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398 · 卷 4

大哀經

大集部類 · 西晉 竺法護譯

大哀經

大哀經卷第四

西晉[*]月氏三藏竺法護譯

了三世品第十一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別知當來、過去、今現在諸所行業、所在因緣、處所報應。云何別知?於是如來悉解過去所可作者,諸善報應、若不善事;當來所作善、不善事,報應之方;現在所作亦復如是。當來之世,兩當所作殃舋、功德當悉分野,如來悉知;當來所作與眾殊特、當來所作方損耗者、當來所作有增益者,如來悉知。

「假使現在所立造業而有增益,於當來世而復損耗,如來悉知;設於現業如有損耗,復於當來亦復折減,如來悉知;若於現在有所增益,於當來事亦復增益,如來悉知。

「若於過去修習瑕疵卑賤之業,於當來世又習微妙正士之業,如來悉知。

「其所行者,因薄少功報以大德、或行大業殊異之德致超異功不可稱載,或以聲聞之故而有施與、或緣覺故、或佛道故因其施與,如來悉知。

「若於現在所遭苦痛若過安隱、若現作安或現得苦、或現在作惡尋遭惱患、或現作惡未來致樂、或現作善輒獲安報,如來悉知。

「一切眾生過去、當來、今現在罪福因緣、所致報應,此皆如審而無有異,罪、福之應亦無殊別,如來悉知。

「以知之故則為如本而為說法,是為如來第二之業。」

佛於是頌曰:

「如來曉因緣,

明眼別報應,

三世無罣礙,

知眾生所行。

因當報安樂,

福趣天、世人,

緣其致苦患、

安住悉知之。

善、惡所造業,

因獲其果實,

安住亦了此,

如明珠在掌。

或為少事業,

所獲無限量,

是廣、若薄淺,

佛悉知本末。

或為聲聞施、

若住緣覺乘、

立於最勝業,

安住悉知之。

所因造苦行,

或復成安樂、

從樂而獲苦,

因復住於業、

或復苦惡行,

反成住於樂、

或有行善、惡,

報以苦勝患、

或從苦致苦、

從樂而作樂,

罪、福為自然,

佛悉知報應。

三世所展轉,

眾生因緣報,

佛了以聖慧,

不虛無有異。」

大哀經了眾生所品第十二

佛告族姓子:「如來曉於眾生、他人異種所好不同、志學各異、於脫未了,悉知如審。云何知之?或時有人住於貪欲志好恚脫、或復有人住於瞋恚因貪欲脫、或復有人住於愚戇信欲恚脫,如來悉知。

「或復有人住於善德好不善脫、或復有人住於不善志信善道,如來悉知。

「或復有人專精下劣信微妙脫,如來悉知;或復有人專精微妙志好解脫、或復志好專精下劣住於殊特超異之誼、或復住在殊特專精墮在下劣所可好信永在邪業不決了界、或復信樂在不決定成於正業、或有好樂向正定門而得解脫,如來悉知。

「或有信樂當度欲界、或因信樂得度色界、或有好信超于三界、或從信喜耗減緣致殊特、或好殊特致於損耗,如來悉知。

「所可生處其色若干、財業各異、所受不同,所信樂致頂相或得住限,如來悉知。

「如其心所知輒為說法,令斯得解,是為如來第三之業。」

佛於是頌曰:

「世間志不同、

意所好各異、

志操不可限,

佛悉知無際。

佛知志所趣,

或之於信樂,

住欲、瞋、恚、貪,

或住怒、愚、戇,

或住癡而欲,

住於善、不善,

所行特、不特,

安住悉知之。

因下劣微妙,

志性好幽玄,

或從殊異業,

專精信解脫;

或從信下劣,

因致上微妙;

或從超殊行,

便獲下勝智。

猶邪不決了,

從不了正受,

好信度三界,

佛知志所樂。

所生色若干,

其在中各異,

從頂異發相,

因信得解脫。

三界諸眾生,

佛悉知說法,

隨其應得受,

是為十力業。」

大哀經號眾種類品第十三

佛告族姓子:「如來悉知世間眾類若干種形不可計身。云何知之?其身所為積於罪舋,如來悉知;若以其身積累功德,如來悉知;若以其身種于穢惡致無擁護不獲濟界,如來悉知。

「又,如來者,悉知境界、眼界、色界、眼色識界,了其本末根源所起。云何知之?其內則空,於外亦空,內外亦空;耳、鼻、口、身、意亦復如是。意、法、識一切諸界,了其本末所從出也。云何知之?內空、外空、內外皆空。

「地種、水種、火種、風種亦復悉空。云何知之?了如虛空是故知之。亦知欲界、色界及無色界。云何知之?知從想念而致注此有為界、無為界。知有為界無行為想、知無為界不以非行而造想矣、知塵勞界因從客塵致欲之相、知瞋恨界其本清淨鮮潔為相、知於行界從不順念無明為相、知泥洹界因從順念顯明為相。

「世間眾人身所猗界為如是也,所可住界、所催迫、因界現儀、專精其界、從志性界、因界而住、由界而生,如來悉知,隨其所知而應說法,是為第四之業。」

佛於是頌曰:

「其人中師子,

皆曉了諸界,

於斯世間人,

從身之所行。

其界所興起,

廣普不可限,

安住一切智,

根源所從出。

罪福所從生、

諸身所因出、

由緣所可歸、

及身之所生,

由是界所立,

因得脫諸種,

咸知如是身,

最勝為大聖。

眼種亦如是,

色種并意種,

最勝悉知空,

本淨無憂慼;

耳鼻亦如斯,

舌種及身界,

其意法諸種,

當知悉為空。

地、水、火、風種,

此諸界適等,

其人中師子,

等解如虛空。

欲界亦如此,

色無色界然,

別知是諸界,

因思想成立。

佛知因客相,

起欲為自然,

安住解瞋恚,

亦復為本淨。

分別覺於此,

諸行及無行,

又復計泥洹,

則無有三想。

所因界出相,

猶從不解明,

一切所因出,

如巧師合散。

是世身無數,

其形為若干,

佛僉曉了知,

不自念:『我知。』

猶如於虛空,

十方無邊際,

其人中師子,

普知諸境界。

彼最勝聖慧,

極上無崖底,

眾人所不及,

不能知涯際。

是為第四誼,

聖人離垢穢,

善明識諸界,

因開化眾生。

以律啟悟意,

所作罪福業,

不復起瞋恚,

其志悉有別。」

大哀經曉眾生根本品第十四

佛告族姓子:「如來悉能曉了他人眾生諸根精進。云何曉了?知於眾生軟劣根者若中間、亦復有人諸根通利若殊特根、若下劣根所因其根緣猗思想,其根本際而興情故,從瞋恚際起愚癡原,如來皆知諸根想念為何等類;雜碎之穢起婬、怒、癡,如來至真亦悉知此諸根想念為何等類。其婬、怒、癡因緣諸根而有所為,從不善緣而有此根、或從無智而有此根、或從諸念而有此根,如來悉知。又復如來知眼諸根、耳、鼻、身、口、意亦復如是;男根、女根、命根、樂根、苦根、歡根、恐根、觀根、信根、進根、意根、定根、慧根、無異根,所當知根,悉知此根。其根所由眼根因緣、耳根所住、鼻、口、身諸所根本有所立處,如來悉知;因耳之緣而有鼻根之所立處、從鼻因緣有立舌根、從舌因緣而立身根、從身因緣立於眼根,如來悉知。

「何所眾生因從施根而致應戒,如來悉知;此等諸根增、減、進、退,各為分別演布施事。或有眾生因從戒根而行布施應戒,如來則為演戒本末;或有眾生從忍辱根而應精進,如來即為演忍本末;或有眾生從精進根而應忍辱,如來則為演其精進之本末也;或有眾生因一心根而應智慧,如來則為分別禪思;或有眾生從智慧根而應一心,如來則為分別解說諸根增、減、進、退之原,宣暢智慧。根力、覺意、八由正路、三十七品,亦復如是,具足周審,演其本末靡不究暢,各為一切而令判了。

「或有眾生從聲聞根學緣覺乘,如來知根演聲聞乘;或復有人從緣覺根學聲聞乘,佛知此等諸根所趣則為解說緣覺之乘;或有眾生從大乘根學於聲聞緣覺之乘,如來悉知此等諸根之所歸趣而為斑宣大乘之業;或有眾生各緣異根而學大乘,如來悉知此等諸根各各別異則為解說。無修行根眾生之徒不能修根、不應法器,如來見此不應器者因令學觀;或人修學根順應器,如來覩之懷來應器則以慇懃為說經道。

「如是,族姓子!如來悉知一切眾生他人身根及其異身、諸根所趣、所念不同,識其本末。若不念者,曉知諸根從其比類,知諸人根志操所應、因緣所為。而可化者,方便從誼,坐起經行進退之誼,咸達其根。

「如來悉暢,靡所不通而為宣經,是為如來第五之業。」

佛於是頌曰:

「知根廣無極,

了眾生志性。

其根為何類?

最勝悉知行。

下劣、中、上妙,

諸根佛所知,

無等倫如是,

從所應解意。

其際欲惡塵,

其根若薄尠,

若復性卒暴,

假使懷麁獷。

勝知之何因?

曉了其本末,

其不善無別,

所依當解脫。

從眼、意、男、女,

亦復曉眼根、

苦樂及歡悅,

何從致憂惱?

所因觀義道,

精進意慧定,

及知他餘事,

意勇復如是。

眼因緣耳處,

成致鼻、耳、舌,

因身至因緣,

得興立眼耳。

施根志戒禁,

為說布施事;

戒根學布施,

為說戒法誼;

忍根現精進,

為演忍辱事;

精進現忍辱,

為宣精進事;

從智根致禪,

為人說智慧;

從精進致忍,

為人說勤力;

從禪根致慧,

為人說禪思;

從慧根致禪,

為人說聖智。

其聲聞乘根,

而至於緣覺,

最勝演聲聞,

為捨緣覺義;

若志緣覺行,

學習聲聞行,

佛便捨聲聞,

為講緣覺事。

其根在尊業,

斯人學下劣,

佛說度無極,

分別捨緣覺。

見處處有行,

勝觀為分別,

降以純熟根,

十力為解說。

眾人以何緣,

諸根所應行?

知其志性趣,

報應之所為。

從其盡諸根,

如坐成實本,

自以智慧明,

是世尊分別。」

大哀經普遊品第十五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皆知,普由一切靡所不達,密如有知。云何知之?眾生必救於真諦界。知眾生界或在邪業矣,悉復分別此群生界,必定不定處於邪事報應之力,彼亦如是。其眾生界必在決定,前世宿命、報應之果致此功勳,明識精勤,諸根通利,應當被訓,如來則為廣說經典。此等之類於賢聖說當為應器,如來則觀宿本緣迹尋為如應、為演經道。

「眾生之界在不決定,存因緣力為教授相,宜以戒度尋為訓誨。如應禁戒不得解脫、不致濟度,如來則為誘入無本。

「因緣報應,應病與藥。若從如來聽聞經典,奉順道教便致德果,諸佛世尊由此等故興出世間。眾生沒溺,永在邪業未立德本,意劣弱顏不為應器,如來至真為講經道,其不應器令得解脫。如來覩此不應器者觀察護之,以是之故菩薩大士被弘誓鎧而救濟之。

「又復如來則以三事了貪欲者:世尊或以貪欲人故而興出矣、又以貪欲而見繫縛欲令出家故興出矣、或以宿命貪悋緣故而為興出。

「又知瞋恚復有三事:或以瞋恚而見繫縛思想之故,故興出世;或有所願不具足故,故興出世;或有宿世陰蓋所纏故,故興出世。

「知其愚戇當有三事:或有愚戇行無明事、或有貪見身故、或有沈吟之故,如來悉知。

「又如來知則以苦行了本神通,諸根明者因從苦行加痛致神通、懦劣根者以安隱行速成神通、根通利者以勤苦行成神通定、[*]懦劣根者亦因加痛而致神通。以捨因緣行於調和,了別神通,不信於道而不休息,當本加杖令成神通,佛悉知之。

「心性不和,其行促暴,知疾可化令致神通,使無暗冥而歡喜悅。或有行者因集道力使具足成,如來所知,不復勤學;或有所行從修道力而具足成,不因集力;或有所行不因集力、不行道力而具足成;或有所行從合集力亦行道力而具足成;如來悉知。

「或有所行志性和雅,其行不應,如來悉知;或有所行應機成就、性不和雅,或有所行性不和雅、所行不成,或有所行志性和雅、所應成就,如來悉知。

「或有所行其身清淨,心、口不淨;或有所行口言清淨,身、心不淨;或有所行身、口、心淨;或有所行其身、口、心俱不清淨;如來悉知。

「如是之類所可行者,因緣報應所可依倚、所從出生,一切眾生之所行者,如來悉知。

「慧無損耗,普達悉見,是為如來第六之業。」

佛於是頌曰:

「其有因行者,

如往悉知之,

決定之種類,

識別眾生界。

其不決定者,

所行動虛偽,

不應器如是,

隨邪見之業。

其貪欲行者,

則有三因緣,

瞋恚行復三,

愚戇亦如是。

斯塵欲之界,

無量雜種類,

世尊悉知之,

所行因緣應。

所行勤苦事,

謂意聰達者,

其懦劣之根,

亦復當如是;

諸根通利者,

因行安隱來,

世吼悉護知,

如是等無異。

而行調和者,

而住寂清淨,

則以因此故,

速得致清淨。

亦疾成其行,

究竟道調和,

亦復加疾使,

寂然尋歡悅,

合集諸所行,

積累其功德。

或不以行道,

而達於道慧;

或有從行道,

而獲於成就;

俱知其二事,

從殊特行成。

或有修行者,

志性而和調;

或有應所行,

而不順應行。

有大人之行,

兩事俱清淨,

佛普見一切,

無所不曉了。

或有人作行,

其身修清淨,

其所言心念,

而不能清淨;

或復有修己,

身、口行清淨,

其心之所為,

未曾行清淨;

或有在世間,

身、口、心清淨;

眾生之所行,

佛皆見普達。

或有能成就、

或不能究竟,

是為安住佛,

第六所了業。」

大哀經一心定意品第十六

佛復告族姓子:「如來至真知其一心脫門定意正受之業、塵勞瞋恚之所從發,審如有知。云何知之?眾生塵欲之所繫縛,所因報應而致此緣?當復何緣而致清淨?如來悉知。

「何謂緣報?何謂事業?從不慎念而致緣報,從無明事眾生之類而致欲塵,從無明事而致行矣。從行致識、從識致名色、從名色致六入、從六入致所更、從更致痛、從痛致愛、從愛致受、從受致有、從有致生、從生致老、從老致塵欲,為報應因致事業。因見致愛,從結愛處,是為緣報、是為事業,緣致愛欲塵勞之縛。

「彼復何謂緣報?云何事業令其眾生致於清淨?有二報應及十二事,眾生因此而致清淨。

「何謂為二?一曰、因從他人聞柔順誼,二曰、內自己身如應念法。

「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而一其心專志學問,心不憒亂,二曰、曉了方便寂然之誼,觀察其源。

「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知無所來,發動所起,二曰、知無有來,亦無所至。

「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觀無所生本無處所,二曰、致於滅度亘然寂靜。

「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其行成就無有不辦,二曰、明慧之事造其正證。

「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志修道法順入脫門,二曰、其本清淨至度知見。

「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至滅盡慧而無所著,二曰、無所生慧常無所猗。

「復有二事而致清淨:一曰、則以至誠而致道德,二曰、常以審實獲於成就。

「是二報應及二業清淨眾生,如來悉知。

「又塵勞結方便無量,清淨方便亦復無限;又其塵勞而致清淨便近成就,因審觀故;又淨方便,隨塵勞行而漸近法,攝其慢者。如來聖慧悉達知此,拔其因緣。此,族姓子!如來之慧寂然於欲澹泊。

「諸惡、不善之法興行俱念忽靜安隱,行第一禪以能一心住寂滅界靜然正受;從第一禪起,修八解門[*]反覆逆順而修正受,所見皆知三昧正受,顯示平等又現定意。如來三昧無所畏難、無能壞者;如來三昧無有因緣,不從方便。如來常定一心不忘,於諸三昧最為上尊,常住一定。普見一切三昧正受,其心不退未甞增減,其所顯現無有不定。

「如來三昧初無所生、無能觀察,聲聞、緣覺所不能及,過諸菩薩及正真覺;如來三昧無能越者,卓然殊絕、巍巍無量,一切眾生所不能知。

「如來之慧亘然無際,無窮、無極、無可為喻,以權方便開化聲聞令得定意。

「如來悉知了諸緣覺、菩薩行事,隨其應時而教誨之,是為如來第七之業。」

佛於是頌曰:

「眾生因緣事,

其塵勞愛欲,

自在悉知之,

其慧無崖底。

如其行清淨,

及復不清淨,

佛大慧自在,

悉能曉了此。

不慎念報應、

因緣生明慧、

事業無明行、

及其所造作,

識、名、色如是,

其本情六根,

世尊悉達之,

因緣所事業。

其緣勞塵欲,

所貪諸所作,

覩見其因緣,

事業於欲行。

思想所縛結,

因是為緣起,

眾人所住處,

從是致因緣。

眾人所誓願,

則有二因緣,

因從人聽者,

慎省受其言。

內已如應念,

觀諸法悉空,

彼人致解脫,

生死之江海。

寂然而觀察,

精勤蠲除二,

思惟而覩之,

無來、無有去。

稱量省其源,

無生亦無終,

彼寂滅入道,

爾乃為清淨。

常住於正行,

慧者修行三,

其無放逸者,

遵崇三脫門。

成於滅盡慧,

至誠逮無生,

是緣報事業,

清淨興上願。

最勝一心知,

常三昧正受,

逮成於寂滅,

意勇復起立。

觀察而思惟,

一切諸逆、順,

其佛大法王,

八解門正受。

則以一定意,

致無量億定,

無等倫悉見,

其行而普平。

其心定所行,

道法無窮極,

由是之行故,

勝心無所定。

若聲聞、緣覺,

定意亦如是,

諸菩薩若茲,

若干種定意,

安住之意定,

皆超越其上,

如來所修業,

隨時慧教化。」

大哀經卷第四

方【大】,有【明】

過【大】,遇【宋】【元】【明】【宮】

輒【大】,轉【宋】【元】【明】

從【大】,復【宋】【宮】

復【大】,從【宋】【元】【明】【宮】

惡【大】,行【宋】【元】【明】【宮】

勝【大】,惱【宋】【元】【明】【宮】

大哀經【大】*,〔-〕【明】*

曉【大】,能【明】

解【大】*,下【宋】【元】【明】【宮】*

復【大】,復有人【宋】【元】【明】【宮】

誼【大】*,議【宋】【宮】*,義【元】【明】*

所【大】,所用【宋】【元】【明】【宮】

樂【大】,樂興【宋】【元】【明】【宮】

際【大】,餘【宋】【元】【明】【宮】

之【大】,住【明】

所行特不特【大】,不住持不持【宋】【宮】,所住持不持【元】【明】

受【大】,度【宋】【元】【明】【宮】

號【大】,別【宋】【元】【明】【宮】

源【大】*,原【宋】【元】【明】【宮】*

注【大】,住【宋】【元】【明】【宮】

相【大】,想【宋】【元】【明】【宮】

猗【大】,倚【宋】【元】【明】【宮】

因【大】,困【宮】

由【大】,內【宋】【宮】

崖【大】,涯【元】【明】

涯【大】,源【宋】【元】【明】【宮】

誼【大】,議【宋】

若【大】,〔-〕【宋】【元】【明】【宮】

猗【大】,倚【宋】【元】【明】

故【大】,欲【明】【宮】

根【大】,緣【宋】【元】【宮】

身口【大】,口身【宋】【宮】,舌身【元】【明】

口【大】,舌【元】【明】

從【大】,地【宮】

斑【大】,頒【宋】【元】【明】【宮】

學【大】,覺【宋】【元】【明】

識【大】,誠【宋】【元】【明】【宮】

誼【大】*,議【宋】【元】【明】【宮】*

誼【大】,議【宋】【宮】,義【元】【明】

由【大】,遊【宋】【元】【明】【宮】

說【大】,脫【宋】【元】【明】【宮】

(應)+病【CB】【麗-CB】,病【大】,隨病【宋】【元】【明】【宮】(cf. K07n0072_p1080c10)

從如來【大】,如來所【宋】【元】【明】【宮】

命【大】,本【宋】【元】【明】【宮】

故【大】,〔-〕【宋】【元】【明】【宮】

見【大】,無【宋】【宮】

又【大】,之【宋】【元】【明】【宮】

痛【大】,痛而【宋】【元】【明】【宮】

懦【大】,渜【宋】【宮】,耎【元】【明】

別【大】,利【宮】

杖【大】,救【宋】【元】【明】【宮】

促【大】,縱【宋】【元】【明】【宮】

性【大】,性不【宋】【宮】

往【大】,來【宋】【元】【明】【宮】

懦【大】,輭【宋】【元】【明】【宮】

護【大】,說【宋】【元】【明】【宮】

使【大】,駛【宋】【元】【明】【宮】

和調【大】,調和【宋】【元】【明】【宮】

所行【大】,行者【宋】【元】【明】【宮】

心【大】,行【宋】【宮】

欲【大】,勞【宋】【宮】

慎【大】,順【宋】【元】【明】【宮】

從【大】,從所【宋】【元】【明】【宮】

老【大】*,老病死【宋】【元】【明】【宮】*

業【大】,業業【明】【宮】

誼【大】,毅【宋】【元】【明】,議【宮】

自【大】,〔-〕【宮】

亘【大】*,坦【宋】【元】【明】【宮】*

猗【大】,倚【宋】【元】【明】【宮】

慎【大】*,順【宋】【元】【明】【宮】*

作【大】,化【宋】【宮】

勞塵【大】,塵勞【宋】【元】【明】【宮】

定【大】,之【宋】【元】【明】【宮】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13 冊 No. 398 大哀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2-04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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