒。這是《婆沙》、《正理論》等的正說,道宣律師也據此說。總之,聲聞戒法,決定要從師受,而且有一定的儀式。菩薩戒法,對於儀式,不怎麼重視,如《菩薩本業瓔珞經》,說有三品受戒:上品從佛受,這是頂難得的。經說:『一者諸佛菩薩現在前受,得真實上品戒』。中品從佛弟子受。經說:『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千里內有先受戒菩薩者,請為法師,教授我戒,我先禮足,應如是語:請大尊者為師,授與我戒;其弟子得正法戒,是中品戒』。下品,如佛不出世,或佛過去了,千里內無佛弟子可師,即在佛像前受。經說:『三佛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之時,應在諸佛菩薩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應如是言:我某甲,白十方佛及大地菩薩等,我學一切菩薩戒者,是下品戒』。印順論師說:『甚而沒有佛像,依《普賢觀經》說,可觀想釋迦佛為和尚,文殊為阿闍黎,彌勒為教授,即可受戒的』。在本經中,則說有二種受法。㈠、自誓受,這亦是約千里內沒有授戒師說的。如四十八輕戒中第二十三條戒內,明白的有這樣宣說:『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當以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受得戒。若不得好相,應以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像前受戒,不名得戒』。㈡、從師受,這是約可請得授戒師說的。如前戒條中繼續說:『若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何以故?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印順論師對這鄭重交代說:『無佛無佛弟子時,雖可在佛像前或觀想佛受戒,但如有佛弟子時,仍應從佛弟子受戒為宜』。
四、聲聞戒是新得與菩薩戒是熏發:聲聞的七眾戒,不論在家出家,定要經過受戒儀式,然後始能得其戒體,所以這是原來沒有而是現在新得的。正因戒體是新得的,在兩種不同情況下,所得的還可再失去:一是犯了根本重戒的,不論外表怎樣還像個佛弟子,但因其戒體的失去,已失去為佛子的特質。二是一期生命結束時,因為聲聞戒是盡形壽戒,當受戒者生命存在時,其戒體固然隨著生命而轉,一旦生命發生崩潰,戒體自然也就隨之消逝。有得也就有失,這是必然之理。印順論師說:『聲聞學者,或以戒體為無表色,或以為不相應行。接近大乘的經部師,以為是心相續中的思功能,也還是新熏的』。可是大乘菩薩戒,是自心本具的,亦即是本有的,不是受戒後才得。如《菩薩本業瓔珞經》說:『一切菩薩凡聖戒,盡心為體,心無盡故,戒亦無盡』。本經開頭的長行亦說:『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菩薩戒既是眾生心地之所本具,不但不須待緣而制,而且『本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有慈悲益物的功能,有定慧等無邊淨功德法的功能』。現在所以還要受戒,不過是使本具戒德,予以熏發加以長養。佛性常住戒,以心為戒體,發心受戒以後,不特於現生中,不致再會失去,就是生命結束,戒體亦還存在。因菩薩戒,是盡未來際戒,若不失戒,直至菩提,是都相隨的。即使轉生再來人間,不復記憶過去曾所受戒,現在發心更受,那亦只可說是增上,絕對不得說為新得。至於在現生中,如或犯了重戒,雖也可說失戒,但能如法懺悔,是還可以重受。所以說:『菩薩戒有受法而無捨法,有犯不失,盡未來際』。印順論師說:『菩薩初發心以來,自心的戒德,日漸熏長。現在再受戒,也不過以外緣熏發,使他熏長成熟而已』。所以菩薩戒,誠如本經所說:『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不論是怎樣形態的眾生,只要能了解法師所說的話,都可受戒。
五、聲聞戒不可聞讀與菩薩戒可以聞讀:聲聞戒中的比丘戒法,依於佛制,有關五篇七聚的條文,未受具足戒的白衣,是絕對不許閱讀和聽聞的。律中有偷聽說戒而為護法神逐走的教誡。可是大乘菩薩戒,未受菩薩戒前,參預布薩說戒雖不許可,但聽聞講戒,閱讀戒本,研究戒的意義,是許可而不加以禁止的。所以在我宣佈講《梵網經》後,有人問我未受菩薩戒可不可聽?我回答當然可以。如講比丘、比丘尼戒,諸位要聽亦不得讓諸位聽;但講《大乘梵網菩薩戒》,則望諸位多多來聽,不但不會違犯戒律,且可從戒法的聽聞中,激發諸位的菩提心,熏發本具的佛性戒。
六、聲聞的戒條與菩薩的戒條:聲聞七眾各別有其不同的戒條,如在家男女的五戒,出家沙彌等的十戒,而戒條最為嚴謹周密的,當然是屬比丘、比丘尼戒。比丘戒,通常說有二百五十戒,但《僧祇律》則只有二百十八戒,舊傳《有部律》復說為二百六十戒。條文的數目,雖略有出入,可說大體相近。還有這樣說的:比丘戒,略則二百五十戒,中則三千威儀,八萬細行;比丘尼戒,略則三百四十八戒,中則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如廣來說,比丘、比丘尼戒,都是無量的。因比丘、比丘尼於受戒時,是都得到無量無邊的戒法,量等虛空,境徧法界,沒有不圓足的,所以名具足戒。至於菩薩戒,《梵網經》說為十重、四十八輕戒;《優婆塞戒經》說為六重、二十八輕戒;《瑜伽菩薩戒本》說為四重、五十一輕戒;還有《菩薩善戒經》、《菩薩地持經》等的說法,彼此出入是很大的。但是根本重戒,仍是差不多的。印順論師說:『一般受戒,以為一條條的受。其實,受戒而引發內心中的防非止惡等的功能,決不限於條文的。決非戒律中沒有說到的,就一定可做。如酒戒,佛弟子從居士到比丘,都是要受持的;可是沒有說到煙,也沒有禁止鴉片、海洛因等毒品。有人就以為:佛沒有制煙戒,即不妨吸煙。不知佛在世時,還沒有吸煙及鴉片等毒品的惡習,所以未制。如從佛制飲酒——麻醉劑,有害身心來說,這當然也應禁止,不可以吃。戒律的明文規定,不過應機而擇要的舉例而已,菩薩戒,經論所說多少不同,也應作如此理解』。所以我們對於如來所制戒律,應活潑的運用,不應刻板的執著:『佛所未制,今不必制;佛所已制,不可更改』。宜適應時地,認為不可做的即不應做,以免影響社會對於佛教的觀感!社會人士所重視的,是佛教徒應有德行,所以佛弟子,特別是出家眾,應嚴格的守持戒行!
七、聲聞戒待緣制與菩薩戒不待緣制:教化眾生的言教,不唯佛一人說,可以通五人說;制戒輕重的制教,唯佛一人可制,餘人無能得制。所以,不論聲聞戒,不論菩薩戒,都是佛所親制的。雖同樣是佛所制,而制法有所不同:即聲聞戒是待緣而制的,亦即有了犯戒的事實,佛始隨所犯的如何制戒,告誡弟子們以後不得再犯,如果犯了就有不可饒恕的過失,必須給予嚴格的制裁!可是菩薩戒不然,根本不須要待犯戒的事實,然後才制定戒律,而是如來一時頓制的。如本經開始偈頌後的長行說:『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正覺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既一成正覺,就結菩薩戒,豈不是頓制的最好證明?為什麼一時頓制而不待犯戒因緣?就理論上講,當然有關眾生的機宜:菩薩是大根機的人,不需要瑣碎的這樣那樣,所以頓制;聲聞是小根機的人,如不個別的待緣而制,他們則難以接受,所以別制。就事相上說,古德提出三個理由。㈠、菩薩具有深刻的信心,頓聞如來創制大乘戒律,能不違逆的當下接受,而不感到任何驚奇;聲聞人的信心淺薄,假定如來一時為之頓制,那他就會不能承受得了,而感到學佛的困難,甚至退失為道的勇氣!㈡、菩薩是要到各地去度化眾生的,不能時刻的隨侍在佛的左右,沒有可能遇到不如法的事情,立刻就去稟白佛陀,請佛決斷是否合法,所以一時頓制;聲聞人是佛的常隨眾,經常隨侍在佛左右的,一旦發生有違德行的事件,立刻可以去稟白佛,由佛如何加以決斷,所以待犯方制。㈢、本經所制的菩薩戒,源起於盧舍那為妙海王子受菩薩戒,當時在座的諸大士,法須說此十重、四十八輕,所以一時頓制。聲聞戒起於各個犯戒的因緣,隨犯隨制,所以待緣方制。總說一句:菩薩戒法,是就理善而制,名佛性常住戒;聲聞戒法,則多就事而制,名護世譏嫌戒。前者以復其本性為主,後者以避世譏嫌為主,是為大小乘戒的制意不同。
八、聲聞與菩薩受戒應有的資質:受聲聞律儀戒,不但有嚴格的規定,而且不是任何人都可受的,特別是出家者的受戒,其資質更受嚴格的限制:如身有白癩、癰疽、癲狂等病的人,或是六根不全,殘疾陋劣的人,或是黃門二形的人,或是為人奴僕的人,或是非人及畜生等,不但沒有資格受比丘戒,就連受沙彌戒的資格亦沒有;菩薩戒的求受,可就沒有這樣的嚴格。《瓔珞經》說:『六道眾生受得戒,但解語得戒不失』;本經頌說:『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長行更清楚的說:『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淫男、淫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照大乘戒經中說,六道中的任何一類眾生,不管他是怎樣的一種資質,只要理解得法師所說的語言,都可有資格受佛戒,不揀別任何機宜的。這與聲聞者受比丘戒的規定,的確是寬容得多。受聲聞的律儀戒,不但南洲人中的黃門及二形人,不可能成就律儀,就是北俱盧洲的正常人,由於他們的環境美滿,亦不能受別解脫戒。受菩薩戒的資格,雖說是放寬得多,但解法師語的各類眾生,要是菩薩種姓,發菩提願,有勝行心,方能感得菩薩淨戒。
三 梵網戒經的傳來我國
大乘佛教流行的區域,佛弟子們受戒,除各所應受的律儀戒外,出家的比丘、比丘尼,一定還要受菩薩戒,其他的五眾行者,如發心受菩薩戒的,同樣的可受此戒,而且一向以來,都本《梵網經》以受菩薩戒的。直到最近,太虛大師提倡講解《優婆塞戒經》,才分別的傳授菩薩戒,就是在家眾依《優婆塞戒經》,受六重、二十八輕戒,出家眾仍依《梵網經》,受十重、四十八輕戒。所以《梵網戒經》,在中國流行甚廣,歷代大德極為重視。但因《梵網經》的傳譯文字以及它的事迹,在傳譯史上不怎麼詳細,所以後來有不少學者疑這是偽經,致對《梵網經》的弘通,不免受到很大影響!
因此,現來談談本經是怎樣的傳來我國。在未說明本經的傳譯前,不妨先明菩薩律藏的傳譯。據古諸德相傳:梁真諦三藏將來我國弘法時,曾擬攜帶菩薩律藏同來,可是剛剛將菩薩律藏放到船上,船就要沉沒海中,不論取出什麼東西,船總不肯浮起,及後取出律本,船就鼓浪前進,再無沉沒現象。真諦親見這個樣子,不禁慨歎的說:菩薩戒律,原來是這樣的與漢土無緣。如這傳說是事實,非特真諦三藏,感到深為可悲,就是我們今日,亦覺無限悲痛,從而亦知菩薩戒的流傳不易!
其次所傳說的,就是曇無讖三藏來中國,在西涼州弘法時,有沙門法進等,曾求曇無讖傳授菩薩戒,並祈翻譯菩薩戒本以供遵守。可是曇無讖三藏,不但不接受法進等的請求,反而語含輕蔑的說:『此國人等,性多狡猾,又無剛節,豈有堪為菩薩道器』!所以不論法進等怎樣苦苦相求,始終不允為他們傳授,法進等沒有辦法,乃以最極至誠懇切的心,在佛像前立誓邀期苦節求戒。由於他們精誠所至,剛剛滿了七日,就夢見彌勒菩薩親為他們授戒,並授給他們菩薩戒本,而他們也清楚的記得誦出。到了醒來以後,特去見曇無讖,曇無讖看到他們的相貌,迥與過去不同,知是大乘法器,乃很歡欣的說:『漢土亦有人矣』!到這時候,不待法進等的請求,自動譯出戒本一卷。說來不可思議,曇無讖所譯戒本,竟與法進等在夢中所誦的文義相同,這就是現在別行的地持戒本,藏經中名為《菩薩地持經》,實際這是《瑜伽論.菩薩地》的異譯,只是戒相與奘公所譯的《瑜伽菩薩戒本》,詳略少有差別。
不過一向所說,有關大乘戒本,在印度原有菩薩廣律,但因沒有傳來我國,所以我國大乘菩薩律儀,不如小乘聲聞律儀那樣完備,因聲聞的五律四部,老早就傳來我國。關於這些,不想多談,現來說明《梵網經》的譯來東土。
《梵網經菩薩戒本》,向說什公所譯,這在諸家經錄,同有這個記載,似乎無可疑惑,大有深信必要。可是,隋開皇十四年(五九四)法經所編纂的眾經目錄,卻將《梵網經》列入『眾律疑惑』中,且說『諸家舊錄多入疑品』。正因法經有此一說,於是後來有些學者,就疑《梵網經》不是什公所譯,因疑譯者沒有譯這經,進而疑《梵網經》是偽經。關於這個問題,說來實在話多,究竟怎麼回事,有待學者考證,不想在此多說,以免問題愈為複雜。
由於歷代大德依《梵網經》傳授菩薩戒,所以我們本於一向所說,仍暫認此是什公所譯。什公譯《梵網經》的經過是這樣的:相傳本經在印度有十萬頌,如果依文全譯過來,有一百二十卷,六十一品,什公譯此經時,只譯出經中專明〈菩薩心地戒品〉第十之一品。譯出以後,且專寫八十一部流通於世。如署名後秦長安釋僧肇述而實非僧肇述的〈梵網經序〉中說:『故弘始三年,淳風東扇,於是詔天竺法師鳩摩羅什,在長安草堂寺,及義學沙門三千餘僧,手執梵文,口翻解釋,五十餘部。唯《梵網經》一百二十卷,六十一品,其中〈菩薩心地品〉第十,專明菩薩行地。是時道融、道影三百人等,即受菩薩戒,人各誦此品,以為心首,師徒義合,敬寫一品八十一部,流通於世』。
依照這段序文敘述看來,《梵網經》是什公所譯,可以說是鐵證如山,沒有那個推翻得了,殊不知經序不是僧肇述的,致更令人對什公譯《梵網經》的懷疑!不過現在的《梵網經》有上下兩卷,有人以為上卷《梵網經》不是什公所譯,是無容諍論的,而下卷《梵網經》是什公所譯應該予以確信!這不過是調和的一種說法,亦是維持戒法的一種用心,但是歷史的事實考察,此種說法是否恰當,吾人不能不取保留的態度,待有更可靠的資料再為定奪!
傳為什公所譯的《梵網經》,向來稱為《梵網經.菩薩心地戒品》,亦有略去戒字而名《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即此〈菩薩心地品〉,分為上下兩半品。從經文看:上半品為釋迦世尊於第四禪天普接大眾,使歸蓮華藏世界之紫金剛光明宮中,臺上盧舍那佛先後對千百之釋迦及華光王大智明菩薩,廣說十住等三十心及十地之法門。因為說者與受者,都是聖人,於凡夫之機當然是難以契合的。下半品為釋尊受持上說心地法門竟,由蓮華藏世界沒,於十處示現成佛說法後,在娑婆世界閻浮提之菩提樹下,轉出盧舍那佛所結示的十重、四十八輕的菩薩戒法。現在我們所講的,就是下品的經文,古名『梵網經盧舍那佛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其意也就在此。
本經是什公譯的,向來既這樣傳說,對譯者的歷史,在此應略介紹。從中國佛教史上去看,什公是於姚秦弘始三年(四〇一)冬來到我國長安,而於弘始十五年(四一三)四月遷化。在中國弘化,只有十餘年,在這短短的十餘年中,『敷揚聖教,廣出妙典』,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實在是很大的。僧肇的什公誄文中說:『法鼓重震於閻浮,梵輪再轉於天北』。當時什公的法筵隆盛,敢說古今少有可與相比的。因什公一來到關中,時國內的佛教俊秀,都雲集到他的座下,從事翻譯經論及弘化工作。什公所譯的,以性空般若學為主:經如《大品》、《小品》、《法華》、《維摩》、《思益》等;論如《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等。什公及受其久沐薰陶的門人,宗龍樹、提婆論以闡揚般若性空的中道妙理,大乘佛法的真義,始得聞於中國,再也不為三玄(莊、老、周易)所蒙混。《中觀論頌講記》中說:『他的譯述,影響中國大乘佛教很深,幾乎都直接間接的受了他的影響。假使不是什公的傳譯,中國佛教,決不會是現在這樣……我們對於他的譯績,應該時刻不忘』!
什公父名鳩摩羅炎,是天竺國人,母名耆婆,是龜茲王妹,父因來龜茲,得與王妹結合,誕生什公。公七歲出家,而遊學於印度等地。這如常說,不再贅述。
四 本經經題品題的略釋
本經名為「佛說梵網經」。因這是屬心地戒法,以軌範行者的身心為主,所以不是諸餘天、仙、化人及菩薩所能宣說,唯有大覺聖者方可親自敷揚,所以題上標為佛說。菩薩戒經,不唯今釋迦佛說,過去佛亦有說。如鳩留秦佛時所說的戒經叫做甘露鼓,拘那含牟尼佛時所說的戒經叫做法鏡,迦葉佛時所說的戒經叫做分別空,而今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戒經叫做梵網。這末說來,此菩薩戒,乃是七佛所共奉為儀軌的,我們凡流豈可予以忽視?
如說本經是釋迦佛說,這本是最簡單不過的,但因七佛以來傳持此戒,所以有說釋迦不是本源佛,不過是為我們誦戒的人;有說本經上卷是舍那佛說,下卷是釋迦佛說;有說本經是三身佛同說,因為法、報、化佛皆能說法的。三身佛說的情形是這樣的:首依法身的根本智而起後得智,現報身以為說法之主;繼而報身化千釋迦、千百億釋迦為聽眾;最後舍那佛復令千釋迦、千百億釋迦於諸世界為說法主,人、天、凡、聖等為聽眾。如是三身佛,不論在什麼時候,不論在什麼地方,都能隨順各種不同的機宜,說此百千法門,五十八戒的梵網戒法,是以三身應機,雖然有所差異,其體原本相同。
照三身佛說此心地戒法來看,明顯的有著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舍那傳法,千釋迦承受;第二層次是千釋迦傳法,千百億釋迦承受;第三層次是千百億釋迦傳法,一切眾生承受。如是推衍下去,現在眾生展轉傳法,後世眾生次第承受,是永遠不盡的,所以稱為無盡戒法。然約本經流傳在我們這個現實世界說,無疑是由釋迦佛覆述而來,因而經題稱為佛說,我們得肯定的指為釋迦世尊,假定不是釋尊的覆述,在這世界是不會有《梵網經》流傳的。果然如此,我們今日不但不能聽到這諸佛本源的心地戒法,更無因緣依此心地戒法而受菩薩大戒!
佛說,是指能說的人;梵網,是顯所詮的義,亦即舉喻明戒。諸佛所共宣揚、千聖所共遊履的心地戒法,是眾生的本源,為諸佛的慧命。本源自性清淨,所以名之為梵;慧命徧傳塵剎,所以稱之為網,這是梵網兩字的簡單解說。實際是佛當時舉梵天宮中嚴飾身殿的羅網幢,以喻這心地法門的戒經。如簡單的說,是舉梵王之網,以喻所詮之義。佛之所以舉此喻,如經中說:『時佛觀諸大梵天王網羅幢,因為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別異無量,佛教門亦復如是』。即此梵網一喻,含攝多種意義,所以從喻立題。
依上卷《梵網經》看,佛說此經,不是在這現實人間,而是在梵王天宮的內庭,因佛認為這次所要說的甚深秘密清淨心地戒法,是最獨尊無上的,不是在這人間可說的,所以特在大梵天王宮中內庭而說。正因如此,乃舉梵王為喻。梵天宮中的網羅幢,名為因陀羅網,中國譯為天赤珠。此大梵天王的赤珠羅網,一重一重的有千重,每重各有十道紅光,其光互射,寶色交輝,重重無盡,不相障礙。為什麼會如此?自是因果關係。謂梵天王,於因地中修諸眾德,所以果感梵網莊嚴。佛陀見這網羅幢上,重重光色互相交輝,有似法門理事互攝的形象,所以特以無量網孔,以喻十方無量世界的安立也是如此,以喻十方諸佛無量教門的施設也是如此,以喻十方諸菩薩依教修證而有無量差別階級也是如此,以喻十方諸佛受用無量境界也是如此,以喻十方世界眾生有無量心行也是如此。雖有這多種譬喻,而實是顯眾生心。因無量差別的世界,是由眾生的心行所成,佛說無量差別的教門,施設無量差別的賢聖階級,無不是隨眾生的心垢輕重而方便安立的,如果沒有一切心,何勞佛說一切法?雖佛種種說,皆本眾生心,但不出梵網一喻。吾人聞佛此說,能秉金剛光明寶戒,耀定慧鋒,裂諸見網,當下就可戒光獨露,為自持用!
還有一說,梵網是約如來的言教說。梵是清淨的意思,以示佛從清淨大覺海中所流露出來的言教,都是指導人們向上、向善、向光明而獲得身心清淨的,為世間最極清淨的言教,不論那類有情,接受這個言教,都能遠離一切垢穢;網是撈漉的意思,以顯示如來的清淨言教,有似世間撈魚的魚網,能夠撈漉生死苦海中的一切眾生,置於究竟安穩的涅槃之地,不致再隨生死的漂沉。這在《華嚴經》中就有這樣的說法:『張大教網,亙生死海,漉天人龍,置涅槃岸』,是為最好的教證。還有本經上卷說的『猶如網孔……佛教門亦復如是』,同是此一意義的證明。
最後再約戒來說明梵網二字:佛法向說持戒名為梵行,是則戒就是梵,因能防非止惡的戒,與梵的清淨意思是一致的。不過話得分開來說,就是在家二眾所守持的五戒,不得名為梵行,因為他們還未絕對的遠離男女關係,正常的夫婦結合,是不在禁止之內的,至於出家五眾各各所守的戒條,則被認為梵行,因為他們是守沙彌的十戒,比丘的具足戒,男女關係都不容有所沾染的,是絕對禁止淫欲的,而且認為這是生死的根本!行者果能嚴持淨戒,是即為修梵行。《增一阿含經》說:『若有戒律具足而無所犯,此名清淨修得梵行』。可見持清淨戒,名修梵行。
上就在家出家的持戒分別,現再進一步的就聲聞與菩薩的持戒以明。聲聞人所受持的律儀戒,是重在身口的莫犯,只要身口做到如法如律,就算戒行清淨,至於心意怎樣起不正當的念頭,是就不在防範之列。如以身體實際去殺人,口頭實際去妄語,這當然是犯戒的行為,但若內心動了一個殺人的念頭,想要說句騙人的話,因為事實沒有殺到人、騙到人,是不得說為犯戒的。由於聲聞行者,『不防意惡,不破諸見』,所以雖嚴格的守持淨戒,但從深一層的方面去看,仍不得稱為梵行。至於菩薩所遵守的三聚淨戒,不但身語二業不能違犯,就是自心意業亦不得犯,換句話說,在起心動念中,亦不得有違如來的禁戒。如殺生,親以自身去解決這個眾生的生命,固然是犯了殺生的根本戒,就是心裏動了一個要殺某一眾生的念頭,亦被認為是犯了殺生的根本戒。有以為菩薩戒貴在大體,不拘小節,這實在是錯誤的,殊不知菩薩戒謹嚴到起心動念間,比聲聞律儀戒,更難持得清淨。《大寶積經.優波離會》說:『為菩薩乘說深心戒,為聲聞乘說次第戒』,足以證明大乘菩薩是怎樣的重視內心清淨。由於菩薩戒依心論犯,所以行者應防護於起心動念之間。果能做到『具防三業,破見入理』,是即名為真實梵行。
是梵行不是梵行,已如上加以分別,但網的意義由戒來說明,不妨作這樣分別:網如前說是撈漉的意思,但那是就教網說,而戒網同樣有撈漉的功能,如菩薩的攝善法戒與饒益有情戒,就能撈漉自他出離生死的苦海。饒益有情戒,是以救濟眾生為本的,菩薩之所以成為名副其實的菩薩,就在如何利濟有情而將眾生從生死中撈漉出來。一個發心的菩薩,如不嚴格的守持這條戒,放棄在生死海中撈漉眾生,不但違犯了菩薩的淨戒,亦復失了菩薩之所以為菩薩的資格,所以撈漉眾生的饒益有情戒如網。攝善法戒,是以廣修無量善法為主的,亦即從修諸善法中,把自己從生死海中撈漉出來為目的。如菩薩行者不能廣修無量善法,那就始終在生死中浮沉,又怎能去利濟眾生?所以撈漉自己的攝善法戒如網。至於攝律儀戒,有遮止防範眾生令不作惡的特殊功能,如網籠罩住鳥雀,使之不得任意的活動。吾人之所以常常做出越軌的行為,病在缺乏像律儀戒那樣的戒網,把我們牢牢的網住,讓我們行為活動,有個適度的範圍。還有一說,就是菩薩戒的戒相,如塵若沙那麼的多,『微細差別,交雜出沒,屈曲難知』,所以喻為網孔。這樣說來,可知菩薩淨戒,實如網羅一樣。不過戒網的功用,在於促進解脫,而非束縛自他。
佛說梵網四字,是本經的別題,別題中的別題,只有梵網兩字,至於佛說兩字,可說是別題中的通題,因為很多經題的上面,都有佛說兩字,如《佛說阿彌陀經》、《佛說八大人覺經》等。現在進而要講的,是最後的經字。經這一字是通題,通於大小顯密所有一切經典的,亦即世尊所說一大藏教,都名為經。經在印度,叫做修多羅,亦名修妒路,亦名素怛纜,譯來中國,名為契經。一般解說為:『上契諸佛之妙理,下契眾生之機宜』。通常說為經,是簡去契字,實則,經是線的意思,具有貫串的作用。如一朵朵的花,本是散開著的,不能套在頸上,但若以一根線,將花一朵一朵的貫串起來,就成為花鬘而做裝飾品了。佛的言教也是如此,原來是從大覺海中,自然流露出來的,說了也就算了,可是經過佛弟子的編集,將佛所說的言教,作有系統、有條理的組織起來,成為一部一部的經,就可為人受持讀誦,而佛所說的言教,也就不致人去法滅,所以說名為經。如以本經來說:十重、四十八輕的心地戒法,原是輕重各別的,現在由一佛戒將之貫串攝持起來,而成菩薩戒經。如梵網珠像,本是差異的,它之所以成為梵網,是由一線貫串以成。其他還有湧泉、繩墨等的種種意思,現在從略,不再多談。
經題如前已說,品題現在當明。所要明的品題,叫做「菩薩心地品」。依於向來所說,本品是《廣律》六十一品中屬第十品。什公譯出這品,分為上下兩卷。上卷明菩薩理智觀行修證階級,就是三十心和十地;下卷是明菩薩心地戒法,就是十重戒和四十八輕戒。
於中,先略解釋菩薩。菩薩是印度話的簡稱,具足應該叫做菩提薩埵,譯成中國話,名為覺有情,或名大道心眾生,或名開士,或名大勇心。《大品般若》說:『此人有大道心,不可沮壞,猶如金剛。從初發心,終至等覺,皆名菩薩』。是以菩薩的經歷是很長的,在這悠長的過程中,其為菩薩的程度,自在不斷的進展,所以我們向來分有低級菩薩與高級菩薩的不同,經中亦將菩薩分有很多差別的階位,如三十心及十聖等。總說一句:凡是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自利利他,以成佛為目的的,即名菩薩。菩薩,在佛法的行者中,是很尊貴的,為二乘人所不及的。經說:『初發已為人天師,勝出聲聞及緣覺』,就是此意。
心地,乃是直指眾生的本源心地。諸佛所證的證此心地,菩薩所修的修此心地,眾生所迷的迷此心地。如來往來三界八千餘返,無非是為發明一切眾生本源心地,令諸眾生依此心地,稟受佛性寶戒為本修因,直向最高佛果前進,所以名為心地。而此本源心地的眾生心,非耳目所能到,非情識所能思,至大無外,至小無內,廓然虛凝,湛然常住,絕名絕相,至靈至明,一切法界,一切眾生,情與無情,同依此心。眾生這一清淨心性,本來是清清淨淨的,但為煩惱之所染污,所以現為雜染現象,但這現象的雜染,不過是屬於客塵,只要依此心地戒,從初發心到等覺大士,一個階位一個階位的修習,逐漸除去客塵的污染,使心地戒得堅固成就,一旦入於妙覺果位,戒體得到圓寂,諸惡得到永淨,萬善得到美滿,是就名為盧舍那佛。如本經上卷說:『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號吾為盧舍那』。盧舍那之所以得為盧舍那,不是偶然得來的,而是修此心地所得的。在因中修此心地的菩薩,萬德交修,即以本源心地戒為唯一的妙用,勝果因之發生,猶地長養一切,所以名為心地。分開來說:有以三十心解釋心,十地解釋地,殊不知三十心皆是菩薩所遊履的,沒有不能出生殊勝妙果,所以一一可稱為地;至於體性十地,一一皆能統攝萬法,沒有不是菩薩妙心,所以一一可稱為心。總之,欲想修習善法,增長菩提,唯有本此心地所具光明金剛寶戒而修,方得殊勝妙果。品是類的意思,即將一類一類的意義集合在一個地方來說明,名之為品。
大【CB】,犬【演培】
【經文資訊】演培法師全集 第 12 冊 No. 18 梵網經菩薩戒本講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6-03-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演培法師全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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