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0025 · 卷 4

八識規矩頌講記

新編部類 · 民國 釋演培著

八識規矩頌講記

三 第七識頌

㈠ 有漏雜染識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

第六意識已經講完,現續講第七末那識。末那是印度話,中國譯之為意。以思量為它的性相,這到下面會要講到。由於它為第六識所依,所以特地名為意根,但亦可以名為意識。唯與第六意識不同的,因第六意識的得名,是約依意根生起說的,就是依意之識名為意識,乃是所謂依主釋。但第七末那名為意識,是約意即是識說的,不論是識的業用和識的自體都即是意,與第六意之識的意識,當然有著極大的不同,此是所謂持業釋。例如藏識,識就是第八識體一般。第六與第七兩識得名的差別,原因在此。

經論中把第七名意不名意識者,大概約有下列幾種原因:一、恐與第六意識相互混淆;二、末那雖同時也可以名心,也可以名識,但積聚的心義,了別的識義,不及第八識和前六識,唯思量的意義,為任何識所不及;三、末那是第六識的近所依,就是第六識從於所依之根名意識,好像前五識依於眼等根,從它的所依名眼識等,而所依根之意,即是第七末那識。由於有這三個原因,所以第七特名為意。

關於第七識生起所應具備的緣,在頌文中也沒有說到,現在特先略為說明。依照唯識論中所說,末那生起所須具備的緣,在諸識中是最少的,只要根本依,作意及自種子的三緣,若加等無間緣的開導依,就成四緣而生。阿賴耶識的根本依,實就是第七識的所依,因為第七依於第八才得生起的。《瑜伽論》五一說:「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不特如此,阿賴耶識的根本依,又為第七識的所緣,因為第七識緣於第八識見分而執為我的,《對法論》卷二說:「意者,謂一切時,緣阿賴耶識」。《唯識三十頌》更簡單的說為:「依彼緣於彼」。頌中的兩個彼字,都是指第八阿賴耶識。

關於第七識所相應的受,在諸受中,唯與捨受相應,不但沒有苦樂二受,就是憂喜二受亦無。原因末那緣境,行相極為幽微,所以沒有其餘諸受情緒的反應。

帶質有覆通情本 此明末那所緣境及其識性是什麼。前明境有三種,但為末那所緣的,只是帶質境一種。前面說過,末那是以第八見分為所緣境,就是託第八識的本質境,變起自心中的相分,作為自己的所緣,所以名為帶質境。在這當中,不用說,第七末那識的見分是能緣心,第八賴耶識的見分為所緣境,而這七八二識的見分,發生能所緣的關係時,便帶起第八識的見分本質而緣,亦即所謂心與心法連帶而起,為真帶質,此真帶質,因為是從所緣的本質起,所以不同無質獨影,不假所緣之質,唯從第六見分心上的忽然現起。至於與真帶質相對的似帶質,謂第六識於緣過去的塵境時,須變本質上相似的相狀而緣。如以燈照壁,壁上的光相,從燈的能照一頭所生的相似形相。因為是由變帶生起的,所以名為似帶質;因為是有質獨影,所以又名真獨影境。

此帶質境是不正當的分別,於境界上起諸錯誤的行解。如第七識於第八識上,幻現起我體觀念的錯誤行解的相分。而這相分,一方面由於第七識的無明渲染所成,可以說它通於執情,一方面是由第八識的似常一相配合所成,因而可說通於本質。換句話說,就是一半和所緣的第八見分同一種生,而另一半和能緣的第七見分同一種生。由此七八兩個見分心聯帶爍起的一種假相,便是第七識所緣的帶質境,可說這是一切有情的生死根本。

正因有此生死根本,所以世間一切凡夫,總為愛著色境之所牽纏,無法予以割斷或突破。如地居二天,男女的身形相交,夜摩天的男女勾抱,兜率天的男女執手,變化天的男女相笑,他化天的男女相視,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天的有情,愛根亦還未斷除,所以名為通情本。

當知有情所以名為有情,原因就是第七見分能緣心,恆常起諸執著的心念,堅執第八識見分為我,並且對它愛戀不捨,所以名為有情。第八見分既為第七所緣的境,當然也就成為第七識的本質,所以名之為本。由第七識見分執第八識見分為我的所謂相分,是從七八兩頭見分生的,所以名之為通。如此,為什麼不叫帶情境而獨名為帶質境?當知這是情所變的,只有情帶彼質,不是彼質帶情,因為仗質而生,挾帶似彼本質,所以名為帶質,不得名為帶情,這是很重要的,不可不予注意!

有覆兩字,是明識的性別。前面一再說到善、不善、無記三性。末那於三性中,唯屬於無記性,而無記有有覆與無覆的兩類,末那唯是有覆無記性。因末那的體性,既沒有順益作用,善事又不會去做,又沒有違損作用,惡事亦不會去造,總是長期的保守它那中庸無記性的態度,雖則保持這樣一個態度,但又經常的為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的四根本惑,不信、放逸、懈怠等的八大隨煩惱之所纏裹,因而就把真實的義相穩藏蓋覆起來,使得第七識對於境界的認識,無法明晰的辨別清楚,於是幻起以為是我的錯覺,牢牢的在這上面有所執著,不能無阻礙的向聖道前進,覆障聖道無漏智的現前,覆障自心的使不得清淨,所以叫做有覆。雖是有覆染污法,但它的行相任運微細,不感可愛和非可愛果,無法予以記別,所以名為無記。不特欲界如此,就是上二界中,由於根、隨二惑尚未斷除,雖說其性是不善的,但由定力攝伏覆藏,所以同樣為無記性。

隨緣執我量為非 此明末那的識量。如上所說的三量,末那唯通非量,不通現量與比量。末那所緣的第八識見分,不論從那一角度去觀察,是都不夠資格稱為我的,但因第七識的認識不清,隨其所緣妄執為我,所謂非我計我,所以其量為非,因它這種審量,望於第八不稱本質,固然是屬非量,望於所起變相不稱相分,同樣是屬非量。當知此識疎所緣的境緣,固是第八識的見分,而此末那親所緣的境緣,則是自識的相分。若自若他,都是依他起性,無常無主,無有所謂自我,怎可妄執為我?不可執我而仍妄執為我,這不是非量是什麼?

現成為問題的,就是末那為什麼妄執第八見分為我而成非量?主要當然由於第八識的見分,其性恆時相續不變,具有似常似一的我相,末那不知這是相似的常一,以為真的是常是一,所以自然將之執取為我。

依唯識說,特別是護法說,每識具有四分,末那既能緣第八識見分,為什麼不緣其餘三分?賴耶內在的自證分及證自證分,形態極為幽隱微細,不是末那所能辨別認識到的,所以不緣。至賴耶所緣相似外境之根身器界的相分,不特構成生命體的根身是有間斷的,就是廣大的器界,一般認為天長地久的,實亦有間斷的時候,既無常恆的狀態,亦無統一的象徵,所以末那不以之為緣而執為我。至賴耶內在所含藏的種子相分,特別是世間有漏種子,到了無漏道生的時候,就被對治不再存在,與恆常一味的我義不合,所以末那也就不以它作為所緣。至緣賴耶見分為我,具有三點特殊意義:一、恆轉,就是在時間上,第七我見恆時生起,一直都是那樣的任運相續不斷。二、內執,就是第七識的執我,但執自己的內我不捨,並不執於外在的什麼我。三、一境,就是第七識但執第八見分為境,任運一類的相續,始終都是如此的,沒有任何的改變。具有這樣三種特殊的意義,所以就形成了末那所有的俱生我執,而這俱生我執,與第六意識思慮計度所有的分別我執,顯然有所不同。

八大、徧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此明末那所相應的心所。在五十一個心所中,是全部相應?抑部分相應?頌中明白告訴我們,只有十八個心所相應,其餘三十三個心所,皆不與第七識相應,為什麼?當知第七末那,識性唯是無記,並不是不善的,屬不善的兩個中隨煩惱,自就不能與之相應。末那行相較為微細,不像十個小隨煩惱那樣來得粗動,所以沒有小隨十惑相應。末那緣境唯緣現在,沒有什麼其他希望,所以沒有欲心所。末那既是一味的堅執見分為我,沒有什麼需待印持決定,所以沒有勝解心所。末那既是唯緣現在境,當然不會憶念曾習境界,所以沒有念心所。末那心識是散亂的,不能安定在一處所,所以沒有定心所。因為如此,五別境心所中,如上所說四個,皆不與之相應。末那性唯是染污的,與善心所的性質,敵體相反,所以沒有十一善心所相應。末那任運緣境,不能造作諸業,所以沒有追悔的惡作心所。緣境過於疲憊,身心感到重昧,才會需要睡眠,末那不藉外緣,身心亦不重昧,那裏會有睡眠?於意言境(意中之言,名為意言,亦即為意之所思的),淺深推度,尋伺二心所才會生起活動,末那不緣意言境,亦無粗轉和細轉,沒有尋伺二心所活動的餘地,所以亦復不與相應。除去這些不與末那相應的心所,其所相應的十八心所是:

八大徧行別境慧 八大,是指不信、懈怠等的八個大隨煩惱;徧行是指作意、觸等的五個徧行心所;別境慧,是指五別境中的慧心所。五徧行,是徧一切識而活動的,末那當少不了以為助伴,八大隨煩惱,唯識學者間,有不同的看法:有說與末那相應的,有說不與末那相應的。奘譯唯識,以護法為正義,護法認為末那是有八大隨惑相應的,因為八大隨煩惱,是徧一切染心的,而第七末那識,正是屬染污心,當然和這八徧染心所相應。

護法論師以為:末那心性是昏昧無堪任性的,原因由於有惛沈相應,假定沒有惛沈相應,末那應決沒有心性昏昧無堪任的現象;末那心性是具有喧囂性的,原因由於有掉舉相應,假定沒有掉舉相應,末那應決沒有喧囂不停的現象;末那是心多流動而不安定的,原因由於有散亂相應,假定沒有散亂相應,末那應決沒有心多流動散蕩的現象;末那心性是雜穢污染的,原因由於有不信相應,假定沒有不信相應,末那應決沒有雜穢污染的現象;末那所以居於染污的地位,原因由於有懈怠、放逸相應,假定沒有這二心所相應,末那心性應如善等一樣的清淨,不當會有染污的現象;末那經常是有煩惱現前的,原因由於有失念、不正知相應,假使沒有這二心所相應,怎麼會有令諸染污煩惱現前的現象?本此證知在有漏位上,末那是和這些心所相應的。

不過末那所相應的心所,行相極其微細,本不是我們所能知道的,我們所以得知八大隨惑與末那相應,是依第六識與這方面心所相應,比類推知的。

別境慧,本通於三性,但與末那相應的,是約染污慧說,染污慧的生起,才能分別計度。而此所說染污的慧心所,正是我見之體,所以加入相應心所之中,並非我見和慧可以俱起,這是我們所不可不知的。

貪癡我見慢相隨 此明末那所相應的根本煩惱。根本煩惱,或說六種,或說十種,但與末那相應的唯有四種,所以《唯識三十頌》說:「四煩惱常俱」。意顯末那自無始來,在未到達無漏以前,任運不轉易的,恆時常相續的,和四根本煩惱相應,且在每個上面加個我字,稱為我貪、我癡、我見、我慢。所謂我癡,就是深深的迷執於我,以為這我是千真萬確的,因而不明無我真理,常與我見相應。所謂我貪,亦名我愛,就是深深的愛著於我,沒有一時一刻的捨離,不特對已得的自身而起貪愛,就是對未得的自身亦起貪愛。所謂我見,亦名身見,是以慧為體的。就是緣於非我的賴耶見分,而妄執為是實有自我,並且深深的染著,決不承認不是我。所謂我慢,就是仗恃所執的我,令心高舉起來,總以為自己是最了不起的,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好像天地間只有自己是最偉大的。

末那為什麼沒有瞋惑相應?當知瞋是憎背的意思,對不滿意的人事而生起的,現在末那與所執我,彼此關係親密得不得了,相互愛戀得難捨難離,怎容瞋恚生起?末那為什麼沒有疑惑相應?當知疑是猶豫不決的意思,對不決定的事物而生起的,現在末那緣於賴耶見分,有著堅定的審決力,肯決不移的認為是我,不會對它有絲毫的懷疑,所以沒有疑心所。末那為什麼不與其他四見相應?原因五見都是慧心所的種類,在同一心所中,沒有二種同時並生的道理。我見既是那樣深重而又恆與末那相應,在我見以後而生的邊見,當然沒有生起的機會,怎麼可能與末那相應?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都是分別起的,不是俱生起的,所以亦不與末那相應。

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這兩句頌,是明末那體性行相及其所有的業用。所謂體性,就是識的自體,當四分中的自證分。所謂行相,就是能緣的業用,當四分中的見分。體和用雖說是差別的,但兩者的意義極為相近,所以不妨綜合的來說,況且用是體家之用,體是用家之體,原亦分不開的。

恆審思量我相隨 這是正式解釋第七識的體性與行相。《唯識三十頌》簡單的說:「思量為性相」。意顯末那識的體性,固然是思量,末那識的行相,同樣是思量。實際來說:識體的作用是思量,而這思量是見分的行相,照理單說思量為相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說思量為性?當知識的體性,極為難以了知,欲知識的體性,唯有從識作用,加以仔細思索,明白識用是思量,舉用以顯其體,就可知其性亦為思量。因為這樣關係,所以名為思量為性相。

思量是思慮量度的意思,亦可說是緣慮的意思。如以心心所緣境作用言,並不限於第七識,而是通於諸識的,因為諸識皆有緣慮的作用。現在所以特別命名第七為思量識,是因這識具有恆與審的二義,亦即恆審思量的功用獨在第七識。恆是顯示不斷而常相續的;審是顯示計度而深明的。說到這兒,不妨以四句加以分別。

一、恆而非審:如第八識體,自無始以來,就一直這樣的永遠相續,從來不曾間斷過的,相續不斷的恆義,在賴耶本身來說,當然是具有的了;但它在所緣的境上,並不能予以深刻的審度,所以缺乏深明計度的審義。正因它是恆而非審的,所以不得稱為思量識。

二、審而非恆:如第六識於所緣境上,具有精審刻劃的作用,特別是對分別所起的我法二執,確是經過深明計度的再三考慮,始牢牢的執為實我實法的,不用說,所謂深明計度的審義,在意識本身來說,當然是具有的了;可是它在五無心位上,其活動的作用,暫被凍結起來,所以缺乏相續不斷的恆義。正因它是審而非恆的,所以不得稱為思量識。

三、非恆非審:如前五識的思量功用,雖不能說不是沒有,但因它的作用常常有所間斷,不能相續無間的恆時思量;同時五識所緣的,只緣現在的現實境界,加以只有自性分別,不能深思熟慮的計度,當然也就缺乏了審義。正因它是非恆非審的,所以不得稱為思量識。

四、亦恆亦審:這正是指現在所講的第七識體,它從無始以來,一味在生死流中,相續不斷的活動,沒有片刻的間斷過,是即顯示末那具有恆義;它的行相雖極幽隱,可是緣第八見分時,特別來得細微深刻,肯定的無疑的,將之計度為我,是即顯示末那具有審義。正因它是亦恆亦審的,思量的意義獨勝,所以特名末那識,而以思量為其性相。

末那識的恆審思量的功用,不僅在雜染位上具有,就是在清淨位上亦具,如果分別染淨兩位的不同,只是執我與不執我的差別而已。世間末那,審思我相;出世末那,審思無我。現在是講染污位上的末那,所以說為我相隨。因它在未轉識成智前,總是一味的執取我相,審察我相,從不寸步的相離。但同樣的稱為我,又有人我與法我的差別。人我,又名補特伽羅我,就是執著有個實有的生命體,出生入死的數數不斷的往返諸趣,感受各種不同的果報,於是就妄執有個常一主宰的自我,是為人我執,亦名補特伽羅我。眾生所以會有這樣的妄執,實因第七識緣於第八識的見分,不了解它是相續法,是因緣所起的生滅法,是幻化不真實的法,於是妄起實法之執,以為諸法是實有的。再見此賴耶往返諸趣,一味生死相續,就又執取它為真實我,是生者,是命者,是受者,便謂實有人我。

這末說來,末那緣賴耶所起的我執觀念,究竟是人我執?抑或是法我執?依於唯識所說,通於我法二執。因二執的生起,有連帶關係的,不是各自獨立。不過就二執範圍說,法執寬於我執,我執定依法執起的,有實法執的觀念,始有人我執的假想,其實同時俱有,並無前後次第。如定顯示兩者差別,就是法執並不需要依於我執,亦即有法執時,不必定有我執,但是有我執時,亦必具有法執。

有情日夜鎮昏迷 這是正式解釋第七識所發生的業用。有情,是指一切眾生,為具有情愛、情識而營為活動的生命。日夜,在此代表生死。鎮是常的意思。昏迷,是迷惑不醒的意思。連接起來,是說一切眾生,長期處在生死中,顛顛倒倒的迷惑不醒,不自覺知的沉沒於苦海,無以自拔超脫。原因就是第七識妄執第八識的見分為我,以此迷情的我執,蓋覆決斷的理智,所以為情所牽,總是昏迷不醒,可見眾生的昏迷不悟,根本在於恆審思量,有個實有我執,常時相隨而已。這末說來,可見眾生的生死輪迴,關鍵全在第七識的執我上,第七識所有的我執,一天沒有打破,生死一天不了。不特如此,最大問題,還有無明恆與第七識相應,以致不論對什麼事物的看法,總好像戴著有色眼鏡,不能看清事物的真相,從而長期在生死中,過著似乎具有眼睛的黑暗生活,不能有一念的覺醒,這不是「有情日夜鎮昏迷」是什麼?經中對這描繪說:「諸異生類,恆處長夜,無明所盲,惛醉纏心,曾無醒覺」。

從無醒覺的昏迷有情,不說不做布施、持戒等善事,會流浪生死中,經常頭出頭沒,就是不斷的修諸善業,如慈濟廣大的人群,施捨一切貧困苦難者,乃至見佛相好,聽聞佛法,因第七識牢牢的執著有個我,對於我的觀念,一刻也不放鬆,因而所做一切善事,終於仍舊是屬有漏,不能成為無漏清淨。不特一般人所做善事如此,就是生無想天的天人,具有染著性的前六識,雖全不起活動作用,不再染著什麼物我,但因第七識的我法二執未斷,成為聖者固然沒有資格,而且被判定為外道天,與佛法中的三果聖者,或第七地菩薩所修的滅盡定,有著根本不同。是以要想跳出生死大關,如何斬斷第七識執我的繩索,該是學佛者的最要課題。不然,任你怎樣修持,還是生死中人,要想成為出世聖者,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太虛大師說:「到這裏才平了社會的不平,人心的不良,根本原因是由第七作祟。明了這個理,可見思想簡單的唯物主義,以為衣食住平均,就能解決人生痛苦,使天下太平,這是不明人生真相的。要知道人的求衣食豐裕,只是我貪的一部分發展,這只是資生之物。第七執我不是這樣單純的,還有人為求精神快樂,捨棄物質享用,並且連肉身也可不要的,如印度的投崖、拔髮等外道。還有我慢熾盛的人,由我慢影響前六的作為,處處要光榮體面,在人上而不肯受人壓制,所以雖以多少金錢運動他,也不能使他屈服。可見只求衣食住平均,以為就能解決人生痛苦,依佛法看起來,實在覺得他們無知,同時又感覺到他們可憐」。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吾人意識的活動,縱然有時傾向於善,甚至對人類發生慈愛的情愫,認為人與人間,應該互相友愛,不應互相對敵,但因受到末那內自執我的影響,不特不能忘去人我相,完成最高尚的人格,而且日夜昏迷不醒,始終分別人我如何,因而人生問題,固終不得解決,社會紛擾,也難獲得避免。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在這兩句頌中,給予圓滿說明。

四惑八大相應起 此明有情日夜鎮昏迷的原因。原來第七識的發生活動,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的四根本煩惱,固然時刻與之相應,把第七識包圍得緊緊的,就是不信、懈怠等的八個大隨煩惱,也經常寸步不離的追隨第七識起諸作用,所以沒有片刻停止的,恆審思量有個我相。正因如此,便令一切有情,日夜鎮於昏迷,不能從根本四惑包圍而出,亦不能從八大隨惑包圍中解脫出來。

六轉呼為染淨依 唯識學上有轉識、本識之說。本識,是指第八阿賴耶識;轉識,通指前七識,不僅六識為轉識,因前七識,都從根本識轉變生起的,所以稱為七轉識。不過同是轉識,彼此又有相生為依的關係。如以意為所依,意識得以生起,意識作為所依,五識得以生起。當知此中所說的意,是指意根而言,不是說的意識。現在這裏說前六識為轉識,約它染淨轉易說的,而它所以染淨轉易,完全是受第七末那意的影響,因為前六識的任何一個思想行動,沒有不受第七識的有力影響。如前六識的一切活動,是清淨的抑雜染的,問題不在前六識的本身,而在第七識對它的影響如何。如第七識本身是在雜染法的包圍中,前六轉識就不可能不受它的相當牽制,成為有漏的染污的,設若第七識從染污的包圍中脫穎而出,前六識的思想行為活動,自然也就轉成清淨的。

是以前六識如果造惡,其本身染污固不用說,加上第七識的我執未破,又有四惑、八大包圍它,自更隨其染污而染污。即或有時行善,如以布施來說,假定第七識的我執未破,所行布施的功德,也只好成為有漏的,亦即只可稱為布施,不得稱為布施波羅密,必須通達施者、受者及所施物的三輪體空,方得稱為清淨布施,亦得名為布施波羅密。假定三輪不空,不管你做多少功德,都是有漏雜染的,而所以三輪不空,病在第七識的我執作怪。正因前六轉識,依於末那染淨而染淨,所以前六轉識,特稱呼第七末那為染淨依。

是以唯識學上說末那有二類,就是染污末那與清淨末那。末那在染污位時,前六轉識依之亦成染污,末那在清淨位時,前六轉識依之亦成清淨,證明第七識,不但為前六轉識染依,亦為前六轉識淨依。由於它是六轉識的染淨依,所以站在修學佛法的立場講,用功到達怎樣的程度,是應予以特別注意的。

㈡ 無漏清淨識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

前五識與第八識的轉依,都要到最高佛果位上;第六識與第七識的轉依,在菩薩的因地中就可做到。所謂「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就是這個道理。原因菩薩行者,在向上前進時,雖說相當的吃力,但只要不斷邁進,逐漸推翻不平等的觀念,認清所緣第八見分的真相,識透它不但不是平常所認為的我,就是看成為法的觀念亦錯誤,因而不再在我法上計執,平等性智就會慢慢現前,對於整個人生的看法,自然也會予以改變,不致自恃陵他的將自他對立起來。

不過,從有漏轉依到無漏位,亦即所謂平等性智相應位現前,大體要經過三個階段:㈠、不論是諸凡夫,不論二乘有學,不論七地以前菩薩,當他們緣於第八識見分,抱持有個我執的觀念,其心必然是有漏的,因而在這階段,稱為人我見相應位。㈡、不論是諸凡夫,不論二乘無學,不論是諸菩薩,當他們的法空智未現前時,緣於第八識時,法我執的觀念未捨,因而在這階段,稱為法我見相應位。㈢、到了見道、修道位上,法空智果現前時,緣於真俗諸法,生起平等性智,不特見、修二道位包括其中,就是最高佛果位亦攝其內,因而在這階段,稱為平等性智相應位。前二位是有漏,第三位是無漏。有漏位中,第一是染污位,第二是不染位,因而總共成為三位。現在所講無漏清淨位,不用說,是指平等性智相應位。

極喜初心平等性 極喜是簡說,具足應云極喜地,或說為歡喜地,亦即所謂初地,為踏上聖者菩薩的第一階位。這時,「其內心中所得的歡喜,是從來所沒有得過的,是歡喜中的最勝歡喜」,亦即到達歡喜的最高峰,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形容,所以稱為極喜地。

前講第六識轉成妙觀察智時,是在入歡喜地的初心,所謂「發起初心歡喜地」,現說第七識轉成平等性智時,同樣是在入歡喜地的初心,所以說為「極喜初心平等性」。這末說來,可見六七二識,是在同一時候轉依。原因在修行過程中,第七識本身,沒有聞思加行的功用,單憑自己的力量,不能得到轉依,因它本身力量太過薄弱,但六七二識的關係極為密切,第六不僅是第七所發之識,且亦以第七為所依根,所以在資糧位和加行位上,唯有運用強有力的意識,修習聞思修三慧的功行,來推動第七識向上進步,而第六意識所修生法二空觀智,一旦發生相當的力量,給予第六意識上所有分別我法二執,一個極其沉痛的襲擊,使分別我法二執輭化下來,不再頑強的堅執不捨,到了進入極喜地初心時,正式得到見道,契證二空真理,將第六意識所有的分別二執,予以徹底的撲滅,證得無漏體性的妙觀察智,進而以之再影響第七識發生變化,使第七識俱生我法二執,不再發生現行活動,第七識也就慢慢轉成平等性智,其體成為無漏。不過這時所轉的,還是下品平等性智。在此成為問題的,就是第七識上除去什麼執障而轉成平等性智的?答:

無功用行我恆摧 行者入於見道,雖得平等性智,但還屬於下品,俱生我執猶仍不時現行,尚未得到純淨無漏,因而必得再從初地開始,繼續不斷的向前進修,務期在登地後的修學過程中,運用意識修生空觀智,才能逐漸的予以摧毀。由於俱生我執的非常頑強,從初地到七地的這個階段,雖說智力也在不斷的強化中,但還沒有足夠的力量,摧毀無始的俱生我執。因在這階段所修觀行,還是屬於有功用行,不是任運而自然的,所以當行者入觀時,無漏智現前,使我執的執障,受到相當控制,不起活動作用,但一出了觀時,無漏智不能相續,有漏心又復生起,其我執的執障,自亦隨之而生,證知有功用行的無漏觀智,不能相續不斷的現前。必須登上第八不動地,其時所用的觀行,自然的發生作用,不加絲毫的造作,無漏的生空觀智,也就恆時無間斷的現行,有力去摧毀俱生我執,所以說「無功用行我恆摧」。到了這時,俱生我執永伏不起,其智也就轉為中品平等性智。

我執雖已恆時為之摧毀,然而俱生法執,仍然屹立不動,因而到了第八地後,仍得繼續運用第六意識,進修生空觀智與法空觀智,來克伏第六意識與第七末那識上的俱生法執,使其不再發生現行活動。此中應該分別說明的:第六意識相應的俱生法執,在地地中雖已漸伏,但真正的令其永伏,不再發生現行作用,要到第八地後,至意識相應的俱生法執種子,雖地地中漸斷,但要真正斷盡,要到金剛無間道時,亦即在成無上正覺的前一剎那。而第七末那識相應的俱生法執,不說無功用行的八地菩薩,仍然對它沒有一點辦法,因為它的現行作用,在地地中或伏或起,直到金剛道時,法空智果現前,方能永伏其現行活動作用。至末那識所相應的俱生法執種子,亦如意識相應的俱生法執種子,要到金剛無間道時,亦即在成無上正覺的前一剎那,方能達到頓斷的目的。到了這時候,第七末那識成為純淨的無漏,其智是就轉為上品平等性智,而且做到無窮無盡的長時相續。

染污的第七末那,到了清淨位上時,轉成無漏的淨識,為什麼稱為平等性智?要知末那在因位中,妄執有實我實法,於是在人我上分自分他,在一切法上分彼分此,甚至分疆立界的呈現無限差別,不能做到一律平等,現在既然永除我法二執,轉染污識成清淨智,以此智慧觀諸自他有情及一切法,自然都是平等無差別的。現據唯識論典,將之納為二類平等,說明平等性智所以得名平等性智:

一、觀諸自他有情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在這現實世間,所以分自分他,造成各種不同階級,顯示彼此壁壘森嚴,甚至鬥爭得你死我活,各為自己的利益打算,完全由吾人內心執著有個我,從自我為中心出發,把自我以外的看成他人,再就自他的校量中,將自我總是看得很高,將他人總是看得卑下,於是形成了人類的不平等,正因人類產生種種不平等的現象,也就為人類帶來了無窮苦惱和糾紛。聖者菩薩修生空觀斷除我執,徹底觀達自他平等,不特認為人與人間沒有差別,就是一切眾生間亦沒有差別,因而大慈大悲,自然恆共相應,不會再對他人及諸眾生有所敵視或輕蔑,而且發現他人痛苦時,就好像自己痛苦一樣,要平等的拔除他們所有的痛苦,然後內心才能有所自安,見到他人沒有快樂時,就好像自己沒有快樂,要平等的給與他們各種快樂,然後內心才會感到愉快,是為自他平等。本此說來,可知大乘菩薩的慈悲心,完全是建基於人我平等上的,如果沒有這一人我平等的觀念,大慈悲心絕對不會生起的。

二、觀達一切諸法平等、無住涅槃之所建立:在這現實世間,所以分疆立界,認為這法不是那法,那法不是這法,終日在諸法中,妄分高低勝劣,自己滿意的法,就想佔為己有,自己不滿意的法,就想排除出去,於是不斷的為法爭奪,也就為人類造成許多問題,病根還不是由於我人的執著諸法實有。聖者菩薩修法空觀智,了達一切諸法原是如幻如化的,根本沒有什麼染淨勝劣的差別,當然諸法悉皆是平等的。觀一切染法的如幻如化,了知沒有什麼可怖畏與厭患的,由是雖經常的住在生死世間,但不為世間生死所染,仍然成就種種的淨法功德;因觀一切淨法的如幻如化,認為沒有什麼可貪愛與染著的,由是雖經常的住於寂滅涅槃,但不為寂滅涅槃所限,仍然照常的度化各類有情。所以大乘菩薩所證的涅槃,經中稱為無住涅槃,《莊嚴論》說不住涅槃。

聲聞緣覺的二乘行人,站在唯識學派的立場說,以生空觀智,通達我空,破除我執,這當然沒有問題,但因沒有法空智的關係,不能悟入法空真如,法執也就無法打破,於是以為生死是染污法,會染污吾人的自心,因而對之深深厭患,恨不得立刻跳出生死,認為涅槃是清淨法,會使吾人得到解脫,於是對之深深祈求,恨不得立刻入涅槃宮。由於內心有這祈厭觀念,所以念念不忘涅槃的急證,只要自己獲得身心解脫就好,所以不能長期的安住在世間,如法的度化一切有情。雖說他們同樣的可以得到涅槃,但所得的只是無餘涅槃,不得稱為無住涅槃。既不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的化度有情,當然失去了像佛菩薩所有的大慈大悲。於諸有情無大慈悲,於一切的染淨諸法,妄起欣求厭患分別,所以雖得無我智,因不了諸法平等,不得名為平等。二乘之所以不及菩薩,被佛斥為焦芽敗種,原因可說全在於此。所以修學佛法的行人,應觀一切法的平等無差別,方不致於墮入二乘。

《佛地經》中,說平等性智,由十種相,圓滿成就,現在將之引證於下:一、證得諸相增上喜愛平等;二、證得一切領受緣起平等;三、證得遠離異相非相平等;四、弘濟大慈平等;五、無待大悲平等;六、隨諸眾生所樂示現平等;七、一切眾生敬受所說平等;八、世間寂靜皆同一味平等;九、世間諸法苦樂一味平等;十、修殖無量功德究竟平等。這十種平等相,是十地的修果,而且每一地中,都略說平等性,如何修習圓滿,唯有一一地中,所證平等法性,修習得到圓滿,而後佛地所成就的平等性智,始得究竟圓滿無缺。經中在以偈頌別顯平等性智相貌說:「普徧真如智,修習證圓滿」。意謂於初地時,得到平等無分別智,觀到真如等一切平等,但並沒有完成,還得一地一地的修習,使之展轉展轉的增勝,展轉展轉的得到清淨,直到最高的佛地,證得圓滿究竟清淨,同時證到法界一切理事平等,始為平等性智的究竟圓滿成就。所以嚴格說來,七識雖在因中轉成平等性智,但要到佛果位才得究竟。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此明平等性智的妙用。菩薩證得諸法畢竟平等的究竟真理,洞悉人法沒有勝如的差別,了解自他是不二的,於是為大悲心之所驅使,能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的度化眾生,以此為基本的動力,再以大無畏的積極精神,充實自己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進而隨順所應度化的機宜,示現各種不同的身相及各種不同的國土,以發展無所不度的大慈悲心,以充實往來不息的無限本懷,以圓成幻化所作的佛事。所以菩薩行者,不但在因中果敢勇毅的捨己為人,就是到最高佛果亦不忘如何度生。可見佛菩薩的度生,不是暫時而永久的,亦即徹始徹終的,盡未來際的,常無間斷的,運用種種方便,以作利有情事。

如來現起他受用 如來是指證覺的佛陀,所謂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得名如來。諸佛如來所示現的身相,唯識學上說有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種。《攝大乘論.彼果智品》說:「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如是法身或自性身,為佛所自親證到的,為佛佛所能互見的,是如來自性清淨本體,常住不變,不生不滅,離諸名相,絕諸言思,雖無色心差別相用,但為受用、變化二身之所依止。

又說:「受用身者,謂依法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如是受用身或報身,依於法身而有,法身雖是體用圓滿,但因它是無一切相,眾生所不能見,因此利益眾生的佛事,不得不現起受用身。所以知道有此受用身,是因菩薩所見的諸佛大集會,在這大集會中,為地上菩薩所見的佛,所以稱之為受用身。他受用身在清淨佛土中弘闡大法,令大乘菩薩受用大乘法樂。但像這樣所說的受用身,是指他受用身說。

除此,還有佛的自受用身,這是由佛在無量劫中,修集無量福德智慧,莊嚴法性功德,最後證得大圓鏡智現起的華藏世界海永恆而圓滿的色身,恆續湛然的盡未來際的受用清淨法樂,如是清淨法樂,唯佛獨自所受用的,不特天魔外道所不能知,就是聲聞、緣覺以及菩薩,亦所不能領受得到的,所以稱為自受用身。如是自受用身,是一切如來的各別自體,微妙不可思議,所居是純淨土。十地菩薩都不能享受到的清淨法樂,始從自己的平等性智中,示現微妙清淨功德身,專為教導十地菩薩,現大神通,轉正法輪,令其斷絕疑網,受用大乘法樂。

論中又說:「變化身者,亦依法身現起」。像釋尊在印度的八相成道就是變化身。最初從兜率天內院示現沒相,示現來到人間受生,示現享受世間五欲之樂,示現踰城出家去修行,示現到外道的地方修諸苦行,菩提樹下證等正覺而得成佛,在鹿野苑等轉大法輪,最後到拘尸那入大涅槃。此變化身,不但示現八相成道,還能生起種種變化身事,所以生起種種變化身事,目的為了利樂一切有情,有情是有種種不同身相的,所以不得不現起種種變化身,說種種不同的教法,化度初發心的菩薩、聲聞等二乘人,並及在異生位的眾生,令其善根成熟,不生三惡趣中,進而脫離三界,得到生死解脫。

自性、受用、變化三身的身字,是體的意思,亦依的意思,或眾德聚義,有這種種意思,所以總名為身。自性身,是佛親所證覺的,佛佛互見的,常住不變的,他受用及變化二身,隨機所見差別而有變化。這是從隨所見而推論到佛的本身以及從他所見不同,立有三身差別。

十地菩薩所被機 諸佛所有的他受用身,專為地上聖者菩薩所示現的,亦唯登地以上的菩薩才能得見。地上菩薩既有階位不同,佛就隨其諸地不同,所現起的他受用身,固然有著勝劣差別,所現起的清淨佛土,也有廣狹多少不同。如為初地所現的是百丈身,坐在百葉蓮華上,宣說布施波羅密,為二地所現的是千丈身,坐在千葉蓮華上,宣說持戒波羅密,為三地菩薩所現的是萬丈身,坐在萬葉蓮華上,宣說忍辱波羅密,乃至為十地現百萬億丈身,坐在百萬億蓮華上,宣說智波羅密。

所謂十地菩薩是:初證二空理的名歡喜地,遠離戒垢的名離垢地,得殊勝定的名發光地,能燒二障的名燄慧地,智功超越的名難勝地,勝智現前的名現前地,功用至極的名遠行地,眾惱不動的名不動地,得無礙智的名善慧地,蔭蔽一切的名法雲地。這個他受用身,雖是如來現起,但不是如來親自所受用的,而是登地的十地菩薩所受用的,可說這是如來所覆被的當機眾。

如來現起的他受用身,為什麼獨被機於十地菩薩?因為要到十地菩薩,才夠資格見到如來他受用身,至於地前菩薩、二乘聖者、五趣有情,是佛變化身所要化度的對象,不能見到佛的他受用身,不能聽到佛的圓頓大教,所謂「有眼不見舍那身,有耳不聞圓頓教」,正是指此。

【經文資訊】演培法師全集 第 19 冊 No. 25 八識規矩頌講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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