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0022 · 卷 3

入中論頌講記

新編部類 · 民國 釋演培著

入中論頌講記

甲二 正明諸地

乙一 菩薩

丙一 別說

丁一 極喜地

戊一 總明地位

佛子此心於眾生

為度彼故隨悲轉

由普賢願善回向

安住極喜此名初

從此由得彼心故

唯以菩薩名稱說

上面講的序讚大悲,相當於經說的序分;從此以下正明諸地,相當於經說的正宗分。於中先明菩薩的十地,最後歸結到最高的佛地。明十地菩薩的位次,先明初歡喜地或極喜地。

「佛子」,狹義說,唯指菩薩;廣義說,凡歸依佛陀的,皆稱佛子。這裡的佛子,約狹義的菩薩說。世俗所謂子,有嫡子和庶子之分:嫡子,是正妻所生子;庶子,是妾所生子。佛法以菩薩為嫡子,以能荷擔如來家業,如世嫡子能繼承家業的;以聲聞為庶子,顯彼不能紹隆佛種,如世庶子不能嫡傳家族。

「此心」,指大悲心。發了菩提心的菩薩,以化度眾生為己任,所以望之「於眾生」,發現眾生的痛苦,就想方設法的去為之解除。但「為」化「度彼」諸眾生的緣「故」,菩薩不得自由自在,一切唯有「隨悲」所「轉」。關於這個,經中曾經這樣說過,世間有兩類人不得自在:一是凡夫,因為隨業所轉,業牽引你向東,你不得不向東,業牽引你向西,你不得不向西,絕對不能由你自己做主,要怎樣就怎樣的;二是菩薩,因為隨悲所轉,悲心之所到處,就是菩薩所到之處。如悲心驅使你到地獄去度生,你就情不能已的非去地獄度生不可,否則,你將感到自心有所不安。

隨悲所轉的大心菩薩,有兩大任務須要去完成,就是成佛與度眾生,為了完成這兩大任務,復發無量無邊的大願,經說初地菩薩具有無數大願,就是指此。大願雖有無量百千萬億這麼多,但無不為普賢願所攝,所以這裡特舉普賢願說。〈普賢行願品〉說有普賢十大願王,但這在中國,已變為心想口念的易行道,不是付諸實踐的難行道了。菩薩發願不是說空話,而是要隨願如實行的,所以我們如學菩薩,就應學普賢菩薩發廣大願,所以說「由普賢願善回向」。

願是由悲心生的,亦即支持悲心的動力,所以悲願常常聯結在一起說,或說為大悲大願,或說為悲願無盡。無盡悲願雖說很多,今且依《華嚴經.初地品》所說各種大願,總括為十願略分別如下:

一、廣大勝解供養諸佛:謂於內心觀想諸佛所有的功德智慧,因此對於諸佛的功德智慧,獲得廣大而深刻的勝解,確信諸佛實有這樣的功德智慧,於是生起虔敬之意,發心供養諸佛如來。

二、攝受正法護持佛教:菩薩為了度化眾生,廣學如來一切正法,所謂『法門無量誓願學』,正是指此。自己學了佛陀正法,知道佛法確是有益於人群社會的,如遇佛教受到破壞、摧殘、打擊,就當挺身而出,熱忱護持佛教,使如來正法久住世間。

三、詣如來所供養受法:詣是到或往的意思。謂不論什麼世界,如有佛陀的出現,菩薩就當前去恭敬供養,並且請求開示,接受佛所說法,以期有助於自行化他。供養是修福,受法是修慧,菩薩行者一定是要福慧雙修的。

四、諸菩薩行如實教化:行菩薩行,度化眾生,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如實不顛倒的,切實去化度有情,假使不能如實的化導,那你所修的菩薩行,不特等於白費,而且很可能的會貽害眾生不淺。

五、普化有情令住佛地:菩薩普徧的救度眾生,不論是度那類眾生,決不是使他們得到人天的福報,或證聲聞緣覺的小果,就算達到度生的目的,而是要令每個有情,都安住於最高無上菩提的。

六、十方世界悉皆知見:菩薩度生,不是固定的在某一地區,而是不受空間的限制,要到十方世界去攝化有情的,所以十方世界的眾生,都在菩薩的觀照中悉知悉見,隨眾生的所欲而給予教化。

七、嚴淨佛土隨機示現:菩薩從般若道進入方便道,有兩大任務須要去完成,就是成熟眾生與嚴淨佛土,而嚴淨佛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眾生,所以所嚴淨的佛土,是隨眾生的機宜而示現的。

八、同願同行入大乘道:修大乘行的菩薩,不是獨來獨往的,而是集合很多同行同願的行者,同踏入於大乘佛道的,就是在隨機所化中,也是化導大眾發無上心,與自己一樣的踏上大乘佛道的。

九、行不退道所說不空:在向菩提大道前進的過程中,絕對是避免不了有很多阻礙和魔難的,這時菩薩就要拿出大無畏的精神出來,衝破魔難,克服阻礙,繼續前進,使所說的令生得益而不空過。

十、示佛出世充滿法界:菩薩到了初地的階位,就可分身百界示現作佛,所以應如佛一樣的,示現降生、入胎、出胎、出家、降魔、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的八相成道,來化度眾生,使佛法充滿法界。

以上十大願,是從《華嚴經》中摘要而成,在《華嚴經》的原文是說得很多的,所謂『其願廣大如虛空』,正是指此。不過從上所說,我們已可知道:發願主要的目的,是從自己願受正法,化度眾生,嚴淨佛剎,同行同願,乃至一直成佛,就可完成自己的弘願。對於自行化他的兩方面,未能做到圓滿的時候,就是顯示自己的願心未成。所以如何以行山填滿願海,這是菩薩行者所應時時想到的。

所謂善回向者,意思說:本於大悲大願去實行菩薩行時,必然的會積聚無量無邊的功德,但此功德應當怎樣?應要善加回向:其一回向一切眾生,表示所有功德,不為個己所有,而與眾生相共,因功德的圓成,是從眾生來的,沒有所化眾生,那裏來的功德?所以是諸功德,不得據為私有。其二回向無上菩提,以示所有功德,得到真正保險,不再有所失壞,因為諸功德法,如不回向菩提,常與煩惱相應,隨時可能失掉,為使增長廣大,所以特為回向。這樣發心回向,是最極善巧的,亦是要有相當智慧的,世人之所以將諸功德,牢牢的執為己有,病在沒有智慧的認識,如真了解到一切是相關的,什麼都不是一人所能成辦的,那你自然就會回向一切眾生與無上菩提,而且知道這樣做時,功德不特不會減少,且能逐漸增長廣大,是為善回向。

「安住極喜此名初」,這是說明初極喜地的名稱。安住,是不退的意思。初地菩薩,證悟到諸法的空性,以般若慧明見真理,從此只有一直的再向前進,決不會再向後退的,所以說為安住。安住在法性空寂理中,見到從來所未見的,得到從來所未得的,所以生大歡喜,而此亦即名初極喜地。

「從此由得彼心故,唯以菩薩名稱說」,這是說明菩薩所以得名菩薩。從此的『此』,是指初地菩薩;彼心,是指菩提心。未登地的菩薩,雖有菩提心,但只是世俗菩提心,因而菩薩亦即不得稱為真正菩薩,到了登地以後,由世俗菩提心,進而得彼勝義菩提心,所以菩薩亦即成為真正菩薩,唯有以菩薩這樣的名稱來稱呼他。可見做個真正菩薩,並不是那樣簡單的。《金剛經》說:『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又說:『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智度論》說:『得智慧分,名為菩薩』。所以真正菩薩,一定要以真實智慧,通達一切法無我無法畢竟空寂,才夠資格名為真實菩薩,不是口頭上說說即名菩薩。《般若經》說:『非唯語業,名為菩薩』。具有般若智慧的菩薩,一切語默動靜,無不以智慧為其前導。但以智慧體悟真理,其心仍不得算是菩提心,一定要在這個當中,含有大悲的成分在內,所謂悲智雙運,悲智平等,是菩提心的主要內容。一般佛法行者,開口即說學佛,這是不大恰當的,理應說是學菩薩,由學菩薩而成佛。假定菩薩所應行的,還未一一學好,就想學習最高佛果的一切,那怎麼行?所以本頌特別說明要得菩提心的初地,才可以菩薩的名稱來尊稱他。

戊二 廣說功德

生於如來家族中

斷除一切三種結

此菩薩持勝歡喜

亦能震動百世界

從地登地善上進

滅彼一切惡趣道

此異生地悉永除

如第八聖此亦爾

即住最初菩提心

較佛語生及獨覺

由福力勝極增長

彼至遠行慧亦勝

十地菩薩本於廣大行願的實踐,各能得其無量無邊的功德,這在諸經論中,特別是在《華嚴經》中,都有詳盡的敘述和讚仰;本論的中心思想,在發揮般若大乘的空義,而這空義的發揮,在第六現前地,所以其餘諸地,只就當地略說他們的功德。初地菩薩所有的種種功德,月稱論主將之總歸納為八種功德,現依頌文的次第略說如下:

「生於如來家族中」,這是初地的第一功德。為佛弟子,能不能成為如來家族中的一員,就看他是否已生於如來家族之中。怎樣才算是生於如來家族之中?經說:『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如此才算真正生於如來家族之中。所謂得佛法分,就是證悟到佛陀所證悟到的真理,與佛同一鼻孔出氣,得到佛的氣氛。如佛證悟到緣起空寂性,初地亦證悟到緣起空寂性,是即得佛法分。行者到了這時,就生於如來家,而為如來家族的一員。若說菩薩與佛還有差別,那只是分證與圓證不同而已。天臺所謂分證即佛,就是指此。其次要知誰已生於如來家族,就看誰能荷擔如來家業。凡能荷擔如來家業的,就是生於如來家族的一員,如普通家族中的成員,將來能繼承祖上產業。初地菩薩已證佛陀所證的空寂性,對於如來家業,可說已能一肩荷擔,所以說生於如來家族中。我們不要以為做了佛的弟子,就已做了如來家族中的一個成員,老實告訴諸位,我們還早得很。必須要體悟真理,定要能荷擔家業,才算生於如來家族之中。

「斷除一切三種結」,這是初地的第二功德。佛經中常以結、纏、縛等代表煩惱,所以這裡的結字,就是指的煩惱。煩惱為什麼叫結?如以繩索捆縛一個人,使他失去自由,定要在繩的兩端結合處打個結,而且結要打得牢牢的,使受縛者無法脫開。煩惱繩索繫縛眾生在生死海中令不出離,也是如此,所以名結。一切煩惱本都可以叫做結的,但繫縛生死最有力量的煩惱,是薩迦耶見、疑、戒禁取見的三種,所以名為三種結。

薩迦耶見,是五種惡見的第一個。有的譯為有見,有的譯為身見,亦有譯為壞聚見。比較這些不同的翻譯,有作這樣的批評:如譯有見,則眾生執為自我的我義,就不能明顯的表達出來;若譯身見,則生命自我中的心義,似就有所缺乏;為了針對眾生於五蘊中執有實在自我,所以譯為壞聚,其義最為恰當。因眾生執這個生命體為自我,要不外於誤認它是常是一,現在告訴他說:五蘊和合的生命體,不特色身是眾多不淨法的聚積,就是心識亦是念念不停的集起,那裡可以說它是一?所以佛說聚義以破眾生的執一。五蘊和合的生命體,不是永恆的存在,到了一期報盡的時候,一定是歸於壞滅的,那裡可以說它是常?所以佛說壞義以破眾生的執常。總之,這是自我貪著的執見,有了這個執見的存在,必然會覺得這個生命體是獨立永恆的。

疑,在唯識學上,說為六根本煩惱之一,不是在學問上有什麼疑問的疑。疑為疑惑,猶豫不決的意思。如說佛法僧三寶是世間最極難得的,在具有疑煩惱者聽來,就生起世間是不是實有三寶的懷疑。又如說『三寶功德難盡讚揚』;『三寶功德嘆莫能窮』,於是就又生起三寶是否實有功德的懷疑。再如佛所說的四聖諦理,絕對不可令其改異的,但在具疑者聽來,就又考慮到四聖諦的究竟有無。其他,如對因果的懷疑,道德價值的懷疑,是非邪正的懷疑等。有了這些懷疑,有些什麼不好?最大的過失,難以向上向善:如有益於人類的善事,因懷疑其實際的價值,於是就不願做;至於為害人類的惡事,因懷疑其有不良後果,所以就毫無忌憚的去做。可見疑是煩惱,是繫縛眾生在生死中所解不開的一個結。

戒禁取見,亦是五惡見的一種。戒禁,就是所禁止的這不可做,那不可做的戒條。凡為宗教學者,都有其嚴格所當做及不當做的事,所以佛教有佛教的戒禁,一般宗教有一般宗教的戒禁。這裡說的戒禁取見,是當時印度苦行外道所守的戒禁,既沒有真正的道德價值,對生死的解脫亦毫無關係。如諸外道所持的牛、狗等戒,或臥荊棘,或為酷熱的太陽所晒等,本都不是生天或解脫所必須行的,但在外道錯誤的認識下,以為這是生天得解脫的重要條件,而且堅固的執著以為唯此是生天解脫之因。此見深入腦海,要他一時放下,是很難做到的。也就因為如此,佛陀所說正法,不論是怎樣的好,是一條解脫大道,而他總是不接受的,所以這亦是繫縛眾生在生死中所解不開的一個結。

頌文說一切兩字,是指所有微細煩惱說的。意謂:不特三結是生死的根源,一切煩惱繫縛,都是生死的根源。這裡所以特別標出三結,因為這是障礙出世的主因,假定把這主因的三結解決,無邊生死就有了一個盡頭。解決三結的利器,是佛法的無我正見。正見如明,三結如暗,黑暗之遇光明,自然歸於烏有。斷三結證聖果,這是大小乘所共的:小乘證初果是斷三結,大乘證初地亦是斷三結。不過大乘菩薩,有直往的,有迴小向大的,這裡是指前者說,假使後者,那就不須在初地的階段,斷三種結。

「此菩薩持勝歡喜」,這是初地的第三功德。歡喜,為內心愉快的表示。普通人也有歡喜,但不是最勝的,亦不能保持永恆不失。到了初地菩薩,其內心中所得的歡喜,是從來所沒有得過的,是歡喜中最極殊勝的歡喜,而且一得便能永遠保持不失,所以說持勝歡喜。這種殊勝的歡喜,約有下面所說的四種:

一、得出世心:菩薩在登地前,雖修種種道行,但所得的,最多不過是世間的有漏善心,出世的無漏心,從來沒有得過,現在由凡入聖,以般若的智力,解決無邊煩惱,生死重擔,一旦放下,如負重擔而行遠路的,到了目的地後,驟然放下,其內心的歡喜快樂,自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的。《華嚴經》說:『身心微妙,喜樂輕安』。因為到這時候,不但放捨的已經放捨,即自利利他的無邊功德亦復獲得。

二、破人我相:世人之所以不能得到真正歡喜,最大的原因還是由於有人我相的存在,有了人我相的存在,自然不免有恩恩怨怨,是以在待人接物之間,也就有了不同的觀念。菩薩入於初地,打破人我妄執,了知一切眾生,皆是平等平等,根本沒有人我的對立,大家都是親如一家人一樣,彼此相處,總是和和樂樂的,既沒有鬥爭,又沒有忿恨,還有什麼不歡喜的?所以在證悟而了脫生死者的眉宇之間,總是充滿愉快、和諧、自在的氣色,而與眾生不同的。

三、法喜充滿:學佛人的聽經聞法或讀誦經典,常常有種法喜,充滿於身心中,所以我們也就每以法喜充滿這話來恭賀人。其實,真正能夠得到法喜充滿的,唯有證入初地的菩薩才有可能。因為到這時候,不僅在見聞上,得到一點佛法,而且在身心上,實際體驗佛法,所以就得法喜充滿。由於自己有種法喜,充滿在身心中,所以眾生見到菩薩,也就有種說不出的歡喜!

四、離諸怖畏:怖畏在這現實世間總是免不了的,但所有怖畏,佛陀將之總為五種:㈠、不活畏:活是生命的生存,而生存的條件在經濟,所以世間人們,常為經濟的沒有著落,擔心生活的無法維持,是為不活畏。㈡、惡名畏:中國古語說:『三代以下未有不好名』;西方俗諺說:『名譽為人的第二生命』。所以在這世間做人,名譽是很要緊的,假定惡名遠播,那你在社會上就無法立足,是為惡名畏。㈢、死畏:死是生命的結束,一般世俗人們,因為愛著自我,總希望生命永恆的生存下去,誰都不願死的,所以一旦死到臨頭,總是恐怖非常,是為死畏。㈣、惡趣畏:有情的生命流,在這世間流轉,有時流入三善趣,有時流入三惡趣,惡趣是痛苦的所在,誰也不願流入去的,但為惡業所牽,不願去也得去,是為惡趣畏。其實這是不必怖畏的,要想不入惡趣,唯有不造惡業,能不造惡業,自然不入惡趣,何畏之有?㈤、大眾畏:在這世間,我們試看,有很多人,私下談話,不特健談,而且說得頭頭是道,可是一到大庭廣眾的面前,為大眾的威德所攝,自然不能善說如流,甚至一句話都說不出,是為大眾畏。可是到了初地的階位,像上所說的五畏,完全遠離,所以內心有極大歡喜。

「亦能震動百世界」,這是初地的第四功德。世界就是我們所賴以依住的;震動如地震那樣的動盪。經說佛出世或說法或涅槃,大地都會震動的,現說能震動百世界,是顯示初地菩薩的神通妙用。謂得初地的菩薩,如果運用其神通,不但能令一個世界震動,而且能使百個世界震動。一世界為一太陽系,百世界就是百太陽系。菩薩為了廣度眾生,所以所顯示的威德神通之力,也就特別廣大難可思議,不過這裡說的百世界,是形容其多數,不一定呆板的,看成不多不少的,剛剛是百世界。因為菩薩所顯的神通,其範圍所及,有時不止於此,有時不及於此,是沒有一定的。

「從地登地善上進」,這是初地的第五功德。菩薩入於初地,只是踏上聖者道的第一步,不是就停滯在這階位上的,一定還要繼續的上進,如從初地而上進於二地,從二地上進於三地等。但諸地所證得的法性空寂之理,只有淺深的差別,沒有實質的不同,所以菩薩從地登地,如鳥飛在虛空一樣的,毫無一點行跡可見,所以叫做善上進。假定菩薩在上進時,以為有實在的下地可捨,有實在的上地可進,能不能上進,固是個問題,即使是上進,亦不得稱善。事實,入於初地的聖者,一定通達勝義的,所以地地高登,必然是善上進。

「滅彼一切惡趣道」,這是初地的第六功德。世間眾生所走的道路,要不出於兩條大道:一是走上善趣的善道,一是走上惡趣的惡道。惡趣道,是指地獄、餓鬼、畜生。吾人所以走上惡趣道,主要是由惡業的指引,亦即是自築自走的道路,既沒有人為我們開闢,亦沒有人強逼我們非走不行。菩薩入於初地,以其智慧之力,撲滅貪瞋邪見,斷除五種罪業,再也不會到三惡趣裡去受果了,所以說滅彼一切惡趣道。滅彼的滅,亦可當封鎖或關閉的意思說,即將惡趣道封鎖或關閉起來,不再從這一道通過而入於惡趣。所以能夠如此,一因過去罪業已經消滅,二因現在不再造作惡業。同時要知道的:由業感果,固是必然的因果律,但有業力,若無煩惱滋潤,還是不會感果的。菩薩入於初地,既然永斷三結,當然沒有煩惱滋潤業力,以去受果,所以初地菩薩,即使還有惡業,也不會發生作用的。如穀種子,或放在水泥地上,或缺乏水的滋潤,決不會抽芽開花結穀的。菩薩真的從此不入惡趣嗎?不!有時亦入惡趣的,但這不是由業力的牽入,而是由於願力的驅使,亦即是為度眾生而入惡趣的。嚴格說來,不特初地不由業力入於惡趣,在四加行的忍位,早就不入惡趣了,且這是大小乘所共的,所以《俱舍》頌說:『忍不墮惡趣』。忍位雖未超凡入聖,且仍在生死中打滾,但總在人天路上走來走去,決不再入惡趣。

「此異生地悉永除,如第八聖此亦爾」,這是初地的第七功德。異生是凡夫的異名,乃與聖者對稱的,因凡夫在生死中流轉,有著各式各樣不同的受生形態,所以名為異生。同時還可說的,就是未得聖人的功德,名為異生性,世親《俱舍論》中說為非得,就是沒有得到聖人的無漏智慧。初地菩薩既得般若慧而悟入畢竟空寂性,所以異生地就此永除,從今以後,只名聖者,不得名為異生了。不特大乘初地是如此,就是小乘的第八聖亦然。第八聖是指小乘的初果向,因為小乘向有四果四向之說,即初果向、初果、二果向、二果、三果向、三果、四果向、四果。本其次第,從四果倒數上來,初果向剛好是第八,所以名為第八聖。為什麼叫做初果向?是即趨向於初果而尚未到達初果的階段,亦即是已經見道而尚未證果的階段,如以八忍八智的十六心說,即第十五心的道類忍,如以無間解脫的二道說,即無間道,由此一剎那入於解脫道,就是初果,所以第八聖,是無間道的預流向,而不是解脫道的預流果。不過向與果的界限,是很難為之劃分的,通常舉喻說:如人要想進入這個講堂,一隻腳在講堂門外,一隻腳剛踏入門內的一剎那是為向,到了兩隻腳都已跨進門內的時候,是即果位。小乘初果向的第八聖,如大乘初地一樣的斷三種結,滅惡趣道,除異生性,所以說此亦爾。小乘初果向的境界,一般易於了解,大乘初地的境界,一般不易了知,因而論主特以易知的例於難解的。

「即住最初菩提心」等的一頌,是說初地的第八功德。謂菩薩具有如上的功德,即可安住初地所得的最初勝義菩提心了。安住在勝義菩提心上的菩薩,其所有的功德,「較」之「佛語生及獨覺」的二乘聖者,是由於什麼顯示他的殊勝?「由福力勝極增長」。佛語生,是指聲聞,因為他是『從佛口生,從法化生』的,假定不從佛聞法,根本不會有聲聞的出生,所以說佛語生。菩薩勝於二乘,中觀與唯識有著不同的看法:依唯識說:初地勝於二乘的,主要是空無我慧,因為二乘只達人空,不了法空,而菩薩雙證我法二空的,所以其智慧超過二乘聖者。依中觀說:三乘聖者的空慧,是平等平等的,根本沒有勝劣的差別,所以說菩薩超過二乘,則是在於福德方面。因菩薩悲願度生,在初阿僧祇劫中,已積集了很多福德資糧,二乘人雖不可說不修福德,但比起菩薩來,那就差得太多。《華嚴經》說:『菩薩六地功德殊勝,一向超過』。《彌勒解脫經》舉喻說:『善男子!如王子初生未久,具足王相,由彼種姓尊貴之力,能勝一切耆舊大臣。如是初發心菩薩,發菩提心雖未久,然由生如來法王家中,以菩提心及大悲心力,亦能勝一切久修梵行之聲聞獨覺……』。誰都知道,初生王子,在其智力方面,無論怎樣,是不能勝過久立功勳的文武百官,而諸臣所以要向他膜拜,是因他的福德殊勝,將來要繼承王位而為國王的。本此可以證知:菩薩所以勝於二乘,不在他的智慧,而在他的福力,因為菩薩已生如來之家,能夠荷擔如來家業,紹隆佛種的關係。然則要到什麼時候,菩薩智慧亦能勝於二乘?頌說:「彼至遠行慧亦勝」。意謂到第七遠行地的階位,不特福德超過二乘,就是智慧亦勝二乘。《十地經》說:『菩薩今住第七地,以自所行智慧力故,勝過一切聲聞獨覺所作』。何以這時慧會勝於二乘?因到第七地,不但所修般若波羅密多已經圓滿,而且更加以方便波羅密多的如法實踐,於所證的真如空性,一剎那中能出能入,而這決不是二乘所能做得到的,所以七地菩薩的智慧,亦復勝於二乘。中觀與唯識的說法不同,在這裡面含有一個重大的問題在:即二乘是不是證得法無我的問題。唯識說二乘只通人空不達法空;中觀說二乘不唯通人空亦復達法空。月稱論師是堅主三乘同得法無我的,所以說福勝非慧勝。這到後面,再詳說明。

戊三 別說布施

己一 示當地施勝

爾時施性最增勝

為彼菩提第一因

雖施身肉仍殷重

此因能比不現見

前頌說到初地菩薩的福德勝於二乘,但若問到菩薩勝於二乘的福德是從那裡來的,現特在這頌中加以說明。行者所修的福德雖說很多,要而不出十波羅密,而這為重自我解脫的二乘聖者所絕對不及的。十波羅密,本是地地所修,且地地增勝的,但就每一地的特色言,很多經中說初地布施波羅密最為增勝,二地持戒波羅密最為增勝,乃至十地智波羅密最為增勝。為什麼這樣分別?因每地中雖同樣的修十波羅密,但有主伴不同,如以初地來說:布施為主修的法門,持戒等諸波羅密,是助修的法門,因而不及布施的增勝。若以初地所修布施與第十地所修布施比較,真可說是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了。因就當地來說,所以特別顯示布施增勝。「爾時」,是指菩薩證入初地時。當菩薩證入初歡喜地時,在其所修的法門中,要以「施性」波羅密「最」為「增勝」。增勝,亦即圓滿的意思。

為什麼說初地以布施為最增勝?因這是菩薩進趣菩提果的最主要亦為最第一的因素,所以頌文說「為彼菩提第一因」。原來布施是修學菩提道的重要資糧,假定這個修學不好,其他諸波羅密,根本就不用說。當知菩薩為悲心所使而化度眾生,其必要的條件是與眾生接近,而接近眾生要有方便,不然,菩薩雖有心接近眾生,但眾生不肯與菩薩接近,試問菩薩怎樣去化導他?不能化導眾生,何得名為菩薩?菩薩以方便接引初機,其方便中的最方便,就是布施波羅密。菩薩行者,以般若慧契入空性後,深深的了解這點,所以踏上初地的階位,特別著重布施的實行。

布施有多種不同:通常說有財施、法施、無畏施的三者差別;亦有說為內施、外施、內外施的三者差別。內施,是身肉手足、頭目腦髓的布施;外施,是金銀財寶、種種物質的布施;內外施,是國城妻子、六親眷屬的布施。「雖施身肉仍殷重」,是即說的內施,為布施中最難行的一種布施,因這與生命生存有著莫大的關係。一般眾生,要他施捨財物,還可勉強行去,並不覺得太難,俗說:『錢財為身外之物,去了還可再來,有什麼捨不得給人的』?內施不然,去一樣少一樣,甚至連生命都犧牲了,這就非一般凡夫所能做得到的了,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這是世俗共同的心理,所以難捨。

不管內施、外施、內外施,凡是布施,必具有自我犧牲的精神,而內施尤甚。上面說過,內施是要捨頭目腦髓的,性命交關,眾生誰不愛惜自己的生命?現在戰火瀰漫全球,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追求生存,由此可知內施是件非常艱難的事。但證悟真理的菩薩不然,不論內施、外施,只要眾生有所需求,菩薩就將毫無吝惜的施予,甚至身肉手足,頭目腦髓,在所不惜!菩薩內施,不管是生命中的一部份,抑或是整個生命的奉獻,總是很自然的,絲毫沒有勉強,出發於悲愍心,歡歡喜喜的,誠誠懇懇的,無條件的給與眾生,所以說菩薩行施,『雖施身肉仍殷重』。由此,亦可見一個修學菩薩道的人,內在的修持工夫非常重要。假定沒有一點真實的內在修養,外在的表現很難做到從容自然。如何知道一個行者的內在修養?頌曰:

「此因能比不現見」。比是推度的意思。不現見是對現見說的。如一粒豆種放在泥土中,經過了一個時間,漸漸的發出芽來,這就是現見;種在泥中尚未發芽,人們看不到它,是即不現見。菩薩外證的功德,顯而易見,內證的功德,隱而不顯,不容易見,如所證的諸法空寂性,證空寂性的無二慧,乃至由苦所引發的大悲心,都是菩薩內自所證的功德,而非一般所能了知的,所以說不現見。內證功德真的完全不可知嗎?不!在凡夫的立場,雖非現量所知,但可比度而知。如何比知?從菩薩施捨頭目腦髓的自我犧牲可以推知。如菩薩外施身肉手足,內心不起一念瞋恨,誠懇的無怨的施與眾生,因此推知菩薩已證諸法空寂性的真理,假定內心一無所獲,外表決不會有這樣偉大的動人行為。《金剛經》說的忍辱仙人為歌利王割截身體,內心不生瞋恨,是為內有修證的最大證明。是以真正用功修學的行人,內心的淨化,是為最要的一著。假使內心沒有達到淨化,談修說證都是空話,我們看到很多自以為以行為主的行者,一旦遇到名利權力的衝突,一副猙獰的面目,立刻就又表現出來!

己二 明五乘施德

彼諸眾生皆求樂

若無資具樂非有

知受用具從施出

故佛先說布施論

悲心下劣心粗獷

專求自利為勝者

彼等所求諸受用

滅苦之因皆施生

此復由行布施時

速得值遇真聖者

於是永斷三有流

當趣證於寂滅果

發誓利益眾生者

由施不久得歡喜

由前悲性非悲性

故唯布施為要行

這四頌,是顯示五乘布施所得功德的差別。第一頌,總說布施為快樂的根源;第二頌,是說人天乘的布施功德;第三頌,是說二乘人布施的功德;第四頌,是說菩薩布施所有的功德。

「彼諸」世間的「眾生」,沒有一個不在那裡尋求快樂,或求現生樂,或求來生樂,或求究竟樂,總之,時刻「皆」在「求樂」,誰都不願永在苦痛中過生活的,所謂『避苦求樂,乃人之常情』。儘管眾生不斷求樂,結果仍是苦多樂少,然則怎樣始能得到快樂?從世俗說,生活資具的滿足,是人生快樂的根本,假定資生之具缺乏,生活貧困難以維持,還有什麼人生快樂可言?所以頌說:「若無資具樂非有」。資具,就是生活所需的飲食、衣服、臥具、湯藥、房屋、車輛等的種種物質,亦即是所謂物質生活的滿足。我們試想:做人,物質生活,如成問題,還有什麼樂趣?因為這是生命生存不可或缺的要素。由此可知:佛陀出現在這人間,對於人類所需的最低限度的物質生活,從來沒有忽視,如有以為佛陀忽視這個,那就根本沒有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的偉大處。

求樂避苦為生物的天性,而且一生下來,即喜歡快樂而排斥痛苦。這是一種自然的衝動,不是出乎理性的。所以人生追求快樂,可謂毫無問題。然快樂從何而來?佛從自己經驗及從世間觀察所得,深「知受用」資「具」,是「從」布「施出」生的,是「故佛」為眾生說法,特別「先說布施論」,勸勉眾生實行布施,從布施中求得生活的享受。所以人類種種的受用,以佛法的因果律說,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由布施之因來的,有了布施的善因,必然受用快樂的果報。經說:『如諸佛常法,說施、說戒、說生天法』。說施的目的,是為人類最低物質生活設想的。前面說過,布施是自我的犧牲,犧牲自己所有的,以使他人得到物欲的滿足,痛苦的解除,所以自己將來也就得到快樂的果報。世間任何一事,絕對不是無因的,如吾人的穿衣吃飯,乃至飛禽走獸的食住,無不有其因果關係。人類追求快樂,誰也不可厚非,問題在於如何求得快樂的滿足。佛陀告訴我們:唯布施可得物質生活的滿足,唯布施可得快樂幸福的生活,諸有求快樂者,請從布施做起。

一切福樂從布施來,可說絲毫不成問題,但行施者在布施時,由於心境的不同,而有五乘的福樂差別,這又是我們所不可不知的。現在先來說明人天乘行施所得福樂。

布施的出發點,在對貧苦者的同情,如見人寒冷,發心施給他的衣服,見人挨餓,發心施給他的飲食,見人病痛,發心施給他的醫藥,凡此無不具有悲愍和同情。但若「悲心下劣」薄弱,而「心」又與煩惱相應,「粗獷」而不調柔,且其施捨的最終目的,在「專求自利」而「為」人天的「勝者」,這樣的布施,就是人天乘的布施。如是布施,雖不能說沒有功德,但在道德的價值上看,其價值是很低微的。如以現在的話說,這完全是功利主義者,與商人求一本萬利的心情,沒有什麼大的差別。以此所獲得的果報,最大不過是物質的受用較好而已。至於能不能保證不墮三途,還是個問題。

「彼」人天「等所求」的「諸受用」,是「滅」除痛「苦」的最要「之因」素。因為有了諸受用具,生活美滿,享受豐富,什麼都不感到缺乏,自然痛苦減少,甚而至於滅除。但這從何而來?「皆」由布「施」所「生」。沒有布施,絕對不會得到很多的受用。日常生活的受用有所缺乏,甚而至於完全沒有,其痛苦自然是不堪設想的。所以人生在世,要想求得快樂,佛法認為行施是最基本條件。

人天乘的行施如此,二乘人的行施如何?「此復」有人「由」於在「行布施」的「時」候,本來沒有想到出世解脫的,但以一種特殊的因緣,迅「速」的「得」以「值遇真聖者」,聖者開示他無常苦空的真理,或者告訴他不著相的布施,才能得到更大的甚至出世的功德。施者經聖者化導,一方面想到人生的確是苦的,離生死苦得涅槃樂,是最理想的一事,於是就將所有布施功德,回向解脫之果;另方面所施的對象既是聖者,亦即是出世的福田,在出世的福田中,種下無相的布施善根,「於是永斷三有流,當趣證於寂滅果」。三有,就是欲有、色有、無色有,亦即通常說的三界。流為水流,有一直向前奔放而無間斷的意義。喻如眾生在三有中輪轉,一個生命接續一個生命,形成一股不息的生死狂流,所以說為三有流。以無相而行布施的行者,在三有流中,築起一道堅固的聖道之壩,截斷生死狂流的再流,名為永斷三有流。三有之流既斷,當然就趨向出世的解脫,而證入於寂滅涅槃的果德。這兩句頌的意思,如果簡單的說,就是了生死,證涅槃。不過由此證知:不特世間的人天樂是由布施而來,就是出世的涅槃樂亦由布施而來。

進而再說菩薩的布施:「發誓利益眾生者」,這就是顯示菩薩的行施,不是為了自己利益打算的,而且發誓完全是為利益眾生的。即真正的觀察到眾生的痛苦,以眾生所需要的來施捨他,使他確實的能夠離苦,是為菩薩行施的最終目的!所以菩薩「由」行布「施」的因緣,不特內心充滿了無限歡喜,沒有一點捨不得的念頭,而且「不久」就可「得」登「歡喜」地,成為聖者菩薩。所以菩薩行施,的確做到無條件的施予,從來不計報酬的,如父母給予子女的財物,不問子女會不會對自己孝敬,只要財物到了子女的手裡,做父母的就有說不出的歡喜!菩薩惠施眾生,認為這是自己份內所應做的事,而且自己的布施功德,是否能夠完成,還有賴於眾生,如沒有眾生接受布施,我的布施功德怎能完成?既有眾生接受我的布施,當然是歡喜得不得了的。如做生意的,見到一個顧客上門,當然滿臉笑容的來接待,那有什麼不高興的道理!做生意的見到顧客不歡喜,其生意一定不會做好的。行菩薩道者的布施,見到眾生接受布施不生歡喜,其菩薩道一定不能完成的。所以『歡喜而與』,是行施的重要條件。一般人行施,往往有點捨不得,因捨不得的關係,內心很難有所歡喜。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助人為快樂之本』;『為善最樂』,有什麼捨不得?更為什麼不歡喜?所以發心行施者,應效法菩薩那樣的,歡歡喜喜的布施。

凡夫二乘與菩薩布施的主要不同點,就在有悲心與沒有悲心,或在悲心的強弱大小:菩薩是以大悲為體性而行布施的,凡夫二乘不是以大悲為體性而行布施的,即或具有悲性,而其力量極為薄弱,不能隨悲所轉。「由前悲性」與「非悲性」,雖則有所不同,但由布施而各得其所求的福樂,彼此並沒有什麼不同,「故」人天乘的行人也好,聲緣乘的行人也好,菩薩乘的行人也好,「唯」有以「布施為」最主「要」的「行」門。不然,人天樂、解脫樂、究竟樂,同樣是都得不到的。

這裡,本在顯示初地以布施為主修法門,乘便略說人、天、聲聞、緣覺的布施行相。

己三 辨菩薩施相

且如佛子聞求施

思惟彼聲所生樂

聖者入滅無彼樂

何況菩薩施一切

由割自身布施苦

觀他地獄等重苦

了知自苦極輕微

為斷他苦勤精進

施者受者施物空

施名出世波羅密

由於三輪生執著

名世間波羅密多

上以四頌顯示五乘布施的功德,此以三頌顯示菩薩布施的行相。外在的財施,內在的身施,不論是利益的犧牲,抑或是肉體的犧牲,常人心裡總不免有些捨不得或痛苦的感覺。可是菩薩行來,不特行無所事,且一聽到來求布施的音聲,內心就有說不出的歡喜,所以說「且如佛子聞求施,思惟彼聲所生樂」。此中說的佛子,就是菩薩。不是出於自發自動而行惠施者,不說正在布施時,有著老大的不願意,就是聽到求施的聲音,心裡已是滿肚子的不高興,討厭!又來要錢了,那裡有這麼多的錢給你?這是世間常見的現象!菩薩決不如此,只要自己所能做得到的,眾生來求固然很歡喜的給他,就是不來求亦當送給眾生,現在他有需要而來向我求索,我聽到他的求施聲音,怎能不歡喜快樂?如久離鄉井的遊子,父母時刻在思念著他,一旦聽到遊子重回家園的音聲,其內心的歡喜快樂,那裡是語言文字所能形容得出來的?所以菩薩這時思惟彼眾生求施聲音所生的快樂,不說世間沒有一種快樂,可以與之相比,就是出世「聖者」證「入」寂「滅」涅槃所得的快樂,亦「無彼」菩薩聞求施聲所生快「樂」那樣快樂。證入涅槃,就得無為寂靜安樂,而這本是學佛者所追求的,但畢竟是屬個己的身心解脫樂,並不能有益於人。菩薩是以眾生的快樂為快樂的,現在眾生向我求施,我有機會為眾生解除痛苦,令其得到安樂,等於自己獲得安樂,內心怎不生大歡喜?「何況菩薩」本來就是要「施一切」的?現在眾生走到自己門邊來了,豈不正是自己施捨的大好機會?菩薩這樣一想,因而聞求施聲,歡喜快樂得無以復加。這裡說的施一切,可有兩種解釋:一是內施、外施、內外施的無所不施,名施一切;一是不簡親疎,不別恩怨的無不徧施,名施一切。聞求財、求身、求國城妻子索施的聲音,固然很歡喜的就其所求而予惠施;聞恩者、怨者、親者、疎者求施的聲音,同樣很歡喜的不加分別而施與之。這不是一般常人所能做得到的,一定要以利益眾生的菩薩才行。

或有以為:身外物的布施,固然沒有問題,生命體的布施,亦說毫無痛苦,不免令人難信!其實,這是不難做到的,一般人所以覺得難,因未體悟到無實生命,菩薩所以頭目腦髓無所不施,因體認到是身如聚沫,根本沒有實自性可得,縱然割截身體節節支解,亦如『將頭臨白刃,猶如斬春風』一般,毫無一點痛苦可言。《寶鬘論》說:『彼既無身苦,更何有意苦?悲心救世間,故久住世間』。菩薩所以能夠如此,是因得無生法忍後,為道力之所支持的緣故。普通凡夫,由於貪著這個身體,並認為是實有的,不說割截身體節節支解,會感到無限痛苦,就是為刺所刺亦覺痛苦難當,所謂『如芒在背』,正是此一寫照!

退一步說,「由割自身布施」眾生,即使感到相當的痛「苦」,但當痛苦發生時,菩薩立刻就想到:地獄、餓鬼、畜生中的眾生,其所受的痛苦,較之我現在所受的,那真是差得太遠,真正可說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所以頌說:「觀他地獄等重苦,了知自苦極輕微」。因為知道自己施身痛苦比三惡道所受痛苦輕微得多,所以不特不為這割身的痛苦所動,且更增強自己為救人而行布施的勇氣,因而頌說:「為斷他苦勤精進」。如佛過去為尸毘王時,為了救護一鴿,不惜割截身肉,為什麼能如此?一因感到這個身體,是『老病所住處,危脆甚臭穢』,根本是不值得貪戀的,所以聽了老鷹說可食自己的身肉後,『心生歡喜,即語侍人速取秤來,以割我肉貿此鴿身』;二因感到眾生可愍,唯我可作眾生救護,是以說:『我護彼命故,自割己身肉,純善懷悲愍,執志不動轉』。可見真正洞達:『此是應捨之身,罪惡之物』;眾生可愍,應予救拔,割截自身,並不以為苦的,即使有苦,亦是能忍受的。

或有以為:菩薩割自身肉惠施眾生,的確是偉大而難能可貴的,但這畢竟唯有菩薩才能做到,我們只有讚仰而已,要想亦這樣去做,恐怕是很不可能!其實不然!捨己為人的事,在這世間多的是,最顯著的例子:如父母搶救子女,那怕自身有著很大的病痛,只要能夠挽救子女危亡,亦將奮不顧身而起,即使犧牲生命在所不惜!又如最近在狂風暴雨中,冒生命危險去搶救被水所困的災胞之警員;犧牲自己生命在大水中撈救上級長官的士兵;還有其他在大火蔓延中,忘了自己而救為火包圍的人民之勇士,是都捨身救人最偉大的壯舉,是值得讚美而可為吾人之所效法的,有什麼做不到?不過菩薩以無數頭目髓腦而為眾生,是更偉大更難得而已。

同樣是布施,由觀點不同,有世間與出世間的差別。要想知道這個,先當了解構成布施的三方面,即施者、受者、施物,於此三者,缺少任何一方面,即不成為布施。施者,是能布施的人;受者,是接受布施的人;施物,是施受之間所有的東西。施者受者,是就人說;施物,是就法說。若人若法,依佛法說,都是緣成的,緣成的即沒有他們的實自性,所以都是空的。行者如能了達這三方面的無自性空,那所修的布施,就成出世波羅密多,所以頌說:「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羅密」。不過於中應當分別的:了達施者受者的性空,是我空;通達所施之物的性空,是法空。明白我法皆空,當知空即出世,所以出世不是離這世間的意思,而是在這上面不再執著,不執著就得解脫,解脫是即出世。因而,出是高超或超勝之義,不是什麼出離之義。高超一切世間,超勝一切眾生,是名出世。不過理解三輪體空,並非顯示什麼都沒有,因緣和合的布施假相,還是不可否定的,如布施假相也否定,就將成為大邪見人。

反過來說:假定不認識這些是和合假有,而且「由於」在施者、受者、施物的「三輪」上「生」起堅固的「執著」,以為實有施者、受者、施物,那所行的布施,就「名世間波羅密多」了。波羅密多是印度話,中國譯為到彼岸。意謂從生死的此岸,渡過煩惱的中流,進入涅槃的彼岸。不過在印度的習俗上,凡事做到圓滿成就的時候,就叫波羅密多,其義是事業成辦的意思,所以龍樹在《智度論》上釋為『事成辦』。如修行到達目的地,所謂『所作已辦』,沒有什麼事可以再做,是即名為波羅密多。還有,凡作一事,從開始向目標前進到完成,中間所經的過程、方法,印度人也稱做波羅密多。前者是靜態的波羅密多,後者是動態的波羅密多。依照這個解說,真正可名波羅密多的布施,唯有三輪體空的布施,若於三輪上生起執著而不通達其空,是不得名為波羅密多的,現在說為波羅密多,只是一種假名而已,是隨出世波羅密多而得名的。如僧之為僧,真正說來,唯有證得真理的聖者可稱,普通凡夫的出家眾,是不得名為僧的,所以亦名為僧,是隨賢聖僧而名為僧的。

於三輪不著的『不著』,不是一般所說的一點思慮沒有,亦不是不抓著的意思,而是顯示在三輪上不起實有的觀念,名不執著。現在菩薩的心念,在三輪上,再也不會生起實有的觀念,所以菩薩能不執著。至於空,我們常說,不是什麼都沒有的意思,假定以為空是空無所有,那布施就簡單了,只要眾生一動什麼都沒有的念頭,是即圓滿布施波羅密多了。果真這樣,那還成什麼話?空,佛經中說:『空不滅假,幻相是有』。一般眾生總認為空有是對立的,但佛法所說的空與眾生心目中所認識的空不同:佛說空,是空去眾生內心所有的實有自性的妄執,而不是空去諸法的幻有假相。假定幻有假相,亦予否定,那就成了外道所有的斷滅空或惡趣空。果然一切空無所有,那還行布施做什麼?當知這裡說空,主要是約離執而說。

戊四 結讚智慧

極喜猶如水晶月

安住佛子意空中

所依光明獲端嚴

破諸重闇得尊勝

這頌,是舉喻結讚智慧。即以月亮比喻初地所有的智慧。現先來說月,約有三義:一、高上義:如說月兒高掛在天上,或說一輪明月當空,這都是形容月亮高上的。佛法以證諸法空寂性為高上,現在初地菩薩,已經親切的證悟諸法空性,所以說為高上。二、光明義:如說明月照九洲,或說明月當空,皎潔無比,無不徧照,這都是形容月亮光明的。地前菩薩,雖有智慧,是有漏智,以有漏智,觀一切境,還有一點糢糊不清,到了初地菩薩,因證得無漏智,以之觀察諸法,如水晶月那樣的透澈明晰,所以說為光明。三、尊勝義:明朗皎潔,無有烏雲遮蔽的月亮,是為一般人之所尊重的。菩薩到了初地,因除了自己的熱惱,能饒益無量眾生,所以說為尊勝。正因初地具有這三大特色,所以頌說「極喜猶如水晶月」。水晶,是種寶物,最大特點是透明,從此可以見彼,從彼可以見此,明見無礙,現在說水晶月,是拿水晶來顯示月亮的晶瑩皎潔,加深了月亮的光輝。

「安住佛子意空中」者:月亮是安住在什麼地方的?『一輪明月空中掛』,這明白的告訴我們,月亮是安住在空中的。夜空清淨,一塵不染,明月安住在這樣的明淨空中,更顯出它的光輝無比。登地菩薩所開顯的無漏智慧,除去眾生分上的染污,是安住在自己的意空中的。意即是心,佛子之心,喻如虛空。因為菩薩到這階段,已破除了我法二執,已洞徹了二空真理,心境空寂,一塵不染,所以安住在心意的空寂性中。如說:『菩薩清涼月,常遊畢竟空』,正是此意。

「所依光明獲端嚴」者:所依是對能依說的:能依是般若空慧,所依就是吾人的一念心。如月依虛空,使得虛空亦復光明起來。吾人心意本極明淨,現由般若空慧依於自心,使得心光愈為煥發。端嚴,即通常說的莊嚴。菩薩但具智慧而斷煩惱,沒有福德莊嚴身相,還是不行的。正因般若智光的開發,顯示出菩薩所有福德的相好莊嚴,所以說獲端嚴。

「破諸重闇得尊勝」者:重闇,就是愚癡黑暗,亦即一切煩惱。現在菩薩運用他的般若智光,照破了自心中重重的煩惱黑暗,猶如日光從重重的雲霧中出來。消散所有的烏雲密霧,使得大地重見光明。到了這個時候,菩薩堪為世間福田,所以最尊最勝。

丁二 離垢地

戊一 略示地位

彼戒圓滿德淨故

夢中亦離犯戒垢

第一極喜地已經講完,現在來講第二離垢地。垢是垢染或塵垢,即不清潔的東西。如人三天不洗面,必將滿面垢穢不堪。有了塵垢,馬上洗除乾淨,就是離垢。這裡講的垢是戒垢。戒是道德的行為,如身心行為的活動,都合乎道德的標準,就不會有戒垢,反之,就成戒垢。有了戒垢怎樣?以佛法說,須要懺悔,懺悔才能離垢。如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則清淨』。已犯的懺悔,未犯的不犯,如此,行住坐臥,語默動靜,一切合乎道德行為,自然人人見而尊重。

第二地為什麼叫做離垢?謂「彼」由初地進入二地的菩薩,因在初地位上,已將布施波羅密多修習圓滿,所以所持淨戒也就一天天的跟著圓滿,因為「戒圓滿」的關係,所修其餘的功「德」也就清「淨」。比方救人,救人是一大功德,如因救人而犯重戒,那就不得算是清淨功德。現因戒行圓滿,再也不會犯戒,所以所修諸餘功德,自然也就隨之清淨。

二地菩薩持戒清淨到了什麼程度?頌說:「夢中亦離犯戒垢」。犯戒,在凡夫位上,是常有的事,到聖者位上,如初地菩薩,雖不會像凡夫這樣的毀犯粗顯的戒行,但微細的戒行,仍不免有時誤犯,要得真正不犯,還須善加注意。即或沒有故意犯重戒的行為,但在他的意地仍有戒垢而不清淨,所以身雖不殺盜淫,意業容或仍然具有。可是到了二地,不但身語不犯,清淨無染,就是意地亦復清淨無有戒垢。其次,一般人白天特別注意,可能不會犯戒,因為這時神志清醒,遇事易於作主,不至隨境所牽。但到夜晚,一入夢鄉,神志恍惚,一切作不得主,那就難保不犯。可是到了二地,不但白天清醒不會犯戒,就是夜晚在睡夢中,亦能遠離微細犯戒之垢,真正的做到清淨無染。這完全是熏習之力,因為心心念念專注在戒行上,一絲一毫的不敢大意,久了,自然而然的安住在淨戒上而不毀犯。正因菩薩遠離一切粗細戒垢,所以得名離垢地。

戊二 廣說戒德

己一 顯當地戒勝

身語意行咸清淨

十善業道皆能集

如是十種善業道

此地增勝最清淨

彼如秋月恆清潔

寂靜光飾極端嚴

若彼淨戒執有我

則彼尸羅不清淨

故彼恆於三輪中

二邊心行皆遠離

這兩個半頌是顯當地戒勝。十地菩薩所修的十波羅密多,各各有其殊勝不同,如初地以行布施波羅密多為最殊勝,此二地則以持戒波羅密多為最殊勝。關於戒和律,先略加說明:戒律兩字大都聯在一起說的,所以好像是同一東西,實際,戒是戒,律是律,迥然不同。戒在印度稱為尸羅,律在印度稱為毘尼,二者的區別是:律是佛陀在世時,為當時僧團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亦即僧團共住的規約,含有硬性接受的意味,你不加入僧團則已,一旦加入僧團中來,就得嚴格的遵守,亦即是說,在僧團中,只有僧團的自由,沒有個人的自由,這是律的精神。尸羅是戒,如出家眾有十戒、二百五十戒等,在家眾有五戒、八戒等。這都是合乎道德範疇的意行,而且大都出於自發自動的守持。一個人生存在這世間,不管你受戒不受戒,在自覺自律方面來講,一定要遵守道德的範疇,不可有絲毫違犯,如受了沙彌戒或比丘戒的,更應嚴格的受持,如破壞道德的規律,就是毀犯了尸羅,這是戒的精神。比較說來,毘尼的範圍大於尸羅的範圍,如佛在世為僧團制律,制了不能違犯,犯了,不但毀犯尸羅,亦復破壞毘尼,所以經佛所制的,是毘尼亦是尸羅。簡言之:戒是個人的道德律,律是團體共住的規則。

或有以為:戒是比丘所當重的,菩薩以利生為主,不一定要拘小節,這是錯誤的!利人要為人的榜樣,自己必先戒行莊嚴,假定自己未能先淨戒行,甚而至於有所虧損,將來必當墮入惡趣,這末一來,自利都做不到,還談什麼利他?所以真正想要利他,定要嚴格愛護自己的淨戒。《攝波羅密多論》說:『毀戒無能辦自力,豈有勢力而利他?故勸善修利他者,於此緩慢非應理』!又說:『若具正覺戒莊嚴,勤修一切眾生利,先當善淨自尸羅,發起清淨尸羅力』。所以發心利他的菩薩,先當清淨自己的尸羅,其重要性並不次於比丘,因為有了清淨的尸羅,就可博得眾生的敬仰,眾生對你有了敬仰,自然就肯接受你的教化,假定菩薩本身不健全,尸羅有所虧損,眾生對你根本不生敬重,又怎能接受你的化導?所以菩薩持戒尤重於聲聞。

菩薩受到廣大人群的尊崇敬仰,當更自尊自重的依據道德的規律去行,而實踐道德的主要項目,即是十善業道,十善業道包括身語意行的三大方面。如能不殺、不盜、不邪淫,身行就得清淨;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語行就得清淨;不貪、不瞋、不邪見,意行就得清淨。如是「身語意」三業「行,咸」得「清淨」,所修「十善業道」的功德也就「皆能」積「集」圓滿。所謂業道者:業指身三口四的七支業行,道是通達義,亦即所由之路。吾人身語七支的活動業行,都要通過意業的,意為它們的中樞機構,身語的一切活動,都是由意之所推動的,如意停止活動,七支失去它們的指揮,也就停息下來,不再發生活動作用。因意業為身語七支行業必經之道,所以總名業道。三業清淨,十善業道也就功德圓滿,換句話說,三業清淨一分,十善功德業就集聚一分,所以說十善業道皆能集。

為什麼菩薩要以十善業為所修戒行?因為菩薩有在家出家的兩類,而且大都是出在無佛世的,即使出在有佛的時代,亦不一定完全住在僧團中,因在家菩薩多於出家菩薩,其在家菩薩,有的是現國王身,有的是現宰官身,有的是現將軍身,因此不得不以十善業為主修的戒行。十善業,為做人的基本道德律,不管在家出家,都當依此而行。《攝波羅密多論》說:『不應失此十業道,是生善趣解脫路,住此思惟利眾生,意樂殊勝定有果。應當善護身語意,總之佛說為尸羅,此為攝盡尸羅本,故於此等應善修』。十善業為一切尸羅的根本,《大乘梵網經》及《瑜伽戒本》所說菩薩戒,要不外於這十善業戒,其他如《十地經》等,亦都是這樣說的,所以菩薩特重十善業戒,果能將此做到清淨無染,其他諸戒也就容易成辦,而不致於毀犯了。

本前《攝波羅密多論》所說,可知十善業戒,不唯利生的菩薩所應修,就是解脫的聲聞及趣善道的人天亦應修,可說是五乘行人所共修的,不過大乘菩薩,特別是二地菩薩,修得最圓滿,最為清淨而已。所以頌說:「如是十種善業道,此地增勝最清淨」。清淨增勝的十善業道,從表面看,只不過是十戒,如若擴大來說,實包括一切德行,因此不可予以忽視。

不錯,二地所修的十善業戒,是最增勝清淨的,但究竟清淨到什麼程度,還得善為說明。頌文舉喻說:「彼如秋月恆清潔」。秋月,就是秋天的月亮。俗說:『月到中秋分外明』,秋天的月亮,的確異常皎潔光輝,而且恆常的保持它的明淨;彼二地菩薩所修的十善業,也如秋月那樣的潔淨無瑕,所以恆時清潔。恆清淨的東西,主要還是指的意業,因為意業清淨寂然,不像猿猴那樣的騰躍跳動,而表現在身語行為上的,也就自然寂靜無譁,光明嚴飾,無限端嚴。如以身業來說,行住坐臥,如法如律,一切合乎威儀,如以語業來說,出言吐語,溫文爾雅,一切翔實雅正。所以說:「寂靜光飾極端嚴」。假定意不清淨,六根不能守護,見色而染於色,聞聲而著於聲,要想保持寂靜端嚴,是就不可能了。所以三業清淨中,意業清淨最為第一。

行者三業不犯,潔淨猶如秋月,固然是很理想,但仍不能說是最極清淨,如欲做到真正最極清淨,依佛法說,要到人我雙忘的地步,若持戒的人還有人我相存在,那他所持的戒永不得清淨,所以頌說:「若彼淨戒執有我,則彼尸羅不清淨」。因為持戒者執有自我,則他所見到的,總以為自己能夠持戒,別人是都不行的,於是生大驕慢,看不起一般人,而且是是非非層出不窮,有了人我是非,試問戒何能淨?我們在現實世間所見到的,一般自以為持戒者,總認為別人所守的戒,不如自己清淨,於是在團體中,格格不入,不能和樂相處。可是二地菩薩不然,雖持戒謹嚴,清淨無染,但能了達三輪體空,二邊不著,決沒有什麼人我是非的分別心,所以頌說:「故彼恆於三輪中,二邊心行皆遠離」。布施有三輪,持戒同樣有三輪,即能持戒者,所持戒法,持戒的對象。持戒而有對象,這是很要緊的,假使沒有對象,即無有戒可持。如持不殺生戒,必須有個生命,為我們所不殺,始能完成你的不殺功德。且如現在有隻蚊子在我身上吸血,當知這隻蚊子就是我的持戒對象。即當蚊子來吸血時,你能慈悲的不加害於牠,讓牠安然的吃飽了飛去,這就是持戒。再如不妄語戒,比方現在有人來到福嚴學舍,向你探問某某法師,你明知道某某法師在舍,也就老實的告訴他某某法師住在某個房裡,是為持不妄語戒,而這不妄語戒的功德圓成,是由某個來人所引起的,當知來人就是你所持戒的對象。對著持戒的對象而不犯戒,才是真正的持戒者。持戒行人,能夠通達三輪體空,不在這些上面生起實有的妄執,若斷若常,若有若無的二邊心行,自然也就悉皆遠離,再也不會落於二邊的泥沼中了。二地菩薩通達我法二空,所以所持禁戒,得以潔淨端嚴。

己二 明一般戒德

庚一 破戒為眾患之本

失壞戒足諸眾生

於惡趣受布施果

生物總根受用盡

其後資財不得生

若時自在住順處

設此不能自攝持

墮落險處隨他轉

後以何因從彼出

是故勝者說施後

隨即宣說尸羅教

這是廣說戒德的第二大科,明一般戒德,又分為二:一、破戒為眾患之本;二、持戒為眾善之因,現在先講第一科。

戒是做人的基本,有戒就有美滿的人生,失戒也就失掉了人生,所以戒比布施尤為重要。「失壞戒足諸眾生」者:足,通俗點說,就是吾人的兩隻腳,腳有行走自如的特能,如一個活潑潑的生命,所以能夠出入往返,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任重道遠的兩隻腳,我們人類即因有了兩隻腳做基礎,才有從此到彼,從彼還此的一切活動,假使沒有兩隻腳,試問我們還能做出什麼?現在說戒名為戒足,即因戒是人類社會的道德基礎,人類社會的一切道德推行,必以戒是賴,沒有戒是不行的。如人尊崇道德,堂堂正正做人,不偽不倚,不邪不枉,無論做什麼,都對廣大的人群有益,這人活在這世間,一定能夠挺立得起來的。反之,不守道德的信條,一切是胡亂妄為,妨礙人群的利益,那你就要受到眾人的指責,甚至使你在社會上無法立足,所以為人而不能本著人生道德去行,必然是處處都行不通!同時,吾人做人,不僅希望現生做個完人,並希望來生亦做個受眾尊敬的人,或上生天國去,進一步更求做出世的聖人。但這都要以戒為本,沒有戒一切希望均將落空,所以太虛大師說:『戒為五乘共基』。

人的一切行動,以兩足為基本,假定失壞兩足,立刻就要失去行動自由,永遠達不到心目中所要到達的目的地。如喜愛青山的,不能跋其峰,好玩碧水的,不能涉其溪!當知失壞戒足的一切眾生,亦復是如此的,不特最高的佛果菩提無法到達,就是世間的人天樂果也不能求得。兩足對於吾人如此重要,吾人應該好好的保護兩足,可謂毫無疑義。對足如是,對戒更應如是。〈戒經序〉說:『譬如人毀足,不堪有所涉;毀戒亦如是,不得生天人,欲得生天上,若生人間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遺教經》說:『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當知戒為第一安隱功德住處』。戒是人人所應遵守的,只要承認自己是人,就當重視一切戒行,因為這是人生道德的根本。不論你是不是佛弟子,亦不問你受沒有受戒,假定失壞戒足,就不能再獲人生。所以不特出家人殺生偷盜是犯戒,就是在家人做了這些事情,亦同樣的要負因果上的道德責任,特別是菩薩行者,更要守護淨戒,而且嚴淨尸羅,不是為的自己利益,而是為的救護世間,所謂『為利世間而護戒』者,在此。

為人失壞戒足,將受什麼果報?頌文告訴我們說:「於惡趣受布施果」。佛法常說,因果絲毫不爽,雖因毀戒墮於惡趣,但因生前修布施行,在惡趣中,並不和其他罪業眾生受同樣的痛苦,以其布施的功德仍然存在,即於三惡趣中,受用布施的果報。通常說,三惡趣是極其痛苦的地方,布施是快樂的果報,怎可說於三惡趣中受用布施之果?關於這個,讓我略為解說:如鬼趣,向來別為多財、少財、無財鬼的三類,無財鬼固然沒有什麼享受,多財鬼卻有相當高度享受的,如中國人祭奉的山神、土地、東嶽、城隍之類,其受用就是超過其他鬼類的。地獄,有大地獄、小地獄、孤獨地獄,而孤獨地獄的享受,亦是超勝其他地獄的。至於畜類,福樂超過人的,所在多是,如經中說的『象身掛瓔珞』,這在印度及熱帶產象的地方,常常見到的事實,還有富人家中所養的狗、鳥雀之類,其享受亦是勝於人的,乃至佛經所說海中龍王,都有很高的享受。若問惡趣有情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享受?原因就在他們前世做人時,曾經實行布施,有如是因當有如是果,所以雖墮惡趣,仍然受用布施的果報。

或有以為:三惡趣中既有這樣好的享受,我們即使墮入惡趣,並在惡趣中生活,又有什麼關係?可不要這樣想!不說你生前沒有布施,墮入惡趣要受極大的苦果,就是你生前曾經布施,一旦墮入惡趣,縱然受用施果,可也不是理想的,為什麼?頌說:「生物總根受用盡」,到了那個時候,那你又將怎辦?生物總根四字,獨立來看,不知是說的什麼,實際這是指種子而言。且以穀種來說:一斗穀種能種一甲田,我們把這種子下到田裡去,經過人工的培植,到秋收的時節,就又可收穫很多的穀子。如是春種秋收,就可受用不盡。假定有一個呆子,不管種子不種子,把現有的穀子舂成米吃掉,那就永遠不會再有收穫了。這是人人明白的道理!我們所以來這世間做人,依佛法的因果律說,是由過去布施持戒而來,如今生能再繼續布施,則你布施功德,就將受用不盡,若今生不肯行布施,那你布施福報受用完了,自然也就不會再有福樂可享。具有高度智慧的人類尚且如此,缺乏智慧的惡趣眾生,不明因果循環之理,也聽聞不到佛法,當然就更沒有布施的機會,因此,本來所有的一點布施福德,由你在惡趣中慢慢受用完畢,他日惡趣果報盡了,再生到人間來,那裡還有資財可再供你受用?所以頌說:「其後資財不得生」。如佛前的油燈,只要不斷的添油,其光就不斷的播放,如到相當時間,不再加添香油,等到油燒乾了,光明自然也就熄滅。這樣說來,三惡趣的生活,並不是理想的,布施的功德不及持戒的利益,是以做人還是以持戒為本,如僅布施而不持戒,這決不是智者所當為的!

現在我們是人,不但住在順利的善處,亦復住在順利的環境中,自由自在的過生活,就當好好的重視戒行,不論在任何環境下,都當本著戒行做人,決不違反所應遵守的戒律;否則,生活在自己可以做得主的順處,而不好好的把握住這個有利的環境,天天過著紙醉金迷歌臺舞榭的糜爛生活,不能自己攝持自己,作些違犯道德的事,那你的前途一定是很危險的!所以頌說:「若時自在住順處,設此不能自攝持,墮落險處隨他轉」。為什麼要這樣說?原來人類的惰性是很大的,當其環境不順利時,還能安分守己的做人,所謂『饑寒發道心』,正是此意。可是有些人,在順利環境中,本可自主的,但因有錢有勢,環境太過順利,為錢勢所迷,反而做不得主,胡作亂為,造諸罪惡,由此惡業,墮入惡趣,一切隨他業力所轉,自己再也不能得到自由自在,到了那個時候,試問你能以那種因緣,始能從三惡道中出來?所以頌說:「後以何因從彼出」。佛法常說:『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又說:『失人身者如大地土,得人身者如爪上塵』。如伊鉢羅龍王的因緣:彼在迦葉佛時代,原是個精進比丘,但對佛制的戒法,不生尊重而掉以輕毀之心,違犯如來的禁戒,盜折伊鉢羅樹葉,於是後墮畜生而為龍王,雖為龍王仍然受苦無量,心生厭離,到釋迦佛出世,龍王憑其報通,前來佛所,頂禮佛足,述說前因,求佛指示,並問像我現在所受的痛苦,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免除?佛知牠的苦報,還有相當長的時間,不能直接的告訴牠,所以要牠等彌勒佛出世時去問彌勒佛。可知一失人身墮入惡趣,想要出來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如此,「是故勝者說施後,隨即宣說尸羅教」。勝者,指佛。佛的智慧功德,不但超勝人天,亦復超勝出世的三乘,乃聖中之聖,天中之天,所以有時把佛譯為勝者。《中含.教化病經》說:『如諸佛法先說端正法,聞者歡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諸佛說法,在說布施後,總是立刻的緊接著又宣說戒。不錯,布施是能生功德的,但此功德並不十分堅固,如遇差別因緣,是會受用盡的,為了眾生永遠的快樂,所以佛於說施之後,必然宣說持戒利益,若人真能如法持戒,那由戒所生的功德,就可永遠綿綿無盡,而且上進亦較容易。

庚二 持戒為眾善之因

尸羅田中長功德

受用果利永無竭

諸異生及佛語生

自證菩提與佛子

增上生及決定勝

其因除戒定無餘

猶如大海與死屍

亦如吉祥與黑耳

如是持戒諸大士

不樂與犯戒雜居

這是明一般戒德的第二大科,即說明持戒為眾善之因。因有兩個意思:一、出生義:以穀來說,一粒榖下在田中,漸漸的出生芽來,是為出生義。二、增長義:穀子生芽以後,在田中繼續不斷的增長,到了秋天,就可收穫更多的新種。如是從出生而增長而成熟,就可永遠無盡的受用。「尸羅」妙戒,如「田」,既能出生我們的功德,亦能增「長」我們的「功德」。我們所有的功德,可說都從戒田中生長起來的。如不殺生功德,是從不殺生的戒田生起來的,你如天天持不殺生戒,你的功德也就一天一天的在那裡增長,功德一天一天的增長,將來必然就得受用果報利益,而且這個受用,不是給別人受用,是你自己受用,不是今天受用了,明天就沒有了,而是永遠受用無盡的,所以說「受用果利永無竭」。從這點看,可以明顯的看出持戒的殊勝,因為沒有了戒,定慧等的無邊功德,都將無由出生。聲聞乘的重戒不重布施,其原因也就在此。布施的功德是可窮盡的,且不能保持人生的;尸羅的功德不但不會失卻人生,且受用的果利永遠無盡!

「諸異生」,本包含六道眾生的,不過這裡主要是指求增上生的人天有情說的。「及佛語生」,是指聲聞乘的行者。「自證菩提」,是指獨覺乘的行者。「與佛子」,是指大乘的菩薩行者。意思是說:五乘行人,皆以戒為基礎,除了戒沒有別的善法可做基礎。如求「增上生」的人天行者,欲得人天之果,「其因」決定是戒,「除」了「戒」決「定」更「無」其「餘」的勝因。什麼叫做增上生?增上是殊勝的意思。異生希望將來所得到的果報,比今生更增上更殊勝。如人所得的現實生命,覺有種種的不美滿,於是希望將來,不管生天也好,再來人間也好,總要比今生來得殊勝一點,諸如壽命、資財以及一切功德,無不增上,名增上生。但增上生不是無因所能希求得到的,要想得到增上生的一切,必須嚴持戒行,除了戒行而外,你以另外的法門去追求增上生,那必然是白費氣力。

諸求「決定勝」的聲聞、獨覺、菩薩三乘行人,希望將來能夠得到決定勝的聖果,同樣是要以戒為其基因,假定離了眾善之因的戒行,決定更無其餘的因。什麼叫做決定勝?決定是有把握的意思。得到人天的增上生果,在異生位上不能說不美滿,但誰也沒有把握可以永遠不再墮落,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不墮入牛胎馬腹,唯有斷除煩惱,真正出離生死,始能不再枉受輪迴,始得決定勝的聖果。但為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的因行是戒,由此我們知道,持戒是得決定勝的最佳保證,所謂『戒為無上菩提本』,亦即此意。

戒既這樣的重要,假定有人犯了戒,那在佛教又當怎樣處置?如大海深廣無涯,雖涓滴不棄而無所不包,但就不容死屍,所謂『大海雖大,不宿死屍』。如有人跳海自殺,風浪不斷的鼓動,慢慢的把這死屍,吹上岸去,決不容許它存留在大海中。『佛門廣大,不容犯戒之人』,其道理也是如此。『破根本戒者不共住』,這是我國叢林的制度,亦是佛法戒律的精神。為什麼這樣的嚴格?因僧團的清淨,就如大海清淨一樣,假使有犯戒的比丘住其間,那就不清淨了,所以須把犯者像大海不容死屍那樣的逐出僧團。這不是說佛法不慈悲,不能容人,是為表示佛法的清淨。所以頌說:「猶如大海與死屍」。

頌中更舉一個例說:「亦如吉祥與黑耳」。求財富,可說這是人類共同的要求。在中國,如有感到家裡貧窮,希望得到大富大貴,唯一的辦法就是求財神,敬祈財神給與自己恩賜。在印度,不是求財神,而是敬奉大功德天,亦即供天儀軌所說的『南無第一威德成就眾事大功德天』。儀軌說的功德天,即本頌說的吉祥。印度傳說:吉祥是個極為美麗的女郎,她還有個妹妹名叫黑耳,生得真是醜陋不堪。姊妹兩人,不特面貌生得美醜不同,就是對於人類貢獻亦別:吉祥是賜財富給人類的;黑耳是為人類銷散財富的。經中相傳有這麼一個故事:過去印度有個窮苦的人,因為渴望著財富來維持生活,於是有人告訴他拜大功德天可得財富,他就遵照別人的啓示,天天祈禱大功德天以求財富。經過大約兩年這麼久,居然得到大功德天的感應。即有一天,他還正在祈求時,忽然聽到有敲門的聲音,於是心想:這時來敲門的沒有別人,大概是大功德天為我送財來了。所以歡歡喜喜的去開門,見到外面站著一位美麗的女郎,果然是大功德天,立刻把她請進屋來,而內心有說不出的快樂,以為從此不再受貧窮之苦。那裡知道當他正在快樂的當兒,門外的敲門聲又響起來了,而且敲的聲音很急促,他內心中馬上又有了不祥的預兆,乃帶著懷疑的口吻問道:『門外是誰』?有個很粗魯的女人聲音回答說:『我是大功德天的妹妹黑耳,請你快快開門讓我進來』。『糟糕!她會使我貧窮的,怎能讓她進來』?求財富的這樣自語著,不願意去開門。可是門外又有尖刺的聲音傳進來說:『你這個人真不懂道理,我和我的姐姐是分不開的,你怎能只歡迎我姐姐而不歡迎我』?她雖說姊妹不能分開,但在一般人的觀念中,一個是送財的,一個是散財的,怎能共處?吉祥是喻持戒的人,黑耳是喻破戒的人,持戒者與犯戒者,是不能同住在一個僧團裡的。所以頌說:「如是」所有「持戒」的「諸大士」,都「不樂」意不歡喜的「與犯戒」者,「雜居」在一個地方。犯戒者是不清淨的人,持戒者是清淨的人,兩者的出入很大,怎能相處?不說犯根本戒的,就是犯僧殘等戒的,欲在僧團中繼續住下去,也要懺悔,犯戒而不懺悔,為了保持僧團清淨,亦是不共住的。毘奈耶中說:佛陀所以依法攝僧,使佛弟子有如法集團,目的是為正法久住,而住持佛法,也確乎要和樂清淨大眾負起責任來。說得重要一點,和樂清淨的僧團,是佛陀的慧命所寄,一點馬虎不得的。

己三 顯菩薩戒勝

庚一 辨差別

由誰於誰斷何事

若彼三輪有可得

名世間波羅密多

三者皆空乃出世

這是廣說戒德中的第三顯菩薩戒勝,於中先辨差別。「由誰」,指能持戒的人;「於誰」,指對誰而持戒,亦即持戒的對象;「斷何事」,指斷不殺生等諸事。說得明白一點:由誰等於施者,於誰等於受施者;斷何事等於上面所說的布施之物。如持不殺生戒,我是能持戒者,彼可為我所殺的對象,在這所殺的對象上,除去殺的念頭及動作,是為持戒的三輪。「若彼」持戒的菩薩,自覺有實在的持戒「三輪可得」的話:我是實實在在的能持者,彼諸有生命的動物,是我所持的實在對象,每一戒條都是實在而不可違犯的。這樣的持戒,我們就稱他「名世間波羅密多」。反過來說,了解持戒等的「三者皆」是「空」無自性的,亦即所謂三輪體空的,「乃」可名為「出世」波羅密多。所以同樣是持戒,由於認識的不同,而有世間出世間的差別。世間持戒波羅密多,不能說它沒有功德,亦不能說這人不極為難得,但以解脫來說,這還不能獲得解脫。『戒是正順解脫之本』,要使所持戒成為解脫戒,必要運用智慧,了達持戒的人,持戒的對象,所持的戒條,都是無實自性可得的。

庚二 明勝用

佛子月放離垢光

非諸有攝有中祥

猶如秋季月光明

能除眾生意熱惱

這是總明二地持戒所有功德勝用。「佛子」,指二地菩薩。第二離垢地菩薩,因為持戒清淨,離諸一切垢染,所以如明「月」般的播「放」出清淨「離垢」的「光」輝來,朗照一切。「非諸有攝有中祥」者,諸有,略指三有,中指九有,廣指二十五有。意思是說:二地菩薩所持淨戒,其所得的功德,不感諸有的生死苦果,因為此戒是出世波羅密多的原故。雖說如此,但為化度諸有眾生,菩薩仍然要到諸有中來,或在天上,或在人間,示現受生的,受生在諸有中的菩薩,由於戒行莊嚴,尊重道德,任何生命見到菩薩,不但不會遭遇損害,而且得到很大利益,可說是三有中最吉祥者。「猶如秋季」晚上「月」亮所放出的皎潔「光明」,具有一種清涼的功能作用,吾人見了那高掛在空中的一輪明月,不管身心上原來是有怎樣的熱惱不安,到了這個時候,完全化為烏有,而且自覺有種說不出的清涼自在。菩薩在世間,具有無漏戒的功德,令眾生見了,就好像見到秋月一樣,所有熱惱悉皆消除,所以說「能除眾生意熱惱」。惱是懊惱,亦即追悔。一個人正在做不正當的事的時候,並不自覺其為不正當,但當做了以後,想想這是不應該做的,於是反而懊悔起來,受到良心相當責備,這時心煩意惱,比什麼都難過!熱惱的反面,不用說,是清涼。為人不做虧心事,內心總是覺得涼爽的。菩薩以持戒的因緣,獲得身心清涼自在,同時復令眾生得到自在清涼!這樣說來,能持淨戒,不論對自對他,都有其勝用的。

丁三 發光地

戊一 略示地位

火光盡焚所知薪

故此三地名發光

入此地時善逝子

放赤金光如日出

菩薩的十地,前面已講了兩地,現講第三發光地。薪是所燒的柴火,柴火放到火中去焚燒時,不要經過好久,就被燒得乾乾淨淨。所知,平常說為所知境,就是我們所認識的一切對象,其所包含的範圍,是非常廣的,凡是所認識的,都叫做所知境。眾生對一切所認識的對象,能不能完全認識,主要是看智慧的大小來決定:智慧大的,所認識的境界就多,智慧小的,所認識的境界就少,若智慧之光放射到一切境界上去,則一切境界無不為我們智慧之所認識。三地菩薩智慧之光,大過一切所知境界,一切所知境界,為菩薩智慧洞達無餘。如火燒薪,薪遇到火,沒有不燒盡的,所以說「火光盡焚所知薪」。然此智慧之光,從什麼地方放出來的?如常說的,由戒生定,由定發慧,可以了解到,智慧之光是從定放出來的。因此我們知道:三地菩薩所修的定境,是非常深邃的,所以從定中所發出的智慧之光,能照了一切境界。同時,三地菩薩得到一種聞持陀羅尼,對所聽聞過的一切佛法,能夠永持不忘,所以從聞持陀羅尼中,也放出智慧之光來。這個慧光,是聞思所成就的,定所發的慧光,是修所成就的。由於這個原因,「故此三地名發光」。《解深密經》說:『由彼所得三摩地及聞持陀羅尼,能為無量智光依止,是故第三名發光地』。

三地菩薩的智慧功能,既然是如此的,那就不論在家菩薩、出家菩薩,只要是「入此」第三「地時」的「善逝子」,就能「放」出「赤」色的「金光」來,其光「如」春山早上「日出」所放射的萬道霞光一樣。赤金色,是說所放的光,如同赤色的黃金,所以經中常說佛放紫金光。善逝,為佛的十種通號之一。逝是往的意思,死的意思。但佛的死(圓寂),不是有諸痛苦的死,而是自由自在的安祥而逝,從此再也不受生死的纏縛。菩薩是從善逝學的,所以稱為善逝子。三地菩薩,定力強,聞思勝,所以能放赤金色的光輝。放智慧光有什麼用?如太陽光放射到什麼地方,什麼地方立刻就沒有黑暗,一切明見無遺。智慧之光放射到什麼所知境上,什麼所知境界,就能明白認識,智慧光沒有到達之處,其所知境就被障蔽而無法認識。所以多一分智慧多認識一些境界,少一分智慧少認識一些境界,佛法重視智慧,其原因也就在此。如實說來,不特三地菩薩能發慧光,就是初二地菩薩亦發慧光;所不同的,初二地的慧光是寂靜的,第三地的慧光是明利的,所以如日初出之光。

戊二 廣說忍德

己一 明當地忍勝

設有非處起瞋恚

將此身肉並骨節

分分割截經久時

於彼割者忍更增

已見無我諸菩薩

能所何時何相割

彼見諸法如影像

由此亦能善安忍

以十波羅密多配合十地菩薩所修說,此第三地菩薩所修的是忍辱波羅密多,所以現在特為廣說忍德。『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這是《遺教經》中所告訴我們的。本頌所說忍德,是從悲智兩方面顯示的,即第一頌以悲明忍,第二頌以智明忍。

「設有非處起瞋恚」者:非處,就是非理非法的意思。世間人們或有觸惱及得罪人的地方,對方沒有涵養而對你生起瞋恚,雖說也是大可不必的,但還有可原諒之處。發心化度眾生的菩薩,特別是以修忍辱為主的第三地菩薩,愛護眾生猶如一子,絕對不會隨便去惱亂眾生的,在道理上講,眾生也就不應該向菩薩發脾氣生瞋恚;可是有些眾生,由於性情暴燥,煩惱特別熾盛,不能理解菩薩的德意,常對愛護他的菩薩,大發雷霆,妄生瞋恚。如《法華經》的常不輕菩薩,見到眾生就說:『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這是一種好話,也是對眾生極端尊重的表示,眾生理應接受菩薩的善說,並對菩薩加以恭敬,可是煩惱特重的眾生,不但不知恩,反而罵菩薩,甚至打菩薩,這就是不合法不合理。頌文說為非處起瞋恚,普通說為無理取鬧,不論從那方面說,都是要不得的。

假定現在有這麼一個人,非理非法,無原無故的對菩薩生起瞋恚心來,而且所生起的這個瞋恚心大得不得了,打罵菩薩,惱亂菩薩還不算,且「將此」菩薩的「身肉並」諸「骨節」,用刀一「分」一「分」的加以「割截」,不用說,這是相當痛苦的,而這痛苦又不是短時間的,是要「經」過相當「久」的「時」間的。如是長期割截所有的痛苦,在一般人,我相信,一定忍受不了。可是菩薩,由於悲心的激發,對於割截的眾生,不但不生起一念瞋恚,反而更加增了自己的忍辱力,所以說「於彼割者忍更增」,這是菩薩偉大的地方,亦是菩薩的悲心所使,堪稱名為有力大人。

菩薩以度生為本,而這又完全是出發於悲心,因此眾生對他辱罵甚至割截其身,經過長久的時間都能忍受,沒有大忍力是做不到的。菩薩所以能忍,還是感到眾生的愚癡,體念眾生本身亦作不得主。如經說:『此非有情過,此是煩惱咎;智者善觀已,不瞋諸有情』。眾生無理來加害菩薩,不是眾生自己的過失,是因被煩惱驅使,才作出割截菩薩身體的愚笨行為來。眾生自己既不能作主,一切聽煩惱支配而不得不這樣作,像這樣的一個眾生,我們對他同情憐愍還來不及,那裡可以更進而去惱恨他?有智慧的菩薩這樣善加觀察以後,再也不會瞋諸有情,所以說於彼割者忍更增。這個忍,與普通說的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不同,那是因為他的力量抵抗不過對方,表面上是在忍讓,內心中實在怨恨不已。佛法所說忍,不但表面要忍,內心尤要不生瞋心,不懷報復之念,不起憤嫉之情,才是菩薩真正的忍辱。

因悲故忍已經說過,因智故忍再為說明。已見之見,不是一般人所說看見不看見的見,而是一種智慧的體驗,菩薩運用其般若智慧,對於諸法加以深深的思惟與體驗,知道一切諸法都是無我的,所以說「已見無我諸菩薩」。既見諸法都是無我的,那裡還有什麼「能所何時何相割」?能是能割的人,或是能割者;所是所割的人,或是所割者。或說:能割的是眾生,所割的是菩薩身體。何時割,時是時間,就是在什麼時候開始割的;何相割,相是代表東西,或者是刀,或者是箭,或戈,或矛,利用這些東西,割開菩薩身體。「彼」見無我的菩薩,「見」到如是「諸法」,都是「如影」如「像」,如幻如化的。分開來說:能割者如幻化影像,所割者如幻化影像,是為了達我空;何時割如幻化影像,何相割如幻化影像,是為了達法空。幻化影像,是都顯示空無有實的。如影,如人站在太陽底下,有個影子反映出來,不用說,這人影,是假有無實的,如有以為是個實在的人,那必然是錯亂顛倒。如像,是鏡中之像,亦是由人映入其中的,並非鏡中實有其像長存,人對鏡子就有其像,人離鏡子像不可得。如幻如化,就是玩魔術的所幻化出來的老鼠兔子,根本沒有它的實在性可得。果真了達諸法如幻化影像,即使為人割截身體,又有什麼不可忍的?所謂『將頭臨白刃,猶如斬春風』,何痛苦之有?所以「由此亦能善安忍」。不論眾生是怎樣的割截菩薩,菩薩總是那樣泰然自若的忍其所忍。善安忍,既不是老於世故,亦不是所謂涵養深,而是真正通達了諸法空性真理所有的忍,是極希有極難得的忍。

忍辱與瞋恚,是病藥一對,即瞋恚是惡毒之病,忍辱是佛為眾生所開的特效藥,要治瞋恚的惡病,唯有忍辱的法藥。可是人間最難行的無過於忍,最惡毒的無過於瞋,如《入行論》說:『無如瞋之惡,無如忍難行』。《遺教經》說:『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要想做個有力大人,做個入道智慧之人,我們認為都有實行忍辱的必要。

己二 明一般忍德

庚一 理除瞋恚

若已作害而瞋他

瞋他已作豈能除

是故瞋他定無益

且與後世義相違

既許彼苦能永盡

往昔所作惡業果

云何瞋恚而害他

更引當來苦種子

若有瞋恚諸佛子

百劫所修施戒福

一剎那頃能頓壞

故無他罪勝不忍

科文理除瞋恚,意思是說,在道理上,應該滅除瞋恚,不應生起忿惱,凡是一件事情發生,都當從多方面設想,不可一觸即大發脾氣。如發脾氣,問題可以解決,發發脾氣,猶還可說,所謂一怒而安天下,不妨一怒。假定發了脾氣,所生問題,不特不得解決,反而更為複雜,試問你發脾氣又有何用?所謂一怒不能令天下安,而且對人對己有損無益,那又何必大動瞋恚?所以如有不講理的人,無理加害了你,你應原諒他的愚癡,儘量忍受自家痛苦。「若」是「已」經被人之所「作害,而」你內心中仍然「瞋他」不休,如能得到好的結果,其瞋猶有可恕。可是事實我們想想:你去「瞋」恨於「他」的時候,他人對你「已作」的損害,「豈能」因為你的瞋他而就可以消「除」?不但不會消除,且由久瞋不息,對己對人兩無所益,所以說「是故瞋他定無益」。既定無益,與其瞋他,還不如忍受的好。如你一隻手指被人割去了,你內心中生大瞋恨,想要報復,正當這個時候,不妨你再想想:我這樣的去報復他,使他也失去一隻手指,我的手指能不能復原?假定是否定的,何必做這損人而不利己的事?果能這樣一想,我相信你就會心平氣和,忍辱為尚,不再想到要如何報復了。如更深一層的想:他所傷害到我的,只是一隻指頭,幸而還沒有割下我的頭顱,生命生存還沒有問題,我又何必恨他?

同時,有人傷害到你,你果不瞋恨他,寬恕他,原諒他,久而久之,他自覺到錯誤,內心亦會不安,深感對你不住,為了彌補他對你的過失,他會處處對你表示好感,甚至終身作為你的好友。如他傷害了你,你又對他生瞋,反而使他對你更生惡感,不但使你現在身心不安,無有利益,而且對你未來也是沒有好處的。如你未來本可得大義利的,由你常生瞋恚,如是瞋恚之火,燒盡你的功德,使你來生不能領受果利,所以說「且與後世義相違」。後世就是未來,義是果利。未得解脫的人,沒有不望來生得大福德的,但你不時的大生瞋恚,與你所希求的後世義利相違,又能怪得誰呢?由此,我們可以明白一個道理:當暴燥的脾氣要發尚未發的時候,你得多加考慮,想想這個脾氣發出來後,是不是會有好的結果?假定沒有好的結果,最好忍受下去,不要讓它發作。無論為現實與未來的利益著想,無論為自己與他人的利益著想,佛法認為忍最第一。

進一步說,假使有人傷害了自己,不要以為他傷害了我,而應想到這是因果循環,因我過去曾傷害了他,所以現在他來傷害我,因果是絲毫不爽的,我應無條件的忍受。如說:『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故害有情者,我理受此損』。西藏有位大喇嘛霞婆瓦說:『若說這不是自己所招致的結果,實是顯示自己完全不是法器』。要知今生他對你傷害使你受苦,可是由你受了這一點苦,而你過去造的惡業所應感受的苦果,卻永遠消除再也不會受其果了。你承不承認這個因果道理?假定承認的話,「既許彼苦能永盡往昔所作惡業果」,你應對之生歡喜心,認為他是我滅除重苦的增上緣,對你的增上緣,感激都來不及,那裡可以對他生瞋恚呢?所以說「云何瞋恚而害他」?為人應當知恩報恩,知恩不報,反而對之大生瞋恚,甚至對其大加傷害,這在道理上,怎麼講得通?如你由瞋恚而傷害了他,那你將來所受的果報是很大的,所以說「更引當來苦種子」。如說:不能忍受現在些微痛苦,極力引生惡趣無量大苦痛因,這應認為是最愚癡的事!又有說:『於現在微苦,我且不能忍,何不破瞋恚,地獄眾苦因』?

普通人對普通人生瞋恚,已經是很不對了,「若」果現在「有」個「瞋恚」心特別大的人,對「諸佛子」(發心的菩薩)也生起瞋恚心來,那他的過失就更大了。大到什麼程度?頌說:「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剎那頃能頓壞」。布施有布施的福德,持戒有持戒的福德,而這些福德都是慢慢積聚起來的。如布施一次有一次布施的福德,持戒一天有一天持戒的福德。現在這個瞋恚菩薩的人,已於百劫當中,修了施戒福德,時間不可謂不長,福德不可謂不大,可是如是之長而又如是之大的福德,在你對菩薩發生瞋恚的一剎那之間,全部毀滅無餘。『瞋恚之火,能燒功德之林』;『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都是這個道理。《入行論》亦說:『千劫所施集,供養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壞』。千劫所集供養三寶的功德,當然是很大的,若你想要摧毀這些功德,不須什麼大鐵錘、金剛鑽之類,只須一念瞋恚,就全部化為烏有。《入中論釋》說:『菩薩生瞋且壞善根,況非菩薩而瞋菩薩』?所以眾生對菩薩生瞋,其罪惡是很大的,所受苦果也是極重的,重大到其他罪惡苦果所不能及。所以說「故無他罪勝不忍」。如貪,在學佛者的立場來說,也是一種極大的禍患,但比之瞋心卻好得多,如人貪名,就不敢做種種壞事,因為做了壞事,名譽立刻掃地。如癡,也是一種罪惡,由於糊塗,可做出很多不合理的事來,但仍不及瞋恚過失來得重大!就現實世間說,瞋恚這東西:小則可以破壞彼此之間的友誼,如向來是很要好的朋友,但因偶而動了一念瞋怒,過去所有友誼一筆勾銷,從此成為路人不如;大則引發世界的戰爭,破壞世界的和平,過去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那次不是由於為首者的一念瞋心而起?所以瞋恚,不論對個人、家庭、社會、國家、世界,都是不利的!沒有瞋恚的最好不動瞋恚,已有瞋恚的最好設法撲滅瞋恚,不要讓它無限制的蔓延,以危害世界人類!

庚二 法應安忍

辛一 忍不忍德失

使色不美引非善

辨理非理慧被奪

不忍令速墮惡趣

忍招違前諸功德

忍感妙色善士喜

善巧是理非理事

歿後轉生人天中

所造眾罪皆當盡

不忍有四種過失,忍有四種功德。此中,初頌明不忍過,次頌明忍功德。不忍的四種過失是:一、「使色不美」:色是容顏面貌,一個人的容貌,生得美麗或醜惡,佛法說來,與有無瞋恚有關,過去生中如喜動輒生瞋的,那你今生所生的容貌,就是醜陋的,如過去生中時時笑口常開,那你今生所生的容貌,就是美麗的。今生生了一付俊美的面孔,假使不知時時保護它,動不動的生瞋恚,則你面孔就會慢慢的變成難看了,因為瞋恚生起時的那個樣子,是怪難看的,所謂勃然變色,見者生畏,就是使色不美最好的證明。本生論說:『忿火能壞妙容色,雖飾莊嚴亦無美』。忿恚之火燒壞了你的妙顏,任你怎樣把它修飾莊嚴,再也不會漂亮起來。二、「引非善」:善是道德行為,非善是不道德的行為。如人在世,專做一些殺人放火不道德的勾當,推究它的根本原因,大都還是由於瞋心之所驅使。本生論說:『由忿串習諸惡業』。損害善法使諸善行不得生起的,無過不忍,除了不忍,更無餘惡比這更重大的了。所謂殺生、偷盜等種種惡業,除少部份是由貪引起來的而外,大多數還是由瞋所引生的。三、「辨理非理慧被奪」:簡單的說,是慧被奪。一個人所以能夠辨別是非邪正,完全是智慧的作用。當人在理智清醒時,無論發生多麼大的事情,他能立刻判斷事情的原委,辨別誰是誰非,誰對誰不對,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讓它亂發脾氣;若被瞋火燒暈頭腦的人,理智被感情蒙蔽,一任感情的奔放,那就是非邪正不分了,明明是對的認為不對,明明有道理的認為沒有道理。於是使得原有辨別是非邪正的智慧,因為瞋心的生起,就被瞋恚之所奪去,再也沒有辨別是理非理的能力了。四、「不忍令速墮惡趣」:謂人沒有生瞋心時,是非真偽分別得極為明白,等到瞋心一起,真偽不辨,是非不明,胡作妄為,於是就造下了惡趣之因,很快的令你墮入惡趣。本生論說:『忘失成辦自利益,由忿燒惱趣惡途……由忿串習諸惡業,百年受苦於惡趣』。此中四種過失,前三種是屬現生的,後一種是屬來生的。由此可知:瞋恚對於現在未來,都是無益而有害的。

反過來說:「忍招違前諸功德」。一個人能忍,不但上面四種過失都沒有了,而且還能得到如下所說的四種功德:一、「忍感妙色善士喜」:不生瞋恚,和藹可親,任何人見了都是歡喜的,所以感得美麗的容貌,具足微妙的色相,使得善士對你生起歡喜,而且很樂意的接近你,試問誰不願意如此?《攝波羅密多論》說:『忍為巧處成色身,功德端嚴相好飾』。如大心菩薩,總是眾相圓滿,其原因就是由於能忍。二、「善巧是理非理事」:因不生瞋,頭腦冷靜,理智分明,對於是理非理等事,也就能夠運用智慧,加以善巧分別,是則是,非則非,決不感情用事。三、「歿後轉生人天中」:不愛生瞋的人,到他這個生命結束後,不特不會墮入三惡道中去,而且一定可以轉生人天之中,感受人天的福樂果報。〈菩薩地〉說:『菩薩先於其忍見諸勝利……臨終無悔,於身壞後,當生善趣天世界中』。《菩提道次第廣論》說:『若能恆常修習堪忍不失歡喜,故於現法一切時中常得安樂,於當來世破諸惡趣生妙善趣,畢竟能與決定勝樂』。四、「所造眾罪皆當盡」:對於任何惡劣的環境到來,假定真正能夠忍受,不但新的罪惡不會再造,而且過去所已造成的眾罪,亦當悉皆消滅。此中四種功德,前二與後一種,是現生的利益,第三種是未來的利益,所以能行忍辱,對於現在未來,都是有益而無害的。

辛二 結勸修安忍

了知異生與佛子

瞋恚過失忍功德

永斷不忍常修習

聖者所讚諸安忍

忍不忍的德失,上面已經講過;現在這首頌文,結勸常修安忍。瞋恚大都是凡夫發的,忍辱大都是菩薩修的,不知瞋恚過失及忍辱功德,而你常發脾氣,這還情有可原。現既「了知異生」所有的「瞋恚過失」,亦復了知「佛子」所有的「忍」辱「功德」,而你仍然不忍且經常的大生瞋恚,這就不可原諒了!月稱論主有鑒於此,所以特地勸告我們,要「永斷不忍」而「常」常的「修習聖者所」稱「讚」的「諸安忍」。說到安忍所生的痛苦,究竟有些什麼需要安忍的?如為增長梵行所依的醫藥、衣服、飲食、臥具等,假定所得是很粗尠的,甚至為人稽留而不給的,不應為此多生憂愁,而應忍受由此所生的痛苦。又如世間的衰、毀、譏、苦、壞法壞、盡法盡、老法老、病法病、死法死,依此一切或依一分所產生的眾苦,我們亦應善加思擇而予以忍受。至於遭遇人事方面的打擊,而產生的種種痛苦,同樣要予以極端忍受,其忍受的方法,現在略說幾點:

一、觀眾生苦:從現實世間看,不管多麼兇狠的人,儘管常發雷霆般的脾氣,但一見到大病在身而受痛苦折磨的病者,他的脾氣無論如何就發不出來了。因他感到病人已夠苦的了,怎忍由我的暴怒,再增加他的痛苦?愛發瞋心的人,當你瞋心快要起時,不妨立刻觀眾生苦,想想眾生既是這樣的痛苦,我怎麼忍心對他生瞋,使之苦上加苦?果能這樣想法,我相信會撲滅瞋心的。

二、觀眾生愚:從現實世間看,你當可以發現,一個無知的小孩,不論怎樣的胡扯,甚至終日無理取鬧,做大人的總能予以原諒,絕對不會對孩子亂動瞋心,即使有時被鬧得火氣來了,口頭上雖加呵斥,而內心中還是慈愛著的。如把這個觀點加以擴大,了知世間一切眾生,都和小孩一樣愚癡,不知善惡是非,不別邪正真偽,我是有智慧的大人,怎可向愚癡眾生隨便亂發脾氣?

三、觀根性別:眾生根性各各不同,你有你的個性,我有我的個性,俗說百人百性,千人千性,要想彼此相同,是絕對做不到的。最明顯的,經中說有貪行人、瞋行人、癡行人、等分行人等。他生瞋心已經習以為性,你又何必與他一般見識?假使他生瞋心,你又跟他一樣的生瞋,那你比他又好在那裏?你希望人家和你一樣,人家又希望你和他一樣,那又怎辦?而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所以遇到瞋心特重的根性,不要與他計較,而應善為忍受。

若人果能永斷不忍而又常能修習聖者所稱讚的安忍,那你這個人,真正可以算是菩提種子,而可向菩提大道前進了。

辛三 明世出世忍

縱迴等覺大菩提

可得三輪仍世間

佛說若彼無所得

即是出世波羅密

三地所修的忍辱,如初地所修的布施,二地所修的持戒,也有世間與出世間的不同,而其關鍵所在,在於是否通達三輪體空。所謂忍辱三輪,就是能忍的人,所忍的對象,忍之為忍的忍法。實行忍辱,有沒有功德?上面說過,忍是有諸功德的,現在有個能行忍者,將其所有諸忍功德,迴向最高佛果菩提,不用說,這是極為難得的!「縱」然極為難得的將其忍德「迴」向正「等」正「覺」無上「大菩提」,假定認為仍有一個「可得」的實在「三輪」,不客氣的說,則你所修的忍辱,「仍」然屬於「世間」的波羅密,要想由此趣向菩提,還是做不到的。怎樣才算是出世的呢?「佛說:若彼」忍辱行者,運用他的智慧,通達能忍的人,所忍的對象以及忍法,都是空「無所得」的話,「即是出世」的忍辱「波羅密」了。到了這個程度,不說你迴向無上大菩提,即使不迴向無上大菩提,那你所獲的功德,也是不可限量的!

戊三 得餘功德

此地佛子得禪通

及能徧盡諸貪瞋

彼亦常時能摧壞

世人所有諸貪欲

三地菩薩,不但能得忍的功德,而且還得其餘的功德。先說「此地佛子」所「得禪」定神「通」的功德。這裡所說的禪,主要是指四禪、四空、四無量心的十二門禪。

四禪,又名四靜慮,是色界所修的定。靜慮,據《俱舍》光記說:『由定寂靜慧能審慮,審慮即是實了知義,從用及果為名,故名靜慮。如契經說:心若在定,能如實了知』。依於這個解釋,我們知道:靜慮是定慧均修的,或說是止觀雙照的。有初靜慮、二靜慮、三靜慮、四靜慮的差別。

四空,又名四等至,是無色界所修的定。等至,梵語叫做三摩鉢底,其意是說:在定中身心平等安和叫做等,由定而能到達這平等地位,所以叫做等至。《唯識述記》卷六上說:『在定,定數勢力,令身心等,有安和相,至此等位,名為等至』。依這解釋,可知等至,是側重於定的修習,對於觀法較為忽略。有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非想處定的差別。

四無量心,就是慈、悲、喜、捨的四心。慈無量心的修習,旨在給與眾生的快樂;悲無量心的修習,旨在拔除眾生的痛苦;喜無量心的修習,不是隨喜的喜,而是見到眾生離苦得樂的歡喜;捨無量心的修習,其捨不在施捨,而是怨親平等的表示。如令眾生離苦得樂的慈悲心行的實踐,不唯施之於我的親人,即使我的怨家亦然。

通是神通,即如常說的六通。神通的獲得,由定力使然,修禪定的,一旦得到四禪的根本定,就可發諸前五通了。所以神通中的前五通,不但佛弟子可得,凡是修定的人都可得,是共外道的。若說佛弟子與外道的神通有何差別,那只是在通的妙用上有所不同:如天眼通,佛弟子所見的範圍大,外道所見的範圍小;再如天耳通,佛弟子所聽到的遠,外道所聽到的近;他心通,是知道他人的心念活動;宿命通,是對過去生中的種種有所通達;神足通,是變化多端,往來無礙,履水如地,履地如水。佛子的神通,不與外道共的,是漏盡通。此第三地的菩薩,不但得前五通,亦復得漏盡通。

菩薩除了得定得通,並「及能」夠「徧盡諸貪瞋」。諸貪,是指三界所有的貪,因為貪是通三界有的;瞋唯欲界有,所謂『上界不行瞋』的。此中意說:三地菩薩,不但斷除了欲界所有的瞋心,就是徧於三界的貪心也斷除淨盡。不特如此,「彼」菩薩「亦常時」的「能」夠「摧壞世人所有諸貪欲」。世人所有的諸貪欲,不外色聲等的五欲。經中告訴我們:三地菩薩,常為忉利天的天主,忉利天上有個善法堂,就是忉利天主常常集眾說法的地方,他為天人說法,主要是說五欲的過患,所以對於世人所有的諸欲,他能無保留的予以摧毀,決不染著世間的欲樂。同時,修定最要的是呵五欲,如對五欲的過患認識不清,常為五欲所牽,那你的定決修不成功。三地既以修定而得神通,可見他對世人所有的諸貪欲,絲毫不生染著之心。

戊四 明說施等

如是施等三種法

善逝多為在家說

彼等亦即福資糧

復是諸佛色身因

初地修布施波羅密多,二地修持戒波羅密多,三地修忍辱波羅密多,「如是施等三種法」,主要是為什麼人說的,「善逝多為在家說」。這三種法門,真實說來,凡為佛子,是都應該修的,不論在家出家,但比較起來,多數是為在家說,因在家眾,不一定馬上就求出世的解脫,而以求人天的果報為主的,可是欲得人天的果報,施、戒、忍的三種法門不可缺一。在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我們不可認為如是三法,是在家的行門,出家就不要修,假定這樣想,那是錯誤的。以忍辱說,《遺教經》的指示是:『白衣受欲,非行道人,無法自制,瞋猶可恕;出家行道,無欲之人,而懷瞋恚,甚不可也』。持戒,出家重於在家,更是人人所知的。至於布施,出家比丘,持銀錢戒,財施固不可能,法施還是需要的。到了現在,很多地區的出家佛子,不但手裡拿錢,有的甚至成為小資本家,應該同樣可以財施的。

「彼等」,是指布施、持戒、忍辱的三種法門,而這三種法門,不僅是人天乘的主要資糧,「亦即」是上求佛道的「福」德「資糧」。資糧,就是古代遠行所帶的乾糧。一個菩薩行者,向菩提大道前進時,一定要具備福德智慧二大資糧,而且是不可偏廢的。如專備智慧資糧,很容易走上小乘的道路;如專備福德資糧,則又易步入人天道上。福德資糧的完成,有賴於施、戒、忍;智慧資糧的完成,則有賴於靜慮、般若;精進,乃是完成二大資糧的動力。所以菩薩行者,必須福慧雙修,方能證得最高無上菩提。

施、戒、忍的三法,不但是福德資糧,「復是諸佛色身因」。佛有二種身,即法身與色身。謂以般若智慧,證悟緣起真實性,以緣起正法而為身,名為法身。法身徧一切處而無所不在,即因緣起法是徧一切處的。謂父母所生身,名為色身,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圓滿法身,由於智慧;圓滿色身,由於福德。如能施戒忍辱,就可得相好身,我們定要承認佛有此相好莊嚴的色身;假定自己也想得到這相好身,那就得依照施等三法去行。

戊五 明彼勝用

發光佛子安住日

先除自身諸冥闇

復欲摧滅眾生闇

此地極利而不瞋

日即太陽,太陽中是具有光明的。不管日光、月光、燈光,凡是光都有除闇的作用。第三「發光」地的「佛子,安住」在慧「日」當中,當如初日那樣的,具有殊勝的光明。光明的出現,「先除自身」所有的「諸冥闇」,然後才除其他方面的冥闇。如從日上放射出來的光明,日的本身周圍黑暗,固已不復存在,就是大地所有的黑闇亦被驅除。三地菩薩發出的智慧光明,先照破了本身所有的煩惱黑闇,「復欲摧」破消「滅眾生」身心上的煩惱黑「闇」。諸冥闇,說來雖多,總括言之:大乘說為煩惱所知的二障,小乘說為染污不染污的二種無知。《俱舍》開頭說的『諸一切種諸冥滅』,就是滅此諸冥。唯破自身冥闇,不除他人冥闇,這是小乘行徑;菩薩不是專為自身而行菩薩道的,所以破了自身的冥闇,更運用慧光,摧滅眾生的冥闇。除自身闇是自利,滅眾生闇是利他。為了自利不應生瞋,為了利他更不應生瞋。「此」第三「地」菩薩,因為智慧「極」為猛「利」的關係,了知自他都是如幻化的,有什麼可瞋恚的?因「而」能「不」生「瞋」,堅定的常修聖者所讚的安忍波羅密多。

丁四 燄慧地

功德皆隨精進行

福慧二種資糧因

何地精進最熾盛

彼即第四燄慧地

此地佛子由勤修

菩提分法發慧燄

較前發光尤超勝

自見所屬皆徧盡

上來已講三地,現在續講第四地。第四地菩薩所修的,是精進波羅密多。行者對於一切善行的進修,佛陀認為非精進不可,因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皆」是「隨」順「精進」而「行」的,換句話說,沒有精進,就沒有一切功德的積聚。《菩薩本行經》說:『一切眾事,皆由精進而得興起』。我在《八大人覺經講記》裡說:『三世諸佛皆因常行精進而得究竟實證,三世諸佛亦常稱讚精進功德,吾人豈可忽視精進』?精進的反面就是懈怠,《阿含經》說:『懈怠為一切惡法之本,精進為一切善法之本』。是以為人不可隨便,假定太過隨便,一切罪惡都將緣此而生。同時還要知道,一切事物都有個中心,其他都將隨著這個中心而轉,如以精進為中心,一切功德善法都隨此轉了。不過佛法所說精進,亦有它的一個條件,就是要在善法功德方面去行,否則的話,縱然賣力,亦是懈怠。《入行論》說:『進謂勇於善』。如專在殺盜淫上用功夫,那可說是勇於惡,不得說為精進。如小偷,『偷風不偷月,偷雨不偷雪』,天天都是人家睡覺他在奔跑,一般人看來,豈不也很精進?但在佛法看,不但不承認這是精進,而且認為這是人生最大的懈怠,亦是人生的罪惡之源!

《瑜伽師地論》中解釋精進,亦是在攝善法戒與饒益眾生戒兩方面著重的。且以利益有情方面來說:菩薩為了利益眾生,不顧一切危險的精進做去,那怕是上刀山爬劍樹,只要有眾生可度,我也毫無顧慮的爬上去,這樣,才可說是真精進。《莊嚴經論》有頌說:『資糧善中進第一,謂依此故彼後得,精進現得勝樂住,及世出世諸成就,精進能得三有財,精進能得善清淨,精進度越薩迦耶,精進得佛妙菩提』。《瑜伽.菩薩地》也說:『由此精進,是能修證能成菩提一切善法最勝因緣,餘則不爾。是故如來以種種門稱讚精進,能證無上正等菩提』。勸發增上意樂會又說:『能除諸苦及冥闇,是能永斷惡趣本,諸佛所讚聖精進,此是恆常應依止』。所以一個人有了精進,不論什麼都不能勝過你,諸如受用、煩惱、厭患、少得,對你都將無可如何。是以精進在佛法中非常重要。

不但一切功德都以精進為中心,就是「福慧二種資糧」的成就,亦是以此精進為主「因」的。福慧二大資糧,是修六波羅密所成就的。前面曾經說過:修布施、持戒、忍辱三種波羅密多,就可圓滿福德資糧;修靜慮、般若二種波羅密多,就可圓滿智慧資糧。但修這些波羅密多,均有賴於精進波羅密多的支持。否則的話,不論布施、持戒,乃至靜慮、般若,都將無法繼續不斷的修習下去。《海慧請問經》說:『諸懈怠者,無有布施乃至無慧,諸懈怠者無利他行』。我們再看世間各種工巧,假定能精進去做的,固然不難將之做成,假使懈怠的學習,亦是不容易學成功的。世間工巧尚且如此,何況出世的福慧?所以必須精進不懈,以此為因,方能圓成福慧二種資糧。

精進既是這樣的重要,在菩薩的十地中,那地菩薩修此修得最為殊勝?所以說:「何地精進最熾盛」。頌文接著告訴我們說:「彼即第四燄慧地」。燄是火燄,如以火燒物,除了火光,還有火燄,火燄不起,東西是不容易燒掉的。四地菩薩因為精進最極熾盛的關係,所以能發生智慧的火燄來,並運用這智慧的火燄,焚毀諸煩惱薪,所以特名燄慧地。

「此地佛子由」於「勤修」什麼法門,而得發出智慧的火燄來的?由勤修「菩提分法」,所以「發」出智「慧」的火「燄」。菩提分法,簡單的說,是指七菩提分,詳細的說,是指三十七菩提分法。菩提是覺的意思,分是因或條件的意思。所謂七菩提分,意即本著七個條件去做,就可獲得所求證的正覺。所謂三十七菩提分法,是即依於三十七個條件去行,到了修成功的時候,就可證入正覺。為什麼能夠如此?因從菩提分法之中,可以發出智慧燄來,而且所發出的慧燄,較之第三發光地所放射出來的赤金色光尤為殊勝,所以說「較前發光尤超勝」。如舉喻說:三地的慧光,如太陽的初出;四地的慧光,如太陽的日中,其光的強弱,可想而知。如日中天的智慧光燄,能破除「自」我「見」及為自我見「所屬」的人見、眾生見、壽者見等,悉「皆徧盡」。

依月稱論師的意見說來,眾生的生死根本在煩惱障,而這煩惱障,不但是我執,實亦包含法執。我見(薩迦耶見)而有的我執,到什麼時候可以斷除?大體說來:初地菩薩只斷分別我執,四地菩薩已能斷除一分俱生我執,徹底的斷盡俱生我執,要到八地菩薩。這裡徧盡自見所屬的諸煩惱,主要是指俱生我執的一分,並不是真的如八地那樣的斷盡俱生我執。

丁五 難勝地

大士住於難勝地

一切諸魔莫能勝

靜慮增勝極善知

善慧諸諦微妙性

這是十地中的第五地,在全頌文中,此地說得很簡單的,只有一頌。「大士」,就是發大心之士,亦即菩薩的別號。這位大士,安「住於難勝地」。勝是超勝、戰勝的意思。如有魔來擾亂菩薩或和菩薩決鬥,無論如何是不能獲得勝利的,所以說「一切諸魔莫能勝」。一切諸魔,顯示魔有很多,如通常說有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天魔的四種。魔,以佛法說,是惡勢力的代表,其最大的特色,在阻礙人類的進步。如有不斷的要求生命向上、向善、向光明,或在不斷的要求進步,魔知道了,立刻就來加以擾亂,逼使你向後退墮。如佛法說的天魔,其希望是很簡單的,就是希望每個眾生都為他的眷屬,在限度內行善而不能跳出魔王的掌握,他不但不來擾亂你,而且很可能的來加持你,但若你想跳出三界,不願再受魔的控制,魔王馬上就來擾亂,使你不得順利的出離三界。

大乘菩薩行者,要到什麼位子,始可降伏眾魔?一般說來,在加行位與資糧位就可降魔,不過這時降魔,還不是純憑自己的力量,須賴佛力的加持,因為自己的力量,尚未能與魔力平衡。初地雖可與魔王對抗,但因定力不深,一旦出定,就又給與魔王擾亂的機會,所以還不能說是難勝。現在第五地菩薩,由於定力的堅強,任何外在的魔力,都沒有辦法打進來,所以稱為難勝地。

第五地菩薩,在十波羅密多中,以修靜慮波羅密多為主,所以說「靜慮增勝極善知」。定,很多經中都說是『心一境性』,就是使我們的一念心,始終安住在所緣的境界上,不讓它向其他方面馳散。如觀佛的眉間白毫相,就得將你一念心,安住在這所緣的白毫相上,一旦發覺你的這念心,不在所緣境上了,就得立刻拉回來,重行放在所緣境上,如是到達心不外散,即名為定。《瑜伽.菩薩地》說:『謂諸菩薩於菩薩藏聞思為先,所有妙善世出世間心一境性,心正安住或奢摩他品,或毘鉢舍那品,或雙運道俱通二品,當知即是菩薩所有靜慮自性』。《遺教經》說:『制之一處,無事不辦』,所以定是非常重要的。

以前諸地也修定的,但遠不及五地定力的堅強,所以說靜慮增勝。靜慮工夫修得越深,於中發出的慧光,比前愈為增強,所以極能善巧的了知諸法。「善慧諸諦微妙性」者,善慧是指聲聞、獨覺、佛的諸聖者。因聖者得到最極殊勝的智慧,所以稱為善慧。聖者以其所得善慧,通達諸諦的微妙性。諦即真理,真理本來只有一個,根本沒有好多真理可說的。但佛法向來分為二種,就是隨順世間的世俗諦與絕對真理的勝義諦。而世諦中又可分成好多的真理,如人生的真理、宇宙的真理,乃至凡是具有決定如此不變性的,都可以諦名而安立的。五地菩薩因為智慧增勝,對於諸諦的微妙性,無不通達了知,所以說為善慧諸諦微妙性。

五地菩薩所修的是靜慮波羅密多,即靜態,對動態說的。普通以為動靜是相對的,動不能靜,靜不能動,要想做到動靜一如是很不容易的。五地菩薩,雖修靜慮,但無礙於動,可說是即靜而動,即動而靜,真正做到動靜一如,但這工夫不是容易得來的,是經過一番極大的努力而獲得的,所以名為極難勝地。

丁六 現前地

戊一 略示地位

現前住於正定心

正等覺法皆現前

現見緣起真實性

由住般若得滅定

菩薩從地至地的善為上進,所以現在就從第五難勝地而進入於第六現前地。即菩薩開始由五地向六地前進時,將自己的一念心專注的安定的住於正定上,使其絕對不再向外馳散,於是精神集中而般若智慧現前了,所以說「現前住於正定心,正等覺法皆現前」。正等覺法是無上菩提,亦即所謂般若。《智論》說:『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金剛經講記》說:『如大乘行者從初抉擇觀察我法無性入門,所以名為空觀或空慧。不過,這時的空慧還沒有成就;如真能徹悟諸法空相,就轉名般若。所以《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般若到了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說:「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一切種智。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約始終淺深說,有此三名,實際即是一般若』。可見般若與菩提是同體異名,不可說它有差別的。

六地般若現前,其所現見的是什麼?「現見緣起真實性」。現見,不是現在看見的意思,也不是想像或意會的意思,而是般若慧對緣起法性親切的體驗,亦即通常所說的現證、悟入。世出世間的一切諸法,依佛法說,都是緣起空寂性,沒有一法有它的實在自體。諸法既是空無實體,現為什麼又說真實?謂諸法中真正可說是真是實的,唯有無實自性的空寂,所以說為真實性。一切本空,現在如其本空而見為空,這不是真實是什麼?所以緣起空寂,即是緣起真實性。六地菩薩,運用他的智慧,觀察一切諸法,如實的體悟到:即緣起而性空,即性空而緣起,所以說為現見緣起真實性。諸緣起法即是空性,這是什麼道理?因為凡是緣起的,其性必然是沒有的。為什麼必然無有自性?因為它是待諸因緣而後有的,假定是有它的實自性的話,那就無須要待因緣,而且應該恆恆時有,可是事實不然,所以緣起無性,說名為空。如有頌說:『若法依緣起,即說彼為空;若法依緣起,即說無自性』。這是每個佛教徒所應有的體認。

法法都是緣起真實性,從法性理體上說,可謂毫無問題,但從悟證方面說,由於智慧的大小,頗有淺深的差別:如小乘聖者也悟證到緣起真實性的,但不徹底,因他所觀察的是緣起生命,只能體認到補特伽羅緣起真實性,換句話說,他只能悟證到我空;而大乘聖者從一切法上觀察,通達法法無差別的空寂性,也就是說,對我法二空都有所體悟。大小乘的智慧力用不同,佛在經中常舉火的譬喻加以說明:如木柴的火與木炭的火,同樣是火,但所發生的火的力用,迥然不同。大小乘的智慧雖是一體,但所發生的作用有別:二乘人的智慧狹小,所以只能通達我空;大乘人的智慧廣大,所以能了我法二空。

佛法常說二無心定,就是無想定與滅盡定,前者是一般外道修的,後者是佛法聖者得的。小乘證得三果的聖者,就可得滅盡定;大乘要到六地菩薩,始可得滅盡定,因為六地以前的菩薩,沒有廣大的悲心和高度的智慧,所以不能入於此定。六地菩薩,由於甚深般若智慧現前,安住在這般若上面而得滅受想定,所以頌說:「由住般若得滅定」。入此定,在境界上,雖近於非非想定,而實高於非非想定。因此滅盡定是無漏性,與真般若相應的,所以入了此定,就可通達緣起性空。由滅盡定身證般若,般若最為殊勝。

滅盡定的特色,是滅盡所有一切心識活動而入於靜止狀態。不過所滅的心識,大小乘說有不同:小乘說只滅除六識的心心所法,因為他們根本不承認有七、八二識;大乘說滅前七識所有的心心所法。《唯識》述記說:『彼心心所滅名滅定,恆行染污心(第七識)等滅故,即此亦名滅受想定』。特標受想二心所滅,是因這兩心所,在心識的活動中,有著特別的騷擾,如果克服了這兩個東西,其他就易使之不起作用了,所以說為滅受想定。

進一步所要說明的,即這滅受想定,是有為的還是無為的?大小乘的學派,都有相當的諍論:西北印度的說一切有部學者,謂滅盡定是有為法,因這是有所作為的;東南印度的大眾分別說系學者,謂滅盡定是無為法,因這是無所作為的。後代大眾,從西北印度有部思想發展起來的唯識學者,亦說滅定是有為;從東南印度大眾分別說系思想發展起來的中觀學者,則說滅盡定是無為。

其次要分別的,即這滅受想定,是有實體還是沒有實體?有部認為是有實體的,所以《正理》說:『體是有為,實而非假』。他的理由是:滅定所以得使心心所法不起,一定有股力量阻之不起,當知這股力量,即是顯示體為實有。這種說法,大乘中觀、唯識固不承認,就是小乘經部師,亦說為假而非實的,如說:『分位假立,無別實體』;『唯不轉位,假立為定,無別實體』。本頌是屬中觀系的思想,當然是主滅定無實自體的。

戊二 廣說般若德

己一 攝導功德

如有目者能引導

無量盲人到止境

如是智慧能攝取

無眼功德趣聖果

無量諸功德中,般若功德最為第一,所以特先廣說般若德。般若德的殊勝高超,要說明它是很不容易的,因而現在特用譬喻加以顯示。在這世間做人,明白可見到的:有的是眼不能見的盲人,就是一般說的瞎子;有的是明眼人,什麼都看得見。假定現在有很多的盲人,要從新竹到青草湖一行,如沒有一個明眼人率領他們,讓他們自己在那裡摸索,不用說,是非常危險的,不是跌落溝中,就是掉在水裡,很難走到目的地,設或引導他們的人,也是一個瞎子,那必然又是所謂『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其危險仍然是免不了的。然則怎麼辦?這就要有個明眼的人來領導他們。「如有目者能引導」,那就可使「無量盲人到止境」——目的地了。

有目之人領導盲人是這樣,般若智慧領導諸餘功德,進入薩婆若海也是如此。「如是智慧能攝取,無眼功德趣聖果」,正是顯示這個意思。《智度論》說:『五度如盲,般若為導』,這是佛法者所熟知的。施戒等的五度,等於瞎子一樣,如不依般若智眼來引導,勢必不能趨向聖果,假定由般若智眼來引導,就可順著菩提大道,直達法性寂滅大海。般若為什麼有這作用?因它有攝取即集合的功能,如五度本是個別分散著的,現由般若把它集合起來,帶到菩提聖果上去。

佛法所說功德,雖有無量無邊的這麼多,但總歸納起來不出兩大類,就是有眼功德與無眼功德。如以六度分別:前五度是無眼功德,般若度是有眼功德。無眼功德要想趣入聖果,單憑自己的力量,是絕對不可能的,一定要依止有眼功德才可到達。根據這個來看,我們可以知道:不論什麼功德,如果離了般若,就不成為成佛的功德。不但不能成佛,就是出離生死,亦不可能。經說:『若諸菩薩不住般若信解大乘,於大乘中隨修何行,我終不說能得出離』。

諸餘功德所以必須般若智慧的攝取,諸經論中有很多很好的說明,現在略為申述一下:如以妙金所做成的莊嚴具,當然已經是極為殊妙,但若能在這個莊嚴具上,更加嵌飾一塊世間最極名貴的帝青等寶,自然更為人所喜愛和敬重。如是菩薩所修的布施持戒乃至靜慮的五種金莊嚴具,假使能夠再以揀別抉擇是理非理的智慧大寶嵌在上面,那當然就更顯出它的光彩,成為世出世間最極希有的了。如信進念定慧的五根,以慧為主導者,有了智慧,就能善巧了知:施信等有什麼功德,慳怠等有什麼過失,進而善巧盡諸煩惱,增長功德所有方便。

又有頌顯般若為五度之眼說:『若時為慧所攝持,爾時獲眼得此名;如畫事畢若無眼,未畫眼來不得值』。中國向來有畫龍點睛之說:一個極善畫龍的畫師,不論他所畫的龍是怎樣生動,甚至躍躍欲飛的樣子,如畫好了沒有點出牠的眼睛,那你這張畫仍然是一錢不值的,若在畫得極為生動的龍上,明顯的點起眼睛來,那你這張畫就價值連城了。吾人所修的功德也是如此,假使沒有般若眼來點一下,那你所修的功德,就沒有多大價值!

不過話說回來,如單有般若智眼,而沒有種種功德,那還不能算是圓滿。如軍隊只有軍團司令,沒有大量的士卒,試問怎能打仗?行者向無上菩提前進,必有魔軍來和你作戰,為了掃蕩魔軍,智慧認識魔力,固然是很要緊,可是光有智慧,等於光桿司令,同樣是不能克敵取勝的,所以除了智慧,必須要修無邊功德。無量功德在般若眼的領導下,直趨無上聖果,是就不成問題的了。

己二 能達法性

庚一 略示教理

如彼通達甚深法

依於經教及正理

如是龍猛諸論中

隨所安立今當說

這是顯示般若的深廣無涯,不是一般人所能獲得的。彼第六地菩薩所有智慧,能夠通達甚深法性的真理,是以什麼為依憑的?如沒有一個依憑的標準,你說你通達了甚深法性,他說他通達了甚深法性,是則誰所證的較為可信?頌說:「如彼通達甚深法,依於經教及正理」。甚深法,就是諸法空寂性,亦即諸法勝義諦,或說為畢竟空性,經說這是『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最難通達』的,所以說為甚深法。

依於什麼通達這個甚深法?一依佛陀的經教,即多聽聞如來的聖教,從如來聖教中,獲得大的啓示,然後去悟入真理。可是欲依聖教而得悟入,如不具備擇法眼,同樣是很困難的,因為如來所說的經教,沒有一部經不說是了義教,沒有一部經不說是經中之王,如佛說《深密經》,就說《深密經》是經中之王,佛說《法華經》,就說《法華經》是經中之王,佛說《華嚴經》,就說《華嚴經》是經中之王,佛說《般若經》,就說《般若經》是經中之王。吾人若不抉擇其內容,聽了了義之名,就信為是真實了義,那是絕對不可靠的。是不是了義經,要觀察其內容,是不是合乎某一真理的定義,合乎某一真理定義的,我們就承認它是真實了義之教;反之,當然不是真實了義之教。假定不加抉擇,豈非每部經都是了義,無復不了義經了。所以第二須要抉擇正理;正理,就是正確的理論,亦即所謂真理。諸部經教,不管它是了義或非了義,只要是契合正理的,就可作為我們所依,否則的話,不管是經中之王或圓滿了義,都不值得我們去依止。說到這裡,順便談談佛教學者,對這問題的看法,有兩大派的差別:

一、隨理行派,這是以正理為依歸的,在教典上,不論說得如何微妙,如何不可思議,他都不理睬你,只問你是不是合乎正理,換句話說,他不是教條的形式主義者。此派可以西北印的說一切有部學者為代表,而大乘的中觀、唯識,亦屬於這一系統。

二、隨教行派,這是教條主義的守舊者,《大毘婆沙論》評為:『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所以他們對於理論的宣說,不管說得是怎樣的正確有理,若在如來的言教中找不到根據,他們無論如何是不承認的。此派可以經量部為代表,他們一切是以經為量的,絕對不敢違背經說。這,我們認為不夠正確的了解佛法。

如以大小乘分別,亦有認為大乘是隨理行派,小乘是隨教行派。以心識的多少說,從根本聖典看,佛確不曾明白的說有七八二識,所以小乘學者,堅守六識說的陣營,不承認有七八二識。可是大乘學者,本於心識思想的發展,從理論上去建立七八二識,使你不得不信有這兩種微細心識的活動。不過實際說來,教證與理證,是同等重要的,彼此相關聯的,所謂『由教證理,由理解教』,缺乏理解的真理,是經不起考驗和討論的。

如上說來,依於什麼作為分別了不了義的標準?這同樣的由於學派而有不同:唯識學者以《解深密經》作為分別了不了義的標準;中觀學者以《無盡慧經》作為分別了不了義的標準。本論是性空系論典,當然也是以此來分別的。此經是《大集經》中的一會,對了不了義的分別,頗為詳盡。經說:『顯示世俗者為不了義經;顯示勝義者為了義經』。顯示就是說明的意思。顯示勝義為了義經,換句話說,凡是宣說一切法無自性空的,就是勝義了義教,但一切法無自性空的了義教,是最極深奧難知的,非吾人所能透闢了解。

如《大般若經》是勝義了義教,不說沒有智慧讀了,不能得到它的要義,就是具有高深智慧的人讀了,亦復不能領會其真義所在。然則怎樣始能通達經義?這還是先去研究諸大論師所造的論典,因為它能幫助你解決困難,使你讀了以後,可以明白經的內容,所謂學經必須學論,其義就在於此。但論典這麼多,而論師們的思想見解,既各各不同,對於正理的抉擇,亦復有所差別,他們所造的論典,是不是都能無倒的,抉擇經中的深奧意義?如一部論典,是不是講空,固還有問題,即使是講空,但發揮得徹底不徹底,同樣是問題,或說空的道理很微細,但是否為畢竟空,亦復是問題。

問題如是之多而又如是難以決斷,我們究應怎辦?月稱論師在此告訴我們說:「如是龍猛諸論中,隨所安立今當說」。龍猛就是龍樹。龍樹造的論典很多,而以論理的觀察方式,抉擇諸法深理的,除了有名的《中觀論》外,還有《十二門論》、《六十如理論》、《七十空性論》等。現在月稱論師造的這部《入中論頌》,就是隨其龍樹諸論所開顯的諸法真實相而造的,由此就可得龍樹菩薩的思想,而得入勝義了義教了。

龍樹的論典,前面曾說過,是佛教各派學者所共遵的,所以諸有欲求諸法空性正見的,十九都以龍樹的《中觀論》為指南,特別是西藏佛教學者,差不多純以龍樹的中觀解釋佛法,《入中論》既要作為進入《中論》思想的先導,對於緣起性空的理論發揮,自不用說,所以特依龍樹諸論宣說空義。這,一方面表示自己所說有所依據;一方面顯示月稱的特別謙虛,並不以為自己是個了不起的作者。

庚二 聞法根機

若異生位聞空性

內心數數發歡喜

由喜引生淚流注

周身毛孔自動豎

彼身已有佛慧種

是可宣說真性器

當為彼說勝義諦

其勝義相如下說

一切法無自性空的言教,要怎樣的根機始能聽聞?不是聞這法門的根機,是不可對他宣說甚深般若的,所以現在特別說出聞法的根機。據《大般若經》的〈隨喜迴向品〉說:一個剛剛發心修學大乘的菩薩,是不應該對他說一切法空的,因為他們聽了以後,雖有少分的信敬愛樂之心,但聽後沒有經過好久就又忘掉,甚至生大驚怖疑惑不信,乃至生起沒有理由的毀謗,對於這些眾生,還是多說功德,少說空理為妙。如『小乘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之類,試問怎能對他說空性理?但是遇到一個不退轉的大菩薩,或曾供養過無量諸佛,宿植善根,久發大願,並且為很多善友之所攝受,則你就可向他們廣說一切般若波羅密多,並為他們分別開示一切法自相空義。為什麼?因他們聽了空理,不但不生怖畏,反而生大歡喜。《大品》說:般若是很深的,什麼人聽了能夠信受?佛說:能夠信受的有兩類人,即正見成就的人與漏盡的阿羅漢。可見唯有對正見成就的人,始能聞而信受。《大般若經》的〈譬喻品〉又如是說:若諸菩薩聽聞了甚深般若波羅密多,能夠生起信解,不生沉沒迷悶,歡喜聽受恭敬,樂意受持讀誦,常不遠離甚深般若波羅密多,及彼相應殊勝作意,那你是就可以為之說般若性空,反之,那你就不可對他宣說甚深空義。

由《般若經》曾給吾人這樣的指示,所以月稱論主說:「若」在「異生位」上的人,聽「聞」一切法「空性」之理的時候,在自己的「內心」上「數數」不斷的「發」起大「歡喜」心來,而且「由」於歡「喜」到極點的原故,不自覺的眼淚汪汪的直流,所以說「引生淚流注」。不但如此,就是「周身」的「毛孔」,也都「自動」的「豎」了起來。歡喜的程度到了怎樣,於此可以想見。

人的流淚,在三種情形下,會有可能:一是喜極而淚,二是愧極而淚,三是感極而淚。這裡是喜極而淚:自覺我能聽聞甚深般若大法,不是簡單的事,而是積功累德來的,假使不是功德之力,怎麼能夠聽聞大法?今既得聞,不覺淚流如注!如大富長者的遊子,忽從異鄉歸來,長者內心的歡喜,歡喜到說不出話來,只是熱淚盈眶而已。又如一個窮人,住在一間遮風不遮雨的破屋中,家中真是到了一無所有,所有的只是祖上留下來的一隻破箱,裝了一些破爛不堪的東西,一天他實在忍受不住饑火的攻擊,只好無可奈何的再打開破箱看看,那知其中盡是滿箱的珠寶,不禁歡喜得落下淚來!《金剛經》說:『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即是能聞般若大法的根器。聞般若而有如是表現者,是就顯示他真正得到佛法的受用!

假定有人聽了般若大法,不生希有之心,不起難遭之想,雖聞無自性空的道理,但仍處處執著,以自我為出發,是即顯示其人沒有得到佛法的受用,還是個盲者。如一個大富翁,滿箱珍珠瑪瑙,忽然不翼而飛,當然也會傷心而流淚的,但不是喜極而淚,而是悲極而淚。所以同樣是流淚,但在心情上,有著極大的不同。

聞般若空喜極而淚的眾生,當知在「彼身」心之中,「已」經「有」了「佛慧種」子。佛慧種,即是般若種子,亦即成佛種子,像如是眾生,「是」就真正「可」以為之「宣說」般若「真性」的法「器」。遇到這樣的法器,就「當為彼」宣「說」真「勝義諦」,不說反而是不對的了。「其勝義相」究竟怎樣,「如下」頌文再為詳「說」。依此可知:佛說法是針對眾生的機宜說的,你是怎樣的機宜,就為你說怎樣的法。你是人天乘的機宜,就為你說施戒生天之法;你是二乘的機宜,就為你說四諦十二因緣法;你是具有大乘般若種子的機宜,就為你說甚深的般若大法。假定沒有眾生,佛也就無法可說。如何觀機逗教,在佛法上的重要,於此可見。因說法是為利生的,假定說了,不能令生得益,試問說了又有何用?

庚三 聞法功德

彼器隨生諸功德

常能正受住淨戒

勤行布施修悲心

並修安忍為度生

善根迴向大菩提

復能恭敬諸菩薩

善巧深廣諸大士

漸次當得極喜地

求彼者應聞此道

前說聽聞般若大法所講的法法無自性空,須具深厚的福德善根,不然,不但對自己沒有利益,弄得不好反而有害,換句話說,你若不能善解於空,聞空墮於空見,不但不生諸功德,反而有很大過失,如你善巧聞空,那你就於空中生諸功德。關於這個道理,現在不妨略為分別一下善解空與不善解空。

《智度論》卷十八說,邪見論有三種差別,其第三種人說:『一切法皆令無所有』。這在一般人聽來,正是說的空,應該判為真空才對,《智論》為什麼說他是邪見論?況且般若中觀也常說一切法無所有?二者並沒有什麼差別,為什麼別人說的就是邪見,般若說的就是真空?龍樹為絕眾疑說:你們以為他講的很對,可是在我看來,他犯有極大過失,換句話說,他根本沒有真正了解空,對空完全誤解了,因為他所說的一切法皆令無所有,是破除一切法而令空,並不能於空中成立一切法。觀空的般若行者,說一切法無所有,並不是真的沒有一切法,緣起法絕對不破壞的,不過體達諸法無自性而已。其次,邪見者所說的一切空,只是口頭上講講,其心實在並不空,怎麼知道?因為他們一旦見到可愛的就又生愛染,見到可瞋的就又生瞋恚,見到可癡的同樣生愚癡,於有處處著,何嘗真解空?般若行者說空,並不是口頭上作活計,說說就算了的,而實實在在的了知諸法無自性空,任何煩惱所不能動搖,一切愛瞋所不能引誘。這樣了解空,就可生諸功德了,所以頌說:「彼器隨生諸功德」。彼器,指善巧聞空的法器。所生諸功德,說來本很多,現在略說幾種:

一、「常能正受住淨戒」:正受,是清淨如法的受戒;住淨戒,是於受戒以後,如法的安住在淨戒上,絲毫無所違犯。一個受過戒的人,如仍吸煙喝酒,那成什麼話說?但他若說:諸法皆空,吸煙喝酒有什麼關係?如是說空,怎得功德?《智論》說:『信戒無基,憶想取一空,是為邪空』。所以取諸空相,信心與戒行,都要有基礎,才不會落於邪空,否則的話,憶想取空,定為邪空。戒是止惡行善的動力,亦是出生一切功德之田,如不能安住淨戒,諸善功德如何得生?所謂荊棘叢中不生嘉禾,正是此意。《大涅槃經》說:『戒是一切善法之梯……戒是一切善法前導……戒畢竟斷一切罪惡及惡取道……戒是橋樑度罪河故』。所以知空不能不如法正受淨戒。

二、「勤行布施」:或有以為,既是三輪體空,為什麼又要勤行布施?假定這樣想,老實不客氣說,那你是就不了解空的真義;如雖了知一切法空無自性,但不妨更加精進的實行布施,因為三輪體空,並不否定如幻假有,貧苦的眾生固需要我們施濟,我們惠施了眾生,自然也就增長了善根福德,所以應精勤的修行布施。

三、「修悲心」:一切法性空,悲心豈不也就空掉,何必還要修諸悲心?這也是不善解空的邪說!知諸法空,更要發廣大願,修大悲心,救度一切眾生。所謂度如幻眾生,作空中佛事,悲心怎可不修?修悲心的最大方便,是觀一切眾生如母。世間為人之子的,如真具有孝心,見到母親有了苦痛,一定感到坐臥不安,不顧一切,不惜犧牲的來解決母親的苦痛!善解空的人,觀眾生如母,眾生現在都墮在苦痛深淵中,我不去救拔他們,又讓誰來救拔?這樣的為悲心所使,自然不捨一個眾生而無不予以救拔了。

四、「並修安忍」:度眾生就要忍受眾生的惡罵毒害,若其不能忍辱一切惡罵之毒,是就絕對不能拔度眾生。不但眾生打罵加害自身要忍,就是自然界中的風霜雨雪,炎涼寒熱種種侵襲的痛苦也要忍。能修這樣的安忍,只要有眾生需要我救拔的地方,我當萬死不辭的去救拔他們,唯有這樣,才能真正度生,才能得大功德。

五、「為度生善根迴向大菩提」:常說:『為利眾生願成佛』。成佛不是自私的,是為救度眾生的,既然如此,為了度生,就應將自己所有的施戒忍等的功德善根,迴向無上大菩提,而與一切眾生之所共有,不可把這些功德執為己有。如不把功德迴向大菩提,勢必成為有漏功德,有漏功德,會隨果報的受用窮盡而窮盡,決不能永遠為自己持有,如將功德迴向大菩提,那你的功德,就會隨著菩提日日增長,而且可以永遠為你之所持有,絕對不會有所遺失的。

六、「復能恭敬諸菩薩,善巧深廣諸大士」:一般人善於著相,腦海中總存有一個驕慢的觀念,很不容易對人生起恭敬心來的。佛弟子們,認為佛是值得恭敬的,菩薩則又次之,而菩薩中,復分久發心菩薩與初發心菩薩,前者固還恭敬,後者就又不大恭敬。現在善解空的人,了知自身沒有什麼可驕傲的,於是不但對佛極端恭敬,就是對諸菩薩,亦復恭敬備至。上句頌文的諸菩薩,或指地前的菩薩,下句的善巧深廣諸大士,或指地上的菩薩,如作這樣分別,是即顯示對賢聖菩薩以及凡夫菩薩,平等恭敬,無有分別。

善解空性的人,引生如上功德,「漸次」漸次的不久定「當得」到初「極喜地」的地位。發心學佛,不論是為求證無上佛果,或者是為求登十地,或者是為成就法器,都應聽聞般若空慧的法門,所以說「求彼者應聞此道」。此道,就是般若道。

己三 正顯空義

庚一 依論廣明二空

辛一 明法無我

壬一 遮四生妄計

癸一 總破四生

彼非彼生豈從他

亦非共生寧無因

空是可以從種種方面顯的,所以《般若經》中說有十八種空,但諸大論師,綜合種種空,說為我法二空,所以在正顯空義中,依論廣明二空,二空亦即二無我。我空者,眾生輪迴於生死,有兩種不同執見:相信三世因果的,認為有個常住不變的受生死法,或生天上,或遊人間,或降地獄,而這常住不變的受生死法,就是我,是為常見。否認未來受生的,則覺人死如燈滅,一切歸於烏有,是為斷見。我是自在義,不需其他因緣的協助,自己可以獨立存在,且有不變之主體者。吾人內則以為有個獨立不變的自我存在,是為人我;外則以為所見聞的境界,也是獨立不變自己存在的實法,名為法我。佛陀破我,就是破這二者。內無獨立不變自己存在的自我,則人我執就被破除;外無獨立不變自己存在的實法,則法我執就被破除。二我破,二障離,二空顯,是就悟入了諸法真實性。不過,在破我法二執當中,由於法執比較深遠,我執比較淺近,所以本頌先從破法我執下手,法我執一破,人我執不破而破,如組織生命的五蘊之法既被破了,由五蘊組合的生命自我又從何可得?當然也被破除了。反過來,破了我執,法執不一定就可破除。如倒樹斬根,枝葉自然枯萎,如先折枝,不但樹不會倒,且會更加茂盛。

講到法,諸法無一不是生起的,但諸法的生起,究是怎樣生起,實是值得探討的一個大問題。關於這個,說來要不外於四生:即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而此四生再歸納起來,又不出於有因生與無因生,而有因生中,包含自、他、共的三生。不管四生的那一生,如認為它是有實體可得的,那就是錯誤,是即現在所要破斥的對象。《中觀論頌講記》說:『凡是主張自性有的,就可以此四門觀察,不能離此四門又說有自性的生。四門中求生不得,就知一切自性有的不生了』。所以龍樹以此總破一切法。

這四生說,在印度的思想界,有明顯的學者可以指出:如主因果是一的數論,即屬自生派;主因果是異的勝論,即屬他生派;主因果亦一亦異的尼乾子,即屬共生派;主張諸法自然有的自然外道,即屬無因生派。必須把這自性有的四生妄執破除,然後才能顯出佛法緣生說的理論正確。

「彼非彼生」,是總破自生派。謂彼萬有諸法,沒有一法,是從彼自己所生的。換句話說,自從自生,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一說到生,必然就有能生所生的差別,而且能生不是所生,所生不是能生,怎麼可說自體而生?《十二門論》說:『自即不生,生即不自』,這是一定的道理。如刀不自割,見不自見,指不自指,可以作為自不能生的最好說明。有人心裡就想:一切法既然不是自生,依我推論起來,那一定是他生的。現在我們告訴他:他生同樣是不可能的。你試想想:自己生自己尚不可能,「豈從他」生?《中觀論頌講記》說:『凡是此法由彼生的,彼此就有密切的關聯;決不能看為截然無關的別體。別體的他能生,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們套用上面的一句話說:『他即不生,生即不他』。所以他生同樣是不能成立的。或有以為:諸法的生起,是明白的事實,自不能生,他不能生,我們不能因此,就說諸法不生,所以在我看來,單自固不能生,獨他亦不能生,可是自他兩者的和合,我相信是可共生諸法的。中觀學者認為諸法「亦非共生」,所以不承認他的共生說。我們試想想看:單自不生,獨他不生,自他相共,如何得生?如黃豆內含有油性,一粒黃豆固可搾出油來,兩粒黃豆合起同樣可以搾出油來,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沙裡沒有油的成份,一粒沙固搾不出油來,兩粒沙甚至很多沙合起來,同樣是搾不出油來的,這也是世間現見的事實。又如盲者見的功能壞了,不用說,是再也不能見東西的了。一個瞎子不能見,集合很多瞎子在一起,豈非同樣的不可見?所以共生亦不能生。自不能生,他不能生,自他相共亦不能生,有人聽了這些理論以後,於是就又推論出,諸法是自然而然無因而生的。中觀家對這說法,同樣要予以否定,所以說:有因尚不得生,「寧」得「無因」而生?《中觀論頌講記》說:『果法從無因而生,這在名言上又是自相矛盾的,有因才有果,無因怎會有果呢』?所以無因而生,在理論上,更不能成立。

無因論者,通常總是籠統的說為無因,實際主張無因的,亦有他們不同的觀點,《三法度論》卷下,說有三種差別:一是說性無因,謂萬物性中,其生不是因於他的,為什麼?如極猛利的荊棘,其刺是尖尖的,試問是那個把它削成這樣的?假定找不出一個能削其尖利者,就證明它是無因而成的。又如高高的山嶽,是誰把它堆起來的?深深的大海,是誰把它挖成的?黑黑的烏鴉,是誰把它塗成的?白白的羽鶴,是誰把它洗成的?如找不出一個頭來,就不得不承認是無因而自然的。一是說偶無因,謂萬有諸法,都是偶然生成這樣那樣的,如大水的泉源,有草墮在其中,與之合流一處,不用說,這是偶然如此的,說不出它的原因來。或者偶有風來,吹向東南西北,一切隨其自然,說不出它一個所以。當知諸法皆是如此。一是說無而無因的,即一切法根本找不出一個源頭,『此中無所有,云何生?由何生?何處生?此非有所有』。這種種說法,都是有過失,不能成立的。且以萬物說性應生來說:當其生長萌芽時,就不須作田業,亦不須加以灌溉,可是事實不然,因為不加灌溉,不作田業,其芽是永遠不得生的。

四生皆不得生,難道諸法真的不生?如說諸法不生,則與世間相違,因為世間明白見有諸法生的。佛法回答說:諸法生,是不否認的,但不是上面的四生,而是緣所生的。緣生無性,就是無生,所以《中觀論》在歸敬頌後,開宗明義的第一頌就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四生的妄計破了,其他的一切執著,不破而自破,這是非常重要的論題,所以在正顯空義文中,特先從破四生下手。

癸二 別破四宗

子一 破自生

丑一 破勝義自生

彼從彼生無少德

生已復生不應理

若計生已復生者

此應不得生芽等

盡生死際唯種生

云何彼能壞於彼

異於種因芽形顯

味力成熟汝應無

若捨前性成餘性

云何說彼即此性

若汝種芽此非異

芽應如種不可取

或一性故種如芽

亦應可取故不許

上面總破四生已講過了,以下來講別破四宗。於中,先破自生。復又分為二種,即破勝義自生與破世間自生,前者是就道理上破,後者是就世間所見破。現在這三頌半,就是破勝義自生。

前面說過,主張自生的,是印度數論派。數論對宇宙萬有開展狀況順序的說明,是以二十五諦為根本的原理。萬有諸法的開展,是由自性與神我的合作。自性為物質的本體,神我為精神的本體,由此二者密切的合作,產生中間的二十三諦,所以數論之說,很有點近於二元論的思想。

自性與神我,如何合作,以開展萬有諸法?據數論說:自性的特能是變化,神我的特能是受用。當彼神我動了想要受用的念頭,自性立刻就為其變生宇宙萬有,供給神我來受用。而這神我與自性的關係,恰好猶如跛者與盲者一樣:謂神我雖有智的作用,然而不能發生活動,就好像有眼睛而沒有足的人一樣;至自性雖有活動的作用,但不能生為其活動之源的動機,就好像有足而沒有眼的人一樣;神我為使自性有活動力,自性為使活動動機的實現,於是彼此相互合作,得有諸法的生起,就好像跛子與瞎子合作而有行動自如的一樣。

然彼自性為什麼具有這變現的功能?因彼自性具有三德,即喜德、憂德、闇德。而這三德,如以佛法名詞來說,喜即貪,憂即瞋,闇即癡。喜性是輕動的,憂性是沉重的,闇性是昏闇的。此三種性,當其保持平衡狀態時,自性不發生什麼變化,也就無所謂有諸法的產生;假使失去平衡狀態時,自性就發生種種變化,而有變起諸法功能的表現,所以說名自性。

數論說自性變生萬法,並沒有明顯的自生痕跡,因在數論的典籍中,找不到自生這個名詞,為什麼現在我們要判定他是屬自生派?以彼執著萬有諸法的根元是自性,而且在這自性未生萬有諸法之前,於中老早就有具體而微的諸法存在,到了自性變生萬物的時候,不過是將自性中原來存在的具體而微的東西開展出來而已。所以自性變生萬法,也就自然含有自生的意義。

自性,不但能起萬物,亦能收攝其所變化,即神我受用了自性變化出的萬物,被萬物之所束縛,不得自由自在,於是經過一個相當時期以後,神我對於諸受用境,不禁發生極端厭患,要想脫離萬物的束縛,於是就用功修定,到了定修成就,得到了天眼通,發現自性變化的一套把戲,這時自性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乃又將所變起的萬有諸法,收攝到自性中來,因而神我擺脫萬有的束縛,而獲得自由解脫。根據這個來說,數論同樣是講生死流轉與涅槃還滅的。但因執有實有自性,不能正確的建立流轉還滅。

如你數論所說「彼」一切法,各各「從彼」自己所「生」,則我認為自己生自己,「無」有「少」許「德」用可言,換句話說,就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為什麼?當知生是顯現義,即從來所沒有的,現在顯現而有了,是為生的意義。若彼法從彼生,彼既已經有了,還要再生做什麼?而且事實上,自己決定不會生自己的,如母親只能生小孩,不會再生母親。所以「生已復生」,亦即從顯現中再顯現,是「不應」道「理」的。如人從房間出現到講堂裡來,說是接著再顯現一個,那豈不變成了兩個人?而且有已復生,亦即如常說的頭上安頭。不論從那方面說,都是講不通的。

「若」自生論者一定要「計」執「生已復生」的話,那就犯了一種過失,即「此應不得生芽等」。如以黃豆來說:黃豆是大家共認的,彼此間沒有什麼諍論,現在所成為諍論焦點的,即黃豆的生起,是自生還是怎樣生的?若如一般學者所說是自生的,那黃豆所生的,應該還是黃豆,不應生芽、生枝、生葉、生花、生果等,可是事實所見到的,黃豆生芽而不是生種,種子既不再生種子,你說自生自,是不能成立的了。如你仍要堅執自可生自,那中間的芽枝花葉等的各階段,豈不是都沒有了?同時,種子生了已後,仍然再生種子,自己有力量可以生起,當就再沒有其他的東西,可以阻止他不繼續的生,如是「盡生死際」,應該「唯」有「種生」,種復生種,成無窮過。

彼自生論者挽救自己的主張說:你根本沒有了解我的意思,所以你說我有生生不已的過失,我根本就不承認。要知我說種有芽性,是種與芽有其前後性的種滅芽生,只是彼此同在而不是同時發起,芽生起來的時候,就是種滅去的時候,所以沒有你所說的種生種的過失。

現在我們就來破斥他道:你原來說芽即是種,現在又說芽生能壞於種,那我倒要問你:同是一個東西,「云何彼」自己而「能」破「壞於彼」自己。依常情論,自己只有愛護自己,絕對不會毀滅自己,毀滅自己的,只有與自己敵對的另一東西。假使你定要說,同是一個東西,亦可毀滅自己,那就不但芽壞於種,亦應種壞於芽,可是事實不然,所以你說種芽是一,是不合道理的。

再進一步說:若如你說種芽是一體的,那就應該種芽是一樣的,兩者沒有一點兒差別。可是事實不然,「異於種」子之「因」的「芽」,其「形」態,其「顯」色,其滋「味」,其「力」用,其「成熟」等,都與種子不同的。就形態言:種子是圓的,芽是長的;就顯色言:種子是黃的,芽是綠綠的;就滋味言:種味有點甜甜的,芽味有點苦苦的;就力用言:種無治病的功能,芽有治病的效用;就成熟言:芽是由變化而成熟的,種卻沒有成熟的現象。如是一切的差別,都是源於種芽不同而來,假定如你所說種芽是一體,則此一切不同的現象,在「汝應」該是「無」有的。設若因此承認種芽有所差別,則自生說又不得成立。

自生論者為堅執自己的主張,乃又救前過失說:種芽是一體,這是絕對不成問題的,所以發生種種的差別,則是緣於時間不同而來。如同是一個人,因隨年齡不斷的增進,可以分為童年、少年、青年、壯年、老年。儘管生命體經過幾大階段的轉變,但人還是那麼一個人,並沒有成為幾個人的差別。當知種子位上具有芽性的一切,也是如此。所以有種種不同的現象,不過是種子發展到某一階段之所使然。這是一體轉變的說法。

現在再為破斥道:「若」如你說芽從種子生起以後,即「捨」去了「前」一階段的種子之「性」,而完「成」其「餘」的芽「性」等,這同樣的是講不通,因為果真如此,芽性是即不是種性,「云何說彼」種性「即此」芽「性」?換句話說,你為什麼要說彼豆種性就是此豆芽性?

再者,「若」如「汝」自生論者所說「種」子與「芽」彼「此非異」的話,那就又有可取或不可取的過失。就事實來說:種子是不可見的,芽是可見的,以芽從種,種子不可見,其「芽」亦「應如種不可取(見)」。量云:

芽應不可取(見)——宗

汝許種芽同一性故——因

如種————————喻

復以種從芽說,芽是可見的,其種與芽,既然是同「一性故」,則「種如芽,亦應」該是「可取」的。量云:

種應可取(見)———宗

汝許芽種同一性故——因

如芽————————喻

但事實上,誰都知道:種既不能如芽的可取,芽亦不能如種的不可取,所以頌文結論說:「故不許」。以現在的話說:因是之故,如上所立的因明量,不得成立。

丑二 破世俗自生

因滅猶見異果故

世亦不許彼是一

故計諸法從自生

真實世間俱非理

若計自生能所生

業與作者皆應一

非一故勿許自生

以犯廣說諸過故

破勝義自生已經講過,今講破世俗自生。勝義破,是在道理上破,世俗破,是就世間現見破。假定你仍執著種子與芽是同一體性的話,那我敢說你與世間所見相互違背,因於世間明明白白的見到:其種子之「因」雖然「滅」了,而「猶見」到「異」於其因的「果」相存在。如黃豆是能生的因,豆芽是所生的果,若如汝說因果是一,能生的黃豆因滅了,所生的豆芽果亦應滅,可是事實不然,豆種儘管滅了,豆芽仍然存在。由此看來,你所說的能生因與所生的果是同一體性的話,不但在道理上不能成立,就是在共知共見的世間有情亦不承認,所以頌說「世亦不許彼是一」。

因為這樣的關係,「故」汝「計」執「諸法」是「從自」己所「生」的話,不論是在「真實」道理上講,不論是在「世間」現見上講,都是沒有道理可說的,所以說「俱非理」。

月稱論主在此破世俗自生,不但破一般自生論者,而且還隱隱的破中觀家的清辨派。清辨著有一部《般若燈論》,是解釋龍樹《中觀論》的。《燈論》在破四生時,說到自生的不可能,明白的表示諸法勝義不自生,反過來就是許有世俗自生,雖沒有明文可指,但意思卻是如此。月稱論師認為:勝義自生固不可能,世俗自生同樣是不可能,所以二諦並破,清辨所許的世俗自生,自亦在被破之中。

進而再出自生過說:「若」如汝所妄「計」諸法是「自生」的話,那你就犯有很大的過失!要知講到生,必然就有「能」生與「所生」的差別,能生的是因,所生的是果,因有因的性,果有果的性,二者絕對不同,可以說有差別。若汝自生論者自認為因果是同一體性的話,那你承不承認生有能生所生?如承認有能所生,其能所生,亦應如因果是一,果然如此,那你又從什麼地方分別能所?還有「業與作者」亦「皆應」該是「一」。業是所作,作者是能作,能所非常分明的,假定諸法因果是同一體性,那能作者與所作業,也應是一。如黑板是所作的業,人是能作者,若果二者是一,那黑板豈不就是人,人也就是木頭的黑板?世間那有這種道理?事實上,「非」是同「一故」,所以「勿許自生」。假定硬要說是自生,那就犯有很多過失,所以說「以犯廣說諸過故」。

諸過,如以能所生說:母是能生的,子女是所生的,假定能所是一,那母親豈不就是子女?子女豈不就是母親?這末一來,世間的父子母女如何分別?再以能所作說:陶師是能作,瓶盆是所作,假定能所是一,那陶師就是瓶盆,瓶盆就是陶師,這末一來,世間的物我就無法可分了。更以能所燒說:火是能燒的,柴是所燒的,假定如你自生論者所說能所同一體性,那豈不是火就是柴,柴就是火嗎?這末一來,全世界的森林佔面積百分之八十,那整個世界豈不成了火海?我之所以堅決不承認諸法是自生,就因為有這種種過失,所以我勸你還是放棄自生的執見,以免為這種種過失包圍而無法突出。

子二 破他生

丑一 泛破他生

寅一 破真實他生

卯一 破他即不生

若謂依他有他生

火燄亦應生黑闇

又應一切生一切

諸非能生他性同

上面破自生,曾說生即不自,自即不生,破他生亦然,即他即不生,生即非他。此頌是就他即不生來破。

數論派是因中有果論者,所以他主張自生;勝論派是因中無果論者,所以他主張他生。他生,不但異學勝論如此主張,就是在佛教中,也有他生論者。如小乘學者、大乘唯識,還有中觀宗的清辨派,都是主張他生的。現在這裡破他生,不唯是破勝論派,主要在破佛教本身中的他生論者。

我佛大沙門所常說的『諸法因緣生』,不也是屬於他生嗎?如凡他生即要破的話,那釋迦佛的言教,豈不也在破斥之例?不錯,諸法因緣生的因緣,似含有他生的意義,但佛所說的因緣,是無實自體性的,所以不犯他生的過失,一般說的四緣生諸法,以為有實在的四緣性可得,這就成為所破的對象了。因此,中觀學者破因緣生法,是破其實有的妄執,而不是破如幻的因緣。

關於因緣,南方論部,最多說有二十四緣,在《論事》中亦說九緣;北方論部,《舍利弗阿毘曇論》有十緣說,在西北印度的有部、犢子部、正量部,則說四緣,而四緣說,早在《施設足論》中,已被議論。《中觀論》說:『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就是本此而來。但這是經過精練而成的定說,所以中國佛教學者,大都是講四緣。

四緣生諸法,所生諸法雖多,要不出於色心二法,如實說來,色法生起,只要因緣與增上緣,所緣緣與等無間緣,是用不著的,心法生起,則須四緣具備。小乘學者認為四緣,各各有他獨立的實在體性,所以中觀家認為如此四緣生諸法,根本即不能生。

唯識學者主張一切法從種子生,種子在未來,現行在現在,所以從種子生現行沒有自生的過失。而種生現是因緣生,所以他的思想,十足是他生論的思想。

上來所說各家,不論他們的說法,有著怎樣的不同,我們把他總歸納在他生論中,予以破斥。

「若謂依他有他生」者,是說依於這個他,而有另外的他生起。現在我們所要問的:能生的他與所生的他,是不是有他們的各自獨立性?不用說,他生論者,是認為他們有絕對的差別自性的。在道理上講,具有各別不同自性的,是不能生的,假定你們認為自性不同而可以相生的話,「火燄亦應生黑闇」才對!火燄出生光明,這是誰都知道的,火燄出生黑闇,這是世間所無的,可是現在以光明與黑闇望於火燄,光明是他,黑闇也是他,他與他之間,沒有什麼不同,火燄既能生光明的他,當然亦可生黑闇的他。量云:

火燄應生黑闇——宗

是他性故————因

如光明—————喻

反過來說:火燄不能生黑闇的他,亦應不能生光明的他,因為他與他是相等的,要不生就都不生。量云:

火燄應不生光明——宗

是他性故—————因

如黑闇——————喻

光明從火燄生,這本是大家所承認的,原無什麼問題。現因他生論者,說火燄有火燄的獨立自體性,光明有光明的獨立自體性,從獨立的火燄自體中,既可生他獨立的光明自體,當然亦可生他獨立的黑闇自體。火燄生黑闇,你承認嗎?我相信,不但他生論者不承認,任何人亦不會承認的。若不承認火燄能生黑闇,就不應說有實自性的他生。

再說,因果如真各有獨立的實在自性,那就因性不是果性,不是果性的因而能生起果法來,除因以外,其餘所有的一切法,亦應能生這一果法,為什麼?因為都不是果性的緣故,所以說「又應一切生一切」。如人應從馬生,馬應從人生,稻應從石頭生。量云:

非因應能生果——宗

非果性故————因

如汝所執因———喻

汝所計執的因,不是屬於果性,而能生起果法,其他所有一切非因,亦不屬於果性,自應如所執因,能夠生起果法。

如稻芽從稻種生,這是大家所共認的,假定如你他生論者所說,非因可以生果,石頭非稻芽因,亦應生稻芽果。如你所說稻芽有稻芽的獨立自性,稻種有稻種的獨立自性,稻芽不是稻種,稻種不是稻芽,石頭有石頭的獨立自性,石頭不是稻芽,稻芽不是石頭,不是稻芽的稻種,既然能生稻芽,不是稻芽的石頭,自亦應能生稻芽。假定說一個可生,一個不可生,這是不合道理的。量云:

石頭應生稻芽————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汝稻種芽性有別——喻

還有,麥種子不是稻芽的自體性,麥種子亦應生稻芽,可是現實世間並無此事。又如鵝鴨,各有牠們的獨立自體性,假定不同自體性可以生的話,鵝應生鴨,鴨應生鵝,事實不然!所以如你所說,因果體性不同能生,那就『一果應從一切因生,一因應生一切果,一切因應生一切果,因果混亂,成大過失』!為什麼會有如此過失?「諸非能生他性同」故。能生是因,不是為因的一切法,叫做非能生,如稻種是生稻芽的,稻種為能生,非稻種的其他一切法,都是非能生。他性,就是非果性,不是果性的反面,自然就是因性。因性與非因性,都不是果性,彼此是相同的,當然不可說因能生,非因不能生。如稻種稻芽各有體性,二者風馬牛不相及,說稻種能生稻芽,諸非能生法不能生稻芽,這在道理上,怎能講得通?

卯二 破生即非他

辰一 破因果異時他生

由他所生定謂果

雖他能生亦是因

從一相續能生生

稻芽非從麥種等

如甄叔迦麥蓮等

不生稻芽不具力

非一相續非同類

稻種亦非是他故

芽種既非同時有

無他云何種是他

芽從種生終不成

故當棄捨他生宗

上來雖說他生犯有眾多的過失,但他生論者仍執他生的道理是對的,所以特再挽救自己的所說:謂凡「由他所生」的,決「定謂」之為「果」,這不論是誰都承認的。至於因望於果,「雖」然亦屬是「他」,但以具有「能生」的作用原故,「亦」可說他「是因」。然為果之他的因性,有親疏的差別,親因固然可生,疏因則不能生。如母是子的親因,母子之間有著直接的親切的關係,所以說母能生子。其他風馬牛不相關的諸法,對某一法或可為親因,但對此法的關係,是很疏遠的,所以不得謂之能生。因此,我們他生論者主張他生,並不是說一切法都能生。如稻種望於稻芽是他,而種芽的關係是直接的,所以說稻種能生稻芽,其他諸法與稻芽沒有直接的關係,當然是不能生。同時,稻種望於稻芽的能生,還須具備兩個條件:一、「從一相續」,即因與果,要能前後同一相續,麥種望於稻芽雖然是他,但前後沒有相續的力量。二、「能生」,是說那東西的本身,要具有能生性。稻種望於稻芽,不但具有相續義,亦復具有能生義,所以稻種能「生」稻芽,「稻芽非從麥種等」生。如稻芽望於石頭,二義俱無,所以石頭不生稻芽。麥種望於稻芽,雖具有能生義,但缺少相續義,同樣是不能生稻芽的。所以我說他生,沒有一切生一切的過失。

現在本於中觀的正見,再度破斥他說:你自以為這樣解說,問題就可得到解決,但我告訴你,過失還是存在的。「如甄叔迦(花樹)」、如「麥」子、「蓮」子「等」,望於稻芽,不用說,是屬於他,因為是他的關係,所以我們認為這些「不」能「生」起「稻芽」,為什麼?因它們「不具」有能生稻芽的「力」用。凡是能生,必須具有功能力用,然後方可有生。同時,前面說過,能生的東西,一定要具有前後相續才可生,甄叔迦等望於稻芽,「非一相續」所攝,更「非」是「同」一自「類」相續,所以說甄叔迦等不生稻芽。非一相續,不具力用,不能生他,這是因明學上所說立敵共許的,現在就以共許的道理來破斥他說:假定你他生論者承認是這樣的話,那我告訴你:你所說的「稻種」望於稻芽,「亦」應如甄叔迦麥蓮等,「非」一相續,非自同類,不具能生稻芽的力用,為什麼?因「是他」的原「故」。這個他,是敵體的他,即彼此各有獨立的自體,稻種望於稻芽,既是敵體相對之他,你說由他而生怎麼可能?這,現在不妨立一因明量如下:

汝稻種應不生稻芽—————宗

於稻芽非一相續非同類故——因

如甄叔迦麥蓮等——————喻

他生論者說:你的理由我不能承認,如人由少而壯,由壯而老,這明明是同一相續,為什麼種芽不是同一自類相續?要知你所說的因果,是異時因果而非同時因果,所以你所說的他,是另一個敵體的他,芽種既不同時,有種的時候無芽,有芽的時候無種,彼此不是各別相對獨立存在的,然而他生,要在彼此相對上說,有此無彼,有彼無此,怎麼可說種芽是同一自類相續?又怎麼可說是從他生?量云:

稻種於稻芽應非一相續非同類——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甄叔迦麥蓮等————————喻

如甄叔迦麥蓮等,望於稻芽,各有獨立自體性,你是你,我是我,所以不是同一自類相續,稻種望於稻芽,如你所說,亦是各有獨立自體性,你是你,我是我,互不相關,何得謂之同一自類相續?如我望於你,你有你的獨立自體,我有我的獨立自體,彼此毫不相干,怎麼可說是同一自類相續?所以你說種芽同類相續,是不能成立的。

「芽」是果,「種」是因,這因果兩者,「既非同時」而「有」,明顯的表示出,因果在時間上,是有前後差別的,且這是立敵共許的。因果既不同時,當然有種是就無芽,有芽是就無種,再明白的說:在你正當放下種子之因的他時,而芽果之他還沒有顯現,即有稻種之因,尚無稻芽之果,既「無」稻芽之「他」存在,「云何」可說「種」子「是」芽之「他」?關於這個道理,如從種芽同時來說:種因是存在的,芽果也是存在的,存在的種因之體,望於存在的芽果之體,可以說種為他。現在種子有,芽的影子還沒有見,怎麼可說種是芽的他?如以世間的父子關係來說:對待兒子方可稱之為父,假定一個男子,從來沒有生過兒子,試問怎麼可以稱之為父?總之,只要你認種芽各有獨立的實在自體,則所說的稻「芽從」稻「種生」,無論如何是不可能的,所以說「終不成」。因此之「故」,現在我得勸告你:從上種種說來,他生既不可能,那你是就應「當棄捨他生宗」,不要再一味的固執他生之說。

辰二 破因果同時他生

巳一 立宗

猶如現見秤兩頭

低昂之時非不等

所生能生事亦爾

他生論者聽說因果異時不能生,想想是有他的道理,但仍執著他生是對的,於是轉而妄計因果同時而生,這三句頌文就是彼所立宗。所謂:「猶如現」實世間所「見」的以秤秤物,一斤重的東西放在秤上,假定重了,秤的一頭,就會昂起,假定輕了,秤的一頭,又會低下,如剛剛放在一斤上面,其「秤兩頭,低昂之時」,並「非」是「不」相「等」的。經說:『如秤兩頭,低昂時等』,一點假都作不得的。現見的事實是這樣,當知「所生」之果與「能生」之因,也是如此,換句話說,就是因果同時,所以說「事亦爾」。

因果同時,在小乘學派中,是有部所主張的,在大乘學派中,是唯識所主張的。依唯識的意見,因果是絕對不可異時的,假定異時,前一剎那的滅與後一剎那的生,就脫節而無以聯繫,因果失去聯繫,必將成為有因無果,有果無因的形勢,事實,因果須在彼此的關係上建立,既然異時而無關係,還談什麼因果的建立?唯識者本於此一認識,所以就堅決的主張因果同時,謂果生時,其因不一定就滅,而是因正滅果正生的同時存在。《中觀論頌講記》說:『如唯識學者說種子生現行,是同時有的;現行熏種子,也是同時的;成立三法同時』。這種思想,在《大乘稻竿經》中,也有說到,如經說:『云何不斷?非過去種壞而生於芽,亦非不滅而得生起,種子亦壞,當爾之時,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斷』。此說種因之滅與芽果之生,在時間上是很快的,即滅即生,前後相續,如秤兩頭,高下時等。由此可見因果是同時的。這是彌勒菩薩為舍利弗說的,唯識家可以引為教證,但據月稱論師的看法,這是顯示因果的如幻如化,而不是說他生的因果同時,所以以此證明因果同時之說,不一定能成立的。

巳二 破因果有無不同時

設是同時此非有

正生趣生故非有

正滅謂有趣於滅

此二如何與秤同

此生無作亦非理

眼識若離同時因

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

若謂無彼過已說

如你他生論者所說因果同時,在你或自以為可以成立,但在道理上仍然是不得成立的。為什麼?「設」如汝說,如秤兩頭,低昂「是同時」的,可是「此」能所生的因果,仍不得謂之同時,因為彼此所諍的他性,還是屬於「非有」的。再者,你所說的因果同時與秤兩頭的低昂時等,並不完全相同的,因為秤這東西,不論在低昂時,或不低昂時,其兩頭都是同時可得的,至於因果,縱然如汝所許,亦只是在因滅果生時,有其同時的現象可得,假定是在不生滅時,其同時現象是決不可得的。而且嚴格說來,因滅果生,並不真的能夠同時。

「正生趣生故非有」者:所謂正生,並不是說真的已經生起,而是說他正在趣向於生的一途,實際是還沒有生的,如種子正趣向於生,而還沒有芽的生起,在這正趣向於生的過程中,若以三世的時間說,是還在未來的,從未來來於現在的過程中,還沒有生,你怎麼可說他是生?所謂不滅,並不是說真的已經滅了,而是他正在趣向於滅的途中,亦即將滅還沒有滅的時候,實際是還沒有滅的,所以我們仍然承認它是有,雖它還沒有滅,但已趣向於滅,如以三世的時間說,是還在現在的,從現在向過去的大道前進,事實未滅,你怎麼可說他是滅?所以說「正滅謂有趣於滅」。

依上所說,從時間看:生是從未來來現在,正生顯示還在未來;滅是從現在到過去,正滅顯示還在現在;現在是有,未來是無,有無有著前後,「此二如何」可以說它同時而「與秤」的低昂時等相「同」?是以你所說的因果同時,不應道理。

他生論者聽了上面所說的過失,於是又來加以挽救說:不錯,你說同一法體,有無不能同時,這道理是對的,我接受你所說,但每一法體,都有它作用,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我認為即此作用能引生果,為什麼?因法體雖然滅了,但仍有餘勢作用存在,如能生稻芽的稻種法體,雖爛壞而不存在,但稻體中所遺留下來的餘勢,可以引生稻芽,在作用上,因果能所同時,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上面你所說的過失,在我是不能承認和接受的。

現在我們再來破斥他道:用是從體上發出來的,離體就沒有用,所謂用是不離體的,如稻種是能生的因體,能生的因體壞了,還有什麼作用發生出來?再如人的說話寫字,是從生命體上發出的作用,而這作用是絕對不能離開生命體的,如用離體就失去所依,失去所依,作用就無,如人生命結束,還有說話寫字的作用嗎?所以說「此」所「生」果,假定是「無」有「作」者,「亦」是「非理」的。

他生論者又據經說挽救自己的過失道:吾人的眼識生起,一定要有眼等根及作意等心所,為它的同時因,然後才能生起,既然經中佛曾這樣說過,現在我說因果同時,又有什麼過失?

不錯,經中佛是這樣說的,但你要知佛說因果同時,只是說明因果的互相觀待,並沒有說,因有因的獨立自體,果有果的獨立自體,可是你所說的同時因與果,彼此有其各別獨立的自體,則你獨立自體的「眼識,若」是「離」開了「同時因」的「眼等」根,受「想等」的心所,「而是」另外一個獨立存在的「他」,那末,眼識既然老早「已」經「有」了,現在再以眼根等為同時因,重行生起一個眼識,而這「重生」的眼識,試問「有何」作「用」呢?重生的眼識,可說毫無意義。「若謂」於眼根等外,從來是就「無彼」獨立存在的眼識。果真如此,那就又犯了有因無果的過失,關於這種「過」失,在前面「已」經「說」過,現在不再重說。

總之,凡主因果各別有其自體,不論是說因中有果、無果,在道理上是都講不通的。關於這個問題,可參看《中觀論》的〈觀因果品〉。

巳三 依四門破他生

生他所生能生因

為生有無二俱非

有何用生無何益

二俱俱非均無用

在破真實他生文中,這是最後依四門總破他生。四門,就是有門、無門、亦有亦無門、非有非無門。假定他生論者,一定主張果從他生,那我們就來在這四門中推求,看看他是從那一門生的,若發現它是從某一門生的,自然可以承認果從他生,若在四門中發現不到其生,所謂果從他生,自然不能成立。

前面說過:能生是因,所生是果,頌文說的「生他所生」的所生,是指所生果說的,生他就是指的「能生因」。綜合來說:能生他之果法的,我們就稱它為能生因,因能生起其他果法的原故。可是現在我們要問:你這所生法的他(為生),是從「有」而生?還是從「無」而生?是從亦有亦無「二俱」而生?還是從非有非無俱「非」而生?不談生則已,講到生,要不出於四門,而且於四門中,必居其一。

關於四句之說,在中國佛教中,特別是在真常大乘中,最喜歡用的方法,而且認為這是最極圓融的說法,並自以為到了不可思議的境界。但在中觀家看來,諸法不出有無二者,即不是有就是無,除此而外,如有所說,就是多餘的,所以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只是語言上的三昧而已。因為,亦有就是有,亦無就是無,根本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非有就是無,非無就是有,同樣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如此,有無既然有了,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用來做什麼的?還有,我們先得審訂一下:有無是不是可以成立的?假定可以,在有無外,再來一個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那還有些道理可說,可是事實上,有無本身的成立,尚且是個大問題,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又怎麼能夠成立?無怪中觀學者,說亦有亦無是相違論,非有非無是愚癡論。現在這裡說有四門,是隨順世俗而安立的。

現在我且問你:你的所生果法,究是怎樣生的?假定你所主張的所生果法之他,在還沒有生起以前已經有了,既然「有」了,何必再生?生了又有什麼用?所以說「何用生」。如這裡從來沒有樹,可說從這空間生起一棵樹來,假定這裡原來已有樹的存在,要想從這同一空間生一棵樹出來,在事實上是絕對不可能的。若說生了可以再生,如是生生不已,是就犯了上面所說的無窮過。假定你所認為的所生果法之他,在未生以前,本就沒有的,先無怎麼能夠生果?「無」所生的他果而說有生,根本是就失去意義,所以說「無何益」。關於有無不能生的道理,現在仍以世間母生子的事實來加說明:如某人家子已先有,不是從現在的母所生的,怎麼可以說是母生?若是先來原無有子,女人未生兒女,怎可稱之為母?假定你所說的所生果法之他,不是從獨有獨無生的,而是從亦有亦無的二俱生的,這更是戲論。因為有實自體的法,不是有就是無,決沒有第三者,如佛教所說色法的分析,分析到最後不可再分析時,不是落於有,就是落於無,更沒有什麼亦有亦無可說。有無尚不能生,亦有亦無又怎麼能生?亦有亦無尚不能生,再說是從非有非無的俱非而生,同樣是不可能的。因為『非有同無,非無同有,仍是亦有亦無』,所以「二俱俱非」能生果法,都是沒有用的,所以說「均無用」。從四門中推求他生,根本發現不到他生的可能性,因而真實他生,絕對不能成立。

寅二 破世間他生

卯一 敘他生宗

世住自見許為量

此中何用說道理

他從他生亦世知

故有他生何用理

上面破真實他生,是在道理上破他生不能生,這裡破世間他生,是在事實上破他生不能生。通常有句話說:『事實勝於雄辯』,他們只重事實,根本不談道理,事實是這樣的,有目所共覩的,還說什麼道理?你說真實他生不可能,我亦承認,而世俗中有他生的因果,你亦不得否認。對於這個破斥,比上破真實他生更難,因為你說他不對,而他可以舉出事實來給你看,所以難破。

世間他生論者說:現實「世」間的人,不管那一個,都是依——「住」於「自」己之所「見」到的以為真實。如有人說某事怎樣,問他怎麼知道的,他會毫不遲疑的告訴你,這是我親眼所見到的,試想這個親眼所見到的力量多大?「許為量」的量,以現在的話說,就是知識,古代印度,就是把知識說為量的。量是度量,含有標準的意思。如長短,只要用尺一量,就可得到決定;輕重,只要用秤一量,就可得到決定;好歹,只要用心一量,就可得到決定。我們所得的知識,在這現實的世間,假定是真實的、正確的、無謬的,即名為量。古代印度,說有很多量,佛經為我們介紹的,有五量,就是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神通量。以此五種,判斷法的有無,所以皆名為量。後來經過學者的簡化,只剩有現比二量。現量是直接感覺,親切證驗到的知識,不是經意識思索過的;比量,是從比度推論得來的知識,亦即是經過思索而後有的。量之為量,只此二者,再沒有其他的量。唯識學者,在這二量以外,更說一個非量,實在是不大妥。所謂非量,就是不是知識,不是知識,怎可名量?

本頌所敘世俗的他生宗,是即近於現量的,現量境界,是世間每個人有目共覩的,而且是明明白白的事實,所以叫做自見,自見亦即哲學上的自明,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知,不需要運用什麼推理的方法來說明或證明,所以說「此中何用說道理」?如在廚房明白的見到灶中在燒火,若有人問那是不是火,你當然可以如實的告訴他是火,何須再以煙來推比一下,然後再說它是火?假定這樣,那豈不是多餘?當知「他從他生」,如世間的子從母生,「亦」是「世」人所共「知」共曉的,為有目者之所共見的,「故有他生」果法的這回事,你是不可否認的,既為不可否認的事實,就照事實而說好了,「何用」再講什麼道「理」?他更進一步的強調世間知識的重要性說:從種生芽,這是世人所共見的,你能不承認嗎?如不承認,就與世間相違,還有什麼可說的?他以世間共許的,來建立自己的他生宗,如沒有相當善巧的智慧,是沒有辦法破掉他的執著的。月稱論師,為了破掉他的這個妄執,不直接的先從世俗來破,而先分別世俗與勝義的所在,然後再針對他的妄執,而予以徹底的破斥。

卯二 破世間他生執

辰一 分別二諦

巳一 總說二諦

由於諸法見真妄

故得諸法二種體

說見真境即真諦

所見虛妄名俗諦

他生論者既執世俗他生,現在就來破他世間他生執。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所謂世間現見,未必就是靠得住的,如眼識現前所見的器物,只能見到他們表面的現象,並不能見他們內在的真相,加以吾人無始來,由於名言虛妄分別熏習之力,雖能見到諸法從他而生,然並不能見有自性因果的他生。當知現在所諍的,是諍世人所見的他生,是不是有他的實有自性,你怎麼可以以他所見的他生,來責難我所說的無自性他生?所以現在我得從事實的真假中,來說明這個問題。

先從二諦說起: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佛法向來說有二種,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而這二諦,是在一法上作兩種不同的看法,並不是真有兩種不同的東西。唯識家說:在同一個依他起法上,如見到它的圓成實性,是即成為勝義諦;若不能通達它的如幻,就成徧計執的世俗法。中觀家說:在同一個緣起法上,如你見到它的幻有不實,是即所謂世俗;若能通達它的空無自性,是即所謂勝義。「由於」我們對蘊處界等一切「諸法」,所見有所不同,或者見到它的「真」實,或者「見」到它的虛「妄,故得諸法二種體」。如見諸法是剎那生滅的,是即見到諸法的真相,若於無常生滅法上誤認為常,那就錯了。如雲駛月動,月本不動的,因雲的推駛,好像月在動,你若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真是月亮在動,那就大錯特錯。又如舟行岸移,明明是舟在行,兩岸並不曾移,而在你的錯覺上,以為岸也在動,自然是錯誤的。你以為自所見到的就許為量,但所見到的是否正確,實在是個大問題,老實說,我們不能完全信任自己的見聞。

什麼是真諦?「說」是「見」到諸法的「真」實「境」界,「即」是「真諦」,而這真諦,是聖者智慧之所見的,確實如此,絲毫沒有錯亂。什麼是俗諦?謂「所見」到的諸法「虛妄」境界,「名」為「俗諦」,而這俗諦,是凡夫錯亂心識之所見的,錯亂心識所見的世俗境,本不可以叫做諦的,但隨順世間共同認為如此有的,所以世俗於凡夫,稱之為諦。

巳二 明世俗諦

妄見亦許有二種

謂明利根有患根

有患諸根所生識

待善根識許為倒

無患六根所取義

即是世間之所知

唯由世間立為實

餘即世間立為倒

無知睡擾諸外道

如彼所計自性等

及記幻事陽燄等

此於世間亦非有

如有翳眼所緣事

不能害於無翳識

如是諸離淨智識

非能害於無垢慧

世間他生論者,以世間共見作為他生有力的證明,現在就來分析一下:世間所共見的,有沒有可靠性。根據上面所說,虛「妄」所「見」的,「亦許有二種」的。二種分別,大體上說:一是真實的,一是非真實的。前者亦可說是正確的,後者亦可說是顛倒的。如佛經中所常說的陽燄,是水蒸氣所假現的水相,根本不是真實的,而這不真實的水相,在一般人的認識中,是很容易了解其不真實的。另外吾人所見的清冷之水,具有解渴和灌溉的作用,我們就不易了解它是假,而把它認為真實的了。不但普通的觀念,是這樣的看法,就是一般學者,也有這樣的說法。如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所安立的二諦,就是約假有無自性與實有自性而安立的。他們認為:和合統一前後相續所成的現相,說它是假,是世俗有,這是沒有問題的;但青黃等色,是有實在自體的,而且是勝義(真實)有的,不可說它是假。『依中觀者看來,此二類中一般所謂不實的,並不全是主觀的產物。如遠望馬路,越遠越狹,但路何嘗是越遠越狹?認識的越遠越狹,是錯亂的,但並不是主觀的錯誤,因為這還是因緣關係而現為如此的。就是用照像機去照,也是越遠越狹的。又如放筆在水杯中現有曲折相,此筆的現為曲相,也決不僅是認識的錯誤。這錯亂的現相,幻、化、陽燄等等,是假的有,也即是空的,但不是甚麼都沒有,不過此不是實相,是錯亂的幻現吧了。龍樹也曾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說錯亂,說假名,說空無實性,不是甚麼都沒有。空宗說空不礙幻有,即以此為理論的依據。反過來說,一般人所見為千真萬確的,也並不就是實在的。如薩婆多部以青黃赤白為實有自性的;但依科學者說,這不過光波的深淺強弱所致。如光線起變化時,所見也就不同了。如有人以體積為實有的,實則不可析不可入的極微不可得,即不會有體積的實性。容積的擴大與收縮,並無固定的實體可得』。

在此,我們首要知道,人類的認識,是從那裡來的?一般的心理學者或認識論者,論到認識的來源時,雖有經驗派與理性派的不同;但依佛法來說,人類的知識,是從六根而來,而意又為認識的泉源。既然如此,我們就得探討六根有沒有毛病:沒有毛病的六根,「謂」之「明利根」;有毛病的六根,謂之「有患根」。明利根,就是清清淨淨的根,沒有一點兒毛病;有患根,就是有損壞的根,是殘破不健全的,而且這在六根,都可能有的。如眼生翳,是為有赤眚病,乃至意有顛倒錯亂,是為心理的病。

「有患諸根」,是即指的有病的六根,前五根有病,因為是生理上的,固然沒有問題,意根是心理的,怎麼也會有病?當知眾生從無始來,意根為惡習及諸錯誤思想所熏,現在產生種種顛倒見解,這不是病是什麼?諸根所以成為有患的,約有三種原因:其一是病態的,其二是由藥物之所傷害的,其三是由幻術之所傷害的。不論出於什麼原因,諸根一旦有了病患,那對境界的認識,自然就成了問題。如眼根患了眩翳,為眩翳之所蒙蔽,從眼根「所生」的眼「識」,去見客觀外在的一切,自然就會見有各種不同的相貌現前:如髮毛相、旋輪相、蜜蜂、蒼蠅、青、黃、赤、白等的差別形相,都是不時現前的。因為有這些形相現前,所以不能見到諸法的真相。再如鼻根患鼻塞症,從鼻根所生的鼻識,就香臭不辨,分別不出什麼是香是臭的了。又如舌根生舌識,是嚐味的,但若舌根有了病,從其所生的舌識,就辨別不出苦辣鹹淡了。再如意根生意識,是分別邪正是非的,但若意根為顛倒邪見之所熏習,從其所生的意識,就會邪正不分,以邪作正,以正為邪。所以有患諸根所生的認識,雖可說是世俗,而在世俗之中,亦不得稱為真實。不真實就是顛倒,所以頌說:

「待善根識許為倒」。此中所說善根,就是前說的明利根。有患諸根所見的境界,望於明利根所見的境界,確是顛倒不真實的,所以我們認為它是倒世俗。明利根所見的境界,雖有無明障覆的錯亂,但沒有現見的顛倒因,如翳障等,而為世人所共知共見的,望於有患根所見的境界,確是正確得多,所以待倒世俗,特名為正世俗。

「無患六根」,就是明利的六根,亦即沒有病的六根。以此六根「所取」的境界——「義,即是世間之所」共「知」共見的,你是這樣的認識,我是這樣的認識,他也是這樣的認識,彼此所知所見,含有共同性,沒有什麼可諍論的。如明利的眼根所生的眼識,見到廣大的晴明空,個個都是這樣見的,絕對沒有兩樣。又如青黃等色,在正常的眼根、眼識以及一定的光線之下,青的大家同樣認為是青的,黃的大家同樣認為是黃的。由於這些現有諦實性,一般人很難了解它的虛妄亂現,所以就把它誤認為是真實的,但這樣的真實,亦「唯由世間」眾生共同「立為」真「實」而已,如以聖者的智慧,深入的加以觀察,是不是真實,自是另外一個問題。

除了上面立為真實的正世俗而外,其「餘」有患諸根所見的是妄非真,不但超世間的聖者,知道它是虛妄不實,「即」使在這「世間」眾生,亦把它「立為倒」世俗,而知其非實有的。如空谷傳音,如海市蜃樓,如水中月,如空中花,這些誰都知道它是假有非真的,因為事實是不可得的,假使有人誤將這些認為真實,不是顛倒是什麼?倒世俗之所以為倒世俗,原因亦在大家所公認的。

《中觀今論》說:『雖有此正世俗與倒世俗的分別,但正世俗經如實的觀察,漸漸顯露出它的幻現性;即實有定性不可得,無不是待緣而似現的。似有時間相,而始終不可得;似有空間相,而中邊不可得;似有生滅相,而來去不可得。即此而悟為虛妄錯亂,以易解空比喻難解空。易解空的幻、化、影、響,也還是可見可聞的,宛然現有,心境間有一定的規律;一般以為諦實有的,也還是虛誑的、性空的,但不礙緣起的幻有,不礙因果法則的確立』。原來佛法所說諸法當體即空的空義,是很不容易了解的,亦非一般世人所能接受的,因為世人對於六根太過自信,而世間的知識卻又都是從六根來的,不論那個見到的都是這樣,你要說它本性是空,世人怎肯就此承認?這是難解空。可是諸法當體即空,是諸法的本性如此,並不因為世人不承認,我們就不說它是空。不得已,只好以有患諸根所見的顛倒不實,說給人聽,使人先相信這是空的,然後再進一步的告訴他:不但倒世俗是空無所有的,就是正世俗亦是無自性空的,是為以易解空來明難解空,亦即世俗中分為正世俗與倒世俗的所以。

本於上面的分析,可以明確的知道:世間一般「無知」無明所昏「睡」所騷「擾」的「諸外道」們,「如彼」妄想「所計」執的「自性」、神我、大自在天、梵天、毘紐天、上帝「等」,以「及」世間所「記」的「幻事、陽燄」、水月、空花、鏡像、光影「等」,不但是在勝義空性中,不承認它是有,就是在世俗法上,也不承認它存在的,所以說「此於世間亦非有」。如是,外道在理論上的妄執,世人在事實上的所見,既然都是沒有的,還說什麼世間所見為量?一般學者為妄見所熏,想入非非的,幻想出一套自以為是的理論,並且認為這是最極正確的,殊不知這完全是錯誤的,根本是莫須有的,何得認為真實?如婆羅門教所崇奉的梵天,明明是人創造出來的,客觀外在無有其體可得,可是在妄見熏習之下,一般教徒反而把它看成是個外在的至高無上的創造者,你說這是不是顛倒?大聖佛陀出現到人間來,以其深邃的智慧洞觀,了知它的非實自性,所以不客氣的予以堅定的否定。龍樹、月稱諸大論師,本於佛陀的所見,同樣說它於世間非有。其實幻想的產物,不但佛法說它非有,稍為有點理智的學者,亦可推論得出它的不可得。如現在東西方的有名學者,對於上帝的不存在,可謂沒有絲毫懷疑的了。

翳眼,是說眼中有了眩翳,「如有」眩「翳」之「眼」去緣「所緣」之「事」,在所緣事上,必然會有很多亂相現前,如以翳眼夜見燈光,即於光上見有輪相,而此輪相是翳眼者所幻見的,並沒有它的真實性,所以若要以這有翳眼所緣的境界,去違害無翳識所見的境界,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說「不能害於無翳識」。無翳識就是明淨識。以明淨眼所生的明淨識,去見任何一種境界,都是明白而清楚的,一點亂相不會現前。沒有亂相的境界,是有目共覩的,為眾所共認的,有亂相現的境界,唯是患者所見的,不能代表公意,你要以所見亂相來難清淨所見,那當然是不可能的,如翳目者見到燈光的輪相,乃對淨目無患者說:燈光上本有輪相,你們見到嗎?假定見不到,那是你們的錯誤。可是事實不然,因為淨目無患者所見的燈光,是沒有輪相可得的,不但不為翳目者所難倒,且反過來告訴翳目者說:我們沒有錯,你真的錯了,要知你所見的燈光輪相,是你翳目所見的,如你的病眼醫好,再來看這燈光,自然不會再有輪相。本此分析,可以知道:以無翳的眼識所見,破有翳的眼識顛倒,所謂以常態破病態,是可能的;以有翳的眼識顛倒,破無翳的眼識所見,所謂以病態破常態,是不可能的!

喻說如此,法說怎樣?頌曰:「如是諸離淨智識,非能害於無垢慧」。淨智,就是清淨的智慧,清淨智慧所認識的,當然是正確的。離淨智識,是離清淨智慧而有的虛妄分別識,以此虛妄分別識去緣諸法境界,不用說,所見的一切,自然是虛幻不真實的,本此虛妄所見如幻不實的境界,要想違害聖者無垢清淨慧所見的諸法實相,當然同樣是不可能的。無垢慧所見的境界,是極正確而真實的,如見諸法本自空寂,相如幻化,而虛妄分別識所見的諸法,以為他們各有其實在自性,為此實有自性見之所蒙蔽,不能見到諸法的真相,現在想要以此顛倒不真實的東西,來難聖者淨智所見的諸法真實空性,自是不能如願以償的。不特如此,反過來,以聖者淨智所見的諸法空性,來破凡夫妄識所見的實有性,倒是恰到好處的。因為一切法的真實性不可得,如翳目所見燈光輪相不可得,其理由是一樣的。再簡單的說:以虛妄破真實是不行的,以真實破虛妄是可以的。

巳三 別釋二諦

午一 世俗諦

癡障性故名世俗

假法由彼現為諦

能仁說名世俗諦

所有假法唯世俗

在別釋二諦中,先明世俗諦。諦有真實不顛倒的意思,即確確實實是如此的。而世俗的世,是遷流的意思,俗是虛浮不實的意思,所以凡為世俗,必然是遷流不住虛浮不實,為什麼說它為諦?關於這個道理,現來略為分析一下:從世俗諸法的相上去看,確是遷流不住虛浮不實的,然而站在眾生位上來看,世俗卻是真實不虛實有其性的,眾生為什麼會認世俗為真實?因眾生恆被愚「癡」無明妄想執著之所「障」蔽,使一切諸法真相給蓋覆起來,所謂以有色眼鏡來見一切,一切如其有色眼鏡所見,因是之「故,名」為「世俗」。古代譯者,有將世俗諦,譯為覆俗諦,其原因亦在此,因為世俗的梵文,本就含有蓋覆的意義。

虛浮不實就是假法,這個「假法,由彼」愚癡無明,非諦而假「現為諦」,所以「能仁」世尊,也就隨順世間,「說名世俗諦」。現實世間存在的一切,不管有情無情,都是因緣假合的,亦即如幻不實的假相,可是眾生為無明所蔽,不了解萬有諸法的空無自性,以為和合的假相,有各自獨立存在的個體,於是就成了諦。

於此,在世俗境上,先來分別一下現境與執境的不同:現境,就是現前有實在相現起的境界,如現前的森羅萬象,它本身是個什麼樣子,就還它一個什麼樣子,以凡夫的立場說,可謂這是人人所有的境界。執境,是執著而有的境界,如幻術師所幻現的幻象幻馬,本不是真實的現境,但無知的蒙童,不知它的如幻不實,在這上面執為是實象馬,自然是個錯誤的妄執,而此妄執要到什麼時候才可破除?唯待蒙童慢慢長大,知識逐漸增長,自然就可了知它是幻現,而不再執為真實。萬有境界,也是如此。但此執境,不是人人有的,智慧高的,體認它的非實,不會再於其中起執。如佛教聖者,體悟諸法緣起性空,不特不執為實,且亦不為幻現所轉。

在此應當要知道的:就是「所有」因緣和合的「假法」,假定可以稱為諦的,亦「唯」有在「世俗」中說名為諦,在世俗以外,到勝義之中,就不可稱為諦了,或在凡夫的認識中以為是諦,到佛菩薩的智慧觀照之中,就不得稱為諦了。佛法雖說二諦,實質只有一諦,就是勝義諦;世俗諦,嚴格說來,是不夠資格叫做諦的。如有經說:『諸比丘!勝義唯一,謂涅槃不欺誑法,一切諸行皆是虛妄欺誑之法』。《般若經》說:『諸法無所有,無所得,愚夫不知,謂為無明』。由無明所起的妄執,到般若智觀現前的時候,體證諸法畢竟空性,一切幻相自然就不現前。所以有說:凡夫是世俗而又是諦,羅漢及菩薩是世俗而非諦,而佛則是二諦並觀的。

午二 勝義諦

如眩翳力所徧計

見毛髮等顛倒性

淨眼所見彼體性

乃是實體此亦爾

勝義的勝,是超勝、殊勝、特勝的意思,義就是境界,所謂勝義,是即超特殊勝的境界,而這境界,是聖者清淨智慧所觀察所認識的,是超常識的境界,本自清淨,本自空寂,所以唯空是最超特最殊勝的境界,但此境界甚深難解,現在特用譬喻來加說明。

「如」眼患了眩翳,以此「眩翳」之「力」,使眼在明淨物上,見有毛髮等相幻現,不用說,此所幻現的毛髮等相,是不真實的,但在眼睛有病的人看來,不但不知道它是幻現,而且堅固的執著自己所見的毛髮等相,是千真萬確的,而且隨其病目所見到的是什麼狀態,就妄執其為真實,實際這都是無有的,所以如「所徧計」所「見」的「毛髮等」相,根本出於「顛倒性」而來,完全是虛妄的。

若以「淨眼」在明淨物上「所見」,只是見到「彼」明淨物的「體性」,除此更不見有其他的幻相。如以遠離眩翳過患的淨眼見晴明空,所見晴明空是天朗氣清,就是天朗氣清的晴明空,像這樣見到的,「乃是」明淨物的真「實體」性,一點虛幻假相都沒有的。

「此亦爾」者,這是合法。謂此諸法勝義諦,也是像這樣的。緣生諸法,本是空無自性的,但以凡夫的有漏心識去見它時,反而不能見到諸法的實相。如欲真正見到諸法實相,必先離去凡夫的有漏心識。有漏心識所見到的,總在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中打轉,從來沒有跳出這個範圍,所以也就始終不能見到諸法真勝義諦。唯有割斷這些實有自性的繩索,不為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之所纏縛,才能見到諸法空性,唯有諸法空性,才是諸法實體。

普徧如此、本來如此、必然如此的勝義,唯識與中觀,雖都同樣的講到,但彼此大有出入。如唯識說勝義無自性,不是勝義本身無有自性,而是約離徧計執所執獨立自在的我的自性之所顯的。《解深密經.勝義諦相品》說:『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應非諸行唯無我性,唯無自性之所顯現是勝義相』。中觀說勝義諦,就是諸法空性,若於其中有絲毫有的自性存在,就不是諸法的勝義諦。

辰二 破他生執

巳一 破依俗難真

若許世間是正量

世見真實聖何為

所修聖道復何用

愚人為量亦非理

世間一切非正量

故真實時無世難

若以世許除世義

即說彼為世妨難

科文的依俗難真,意思是說:依凡夫所見的世俗,難聖者所證的真理,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需要加以破斥。如你所主張的世俗他生,以為世人所共知共見的,就以為它是真實的,並且以此作為真理的標準,則世間上的每個人,都應老早已見諸法真理了,假定真的人人已見真理,那又要聖者出現到這世間來做什麼?所以頌說:「若許世間是正量,世見真實聖何為」?當知聖者之所以出現到這世間來,是因我們眾生知識不夠,認識不正確,沒有辦法見到真理,這才希望有位智慧高超已經體悟真理的聖者出現世間,來為我們開闢一條趨向真理的大道,使我們循著這條大道,走入真理的寶宮。是以吾人若要進入真理寶宮,第一應當承認自己的知識有所缺陷;第二亦應承認聖者具有圓滿的智慧,並已徹底體悟宇宙人生的真理。老實說,世間雖不可說沒有真理的存在,但世人真正能夠通達諸法真理的,敢說沒有一人,所以出現世間的聖者,為世人指示的修行聖道,是還值得我們如法修習的,若如你們所說,世人都已見到真理,那還要修聖道做什麼?所以說「所修聖道復何用」。如入見道位的聖者,已經見到真理,但還要踏上修道的路程,繼續不斷的修學聖道,為的什麼?因在見道位上所見的真理,還沒有圓滿,為求真理的圓滿體見,所以繼續修道,也就有其意義、價值、功用、效果。總說一句:若以世間「愚」癡之「人」所見到的一切,作「為」諸法的正「量」,那我告訴你:這是一點道理都沒有的,所以說「亦非理」。為什麼?頌說:

「世間一切非正量」,因世間所見的一切,並不就是諸法的真理,不能以此作為真理的標準,換句話說,凡夫的現比二量,不是衡量真理的正量,只有在世俗方面,有其相對的正確性,所以源於六根而有的世間知識,在世間的範圍內來說明它,自是未嘗不可的,但以勝義的立場來看,則其可靠性,當然大成問題。不說別的,即以科學的知識與一般的知識對比,就可發現一般的知識是不正確。如我國向來所說的天圓地方,在古代人類知識簡單的時候,認為這是千真萬確的,而且是深信不疑的,可是到了科學發達的近代,人類知識的逐漸提高,乃發現到大地原來是球形的,並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是方形。這末一來,以科學的知識推翻常識的認識,固然沒有問題;若以常識的認識推翻科學的所知,自是不可能的。眾生的離淨智識與聖者的無垢慧比較,簡直是沒有辦法可以相比的,所以以聖者所證的勝義空的境界,來破你們世俗真實他生的不可得,可說是破得恰到好處,絕對不犯世間相違的過失的,所以頌說「故真實時無世難」。這個問題的來源是這樣的:他生論者說,我所說的世俗他生,乃依世人共知共見而說的,而你現在偏說世俗他生亦不可能,這不是世間相違是什麼?現在性空者回答他說:假定我是站在世俗諦的立場說他生不可得,確有如你所說犯了世間相違過,所以頌說:「若以世」間共「許」的道理,去破「除世」間另一共許的「義」理,是「即」可「說彼為世」間有了「妨難」,犯了相違的過失,但我是站在勝義空的立場說他生的不可得,所以沒有如你所說犯了什麼世間相違過,世俗與勝義是兩回事,今用勝義道理破世俗妄執,並不否認世俗上的一切法,不過是以勝義加以說明而已。如說一切法性空,是就勝義說的,不是就世俗說的,若說世間一切皆空,那就成大過失了。

巳二 破世間他生

世間僅殖少種子

便謂此兒是我生

亦覺此樹是我栽

故世亦無從他生

這是正式破他生執的一個頌文。世俗他生論者,既重事實而不論理,現在不妨以事實來破事實。

如一個人的新生命的完成,業識種子固是主要的條件,但若沒有父精母血為增上緣,新生命還是沒有辦法完成的。經說『三事(父精母血及種子識)和合受生』,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世間」的人們,對於子女生命的完成,「僅殖少」許的「種子」,可是等到新生命脫離母體,母子已是各自獨立的生存,但世間做父母的,不管子女年齡長到多大,如果見到有人問道這是誰的孩子,「便謂此兒是我」所「生」,他們從來沒有把子女看成有它各自獨立的自體,仍然是將子女看成自身血肉的一部份。世間母子,如各認為有其獨立自體,你可說是從他而生,可是世人沒有像你這樣看法,怎麼可說從他生呢?

上以動物為喻,現再以植物來說:如人在二十年前種了一棵樹,到二十年後來看這棵樹,不管它長得多麼高大,但是與人談起來的時候,總說這樹是我親手所栽的,所以說「亦覺此樹是我栽」。依於世人這個說法,似乎只有一體的觀念,並沒有看成客觀外在的獨立的它,怎麼可說是從他生?因為如上所說的原「故」,即使在這現實「世」間,「亦無從他」所「生」的東西,你怎麼可說『他從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丑二 別破唯識

寅一 舉中觀以顯正

卯一 開示正理

辰一 顯畢竟空

巳一 標

由芽非離種為他

故於芽時種無壞

由其非有一性故

芽時不可云有種

泛破他生,已經講完;從此以下,別破唯識。唯識思想,亦可說是他生論者,所以現在別加破斥。未破唯識以前,先舉中觀所說,以顯正義,然後例破唯識,以示其妄。

緣起中道,龍樹《中論》,是以八不顯示的,亦即空有無礙的,所以諸法的空寂性,不能偏執於那一邊,若有任何所偏,即非緣起中道。如以非斷非常顯中道妙理來說:種能生芽,這是所常說的,但芽從種生,不是種子壞了,而後有芽生起,假定種壞芽生,是即離種有芽,則犯斷的過失。要知諸因果法,彼此定有聯繫,若在彼此之間,失去相互聯繫,自然歸於斷滅。怎樣才不會犯斷滅過?謂「由」所生「芽非離」能生「種」而「為」獨立的「他」,換句話說,芽種不是絕對各別的,即芽生起以後,其種子的能生性,仍是存在的,因是之「故,於」有「芽」的「時」候,其能生的「種」子,並「無」毀「壞」。講到壞,有兩種:一是種相壞,如種子放在泥土中,等到芽生出來了,其種子相就腐朽敗壞,這是一般人所說的種壞。一是種性壞,即種子的功能性失去了,再也沒有生芽的可能性,這是重在種的性能說。種生芽的種子變化,只是種相的腐爛,而非種性的毀滅。若說芽生起了,種子即歸斷滅,父親生了兒子,豈不應該死亡?事實不是如此的,種芽的因果關係,絕對是離不開的,所以芽生了,種子的能生性仍存,彼此仍有密切的關係,所以非斷。

反過來說,若芽生起以後,還有種子存在,芽種各有它的獨立自體,是就又犯了常見的過失。但事實上,從種生芽,「由其」芽種「非有」同「一」體「性」的原「故」,所以「芽」生起「時,不可云有」獨立自體的「種」子存在,所以非常。

緣生諸法,如幻如化,所以非斷非常;若有自性,即非緣生,必落斷常二見。龍樹《中論.觀法品》說:『若法從緣生,不即不異因;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總之,種不即是芽,所以非常;芽不離於種,所以非斷:緣起中道,是非常亦非斷的。

巳二 顯

午一 反顯

若謂自相依緣生

謗彼即壞諸法故

空性應是壞法因

然此非理故無性

顯中的反顯,就是從其他學派所說不正確的理論中,反顯中觀家所說的空義是正確的。此中主要是破唯識說。唯識學的根本要義,是說虛妄的徧計所執,是假名而無自相的,緣生的依他諸法,是自相有而非假名的。龍樹雖說諸法無自性,但在唯識者看來,只是說的徧計執假名無自性,不是說的依他起假名無自性,可是在中觀者說來,特別在龍樹本人的意思,所謂諸法無自性,是指一切法而言,徧計依他無不是假名無實自性的,假定徧計是假名無自性,依他不是假名無自性,那所說的空義,只是空了一分,沒有空得徹底。是以空有兩宗,從來諍論不休,其所諍的,就是這個依他的有無。依他起有,這是大家都這樣講的,但這個有,是自相有還是假名有,彼此的觀點,就有了紛歧。自相有,就是自性有,自體有,亦即真實有,這是唯識所主張的,所以稱為有宗;假名有,就是如幻有,無自性,亦即是空,這是中觀所主張的,所以稱為空宗。

照唯識家的意思:徧計執是假名有,這是沒有過失的,因為它本來就是沒有的,若依他起也是假名有,這過失是就很大,因為這末一來,一切善惡因果,都不能夠建立,而生死流轉,也就談不上。中觀家說:「若」如你唯識所「謂自相」有法,是「依」於眾「緣」而「生」的,換句話說,依緣所生的依他起法,假定真的是自相有的話,那見道的聖者,悟證諸法空性,豈不是「謗彼」自相有,而「即」破「壞」一切「諸法」了嗎?果真如此,所謂「空性」,亦「應是」破「壞」一切諸「法」的主要「因」素了。聖者見道,不論唯識中觀,都說是見到諸法的空性,若如唯識所說諸法自相有,則於見道時,應見自相有才對,為什麼是見空性?所以見空性,就因諸法自性是本空的。《般若經》說:『法自性空』;《阿含經》說:『若有一法可取,如來便有罪過』;《寶積經》說:『若諸法實相本來不空而有者,是則顛倒』。大小乘的一貫思想,都是顯示這緣起性空的真理。若法本來不空,現在由修空觀的力量,使令諸法空了,這不是破壞一切法是什麼?可是事實不是這樣的,所以說「然此非理」。由於所說不合道理,是「故」諸法決定「無」自「性」空。

唯識家,一面承認依他起是自相有,一面承認悟證時所見是空,足可反顯唯識所說是不究竟的;中觀家,以緣生如幻顯示諸法空性,沒有唯識所說的過患,所以我們要堅定的深信,諸法是畢竟空的。

午二 正顯

未一 空無所得

設若觀察此諸法

離真實性不可得

是故不應妄觀察

世間所有名言諦

於真性時以何理

觀自他生皆非理

彼觀名言亦非理

汝所計生由何成

諸法的空無所得,是中觀家的要義,但空決不礙於假有,這是最要弄清楚的。依中觀家說,佛說的二諦,不但勝義諦是空無自性的,即世俗諦也是空無自性的,所以緣起性空,是觀察真理的最極究竟的宣說。不過講到觀察,有世俗觀察與道理觀察的兩種:前者是觀世俗諦的,後者是觀勝義諦的。以觀察的方法觀察所觀的對象,一定不能觀察錯了,觀察錯了問題很大。明白點說:對勝義的觀察,定要用道理觀察,對世俗的觀察,定要用世俗觀察。

是以,當吾人正去觀察世間諸法時,絕對不可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去觀察。「設若」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此」世間「諸法」,那就很容易犯上破壞世間諸法的過失,因為道理觀察所得,只是得到真實理的空性,決不能得到世俗諦的諸法,所以說:「離」了所得的「真實性」外,是沒有世俗諦法「可得」的,不可得,即破壞了世俗諦法,一切善惡因果,亦被破壞無餘,落於斷見,成大過失。由「是」之「故,不應」以虛「妄」的錯亂的「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世間所有名言諦」。

名言諦,就是世俗諦。世俗諦法雖多,要不外於名言熏習與種子熏習兩大類。前者是屬語文方面的,亦即身語方面的,後者是屬思想方面的,亦即意業方面的。世間的名言諦,只能用世俗方法去觀察,決不可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如以空理觀察世間名言諦,一切名言諦皆不可得,可能產生兩種不良的結果:一是使令眾生生怖畏心,眾生執有執慣了的,一旦聽說這也是空那也是空,不免生起怖畏,認為如真皆空,那還得了?二是使令眾生生反對心,謂一切法,明明白白是有的,你為什麼要說空?如真如你所說是空,破壞世間一切諸法,那你就落於惡趣空,成大邪見。

其實,中觀所說空,並不破壞世間法,因為世間一切法,本來當體即空的,只是觀察的角度及方法不同而已。如站在高處遠眺,只見前面的境界,是一片空闊無際,並不覺得有什麼,若問為什麼會所見如此,因為站在高處的關係,亦即是說,因立腳點的不同,所以所見的境界不同,雖見前面空闊無際,但並不否定後面有物體的存在,不過沒有回過頭來去看而已,假定回頭向後一看,自是另有一番境界。所以不能以前面所見的空際,而難後面物體的存在。

這個道理,以開悟來說:如禪宗說的三十年前,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三十年後,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最後三十年,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而這所見的山水,與最初所見的山水,確有很大的不同,而這不同的根本所在:即三十年前的見山是山見水是水,是沒有透過空性的自相有的山水,而最後三十年所見山還是山水還是水,是已透過空性的假名有的山水,至於三十年後所見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則是悟證空性時所見的境界,亦即以真理觀察所見的山水如幻如化,無實自性可得。如以唯識學的立場來說: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是以根本智證悟法性空所見的境界;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是從根本智起後得智,觀察世間如幻有的境界。如配合這裡的觀察來說:根本智觀空,是真理觀察,後得智了幻,是世俗觀察。所以以真理觀察一切法空,絕對不是破壞一切法,而是如其自性本空的如實觀察。普通不了解這個道理,以為空宗說一切法空,是破壞一切法的,殊不知諸法的自性本空,而緣起如幻有的,所謂『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正是這個道理。因此,空宗的思想,與唯識說的勝義空無自性,世俗依他自相有,是不同的。若依唯識的觀點,真理觀察,可說不自生不他生,緣生依他是自相有的,不可說是沒有自生他生,如世間法亦無自生他生,那就有破壞一切法的過失。

依照唯識學者所說:以勝義觀察,因為勝義是空無自性的,可說沒有真實的自生他生。以世俗觀察,因為世俗是有自性相的,不可說是沒有自生他生。現來對這加以破斥說:世間一切諸法,假定真有自相,則就決定沒有辦法可以成立緣生的他生。為什麼?因此智慧「於」抉擇「真性」有無「時」,不論你「以」任「何」一個道「理」加以觀察,所謂實有自性的自生他生,是都沒有道理的,所以說「觀自他生皆非理」。如以龍樹中觀所說的八不來說:你用一異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固不可得;你用斷常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亦不可得;你用生滅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仍不可得;乃至你用來去的道理來觀察,同樣是沒有自他生的自性因果的。不但以勝義觀察,諸法是如幻假名,空無自性;就是在名言世俗中,以這樣的道理來觀察,其實有自性的自生他生,同樣是不可得的,同樣是不合理的,所以說「彼觀名言亦非理」。於勝義世俗兩方面觀察,既然都是空無自性了不可得,則「汝所計」著的有自性的自「生」他生,究竟是「由何」種道理而得「成」立?

世俗自相有,不但唯識宗是這樣的主張,就是中觀的清辨師,也是這樣說的,如彼所謂世俗有自性,勝義無自性,正是這一思想的流露。可是中觀的正統,從龍樹到月稱,都是主張世俗亦無自性的,所以這裡破世俗有自性,不但破唯識學者,亦破清辨論師,乃至其他一切主張實事諸師,都在破斥之例。

在此或有人說:你中觀家,既說一切法空,又說不壞世間諸法,為什麼不承認自生他生?諸法既不自生他生,試問又是怎樣生的?中觀家回答說:我雖不承認實有自性的自生他生,但並沒有否定如幻的緣生,緣生諸法,雖是自性本空,而幻相宛然存在。你若承認諸法緣生如幻,一切法生又有什麼不可?當知唯有勝義畢竟空,世俗如幻有,始能建立二諦,二諦始能無礙;若世俗有自相,勝義無自相,不說二諦無礙不可能,就是二諦建立亦不可能。

未二 空不礙有

如影像等法本空

觀待緣合非不有

於彼本空影像等

亦起見彼行相識

如是一切法雖空

從空性中亦得生

依於上來分析,可以明白了解,中觀家的思想,不但勝義諦畢竟空無自性,就是世俗諦亦是如幻不可得的。勝義空的道理,佛教學者,大都還能承認,世俗無的道理,一般難以接受。殊不知空宗所說世俗空無自性,並沒有否定世俗的幻相有,亦即是說,緣起諸法,無不可以成立的。這個道理,極為深刻,所以現在特舉喻來說明。

喻在經典中,有說六喻的,如《金剛經》,有說八喻的,如《仁王經》,有說十喻的,如《般若經》。《般若經》的十喻是:如幻、如燄、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乾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經說這是顯示諸法空性的,所以空宗認為這是通喻,即是通喻一切法空無自性的。唯識對這十喻,側重別喻來說,即每一喻各有所喻。本頌所舉的影像喻,即般若十喻中的第九喻。

「如影像等」,等是等於陽燄水月等。影像,是指鏡中所現起的像。鏡中的影像,不是真實有,這是誰都知道的,然而其「法」雖然「本」來是「空」,但「觀待」各種因「緣」和「合」的時候,並「非」是「不有」影像的顯現。鏡中的影像生起,大概需要具備三個條件,就是鏡子、光明、面貌。如是三方面的關係會合在一起,鏡中自然就有影像顯現,而且確確實實是如此的,雖說確然有影像存在,但不可把它認為實有,如果以為是實有的,那我就要問你:這實有的影像,原來是存在那裡的?若說原在鏡中,而從鏡中來,就不應該需要光明和面貌;若說原在光中,而從光中來,就不應該需要面貌和鏡子;若說原在面中,而從面中來,就不應該需要鏡子和光明。可是事實,在三方面推求,其實有影像,皆空無所得,甚至你將鏡子打破,要想找個實有影像也是找不到的。既然實有影像不可得,可見影像的顯現,是在種種關係和合下而有的。這樣,所以即空而有,空不礙有,亦即是說,在空無所有下,幻相還是可得的,決不破壞諸法的假相,所以不要因為聽到空,就以為什麼都沒有而恐怖起來。

觀待緣合而有的「於彼本空影像等」,不但有他們的假相,而且有他們的幻用,能夠生起見者的眼識,使見者對鏡而知如何修治面容。可見假相是存在的,是觀待因緣而有的,不過缺乏因緣的和合,是就不得生起而已。假有的假,很多人對它生起誤解,以為假有是什麼都沒有,其實所謂假,是指實自性的無有,不是說幻相亦不可得。龍樹說:『真相雖無,假相是有』。由此假相,可以引生吾人的眼等,所以說「亦起見彼行相識」。如鏡中的影像,我們確實的見到,見彼行相的眼識,亦是依彼而生起的。

「如是」依於上面的譬喻來看,可知「一切法雖」然是「空」無自性的,但「從空」無自「性中」,諸法「亦」還「得生」的。如鏡中像,觀待緣合而有,諸法生起,亦各要有條件。《中觀論》說:『四緣生諸法』,諸法雖多,要不外於色心二法。色法的生起,要有因緣與增上緣的二者,缺少任何一緣,不得生起。心法的生起,要四緣完全具備,缺少任何一緣,亦不得生。各種條件具足,諸法當然會從空性中生起來。如識是空無自性的,根境等和合即生。一切法緣合得生,所以空是不礙有的,在空性中可以建立一切法的。反過來說,諸法如真有它的實在自相,反而真的不能成立,因為實有自相的東西,彼此的自體互相相礙的。

巳三 結

二諦俱無自性故

彼等非斷亦非常

這是對二諦說的總結。二諦,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而這是佛所宣說的,亦是佛弟子所共認的。站在空宗的立場說:勝義諦固是空無自性的,世俗諦亦是空無自性的,所以說「二諦俱無自性故」。換句話說:勝義諦是畢竟空的,世俗諦是如幻有的,這是空宗的根本思想,亦是《阿含經》的根本大義。中觀家的意思:諸法畢竟空,假定專在勝義諦中說,那是空得不徹底的,必須世俗諦上也是空無自性,才是究竟的開顯空義。

可是後代大乘學派,在二諦俱無自性上推論:唯識學派說,所謂勝義畢竟空,我是承認的,所謂世俗如幻有,我可不能接受,因為緣生的依他,是自相有的,不能說他假名無實,假定世俗亦是假名無實,則因果等就無法建立。所以如你空宗所說世俗假名,不但破壞了依他起,同時亦破壞了徧計執,因為徧計執是依依他而有的,現在依他起既不可得,那裡還有什麼徧計執?是以世俗唯假名,唯識學者,無論如何不承認的。真常學派說:所謂世俗如幻有,我是承認的,所謂勝義畢竟空,我可不能承認,因為如來藏、佛性等,都是真實有而不空的,他們側重勝義諦,不能在一切空中建立假名有的如幻大用,所以要在勝義中建立真實的清淨法。上述兩大派,觀點雖有不同,而其一空一不空的思想,卻是一致的。即唯識者說勝義空而世俗不空,真常者說世俗空而勝義不空,如以二諦俱無自性的觀點來看,他們所說的空,都是不徹底的,不能理解緣起性空的無礙。嘉祥大師批評一空一不空之說,等於一張棹子有兩個抽屜,一個是空的,一個是有的,空的放在一邊,有的放在一邊,不能入於中道妙觀。一定要二諦俱無自性,才能顯示一切法空的真義。

因為二諦俱無自性,所以「彼等」因果諸法,「非斷亦非常」。非斷非常,這是從時間上觀察的。世間諸法,假使有實自性,從時間方面看:假定前面是一個樣子,後面又是一個樣子,前後間斷不能聯繫起來,就將落於斷的一邊;假定前面是這個樣子,後面仍然是這個樣子,前後沒有變化而永如此,就將落於常的一邊。所以龍樹說:『若有所取,非斷即常』。怎樣才能遠離斷常之過而顯示彼等非斷非常?這須要透徹了解無自性的緣生因果法,因為諸法是眾緣和合而生的,所以緣聚則生,而因果非各有自性,是以非斷;緣散則滅,而因果非同一自性,是以非常。如是諸法,空不礙有,有不礙空,真正到達空有無礙。若你認為諸法有實自性,不管你是在勝義中或世俗中執有自性,那你都免不了非斷即常的過失。

辰二 成業果有

由業非以自性滅

故無賴耶亦能生

有業雖滅經久時

當知猶能生自果

如見夢中所緣境

愚夫覺後猶生貪

如是業滅無自性

從彼亦能有果生

如境雖俱非有性

有翳唯見毛髮相

而非見為餘物相

當知已熟不更熟

故見苦果由黑業

樂果唯從善業生

無善惡慧得解脫

亦遮思惟諸業果

這是正式成業果有的一科文。業果,簡單說,就是從業感果。講到業果,首要了解它的思想來源,因這不是佛教特有的思想,而是印度宗教哲學界共有的思想,在大聖佛陀沒有出現到這人間前,業果思想,早就流行於印度的每個角落,佛陀出現證覺以後,本於緣起正法的正見,體察流行的業果思想,在原則上,接受他們的業果說,而予以適當的修正,使其圓滿正確,乃成為佛教特有的業果思想。佛陀的正確業果說,為後代佛弟子所共認的,沒有那個對這有所懷疑,如有對業果說信任不過的,佛法就認為他是大邪見人。

如此說來,中觀家說一切法空,豈不是破壞業果成邪見人?這在中觀家無論如何是不承認的,因為諸法雖空,決不破壞業果,不但沒有破壞,而且唯有從空性中,始能真正的建立業果,為了說明這個道理,所以這裡特別成業果用。

業果如何有,未說明以前,先來討論一下關於業的問題。業之所以成就,是由造作而來,凡所造作的,即屬有為法,有為法的定義,是即有生有滅。造作而有的業,當然是有生滅的,雖然剎那不住的生滅,但滅後仍然可以感果,於是在此就發生了一個問題:即業滅了,是存在呢?還是不存在?假定滅了仍然存在,業力不失的意義,雖然保持住了,但與諸行無常的法印相違,而且不免犯了常住之過;假定滅了不復存在,雖與諸行無常的法印相契,但又失去感果的意義,似又不免犯了斷滅之過。再說,所謂業力存在,存在在什麼地方?究是怎樣保持的?這都是重要的難題,佛教各派學者對此,各各提出理論說明,而有種種不同的業說,其原因在此。關於這些,在《中觀論》的〈觀業品〉,有極詳細的說明,現在略指幾派的說法如下:

《中觀論頌講記.觀業品》的開頭說:『說一切有部,成立色法的無表業,以三世實有的見地去說明他。但有的以為無表業是假色。經部譬喻師,根據世間植物種果相生的現象,說業是熏習於相續心中而成為種子。正量部的學者,根據如字在紙的券約,說業的不失法,犢子與經量本計,主張有我,以我為作者受者。業力是重要的問題,也是佛教發展當中的一個主要問題。種種說法,雖各各自圓其說,然在性空正見的觀察下,這都是似是而非的,意見更多困難更甚的,不能解決此重要教義』。因為如此,所以《中觀論》對這一一洗破。《中觀論》所破的,是小乘各學派的說法,大乘學派的唯識說,《中觀論》中沒有破到,本頌現在所要破的,卻是針對大乘唯識的賴耶說。

唯識學上的阿賴耶,本來負有幾種特殊任務的,這裡說明業之所以能感果,不過是其所負的任務之一。據唯識家的意思:由業感果,既為不可否定的事實,由誰負此任務,自然是個值得重視的論題。如說業力存於色身當中,當欲色二界有情色身存在的時候,似還勉強可說,欲色有情色身一旦崩潰,還有無色界有情沒有色法,那豈不是業力無所存了嗎?所以業力存在色身之中,是不可能的。如說業力存在六識當中,不但前五識是有間斷的,就是第六識亦有間斷的,當彼六識活動時,你說業力存在其中,似還勉強可說,但當六識間斷時,特別是入無想定,生無想天的有情,六識活動完全停止,業力豈不是沒有地方可存了嗎?所以業力存在六識之中,亦是不可以的。如說業力存在第七末那識中,同樣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是染污識,而種子有染淨的差別,染淨不能並存,所以不得存於第七識中。然則怎辦?唯識者說:這須要有個實有自體的,無覆無記的,相續不斷的,徧於三界的阿賴耶識,才能擔當得起受熏持種的重任。

上來大小乘各派所說,在理論上,雖一家比一家說得精密,但因同認業有實在自性,結果,都不能成立從業感果的意義。現在不妨先來破斥唯識的賴耶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滅,這是佛弟子所共認的。因此,你所說的阿賴耶與業力,同樣是剎那生滅的,既然都是剎那生滅的,那我就得問你:業滅能不能感果?如說業滅不能感果,則你賴耶滅了,亦復不能感果;若汝賴耶滅後,是可感果的話,則業力滅後,亦應如賴耶可以感果,業既可以感果,還要你的阿賴耶識做什麼?因為業滅,在中觀家看來,不是實有自性的毀滅,而是如幻假相的幻滅,幻滅即顯示業的本身仍然存在,以此去感果就可以了,無須阿賴耶識在中間做個橋樑,所以說「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這是中觀的特有思想,亦是佛陀的根本思想,實是值得我們對它加以深思的。現再依中觀的正義,略說一點如下:

《中觀論.觀業品》有頌說:『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業是剎那生滅的,中觀家也是這樣看法,但因業是緣起幻化的,所以它的生滅,不是實自性的生滅,而是如幻的生滅,即當眾緣和合時,似乎有業的現象生起,但當你去如實推求時,就將發現其中沒有它的實在自性,因為業生而來的時候,並沒有它的一個來處,也不是從中生起一實在性的業力來,假使有一實在性的業法新生起來,則法界中是即增加一法而為增益,可是事實諸業本來就沒有生,還談什麼增不增加?但是所謂不生,並不是說緣生亦沒有,當眾緣和合時,還是有生的,不過沒有他的決定性的自性生而已。生起的業力,到了滅的時候,是不是真的滅而不有了呢?不是。要知滅不是有一實自性的法滅去,如果真的有一實自性法滅,則法界中是即減少一法而為損減。可是法界諸法,是不增不減,不生不滅的。所以一切諸法本來不滅,所以本來不滅,因為本來不生,有生才可有滅,不生怎會有滅?我們所以見有業相生滅,這是因果現象的幻生幻滅,並不是有一實在性的東西在起滅。

業雖如幻,但如幻的業用,在沒有感果之前,並不是消失的,所以吾人如造了業,不管是善業不善業,不論是經多久的時間,縱然是滅而過去,但因緣成熟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就去感果,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或破壞的。所以說「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佛教徒所熟知的一首頌說:『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或有人說:今生造業,來生受果,甚至經過數百千生,乃至經過百千萬劫,時間上有了這麼長的距離,所造之業為什麼還能存在而感果?佛在經中舉喻說:磁有吸鐵的力量,儘管磁與鐵有著空間的距離,但是磁能吸鐵,是其必然的力量之所使然,當知業能感果,其道理也是如此。

業滅經久不壞而感果的道理,恐人不易理解,這裡特舉夢喻,以例業能感果。夢的幻化不實,這是誰都知道的,但當你在夢中,見到你所緣境界時,固不覺其虛偽不實,就是夢醒以後,有時對於夢境,還在發生留戀。如男的在夢中夢到絕色佳人,女的在夢中夢到英俊男子,醒了以後,這些明明已經幻滅而成過去,但為貪心所使的眾生,仍為夢中所見的男女生起貪心。又如夢中夢到大量珍寶,以為自己從此發了大財,等到一覺醒後,明知那是假的,但在自己心中,不知覺的生起我有這麼多珍寶才好的貪心,所以說「如見夢中所緣境,愚夫覺後猶生貪」。夢境是虛假而無實自性的,而且醒後夢境已經滅去,尚且有其引發貪心的作用,「如是」當知「業」力雖已「滅」去而「無自性」空的,但是仍然從彼發出一股力量來,感受新的生命果報,並不因為它的滅無自性,就無感果之功,所以說「從彼亦能有果生」。可見業果性空,而業果宛然,不失不壞。

在此或者有人這樣問道:業力是有兩部分的,一是已經感果的業力,一是尚未感果的業力,而且不論已感果未感果,其業力都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業力滅了,既是仍然可以感果,那就不問已感未感,其業都應繼續不斷的受果,假定這樣,由業感果,沒有限制,則豈不是永遠受業力支配,而且業果雜然紊亂了嗎?為了解答這個責難,所以現在特別說明因果的分齊性或局限性,不是永遠無限制的感果下去。如龜毛兔角是空無自性的,翳眼所見毛髮等相也是空無自性的,「如」此兩種「境」界,「雖」然「俱」是「非有」實在「性」的,但在眼中「有」眩「翳」的看來,「唯見」空中的「毛髮」等「相,而非見為」其「餘」龜毛兔角「物相」。業力無自性滅,「當知」也是如此。即吾人所造的各種業,在其因緣未熟,還未感果以前,雖然說是滅了,但還有力量存在,而這存在的業力,到了相當時期,一旦因緣成熟,自然要感果的,但已熟而感果的業,雖說同樣無自性的滅去,因其潛在的力量,已經全部消失,不會再成熟感果,所以說「已熟不更熟」。簡單的說一句,不管造什麼業,只能感受一次果報。如我們過去造了人趣的業,今生感受人生的果報,到了這個生命體結束,過去的業力亦隨之盡失,決不會以同一業力,再感人趣的果報。如要再來做人,續得人類報體,就得再造人類的善業,不造人趣的善業,而想得人趣的樂果,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

正因為是這樣的緣「故」,所以佛法常說,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絲毫都不錯亂一點的。如所「見」的是「苦果」,就可知道一定是「由黑業」之所招感的,若所見的是「樂果」,同樣亦可想像「唯」是「從善業」所「生」。依於向來所說:假使吾人造的是黑業(惡業),那將來所感的一定是惡趣苦果;設若現在造的是白業(善業),那將來所感的一定是善趣樂果。但這說法,是約總報體說,如約別報來說,人趣的樂果,不一定是純樂的,是所謂苦樂參半的,因此我們亦可說:在這現實世間,見到人們受種種痛苦的逼迫,就可知道這是他過去生中所造黑業而來,見到人們衣食富足享受快樂,就可知道這是他過去生中所造白業而來。一分眾生,不了解這個道理,聽說一切法空,就生極大怖畏,其實這是不必要的,因為一切法空,並無礙於緣起因果,並不亂於業果法則,決不因諸法如幻,而使因果無有規律,而破壞因果的整然性,所以業雖滅為過去,而同樣的可以感果,且不同因感不同果。

「無善惡慧得解脫」,這是說的解脫業。無善惡,就是非善非惡,從字面上看來,好像是說的無記業,但在下面加了一個慧字,是就不能當作無記業來看了。如上說的善惡業,都是以自我為中心而造成的,亦即是有煩惱夾雜在裡面的,不但惡業是有漏業,就是善業亦是有漏業,現以空慧通達善惡業的空無自性,不再為善惡業力所轉,是就可以得到解脫。或說以空無我慧為中心,不再從自我出發,則其所造的就成無善無惡的出世間的無漏業,清淨無染,不感世間的生死果報,由此當然就可獲得真正解脫了。

「亦遮思惟諸業果」,這是說業果境界的微細,不容我們加以思惟分別。經中常說:『業力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因為這是佛菩薩清淨智慧所有的境界,凡夫的有漏知見,是沒有辦法思量得到的。如世間不仁不義不講道德的人,照因果律說,他們應該不得好報的,可是事實上,他們偏偏是享的樂果;相反的,急公好義常行仁慈的善人,所得反而是悲慘的苦果,什麼都不能如意,甚至生活都無法維持,有人看到這一尖銳的事實,就對業果加以思惟,要想切實了解業果道理,到了思惟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對於業果就生懷疑,由疑而謗,這是很危險的。其實,因果關係,錯綜複雜,而且通於三世,不唯局限在現在的,有的過去造現在受,有的現在造未來受,有的更要遠溯過去的過去,有的是要留到未來的未來,我們對這現實因果關係,都還沒有辦法搞得清楚,何況過去的過去,未來的未來?不說我們凡夫,思惟測度不到,就是得通的羅漢,亦未了解得徹底。經中有這麼一個故事:佛在世時,有個老者,想要出家,最初去請求舍利弗、目犍連等剃度,他們觀察他沒有出家的善根,出了家又不會得到佛法的受用,所以就沒有接受他出家的要求。後來老者又去請求佛陀,佛見他的善根成熟,須即度他出家為僧。出家後不久,他即證到阿羅漢果。舍利弗等見這情形,感到莫名奇妙,於是就去問佛,以何因緣如老虎,急切無法時爬上一棵樹,隨口念此。佛告訴他們說:老者的善根雖不深厚,但在過去做樵夫時,一天在山中遇到了一聲南無佛,所以就種下了解脫善根。這樣說來,業果是多麼的不可思議!證果得通的大阿羅漢,尚且不能窮源盡底的了解,我們是什麼人?怎能從思惟中,盡悉業果的深義?然則怎辦?只有深信因果,相信造如是業,必感如是果報,古德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是時間的問題,不是不報的問題。月稱論師有感如此,所以特地告誡我們:不要思惟複雜的業果,只要深信業果的不失。

卯二 會通餘教

說有賴耶數取趣

及說唯有此諸蘊

此是為彼不能了

如上甚深義者說

如佛雖離薩迦見

亦常說我及我所

如是諸法無自性

不了義經亦說有

如中觀者說,有了業力,就可感果,不須阿賴耶及相續心等,做死生間的橋樑,別人就可拿其他經中,說有阿賴耶等,來加以責難:假定真的如你中觀家說,無有賴耶亦能生,那佛在《解深密》、《楞伽》等諸大乘經,為什麼要說阿賴耶?當知佛說阿賴耶,就是為了成立業果輪迴的,若你中觀不須賴耶等,豈不是與聖教相違?現在答覆他說:不錯,經中是說有阿賴耶的,不但「說有」阿「賴耶」,而且還說有「數取趣」,以「及說唯有此諸蘊」。關於阿賴耶的必要,因為這是生死輪迴的主體者,沒有這個,生死就無法建立。數取趣的梵語,叫做補特伽羅。趣是果報,取是取向,數是不斷,合起來說,就是不斷的取向諸趣之中,感受不同的果報,名為數取趣。這本是我的異名,如外道的神我,時而到天上,時而來人間,不息的在生死中流轉。唯有此諸蘊,是顯示五蘊組合的自我,固是了不可得,而組合自我的五蘊要素,不能說沒有,此即我空法有教的宣說。佛在經中曾經說過這些,我絕對接受而不否認,但你要知佛說這些的用意,而我認為:「此是為彼不能了」解「如上」所說「甚深」最甚深的畢竟空「義者」而「說」的,並不是真的有個實在的阿賴耶等。如說唯有此諸蘊,是對能接受我空而不能接受法空的眾生說的;至對我法二空都不能接受的眾生,則說阿賴耶、數取趣、如來藏等。當知這都是如來的方便說,不是佛陀的真實義。如《楞伽經》云:『順有情意所說諸經,是權便義非如實言。譬如陽燄實無有水,欺惑渴鹿。彼所說法,亦為令諸愚夫歡喜,非是聖智安立之言。故汝唯應隨順其義,莫著其文』。又有經說:『諸佛為除愚夫無我恐怖,及為引誘執我外道,說空、無相、無願等句義,諸法無我,無現行境,名如來藏,故與外道說我不同。現未菩薩,不應於此而執為我。欲令諸墮我見意樂有情,安住三解脫境速成正覺,為利彼故說如來藏。是為遣除外道見故,隨如來藏無我義轉』。本於經中這一宣示,我們可以明確了解:這是為令捨離無我恐怖,及為漸引著我的有情,趣向無我的真義,所以以此法無我空性為因,成立說如來藏,但這與說有我,二者絕對不同。說如來藏的用意是如此,當知說阿賴耶等的用意亦然。佛陀說法,不是隨自己的心想,要怎樣的說就怎樣的說,而是隨眾生的心意,要怎樣說始怎樣說的。《楞伽經》中對這曾舉喻說:『譬如醫生非隨自樂,於各病者而給諸藥,是須隨順病者病相。如是大師宣說唯心亦非自樂,是隨所化意樂增上』。就是依於眾生的心理如何要求,而為其說怎樣的法。唯有這樣,才能使眾生真正得到法益。如不能接受法空性的眾生,你硬要為他宣說諸法空性,不但不能使他得益,反而使他生起顛倒,以為一切真的都沒有了,而落於斷滅見,這過失可大了。聖龍樹父子曾經這樣說過:在我與無我的兩類之中,為了不使眾生發生不必要的毛病,寧可為他先說我義,因為執著有個我,充其量不過不能了生死,但為了保持自我的發展,有時還能做些善事,甚至積極的要求向上,一旦以為無我,那就很可能的,什麼非道德的事,都做得出來,結果,只有趣於墮落的一途,這是佛所不願見到眾生如此的。

上面說到佛說唯識等,是為一般不解甚深空義的眾生方便假說的法門,現在再舉喻以說明這個道理。

薩迦見,就是薩迦耶見,中國譯為身見或我見。佛陀遠離了薩迦耶見,只要是佛教徒,不管是小乘大乘,是都承認的。「如佛雖離薩迦」耶「見」,但佛在大小乘的經典中,「亦常說」有「我及我所」。如說我在過去行菩薩道時如何,我過去生中作國王時,是怎樣的愛護老百姓,我所化的國土怎樣,我諸弟子是怎樣的,諸如此類,在佛經中,到處可見的。當知我及我所的宣說,是語言表達上所不可缺的。我們說話,固然要說到這個,諸佛說話,同樣要說到這個。在語言的表達上,雖同樣的說到我及我所,但在彼此的意許上,就有著很大的差別。如眾生說到我及我所,在內心中,自然而然的泛起一種實有感,以為有實在的自我及我所;可是斷除薩迦耶見的佛陀,雖同樣的說到我及我所,但在佛的內心中,從不認為這些是實有的。如所化的眾生,所化的國土,佛既不把眾生看為實有,亦不把國土視為實在。《金剛經》中說的:『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經中又說:『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可見一佛所化的區域以及所化眾生,都是假名而沒有實在自性的。

佛是真正通達諸法無自性空的,諸法在本質上看,亦千真萬確是空無自性的,既然如此,《解深密經》,佛為什麼又說有自性?中觀家答覆說:要想了解這個問題,先得知道佛說的教典有兩大類:一是佛說的了義教,一是佛說的不了義教。而了不了義的分別,由於各家的立場不同,解說頗不一致。唯識據《解深密經》的三時教分判:謂初說阿含是我空法有,次說般若是萬法皆空,這都是不了義的,唯有第三所說深密,才是真正中道了義。

中觀家不是這樣說法,而是如此安立了不了義的:於初轉法輪中,如果是說人法無自性的,這當然是了義的,假定唯是破除異諸蘊相,自立實體補特伽羅,說人無我及說蘊等諸法有自相的,是不了義。於二轉法輪中,宣說人法皆勝義空或自相空,唯於世間名言假說而有,若是認為諸法有自相的話,不特出世的解脫不得成立,就是世間的繫縛亦不得成立。因為繫縛解脫等,都是緣起而有的,所以這都是自相空的。因此可以知道:凡能通達諸緣起義及性空義的大乘,是即真正究竟了義。於三轉法輪中,雖同樣的宣說大乘,但若於自相的空無自性中,以為不能安立繫縛、解脫、業果等的,如瑜伽宗諸師所許,謂說諸法無自性,是如來的密意說,應該是徧計執為假名安立,是無自性,依他起是自相安立,為自相有的。若諸人法是勝義無,那是完全沒有正理的。若說勝義有或自相有,因果等的一切建立,才不會成為問題。像這樣說的,亦即是不了義。不特說有自相是不了義,就是說有阿賴耶識、說無外境、說究竟種性決定,都同樣是不了義的。總之,凡唯識學者所認為了義的,即由宣說無自性的般若教,顯彼一切皆非了義。

於此,唯識家或許提出一個問題來:假定這樣,佛為什麼說阿賴耶?中觀家答覆說:所謂阿賴耶,是指什麼說的?唯說空性名阿賴耶,並沒有一個阿賴耶的實在自體。這如佛在《楞伽經》中所說我說空性是如來藏,其道理是一樣的。《楞伽經》中佛又告訴大慧說:『大慧!空、無生、無二、無自性相,皆悉徧一切經』。如此,反過來說,凡是講有、講生、講有自性、講有獨立體,都是不了義經。「不了義經亦說有」,這沒有什麼不可的,了義經中決定是說無自性空。

寅二 舉唯識以破他

卯一 敘唯識宗

不見能取離所取

通達三有唯是識

故此菩薩住般若

通達唯識真實性

猶如因風鼓大海

使有無量波濤生

從一切種阿賴耶

以自功能生唯識

是故依他起自性

是假有法所依因

無外所取而生起

實有及非戲論境

為破唯識執,先敘唯識宗。所謂敘唯識宗,就是先將唯識宗的根本宗要,中心思想敘說出來,看看唯識家的核心論題,究竟是在什麼地方。上面舉中觀以顯正,是站穩自己的立場,這裡舉唯識以破他,是認清對方的論題。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不僅是軍事戰上的重要策略,亦復是思想戰上的不二法門。如不把握對方的中心思想,等到他理窮東扯西拉的和你詭辯,那你就很難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唯有緊握住對方思想的扼要,予以痛切的一擊,使其沒有迴旋餘地,即想詭辯亦不可能,則勝利自然就屬於自己了。

唯識學是大乘佛法的重要一派,在印度與西藏,長期與中觀家進行不妥協的思想論諍。不過唯識的派別,說來亦是很多,不是我們現在所要說的。然而他們有一根本要義,就是有心無境的思想,亦即通常說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思想。如我們觀察現前客觀外在的一切物相,初看起來好像各各有他的實在自體,但若深刻的加以觀察,那你就將發現,一切外在的境界,沒有一法不是虛妄分別心之所變現的,亦即法法都是虛妄分別心之所攝的,在徧計性所見到的種種,如果實際探究起來,只是種種心識而已。不過,從虛妄分別心中,生起別體的能取所取,能取是見分,所取是相分。這能所取,在眾生位上,把它看成各別有其獨立自體的存在,於是互相對立起來,不能通達有心無境的唯識義。要知能取所取,是屬徧計所執,虛妄分別是依他起。依他的虛妄分別心是有的,徧計的別體能所取是無的。如《辨中邊論頌》說:『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正是顯示這一思想。又《成唯識論》卷八更明白的說:『有義三界心及心所,由無始來虛妄熏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說為徧計所執……聖教說虛妄分別是依他起,二取名為徧計所執』。凡是徧計所執,一定無實自性。所以在吾人的認識上,如果覺得心外有境,或是覺得境外有心,這都是顛倒錯誤,不能認識諸法的真相。

從虛妄分別心中所現起的能取所取,不是別體對立的,而是互相相關的,即能取的見分離了所取的相分不可得,而所取的相分離了能取的見分亦不可得。真正通達諸法唯識的行者,是很能了解這個道理的,所以「不見能取」的「離」開「所取」而有,亦不見所取的離開能取而有,二者都是虛妄分別自性的,因此「通達」欲、色、無色的「三有唯是」心「識」所現,離開了心識,二取是都不可得的。因為通達三界所有唯是心識,進一步的依五重唯識觀去修,從淺入深,由顯至微,「故此」第六地「菩薩」,安「住」在「般若」空慧中,依般若空慧悟證到唯心之理,在依他起上,徹底的遣除依名計義、依義計名的徧計執,就可真正「通達唯識真實性」。換句話說,就證得二空所顯的圓成實了。所謂勝義、真如、唯識實性,都是一體異名,所以《唯識三十頌》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所以通達唯識真實性,就是通達諸法勝義、真如、圓成。

諸法皆從種子生,而種子含藏在阿賴耶識中,所以非建立阿賴耶識不可。這個道理是很深細的,所以先說譬喻。「猶如」大海,深廣無涯,大海中的海水,原是平靜無波的,但為什麼會生起波濤?而且後浪推前浪的波波相續,湧進不已?當知是「因」外來的「風」力,不斷的「鼓」動「大海」,所以就「使」平靜無波的海水,「有」了一個波濤接著一個波濤的「無量波濤生」起。這是我們在這世間,明白所見到的事實。

阿賴耶識等於大海一樣,所以經中有時稱為藏識海。為什麼會從藏識海中生起一切諸法來?因賴耶識中含藏了一切諸法種子,而這諸法種子,都由前七轉識熏習下來的,如眼識見到一個什麼境界,立刻就有一個種子熏習到阿賴耶識中去,耳識聽聞到一種什麼聲音,立刻又有一個種子熏習到阿賴耶識中去,如是,鼻齅香,舌嚐味,身覺觸,乃至意知法,末那緣其所緣,都有種子熏習下去,因阿賴耶的不斷受熏,所以藏識海中就含藏了許多種子,一旦遇到外面的境界之緣,立刻就「從一切種」的「阿賴耶」識,「以自功能生」起諸法。功能就是種子,如說種子功能為義,就是指此。如豆種生豆芽,就因為它有能生的功能性。不但外界諸法,是從自功能的種子生,就是內根六識,亦從自功能的種子生。如眼識的生起是從眼識自種子生的,耳識等亦然。不但識是自種子生的,就是眼根的生起,乃至身根的生起,亦同樣的是從眼根自種子乃至身根自種子生的。總而言之,一切諸法,都是從自功能生的。而這一切功能性的種子,都含藏在阿賴耶識中,以阿賴耶識為自性的,所以一切法「唯識」。關於這個,在《攝大乘論》及《成唯識論》,都有詳細的說明,欲知其詳,可以參閱。

諸法是由因緣而生起,這是大家所共認的。但中觀與唯識所說的諸法緣起,顯然有著很大的不同:即前者是以『性空緣起』為主,而後者則以『自性緣起』為本。性空緣起論者,謂所有的外境,都是因緣和合的幻有,而無實自性空的。自性緣起論者,認為所有諸法,各有獨立自性。而這獨立性的東西,就是含藏在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一切諸法唯從一切種的阿賴耶生,這顯明的是在因果上說明唯識道理的。但唯識學發展到《成唯識論》的時代,一般講唯識者,已經重視認識論的說明,而忽視因果相生的關係了。

由「是」之「故」,我們知道:「依他起自性」的諸法,皆從賴耶為自性的自種子而生起的,並不是從所取的外境而生,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依他起是實非假,不但不可說它是假,而且還「是假有」諸「法所依」之「因」。如此似現的能取所取,上面說過,是假非實的,但這假有的,定要以實有的為依,然後才可似現,如果所依的沒有,其假有的亦即不得成立,如所說的『依實立假』,正是這個意思。「無外所取而生起」,是說依他起法,因為是從自種子生的,即使沒有外界的所取境,亦同樣的能生起的,是以其體「實有」,絕對不可認為是假有法。「及非戲論境」者:戲論境,即是言說境界,於所緣上,加了某種符號的,不能了解唯心所現的真實義,換句話說,就是依名計義,依義計名的徧計境。依他起法,是離言自性,即離言的十八界性,不是言說戲論所能緣的。這,中觀唯識兩家的看法,倒是一致的。因中觀家,亦說緣生諸法,是不可說而離戲論所緣的。

卯二 遣唯識執

辰一 遮無境唯心

巳一 遣夢喻

午一 總責

無外境心有何喻

若答如夢當思擇

若時我說夢無心

爾時汝喻即非有

外境有無,空有兩宗的立場根本不同:唯識說無外境,中觀說外境有。現在中觀對唯識總加責難說:若如你說外境是無唯內心有,而這「無外境心」,究「有何」者為「喻」加以證明?關於這個,唯識所舉的譬喻,本有好幾個的,但在本頌文中,只舉出夢喻及翳喻的兩種。在未說明二喻以前,先來說明一個外境非實的例子:

《中觀今論》舉一例說:『這境相空的最好例子,如一女人,冤仇看了生瞋,情人見了起愛,兒女見了起敬,鳥獸望而逃走。所以好惡、美醜,都是隨能觀心的不同而轉變的,境無實體,故名觀空』。

回過頭來依夢喻說:「若」汝「答」為「如夢」,那我得告訴你:你「當」好好的「思擇」一下,看看這個比喻,是不是能夠成立你的有心無境。夢,俗語說『至人無夢』,佛法說『佛無睡夢』。除此而外,一般人是都有夢的。但夢是真實還是假有,不免成為問題。有部學者說夢境是實有的,經部學者說夢境是假有的。大乘的唯識、中觀,同樣認為夢境無有實在自體。

做夢,都是在睡眠中。吾人晚上睡眠,前五識停止它的活動,唯有意識在那裡發生作用,不知覺間大做其夢,是為夢中獨頭意識。如夢到飛機轟炸,或夢見山洪暴發,當你正在夢時,不特覺得實有其事,而且感到無限惶恐,好像真的有那境相顯現,殊不知這完全不是實在的境界,俗語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那裡實有飛機炸彈?那有真的山洪暴發?從這夢喻非真顯示看來,所以唯識家認為:我們現在於一切時、一切處所見到的種種外境,也如夢境一樣的不是實有,而是唯識之所變現的。你問我無外境心有何喻,我所可能舉的譬喻,夢喻是最強有力的一個。

中觀家並不認為夢喻可以成立有心無境,所以特地要他對所舉的夢喻,好好的加以考慮。要知夢心是有的這個論題,必須立敵共許才行,但中觀家認為:不但外境是如幻假有,即夢心亦是如幻假有,「若時我」對你「說夢」中「無心」的話,「爾時汝」所舉的夢「喻即非有」,換句話說,是就不能成立了。

不過這裡要知道的,就是中觀破唯識,不是說他的喻說不對,而是說他境唯心現的錯誤。本來,依境生識,識能了境,誰都這樣說的,有什麼諍論的?所以彼此發生爭執,在於外境是否心現。唯識家不承認心外有境,因為境是心所變現的,所以只有內心而無外境。

唯識的夢中有心無境說,中觀家雖予以破斥,但有兩派的說法不同:一據清辨所說,夢境不是心現,而是心外有的。舉明顯的例說:有些小孩在睡夢中小便,在他模糊的意識中,確好像有個地方可以小便的,所以不知不覺的就小便在床上,怎麼可以說無外境?二據月稱論師來看,清辨以外境有的立場,破唯識外境無的說法,雖也不失為一個辦法,但很容易使人走上實有的一途,不能透入一切皆空的中道,所以月稱不運用外境有的方法破斥唯識,而以心境都是空無所有的方法破斥唯識,謂不但夢境是不可得的,即夢心亦是不可得的,因為心境平等,不能分別此有彼無的。

午二 別破

未一 別遮夢心無境

若以覺時憶念夢

證有意者境亦爾

如汝憶念是我見

如是外境亦應有

中觀家以夢無心顯示彼喻不成,唯識家是不能承認的,所以進而挽救自己的理論說:夢境非有,這是千真萬確無可否認的事實,我們當然是承認的:夢心非有,這有值得再研究的必要,不定就如你中觀家所說的那樣。因為吾人夢醒以後,還能憶念夢中所見的境界,假定沒有夢心,怎能憶念夢境?既能憶念夢境,證知夢心是有,所以上面你中觀家說夢無心,這是我所不能承認和接受的。

中觀家根據唯識的這一論說,再予以破斥道:「若」你「以」為在「覺」醒「時」還能「憶念」自己所「夢」,並且運用語言將自己所夢見的說給人聽,以此來「證」明夢中實在「有意(心)者」,那我得提醒你:當你正在憶念時,不但憶念夢中的心意,尤其憶念夢中的境界,是怎樣怎樣的,既然證明心意是有,亦當證明境界是有,所以說「境亦爾。如汝憶念」時,這「是我」在夢中親眼所「見」的,既然「如是,外境」當然「亦應」是「有」的了。同樣是憶念,不可說心有境無,舉例來說:汝所憶念夢見的無量珍寶,應該說他是有的,為什麼?同為覺後所憶念的緣故,如你所承認的憶念夢中意識。夢中意識所以覺得它是有,即因覺後所能憶念的關係,夢境亦是覺後所能憶念的,當如你所憶念的夢中意識是有,假定你不承認,反過來亦可這樣說:你所憶念的夢中意識,不應該說它是有的,為什麼?是因覺後之所憶念的緣故,如你所承認的憶念夢中境界。夢中境界所以說它沒有,亦因覺後所能憶念的關係,夢心亦是覺後所能憶念的,當如你所憶念的夢中境界非有。

這是中觀家站在心境平等的立場以責難唯識家的所說,有心就有境,無境亦無心,你承認夢中有境,那你夢心就不是無境之心,不然的話,你所說的夢心有夢境無的論說,是就不能成立。

未二 結顯諸法虛妄

申一 凡位夢事妄

設曰睡中無眼識

故色非有唯意識

執彼行相以為外

如於夢中此亦爾

如汝外境夢不生

如是意識亦不生

眼與眼境生眼識

三法一切皆虛妄

餘耳等三亦不生

如於夢中覺亦爾

諸法皆妄心非有

行境無故根亦無

唯識家更來挽救說:你還沒有了解我說唯有意識的意趣,一個人在睡眠時,前五識完全停止活動,這是大家所共知的。如色塵境界,是眼識所緣的,可是睡眠時,眼識停止緣於色境的作用,所以這時是沒有色塵的。「設」如你「曰」:在「睡」眠「中,無」有「眼識」活動,是「故」其時「色」境「非有」,所有的「唯意識」活動而已。此活動的獨頭意識,「執彼行相」自起影像,「以為」是「外」在實有境界。不但眼識是這樣的,其餘耳鼻等識亦復如是。「如於夢中」獨頭意識,執諸境界以為是外,當知覺醒之時,由意識執有外境,也是這樣的,所以說「此亦爾」。總結的說明這個意思:吾人平時所緣有的境界,如夢境一樣的,沒有實在的外境可得,所以覺得它是外在實有,這不是境界的真相,而是吾人的妄想執著。

中觀家對唯識這一說明又予以破斥道:「如汝」所說心識以「外」的「境」界,在睡「夢」中是「不」會「生」起的,換句話說,夢境是沒有的。假定真的如此,那我得告訴你:不但夢中的外境不生,「如是」夢中獨頭「意識,亦」如夢境而「不生」的,為什麼?因在睡夢時,法塵境界也是不現前的。且以眼識為例:沒有色塵境界,夢中能不能生起眼識?如你所承認的,無色眼識是不生的,如是推究意識,沒有法塵境界,當然亦不得生。

如是「眼」根「與眼」所對色「境」,根境和合「生」起「眼識」。所謂『二和生識』,正是指的這個。而這根境識「三法」,在中觀家看來,「一切皆」是如幻如化,「虛妄」而不真實的。如硬性的把它看成實有,那是絕對錯誤的。因這三法是互相觀待而假立的,就是觀待所見的境界,說有能見的根識,觀待能見的根識,說有所見的境界,離任何一法,都不得成立,如是在相依相待的關係下而有,怎麼可說它們各有真實自體?

眼的三法是如此,其「餘耳」鼻舌身「等」的各各「三」法,如缺少了任何一法,「亦」同樣是「不生」的。既是因緣和合而生,就證明了它們無實自性。若有以為它們是實有的,那就根本沒有了解這些。

「如於夢中」的根境識三是這樣的,當知覺醒時的根境識三亦復如此,所以說「覺亦爾。諸法」既然「皆」是虛「妄」不真實的,當知「心」識亦必然是「非有」的。為什麼要這樣的說?因所緣的「行境」是「無」有的緣「故」,所以所依的「根亦」即「無」有,因為所依所緣的根境都沒有的關係,所以能依能緣的心識亦不可得。

申二 聖位凡事妄

此中猶如已覺位

乃至未覺三皆有

如已覺後三非有

癡睡盡後亦如是

從上所說夢的譬喻,使人不期然的發生這麼一個問題:若如唯識所說,吾人在醒覺明了的時候,不論在什麼地方,不論在什麼時候,呈現在我們面前的一切現象,皆如夢中所見的一樣,是虛妄不實而唯有識的話,因而問題就來了:做夢的人,當其在夢中夢到什麼時,不特不知道它是假,而且總以為是真實的,但他一旦從大夢醒來,回想夢中所見到的種種,不期然的自覺這是虛假不實,而是自己心識之所變現的。這個道理,為人人之所共許的,亦是人人所易了解的。但我們現在明白在醒覺中,可是眼見耳聞乃至身所覺觸的任何一樣東西,只有對它生起實有感,從來沒有把它當作是心識所變,更沒有把它看成是外在假有的,這是什麼道理?

唯識家聽到這責問予以回答說:你這一問,問得是相當好的,現我可以告訴你:你不要以為我們眾生現在都在覺醒中,事實我們都沉醉在無明長夜的迷夢中,從來都沒有覺醒過,在迷夢中看世間的一切,當然不能了解諸法的如幻不實,假定你從佛法的實踐中,體悟諸法的真理,證到聖者的果位,獲得所謂真智覺醒,再來看現象界的萬有諸法,那你自然就會知道,所有一切都是唯識無義,這和在夢中不知境界是妄,要從夢中覺醒以後,始知夢境無實的道理,是一樣的。關於這個,《攝大乘論.所知相分》,有一段文說得很好,現在不妨引用在此,作為吾人對這問題的了解:『若於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此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此覺乃轉』。

現在本頌亦作如是說:「此」在夢「中」未醒時,覺得夢中所見的境界,歷歷分明的一點不假,「猶如」凡夫在「已覺位」所見到的種種,以為實有一樣的。夢中「乃至」尚「未」醒「覺」以前,根境識「三皆」是實「有」,這是必然的感覺,我們眾生一直到無明大夢未醒以前,覺得諸法客觀外在的實有,亦是自然的現象。做夢的人,「如」是到了「已覺」以「後」,自然就會覺知根境識「三」,都是虛假而「非」實「有」的。眾生的「癡睡」大夢「盡後」,亦即到了轉迷開悟覺的時候,那你就會知諸法唯識所變的道理,所以說「亦如是」。所謂『覺後空空照大千』,正是這意義的寫照。

唯識家舉出夢喻來,本意是為成立心有境無的理論的,當然,在沒有受過空思想熏習的人聽了,覺得這個譬喻說得很對的,但等你聽了中觀家說明這個夢喻,你就將知道,唯識家所說的夢喻,不但不能作為有心無境的例證,而且恰好作為諸法皆空的說明。同樣一個夢喻,由於立場不同,觀點不同,可以作為不同的比喻。不過比較說來:以夢譬喻諸法幻化,更能符合夢的本義。

巳二 遣翳喻

午一 約識妄見破

由有翳根所生識

由翳力故見毛等

觀待彼識二俱實

待明見境二俱妄

若無所知而有心

則於髮處眼相隨

無翳亦應起髮心

然不如是故非有

唯識家見以夢喻不能成立唯識,於是就又想以翳喻來成立唯識。前半頌,申述唯識的喻義;後半頌乃中觀家就喻破。

佛法常說依根生識,識是所生的,根是能生的。且以眼識來說:所生的眼識見物,是清楚還是模糊,這不在識的本身,而在所依的眼根,眼根健全無病,識的認識就分明清楚;眼根有了翳病,眼識去見晴明的虛空時,就有層出不窮的異相現前,或見空中狂花亂墜,或見金絲毛髮飄蕩,或見群蠅飛舞不息,或見其他種種東西。虛空本是清淨無相的,為什麼會有如此現象?這就是「由」於「有翳根所生」的眼「識,由」彼眩「翳」的「力」量的緣「故」,所「見」到「毛」髮「等」的種種現象。如此可以證知:毛髮等的境相,不是外面實有的,而是心識變現的。

中觀家批評說:你這說法是不怎麼對的,為什麼?因「觀待彼」有翳眼而生起的眼「識」所見到的毛髮等相,當他們相互觀待而見的時候,兩者都是明白見到的,不但能見的識是真實有,就是所見的境亦是真實有,所以說「二俱實」。如病眼見空中有華,明眼人告訴他空中無華,他不但不相信,反而駁斥你說,我明明見到華,你怎麼說沒有?你之所以覺得沒有,大約是你沒有見到的關係。可見觀待彼識二俱真實的,你唯識家怎麼可說境妄心實?反過來看:「待」無翳的「明」淨眼「見」諸「境」界時,不但所見的毛髮等相是虛妄而無所見,即能見毛髮等的心識亦是虛妄而無所有,所以說「二俱妄」。如無翳眼見明淨空,什麼幻化不實的相貌都見不到,若如你唯識所說,毛髮等相是心識所現的,為什麼現在不見這些境相?既無所見,你想以翳喻證成你心實境妄的道理,真可說是夢想而不可能的了。

唯識家又挽救說:你還沒有了解我的意思,我的本意是說,沒有所知的外境,而有能知的心生,淨眼不見毛髮等,當然是可發生認識的作用了。中觀家出過說:「若」如你說「無」有「所」了「知」所認識的客觀外境,「而」唯「有」內在的能緣「心」識存在的話,「則於」有翳眼所見毛「髮」之「處」,令無翳「眼相隨」著毛髮之處加以觀察時,其「無翳」眼「亦應」該生「起」見毛「髮」等相的「心」識來。為什麼?因你所說的無境有心,其境界的有無,與外在的事物,毫無一點關係,完全是由內心的變現不變現為轉移的,內心變現外境就有外境,內心假定不變外境則無。

事實是不是這樣的呢?「然」在事實上探究起來,並「不」是「如是」的。明白的說:在你有翳眼所見的毛髮之處,在無翳的淨眼之人看來,根本就沒有毛髮等相可得,亦即不見有翳眼所見的種種。因為是這樣的關係,「故」如汝說沒有外境的心是「非有」的。同時亦足證明:外境的有無,不僅是內心的關係,還有其他的因素存在。

午二 約識功能破

未一 破初家識功能性

申一 總遮

若謂淨見識功能

未成熟故識不生

非是由離所知法

彼能非有此不成

中觀家所說不見種種亂相現前,這是人人可以經驗得到的,所以唯識家說的毛髮等相隨心而轉,事實是不可能的。

唯識家聽了以後,又來挽救自己說:你還沒有了解我的意思,所以致有這樣的誤會。當知毛髮等相的見不見,問題不在根的有翳無翳,而在識的功能成不成熟。比方無翳「淨」眼見不到毛髮等的錯亂行相,是因見毛髮錯亂行相的心「識功能」還「未成熟」的緣「故」,換句話說,在識種上,還缺乏毛髮生起的外緣,所以見毛髮等錯亂行相的心「識不生」,並「非是由離」了外在「所知法」的關係,而是在於識種的現行不現行。如毛髮等的心識功能成熟,自然就帶起毛髮等相為心識所見,若見毛髮等的心識功能沒有成熟,當就不會帶起毛髮等相為心識所見,但你不能因為見不到毛髮等相,而就否定無有外境之心的存在。如豆種有生芽的功能,這是沒有問題的,但在它的功能沒有成熟前,你要想它出生豆芽,當然是不可能的。

唯識家為什麼要這樣說?這是從他主張一切法由種子生的思想而來的。賴耶識中,無始以來,熏有無量無邊的種子,而這些種子在賴耶中,究竟那些先成熟而發生現行作用,這要看它遇不遇到外緣來決定的:一年碰不到外緣,就一年不能從種子生現行,一劫碰不到外緣,就一劫不能從種子生現行,在種子沒有生起現行前,其功能性總是存在那裏待緣而發的。

中觀家破斥說:若如你這樣講,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因凡一個理論的成立,而所舉出的原因,必須雙方共同承認才行,你現在所說的「彼」功「能」性,在我的立場看來,根本認為是「非有」的,我既不承認你所說的功能,你怎麼可以拿這作為理由?拿我不承認的為因,來成立你所要成立的理論,顯然是犯了能立不極成的過失。所以你唯識家說的識功能未熟而識不生的「此」理論「不成」。

申二 別破

酉一 約已未相待破

已生功能則非有

未生體中亦無能

非離能別有所別

或石女兒亦有彼

若想當生而說者

既無功能無當生

若互相依而成者

諸善士說即不成

龍樹在《中觀論》破外小,如以時間破時,有時用三時門破,有時用過未門破,現在這裡就是用過未相待門破。唯識家只承認現在有不承認過未有,是所謂二世無者,所以不用三世門破,而用已未門破。

中觀家對唯識家說:你說諸法從識功能生,而功能在賴耶識中,又是那麼無量無邊的多,我得要問你:你所說的功能,是已生的功能?還是未生的功能?且以眼識來說:若是「已生」的「功能」,已生的功能是屬過去,前一念過去的功能,生後念現在的現行,可是問題就在這裡:前念過去已生的識是剎那滅的,後念現在是剎那生的,以過去滅為因,以現在生為果,在已滅現生中,顯然的含有因果關係,但如你唯識家所說滅成過去是就沒有的了,已生「則非有」,怎麼還能有種勢力生起現在果法?滅為中觀、唯識所共說的,但中觀說滅,只是現象的變化,並不是沒有,而唯識說滅,是即過去非有,非有的前後不能相續,怎麼能生見毛髮等相的心識?

唯識家反過來說:不錯的,已生的已經沒有,沒有確是不能生,現在我想了一想,其識功能是未生的,未生而生,這該沒有過失了。

中觀家破道:不行!同樣是不可生的,為什麼?因未來還未來,在「未生」的識「體中,亦」同樣是「無」功「能」的,功能尚且沒有,怎麼可以說是能生?如人有了兒子,方可說為此子之父,假定一個未結婚的人,根本沒有生過兒子,怎麼可以稱他為父?如是要識生起,方可說有生此識的功能,現在識體還未生起,怎麼會有生此識的功能?所以你說未生,同樣是沒有道理的。

再說種子與識的關係,並不是完全可以分開來的,因為所謂種子,只是以識為自性的功能性,並不是另外有它的實在自體,如果能別之識沒有了,所別種子同樣是不可得的,所以「非」是「離」開「能別」而「有」其「所別」的。假定認為離了能別而有獨立所別,「或」亦應許「石女兒亦有彼」功能性。這話怎講?在中觀家看:石女兒與離能別的所別,同樣都是畢竟無的,畢竟無的所別既能生識,畢竟無的石女兒亦應當能生兒子。所謂石女,是指無子而又不能為淫的女子說的。一個女子連生育的功能都沒有,忽然有人來說,我是石女的兒子,這豈不是笑話?石女沒有生育的功能,既為你所承認,則離能別而有所別,當然如同石女一樣的不能生,假定你認為離能別而有所別的能生,是即也就應當承認彼石女能生兒,此既不生,彼何能生?

唯識家聽了這個分析後,心裏想:過去的已經過去說它不生,是還有些道理;未來的還沒有來,說它不生,令人難以信受,因在我的心裡想,所謂生,不是現在就生,而是約它當來可以生說的。如現在一念從過去生,過去為因,現在為果,有著因果的聯繫性,同樣的理由,現在為因,未來為果,約其當生說,亦是有因果聯繫性的。

中觀家破說:「若」你「想」像為「當生而說」有功能的話,那我得告訴你:現在「既無功能」性的存在,請問以什麼說有當生?當生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說「無當生」。假定現在已有種子存在,推論當來能生,還可說得過去,能生種子的是否存在,已經成為很大的問題,還談什麼所生不所生?

唯識家又說:我之說有能生的功能與所生識,其道理是這樣的:觀待能生的功能,說有所生的心識,觀待所生的心識,說有能生的功能,二者是互相觀待而成的,這有什麼不可?如觀待父親說有所生的兒子,觀待兒子說有能生的父親。

中觀家復說:「若」是「互相」相「依」觀待「而成者」,則正與我中觀的思想契合,可是這樣一來,你得承認諸法是無自性的,因為凡是相待而成的,一定都是非實有的,如長短相待,假有無實。《中觀論頌講記》說:『如長短相待,他的初章中假說:「無長可長,無短可短。無長可長,由短故長;無短可短,由長故短。由短故長,長不自長;由長故短,短不自短。不自長故非長,不自短故非短,非長非短,假說長短」。這意思是:從長短的相待相成中,理解無長短的自性(也叫做中)。唯其沒有長短自性,所以是假名的長短(也叫做假)』。『他從緣起理解到無自性,在無自性上成立相待假』。可見觀待成立的,絕對沒有實在自性可得。

中觀家更說:相依相待而成,你如承認假有,是即失去你們本有主張,因你原來主張,識中所有種子,是一一差別的,諸法都從自生,現在忽說相待無實,豈不違反一向所說?於是問題發生在此:如一向以來所說諸法各有自相可以成立,則你現在所說諸法互相依待而有就不得成;若你現在所說諸法互相依待而有可以成立,則你唯識學派過去所有唯識學者所說皆不得成,所以說「諸善士說即不成」。

酉二 約自他識異破

戌一 顯自他差別

若滅功能成熟生

從他功能亦生他

諸有相續互異故

一切應從一切生

上以過未相待破,此以自他識異破。

唯識家說:種現熏生,這是我們的中心思想,我們任何一個心識活動,當其一剎那滅後,必然熏有功能在賴耶識中。且以眼識說,不論它見青黃赤白等的顯色,抑或是見長短方圓等的形色,待其前念眼識滅了,即在眼識滅的一剎那中,熏其種子在八識田中,這個種子未遇緣時,當然不會生起現行,一旦遇到外緣成熟,就再度生起後念識。這樣說來,前念眼識能生後念眼識,該是沒有問題的了。

中觀家破說:「若」如你說前念眼識「滅」時所熏成的「功能」,到了因緣「成熟」的時候,就可「生」起後念眼識,在你以為沒有問題,在我認為仍然犯有「從他功能亦生他」的他生過失。為什麼?因你說的前後念,各別有其自性的,前念不是後念,後念不是前念,如前念見花的眼識,不是後念生起的眼識,後念生起的眼識,不是前念見花的眼識,前者有前者的獨立自性,後者有後者的獨立自性,如是,前念眼識滅了,怎能生起後念眼識?假定前念眼識滅的功能,他能生後念眼識現行的他,則此眼識滅的功能,亦應能生後念耳識現行的他,乃至能生後念意識現行的他。果真如此,以人來說:吉祥生命體上的心識滅了,應生黑耳生命體上的心識,黑耳生命體上的心識滅了,應生吉祥生命體上的心識,你承認不承認呢?事實上是不可能的,我相信你不會承認自他識的互生。

唯識家挽救說:你這樣說,又不對了。要知我說前念識滅能生後念,是約同類相續說的,異類相續怎麼能生?如前念眼識望於後念眼識,彼此是同類相續的,所以前念眼識滅了,能生後念眼識,耳識等望於眼識,不是同類相續的,前念眼識滅了,怎能生起後念耳識等?異類相續的東西,我說他前後相生,確有你前面說的犯他生過,現我說同類相續而生,是就不犯他生過了。

中觀家就其轉計破道:「諸有相續互異故」。有相續是個名詞,相續又是個名詞,兩者相對而說的。如一串花,是由一朵一朵的花貫串起來的,名為相續,而一朵一朵花的本身,名有相續,意即由此一朵一朵花,有彼相續之體。一朵一朵的花,彼此互相差別,各有獨立自體,正如你所說的,前念後念之心,各有獨立自體,是則縱然承認,同一相續心識,前念能生後念,仍然不免犯有他生的過失。因為一切『有相續』法,都是互相差別的,你所說的前念後念之心,正如一朵一朵花那樣的是『有相續』法,前念識滅能生後念心識,怎能說是沒有他生之過?既是他生,當然就犯前面曾經說過的「一切應從一切生」的過失了。如火燄,不但生光明,亦應生黑暗,如眼識,不但生眼識,亦應生一切識。

戌二 遮相續無異

彼諸剎那雖互異

相續無異故無過

此待成立仍不成

相續不異非理故

如依慈氏近密法

由是他故一非續

所有自相各異法

是一相續不應理

唯識家又轉救說:你舉的這個例子不大對,如說一朵一朵的花不同,我是不否認的,但串成的一串花,是同一相續,你又不能否認,如是,「彼諸剎那」剎那之心,「雖」說是「互」相各「異」的,但前念的種子識,生後念的現行識,前後念是同一「相續」而「無」別「異」的,所以「無」有如你所說他生的「過」失。

中觀家再破斥道:你說『相續無異』的這話,我是不能承認的,因為相續這東西,是不是可以成立,還是個很大問題,你現在以這為因,怎能成立你的宗旨?我且問你:有相續與相續,是不是各有自體的?假使各有自體,那就應如花串一樣,離了一朵一朵的花,有串花的線索可得,換句話說,離了『有相續』,應有『相續』的獨立自體可得,可是事實上,離了一念一念的各別心識,根本就沒有獨立相續心的存在,存在的相續心,完全是建立在念念各別心上的,如果沒有中間念念心的聯繫,前念識與後念識脫節,怎麼能說前念生後念?如脫了節的各別自體能生,那眼識不但生眼識,亦應生耳識等,耳識不但生耳識,亦應生眼識等,如是一來,仍然不免一切從一切生的過失。你試想一下看:「此」相續尚「待成立,仍」然「不成」,則你所說的前後「相續」是「不異」的話,怎麼合乎道理呢?所以說「非理」。

中觀家再說:如你不信的話,我也可以舉個譬喻:「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一非續」。慈氏,是彌勒菩薩,近密,是優婆毱多尊者。這是兩個人,而且各有組合生命自體的五蘊『法』,因此,慈氏有慈氏的相續自體,近密有近密的相續自體,明明白白的不是前後同一自體相續。再如現在我人,你有你的生命相續體,我有我的生命相續體,彼此不是同一自體相續。為什麼?由是他故,所以非一相續。這樣,你所說的前念識有前念識的自相,後念識有後念識的自相,彼此自相各異,而且非同一時,說它是一相續,怎麼合乎道理?不但前後念識自相各異,不可說為是一相續,就是「所有自相各異法」,假定說為「是一相續」,都是「不應」道「理」的。所以若認諸法各有獨立自相,不論是佛教徒非佛教徒,不論是大科學家大哲學家,要想以此建立自己的思想理論,在中觀者看來,是都不可能的。

未二 破次家根即識功能

申一 敘計

能生眼識自功能

從此無間有識生

即此內識依功能

妄執名為色根眼

此中從根所生識

無外所取由自種

變似青等愚不了

凡夫執為外所取

如夢實無餘外色

由功能熟生彼心

如是於此醒覺位

雖無外境意得有

約識功能破,有兩派的說法不同。前破初家識功能性,主要是以《成唯識論》護法派的思想為破的對象;現破次家根即識功能,則是以無著世親派的思想為破的主要對象。前派雖說境即是識,但沒有說根即是識,此派不但說外境是依心識而有,即根也是識上的功能,因為他們認為根不是物質性的東西,而是以能生識的種子說為根的。

關於識功能性,在唯識學上,本有很多說法不同的:一派說十八界各別有種,而這些種子皆在阿賴耶識中,那一界要現行,就從那一界的種子而生起,彼此是秩然不亂的。這種思想,以現在話說,叫做客觀唯心論,以唯識來說,叫做見相別種派。一派說根境識三沒有分別,都是從識自功能生的,即識從自種子生起現行時,一方面現起了別的心識,一方面現為內根外境相,並不是各別有其種子的。這種思想,以現在話說,叫做主觀唯心論,以唯識來說,叫做見相同種派。這在《成唯識論》,彼此諍論得很厲害,而主觀唯心論派,為客觀唯心論派,予以層層駁破。

主觀唯心論派說:依於一般所說,能生眼識的是眼根,但在我看來,「能生眼識」的,不是眼根,而是眼識「自」己的「功能」性,即前一剎那的眼識滅去,「從此無間」而「有」後念的眼「識生」起。「即此內識依」自「功能」親生自果,愚癡無知的凡夫,不知這是依識功能生的,「妄」想「執」著「名為」淨「色」為體的眼「根」。這是徹底的唯識說,《觀所緣緣論》及《唯識二十論》,都是這樣主張的。

識從自功能生起,《成唯識論》曾敘述這派思想說:『眼等五識意識為依,此現起時必有彼故,無別眼等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種子故』。這是討論俱有依的問題的:依客觀唯心論者說,五根為五識的俱有依,可是主觀唯心論者,認為五根不是五識的俱有依,五識的生起是以意識為所依的,而五色根只是五識的自種子而已。為此,《二十唯識論》曾經有人提出這個問題:外在的色法,是心識的變現,不是外在的實有,內在的五根,是心識的種子,沒有內在的實體,如此,佛為什麼說有十色處呢?頌曰:『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意思是:佛陀為了成立十二處,所以說五識種為眼等根,說五識相分為色境等,而內根外境都是以心識為自體的,並沒有它們各自的獨立性,是以眼等諸根即五識種。陳那的《觀所緣緣論》也有頌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為因』。主觀唯心論的唯識思想,在這頌中,可說完全顯露出來。意思是:異熟識上能生眼等的色識種子,叫做色功能,即此色功能,說為五色根,這才是合乎道理的,並不是真的另外有什麼眼等根。而能生的功能種子與所生的色識,無始以來,就是相互為因果的。如從種子生起現行時,種子為因,現行為果;如以現行熏生種子時,現行為因,種子為果。《成唯識論》說:『種與色識,常互為因;能熏與種,遞為因故』。

客觀唯心論者對主觀唯心論者的這種說法,一共提出九種責難以顯示他的過失。現在我們提出兩點來說:一、『若五色根即五識種,十八界種應成雜亂。然十八界各別有種,諸聖教中處處說故』。六根六塵六識的十八界,在很多的聖教中,都說是各有各的種子的,假定如你所說,五色根即五識種,則十八界種,就變成雜亂的了。二、『又五識種各有能生相見分異,為執何等名眼等根?若見分種應識蘊攝,若相分種應外處攝,便違聖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蘊內處所攝』。

「此」唯識宗當「中」的學者,說「從」眼「根所生」的眼「識」,不但內在的依根是識種子,就是外在的緣境,亦是由識自己的種子所變似出來的,所以說「無外所取由自種」。如眼識所見的青黃赤白等的顯色,好像是外在的,而實不是外在的,是當吾人見外境時,自然而然的,不加造作的,「變」現好「似」外在的「青等」境界起來。再如眼識所見的長短方圓等的形色,你不能說這是心識以外的境界,亦是心識自己之所變現起來的,不過好像是外在的長短境界而已。實際說來,離開自己的心識,青黃等的顯色固找不到,長短的形色亦找不到。可是「愚」癡「不了」顯形二色是識變現的「凡夫」,以為是外在的實有,於是妄想「執」著屬於「外」在「所取」的境界,其實那裡實有外在的所取可得。原來見色聞聲等的境界,都是眼識耳識等自己親變的相分,自變自緣,何曾離了心識而有?所以我們肯定的認為:無有外境,唯有內心。

關於這個道理,還以夢喻來說:如人在作夢時,夢中並無外面的實在境界,因為正當睡眠時,前五識的活動,是完全停止了的,所以說「如夢實無餘外色」。既然沒有實在的外色,在睡夢中,為什麼會生起見外境色的心來?這是「由」於自種「功能」成「熟」,自然會「生」起見「彼」外色「心」來。因此亦即可以證明:唯在意識功能成熟所生的意識上,可以現起青黃赤白等的外相,並不是外在境相的實有。「如是於此醒覺位」中,「雖無外」在的實有「境」界,但在內自的「意」識上,「得有」似外境相的現起。

申二 破執

酉一 理遮

戌一 正破眼識

如於夢中無眼根

有似青等意心生

無眼唯由自種熟

此間盲人何不生

若如汝說夢乃有

第六能熟醒非有

如此無第六能熟

說夢亦無何非理

次家的計執已經敘述,現在針對他的所執,予以痛切的破斥,使其所執不成。先以兩頌正破眼識。初頌前三句牒彼所計,後一句正式難破,令捨所執。

中觀家說:「如」果照你所計,「於」睡「夢中」,是「無眼根」及眼識的,所以見「有似青等」的「意」識「心生」,完全由於意識自種的成熟。換句話說:夢中見不見外境,關鍵不在有無眼根,而在意識功能成不成熟。意識功能成熟了,就生起意識見外色境,意識功能不成熟,就不生起意識見外色境。好了,吾人現在同樣的沒有眼根,只要眼識自種成熟,就可見有似青等的眼識生,設使眼識自種不成熟,見似青等的眼識即不生。既然「無眼」而「唯由」於「自種」成「熟」,則現實「此間」的「盲人」,為「何不生」眼識呢?因為盲人與非盲人,同樣是沒有眼根的,不談自種成熟便罷,要談自種成熟的話,非盲人的自種成熟能生眼識,盲人的自種亦應成熟而生眼識,設若盲人自種永不成熟,所以沒有見似青等的眼識生起,則非盲人自種,亦應永不成熟,永遠沒有見似青等的眼識生起。可是事實不然,非盲人有時可以見色的,盲人卻是終身不見色的,原因盲人的眼根壞了,非盲人的眼根未壞。這樣說來,眼識的生起,不僅關於自種的成不成熟,同時關於依根的壞沒有壞,所以你唯識家說:『無根唯由自種熟』的這話,是不能成立的。

唯識家說:我的意思不是這樣的,我說夢中沒有眼根而有第六意識功能的成熟,還須假藉夢的力量,由夢的力量促成第六意識的功能成熟,然後自然就有夢境的現前,假使沒有夢的力量的促進,第六意識的功能,也還是不成熟的,意識功能不成熟,當然沒有夢境可得。世間盲人在醒的時候,不但缺乏眼根,同時也沒有夢的力量,所以第六意識功能不能成熟,因為意識功能不成熟的關係,所以也就不能見到青黃赤白等的境相。如此,你為什麼以世間盲人不生識來反難我?

唯識的這一說法對不對?在我們看來,似乎是有相當理由的,但在中觀家看來,仍然是有問題的,所以特再為破斥,而且就拿他自己所說的夢喻來破他:「若如汝」唯識家「說」,要有「夢」的力量,意識功能成熟「乃有」夢境,所以說「第六能熟」。至於盲人在「醒」覺的時候,非但沒有眼根,夢境亦是「非有」的,因為「如此」,所以「無第六能熟」。可是我要問你:醒覺的盲人等同睡時的夢人,醒時的盲人,沒有第六意識的功能成熟,睡時的夢人,為什麼會有第六意識的功能成熟?你得拿出相當的理由來,證明你所說的,如拿不出充分的理由,我「說」在睡「夢」時,「亦無」第六意識的功能成熟,這又有什麼不可呢?所以說「何非理」。反過來說:若你唯識家一定要說夢中有意識功能成熟而見外境,那正醒時的盲人亦應有意識功能成熟而見外境,你承不承認呢?不用說,這不但唯識家不會承認,就是三歲稚童也不會承認盲人能見的。因此,唯識家所舉的夢喻,是沒有道理的,是不能成立無境有心的。

戌二 例破境等

如說無眼非此因

亦說夢中睡非因

是故夢中亦應許

彼法眼為妄識因

隨此如如而答辯

即見彼彼等同宗

如是能除此妄諍

上文是正破眼識,這是例破境等。中觀家又對唯識家說:假定「如」你們所「說」,當一個人正在覺醒時,因為是「無眼」根的關係,所以「非」是「此」第六意識功能成熟的「因」,為第六意識功能成熟因的,是夢中所有的睡眠力,設若真的是這樣的話,你得把它的理由說出來,假定說不出它的理由,那我就不承認夢的睡眠力,是第六意識功能成熟的因,所以說「亦說夢中」的「睡」眠,「非」第六意識功能成熟的「因」。然則應當是怎樣的?現在我來告訴你:夢中妄識生起的動因,主要還是夢中的色境及夢中的眼根,以此根境為因,才有妄識生起。由「是」之「故」,吾人在睡「夢中」,你「亦應」當「許」有「彼」夢中所見境界之「法」及能生識的「眼」根,「為」虛「妄」的心「識」生起之因,不可說夢的睡眠力為促成意識功能成熟的因。這情形,就如我們醒時一樣,根境識三和合才能有見。

中觀唯識對這問題的看法,所以有這樣大的出入,要為夢中所見的境界,不是完全沒有所依的,它是依於六識緣於六塵而落謝下來的影子而有的,盲人在夢中所以不能見到青黃赤白等的境相,根本原因在於盲人從來沒有見過這些境相。非盲人,在白天,見到這個,見到那個,雖已落謝過去,但到做夢時,仍然以這些為所緣,所以見到青白等相。過去的可緣,因中觀家認為過去不是沒有,只是現象的變化,實際仍是存在的,這是三世幻有觀的必然結論。唯識家所以要以識功能來圓說過去的境界以及未來的顯現,因為他是二世無者,認為過去是就沒有了的。由於彼此有著這樣的看法不同,所以中觀肯定的認為:唯識學者以夢喻成立無境有心的道理,是絕對不能成立的。

上來空有兩宗的論辯,中觀家從來沒有提出自己的主張,只是隨唯識家怎樣的立說,而即怎樣的予以答辯而已,所以說「隨此」唯識學者是「如」何「如」何的說明,然後我中觀家就如何如何的「而答辯」。如唯識家說夢喻成立無境有心,中觀家就順著夢喻來答辯;如唯識家說翳喻成立無境有心,中觀家就順著翳喻來答辯。從如是論辯中,我們「即」可明白的「見」到:唯識學者所要成立的無境有心的宗體,從他所舉出來的一個個理由及事實是不正確,亦就可以知道「彼彼」所舉的因喻,「等同」他所立的「宗」體,是一樣不得成立的了。你的宗是要因喻來成立的,能立既不成,所立當然更成問題。「如是」能立所立俱不得成,所以就「能除此」無境有心之不必要的「妄」為「諍」論了。

酉二 會教

戌一 法非實有

諸佛未說有實法

萬有諸法是不是實有的,這在學派之間,是有很大諍論的。當然凡是佛教徒,沒有不講空的,但所說空是否徹底,未免成為問題。如中觀唯識兩派,雖同樣的說空,但唯識是不徹底的他空論者,而中觀是徹底的自空論者,彼此有著很大的不同:自空論者,就法的當體說明空,是所謂當體即空的,決不在空外還留一點有的痕跡;他空論者,是在這法上空去那個法來說明空,空去那個法後,還有這麼一個東西在。他空論的思想,從原始佛教去看,在《中阿含經》中所說的空,可以作為這個代表。該經曾以『鹿子母講堂空』為喻。佛是在這講堂說《小空經》的,所以說到空時,就說鹿子母講堂空,但這只是空去講堂中的豬馬牛羊,因講堂中確實沒有豬馬牛羊在,所以說它是空,而鹿子母講堂宛然存在,不可說它是空,即講堂裡的比丘也不能說沒有,甚至其他地方有猪馬牛羊也不能否認,這是典型的他空說。到了學派時代,有部中有名的世友論師,就是說他空的能手。如他論究空與無我的時候,總說空不是究竟了義的,是究竟了義的唯有無我。他舉五蘊無我的例說:說五蘊無我,這是對的,是徹底究竟之談,因五蘊中,確實是無我的;說五蘊皆空,這是不對的,是非究竟了義之說,因五蘊是有不可說為空的,有時佛說五蘊空,是就五蘊無我而說為空的,並不是真的五蘊不可得。唯識學是本於這個見地,所以在《瑜伽.真實義品》說有這樣的幾句話:『由彼故空,彼實是無;由此而空,此實是有;由此道理,可說為空』。文中的彼此,且以徧計依他代表來說明:在此依他起上,空去彼徧計執,彼徧計執確實是沒有的,而此依他起是自相有,可不能說空不可得。這,我們說為他空論者。自空論者就法的當體明空,也是本於原始聖典而來的。如《雜含》說:『常空……我我所空,性自爾故』。『常、我、我所的當體即空,不是空外另有常、我、我所等不空。常、我、我所等所以即空,是因為常、我、我所的性自爾故』。諸法自性本來就是空的,並不是想方設法的故意說它空。這,我們說為自空論者。

他空論者說:若如你說諸法自性本來空的,為什麼佛在《解深密經》說自相安立的依他起有?依他起法是自相有,就不可說一切法空。自空論者回答說:佛在《解深密經》以及其他經中說有實法,是佛的方便不了義說,並不是真的諸法有實自相。我老實的告訴你:不但釋迦佛沒有說過有實在法,就是十方「諸佛」亦「未說」過「有實」在「法」。若你一定要說有實自性法,那就是違背佛說無實有的道理。

戌二 瑜伽心境

諸瑜伽師依師教

所見大地骨充滿

見彼三法亦無生

說是顛倒作意故

如汝根識所見境

如是不淨心見境

餘觀彼境亦應見

彼定亦應不虛妄

佛在經中,不但有時說有,亦復說外境界,隨定心的觀察,而有所改變的。「諸瑜伽師」,就是修觀的諸佛弟子。瑜伽是印度話,中國譯為相應,即在修定中,心境相應之義。但瑜伽一詞,在印度來說,並不是佛教所專有的,如六派哲學中,就有所謂瑜伽派,而且在今天印度,瑜伽派仍有其很大勢力,學習瑜伽的人,還是有很多的。佛教沿用瑜伽一名,作為禪定或止觀的代名詞,就是修習種種的觀行。佛教徒既修習種種觀行,所以就被稱為瑜伽師或觀行師。所有諸修瑜伽的行者,「依」於「師」長們的開示「教」導,教導他們修怎樣的觀行,他們就修怎樣的觀行。佛法有二甘露門的觀行,為佛弟子所常修的,就是數息觀與不淨觀。現在這個修瑜伽行的行者,他的老師教導他的是不淨觀中的白骨觀。不淨觀,要在觀九種不淨,現在略為分別,然後再說本頌所要說的白骨觀。

一、膨脹想:如見前面有可愛的男女美色,引動我們的欲念,那你立刻假想這個美貌的男女,已經死去,死後的屍首,未經過好久,就漸漸的膨脹起來,與原來那個美貌的樣子,完全不同,再也不會對它生起貪著,是為膨脹想。

二、青瘀想:謂行人觀彼膨脹以後,再觀這個美色死屍,經過風吹日曬雨打,身上的皮肉,不是這裡青,就是那裡黃,不是頭上瘀,就是腳底紫,呈現種種難看的斑點,不說不會再對它生起愛戀,就是看也不願再看一下,是為青瘀想。

三、變壞想:謂行人觀彼青瘀以後,再觀這個美色死屍,因為日久皮肉裂壞,身首足等六分破碎,心肝肺等五臟腐敗,所以種種臭穢之物,從身體中流溢於外,越發使人對之生厭,所謂愛著之念,當然更談不上,是為變壞想。

四、血塗想:謂行人觀彼變壞以後,復再觀彼美色死屍,發現該屍從頭至足,全身都是膿血流溢,流溢出來的膿血,塗漫了附近各地,使人走路都不願經過那兒,試問還有什麼值得可愛的?這麼一想,欲念全消,是為血塗想。

五、膿爛想:謂行人觀彼血塗以後,更復觀彼美色死屍,發現該屍身上,九孔膿血流出,所有皮膚骨肉,爛壞無餘,狼藉在地,臭氣轉增,益加不能見齅,一個人到了這個地步,就是再美麗些,亦不會有人愛的,是為膿爛想。

六、蟲噉想:謂行人觀彼膿爛後,復再觀彼美色死屍,見到流出來的膿血,不僅臭氣薰天,而且引生很多的蟲蛆,競相唼食,飛禽走獸亦來咀嚼,使得整個身體,變得殘缺剝落,再也見不到一個完整的身體,還有什麼可愛?是為蟲噉想。

七、破散想:謂行人觀彼蟲噉後,重復觀彼美色死屍,因為屍體被禽獸爭食,筋斷骨離,首足交橫,分裂破散,是為破散想。

八、白骨想:謂行人觀彼破散以後,再進一步的觀彼死屍,形骸暴露,皮肉已盡,但見白骨狼藉,如貝如珂,是為白骨想。

九、火燒想:謂行人觀彼白骨以後,復作最後一次觀察,觀彼死屍為火所燒,爆裂煙臭,薪盡火滅,同於灰土,是為火燒想。

本頌說的「所見大地骨充滿」,是九想觀中的第八白骨觀。這個觀修成功了,不但見死屍是一堆白骨,就是大地的每個角落,無不是白骨充滿,但這充滿大地的白骨,是不是外面實有的呢?不是的,是白骨觀的觀心中所見的。由此證明外境不是實有的,假定外境如一般認為是實有的,那修白骨觀有所成就的人,就不應該見徧大地是白骨,既見大地白骨充滿,證知我所說的境隨心有,是不錯的。

中觀家破說:修白骨觀的諸瑜伽師,在觀心中「見彼」白骨的「三法」,根本就是虛妄,而無實在性的,所以說「亦無生」。所謂三法,就是眼根、色境、眼識。不論是誰修定,定中絕對沒有眼識活動的,所以彼能見識,是假有無實的,能見識尚且是假,為識所依的眼根,當然也是假的,根識都假,那裡還有所見的實在境界?三法不可得,還說什麼所見大地骨充滿?

唯識家說:照你中觀家這樣講,佛為什麼在很多經中說有不淨觀呢?中觀家說:不錯,佛曾為諸比丘說不淨觀,但你要知道佛亦曾「說」這不淨觀「是顛倒作意故」。所謂顛倒作意,顯是假想作觀。雖是假想作觀,修之能成大事。如大海中死屍,沉溺海裡的人,假使附在上面,從此可以得度,所以說為甘露門。既是顛倒作意,你唯識家為什麼以此作為離境而實有內識的證明?

中觀家進一步更從反面責難彼說:「如汝」現在生命體上依眼根而生起眼識的「根識所見」色塵「境」界,不但一個人能見,其他很多人同樣見到的,若你認為不淨觀的心識是實有的,「如是」,則「不淨」觀「心」識所「見」的白骨「境」界,理應不唯修不淨觀的人能見,其「餘」未修不淨觀的人,「觀彼境」界的時候,「亦應」能夠「見」到白骨,為什麼?因許同是境無而實有的原故。然而在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不信,試問那些沒有修不淨觀的人,他們的回答一定是:我們所見到的是山河大地,從來沒有見過白骨,由此可以證明,你所說的,並不合乎道理。再說,彼不淨觀識,如真實有的,則所修的「彼定,亦應」是真實,而「不」應說為「虛妄」。所修彼定若非虛妄,則違佛說不淨觀是顛倒作意之教。是以不論從那個立場講,所謂無境有心的理論,總歸是不能成立的。

戌三 鬼等異見

如同有翳諸眼根

鬼見膿河心亦爾

唯識家說:如同一樣境界,假定是實有的,就應各類眾生所見一樣。假定這類眾生見到的是這樣,那類眾生見到的是那樣,是即顯示了境界非實。如說『一境應四心』,正好顯示這個。以水來說:人類眾生見了,只是一股清涼的水;水族眾生見了,認為是條寬廣大道,或是一座美麗宮殿;天界眾生見了,則又以為是極莊嚴的琉璃;餓鬼眾生見了,就又變成膿血火燄。若說水境是實有的,為什麼各類眾生所見不同?既諸眾生所見不同,足以證明外境非實,而是唯自心識所現,離心無境。《唯識二十頌》說:『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因為如此,所以我們肯定的認為:諸法是唯心所現,有心而無境的。

中觀家破說:同於一境,隨心所見不同,只是說明境的非實,並非顯示見彼之心實有。當知這個所見不同,「如同」前面說的「有翳諸眼根」,在沒有毛髮的境界上,而妄見有毛髮等相,是與一般常人所見不同的。如是,「鬼見膿河」等「心」不是實有,與翳眼見毛髮等心的非實有,其道理是一樣的。鬼、傍生、人、天四趣有情見境不同,主要的原因,由於四趣所感的異熟報體不同,因而其報體上的眼根組織,也就有所不同,從不同的眼根,引發出來的眼識,去見客觀的境界,當然也就有別。所以所見境的不同,不僅是心法的關係,根境識三者,有著連帶關係的,怎麼可以以此證明境無心有?

酉三 結非

總如所知非有故

應知內識亦非有

上來從各方面遮彼無境唯心之說,這問題可謂已告一段落,現在再來總結的指出其非是。「總」而言之:所知的根境與能知的心識,是相待而有的,不是個別獨立的,「如」其「所知」的根境,既是虛妄而「非」實「有」的,「應知」能知的「內識」,當然「亦」是虛假而「非」實「有」的。假使你一定要執著內識是有,同時你亦得承認外境是有,因為二者是沒有差別的。說有,是即心境俱有;說無,是即心境俱無;在這兩者之間,絕對不可說一有一無的。即使說有,有亦是如幻有,不是真實有;即使說無,無亦是自性無,不是空無所有;如認為實有實無,那還是錯誤的。

辰二 遮唯事有性

巳一 總責

若離所取無能取

而有二空依他事

此有由何能證知

未知云有亦非理

唯識家說:凡是所知的,一定是虛妄分別心所現的,虛妄分別心,不生起活動則已,一生起活動來,必然帶起能所取,作為能所緣,而且這異體的能所取,是虛妄不真實的,因緣所取的境相,而有能取的分別,「若」果「離」了「所取」的相分,亦即「無」有「能取」的見分,反過來說,假定離了能取的見分,所取的相分,同樣是不可得的。因這二取,都是識心分別假現,並無真實有體性的。二取的實有體性雖說沒有,然「而」可「有二」取「空」的「依他事」。依他事即依他起,亦即虛妄分別心。

中觀家難問彼說:你說「此」虛妄分別心「有,由何能」夠「證知」它是有呢?必須拿出事實證明,假定拿不出證明來,你說它是有,別人亦可說它沒有,這有無的論諍,怎能得個結論?況且所謂有,一定要確實的知它是有,然後才可向人宣說,這是有的,如果自己根本還「未知」道,貿貿然的就「云」其「有」,怎麼合乎道理呢?所以說「亦非理」。不知虛妄分別的依他事有,這在唯識家自己,是絕對不承認的。現在說為未知,是中觀家的堵塞之詞,讓他不好再說這是有的。

巳二 別破

午一 自證不成

未一 破他

彼自領受不得成

若由後念而成立

立未成故所宣說

此尚未成非能立

縱許成立有自證

憶彼之念亦非理

他故如未知身生

此因亦破諸差別

唯識家說:二取空的依他起離言自性的內心,並不如你中觀家所說是不知的。緣相分的見分心不能知道自己,這是對的,但見分心的內在,還有個自證分,自證分是能知道依他的分別心有以及它的活動情形,怎麼可說未知?

說到自證分能知,必然就要討論到心能不能知心的問題,這在學派中,是有諍論的。大眾部的學者,說心不但能夠了知自心,而且進一步的可以此念了知外境。《婆沙》卷九敘述他的意見說:『謂或有執: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眾部。彼作是說:智等能了為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燈能照為自性故,能照自他』。這思想,後來從有部流出,成為有部勁敵的經部,是承受了的。如經部說:自心可以了知自心,如火能自燒,亦能燒他,燈能自照,亦能照他。可說與大眾部是同一意趣。從上座流出的說一切有部,雖承認以後念證知前念,即第二剎那的心念,能證知第一剎那的心念,但不承認在同一剎那中,自心能知自心。《婆沙》卷九說:『頗見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無。……此中一智者,謂一剎那智。由此不知自性、相應、俱有諸法。……若即於此世俗智中,作如是問:頗二剎那頃知一切法耶?答:有。謂此智初剎那頃,除其自性、相應、俱有,餘悉能知,第二剎那亦知前自性、相應、俱有法,故答言有。……問:何緣自性不知自性?……有說:世間現見:指端不自觸,刀刃不自割,瞳子不自見,壯士不自負,是故自性不知自性』。尊者世友更直捷了當的說:自性所以不知自性,因為不是它所知的境界的緣故。

唯識是從西北印度發展起來的大乘學派,因它與有部有關,所以不承認在同一剎那能了自心;因它與經部有關,所以另立自證分,以此自證分證知自心。自證分者:自是自用,就是見分,證是證知的意思,謂從證知自體上的見分作用,得名為自證分。如以唯識的四分說,這自證分,正好位於後三分的中間,向前看可以證知見分,向後看可以證知證自證分。於能緣所緣的見相二分,如沒有第三自證分的證知作用,那就不能完全有所認識,所以非建立第三自證分不可。《成唯識論》卷二,對此有段文說:『相見所依自體名事,即自證分;此若無者,應不自憶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所量、能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所量,即所緣的相分;能量,即能緣的見分;量果,即自證分;沒有自證分做量果,能量量於所量,就不能得到一個結果。如用尺量布,布為所量,尺為能量,而獲得幾丈幾尺的數目,就是量果,沒有幾丈幾尺的量果,那你量布有什麼意義?所以在相見二分之外,必定要有個自證分,如不承認自證分的存在,那就不能證知心識是有及其活動作用。

中觀家對這問題,是繼本上座部而來,不承認有自證分說,所以這裡特為破除:謂「彼自」證分能夠「領受」自體的話,這是「不得成」的,因為作用是不能在自體上轉的,如前有部說的,刀不能自割,指不能自觸,火不能自燒,燈不能自照,其理是一樣的,所以心不能了知自心,心既不能了知自心,怎麼可以說是自見自體?

唯識家救說:你沒有了解我的意思,我之所以認為有自證分,因我人過去所曾經見過的境界,由後念能夠憶念的關係,假使以前從來沒有經驗過的境界,則後念必然不能有所憶念。現在這能憶念我人過去所曾經見過的境界,因此可以知道,當你過去正在見這境界時,一定曾經有個領納我見某境心的存在。見境界的是心,可說沒有問題,而這見境的心,假定又為他心之所領納,那確實會要犯無窮過,但是現在我說,即彼見境界心,是自體領納自體,還有什麼過失?在你認為彼自領受不得成,在我覺得非要有個自證分不可。

中觀家又破道:「若」你現在要「由後念」心「而」為能「成立」的因,以之成立自證分是有,那我得告訴你:你這能成「立」的後念,在我根本就不承認,如此,則你能立還「未成」立,你「所宣說」的「此」後念能成立因,既然「尚未」獲得彼此極「成」,怎麼可以拿它來成立自證分是有?所以說「非能立」。簡單的說:能成立的因不成,所成立的宗更不得成。比方有人說那地方有火,若問怎麼知道那裡有火,該人就可告訴你,因為那裡有烟,以有烟故,知道有火,這本是不錯的,但烟火的聯繫關係,必須雙方有此認識,才能發生作用,若對一般不知烟火有著必然關係的人說,則你以有烟故成立彼處有火,也就變為能立不成了。所以唯識家舉出這個理由,在中觀家看來,不能作為有自證分的有力證明。

上頌奪破,即根本否定自證分;下頌縱破,即姑且容有自證分。謂或「縱」然「許」你「成立有自證」分,但你以自證分為因,生起後念,以此後念「憶彼」前「念」,仍然是沒有道理的,所以說「亦非理」。為什麼?以能生的自證分與所生的後念,彼此前後各有其自體的,所以說為「他故」。凡是講到『他』,佛法就認為不是一體,前念有前念的自體,後念有後念的自體,既然彼此各有獨立自體,怎麼可說自體領納自體,自心證知自心?設許獨立的自證分他,能生獨立的後念之他,是則於已知者,能夠引生後念,然則於未知者,亦應能生彼念,因為二者同樣的是屬他,同樣的是異體,同樣是與前念各有自性的。事實並不如此,如已知者所知道的,其未知者並不能憶,所以說「如未知身生」。是以我說你的自證分,不能生於後念。假定你說這是異體相續,不是同一相續,如前所破,在同一相續的生命體中,前一剎那與後一剎那,仍然是異體的,所以同樣不能成立。「此」他故的能成立「因」,不但能破除差別的前念後念,令其不得成立,而且「亦」能「破」除「諸」有獨立自體的「差別」之計。如能生所生各各有其差別自體,能作所作各各有其差別自體,都可用這『他故』的因,掃除他們的妄執。

未二 顯自

由離能領受境識

此他性念非我許

故能憶念是我見

此復是依世言說

這是顯自,亦即答難。唯識家說:你不承認有個自證分能生後念,試問後念是怎樣生的?中觀家回答說:我所知道的前念後念,是觀待假生的,即由前念識而有後念的念,由後念的念而知有前念識,前念與後念之間,只有不一不異的關係,並沒有各自的獨立自性。因為如此,所以「離」開了「能領受境識」,則「此」異體的「他性」後「念」,絕對「非我」所「許」可有的。還有,即我所承認的那個假有「能憶念我見」的念,亦「復是依世」俗諦的假名「言說」而說的,言說假名之法,即是如幻如化,有什麼真實性可得?所以你所說的實有自性的後念,不但在勝義諦中不可得,即在世俗諦中亦非實有,你把它說為實有,這顯然是你的妄執!

未三 結責

是故自證且非有

汝依他起由何知

作者作業作非一

故彼自知不應理

若既不生復無知

謂有依他起自性

石女兒亦何害汝

由何謂此不應有

徧計執無,依他起有,這是唯識的宗要,前面曾經屢屢說到,可是一旦論及何以知有依他起時,唯識學者就又抬出一個自證分來,以證明確有依他起,等到問及自證分又怎麼會有時,他們則又舉出後念來,以證明自證分的不無;但從上面展轉論來,我們知道,所謂後念,根本是假名有的,並不能成立它的實有自性,由於實有自性的後念不成,「是故」實有自性的自證分亦不可得,「自證」分尚「且非有」,試問「汝」所說的「依他起由何」而得證「知」?若汝一定要說由自證分證知有依他起,那在道理上仍然是講不通的,因為能知、所知、知的作用三者,是不可以說為一的,如「作者(作的人)、作業(法體的事業,如搬磚抬瓦等)、作(正做時的動作)」三者「非一」,是一樣的道理。可是你的自證分證知依他起有,是自體領納自體,亦即能所知為一,是「故」說「彼自知,不應」道「理」。

唯識所說的依他起,是生起法,一講到生,必然就要探究到自他生的問題,然而不論說自生說他生,如前所破,自生他生,是都不可能的,所以依他起不生;至於證知依他起有的自證分,現在亦被破除而不可得,所以依他起又是無因可證知的;「若既不」有依他起「生」,亦「復無」因了「知」依他起有,而你「謂有依他起自性」,究竟依據什麼要這樣說的?沒有的而你硬要妄執為有,你為什麼不說石女兒亦是實有的?難道「石女兒」曾經以「何」陷「害」過「汝」,與你是冤家對頭,所以你說石女兒不應該有?這裡所以舉出石女兒來難,因石女兒與依他起,同樣是無知不生的,依他起與你既沒有什麼關係,石女兒與你亦非冤家仇敵,你以什麼理由說依他起有?又「由何」理由「謂此」石女兒「不應有」?如果說不出適當的理由來,那你為什麼這樣厚此薄彼而說一有一無?

午二 依他無實

未一 破失世俗

若時都無依他起

云何得有世俗因

如他由著實物故

世間建立皆破壞

依他起實有,在唯識學上,是個重要問題,唯有實有的依他起,世俗的一切因果等法,才能建立起來,所謂依實立假,正是指的這個。「若時」如上所破,根本「都無」實有「依他起」可得,試問你們所說的世俗諦,以什麼為因而得建立?所以說「云何得有世俗因」。在唯識學人看來,沒有實在的依他起,世間的一切皆被破壞,問題就太大了,所以他們想方設法的,用種種理由,成立依他起。可是從中觀的立場說,凡主張實有自性的,即不能正確的建立世間的一切,如小乘學派中的有部,是主張諸法實有的,因而結果,變為什麼也不能成立。你唯識家,「如」其「他」的學者,「由」於執「著」有個「實」有「物」體的依他起的緣「故」,本來你是想要建立一切法的,可是反而變成一切「世間」共同承認所「建立」的名言假法,悉「皆」被你「破壞」,不得成立,這豈是你的始料所及?想要建立一切,結果破壞一切,很多學說都是如此的,不僅唯識學是這樣。

關於這個,我想順便談一下佛教一個大的論諍,就是緣起因果建立的問題。緣起因果,為佛弟子所共信,誰也不能否定的,誰否定了,誰就沒有資格做佛弟子,所以佛教學者,無論怎樣,總得建立因果。因果建立,要不外於在空有二法上:中觀學者,從空建立因果罪福以及世俗的一切法;唯識學者,從有建立因果罪福以及世俗的一切法。誰能建立,誰不能建立,在《中觀論.觀四諦品》,有詳細的論諍,現扼要的一說。

唯識學者說:印度有類外道,否定因果罪福說:假定有這麼一個人,在恆河的南岸,殺死無數的人,別人或以為他有很大的罪過,在我卻認為他並沒有什麼罪惡;設或另有這麼一個人,在恆河的北岸,行廣大的布施,別人或以為他有很大的福德,在我卻認為他並沒有什麼功德。外道對這因果罪福的否定,佛曾不遺餘力的予以痛斥;你性空者,說這也是空,說那也是空,是則你所說的空法,豈不如該外道一樣的,破壞了因果罪福?因果罪福既被破壞了,世間的一切世俗法,當然被你破壞無餘,所以《中觀論頌》說:『空法壞因果,亦壞於罪福,亦復悉毀壞,一切世俗法』。因為空法破壞因果,有違佛法,所以我們不能承認你所說的空法。同時你再想想:一個人為什麼畏懼罪惡?即因罪惡是有的,有了罪惡就要招苦果,所以令人可畏。一個人為什麼喜歡種福?即因福德是有的,有了福德就要感樂果,所以人肯種福。若如我們說有,就不會有破壞因果罪福的過失,你為什麼一定要說諸法皆空?更為什麼要破我所說的依他起有?

中觀學者回答說:空義是甚深的,你的智慧狹小,根本沒有了解我所說的空義,所以致有這樣的誤會。現在我老實的告訴你:『汝謂我著空,而為我生過;汝今所說過,於空則無有』。為什麼於空沒有這樣的過失?《中觀論頌》接著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世出世間的一切因果緣起,都是在空法上建立起來的,而且亦唯有空才能建立一切。假定諸法真如你說是實有自性不空,則諸法是即自己完成的,自己如此的,根本沒有什麼生滅變化可言,生滅變化既沒有,還談什麼緣起因果的建立?還有什麼苦集滅道的四諦?且以苦果來說:如苦是實有自性的,則苦永遠是苦,乃至盡未來際,亦除不掉苦,假定果真這樣,不特做人沒有價值,就是學佛亦無意義,而佛法說的斷生死苦,亦即成為空言,都無實義。所以若你唯識學者,見到諸法是實有自性的,那你所見到的諸法,就是無因無緣而有的,無因無緣而有諸法,這才真正是破壞因果,破壞罪福,破壞一切萬有諸法的建立。佛說『有罪當懺悔』;又說『眾罪如霜露』:這都是你所熟知的如來教言。假定罪有實在自性,怎麼可以懺悔得掉?怎麼會如霜露一樣的為慧日之所消除?因而我告訴你:我空宗說空,不但沒有破壞一切法,而是真正能夠成立一切法的;你有宗說有,不但不能成立一切法,而是真正破壞一切法的。『汝今自有過,而以回向我』,這怎麼可以?『自己有過,應該自己反省,覺悟,革除,為什麼向別人身上推呢?把過失推在我的身上,自己以為沒有過,這等於人乘在馬上,而自己忘卻自己所乘的馬,到處去尋馬一樣』,可說是天大的笑話!所以我勸執著諸法有實自性的人們,趕快放棄實有自性的妄執,速即從這妄執的圈套中跳出來,循著緣起因果的正軌以建立一切,免遭破壞因果罪福的過失。

未二 破失二諦

出離龍猛論師道

更無寂滅正方便

彼失世俗及真諦

失此不能得解脫

由名言諦為方便

勝義諦是方便生

不知分別此二諦

由邪分別入歧途

修學佛法,有個一定的目的,就是進趣出世的寂滅解脫,但要得到寂滅解脫,不是想想就可以了的,必須還要有個正確的方法,依此正確的方法去行,然後才能得到寂滅解脫,如沒有一個完善而正確的方法,要想得到寂滅解脫,是絕對不可能的。佛在經中,曾經開示我們很多趣入解脫的方法,現在姑且不去談他。佛滅度後,佛弟子們,不論是小乘的尊者,抑或是大乘的論師,為了弘揚佛法,為了化導眾生,亦曾為人們開示趣向解脫的正道,但這所開示的,是否正確完善,我們不能盲然的無條件的遵行,還得需要加以抉擇一下,然後方不致走上錯誤的道路,而始終徘徊在解脫門外。

據月稱論師的抉擇,認為唯有龍猛論師所開示的,才是趣向解脫的正道,假使超「出」遠「離龍猛論師」所指示的正「道」,相信「更無」其他趣向「寂滅」解脫的「正方便」。聖龍樹以什麼為斷煩惱證解脫的正方便?謂以安立勝義無自性,世俗有因果的二諦,為最正確的方便。而且這是唯一的正方便道,除此更無其他的方便之道。所以佛法行者,不論聲聞、緣覺、菩薩,都要從這唯一的正方便道而得解脫。《法華經.譬喻品》所舉火宅喻說:『唯此一門,而復狹小』,所以不可說為『方便有多門』的,如說『方便有多門』,是不合佛法真義的。唯此一門,不僅中觀家是這樣的說,就是唯識家也這樣的說,如《解深密經.無自性相品》說:『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唯識所說此一妙清淨道,就是如上說的,在依他的緣生法上,離去徧計所執自性,而證悟諸法的圓成實。不但大乘是這樣說,即小乘亦說唯此一道得清淨。雖大家都說唯此一門或唯此一道,但不是沒有差異的,如上中觀唯識所說一道,就有著很大的不同,因而吾人不得不善加抉擇。

所入的法門,雖然只有一個,能入的方法,是可有眾多的,如《維摩詰經.入不二法門品》所說:從法自在以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起,直至文殊師利曰: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止。其所運用的方法,雖有種種的不同,但所入的法門,是沒有兩個的。又如《楞嚴經》中所說的二十五圓通:從憍陳如說,如我所證,音聲為上,乃至觀音菩薩說的耳根圓通,亦同樣的是能證有別,所入圓通無二。本此,我們亦可說:通達空性的方法,容或是有差別的,或從色蘊悟入空性,或從受蘊悟入空性,乃至或從識蘊悟入空性,或從十二處、十八界、四諦、緣起等悟入空性,而所通達的空性是一,所以到達涅槃之路,只有一條。但這說法,並不是推翻其他一切法門,只不過顯示有了義不了義、究竟不究竟而已。

根據上面分別,唯識所說一道,既然出於龍樹的正方便道,亦復破壞了世俗與勝義的二諦,所以說「彼失世俗及真諦」,唯識家主張依他起有實自性,因而不能建立因果等法,你說他破壞世俗諦,還可說得過去,怎麼說是勝義諦亦被破壞?要了解這個,先當知道二諦,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如《中觀論頌.觀四諦品》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可見世俗與勝義的二諦,不可作為個別孤立的來看,而一定要視為彼此互相相關的。因為相關,所以失壞世俗,亦即失壞勝義。「失此」二諦,當然是就「不能得」到涅槃「解脫」。『佛說法的究竟目的,在使人通達空性,得第一義;所以要通達第一義,因為若不得第一義,就不能得到涅槃了。涅槃,是第一義諦的實證。涅槃與第一義二者,依空性說,沒有差別的;約離一切虛妄顛倒而得解脫說,涅槃是果,勝義是境』。

有人這樣說:唯識家所說的世俗諦,固然與中觀家的不同,但說勝義諦畢竟空,與中觀家所說是一樣的,理應承認他的勝義說。作這樣看法的人,老實說,根本就沒有知道二諦密切的關係,是硬把二諦分開來的說法。依二諦相關說:要正確建立勝義諦,必須正確了解世俗諦,如不能正確了解世俗諦,勝義諦也不能如法建立起來的。因為勝義諦,雖是畢竟空無自性的,然要通達世俗的緣起,方能通達勝義的空性,所以本頌說是要「由名言諦為」殊勝「方便」,然後始能通達勝義諦,換句話說,平等空寂性的「勝義諦,是」以世俗諦為「方便」而「生」起的。勝義諦為方便所生果,名言諦為能生的方便。《中觀論頌講記》說:『第一義是依世俗顯示的,假使不依世俗諦開顯,就不能得到第一義諦。修行觀察,要依世俗諦;言說顯示,也要依世俗諦。言語就是世俗;不依言語世俗,怎能使人知道第一義諦』?如欲證得寂滅涅槃,必先了知世俗上的善惡因果的生死,從而截斷生死要津,方得入於涅槃解脫。

假使「不」能如法合理的了「知分別此」世俗勝義的「二諦」,那就「由邪」曲的錯亂的不正確的「分別」這二諦的關係,勢必偏離正道,「入」於「歧途」,以不究竟為究竟,以緣起性空為惡趣空,這才真正的成為破壞佛法的大罪人!

怎樣是正分別二諦?諸法雖然很多,要不出於色心:從世俗諦上觀察這二法,中觀家平等的把它看為如幻假有;從勝義諦上觀察這二法,中觀家平等的把它看為畢竟空寂。如是分別,是正分別二諦。

怎樣是邪分別二諦?如唯識家將心色二法,嚴格的劃分開來,說外境色,不是因緣所生,而是心所變現,離開內自心識,假有都不可得,這在中觀家看來,不免有損減的過失;說內心法,是自相有,由各種子生起,名為自性緣起,絕對不可說為假有空無的,這在中觀家看來,不免有增益的過失。如是分別,是邪分別二諦。

總之,在世俗諦上,中觀是心境平等的,唯識是重心輕境的,因為重心輕境的關係,於世俗諦不免有所偏頗,既有所偏頗,要想證入平等勝義空性,當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不善分別世俗諦,就不能得真勝義諦。上面說過,凡主張法有自性的,即決不能建立因果罪福,你唯識家,既然執有實在的依他起法,當知同樣的無以建立因果,可是你偏要在依他起上,建立罪福因果,豈不是走入歧途的又一明證?

午三 不壞世間

未一 總說

如汝所計依他事

我不許有彼世俗

果故此等雖非有

我依世間說為有

唯識家再對中觀家說:如我說有依他起,才能建立一切法,若如你說依他起無,是則不但破掉了我的依他起,同時亦破壞了世俗諦,因為世俗諦上的因果緣起,是建立在依他起上的,所以,你如一定說我依他起不成,我也就不客氣的說你世俗諦不成。

這末說來,問題似乎很嚴重,頗有大家皆不得成的樣子,其實不然。中觀是有他的一套思想理論的,所以在駁斥了別人後,自然要將自己的理論建立起來。

中觀家回答唯識家說:我破你的依他起,是破實有自性的依他,並不是破你世俗上的因果緣起。老實告訴你:「如汝所」妄「計」的實有「依他事」,從這實有依他事上,建立世間的一切法,在「我」無論如何,是「不許有彼」那樣的「世俗」的。因我根本不承認你所建立的實有世俗,所以也就否定你的實有依他起。「此等」實有自性的世俗,「雖」然是「非有」的,但眾生無始以來,由於習見為有的因緣,為了不壞假名而成解脫「果故」,「我依世間」亦「說為有」。但我所說的有,是如幻的假有,不是像你說的境無心有的有。因此,我破你的,是破自性實有,不是破壞世間,更不是否定因果。

未二 別釋

如斷諸蘊入寂滅

諸阿羅漢皆非有

若於世間亦皆無

則我依世不說有

若世於汝無妨害

當待世間而破此

汝可先與世間諍

後有力者我當依

說有說無,不是隨自己的心意,要怎樣說就怎樣說的,而是要看違不違背世間的,如果違背世間,說有固不對,說無亦不對。佛在《雜含》三七經中,曾經表示過這樣的態度:『世間與我諍,我不與世間諍。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佛法的目的,並不在與世間諍辯這些有的現象,而是在這有的現象去掘發其普徧必然的真理,從智慧的證知去得解脫』。佛對世間既表示這樣的態度,我中觀家當然亦追蹤佛陀的精神,是這樣的說有說無的。

諸蘊,就是五蘊,亦即有情的生命體。有情的諸蘊,前一生命結束,緊接著後一生命又來,所以始終在生死中流轉,成為一個不息奔放的生命狂流。「如斷諸蘊」的佛法行者,前蘊滅後蘊不生,而證「入」於「寂滅」涅槃,涅槃是離諸相,而不可說為有的,如《成實論》卷二說:『涅槃實相離諸相故,不名為有』。《雜阿含經》中亦說:『究竟清淨,究竟清涼,隱沒不現,惟依于清淨無戲論之體。不可謂有,不可謂無,不可謂彼亦有亦無,不可謂彼非有非無,祇可說為不可施設究竟涅槃』。所以真正入涅槃的聖者,是沒有世間所現見的一切相的,所以頌說「諸阿羅漢皆非有。若於世間」的智者,皆如阿羅漢那樣的,已斷諸蘊入寂滅涅槃,當然「亦皆無」有世間所現見的一切相,不可再以世俗名言安立。世間果然到了這種境界,「則我依」於「世」間不說有,自然也就「不說有」世俗諦可得。由此可知:我是隨順世間的,世間說有我亦說有,世間說無我亦說無。反過來看你唯識家說的心有境無,與世間一般說的完全不合,因為世間明明說有心有境,而你偏偏要說無境有心,這不是與世間諍是什麼?

中觀家進一步說:我說依他起無自性,是觀待勝義有而說的,與世俗毫無關係,所以雖說無實依他起,但決不犯世間相違過,而你唯識破世俗諦,是觀待世間而破的,所以犯有世間相違過。假「若世」間「於汝無」有「妨害」,亦即是說,你如不犯世間相違過的話,「當」可觀「待世間而破此」世俗諦,用不著我中觀家再來破他。因為在我看來,吾人所以流轉生死,就因不能破此世俗諦,現在你能破掉,豈不正好?但你能不能破此世俗呢?我以為不但不能破世間,且很可能的為世間所破,設你自認能破世間,則「汝」不妨「可先與世間諍」論一下。在與世間相諍中,最「後」你如「有力」量勝過世間的話,那「我當」然「依」你所說。換句話說,你如得到最後勝利,我在思想戰中,一定向你投降,事事依順於你。事實,唯識與世間諍,是不能得到勝利的,這不是世間的力量大,而是世俗人的觀念中,總認為心境俱有的,現在你唯識說境無心有,與他們向來的認識衝突,當然不易為世人之所接受。所以違反世俗諦的佛法,在這世間是很難講得通的。中觀說色心是平等的如幻假有,不但不違反世間,而且被認為尊重世間,即因這一宣說,是合乎世俗人心的。唯識與世間諍中,既不能強有力的得到勝利,要我依從你的所說,在我固然是做不到,而你想要破我所說的世俗,亦同樣是破不了的,是以我勸你唯識家,還是接受我所說的心境俱有的教說吧!

午四 不違聖教

未一 通華嚴經

申一 遮外道常我

現前菩薩已現證

通達三有唯是識

是破常我作者故

彼知作者唯是心

從上理論方面,一層層的辨別看來,無疑是唯識家失敗了,但唯識學者並不自甘失敗,乃從另一方面來挽救自己。佛弟子無論論究一個什麼論題,都要以佛陀的聖教為依據的。如果違背了佛陀的聖教,不管你的理論說得怎樣圓滿,在忠於佛陀的佛弟子,總歸不能承認那是佛法的。這是佛弟子共有的信條,唯識家本此對中觀家說:你所說的固有相當的道理,可是我不能接受你的教說,因為你的理論,違背佛的聖教。如《六十華嚴.十地品》說:『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又《八十華嚴.十地品》說:『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其他羅什譯的《十住經》,唐尸羅達摩譯的《十地經》,都是這樣說的。經中既說『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則我唯識家說唯有內識而無外境,不但沒有說錯,而且深深的契合經義,你反對我的有心無境說,豈不等於推翻如來的聖教?還有,你中觀家最重視緣起的,而經中明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你為什麼不本經義重視內心,硬要唱說心境平等?經義俱在,不容否認。你對這個問題,如不有個交代,那你上面說的,悉皆不得成立。

這是個嚴重的挑戰,因而中觀在此,特別會通經義,以顯示自己不違聖教說:不錯,《華嚴經.十地品》,曾經說到第六「現前」地的「菩薩」,因為「已」經「現證」諸法的空性,所以能夠「通達三有」所有,「唯是」吾人心「識」的道理,但你要知道,這不是顯示有心無境,而「是」為了「破」外道所執著的「常我作者故」。常我,就是常住自我,亦即印度思想界所說的大梵天或大自在天,他們認為這個現實世間的一切,都是由常我所創造出來的,所以叫做常我作者。由常我創造宇宙,其經過是這樣的:宇宙的太初,是梵的本身。它生起慾望,生出三界及諸神,配置各處,生成萬象。這樣,一切的存在,是梵的自己發展,是以梵為動力因、質料因而成立的,一切是梵的身體。像這樣的一個常我創造者,在沒有悟證真理的人,或者以為是有那麼一個東西的,但在已證諸法實相的「彼」第六地菩薩,因為得勝空三昧、性空三昧、第一義空三昧、究竟空三昧等,萬空三昧門現在前,所以本其般若智慧,了「知」創造宇宙萬有的「作者」,不是什麼常我大梵,而「唯是」吾人的「心」識。由此可以知道:所謂唯心、唯識的『唯』,是簡別外道所執的常我等。唯心作,在你唯識家看來,就是唯心論,而且是有力的唯識思想,但在我中觀家看來,這還沒有超出業感的範圍。你唯識家不了解佛的意思,想用聖教來責難我,怎麼難得到呢?

申二 引楞伽經證

故為增長智者慧

徧智曾於楞伽經

以摧外道高山峰

此語金剛解彼意

各如彼彼諸論中

外道說數取趣等

佛見彼等非作者

說作世者唯是心

《華嚴經》是佛說,彼此沒有諍論,但前所引經文,唯識家認為是說的唯心,中觀家認為是說的破外,彼此的解釋,有很大出入。中觀家為了證明自己的看法不錯,特又引《楞伽經》印證自己的所說。《華嚴經.十地品》,是金剛藏菩薩說的,而金剛藏所說『三界所有唯是一心』的道理,是根據《楞伽經》的唯心義而來。「為」了「增長智者慧」,使其對於華嚴所說唯心,有更深一層的了解,所以現在特再引《楞伽》以證《華嚴》說唯心。如「徧智(佛)曾於楞伽經」中,說過這樣的一頌:『外道數取趣、蘊、相續、緣、塵、自性、自在等,我說唯是心』。佛說唯心的本義,是為破外道妄執的。外道的邪執,異常堅固,是很不容易破的,所以喻如高山峰。高山峰金剛杵能破,外道邪執佛語能破。「以摧外道高山峰」的原故,所以佛特作獅子吼,謂三界所有唯是一心。佛說「此語」時,金剛藏也在楞伽法會中聽佛說法的,「金剛」藏菩薩聽佛說後,深深的了「解彼意」,所以到了自己說〈十地品〉時,就將佛曾說過的唯心道理,再予以為之宣示,使人了解常我作者是不可得的。這是佛說唯心的正義所在,我們一定要善為了知,不可對它作為別解。

不信,請看:「各」各「如彼彼」外道所著的「諸論」典「中」,是諸「外道」,或者「說」有「數取趣」,或者說有自在,或者說有自性,或者說有常我,或者說有生主,或者說有大梵「等」,許多名異義同的作者,為宇宙萬有的創造主。但在佛陀的大智觀察下,認為這些都是幻想的產物,並不真正有個什麼作者,所以說「佛見彼等非作者」。這些幻想的產物,既不是世間的作者,然則世間萬有諸法,究竟又是怎樣有的?依佛所「說」,這「作世」間「者,唯是」吾人的一「心」。

所謂唯是一心,只是強調心有作業受果的領導作用,並不是否定外在的境界。如吾人的心念向善,本於五戒十善去行,自然就得人天的樂果;設若這一心念向惡,違背五戒十善去做,做出種種喪心害理的事情,自然就感三途的苦果。在起惑造業受苦的緣起鈎鎖中,心確起著領導的作用,所以經說唯是一心。而這『唯』字,不是如你唯識所說無境唯心的意思,而只是說明唯心能起主導作用。所以十二有支皆依一心的教說,不僅《華嚴經》是這樣的講,從根本聖典的《阿含》,一直都是這樣講的,但從來沒有抹煞外境。是以我既不違聖教,同時亦極尊重緣起,緣起是色心平等的,說心實包括了外色,並不是說唯心,就沒有了外色。這點,我和你的思想,是有著距離的。

申三 顯非經正義

如覺真理說名佛

如是唯心最主要

經說世間唯是心

故此破色非經義

經說唯心這話,在語文上看來,是有所省略的,如真把它看成唯心,而無其他的一切,顯然不是經的正義。「如」我們普通的說佛是覺者,這實在是不圓滿的說法,要是圓滿的說,應是「覺」悟「真理」者「說名」為「佛」,或是於真理覺悟者說名為佛。簡單的說為覺者,實是包括覺悟真理的意思在裡面的。以此做為比例,可以證知佛說唯心,並不是唯獨有心的意思,而是包含著色在內的,所以說唯心者,不是表示沒有色法,是說心在一切法中,為最主要的一法,所以說「如是唯心最主要」。正因為心在一切法中,居於主要的地位,所以佛在很多「經」中,「說」這「世間唯是心」。唯心實為『唯心最主要』的略說,如『覺悟真理者』,簡單的說為『覺者』一樣。你唯識家,如把這個當作唯獨有心來看,甚而至於以此為破外境的教證,不但大錯特錯,而實有違經義,所以說「故此破色非經義」。心在生命界中,居有主導的作用,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因為吾人無論做件什麼事,或者認識一個事物,都是心的作用,假使沒有這個心,什麼事固做不出來,同時亦將一無所知。話雖不錯,但你要做什麼,不僅心想而已,還要透過身口,你要認識什麼,不僅有能認識的心識,還要有所認識的對象,是以唯獨有心是不行的,所以你唯識家所說的有心無境,作為你一家的看法則可,要說這就是佛的意思,那你不免曲解佛說唯心的本意。

申四 引經難唯識

若知此等唯有心

故破離心外色者

何故如來於彼經

復說心從癡業生

中觀家上面的會通經說,唯識家不一定完全同意,因在唯識家看來,唯心教說,既能破外道的常我作者,亦當能破我所說的外境界色,外色若破,則我所說的有心無境義得成。中觀家針對唯識家的這一說法,特再引經予以反難說:「若」如你說,佛「知此等」萬有諸法「唯」是「有心」,是「故」佛說唯心是「破離心」以「外」的實有「色」境的話,則此唯心的『心』,應該是超越一切的,而一切的一切,都是從心所生,心即成為萬法的根本,亦即如哲學上所說的『元』。你對心的看法,是不是如此的?假定認為如此,那我倒要問你:「何故如來於彼」《華嚴》「經」中,「復說心從癡」及「業生」?在道理上講:心為最高的創造者,應該唯為能生,不應為所生法,現在既說心從癡業所生,是即顯示心這東西,不是最高創造者,亦即不可說為唯心。

所謂心從癡業生,依十二因緣的次第說,誰都知道是無明緣行,行緣識,不但《華嚴經》第六地說十二因緣,是如此次第的安排,就是所有大小乘經說十二因緣,亦是如此次第宣說的。本於這一次第,可以明白看出:為十二因緣第一位的,是無明不是識。識是最初入胎識:『但識為什麼會入胎?為什麼入此胎而不入彼胎?為什麼在這有情身上起滅而不在另一有情身中?要解釋這些,所以又舉出行緣識。意思說:這是前生行為的結果,因前生行為所創造,所準備的生命潛流,得到了三事和合的條件,新生命就瞥然再現。依止過去行業的性質,自己規定和再造未來的身份;又依所招感的根身,才現起了能知的六識。若再進一步探求行業的因,就發現了生死根本——無明』。可見佛陀雖說唯心,但一論及生死根本,則又發現心是被生的,即以癡業為緣而生的,自己並不能做得主。如想要升天堂,這不是你心裏想想,就可上天堂的;如不想下入地獄,亦不是心裏想想,就能不入地獄的;這完全是要看你業力為轉移的:業力牽你入地獄,你不得不入地獄,業力牽你上天堂,你不得不上天堂。而業的創造,是無明的策發。所以在生死輪迴方面來講,無明與業比識更重要的。月稱論師這個解釋,是契合原始佛教的業感緣起說的。如照唯識家說的唯心無境,不但不了解《華嚴經》義,亦復與業感緣起說相違。再說,假定真的一切唯識,以識為主,佛說十二因緣法時,為什麼要說識由無明行等顛倒因緣所生?

申五 明心業相關

有情世間器世間

種種差別由心立

經說眾生從業生

心已斷者業非有

佛法通常說的世間,有「有情世間」與「器世間」的兩種差別,而這兩種世間,又有「種種差別」不同:如有情世間,有三有、九有、二十五有的差別;器世間,又有淨、穢等形態不同,即穢惡與莊嚴大有差別。如娑婆世界,是五濁惡世,屬於穢土;而極樂世界,無諸穢惡,屬於淨土。《佛法概論》說:『器世間為「有情業增上力」所成的,為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態,如有色即有空。所以雖差別而說為有情與世間,而實是有情的世間,總是從有情去說明世間』。

兩種世間的種種差別,是由什麼而安立的?頌文告訴我們:「由心」安「立」種種差別,若離於心,一切差別無從安立。不過,由心安立差別的有情世間與器世間,『在小乘學者,大都把它分為色、心、非色非心三類,沒有說它唯是一心的。在現象上,的確有色心等差別;就是後代的唯識學者,也還是相對的承認它。談到世間的因緣,六界是有心也有色(材料的);愛取本來指愛取相應的身心諸行(動力的);連惑業二者也不大作嚴格的劃分。但後來,把惑與業割截了。以為惑是無明、愛、取等一切煩惱,是內心所有的作用。業是屬於色法的;有人說是非色非心的;一類學者索性把業看為思心所或心心所的作用。這樣,才明白而迅速的走上唯識論。從原始佛教看,唯識論是多少有點不同的。不過,有情和器世間,都由內心主動通過身口的行為而造作一切,所以佛教的緣起論,古人曾稱之為「由心論」。它雖沒有大乘唯識學的意趣,但重心與以心為主因的傾向,卻確乎容易被人想像為唯識的。如《雜阿含經》(卷一〇.二六七經)說:「比丘!我不見一色種種如斑色鳥,心復過是。所以者何?彼畜生心種種故色種種。是故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色法的所以有種種,由於內心的種種。如不從緣起論的體系中去理解,那必然的會感覺到本經是明顯的唯識論。尤其是畫師畫圖的比喻,使我們聯想到《華嚴經》的「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蘊……無法而不造」。《阿含經》的思想,對《華嚴經》的唯心論,確有深切的影響』(見《唯識學探源》)。

由心安立,依上分別,並不表示唯獨有心,而是以心為主之義,所以「經說眾生從業生」。《俱舍頌》說:『世別由業生』。就是種種差別的世間,都是由眾生差別不同的業力所生起的。所謂『業有善惡,果分淨穢』。即由眾生過去心理的活動,而有種種業的生起,於是招感現實的生命果報體;再運用此生命果報體,而作種種身心的活動,於是集未來身心之業因,而有世間的差別。這樣說來,所謂由心安立,實即由業安立。《寶積經》說:『隨有情業力,應時起黑山,如地獄天宮,有劍林寶樹』。識由業感,證知眾生從業所生。

在此有一問題:經中說諸眾生,皆由業力而生,是不是有業的,都要感受生死?如果凡有業的,都要感受生死,阿羅漢果的聖者,還有有漏業存在,是不是也要感受生死?如果仍受生死,證阿羅漢有什麼意義。阿羅漢聖者,不再受生死,這是絲毫沒有疑問的,有漏業力所以受生死苦,還須其他的條件,即業與煩惱的結合,所謂由惑滋潤於業,始得感受生死苦果,假定煩惱斷了,業不得惑滋潤,其業就要乾枯,當不再受生死。生死的根本在我執,我執斷了,生死自然也就解脫。簡單的說:以我執為中心的業,絕對要感生死的,不以我執為中心的業,絕對不感生死的。業與心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三界唯心說與業感緣起說,是一樣的意思。三界唯心,心由業生,也就是三界由業而立,正好說明業感緣起的道理。阿羅漢所以不受生死,即因與我執相應的一念心已經斷了,所以說「心已斷者業非有」。

申六 破唯識轉計

若謂雖許有色法

然非如心為作者

則遮離心餘作者

非是遮遣此色法

唯識家又轉計說:經中許有色法,我也並不否認,但色法是無知的東西,不能如心一樣的可為作者,所以我說唯心,是顯色由心現,沒有別體的色法可得,不是說完全沒有色。

中觀家再為破道:「若謂雖許有色法,然非如心為作者」,是「則」唯心的『唯』字,不過在於「遮」除「離心」之外,其「餘」的色等之法,不是「作者」而已,並「非是遮遣此色法」,換句話說,不是沒有色法。

再舉例說:如有甲乙兩王,相互爭奪王位,設若甲王勝利,頂多逐走乙王,而由自己一人,統治其國人民,不能說將其國內人民,亦全部驅除。失敗的乙王,喻如作者,國內的人民,喻心外的一切法。所以佛說唯心,只是破除常我作者,不是色法亦要破除,你唯識家以為唯心即是否定外色,自然沒有能夠了解佛說唯心的意趣。

申七 結非為經義

若謂安住世間理

世間五蘊皆是有

若許現起真實智

行者五蘊皆非有

唯識家以心有境無解釋《華嚴經》文,自以為深得契經的本意,殊不知不是那麼回事,他的這一解釋,不但不合經的意趣,就是在道理上講,無論望於世間的道理,或是望於出世的道理,都不契合的。「若謂安住」在「世間」的道「理」來觀察,「世間」的一般眾生,不論是知識高的,或者是知識低的,以及任何一個人,如問這個現實生命體,是不是有的,那他一定說這「五蘊皆是有」的。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包括色心二者。五蘊生命體,是現實存在,是明明白白的有,誰也不能否認的。因為一個活潑潑的生命,其所有的舉止動靜,出言吐語,無不具有身心兩方面的,所以心境俱有。現實世間既然明白見有心境,你為什麼硬要說是境無心有?

從世間道理回過頭來,再從出世間的道理觀察:「若」果容「許現起真實智」,在「行者」的心境上所了知的,不但色不可得,就是心也不可得的,所以說「五蘊皆非有」。真實智,就是唯識說的根本智,中觀說的般若慧。這兩句頌文,用《心經》開頭的幾句話來解釋,可說是恰到好處。行者,就是《心經》說的觀自在菩薩;真實智,就是《心經》說的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五蘊皆非有,就是《心經》說的照見五蘊皆空。行深的深,專指體驗第一義空的智慧,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得到的。『能照見五蘊皆空的,即是甚深般若慧。般若的悟見真理,如火光的照顯暗室,眼睛的能見眾色一樣。五蘊,是物質精神的一切,能於此五類法洞見其空,即是見到一切法空』。聖者的心境上既然了達心色皆空,你為什麼硬要說是境無心有?

世間道理觀察,就是世俗諦的觀察,亦即凡夫的觀察;出世道理觀察,就是勝義諦的觀察,亦即聖者的觀察。諸法不出於此,就人就法觀察,所謂心有境無,其義皆不得成,我真不知你是何所據而云?違聖教、違世間、違真理,怎能使人接受你的心有境無之說?是以我勸你還是放棄這個教說吧!

申八 引般若等證

無色不應執有心

有心不可執無色

般若經中佛俱遮

彼等對法俱說有

色是物質,心是精神,如從認識方面來說:心是屬於能認識的,即通常說的能緣;色是屬於所認識的,即通常說的所緣,兩者有著密切而不可分割的關係。能緣的心是仗所緣的境而生起的,所謂『法不孤起,仗境方生』。如果沒有色為所緣境,試問你的心是依於什麼而生起的?我告訴你:假定真的「無色」的話,那你就「不應」該再「執」著「有心」,無色而執有心,這是絕對錯誤的。設若捨不得放棄心,而認為心是有的話,我告訴你:既然認定「有心」,那你就「不可」以再「執」著「無色」,有心而執無色,同樣是極大錯誤。為什麼要這樣說?因心境是平等的,要有二者皆有,要無二者皆無。

這,現在不妨引經論以證我說:「般若經中佛」說到色心或五蘊時,總是說色蘊不可得,受想行識不可得;或說色空,受想行識空;或說色無自性,受想行識無自性;《心經》更明白的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因為心境俱不可得,所以說「俱遮」。至於「彼等對法」諸師,在對法論中,說色有,受想行識有,二者都是有的,所以「俱說有」。對法是中國話,印度叫做阿毘達磨。阿毘達磨論師,不管是屬北方說一切有部的,抑或是屬南方上座部的,在他們所造的論典之中,對於五蘊的分析,都是極為詳細的,如蘊的名義,蘊的自性等,無不予以分別說明,但即沒有分別心境有無。假定心境真如你唯識家說是一有一無,佛在《般若經》中,為什麼要俱遮?小乘部派學者,為什麼俱說有?有則俱有,無則俱無,這是法的必然行相,諸佛如來亦不能改變的,可見你唯識家說的不合道理,只能視為你唯識一家特別主張,不能認為這是佛的意思。

申九 非彼成己說

二諦次第縱破壞

汝物已遮終不成

由是次第知諸法

真實不生世間生

這是通《華嚴經》的最後一科,叫做非彼成己說,即非彼唯識家的主張,以成立自己的所說。唯有如此,本身的理論,才能建立起來。

諸佛說法,不出二諦,而二諦又是有其次第的,如《中觀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本頌前文說:『由名言諦為方便,勝義諦是方便生』。本其次第來看,可知世俗諦在先,勝義諦在後,而且勝義諦的開顯,是要以世俗諦為方便的。你唯識家所主張的心有境無,是在世俗諦上立論的,如上所說,心有境無,其義不成,是則你就破壞了世俗諦,因為世俗諦被你破壞,所以勝義諦亦即破壞而不能開顯。「二諦次第」既然悉皆「破壞」,則「汝」所主張的心有境無的依他起——「物」,當然「已」被「遮」除,而「終」於「不」得「成」立。

「由是」二諦「次第」觀察,可以正確的了「知」:萬有「諸法」,在「真實」勝義諦中,根本是「不生」的,如前說的不自生、不他生以及如後說的不共生、不無因生。但就世俗諦說,一切法的緣起幻生,並不是沒有的,所以說「世間生」。《楞伽經》說:『世有無不生,離有無不生,云何愚分別,依因緣生法』?一切法本是不生的,但依因緣故,亦可說有幻生,所以說『諸法本不生,故依因緣生』。因緣生,並不是有個生自性,假定認為真的有個因緣生世間,是就又不是佛的意思了,所以說『因緣生世間,佛不如是說』。然則怎樣方得說名世間生?『因緣即世間,如乾闥婆城』,方得名為世間生,亦即所謂緣起幻生,幻生無性,是即顯示了勝義無自性空。

未二 通楞伽等

申一 依教證非了義

經說外境悉非有

唯心變為種種事

是於貪著妙色者

為遮色故非了義

佛說此是不了義

此非了義理亦成

如是行相諸餘經

此教亦顯不了義

不違聖教分兩大科,即通《華嚴》與《楞伽》等。通《華嚴經》,前面已經說過;通《楞伽》等,此下來為分別。

《楞伽》「經說:外境悉非有,唯心變為種種事」,這明顯的是說有心無境,因為所有的外境,唯是心識之所變現的,那裡有實在的外境可得?《入楞伽經》更明白的說:『唯心無外法,以無二邊心,能取可取法,離於斷常見』,『但心所行處,皆是世俗論,若能觀自心,不見諸虛妄』;『三有唯妄想,外境界實無,妄想見種種,凡夫不能知』;『三界上下法,我說皆是心,離於諸心法,更無有可得』。像這類顯示唯心的經文,在《楞伽經》中,真可說是到處皆是。《楞伽經》是佛說的,佛這樣剴切的指示唯心之理,你中觀家為什麼不以心有境無為然?

中觀家回答說:經是佛說的,我怎能否認?但你要知佛說唯心的意趣,不是為了成立有心無境,而「是」為了破除一分眾生「於」外境上「貪著妙色」的原故。眾生所以對於妙色貪著追求,病在以為外境界色是實有的,其實外境是緣生無性的,那有實在自性可得?「為遮」除此「色」法非有,「故」佛特別說為唯心。凡是為遮某一部分法的非實,是即隨順眾生的說法,「非」佛「了義」之談。

《華嚴》與《楞伽》同有唯心之說,但所遮破的對象不同:《華嚴》是破常我作者,《楞伽》是遮外色無實,都是有所為而說的,不是佛的本意。以佛的方便作為佛的真實,自不能了解經義,怎麼反來責難於我?

佛陀的言教,有了義與不了義,這是事實,但了不了義的說明,不是以任何人的口說為憑,而是要以教理來證明的。「佛說此」《楞伽經》,如你中觀家說,「是不了義」,然則怎樣來證明它是不了義?以教證來說,如彼《楞伽》云:『彼彼諸病人,良醫隨處藥;如來為眾生,唯心應器說』;《入楞伽》說:『如人病不同,醫師處藥別;諸佛為眾生,隨心說諸法』;經中又說:『開悟諸凡夫,言心起眾相;若說真實者,彼心無真實』;『為彼對治病,如醫施眾藥;為對有病故,而說唯心現』。事實非常明顯:世間的良醫,為病人治病,一定是針對許多不同的病患者,而處種種不同的藥方,絕對不會百病唯一味藥,更不會隨醫生的心意,要怎樣的處藥,就怎樣的處藥。當知如來度化眾生,也是依根而示教的,你是怎樣的根器,佛就說怎樣的教法,不是依於如來本懷而說的。因佛觀察到當時聽法大眾,都是堅執客觀外境為實有,為破眾生實有外境的妄執,佛乃不得已的方便說一切唯心。凡是方便對治的,皆是不了義法門,要直暢本懷的真實說,如開顯究竟證悟的見地,發揮畢竟空性的真理,才是了義法門。

依教來證有心無境之說,固然是不了義的,就是依理來看,亦可證明這是不了義的,所以說「此非了義理亦成」。關於以理說明了不了義,到下一頌再為詳明,現在姑且不談。

「如是行相」的行相,或作道理講,或作法則講,或作方式講。意謂:如上經中所說了不了義的道理、法則、方式,不但在《楞伽經》中作這樣說,而是可以應用到其他一切經中去的,因為辨別了不了義,不是每部經都有的,我們讀其他的經典,要想了知它是了義還是不了義,只要本此法則加以辨別就可判斷。所以以此例彼「諸餘經」典,如唯識宗所依的《解深密經》,所說三性三無性、阿陀那識等,皆可由「此」楞伽之「教」,「顯」示它是「不了義」。或如其他經中,唯以慈悲對治瞋恚,唯以不淨對治貪欲等,諸有集中一點以對治某病者,皆可歸於不了義的一類。

又如佛說我與無我的問題,誰都知道,無我是佛法的根本核心,佛法與世間法的不同,可說就在無我,如有違於無我教說,不用說,是站在佛法門外的。但有一分眾生,不能接受無我教說,聽說無我就生恐怖,因為他們覺得,我是宇宙萬有的本體,萬有諸法的現象,都是從這本體我現起的,假定沒有這個我,一切法都無所依,是以聞無我教,乃深深的怖畏。佛為這類眾生說法,當然不好直說無我,乃為之說如來藏,並說如來藏就是我,依此如來藏建立流轉與還滅。外道聽說如來藏就是我,於是無我的怖畏就除去。為除眾生的怖畏而說如來藏,所以中觀家說這是不了義教,是適應眾生的方便說。

說如來藏已是不了義,說阿賴耶,當然更是不了義中的不了義。於如來藏說阿賴耶,如《密嚴經》卷下說:『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據此可知:如來藏與阿賴耶,只是名字的不同,佛指如來藏為阿賴耶,因在眾生的生命活動中,心識佔有重要的地位,起著重要的作用,所以於如來藏上再說阿賴耶。如來藏也好,阿賴耶也好,他們以為是建立生死流轉與涅槃還滅所不可少的,但在中觀家看來,這根本不能建立生死流轉與涅槃還滅,能夠建立這二大律的,唯有一切法性空。是以如來藏與阿賴耶,實際都是不可得的。《密嚴經》卷下說:『世尊說此(阿賴耶)識,為除諸習氣,了達於清淨,賴耶不可得』。『我說如來藏,即空性實際』。不生不滅是如來藏,阿賴耶依如來藏說,是則應說如來藏阿賴耶,就是一切法性空,在此諸法空性上,假說如來藏為生死涅槃的所依。如聞佛說如來藏,就以為有個實有如來藏,那你根本就沒有了解如來藏。由此證知:如來藏與阿賴耶之說,皆是佛陀的不了義教。

申二 依理證非了義

佛說所知若非有

則亦易除諸能知

由無所知即遮知

是故佛先遮所知

吾人的一切認識,不出能所知的兩門,而且兩者相關,才能發生認識,如缺少了任何一部門,吾人就將無所認識。然而相關的,就不是實有的,所以不但所知是不可得的,能知亦復是不可得的,同時,所知的範圍非常廣泛,甚至能知亦在所知之中,如自知心識的活動,就是能知變為所知。能知所知雖同樣的是不可得,但在遣除眾生實有妄執方面,兩者相互比較起來,倒要看看那種易於遣除的,在佛陀的大智觀察下,了知所知易除,能知難遣,所以「佛」陀特別先「說所知」非有,「若」真了達所知境界「非有」,進一步的自然也就了達能知非實,所以說「則亦易除諸能知」。即以什麼方法破除所知,用這同樣的方法,亦即可以破除能知。「由」於了解「無」有實在的「所知」,從而亦「即遮」遣能「知」的非實,「是故佛先遮所知」。能所知的非有,只是先後的問題,不是遣除一部分,而又保留一部分。由此可以證知:你唯識家所說的心有境無,是不了義的。

以同樣的方法,了知所知非有,能知必無,可以通達無我無我所的道理來比例說明。生死的根本是我執,這是佛陀所常說的,佛為令眾生破此我執,所以說了如何通達我空的方法,本此方法去行,就可了達我空,這是一定的道理。但在這裡,由於根性的不同,便有唯達我空與雙通我法二空的差別:根機鈍的,不能領會佛陀扼要而說的意趣,就以為我空法有;根機利的,本其敏銳的智慧,了知我是因緣所生,既然空不可得,法也是因緣所生,當然亦是空無所有,所以就從我空而通達法空,不再執著法是實有。因為如此,所以佛陀說法,大都是先說我空,後說法空。

小乘說我空法有,一有一無,是不了義;唯識說境空心有,一有一無,當然亦是屬不了義;大乘說我法二空是了義,當知說心境俱空,方是究竟真實了義。

申三 總結了不了義

如是了知教規已

凡經所說非真義

應知不了而解釋

說空性者是了義

如來說法有一定的教規,就是法則、方式,像上說的了不了義,是說法的教規,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亦是如來的教規,其他如天臺說的五時八教,賢首說的五教十門,都是如來說法的教規,修學佛法的學者,對於如來的教規,一定要認識清楚,如不了解這教規,則對如來的教法,無以辨別方便與真實。

「如是」如上分別,「了知」如來「教規已」,我們可以明白一點:即「凡」佛在「經」中,偏就世俗諦「所說」的種種,而「非」宣示如來「真」實「義」的,「應知」這一定「不」是「了」義說,不了義說的教典,我們要去解釋它時,必須要用不了義的道理「而解釋」,如用了義的道理去解釋它,那不但不能了解經的意義,而且簡直犯了聖教相違的過失。然則怎樣方是了義?必要「說」諸法「空」無自「性者」,方「是」真正的究竟「了義」言教。這麼說來,可以得個結論:凡是如來方便所說的對治法門,皆是不了義;凡是如來究竟開顯的真實法門,皆是了義。佛法行者,不論講說佛法,修學佛法,都應依了義不應依不了義。

了不了義的辨別,在《般若經》及《無盡慧經》皆有說到,不過《無盡慧經》說得更為詳細而已。西藏宗喀巴大師,著有《辨了不了義論》,專就中觀唯識兩家所說的道理,分別抉擇了不了義。宗喀巴是以月稱中觀見為見的,所以在該論中肯定的認為:中觀所說的畢竟空性是真了義,唯識所說的境空心有是不了義。這很契合《無盡慧經》說的:『顯示世俗者為不了義經,顯示勝義者為了義經』。佛法的究竟處,不用說,是在了義,且唯有究竟了義說,才能開顯佛法的特色,至於方便不了義說,不過是適應眾生的善巧而已。

了義與不了義,前曾一再說到,現在不妨回過頭來解釋一下,但因宗派的觀點不同,對這解釋的出發點,自然就有了差別,明白的說:有從語言的隱顯,解釋了不了義,如唯識學者;有從義理的究不究竟,解釋了不了義,如中觀學者。從語言隱顯說:一句話說得非常清楚,不須再加以一番解釋,這是了義教;反之,則是不了義教。從義理究不究竟說:如所說的道理,已經說得徹底究竟了,毋須引用其餘任何道理,詳加說明,是為了義;反之,即非了義。

如佛在《般若經》中說的『一切法無自性』的這話,就可從義理與語言兩方面來加以解釋:中觀家站在義理的立場說,這是究竟了義教,因為其中所詮的義理,已經究竟顯了,諸法確實是無自性的,現在如其無自性而說為無自性,那還有什麼可說的?唯識家站在語言的立場說,這是方便不了義教,因為佛對這個說得很隱密,不是究竟顯了之談,須要對它另外加以解釋。所謂無自性,不是真的一切法皆無自性,有的還是有自性的。以三性說:徧計執是無自性,這是對的,依他起、圓成實亦無自性,就不對了。然則佛為什麼說一切法無自性?唯識家說:這是以三性三無性說的:一、相無性,是約徧計執說的,因這是假名安立,不是自相安立,所以說為相無自性。二、生無自性,是約依他起說的,因這是緣生法,凡是緣生法,就不是自然生,所以說為生無自性。三、勝義無自性,是對圓成實說的,因這是一切法的勝義諦,是無自性之所顯的,所以說為勝義無自性。《解深密經.無自性相品》說:『勝義生!當知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依三無性,說一切法皆無自性,可見佛說一切法無自性,是隨眾生的根性而約秘密意趣說的。由於學者所站的立場不同,因而彼此的觀點自然有別。現在再從兩家所依佛說的教規,看看他們如何分別了不了義。

在如來所說的聖教中,明白有教規可為我們所依的,有《解深密經》與《大乘妙智經》,而且在這兩部經中,都是以三時教為教規的。《解深密經》的三時教是:一、我空法有教,是對小乘眾生根機說的;二、萬法皆空教,是對三乘眾生根機說的;三、唯識中道教,是對五乘眾生根機說的。前二時教是不了義,唯第三時是真了義。《大乘妙智經》的三時教是:一、心境俱有教,就是小乘教;二、境空心有教,就是唯識教;三、心境俱空教,就是中觀教。前二時教是不了義,唯第三時是真了義。《深密》與《妙智》兩經所說的了義與不了義,剛剛是極端相反的,我們又以什麼為標準而加以取捨?這實在是個困惑的問題,現我給予諸位一個簡單的取捨標準。

佛在每部經中,都說到方便與真實的,然不論所說的方便是怎樣的多,如其所發揮的中心思想理論,已達於究竟徹底的程度,這一定是了義言教,反之,所說的方便儘管是很少的,如其所論說的義理,並不怎麼究竟透徹,當知是為不了義教。對這了不了義的教規,果真有個徹底認識,那你就可讀經而不為其所惑了。

子三 破共生

計從共生亦非理

俱犯已說眾過故

此非世間非真實

各生未成況共生

明法無我,主要是破四生,四生分為四宗,在別破四宗中,上來已破自生與他生,而在這一破斥中,他生破得最為詳細,自生破得較為簡略,現在破共生尤為簡單,只有一個頌文。這自聖龍樹以來,都是如此的,因為共生不出自他,自生他生既各破斥,共生當然亦即不得成立。

共生論者,在印度是以尼乾子外道為主,他堅執一切法的生起,是自他相共而生。以有情的生命說:一個生命的出生,尼乾子認為是自他合作的結晶。謂有情有個命根為本體,從此通前通後的命根而生,是為自生;復須善惡業及父母等的因緣方生,是為他生;如是自他相共,於是一個活潑潑的生命,出生到這世間來了。以外界的萬物說:花瓶或花盆,是由泥成的,這是世間的事實,且為人所共知的,是為自生;泥自己不能變成瓶盆,是由陶師製造而成的,名為他生。瓶盆之所以成為瓶盆,實由自他相共而生。尼乾子外道說:自生確有自生的過失,他生亦有他生的過失,單自不生,獨他不生,所以我主張有情無情的一切法,皆是自他二因共生,因而也就不犯如上自生他生的一切過失。

現在對這共生論者加以破斥道:「計從共生亦非理」,為什麼?「俱犯已說眾過故」。在你以為沒有過失,其實自他生的種種過失,在你共生論上全部俱有。《菩提道次第廣論》說:『以前正理即能破彼:謂自生分,以破自生正理而破;從他生分,以破他生正理而破』。因為他所說的共生,並未超出自他的範圍,從自生的一分,有自生的眾過,從他生的一分,有他生的眾過,可見你所說的共生,犯有自他生的諸過。在總破四生文中,我們曾經說到:凡是自他相共而生的,必先自他雙方有生的可能性,然後和合起來才可說有共生,如自他各別沒有生的可能性,自他相共又怎麼能生?如一粒沙不能出油,千萬粒沙合起來,當然同樣不會出油的。是以你所說的共生之理,不但不合出世間的真實道理,亦復不合世間的世俗道理,所以說「此非世間非真實」。從真實道理觀察,說共生不可得,固然是還可以;從世間方面觀察,亦說共生不可得,似乎不與事實相符,因為現見世間諸法,二者和合共生的,如稻種為自,陽光水土等是他,不過自是主要的成份,他是一般的助緣而已。就世間的緣生法說,自他和合未嘗不可,現在我們所破的,是破自他共生的自性,如有實自性,自他共生即不可能,所以你不能以緣生法而說自性生,自性生與緣生法,是有很大出入的。說自性生,我就要破,說緣生法,則我不否認。自他「各」自而「生」,尚且皆「未」得「成」,何「況共生」?當然更不得成了,所以你說共生,在佛法立場看來,同樣是不合道理的。

子四 破無因生

丑一 通破

若計無因而有生

一切恆從一切生

世間為求果實故

不應多門收集種

眾生無因應無取

猶如空花色與香

繁華世間有可取

知世有因如自心

破四生妄計,前已破了自、他、共的三生,現在破最後無因生,即破自然外道。印度有一部分世間的學者,為宇宙萬有諸法擾昏了頭腦,找不出宇宙萬有生起的原因,於是在他們的觀念中,認為諸法所以有這種種差別,根本就是自然如此的,何必找出他的原因。如蓮藕是又粗又硬的,而蓮瓣卻是又柔又輭的,試問究由何人把它作成這樣的?從來不曾見到有人這樣作過,蓮藕之所以如此粗硬,是自然而然如此粗硬的,蓮瓣之所以如此柔輭,是自然而然如此柔輭的,沒有任何因由使它這樣。又如一朵花的組織,精微細密得難以思議,或如一個最小的動物,其結構的細密,也是無法宣說的。如是動植物類,乃至宇宙人生的奧妙,說不出它的所以,只好一切歸於自然。這種無因而自然說,如僅用在對宇宙方面的說明,還不至於成大問題,如引用到人生起源方面的說明,勢必走上無因無果的邪徑,則為患就大了,因為一切無因而自然有,那世間的智愚賢不肖,就無善惡因果的關係,人類的向上向善,亦即毫無意義與價值可言了。

為此,中觀家針對這個加以破斥道:「若計」諸法「無因而有生」,那你不免就犯下面的幾大過失:

一、「一切」「從一切生」,這話怎講?如雞生蛋,雞是能生的因,蛋是所生的果,其間明白具有因果的關係,若如無因論者所說,蛋雖是由雞生出來的,但蛋不以雞為能生因,果然如是,那應不但雞能生蛋,其餘石頭木頭以及一切都應能生蛋,為什麼?雞望於蛋不是蛋的因,雞能生蛋,石等一切法望蛋不是蛋的因,理應如雞亦能生蛋。這樣,一從一切生,一切可以生一切,是則世間一切紊亂,那還成什麼話說?你無因論者承不承認石等能生蛋?當然不能承認的,因這完全違背世間現實的。石不能生蛋而雞能生蛋,足見兩者之間,有著因果關係,你怎麼說無因而生?

二、一切「恆」一切時生,這話怎講?如諸法生起,各有其時間性,有的是在這個時候生的,有的是在那個時候生的。試看教室後面的杜鵑花還沒有開,為什麼?因杜鵑花開的時間還沒有到;再看教室前面的茶花已經盛開,為什麼?因茶花開的時間已經來臨。其他如我國說的:桃花在春天開,荷花在夏天開,桂花在秋天開,梅花在冬天開,所謂花開四季,風送飄香,各各有其一定時間的。若如無因論者所說,諸法自然而有,則梅花應於夏天吐蕊,荷花應於冬天散香,甚至時時刻刻,都有萬花開放,可是事實不然,不論那法生起,都有其時間性,當其時間未至決不能生起的,你怎麼說無因而生?

三、「世間為求果實故,不應多門收集種」,這兩句頌的意思是:世間的果實,是有很多的,如穀、麥、豆等,都是果實。站在農人的立場來講,如希望獲得這些果實,必須多方面的收集這些種子,並且將這種子,播種到肥田裡去,經過一個相當時期,自然收穫豐富果實。若如無因論者所說,諸法自然而有,是則應即隨時隨地而有,既不須要多門(方面)收集種子,更不須要辛勤勞動,自然而然的獲得豐富果實,所謂不勞而獲才對,但事實不是如此,農夫多方尋求優良品種,並且不斷辛勤耕耘,然後始有果實收穫,你怎麼說無因而生?

四、再就眾生界說,眾生的種類,真是千差萬別的,不說九種十類,單以人類來說,亦有各各不同,假定如你無因論者所說,「眾生」是自然「無因」而有,則一切眾生都「應」一樣的,「無」有差別相可「取。猶如空花」,是無因而生的,沒有「色與香」可取。從因而生的花,本具有色香的,如茶花,有紅色的,有白色的,如蘭花,有清香的,有幽香的。無因而有的空花,本即不可得,還有什麼色香可取?然而眾生不如空花,「繁華世間」,仍然是「有」種種差別「可取」的。如貧富、智愚、賢不肖,乃至畜類的飛禽走獸種種差別。所謂繁華世間,正是指這差別不同的眾生說的。眾生為什麼會有差別?依佛法的因果律說,是由各自的前因不同而來,所謂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你怎麼說無因而生?

「如自心」者,這是舉喻破。如以自心分別青黃等的色像,必有青黃等色像可取,不是無因而生青黃等色像的。再如你執無因而有的一念心,是因宗派的所見而生起的;又如你見各種事物的一念心,是因所見的事物而生起的。這樣說來,你及一切人們,所有起心動念,都各有其原因,怎麼可說一切無因而有?由上種種分別,證知無因論者,所說自然有的理論,是絕對不能成立的。沒有這個知見的,不要生起這知見,有了這個知見的,應速放棄這知見。

丑二 別破

汝論所說大種性

汝心所緣且非有

汝意對此尚愚闇

何能正知於他世

破他世時汝自體

於所知性成倒見

由具彼見同依身

如計大種有性時

大種非有前已說

由前總破自他生

共生及從無因生

故無未說諸大種

佛經中常常說到順世外道,而且予以不留情的痛斥,這就是現代所說的唯物論者。他認為宇宙萬有的真實體,是從精微分子而成的物質,而這精微分子,是由物質性的四大種性所成,所以亦名極微論者。唯物論者說:心和精神的作用,都是由物質而產生的,即不外是精微的物質。在精密的物質結合基礎上,產生精神作用的唯物思想,與希臘唯物論創始者德謀赫里特所說的道理,是很相似的。如他說:形狀和大小不同的無數微分子(即原子),是構成一切事物的元素,所謂靈魂和心,亦不外是從最精微最輕妙的火氣一樣的微分子而成立的。這種說法,與世間一般人的常識觀念很接近,隨順世間的觀念而說,易為世人之所接受,所以特別為其立名順世外道。

凡是主張唯物說的,不論古今中外學者,必然的只重視現實,不承認三世因果之說,近於無因有果的無因論者,因而特別在此予以破斥。我們常說:佛法對於什麼論,容或承認其所說,就是不承認唯物論說。事實唯物論說,是不能成立的,因從嚴密的科學立場來看,純粹唯物論,完全是不能說明精神現象的。一個不可否定的事實,即意識的心理現象和機械的唯物現象,在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絕對不能從物質作用裡抽出精神作用來。物質作用,無論怎樣巧妙的發達,亦還是物質作用,即最單純的感覺,亦不會從那裡產生出來的道理。唯物者雖要主張物質是具有思惟力的,但思惟的活動和物質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所以雖可說和物質作用結合著,但決不能斷定那就是物質作用的活動。若說物能產出心來,正和說無能產出有來一樣。是以,唯物論者對精神現象的獨自性,完全是盲目的。對現象的精神獨自性,尚且盲目無知,對三世因果的循環性,當然更無從認識,因而現在不得不針對他的無知,予以正確的啓示。

「汝論所說大種性」,就是順世外道論典中所論說的四大種性。四大種,就是地水火風,彼等認為這是實有自性的,且為「汝心」之「所緣」。其實彼心是不是真正能緣到大種性,實在是個很大問題。因凡為人所能緣得到的,只是眾多極微的組合相,而各自獨立的極微本相,吾人肉眼根本是緣不到的,你既從來沒有緣到過大種性,而就貿然的主張唯物無心,這怎麼能夠說是認識諸法的真相?再說,汝心所緣的大種性,不管是極微的組合相,抑或是極微的獨立體,如前破諸法有自性時,已經說明其自性不可得,所以說所緣「且非有」。非有自性的四大種,以「汝」心「意」去緣他時,不能了達他是緣生無性無常。你想想看:「對此」現實世間所見的,「尚」且「愚」昧昏「闇」的弄不清楚,「何能正知於他世」?他世,就是過去未來世,這是最極微細的境界,不是凡夫認識所能體會得到的,認識尚且成為問題,怎能正確了知他世的有無?

唯物論者有這麼一個觀念:看得見的東西,就承認它是有,看不見的東西,就不認為是有,如前生與後世,都是不可現見的,所以不承認他世有。他們純以感官用事,感官所能感覺到的即有,感官所感覺不到的即無。其實萬有存在與否,不能純憑感官的覺知,超感官的事理還多得很。清辨論師破唯物論者說:你不能以現見所不能得的,就以為是沒有,因為辨別宇宙一切的有無,不可以可見為基礎的,如以可見為基礎,那一定是很大錯誤。

且以他世來說:所謂他世,在現在是沒有的,你當然不能見有,不能現見,只可說是見不到,不能說是沒有。同時要知道的,所謂他世,不是物理的現象,你的唯物理論,只能用在物質的範圍以內,超過物質範圍以外去的,你就不能用物質的尺度來衡量。純以物理現象的感官,不能證知精神的活動,以為精神沒有,這已是一大錯誤,從而說他世不可得,怎能合乎道理?

再說,我且問你:你之所謂沒有他世,是因未見而說他世沒有?抑是見無他世而說他世沒有?不管你以什麼原因說他世無,如果真的沒有他世,那就根本不能為你所見,因為無的東西,不是現量所緣的境界。或你以為:他世有無,不是現見知其如此的,而是從比量的推論中,得知他世的無有。假定這樣說,那你就是自相矛盾,因在你的思想理論體系中,只承認現量為能立,不容許有比量的。對於任何一法的認識,不外現比二量,現汝順世外道,在現比二量中,既都無從了知他世沒有,而說他世是無,當然是依你所未見而說的了。你所未見就說他世沒有,他人若見而說他世是有,那你又怎麼辦?所以他世的有沒有,不能以你一人之見為標準的。

更進一步的破斥說:汝「破他世」無有「時」的見解,是從「汝」生命「自體」中所發出的,但所發出的這個見解,「於所知」的境界「性」上,因為沒有正確認識,所以「成」為顛「倒」錯亂之「見」。怎麼知道?如你前計大種有實自性之見,是從你這生命自體上發出的,非有計有,因而肯定的說你那見解是顛倒見;現在你說沒有他世之見,亦是從你這生命自體上發出的,非無計無,當然如計大種實有自性見,是顛倒錯誤的,不能成立為理由,所以說「由具彼見同依身,如計大種有性時」。現依頌文立量如下:

汝破他世時見於所知性是顛倒見——宗

由具彼見同依身故————————因

如汝計大種有性時見———————喻

此量可破一切自性見者,即凡執有自性的,就可以這量破。

唯物論者據此量而反詰曰:立量的正規,喻要立敵共許,才能成所立宗,現在你說計大種有自性是顛倒見,這在我根本是不承認的,因而你所舉喻,有不共許之過,喻既不能共許,何能成立汝宗?

月稱論主回答說:你根本沒有了解我前面的所破,要知「大種非有」自性的道理,我在「前」面「已」經詳細「說」過了,你沒有予以注意罷了。前面根本沒有說到大種,何以說是已經詳細說過?「由前總破自」生、「他生、共生及從無因生」,就等於說了大種自性不可得。這話怎講?因對諸法所有一切計執,總不出於上面所說四生,而四生的一一生,既已一一的破盡,破盡四生的自性生,就等於說一切法無自性,而你所計的四大種性,亦在一切法之內,當然也是無自性的,「故」我「無」有「未」破汝所「說」的「諸大種」有自性,是以也就沒有你所說的喻不共許之過。

自性生的四生不可得,前面已為一一點破,而所破的重心,在自生與他生,共生及無因生,是說得很簡略的。在破自他生中,尤以破他生為主,因為自生自的妄計,除了某一部分學者,世人還是很少生起這個觀念的,但他生就不同了,現見世間有許多法,好像是從他生的,所以生起這個妄計的,也就特別多,甚至如佛法的唯識學者,亦執有他生,是以對這他生的妄計,必須予以徹底的摧毀。因為如此,所以在破他生中,先是泛破他生,其次別破唯識。果真了解自性生的四生不生,就可通達一切法無生了。

壬二 顯緣生正觀'

癸一 略示

子一 法本離自性

由無自他共無因

故說諸法離自性

自性有者,總以為諸法是有自性的;自性空者,則認為諸法本來無自性,是以自性有與自性空的思想,從來就是敵體相反的。自性空者,為了還於諸法自性本空,所以運用種種方法勘破自性有,而最能顯示自性不可得,就是上面的破四生。這兩句頌,與《中觀論》破四門不生的一頌,恰好可以對起來說的:「由無自」生,即《中論》頌的『諸法不自生』;由無「他」生,即《中論》頌的『亦不從他生』,由無「共」生,即《中論》頌的『不共』生;由無「無因」生,即《中論》頌的『不無因』生;因為四生不生,「故說諸法離自性」,即《中觀論》的『是故知無生』。諸法本來是離自性的,現在還他一個無自性,正好顯示諸法的本來面目,並不是中觀家故意唱反調,宣說無自性空。唯有從無自性空中,才能顯示一切法的緣生,緣生是不屬前四生的,所以沒有如上四生所說的種種過失。

如是依於破自性生的道理,就能獲得一切法無自性的了解,且亦易於獲得通達一切法性空中觀。如有說云:『若法是緣起,其自性寂滅』。所謂自性,就是自體、自在的意思。《中觀論頌講記》說:『自性有三義:一、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二、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三、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若法是有自性的,就不應當說他是緣起的,若說法是緣起的,就不應當說他是自性自在的。因為諸法是緣起的,所以諸法本離自性,離自性義即是空義。

子二 愚癡顛倒現

世有厚癡同稠雲

故諸境性顛倒現

如由翳力倒執髮

二月雀翎蜂蠅等

如是無智由癡過

以種種慧觀有為

諸法無自性空,要為離實有性,不是一點作用沒有的,假定認為沒有一點作用,是即毀謗如幻的染淨緣起,不但成顛倒見,且有斷常過失,如欲遠離這個過失;就當信受無性如幻的染淨緣起。

自性有者在此提出責難說:諸法若真如幻如化無實自性,為什麼眾生見有諸法而且執為實有自性?

中觀家答覆說:眾生見有諸法,你就認為是實有自性嗎?這想法是錯誤的。「世」間眾生,由於無始以來,「有」著濃「厚」的愚「癡」,蓋覆著自己的本有智慧光明,如「同」密密層層的「稠雲」,遮蔽著晴朗的天空,使其日光不能照射到大地上來。因為這樣的原「故」,所以在「諸境」界之上,似有自「性」相的「顛倒」顯「現」。在自性相上再加執著,便成自性見,不說在執著時,即使不執著時,亦自然的有實自性的感覺。

因無明而有自性見的生起,「如由」眼「翳」的「力」量,於本明淨的虛空中,或顛「倒」的「執」著所見的毛「髮」,或顛倒的執著所見的第「二月」,或顛倒的執著所見的「雀翎」,或顛倒的執著所見的蜜「蜂」,或顛倒的執著所見的蒼「蠅」,或顛倒的執著所見的空花亂墜「等」:這一切,都是非有而見有的。「如是」世間「無智」的凡夫,以無明愚「癡」的「過」患,再加「以種種」不正確的顛倒錯亂的智「慧」,所以對於所「觀」的緣生「有為」之法,本來是無自性的,而妄見為有自性。無自性中見有自性,猶如無空華中見有空華一樣,都是不真實的。因此,眾生雖見諸法是有,但無礙於緣起無性。於緣起上增益自性,說為諸法有實自性,是由於不如實了知緣起幻有的愚癡之力,而緣起法的本身,並不是真的有實自性,無性緣起還是無性緣起。所以以緣起因,成立諸法無性,是為最極希有的善巧方便,不容吾人有所懷疑的。設若諸法真的是有自性的,以佛及諸弟子所有的智慧,應當見到自性是個什麼樣子,但事實上,大智如佛陀,從來就沒有見到過自性,可見自性是絕對不可得的。

子三 達空即解脫

說癡起業無癡滅

唯使無智者了達

慧日破除諸冥闇

智者達空即解脫

有人又這樣的責難說:你說緣生就是無自性,無自性是即顯示一切法空,但佛為眾生說十二因緣教時,旨在令諸眾生通達無我,而聲聞緣覺行者依之而修,確也只能了達我空,你為什麼依緣起法說一切法無自性空?是不是有違佛陀的聖教?

中觀家答曰:你根本沒有了解佛說十二因緣的真義。佛「說」從「癡起業」;是即說的無明緣行、行緣識等;佛說「無癡滅」,是即說的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等。前者是緣起的流轉門,後者是緣起的還滅門。眾生的流轉生死,是由於業感,而業是從煩惱生的,煩惱中以無明為本,所以癡即成為生死的根源。前面說過:眾生無始以來所造的行業,真是多如山積,但要求了生死,不一定要完全滅了才有可能,只要沒有無明煩惱的滋潤,其業自然就不會再感生死苦果了。

佛說緣起的流轉與還滅,本在顯示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但由於眾生根性不同,一分鈍根有情,由於智慧不夠,不能即我空而達法空,所以說「唯使無智者了達」我空,但你不能說世間眾生皆是鈍根,假使利根銳智的人,以其智「慧」之「日,破除諸」有一切無明「冥闇」,如太陽的光明出來,照破大地的黑闇一樣,不再執諸法有其實在自性,就可進達法空,得到究竟解脫,所以說「智者達空即解脫」。總之,惑業盡了,即得解脫。

由盡何法惑業乃盡?如有論說:『業惑從分別,分別從戲論,戲論以空滅』。惑業是從妄想分別來的,妄想分別是從顛倒戲論來的,所以要斷惑業,先當除去妄想分別,欲除妄想分別,先當撲滅顛倒戲論,而能撲滅顛倒戲論的,唯有空性。《顯句論》說:世間的一切戲論,皆以空來撲滅,即觀一切法的無自性空,就能滅除種種戲論。眾生所以生起種種戲論,病在緣於諸法實有自性。如從沒有見過石女之女的諸貪欲者,決不會生起緣彼的戲論,戲論不起,對於彼境,自然不起非理分別,非理分別不生,則從貪著我及我所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的諸煩惱聚,也就不會生起,無諸煩惱,也就不造諸業,不造諸業,當然生死永寂,不復再於生死中流轉。

生死解脫,要由無性空見乃得成辦,所以在聖龍樹的諸論典中,明顯的宣說聲聞獨覺,亦證一切諸法無性。所以通達一切法無性正見,為解脫生死的最勝方便,假使沒有這個正見,更無其餘方便,可得生死解脫。話雖這麼說,但由於行者,對此空性正見,長時修與不長時修的因緣,在斷惑證空方面,就有了很大差別:如二乘行者,斷除了煩惱,通達了我空,解脫了生死,以此便為滿足,不願再作長時的修習,所以不能斷諸所知障,證法性空;而菩薩行者,唯斷煩惱,自脫生死,不以為足,為利有情,欲求成佛,更作長時期的修習,如是斷所知障,通達法無我。由此可知:聲聞獨覺,不是不能證法無我,只是未能長時期的圓滿修習,假使本此現見的緣起性,再進一步的去修習,沒有不能通達法無我的。自性見是生死根本,非空去自性見,生死不得解決,而眾生所執的自性,不出上面說的四生,四生不可得,即是自性空,空就是解脫。所以中觀說的無自性空,是結合業感緣起說的,儘管在說諸法空,但決不破壞緣起因果。

癸二 廣明

子一 遮外疑難

丑一 敘難

若謂諸法真實無

則彼應如石女兒

於名言中亦非有

故彼定應自性有

自性有者對自性空的論說,始終是不能同意的,所以想出種種辦法,反對自性空說,而最有力的反對論調,是說自性空者,破壞世出世間,為了建立世出世間,不得不肯定的說自性有。現在他們本其所見,來責難性空者曰:「若」如你中觀家所「謂諸法」是於「真實(勝義諦)」中「無」有的話,則在世俗名言中,亦應同樣的沒有。為什麼?因「彼應如」畢竟無的「石女兒」,不但於勝義中沒有,即「於」世俗「名言中,亦」同樣是「非有」的。石女兒於二諦中無,這是大家所共同承認的,諸法如真無有自性,當然如石女兒於二諦中無。可是這麼一來,世出世間都被你破壞了,那還得了!然而從事實看,諸法於名言中是有的,並不如石女兒的不可得,因是之「故」,所以我認為「彼」諸法「定應自性有」的,不能如你中觀家所說一切法無自性空。

在這裡我們應注意的一事,就是舉喻要慎重。中觀家說自性空,雖常舉喻來顯示,但不論是六喻、八喻、十喻,從沒有用過石女兒做譬喻,都是用夢幻等喻,以顯示諸法無自性的。現在自性有者,以石女兒的譬喻來難,確實是個很重要的難題,因石女兒這東西,與龜毛兔角一樣,根本是沒有的,無自性的諸法,假使真如石女兒一樣的無有,那就要確實落於斷滅空的過失。方廣道人說一切法空,如龜毛兔角,聖龍樹就說他是破壞一切法的。

夢幻等法,雖是虛假不實,但其背後還有個假相在。如於夢中夢見有角的人,不用說,這是顛倒夢想,在我們這世間,從沒有一個人,頭上是有角的。人頭有角,雖非事實,但人與角是世間的事實,因曾見到過人及角,所以在睡夢中,不知不覺的,顛倒錯亂的,夢見人頭有角。所做好了的表象,雖不是實有的,但其要素,是從實有的經驗而來。以中觀家說:夢中的人角,是因緣幻起,根本是無實其事的。若說夢事有自性,試問這夢是從人來還是從角來?不從人來,不從角來,兩俱不可得,所以無實性。進一步說,不但夢是無實自性的,即所經驗的人角,也是無實自性的。於此顯出中觀與唯識的思想紛歧:中觀認為一切法是因緣生的,緣生無性,當體即空,不需要一個實有的東西,即在無自性的緣起上,便可建立一切法了;唯識認為諸法的建立,一定要在萬有中,找出一個實有的東西來為其所依,否則,諸法是建立不起來的。實有論者與性空論者,一直在諍論不休,根本原因就在此。

丑二 遣難

寅一 外計不定

有眩翳者所見境

彼毛髮等皆不生

汝且與彼而辯諍

後責無明眩翳者

若見夢境尋香城

陽焰幻事影像等

既同不生非有性

汝云何見應非理

此於真實雖無生

然不同於石女兒

非是世間所見境

故汝所言不決定

外人有難,必須要將其難遣除,否則,無異承認自己失敗,遣除外人對自己的責難,才能顯示自己的無謬。現在先從譬喻說起:「有眩翳者所見境」,這是指的兩種人:眩是頭腦暈眩的人,有這種病的,經常感到天旋地轉。翳是眼睛有病的人,有這種病的,經常見到空中亂相。眩翳,通俗的說,就是頭暈眼花。有此病態的人,所見的境界,就是上面說的空中毛髮雀翎等相。現來討論一下:毛髮等相是不是有生?隨眩翳所現的毛髮等相,根本是不生的,所以說「彼毛髮等皆不生」。回過頭來觀察你所說的石女兒,是不是有生的?不用說,同樣是不生的。站在同是不生的立場,毛髮等相與石女兒,可說是平等平等的。但有眩翳病患的人,一向只見毛髮等相,從來沒有見過石女兒。如此,「汝」自性有者不妨「且與彼」眩翳者,先行「辯諍」一下,問問眩翳者,為什麼只見空中的毛髮等相而不見石女兒?如果這個問題諍論清楚,而且你已得到勝利,然「後」再去「責」問為「無明眩翳」所惑的眾生:喂!山河大地與石女兒,同樣是不生法,你們這班無明所惑的眾生,為什麼只見山河大地而不見石女兒?反過來說:你若不見石女兒,理應也不見山河大地。但事實上,眩翳者與無明者,都是不見石女兒的,若問為什麼不見,實沒有理由可說,不見就是不見,因為這是根本沒有的東西。在此我們應當知道:雖同樣的是不生法,但彼此間有著不同:石女兒的不生,是畢竟無的,所以不論從什麼角度去觀察,都不可得;山河等的不生,是無自性生,因緣的幻生還是有的,不是畢竟無的,所以從世俗的立場觀察,仍然是有所得的。畢竟無與非畢竟無,有著很大的懸殊,不可相提並論。

「若見夢境尋香城」等,這是用其他的譬喻再為說明:夢境,就是夢中所見的種種憂喜苦樂境界。尋香城,就是乾闥婆城,在兩個地方可以出現:一在廣闊無垠的沙漠中所出現的瓊臺樓閣,一在一望無際大海之上所出現的海市蜃樓,有的是在早上太陽出時出現,有的是在晚間太陽落時出現,都是虛假不真實的,你如以為是實有的,那是絕大的錯誤。「陽燄」,如上所說,是水蒸氣的蒸發所幻現的池水。「幻事」,如玩魔術的所幻現出來的老鼠兔子。「影像」,是於照鏡時所見到的自己影像。「等」是等於其他這一類的譬喻。如是所見的種種,「既」與石女兒「同」樣是「不生」法,同樣是「非有」自「性」的,「汝云何」只「見」這種種幻化不實的東西,而不見於石女兒?石女兒是不生非有性,夢境等是不生非有性,在這意義上,彼此是平等的,可是,現在一見一不見,在道理上說來,怎麼合乎道理?所以說「應非理」。

為什麼要這樣說?因他所舉『真實無故』的因,是犯有不定過的。現在先解釋頌文,然後出其不定過。謂「此」宇宙萬有,在「真實」勝義諦中,「雖」則是「無」有自性「生,然不同於石女兒」,因為石女兒,「非是世間所見境」,而萬有諸法,卻是世間所見境。說得明白一點:石女兒在世俗真實中,都是沒有的,諸法唯於勝義無而世俗有,「故汝所言」真實無者名言亦無的這話,是有「不決定」之失的:如真實無的,在名言中,不一定都是無的,有的是無,如石女兒,有的是有,如因緣生法。其不決定的過失,如下兩量可知:

無自性破壞一切法——宗

真實無故——————因

如石女兒——————喻

自性有者說:假定如你中觀家說一切法無自性,那你是就破壞了世間的一切法,為什麼?因你說一切法在真實勝義中是沒有的,勝義諦不可得,世俗諦當亦不可得,如石女兒於真實名言中的無有。中觀家利用他所舉的理由,復立一量,以顯示他的不決定。量曰:

無自性不破壞一切法——宗

真實無故———————因

如毛髮等———————喻

我說諸法無自性,並不如你所見,是破壞一切法的,什麼理由?因於勝義諦中,雖一切法無自性空,但在世俗諦中,我從來沒有否定一切法的存在。如毛髮等相,雖是真實無的,但不無假相顯現。所以你說真實無故的這個理由,犯有不決定的過失:即你用真實無故的因,成立無自性破壞一切法的宗;而我用真實無故的因,成立無自性不破壞一切法的宗,是以成不決定。現在我還可以問你:所謂真實無故的這個因,究竟是能成立你的宗呢?抑或是能成立我的宗呢?你說你能成立,我說我能成立,這麼一來,就很難決定誰對誰不對了。

寅二 自宗無失

如石女兒自性生

真實世間均非有

如是諸法自性生

世間真實皆悉無

故佛宣說一切法

本寂靜離自性生

復是自性般涅槃

以是知生恆非有

如說瓶等真實無

世間共許亦容有

應一切法皆如是

故不同於石女兒

外計既有不決定過,當即顯示自宗無失。「如石女兒」,上面曾經說過,根本是莫須有的東西,莫須有的東西,自然說不上「自性生」。若有說其自性生,我們不妨就從真實與世間兩方面來觀察,如在任何一方面觀察到它有,當然就不能說它是無,但實際上,從勝義方面觀察也好,從世俗方面觀察也好,自性生的石女兒,都是不可得的,所以說「真實世間均非有」。

「如是」觀察「諸法自性生」,如石女兒一樣的,不論是在「世間」,不論是在「真實,皆悉」是「無」有的。自性生的諸法無有,雖如石女兒於二諦無,但無自性的緣起幻生,並不是沒有,這又不同石女兒的畢竟無。以你所說的石女兒,比作你所執的自性有,是最恰當不過的。可是這樣,諸法皆如石女兒不生,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真的就不能成立了,所以你說諸法不真實而有自性,反而是徹底的破壞一切法了。

自性生的諸法,於二諦中無有,是「故佛」在般若會上,「宣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離自性生,復」說「是自性般涅槃,以是」了「知」自性「生」的這東西,絕對是「恆」時「非有」的。所謂本來寂靜,因為『煩惱現起,有擾亂騷動的作用,使身心不得安寧寂靜,小乘經中所以說要永斷煩惱,就因他是精神界中不安定的反動份子,現在說他是本來寂靜的,還要斷個什麼』?所謂自性涅槃,因為『有生死的相貌,當然要知他的生來死去,找出他的苦痛根源,諸法本來是不生不滅的,還要徧知個什麼呢』?一部六百卷的《大般若經》,雖反復的說了很多,但實不出這兒說的幾句,如真了解這幾句的意趣,則對佛說的般若,也就思過其半。諸法若如自性有者所說,是自性生、自性滅,那就不得名為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一切法恆非有,照你這樣的講,世間應該不見一法才對,為什麼現見萬有諸法的存在?「如說瓶」盆瓦鉢「等」,這是色法,凡是粗顯的色法,都由很多的極微集聚而成的,極微聚的集合體,不但大乘學者知其假有而不執為真實,就是小乘學者,亦承認瓶等是假非實,而不妄執其為實有的,他們執為實有的,在色法方面,是各自獨立的個別極微,在精神方面,是變化不居的剎那滅等。普通說到有無,大都分為兩截,即承認一部分有,而否認一部分是無,現在以否認的一部分,破其承認為有的一部分。集聚而成的瓶等,在「真實」勝義諦中,雖則是「無」有的,但在「世間共許」的立場上,因為人人都說有瓶有盆等,所以「亦容」許其是名言「有」。不但瓶等是如此的,「應」知宇宙萬有「一切」諸「法」,悉「皆如是」於世俗名言中有,於真實勝義中無,「故不同於」你所說的「石女兒」,於真實勝義中無,於世俗名言中亦非有。

子二 顯自正觀

丑一 顯緣起離分別

諸法非是無因生

非由自在等因生

非自他生非共生

故知唯是依緣生

由說諸法依緣生

非諸分別能觀察

是故以此緣起理

能破一切惡見網

有性乃生諸分別

已觀自性咸非有

無性彼等即不生

譬如無薪則無火

外來疑難既遮,自家正觀應顯。宇宙間的萬有「諸法」,如上以四生觀察,既「非是無因生」,亦「非由自在等」邪「因生」,當然更「非自」生、非「他生、非共生」。如是等因皆不能生,「故知唯是依」於無自性的「緣生」。

四生與緣生的意義,在上都已說過,於此所要特別一說的,是自在等因生。《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二編宗體論中說:

『世間有種學說,謂世間的一切事物,皆由一種能剏造主宰的神所創造出來的。以為萬物的產生,都由原因,這原因就是創造神。這神在萬物未有之前,先已存在。若問這神以何為因,則無所因,謂神不從因生,祇為生萬物之因。這創造的神,無始無終,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神是全知全能,不但創造一切事物,吾人的一切苦樂等等,亦由他所主宰。被它所創造所主宰的萬物,是無常、無我、不自在、不美善、不真實的;能創造能主宰的神,是常住、自在、美善、真實、清淨微妙的。所以創造主宰的神,是真、善、美的』。

『先有神,後有宇宙一切物,而一切物由神所創造主宰;這在佛法中論明真實性時,必要首先否認。徹底證明無創造主宰的神,那才是宇宙事事物物的真實性』。

『承認有創造主宰的,在印度教派中,紛說不一:有說大梵天的,有說大自在天的,有說那羅延天的;近來公認這三神為三位一體,以大梵天為創造主,以那羅延天為保護神,以大自在天為破壞者。信奉這三種天神的,或有偏重於大梵天,或有偏重於那羅延天,或有偏重於大自在天,或三種神平行信奉。現在新婆羅門教,因此成了許多的派別。或說:這三種神,是在世界作用之幻的方面說;唯一的只是真的大梵。然不論真的、幻的,而於現在事實上不能給予證明。印度教所信奉的神,與現在西洋基督教等所信奉的上帝雖不盡同,但信神為一創造主宰全知全能的,卻是相同。這種以神為全知全能的造物主,在佛教是絕對否認的』。

否定自在等因生,在聖龍樹的《十二門論》中,有很詳盡的破斥,現本其意義,略為破斥如下:

如說大自在天創造萬物,眾生亦應為大自在天之所創造,但事實上,我們認為眾生不是大自在天所創造的,因為其性相違;如牛所生子還是牛,若眾生是從大自在天生者,所有一切眾生,皆應似自在天,因為是自在天之子的原故。再說,若眾生是自在天之所創造的,自在天當護其子,理應給與他們的快樂,不應給與他們的痛苦,然而事實並不如此,自行苦樂因緣而自受報,所以非自在天作。還有,若說宇宙萬有是大自在天所創造的話,那它究竟是住在什麼地方而創造萬物的?且這所住的地方,是自在天自己所造的?為是其他的大力者所造的?若是自在天自己所造的,那他又是住在什麼地方造這住處的?若住其餘的地方造的,這其餘的地方,又是誰創造起來的?如是這樣追究下去,不免犯有無窮之過。若是其他的大力者所創造的,那就有了兩個自在者,這是絕對不可的。所以世間萬物不是自在造的。其次,萬物若真是自在之所創造的,那在最初造的時候,就應已經定型,如所造的羊應永遠是羊,而所造的人亦應永遠是人,然而不然,《楞嚴經》說:『人死為羊,羊死為人』,一切眾生,都是隨業受報,有種種的演化,所以證知萬物不是大自在天之所創造的。

『根據《十二門論》的破斥,觀察創造主宰的神,畢竟是不可得的。所以神為一切事物的根本原因,亦是一切事物的究竟歸宿處,更是一切善惡行為的標準;以及所謂承奉上帝的意志就是善的,違背上帝的意志就是惡的,一切都要以上帝的意志為意志,上帝的行動為行動;不依上帝而行,縱行萬善,亦不能生天等等的神話,都是無稽之談。這於佛經論中,破斥的處所甚多。《十二門論》的破斥,雖就大自在天破,但亦可通破所餘的創造神說』。

宇宙間萬有諸法的現象,雖有各式各樣的不同,但以佛法的緣起正觀看來,都是眾緣和合產生的假相上,所安立的一種假名,求其實有自性,絕對是不可得。因此,承認是依緣生,就不能說有自性,說有自性即非緣生,一面承認緣生,一面說有自性,是矛盾不通的。

「由」於宣「說諸法」是「依」因「緣」和合而「生」,而此緣生之理,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最難通達,不是一般人所能意會得到的,因為一般人一想到生或一說到生,不期然的就會轉念到自性生的四生上去,因此,這是「非諸分別」所「能觀察」到的。所謂分別,就是《中觀論》八不所不的八種分別,或者是自他分別,不管你用那種去分別觀察,要想觀察到緣生之理,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這非凡情實有的自性生滅及一異等的境界。「是故」若能真正通達理解了緣起,便可「以此緣起」之「理」,而「破一切惡見」之「網」。網是羅網,一隻鳥或一條魚,一旦投入了羅網,要想從網中跳出來,那是很難很難的。一切惡見,猶如羅網,進入惡見網中,同樣是不易出來的。我們常說,見即思想,有思想的,當然不是常人。從現實世間看,凡有思想的人,大都有這麼一個觀念,即總認為自己的思想見解是對的,從不肯承認自己思想見解的錯誤,有時明知自己的見是不正確的,但為了保持學者的地位以及在群眾中的聲威,仍不肯放棄錯誤的思想見解,所以落入惡見網中,要想衝破見網而出,的確是件不容易的事。現在不管你願不願意跳出惡見之網,我且運用緣起正觀的利刃,割破你的惡見之網,讓你自由自在的出來,重行走上真理之途,如仍不肯出來,遨遊真理之宮,是即顯示你不願在真理面前低頭,一個不願在真理面前低頭的人,那還有什麼話說。

《中觀論.觀因緣品》開宗明義的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最後〈觀邪見品〉於結論中亦說:『悉斷一切見,我今稽首禮』;還有其他論中說:『能滅諸計執,是故我歸禮』;乃至有說:『聰叡通達緣起法,畢竟不依諸邊見』;證知緣起的通達,是斷惡見的要因。只要自性有的因緣生被否定了,自然就可深刻的通達諸法無自性空。所以善說八不的因緣,是能滅除一切戲論的。《中觀論頌講記》說:『一、八不的緣起說,能滅除種種的煩惱戲論,種種不合理的謬論,不見真實而起的妄執。二、因種種戲論的滅除,就是自性的徹底破斥,能證得諸法的寂滅。出離生死的戲論海,走入寂滅的涅槃城』。所以眾生的一切分別妄執,都要由緣起正觀來遣除,而且亦唯緣起正觀,始能遣除分別妄執,如以其他的方法,未必真的能夠遣除。

在此有人這樣問道:為什麼唯有緣起正觀,始能遠離戲論分別?要知所有戲論分別,都從實有自性而來,因為執有實「有」自「性,乃生諸」種顛倒「分別」,若自性有的妄執沒有,一切分別自然無從生起。上來依於緣起正理,「已觀」一切法的「自性咸」皆「非有」,因為「無」有諸法自「性,彼等」分別所依的基礎,即被根本剷除,沒有所依,你的分別從何而生?所依的基礎消滅了,一切分別也「即不生」,這是一定的道理。「譬如無薪則無火」,薪是引發火的原因,有薪才會有火,無薪火從何得?火喻分別,薪喻自性。一切分別由自性來,自性為緣起理所破,當然無有一切分別。無分別,不是什麼都不分別,是不起自性見的分別,自性見是無明的根源,無明為生死的根本,沒有自性見,不但不起戲論分別,即無明亦永滅,而生死亦永寂。可見自性見的有無,關係生命的解脫與否,吾人不得不以緣起正觀,觀破自性見的妄計。

丑二 觀緣起得解脫

寅一 立宗

異生皆被分別縛

能滅分別即解脫

智者說滅諸分別

即是觀察所得果

生死的根源是自性分別,「異生」無始以來,包圍在分別見中,「皆被分別」之所繫「縛」,不得自在解脫。這條繫縛眾生的分別繩索,是很牢固而不易割斷的,吾人若欲跳出苦海,首先就得割斷分別繩索,而能割斷這一分別繩索的,則無過於緣起正觀,在緣起正觀中,觀察諸法自性不可得,即「能滅」戲論「分別」,滅除戲論分別,不再起貪瞋等的煩惱,造種種的罪惡之業,「即」得生死「解脫」。登地以上的大菩薩,如聖龍樹這些「智者」們,「說滅諸分別,即是觀察所」欲證「得」之「果」,因此不得不宣說緣生真理。於此可以知道:所謂得解脫,必定要智慧,沒有智慧,是不能得解脫的。佛教所謂無分別,不是如木石般的無知。如無尋無伺二禪以上的有情,還有無想天中的有情,都是無分別的,若以無分別為解脫,這些有情,豈不早就了生脫死?何至於還在生死中流轉?所以佛法說的無分別,實在是含有最高深的智慧的,而這高深的智慧,乃從緣起正觀中來。

寅二 遣疑

論中觀察非好諍

為解脫故顯真理

若由解釋真實義

他宗破壞亦無咎

上說破除分別即得解脫,似乎是說一切無分別的,於是有人對此發生責難說:你中觀家口口聲聲說無分別,別人對於諸法一加分別,而你立刻就加破斥,說這不對,說那不對,破你破他,甚而至於還說這是了義,那是不了義,試問這不是分別是什麼?你中觀家滿肚皮的分別,還要人家不分別,這怎麼能使人信服?

中觀家遣除這個疑難說:你們根本沒有了解無分別的真義,所謂無分別,不是對什麼都不分別的意思,而是要不起自性見的妄分別而已,義理的分別,在初學者說,還是免不了的,因為這是抉破分別執著的根本,而且是趨向無分別的前方便,怎能說是全無分別?若說一開始就什麼都不分別,那不是尋求真理,簡直是一蹋糊塗。

諸法真理的通達,是要種種方法顯示的,因此不得不作種種的論辯。性空者的「論」典「中」,不論是聖龍樹的《中觀論》,不論是月稱的《入中論》,以及其他種種發揮畢竟空的論典,所作種種的「觀察」、論辯、分別、破斥、責難,並「非」是為了「好」與人「諍」,換句話說,不是為了諍論而諍論的,是「為解脫故」而「顯」示「真理」的,而顯示真理亦即是為了解脫的。所謂真理愈辯愈明,這是世間一般學者的看法,世間學者,為了真理,尚說愈辯愈明,何況佛法?佛法是要為眾生開闢出一條解脫大道來的,對於真理怎能不加辨別?真理不辨別清楚,又怎能令眾生得解脫?如是,「若由解釋」諸法的「真實義」,而我即使把「他宗」他派都「破壞」難倒,是「亦無」有什麼過「咎」的。因我把各宗各派的錯誤指出來,在道理上講,不但不能說我不對,且應感謝我才對。

諍論不是不好的事,問題在看是為什麼而諍論:若為名聞利養諍論不休,那我勸你最好息諍;若為顯揚諸法的真理,指示眾生的解脫大道,那你不妨儘量的去諍。不從這些正當觀念出發,徒逞一時快意,或別有用心而諍,是即不是佛教徒所當用的諍論手段。顯示正理,正顯而邪自摧,如太陽光的出現,從來不說我要破除大地的黑暗,但當太陽光從地平線上露出臉來的時候,大地上的一切黑暗自然消滅。所以佛教各宗學者,摧邪顯正,純是以求真理為出發點的,決無絲毫破壞他宗的意思在內,不過真理之光放射出來時,一切惡見異論自然受到摧折,是即不能有怪真理的顯示者了。

寅三 結成

若於自見起愛著

及瞋他見即分別

是故若能除貪瞋

觀察速當得解脫

自宗顯示真理而有的分別,是極正確的分別,不是錯亂的分別,所以對於自己的思想見解,不會生起不必要的愛著。「若於自」己的「見」解生「起愛著」之心,無疑的,他所有的分別,是虛妄的分別。世間學者,總認為自己的思想理論是對的,因而堅固的愛著己見,不肯隨便的放棄己見;至於他人的思想理論,不管是合不合理的,只要與我的見解不同,我就要反對他、破壞他、批評他,甚至誹謗他,這全是從瞋心出發的,所以說「及瞋他見」。對於真理的追求,本不應有成見在胸,如果預存成見,那就不能辨別是理非理,則你所有分別,亦「即」成為顛倒不真實的虛妄「分別」。因此,研究學問,探求真理,絕對不能有門戶之見,有了門戶之見,必然愛自瞋他。「是故若能」排除門戶之見,於自宗「除貪」而不起愛著,於他宗除「瞋」而不誹謗,一切以真理為依歸,平心靜氣的分別一切,合乎真理的,不管是誰的思想見解,我都接受,不合真理的,任你說得怎樣高深玄妙,我都要否定,唯有如此依於真理「觀察」,始能「速當得解脫」。以真理為依,這是對的,然此一真理,彼亦一真理,各以自己所說為真理,那又怎麼辦?真理只有一個,不容有彼此的,即凡具有普徧性、永恆性、必然性的,方可說是真理,否則,不論怎麼說,只可說是相似真理,不得謂為究竟真理。不過尋求真理,總是有立有破的,但不宜出於愛自瞋他的態度,若意存打倒別人,而以為唯我獨尊,是不得算是為真理而辯諍的。佛法的無分別與無諍論,是統一而不是對立的。唯有無分別才可做到無諍論,唯有無諍論才可達到無分別。是以我們認為:分別觀察真理,要以服從真理的態度為出發點,不以貪瞋而愛自憎他的態度為立腳點,始能獲得身心的解脫。

辛二 明人無我

壬一 總示

慧見煩惱諸過患

皆從薩迦耶見生

由了知我是彼境

故瑜伽師先破我

上文依論廣明二空,分兩大段:第一是明法無我,從『彼非彼生豈從他』起,至『觀察速當得解脫』止,對法無我的道理,可謂詳細的說明;第二是明人無我,即是此頌以下所要講的。人法二無我,是佛法所常說的,普通都是先說人無我後說法無我,本論則是先明法無我後明人無我,前面曾經說過,因為人淺法深,通達了法無我,必通達人無我,所以特作如此先後說明。

慧是代表有智慧的人,最高有智者,當然是佛陀,如以現前地通達空性說,六地菩薩是有智慧者,如以聖龍樹發揚空義說,龍樹大士是有智慧者。總之,諸有智「慧」的聖者,在勝義的觀察中,明白的「見」到「煩惱」所有的動亂的「過患」,當知這裡說的過患,就是生死大患,以及與生死以俱來的憂悲苦惱等。吾人之所以隨生死以漂沉,病根就在煩惱,假使沒有煩惱,就不會隨生死而漂沉了。但再進一步的追究,所謂煩惱過患,又是從什麼地方來的?頌文告訴我們:「皆從薩迦耶見生」。薩迦耶見,就是身見,亦名我見,以執著有個實有自我為主的,唯識學上說為俱生我執。

薩迦耶見於五蘊身心上執有自我,與一般說的補特伽羅我有所不同:補特伽羅我,是對一一眾生而說的人我見,薩迦耶見的我執,則是唯在個人身心上所引起的。因為於自身心上執有一個實在自我的關係,所以眾生的一切活動,都以自我為中心,為出發點:假定迎面而來的事物,對我是有利益的,我就滿心歡喜的予以接納,並且對它生起堅固的貪著,可見貪煩惱是從薩迦耶見所引生起來的。假定迎面而來的事物,不但對我無益,且有相當損害,於是想方設法的避免它,如果到了避免不了,就對它生起猛烈的瞋恚,可見瞋煩惱亦是從薩迦耶見所引生起來的。其他如自己有地位、有權勢、有金錢,對人生起憍慢心來;或者自己百事不如人,對人生起嫉妒心來……這一切煩惱,無不是以薩迦耶見為中心而引發出來的心理活動。

薩迦耶見雖是生死的根本,但在心心所法的活動中,它是心所法之一。凡是心所法,必有其所緣,薩迦耶見是以我為所緣對象的。「由」於「了知我是彼」薩迦耶見的所緣「境,故」修現行的「瑜伽師」,為了迫使薩迦耶見不再生起,為使生死大事獲得徹底解決,特盡全力的「先破我」執,假定我執不破,生死問題固然不得解決,薩迦耶見亦復無以撲滅。如果了達我無自性,不再對它生起執著,薩迦耶見失去憑藉,自然不會再行生起。

觀空,當然以觀一切法空為主,但必遠離薩迦耶見,為解決生死的前提,如了達法空而薩迦耶見不去,是不一定能了生死的,反之,如小乘行人,雖然只講無我,因斷薩迦耶見,離去自我身心的我執,生死倒真的解脫了。在佛教學派中,大乘如唯識,小乘如有部,始終不愧是無我論者,徹底否定薩迦耶見所執的那個我,所謂是我無法有的。中觀家對我法是融貫的,在五蘊身心的統一性上所幻現的假我,雖則是主張有的,但為生死根本的薩迦耶見,同樣是要徹底摧毀而予以否定的,而且這是中觀家的重心所在,所以現在來明人無我。

壬二 法說

癸一 遮離蘊我

子一 敘計

外計受者常法我

無德無作非作者

依彼少分差別義

諸外道類成多派

為生死根本的我見,在所破的我執中,雖是所要破的主要對象,但這與生俱來的俱生我執,亦即是所謂先天性的我執,且是不加分別而為一切有情,一切凡人所共同自然直覺到的,自有、常有、獨有的自我而起的我見。除了這個俱生我執所要擊破外,還有分別推論而建立的分別我執,亦即是所謂後天經驗學習而引起的我執,同樣是要予以徹底摧毀的。以下所遮的即蘊我、離蘊我等,都是屬這分別我執。

《中觀論頌講記.觀法品》開頭說:『我是主宰義,主是自己作得主,含有自由自在的意思。宰是宰割,能支配統治,自由區分一切的意思。妄執有我,就以自我為世間的中心,一切的一切,都是以自我的評價為標準;以自己的意見去決定他。我見的擴展而投射到外面,稱之為神,以為是世間的支配者,創造者,是自在的。感到人格神的不能成立,就演化為宇宙的實體——物質或精神。這是自己完成的,永恆常存的;不是宇宙為一絕對的實體,即想像為無限差別的多元,各各獨立的。這些是佛經所常據以破斥的我』。依此而論,分別我執,還是本於俱生我執而來;俱生我執是一切眾生所共有的,分別我執乃是一般宗教者、哲學者所有的思想執著,而這在佛法的體系中,是要徹底予以掃蕩的。佛法在印度思想中的根本特點,可說完全在此。

印度是個宗教、哲學特盛的國家,因而對於我的思想派別也就特多。但佛出世時的印度,學者對於我的觀念,大體有三派差別:一是我與身一的一派,亦即所謂即蘊是我派;二是我與身異的一派,亦即所謂離蘊是我派;三是我即身、身即我的一派,亦即所謂梵我同一派。《雜含》一〇、二七二經對這三派思想,曾作簡單的介紹說:『三見者:有一種見,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如是說:色——受、想、行、識——是我者,無二無異,長存不變』。經中說的身,是指五蘊和合的身;命即生命自體,亦即是我。『命則是身』,是即蘊是我的第一派;『命異身異』,是離蘊是我的第二派;『色是我者……』,是即梵我同一的第三派。這三派的我執思想,在當時最具影響力而又最為普徧流行的,要算離蘊計我的一派。這一派,包含數論、勝論的主要思想流。現在本頌所破的主要對象,是建立二元論的數論派,其他與此思想相近的學派,略而未論。

數論所以得名為數論,《唯識》述記卷一曾這樣介紹說:『梵云僧佉,此翻為數,即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論能生數,亦名數論;其造數論及學數論,名數論者』。這派學者,有一部重要論典,就是《金七十論》,論中所論說的,就是他們有名的二十五諦,以此說明宇宙萬有開展的情形。現在先列一表如下:

┌五唯:色、聲、香、味、觸─────────喜性   自性─大─我慢┼五知根:眼、耳、鼻、舌、身───────┐憂性   │      │五作業根:手、足、語具、小便處、大便處─┘   神我     │心根:肉團心          └五大:地、水、火、風、空─────────闇性

於中,自性與神我是永恆不變的,大等二十三諦是變易不息的,因有自性與神我的合作,始有中間二十三諦的產生,所以這是二元論的。自性是物質的本質,神我是精神的本體,一動一靜,很有點近於中國所說的乾坤。就這二元的關係說:神我只是永遠的受用者,並不是造作一切的作者,真能直接造作大等二十三諦諸法的,是自性。因為神我雖有智的作用,但無活動作用;自性雖有活動作用,然不能生為其活動之源的動機。為使自性有活動的是神我;為使活動之機實現的是自性,它們兩者間的合作,如前所說,恰如跛者與盲者。所生的大等二十三諦,雖是變易無常的,能生的自性神我,卻是常住不變的。所生二十三諦,雖是變易的,但不是滅的,因皆實有,無滅壞法,是轉變無常,非生滅無常,初從自性轉變而生,後變壞時還歸自性。數論雖自認為大等萬有諸法是實有的,但以佛法的觀點來透視,只見到它的虛假,而不見它的真實,因為是由眾多條件組合成的,如軍林等,是很多各自獨立分子集合而成,是假非實,其道理是一樣的。《成唯識論》卷一,有詳細的破斥,這裡不再多說。

數論所說的自性與神我,在佛法中都不容許其存在的。關於自性,在前明法無我中,已予破斥;現在明人無我,則專以其神我為所破的對象。「外」道數論所「計」的神我,約有五個特色:一是「受者」,受是受用的意思,即能受用苦樂等。二是「常法」,即常住不變的意思,因通三世恆有而不變易的。三是「無德」,這是對自性說的,自性具有三德以創造萬物,神我因不能創造宇宙萬有,所以也就不具憂喜闇的三德。四是「無作」,作是造作的意思,神我徧一切處而無所不在,所以無作。五是「非作者」,作者主要是站在造業的立場講,神我只能受用,不能造業,所以非作者。

數論的思想,不是印度思想的主流,是為救婆羅門一元論思想之弊而崛起的。主流派的婆羅門教思想,是梵我一元論的。《印度之佛教》說:『彼輩探宇宙之本元而立梵,探個人之本體而立我,又從而融合之。然一之則一解脫而一切解脫,異之則梵我一體之說不合。其說現象也,謂自本淨之梵我,起迷妄苦迫之世間。無論其解說為如形之與影,如水之與波,或如父與子,然以本淨為迷妄之因,終無以自圓其矛盾。若以迷妄與淨我同為無始之存在,則陷入二元失其本宗矣。使果為二元也,真妄又如何聯繫以構成流轉?真我曾無所異,又如何離妄而獨存』?傳統的思想,有著這麼多的問題,不得解決,因此有數論二元論的思想出現。從此以後,「依彼」數論「少分差別」不同的意「義」,在印度思想界中,所有「諸外道類」,便分「成」了很「多」的「派」別。如勝論外道,計我有德,是作者等。雖說彼此思想稍有出入,大體不出一元論與二元論。而主常住、自在、離蘊我的,可以皆同此破。所以只要擊破數論外道的神我,其餘一切類似這個我執的,皆可不攻而自破了。

子二 破執

丑一 破我不生執

如石女兒不生故

彼所計我皆非有

此亦非是我執依

不許世俗中有此

由於彼彼諸論中

外道所計我差別

自許不生因盡破

故彼差別皆非有

如上所說,神我是永恆而不變易的,現在不妨先來問彼:你所說的神我,是生法還是不生法?假定說是生法,那就不應說它是常;假定承認是常,自然是不生法。好了,「如石女兒不生故」,不生的石女兒,不論在世俗勝義中,都是沒有的,你神我亦是不生的,當然如石女兒是沒有的了,所以說「彼所計我皆非有」。現據頌文,立因明量如下:

彼所計我皆非有——宗

以不生故—————因

如石女兒—————喻

數論聽了這話,當然不肯立即承認神我非有,所以即刻轉救說:我所立的神我,不能說沒有,因為這是眾生我執之所依的,假使真的沒有神我,眾生依於什麼而起我執?現在告訴他說:「此」神我「亦非是」一般眾生的「我執」所「依」。眾生具有我執,這是事實,但他是依如幻如化的五蘊假相而起的妄執,並非是以你所說的神我為所依的。如幻如化的假我,在勝義諦中雖不許有,在世俗諦中是承認其存在的。可是你所說的神我,不但勝義諦中,沒有其存在的痕跡,即在世俗諦中,亦是根本不可得的,所以說「不許世俗中有此」神我。因凡世俗中承認其有的,一定有其如幻如化的德相可得,如大家眼前明白所見的講桌,假相宛然存在,這才可以認為世俗有。你的神我,不是現實有的東西,怎麼可以說為世俗有?神我之有,尚且是個問題,如何能為眾生我執所依?所以你雖挽救,仍然挽救不了神我非有。

「由於彼彼」外道所著的「諸論」典「中」,各個「外道所計」的「我差別」,如所計的受者我、非受者我、作者我、非作者我,以及其他種種不同的我執,因為大同小異的關係,所以不需逐一破斥,只用「自許不生因」的這個理由,就可「盡破」種種差別我執了。不生因為什麼有這樣大的功用?因外道所執種種我,都認為是常住的,常住的必然是不生的,不生而說是有,當然就成問題。如我是有的,你所計的我不是我所計的我,我所計的我不是他所計的我,這樣方可說有我的差別,我若不生,如龜毛兔角,根本不可得,那還有什麼差別可說?所以頌說「故彼差別皆非有」。這樣,從他們所執的中心下手破,使他們無法逃避所犯的過失,問題自易解決,否則,反而愈破頭緒愈亂。

丑二 破離蘊無我

是故離蘊無異我

離蘊無我可取故

不許為世我執依

不了亦起我見故

有生傍生經多劫

彼亦未見常不生

然猶見彼有我執

故離五蘊全無我

從現實世間方面來看,要說明我之所以為我,必須以五蘊來說明我的存在,如離開五蘊,要說明我相,事實是做不到的。《中觀論頌講記.觀法品》說:『不以五陰為我的相,那我就不是物質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見聞覺知的,那所說的離蘊我,究竟是什麼呢』?「是故」當知:「離」了五「蘊」之相,是「無」有「異」體之「我」的。為什麼?因「離」五「蘊」之外,「無」有「我」這東西「可取故」。不但如此,同時我亦「不許」汝所說的神我,「為世」間一切眾生的「我執」所「依」。為什麼?因世間的眾生,特別是現實的人類,根本就「不了」知有個什麼具有種種條件的神我,但他們同樣的「亦」生「起我見」,執著有個實有自我,可見你所說的神我,不是現實世間人們的我執所依。

神我論者又這樣救說:現在不知有神我的人們,是現在的事,但他過去曾經習知有神我的,所以現在雖然不知,仍然依於神我而起我執。因而進一步的破道:這是你想像中以為如此,事實並不如此,要知有我執的,不是人類一份眾生所獨有的,而是六道一切眾生所共有的,如「有生」於「傍生」的眾生,「經」過「多劫」長時間的沉淪,「彼」等在這長時間中,從來「亦未」曾「見」過像你所說的「常」住的「不生」的神我,「然」而「猶見彼」諸傍生「有我執」。怎麼知道?因現見畜類,皆貪生而怕死。如在我人身上吸血的一隻蚊蟲,當你要去拍死它時,它就警覺的立刻飛去,以避生命的傷亡,證知它是有我執的,其他一切有精神活動的生命,只要危及到它們的生命生存,它們總是盡最大的努力,為生存而掙扎的,證知它們是有我執的。假定如你所說的,現在有我執的,是由過去曾經習知有神我的,則經多劫沉淪的傍生,不說過去未曾習知,就是曾經習知過的,可說早就已經忘失,但為什麼皆執有我?當知所有執我眾生,都是依於如幻的五蘊而起執的,是「故」若「離五蘊全無」有「我」執的。

眾生所共有的我執,是俱生我執,外道所建立的神我,是分別我執;分別我執雖說亦是由俱生我執而來的,但這要在知識程度高的人中,才會有這思想產生。我們所謂印度外道,都是具有高度知識和豐富思想的學者,所以他們從分別推論中,巧立種種不同我說。本於緣起正觀,破了外道神我,只是破除他們邪思惟所有的分別我執,而深藏在他們內心與生俱來的俱生我執,並還沒有破掉。分別我執破了,生死並未解決,因這不是生死根本,只不過是思想上的錯亂。為一切眾生所普徧具有的我執,是生死根本,唯有破除這個我執,生死才得解脫。從糾正思想錯誤方面來說,古今中外所有一切邪惡思想,我們都應本於緣起正觀以破除,從生死解脫方面來說,我們更要破除眾生無始來的俱生我執。

癸二 遮即蘊我

子一 敘計

由離諸蘊無我故

我見所緣唯是蘊

有計我見依五蘊

有者唯計依一心

上面遮離蘊我,主要是針對外道思想而破的;現在遮即蘊我,則以佛教內部學派思想,為所破的對象。佛教是無我的宗教,大聖佛陀出現於印度,在印度思想流中,特別在反吠陀的學流中,所以如月朗秋空,而使繁星失照,即在其宣示『緣起無我』,而以『緣起無我』利劍,橫掃一切。因此,為佛弟子,不論修學大乘小乘,都應本於無我宣說一切。事實,凡佛弟子,都接受如來無我教說的,因為這是佛法的特色而有異於外道的。《唯識學探源》說:『小乘學派,雖或者有有我論的傾向,但敢明白提出有我論的,佔有部派佛教重要一席的,那要推上座部的犢子系』。所以佛法雖是無我論的,但在佛弟子的弘傳中,從他們的思想所流露出來的,有意無意間的,走上有我論的學派也不少。殊不知一有了我的思想存在,就與佛法的根本精神不相契合。聖龍樹為了顯揚佛法無我的真面目,特本性空緣起的無我正見,勘破一切有我的執見。但要破斥他人的執見,先要了解他人的思想所在,所謂知己知彼,才能得到勝利。是以在這頌中,先來敘述三派不同的妄計,然後再針對他的所執,而予以痛切的一擊。

佛教學派所以執著有我,也不是無因的,因為佛在經中,曾說五蘊即我,或說一心是我。如《雜含》第四五經說:『若諸婆羅門、沙門見有我者,皆於此五受陰見有我』。《成唯識論》引與此類似的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這是以心識為我的教說,亦即是說,唯有精神心識,才是輪迴的主體。小乘學派本此教說,紛紛提出不同的有我主張。「由離諸蘊無我」可取「故」,所以就在蘊上執著有我,是為即蘊我。這是總說,以下三句,是敘三派不同的主張:

「我見所緣唯是蘊」,這是犢子系的本末五派所主張。犢子系是公開提出有我說的學派,他所說的我,究竟是怎樣,到下遮不可說我時,有詳細的說明,現在暫且不談。於此我們所要知道的,就是犢子所計的不可說我,是在五蘊不息的演變中,發現到它內在的統一,而就在這統一性,建立非即蘊非離蘊的真我。而這雙非的不可說我,在見色聞聲等的個別蘊上,都可體驗覺察到它是有的。

「有計我見依五蘊」,這是說一切有系的學者所主張的。頌文的大意是:眾生的我見,是依五蘊而生起的,五蘊為眾生的我見所依,假定沒有五蘊,我見失其所依,亦即無從執我。關於有部所有的我執,現引《婆沙》的一段話來說明。《婆沙》卷九說:『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有部的意思:每一個眾生的生命自體,都是由五蘊和合組織成的,而組織生命的五蘊,是實有法,這是大家所如實見到的,誰也不能否認它的非有。一個真正善說法要的人,應當毫無顧慮的,宣說有個實有法我,不要以為說有我,就是惡見,說這樣的實有法我,是不名為惡見的。因為五蘊是實有法,而這實有法的當體,就是真實有的實法我。如有不了解前前後後的剎那生滅,而在身心相續中妄執有個恆常存在的自我,有部認為這是認識的錯誤,是顛倒的執見,是生死的根本,是所謂補特伽羅我,亦即諸法無我所無的我。《性空學探源》說:『依法自體,說有「法我」,是不錯的;執有補特伽羅我,才是愚癡錯誤,是薩迦耶見。有部所說的這種「法我」,不是平常說的「我」,而是諸法的體性』。

有部所以依法自體說有法我,原來他是三世實有論者,法體恆有論者。從法體恆有說,他們有句名言,叫做『法法各住自性』,過去過去如是安住,現在現在如是安住,未來未來亦復如是安住。所以有三世差別的安立,這完全是從用上安立的。如作用的已生已滅是過去,作用的已生未滅是現在,作用的未生未滅是未來。而用與用間,雖彼此相關,但未成一體,所以和合或相續的一,是假名的,是世俗的,在這世俗假名的和合相續上,也可假名為補特伽羅我,並且依這假名補特伽羅我,說有從前生到後世的移轉。雖則如此,但你不能執為實有,一執實有就又錯了,不管執的是五蘊全體之我,或者執的是一一蘊之我,都是要不得的。『有部從體用差別論,分別假實的二種我』,但一探究到體用關係怎樣,仍然不能不用雙非論來說明,即是非一非異的。『有時,法只有體而沒有用(過未),所以不能說一;可是引生自果的作用,是依法體而現起的,所以也不能說異』。總之,有部所說的假名我與實法我,前者是假名可無,後者是真實不可無。不可無的實法我,中觀家是不承認其有的,所以下面要予破斥。

「有者唯計依一心」,這是主張一心論的經量部的計執。他們認為:佛曾說過一心是我,又曾說過心識轉於身的話,因而薩迦耶見,當然是依一心而安立的。同時,在五蘊上推究:色蘊是不通於三世、三界的,若說色蘊是我,無色界的有情,豈非沒有我執?現實生命過去,豈不落於斷滅?即以現實身體來說,若為人節節肢解,生命仍然存在,那我豈不殘缺?或者我成為二?如是推論的結果,色蘊是不可以說為我的。受、想、行的三蘊,仔細加以分析觀察,同樣不可說之為我,理由有二:一是有間斷的,如說為我,在它不起活動的時候,那我豈不是沒有了?二是不自在的,我之所以為我,最要一個條件,就是自由自在,受等心所,是依心王而起的,根本沒有自在可言,怎麼可以說之為我?剩下來的,只有一個識蘊,似乎唯有識蘊可名為我,但識蘊包含六識,進一步的加以觀察,發現前五識亦常間斷,不可為我,於是只有第六意識,前際後際相續不斷,依此一心建立為我。雖說是在念念延續的一心中立我,但未出蘊的範圍,所以亦是即蘊我所屬。唯識思想是從經部來的,所以亦在一心上,建立眾生的我執,即以第七末那識緣第八識的見分為自內我。還有中觀家的清辨論師,說第六意識恆常剎那相續,不但為前後世的業感所依,亦復為眾生的我執所緣。像這些,都可說為即蘊我。

眾生的我執,既是依於一心而建立的,我們就得對這一念心,善加調伏,經說:『應善調伏心,心調能引樂』;又說:『我自為依怙,更有誰為依?由善調伏我,智者得生天』。人生在世,唯有自己可為依怙,離了自己,還有什麼可為所依?所以要想得現生樂、後生樂、究竟樂,唯有善自調伏其心,如將一念心調伏好了,什麼生天得解脫,都不會成為問題的。怎樣才算善調伏心?主要當然是要將依一心而有的我見撲滅。因為人類一切問題,乃至眾生流轉生死,都是緣於執我而來。我見撲滅了,心也調伏了,人類問題固然歸於烏有,生死長流亦即由此截斷。殊不知他們依一心執有勝義補特伽羅,是真實我的一種,在中觀家看,是違反如來無我論的,不特不能建立生死流轉,亦復不能建立涅槃還滅,所以下面亦予以破斥。

子二 破執

丑一 破蘊我

寅一 據正理破

若謂五蘊即是我

由蘊多故我應多

其我復應成實物

我見緣物應非倒

般涅槃時我定斷

般涅槃前諸剎那

生滅無作故無果

他所造業餘受果

實一相續無過者

前已觀察說其失

故蘊與心皆無我

世有邊等無記故

前頌敘計,雖有三派執我不同,此中破執,只破有部及經量部兩家,關於犢子部的計執,留到下面遮不可說我,再為別破。

「若」如你們所「謂五蘊即是我」,或一心即是我,那你無可避免的有如下的三種過失:一、「由蘊多故我應多」:組成生命的蘊素,不是獨一而有多種的,如五蘊就有五種,那我豈不是也應成為五個?一個生命體上有五個我,這種道理無論如何是講不通的。反過來說,我只可說有一個,不可說有多種,那蘊也應是一,可是事實不然,所以不應說蘊即我。至於吾人的心念,剎那剎那的生滅,其念是有很多的,如果心識就是我,其我也應是很多,然而我有多種,這是誰也不承認的,所以說一心是我,不應道理。

二、「其我復應成實物」:我是假名有的,這不論有部經部,都是這樣說的。然而我這東西,是依五蘊或一心而立的,我即五蘊或即一心,而五蘊或一心,又是真實有的,如此,在道理上講來,我應隨五蘊或一心,成為真實有才對。一方面說我是假有的,一方面又說我所依的是真實,這不免有相互矛盾的過失。

三、「我見緣物應非倒」:倒是顛倒,如沒有的說為有,有的說為沒有,這是顛倒。如你們所說的五蘊或一心,是真實有的,眾生緣這五蘊或一心,亦見到是真實有,可說這是恰到好處,當然不應說是顛倒,既然不是顛倒,就不可說緣我是倒見,而要依法予以破除。設因我見而起貪瞋等,貪瞋等是不好的,有害於身心的,充其量只能說是遠離貪瞋,不應說是要破除我。但事實上,學佛求解脫,最要的是破我見,唯有破我見,才能得解脫,怎麼可說蘊或一心是我?

佛護論師對於即蘊是我的過失,亦說有三種,除第二種蘊多我亦應多的過失,與此所說第一種相同外,其他兩種略為介紹如下:

一、若我與蘊二性真的是一的話,那你仍然妄計有我,可說簡直毫無意義,為什麼?因我就是蘊的異名,何必再要別計為我?所以有說:『計取蘊即我,汝我全無義』。

二、若我與蘊二性真的是一的話,如五蘊是有生滅的,則我應隨蘊亦是生滅的,如《中觀論》的〈觀法品〉說:『若我是五陰,我即為生滅』;又〈觀邪見品〉說:『若謂身即我……但身不為我,身相生滅故』;而所說的我,是常住不變的,是輪迴的主體。

即蘊是我論者說:如是許我剎那生滅,又有什麼過失?現在針對他的這一轉計,再為指出他的過失說:

一、「般涅槃時我定斷」:這是斷見的過失。我若真的剎那生滅,我的生滅應自性有,前後諸我自相應別,若如是者,阿羅漢果的聖者,在般涅槃的時候,前蘊滅而後蘊不生,五蘊既斷,我亦應斷,這末一來,是即什麼都沒有了。因為,原來是實有的,後來斷滅無有,豈不落於斷見?所以諸有智者,不當許我有實自性。

二、在未入「般涅槃」之「前」,五蘊是「剎那」生滅的,我應隨蘊剎那生滅,生滅的我,是不是有實自性?假定有實自性,則前後我體應各別,如是自體各別的我,前後怎麼連接得起?再者,如普通說的,作業是我,受果亦我,都是在補特伽羅上說明的,假定我如五蘊是生滅的,前念我滅,作業的我,即已滅入過去,後念而來的我,根本並未作業,當然不應受果,所以說「生滅無作故無果」。這樣,先造業果,應當沒有人受,因為作業之我,在未受果之前,已經滅壞無有,更無有餘我故,所以除了前我,別無後來異性之我,前未受果無受者故,是就有了作業失壞的過失。

三、若說前我雖已滅壞,然由後我受所作果,並無作業失壞的過失,是亦不然。因為後我與前我,沒有絲毫的關係,後我亦未造作少業,如受前我作業之果,是則其「他」有情「所造」諸「業」,諸「餘」補特伽羅,亦當「受」用其「果」,以此自性補特伽羅所作業果,由彼異性補特伽羅而受用故。彼此的我是異體的,前後念我亦是異體的,所以特用這個予以責難,使其逃避不了即蘊我的過失。

即蘊論者救說:前念後念而有的我,雖是體性各別不同,但並沒有如你上面所說的過失,因為前後念我,是在同一相續中有的,其形狀如暴流那樣的恆轉不息。

中觀者再破道:若說自性差別而「實」是同「一相續無過者」,這是不合道理的。因要無自性者,方可許有假一相續,假使自性有者,相續是不成的。關於這個道理,在「前」抉擇法無我時,「已」經予以「觀察」,並且「說」出「其」過「失」。如前約自他識異破中,曾說:『如依慈氏近密(優婆毱多)法,由是他故非一續,所有自相各異法,是一相續不應理』。《中觀論.觀邪見品》說:『若天異於人,是即為無常;若天異人者,是則無相續』。講記解釋說:『假定說天人身完全不同,天身是異於人身的,那又是落於無常的一邊了。因為天身在過去,人身在現在,過去的不到現在來,現在的不是過去的延續,這不是無常斷滅是什麼?所以說:假定前蘊的天身異於後蘊的人身,也就是無有前後相續的意義了。相續,是要彼此有聯絡,如二者截然不同,毫無共同性,這怎麼能夠相續呢』?所以自性若異,前所造業,後若受果,則異相續一切皆同,沒有什麼可分別的。前念之我與後念之我,既是異性而敵體相對的,「故」汝有部所說的五「蘊,與」彼經部所說的一「心,皆」是「無」有實自「我」的。你們執為實法我或真實我,是你們的錯誤執著。

再進一步說:假定你們一定要說,五蘊與我是一的話,那佛在經中所說十四無記,應該是就不得有了。為什麼?因這是屬「世有邊等無記故」。記是記別,亦即答覆的意思。本來有人提出什麼問題來問的時候,在儘可能的範圍內,都應予以答覆的,佛是一切智者,當然更要為眾生解答問題。對的,諸有提出正當而有意義的問題,佛沒有不答覆的,但若提出一些毫無意義而屬戲論分別的問題,是默然而不予以解答的,這就是有名的十四無記。

十四不可記者:一、世界及我為常耶?二、世界及我為無常耶?三、世界及我為亦有常亦無常耶?四、世界及我為非有常非無常耶?五、世界及我為有邊耶?六、世界及我為無邊耶?七、世界及我為亦有邊亦無邊耶?八、世界及我為非有邊非無邊耶?九、死後有神去耶?十、死後無神去耶?十一、死後亦有神去亦無神去耶?十二、死後非有神去非無神去耶?十三、後世是身是神耶?十四、身異神異耶?這是依於《大智度論》卷第二說。

問中雖說到世界及我,而其本意在於神我,神我這東西,前已一再說過,根本是沒有的,如何分別常無常等?所以只好不答。《智論》對此亦有問答說:『若佛一切智人,此十四難何以不答?答曰:此事無實故不答。諸法有常無此理,諸法斷亦無此理,以是故佛不答。譬如人問搆牛角得幾升乳?是為非問,不應答……復次,答此,無利有失墮惡邪中』。答了為什麼會墮惡邪見中?如答:你所說的神我,根本是沒有的,要我如何說常無常?這麼一來,他就若有所失的,以為什麼都沒有,豈不是墮在斷滅的邪惡見中?因有這個危險,所以佛即不答,讓他從反省中,自知所問非理,然後再為開示無我之理。

過去有個國王,曾經提出『我常無常』的問題,請示龍軍論師。龍軍回答國王說:『大王宮中橘樹所結的橘子,是酸是甜』?國王莫名其妙的答覆說:『我的宮中,橘樹根本就沒有,還說什麼橘子是酸是甜』?『對了,我根本是就沒有的,還問什麼常與無常』?龍軍論師又這樣的一反問,國王當下就悟入無我的道理。可見應答覆的即答覆,不應答覆的即不答覆,這正顯示佛的智慧過人之處,亦即顯示佛為一切智者的所以。

於此所以提出無記來難,因為這是大小乘所共許的,而且以犢子正統自居的正量部,對這尤為重視,謂比丘若說十四無記,就當逐出僧團,不與共住。原來,凡是自性實有的東西,在四句中,必定落於一句,如果是無自性的,還說什麼有無等?關於十四無記的破斥,可參閱《中觀論》的〈觀邪見品〉,因這品中曾予詳細的破斥。

寅二 約證見破

若汝瑜伽見無我

爾時定見無諸法

若謂爾時離常我

則汝心蘊非是我

汝宗瑜伽見無我

不達色等真實義

緣色轉故生貪等

以未達彼本性故

這是約證悟而見真理來破:「若汝」於修「瑜伽」觀行中,在觀行未修成就以前,沒有見到無我的真理,當然就不必談,如所修觀行已經成就,且已確實證悟,「見」到「無我」之理,當「爾」之「時」,不但見到無我,也應一「定見」到「無」有「諸法」,因你所說的我,是依五蘊諸法而立,或你所說的我,就是五蘊諸法,所以見到無我,理當見無諸法。依五蘊法立我如此,依一心法立我亦然。但有部與經部,是主這些實有的,實有的不可見為無,若觀實有法亦如我那樣的無有,是就不免落於斷見,所以他們不會承認,見無我定見無諸法的。然以中觀見來說:如不能見無諸法,也就不能見無我。如是使他進退失據,非放棄即蘊我或即心我不可。

即蘊論者又作挽救說:你沒有了解我的意思,才有這樣的說法,其實我在觀行中所見的無我,是外道所執的神我或常我,不是依五蘊法而立的假我。如是見無我不見無法,又有什麼過失?

中觀者再予破斥說:「若謂」當「爾」見道之「時」,你所見的無我,是「離」外道所執的「常我」,不是見沒有五蘊之法,是「則」我執所緣的境界,是外道所說的常我,而「汝」所說的一「心」或五「蘊」,當然「非是我」了,為什麼要說依五蘊依一心立為我呢?同時,於見道時,見無神我,等於我執已斷,再說蘊及心是我,自然是不合道理的。

還有,「汝宗」修「瑜伽」觀行的行者,修到成就而於見道位中,「見無」外道所執的常我及神「我」時,是則與你所說的五蘊,絲毫沒有關係,既與五蘊沒有一點關係,則你雖則說是見道,而實際並「不」能通「達色等」五蘊的「真實」意「義」,換句話說,是就沒有通達人無我。人無我沒有通達,任你怎樣修諸觀行,總是免不了有個實有自性的我執在的,有了實有自性的我執在,也就有種種的煩惱在,於是「緣色」等境界而「轉」時,合乎自己心意的就「生貪」,不合乎自己心意的就起瞋,以及其他「等」等的煩惱,是都可能現前的。煩惱未斷,不見外道的神我,是與生死解脫,沒有什麼關係的。所以在所緣的色上起貪瞋等,根本原因,在於「未達彼」五蘊的「本性」,原來是空無自性的。不達法空,不能通達無我,這是一切眾生的生死根本所在。沒有見道而生貪瞋,我們不談,因為這是眾生的通病;如已見道,在道理上講,是不應該再起煩惱的,假使仍然生貪瞋等,這十足證明並未真的見道。

中觀家無我有二:一是對治外我的方便觀察,如果觀察好了,並不能解決生死;二是真正了生死時所破的俱生我執,唯有破除俱生我執,才是修瑜伽行的最大成功。

寅三 依聖教破

若謂佛說蘊是我

故計諸蘊為我者

彼為破除離蘊我

餘經說色非我故

由餘經說色非我

受想諸行皆非我

說識亦非是我故

略標非許蘊為我

即蘊我者又說:我們說五蘊法是我,是有聖教根據的,並不是自己的臆說。因為佛說眾生執我,都是緣於五取蘊而生起的。如你認為即蘊是我不對,這不是我的不對,而是佛的不對。說佛不對,為佛弟子,恐怕沒有人敢這樣說的。如此,我說五蘊是我,亦即沒有過失。

中觀者依聖教破說:「若謂佛」陀曾「說」五「蘊是我,故」汝也就「計」執「諸蘊為我」的話,那我告訴你,你根本就沒有了解佛說這話的意趣。佛說法是隨機而說的,我們不能以文害義的,依於聖典的一二句經文,就代表佛陀的真義。當知佛說一切我執唯依五取蘊起,或說調伏身心(自我)可以生天,「彼為破除」外道「離蘊」所執的「我」,即離身體心識之外而有的我,是不得已所作的方便對治說,怎麼可以視為佛陀的真實義?

你只知道佛說五蘊是我的聖教,而不知道佛說五蘊非我的聖教。你試打開佛陀聖典看看:在其「餘」的「經」中,佛「說色」蘊「非我」的明文還多得很,你為什麼不引來作為五蘊無我的證據?「由餘經說色非我」的因緣,「受想諸行」的三蘊「皆非我」,自然亦是不用說的,跟著而來的,當然要「說識」蘊「亦非是我」的了。依此可見佛說我見依蘊而起,並不承認我即五蘊。但這不過是「略標非許蘊為我」而已。要想詳細的了知,可以翻閱如來的聖教。

在此,我們不妨將五蘊非我的道理,再為簡單的介紹一下。《中觀論頌講記.觀五陰品》說:『五蘊觀生滅,大都作為苦果去觀察,所以說觀他是生滅無常的,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我所。所以平常破我,也都是約五蘊說。生滅無常就是苦,無常苦就是不自在,不自在豈不是無我』?五蘊無我,可說完全是依無常生滅而顯示的。五蘊雖是五大要素,如以現在的話說,實不出於生理的機構與心理的活動。生理機構的色蘊,在生命體上的不息演化,這是顯而易見的,人人都可覺察到的,如《楞嚴經》波斯匿王的自白,是最大的明證。心理活動的四蘊,亦息息不停的在變化中:如受蘊的苦樂感受,時時刻刻的在變動;想蘊的認識作用,則是不停的在變化;行蘊的意志活動力,有時堅強,有時軟弱,同時在旋轉;至於能知的識蘊,與前四蘊一樣的是生滅法。『五蘊的空無自性,《阿含》裡有明白的譬喻,如說:「觀色如聚沫,觀受如水泡,觀想如陽燄,觀行如芭蕉,觀識如幻事」。所以從性空的見地來看,五蘊是性空的,是根本佛教的真義』,怎可執蘊是我?

丑二 破蘊聚蘊形我

寅一 別破

經說諸蘊是我時

是諸蘊聚非蘊體

非依非調非證者

由彼無故亦非聚

爾時支聚應名車

以車與我相等故

經說依止諸蘊立

故唯蘊聚非是我

苦謂是形色乃有

汝應唯說色是我

心等諸聚應非我

彼等非有形狀故

上來用種種方法,破除即蘊我者的執著,他們不甘自承失敗,於是就又採取另一觀點說:你們真是沒有道理;要知我們說蘊是我,不是約一一蘊的自體說,而是約種種蘊的積聚說,這有什麼不可說蘊是我?

中觀者就其轉計再為破斥說:若如你們所謂「經說諸蘊是我時,是」唯指「諸蘊」積「聚」的假體為我說的,「非」約一一「蘊」的自「體」說為我的;你們以為這樣,就可成立所說的我,那我告訴你,還是不行的。

在此,先來解釋蘊聚與蘊體:聚是積聚的意思,如色蘊,不是一個獨立的極微所成,而是由很多極微集合而成,所以名為蘊聚,體是自體的意思,如組成色蘊的一一極微,這個叫做蘊體。各各獨立的極微,不是我們肉眼所能見得到的。色蘊如是,受想行識亦然。各各獨立的心念是蘊體,眾多心念的集合是蘊聚。

蘊聚是不離蘊體的,離了蘊體就沒蘊聚可得,蘊體尚且不可說為我,蘊聚當然更不可說我。況且,我之所以為我,要具備三個條件:一、所依——我自為依怙;二、所調——能調伏我則生善趣;三、能證者——我作善惡、我為證者,如佛證悟宇宙人生的真理,即說我為證者。但你所說的蘊聚,是和合假有而非真實的,既「非」所「依」,亦「非」所「調」,更「非證者。由彼」蘊聚「無」有自體的原「故」,所以「亦非」蘊「聚」是我。如前說的:一粒沙搾不出油來,恆河沙積聚起來,同樣是搾不出油來;同樣理由,一一蘊的自體不可為我,很多蘊積聚起來,怎麼可說為我?

於此我們亦可舉個譬喻來說:如一輛車子,不管是古代的牛車、馬車,現代的汽車、火車,而車之所以為車,是由種種支聚配合起來的。支聚,就是各種材料,亦即種種零件。如一輛汽車,由種種零件配合而成,一樣一樣的零件不可名車,必需種種零件互相配合,然後才能成為一輛完整的車子。如照你說蘊聚是我,「爾時」種種「支聚」,亦「應名」之為「車」。為什麼要這樣說?「以」完整的「車」子「與」統一的「我」,彼此是互相「相等」的原「故」。你如承認支聚就是車,我就承認蘊聚即是我,你如不承認支聚是車,我當然亦不承認蘊聚是我。

事實推究起來,蘊聚的確是不可以說為我的。如現代科學說:人是由九十幾種原素成的,但將這些原素湊合在一起,是不是真的就可成為人呢?誰也知道,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是,應知「經」中所「說依止諸蘊」安「立」我名,乃是「唯」依「蘊聚」假立為我,並「非是」說蘊聚為「我」,更不是說五蘊即我。我與五蘊,有著能所依的關係:我為能依,蘊是所依,你將所依當作能依,這怎麼可以?

即蘊我者又轉救說:你仍沒有了解我的意思,我之所謂蘊聚是我,不僅是蘊聚就可以了的,還要有其一定的形態。如人的蘊聚有人的形態,牛的蘊聚有牛的形態,在這蘊聚的形態上,方可說有我。以你所舉的車喻說:車子所以為車,不是一些材料的堆積,是要各種材料配合,成為一定的形態,然後才可叫做車。如火車材料的配合,有火車的一定形態,汽車材料的配合,有汽車的形態等。

中觀者破其轉計道:「若」如汝「謂是」要在蘊聚的「形」態上方可說有我,那末,所謂形態這東西,在五蘊中,只有「色」蘊「乃」可說「有」形態,是則「汝應唯說色」蘊「是我」,屬於「心等」四蘊的「諸聚,應非」是「我」,因「彼」受想行識「等」,是屬精神活動作用,「非有形狀」可見「故」。

寅二 合破

卯一 據正理破

取者取一不應理

業與作者亦應一

若謂有業無作者

不然離作者無業

現再根據正理予以破斥道:依照我與五蘊的關係看:我為取者,蘊為所取,我為作者,蘊是所作,假使如你所說,蘊即是我,我與蘊一,那豈不是「取者」與「取」成為「一」體?如這二者是一體,那是「不應」道「理」的。為什麼?設二者是一,「業與作者亦應」是「一」,乃至瓶及陶師,火與薪等,亦應是一。如我在黑板上寫字,能寫的是人,所寫的是字,假使能所不二,能寫的人就是所寫的字,所寫的字就是能寫的人,人字一體,可不可以?相信你是不會承認這個的。再如陶師與瓶,瓶是所作的,陶師是能作者。假定這二者是一,那所作的瓶,就是能作的陶師,能作的陶師,亦即所作的瓶。這樣,情與無情,豈非分不出來?所以能作人與所作事是一,不特有智者認為不可能,就是一般常人亦不認為對的。

《中觀論》的〈觀然可然品〉,曾有這樣的話說:『若然是可然,作作者則一』。然是火,可然是薪,然可然,就是火與薪。依常識言:火是火,薪是薪,前者是能燒的,後者是所燒的,絕對不可說它是一,假定說:然就是可然,可然就是然,那薪離火自己應會燒起,火離薪亦熊熊的燃燒,這麼一來,世界豈不成為一片火海?所幸事實不是如此,所以然非就是可然。這火與薪,是比喻我與五蘊的。一般人的見解,總以為我與五蘊是一體的,如說身體是我,知覺是我,殊不知這完全是錯誤的。要知我與五蘊,是互相觀待有的,觀待即是相依的假有,離了五蘊沒有我的實有自性,離了我沒有五蘊的實有自性。〈觀然可然品〉,以這然可然法,說明五蘊及我的自性不可得後,接著說到瓶與泥,衣與布等的一切法,都可用這方法來觀察的。所以頌說:『以然可然法,說受受者法;及以說瓶衣,一切等諸法』。

《中觀論頌講記》在這品的最後說:『佛教的其他學派,有說假依於實,和合的假我沒有,假我所依的實法,不是沒得。在中觀家看來,凡是有的,就是緣起的存在,離了種種條件,說有實在的自性法,是絕對不可以的。所以,依然與可然的見地,觀察我與法,自我與彼我,此法與彼法,都沒有真實的別異性,一切是無自性的緣起。從緣起中洞見一切無差別的無性空寂,才能離自性的妄見,現見正法,得到佛法的解脫味。因此,「若人說有我」,是勝義我,是不可說我,是真我,或者是依實立假的假我;又說「諸法」的「各異相」,以為色、心、有為、無為等法,一一有別異的自性,那是完全不能了解緣起。「當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如「入寶山空手回」,該是不空論者的悲哀吧』!總之,不空論者,是不能得到佛法利益的。

即蘊我者再度挽救說:你中觀家怎麼總是弄不清我的意思,我如說有業有作者,可以有你所說業與作者是一的過失,但我本與佛陀所說『有業報無作者』,『有業有果報、無作無受者』的聖教,是只承認有業而不承認有作者的,怎麼會有業與作者是一的過失?這個過失我是不接受的,還是請你收回去吧。

中觀者順其轉救而予破斥道:你這樣說還是不對。為什麼?「若謂有業無作者」,試問你這沒有作者的業,是從什麼地方創造出來的?所以我「不」以你這個說法為「然」,因據我所了解,「離」了「作者」是「無」有「業」的。業與作者,有著相因相成的關係。作者之所以為作者,是因業而有作者的,並不是無因無緣得名為作者的;業之所以為業,是因作者而有業的,亦不是無因無緣得名為業的。這樣說來,可見作者與作業,是在相互觀待的關係上,假名而安立的。離了作者既沒有作業可得,離了作業亦沒有作者可得。除了這緣起的關係,更沒有一個實有自性的業及作者。聖龍樹對這,在《中觀論》中,曾有一個頌說:『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業與作者的從因緣生,且是相依相存的假名有,可謂說得非常清楚,你為什麼硬說有業無作者呢?至於你所依據的聖教,是佛對外道執有神我常我為作者受者而作的方便說,目的在於以法有遮我無,而不是佛陀的真意所在。你把方便當真實看,無怪是要說錯的了。

卯二 依聖教破

佛說依於地水火

風識空等六種界

及依眼等六觸處

假名安立以為我

說依心心所立我

故非彼等即是我

彼等積聚亦非我

故彼非是我執境

證無我時斷常我

不許此是我執依

故云了知無常我

永斷我執最希有

見自室壁有蛇居

云此無象除其怖

倘此亦能除蛇畏

噫嘻誠為他所笑

凡是佛在經中所說的我,都是依於假名而安立的,並不意味它有實自體性。但分析有情生命自體組成的質素,或者說是五蘊,或者說是六界,或者說是六處。因而「佛」對眾生「說」法:有時依於色等五蘊,假名安立以為我,有時「依於地水火風識空等六種界」,假名安立以為我,有時「依」於「眼等六觸處,假名安立以為我」。依五蘊安立為我,上面已經說了很多,依六界六處安立為我,現在再來略為一說,證知你們所說的即蘊我,是絕對不可得的,有的唯是假名安立的我。

《佛法概論》說:『界,即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界有「特性」的意義,古譯為「持」,即一般說的「自相不失」。由於特性與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轉釋為「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為水界、火界。此水與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於水類的別名。此六界,無論為通性,為特性,都是構成有情自體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被解說為「因性」』。接著又說:『凡是物質——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於空的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佔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必有四大。依這地、水、火、風、空五大,即成為無情的器世間。若再有覺了的特性,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成實論》引經),即成為有情了』。有情的生命體,簡單的說,只是精神與物質的兩大要素,所構架起來的。六界中的識界,屬於精神要素方面的,地水等的五界,則屬物質要素方面的。依此六界假立為我,並不是說六界即是我,如不了解假安立我的不可得,而執六界即是我,那當然是極大的錯誤,亦即流轉生死的根源,是學佛者所必須擊破的妄執。

六處,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佛法概論》說:『處,是生長門的意義,約引生認識作用立名。有情的認識作用,不能獨存,要依於因緣。引發認識的有力因素——增上緣,即有情根身的和合體: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體;為生識的有力因,所以名之為處』。六處既為有情自體的組成者,當知亦不出於精神與物質的二者。六處中的意處,是屬精神界,眼耳等的五處,是屬物質界。六處,所以稱為六觸處者,因為這是生識的有力因素,而根境識三者的和合,必然會有觸對境界的觸,三者相觸的認識,才是認識的真正開始。識觸與無明相應,不了解緣起真相,於是味著於苦樂之受,貪愛種種的境界,而集未來身心的苦因。本此可知:有情的生死流轉,就是從這六處的認識活動出發的,所以說為六觸處。一般聲聞學者,不了解六處的空無自性,把六處看為有實在的自體,有見色聞聲等自性的作用。其實,佛說六處,為假我安立的所依,並不是說這個就是我,亦沒有說這些各有它的獨立自體。不知佛的意趣,於中妄執有我,自然是戲論分別。

佛在經中,不特說依五蘊、六界、六處,假名安立以為我,有時亦「說依心心所」法,假名安「立」以為「我」。說這是我,只不過是把我的範圍縮小一圈,還是依於假名而安立的,並不是說心心所一一法是我,所以說「故非彼等即是我」。心心所的一一法不是我,將這一一法積聚起來,可不可以說為我呢?同樣是不可以的,所以說「彼」諸心心所「等積聚亦非我」。由是之「故,彼」諸心心所法,不論是從總的方面觀察,不論是從別的方面觀察,都「非是我執」所緣的「境」界。如有以為這個是我,就是妄情的計執。我我所見的根本,是執有常恆不變自在者的薩迦耶見。所以一切妄情執著,都是建立在我執上的。

《性空學探源》說:『眾生在相續不斷的因果系中,執有一個自在的我;這我,向內執為自體,安立為自在者,就是我;對外,有自在者,必有所自在支配控制的,就是我所。我我所的煩惱根本是薩迦耶見;有薩迦耶見,必然就有內包的我與外延的我所兩方面的計執。所以佛說:薩迦耶見是生死的根本。薩迦耶見使眾生下意識或本能的,自覺到在生命相續中,有一常恆不變的自在者,這是我見。它不用分別推理來成立,就在日常生活中,有意無意間存在著,總覺得好像應該有這麼一個自在者』。佛法所要破的,正是這個本能的我執。

如有不知佛法行者所要破的對象,以為見道「證」悟「無我時」所無的,是「斷」外道所執著的「常我」、神我,那真可以說是大錯特錯。我執所依的是五蘊不是常我,佛法從來「不許此」常我、神我「是我執」所「依」。是「故」若「云了知無常我」、神我,就是「永斷」依五蘊而起的「我執」,這才是從來所沒有聽說過的「最」極「希有」的怪論。當知悟證與斷我執,根本是一回事:證悟無我的真理,一定是永斷我執,能夠永斷我執的,一定即證無我理;現在你把這個分為兩截來看,在純正的佛弟子聽來,自然覺得是很希奇的。

關於這個,現在不妨舉個可笑的譬喻:如人「見」到「自」己臥「室」的牆「壁」中,「有」條毒「蛇居」住在裡面,不用說,毒蛇是人人怖畏的,因為被牠咬了一口,有喪身失命的危險。因為怕蛇,所以見到蛇的人,就不敢再進房去。正在這個時候,忽然另外有個人來對他說:你怕什麼?你的房裡並沒有象呀!「云此」房中「無」有醉「象」就可「除其怖」,試問做不做得到呢?我相信,不特有智者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就是一般人亦知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蛇是蛇,象是象,無象是一回事,有蛇又是一回事。「倘」若有人認為說「此」無象,「亦能除」去人們對於「蛇」的怖「畏」,這真是一件最極可笑的事,所以說「噫嘻!誠為他所笑」。

象喻依常我而執的我;蛇喻依五蘊而執的我。執蘊為我的我執,是生死的根本,是最極可怖的,真正了知『生死如冤家』的行人,沒有不怖畏我執的,因而修瑜伽觀行,目的就在除去依蘊而有的我執。現在有人來說:依蘊而有的我執,有什麼可怖畏的?當你證悟無我時,在你的生命體中,已斷離蘊的常我了。殊不知常我是常我,執我是執我,斷了常我,不一定就斷薩迦耶見的,薩迦耶見不斷,生死根本不了,如何能不怖畏生死?所以這是同樣可笑的一回事。

癸三 遮我蘊相在

子一 據理正破

於諸蘊中無有我

我中亦非有諸蘊

若有異性乃有此

無異故此唯分別

我非有色由我無

是故全無具有義

異如有牛一如色

我色俱無一異性

這是遮我蘊相在的第三科文。所謂我蘊相在,就是我在蘊中,蘊在我中,彼此相依相屬的意思,實則是由離蘊我中轉計而來,不過是作一種修正說明而已。至於我蘊如何相在,是要看它們的範圍大小來決定的;蘊的範圍大,我的範圍小,我就在蘊中;我的範圍大,蘊的範圍小,蘊就在我中。所謂『蘊大我小,我在蘊中;我大蘊小,蘊在我中』,就是指這相在說的。這是印度外道的思想,在道理上講,是不能成立的,所以現在要來為之遮除。

「於諸蘊中無有我」者:這是破『蘊大我小我在蘊中』的妄執。你說我在蘊中,如說人在帳中,帳中確實有個人睡著,可說人是在帳中的,若是帳中無人,當然就不可說人在帳中。現在我且問你:所謂我在蘊中,蘊有五蘊,究竟是在那一蘊中?或通俗的說,我在身心上的那一部份?你能指出來,我自承認我在蘊中,你如指不出來,說我是在蘊中,這就很難令人信受。而事實上,我告訴你:於諸蘊中分析,是無有實在自我可得的,所以我在蘊中不應道理。

「我中亦非有諸蘊」者:這是破『我大蘊小蘊在我中』的妄執。你說蘊在我中,如說果在盤中,盤中確實有果子放著,可說果是在盤中的,若是盤中無果,當然就不可說果在盤中。但事實上,我告訴你:我中亦沒有諸蘊可得的。為什麼?假定我中有蘊可得,我與蘊應有各各異體可見,如果與盤的各有自體。然而不然,所以蘊在我中,亦是不合道理的。

我再問你:你說我在蘊中、蘊在我中,是不是為了成立我蘊的別異性?「若」你承認我蘊是「有異」體「性」的,然後「乃有此」我在蘊中、蘊中有我的這話可說。實際上,我蘊是「無」有「異」體性可得的,是「故」你所說的「此」我在蘊中、蘊在我中的理論,「唯」是你所作的一種不合理的虛妄「分別」而已。

佛在《阿含經》中,破斥執我論者,只是四門分別,就是如上所說的四種,但在聖龍樹的《中觀論》,於四門外,更加一我有蘊,而為五門觀察。如〈觀如來品〉說:『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頌中的如來改一我字,就是五門諦實尋求我非所有。『如來不有陰』,是第五門的觀察。《中觀論頌講記》說:『五、五陰不屬如來所有:這仍然別體的,但又想像為不是相在,而是有關係,五陰法是如來所有的。……然而離了五陰,決難證實如來的存在,所以說如來不有陰』。這第五門的觀察分別,可謂說得非常明顯。

現在依此解釋本頌第五門的觀察,是就易為明瞭:「我非有色」者,就是『如來不有陰』的意思。色,不但是指色蘊,是總代表五蘊的,所以非有色,就是非有蘊。如說我有蘊,即顯蘊是屬於我所有的。但是我之所以為我,如上種種分別,根本是不可得的,我尚如石女兒一樣的無有,那裡還有我之所屬或我所具有的東西?中國有句老話說:『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所以說:「由我無」有,「是故全無具有義」。假使一定說我有蘊,是即如人有物,應有別體可得。如你承認我是我蘊是蘊,確實是有別體可得的,那我得再問你:所謂我有五蘊,為如人之有牛呢?抑如人之有好顏色?假使如人有牛,人是人,牛是牛,則我與蘊便成異體,所以說「異如有牛」。假使如人有好面色,面色與人是在同一生命體上的,則我與蘊便成一體,所以說「一如色」。然如上面一再分別:我與蘊間,一體固不可說,異體亦不可說,「我色俱無一異性」,那裡還可說我有色?是以再肯定的告訴你:說我有蘊,是絕對不可以的。

子二 依經總遮

我非有色色非我

色中無我我無色

當知四相通諸蘊

是為二十種我見

由證無我金剛杵

摧我見山同壞者

謂依薩迦耶見山

所有如是眾高峰

佛世時的印度思想界,對於我的分別,是有很多不同思想派別的,所以佛曾予以一一破斥,現在就以經說,總遮各種我見。「我非有色」,這是破離蘊我,亦即是說我非離蘊而獨立的。「色非我」,這是破即蘊我,亦即是說,蘊與我不是一體的。「色中無我」,這是破蘊中有我,亦即是說,在五蘊中,絕對沒有一個我的存在。「我無色」,這是破我中有蘊,亦即是說,在假名我中,絕對沒有實自性的五蘊存在。

「當知四相通諸蘊」,是說如上離色是我,即色是我,我在色中,色在我中的四句(四相),通於諸蘊的,即每一蘊中,都有這四句。如說:離受是我,即受是我,我在受中,受在我中;離想是我,即想是我,我在想中,想在我中;離行是我,即行是我,我在行中,行在我中;離識是我,即識是我,我在識中,識在我中。一蘊具四句,五蘊成二十句,「是為二十種我見」。

經中有時說諸外道有六十二見,其實都是依於五蘊執著而來。謂由五蘊而產生的二十種我見,更歷過去、未來、現在的三世,即現在世有二十見,過去世有二十見,未來世有二十見,總合而為六十種我見,再加根本斷常二見,是即成為六十二見。然這種種差別我見,不管是屬那種,都是分別我執,而這唯有人類,並且是要具有高度知識的人群,才會產生這樣的我見,其他眾生,甚至無知識的人群,是決不會有這分別我見的。

如是種種分別我見,要在怎樣的情形下才能摧毀?頌說:「由證無我金剛杵,摧我見山同壞者」。金剛杵,在印度人的心目中,認為是最鋒利的武器,能摧毀一切,而不為一切之所摧毀。現在以這比喻斷惑證真的般若智慧,謂由證得無我真理的智慧,摧毀最高的我見山,其他一切依於我見高山的諸見,都將同時壞滅。所「謂依」於「薩迦耶見山所有」的「如是」二十種我見的「眾高峰」,必然是要依我見高山的崩潰而崩潰的。因為這眾多的邪見,不但依於薩迦耶見而有,並且隨薩迦耶見存在而存在的。薩迦耶見,是根本我執,是微細我執,根本而微細的我執破了,枝末而粗顯的我執,當然亦不能存在。比方砍樹,你如不連根拔除,其樹可能還要生長的,假定斬斷樹根,其所有的樹枝,自然亦即乾枯。

有人不了解這個道理,以為摧毀了外道我執,就是破除了我見,其實這是錯誤的。外道的我見屬分別我執,不是一切眾生共有的,為諸眾生所共有的,是俱生我執,有了這根本的俱生我執,才會產生外道的分別我執。生死的根本在俱生我執,所以要想解脫生死,必須摧毀俱生我執。不過俱生我執,如山似的高大堅固,是很不容易摧毀的,所以在沒有摧毀根本我見以前,不妨先在種種分別我見上,漸漸引生起無我的見解,等到這個無我見逐漸強烈,再運用般若慧,去破除根本我見,那就不難予以徹底摧毀了。經中所以常常破斥分別我執,其目的就是要我們從這粗顯的分別我執下手用功夫。果能將各種錯誤的分別我執破除,那如高山的俱生我執,也就無法活動。雖然如此,但切不可將分別我執當作俱生我執看。如樹的枝榦砍光了,只剩下樹根,當然不會再生長,可是你不能說樹枝就是樹根。

癸四 遮不可說我

子一 敘計

有計不可說一異

常無常等實有我

復是六識之所識

亦是我執所緣事

前遮即蘊我,於敘計中,曾說到佛教內部小乘三大派的計執,其中有犢子部一派所說的不可說我,因為這派思想,在佛法中,是種很特殊的思想,所以大小乘學者,一旦說到破我時,總要針對犢子部的妄計,予以無情的破斥,中觀家當然亦不放過他,所以這裡特列一科,專門遮遣犢子系的不可說我。

未破之前,先敘他的計執:「有計」,就是有一派的學者這樣妄計,如明白的指出來,即犢子系的本末五部。他們說有一個「不可說一異」,不可說「常無常等」的「實有我」,簡言之,即是不可說我。我即叫做我好了,為什麼要加一不可說?《唯識學探源》說:『它是避免外道神我論的困難,而採取了雙非的論法。它常說:非假、非實;非有為、非無為;非常、非無常;非即蘊、非離蘊;只可以說是不可說我』。《俱舍論.破我品》,對這也有介紹說:『犢子部執有補特伽羅,其體與蘊不一不異……非我所立補特伽羅,如仁所徵實有、假有。……此如世間依薪立火,……謂非離薪可立有火,而薪與火非異非一。……如是,不離蘊立補特伽羅,然補特伽羅與蘊非異一』。

從這可知他所計執的不可說我,是怎樣的一種性質。現在就來依著頌文的次第,略為解釋:我與蘊的關係,據犢子學者說:既不可說它是一,亦不可說它是異;假定是一,我應如蘊一樣的有生滅,假定是異,我應離開五蘊獨自存在;事實不是如此,所以不可說一異。如是不一不異的我,既不可說它是常,亦不可說它是無常。為什麼不可說常?『假使是常住,那我應該離卻無常的五蘊而存在,同時,也就不應該有受苦受樂的差別。外道的離蘊計我,就有這樣的過失』。為什麼不可說無常?『假使我是無常,那從前世到後世的輪迴,仍舊建立不起來。外道的即蘊計我,有斷滅的過失,也就在此』。『犢子部見到這一點,才說非有為、非無為。雖不就是有為的五蘊,卻也不可與五蘊分離而獨存。它舉火與薪的比喻:不可說薪是火,也不可說離薪有火。他的雙非論,使人很自然的想到有一不離五蘊的形而上的實體』(以上引文均見《唯識學探源》)。

如是不一不異的不可說我,「復是六識之所識」。所識,就是所緣的境界。這也是與諸學派不同的特別思想:其他學派說有我執的,只是第六意識有,或如唯識說第七識執第八識見分為自內我,但犢子系認為前五識亦起我執的,所以這是六識俱緣之境,謂於六識所緣的六境上,當下就能了知我能見色聞聲等,而且就在這見色聞聲等的作用上,知道我的存在。不特如此,即此六識所認識的不可說我,「亦是」眾生無始以來具有的「我執」之「所緣事」,因為有此所緣事,眾生才有我執的。

在此我們要問的:佛法本是無我的宗教,而且唯有宣說無我,才能顯示佛法特色,因為我人的這個生命,是五蘊和合的積聚體,根本沒有另外一個固定自我的存在,所以現在於五蘊我,別立一個不可說我,不論怎麼說,是有違於佛法無我精神的。明知如此,為什麼還要公開的建立不可說我?這實是值得探究的一個問題。

原來,在無我論的前提下,一般佛弟子,對於佛法的說明,所最感困難的,是在生命或心理活動,難以求得它的中心:諸如輪迴的主體是什麼?記憶的本質是什麼?認識的中心是什麼?根識的所依是什麼?任何一個佛法學者,都會碰到這些困難的,為了解決這些難題,於是有我論的思想就產生,犢子系的建立不可說我,也是為此。

從輪迴的立場說:輪迴的主體是什麼?《異部宗輪論》說:『有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諸法若離補特伽羅,無從前世轉至後世,依補特伽羅可說有移轉』。《俱舍.破我品》敘述犢子部的意見,亦有同樣的話說:『若定無有補特伽羅,為說阿誰流轉生死?……』本此可知:從前世到後世的這個輪迴任務,犢子部的學者,是交給補特伽羅我擔負的。

從記憶的立場說:記憶的本質是什麼?《婆沙》卷十一說:『犢子部彼作是說:我許有我,可能憶念本所作事,先自領納今自憶故』。《俱舍.破我品》,有同樣的敘述說:『若一切類我體都無,剎那滅心於曾所受久相似境,何能憶知』?本此可知:記憶保持的任務,犢子部的學者,亦是交給補特伽羅我擔負的。

從認識的立場說:認識的中心是什麼?《婆沙》卷第九說:『或復有執:補特伽羅能了諸法,如犢子部。彼作是說:補特伽羅能知非智』。《識身足論》卷第三說:『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言……由有補特伽羅故,於所見聞覺知法中,已得已求,意隨尋伺』。本此可知:了知諸法的這個任務,犢子部的學者,亦是交給補特伽羅我擔負的。

從所依的立場說:根識的所依是什麼?『《大乘成業論》也說:我體實有,與六識身為所依止。這雖沒有明說是犢子系的主張,但在該論破斥的時候,曾說「又執有我,違阿笈摩說一切法無有我故」。既然舉聖教相違來攻難,可知這是佛教內部的學者,不是犢子系是誰』?本此可知:這一任務,犢子系的學者,亦是交給補特伽羅我擔負的。

此外,從造業感果說:《識身足論》卷第三說:『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言:……由有補特伽羅故,能造諸業,或順樂受,或順苦受,或順不苦不樂受。彼造順樂受業已,領受樂受;造順苦受業已,領受苦受;造順不苦不樂受業已,領受不苦不樂受』。《俱舍.破我品》也說:『若實無我,業已滅壞,云何復能生未來果』?本此可知:造業感果的這個任務,犢子部的學者,同樣是交給補特伽羅我擔負的。

補特伽羅我,負有如上這麼多的任務,而且都是異常艱巨的任務,如果不是實有自體的東西,是擔當不了的,所以犢子學者,特別建立實有自體的不可說我。這不可說的實有我,雖不合乎佛法無我的思想,但從他所要解決的問題看,亦可發現犢子系的苦心所在。

子二 破執

不許心色不可說

實物皆非不可說

若謂我是實有物

如心應非不可說

如汝謂瓶非實物

則與色等不可說

我與諸蘊既叵說

故不應計自性有

汝識不許與自異

而許異於色等法

實法唯見彼二相

離實法故我非有

上文敘出犢子系的計執,現在來破犢子系的計執。於中,初頌主要的意思,是雙關的說明我的實有不可得。謂凡自性實有的東西,是就不可說它不可說,凡是認為不可說的,就不應說它有實自性。如剎那心與極微色,在你認為都是實有自體的,同時亦認為並不是不可說的,如說心是怎樣的活動,色是怎樣的質礙等,所以說「不許心色不可說」。心色實有,你不許它不可說,其實豈但心色,一切「實」有「物皆非不可說」的。所謂非不可說,換句話說,就是可說。現在我問你:你所執著的我,是自性實有的?還是非自性實有的?「若謂我是實有物」,則你所執的這個不可說我,就「如心」色一樣的,「應非不可說」。既然可說,你為什麼又要說他是不可說?立量如下:

汝所計我應非不可說——宗

汝許是實有故—————因

如汝許色心等實有———喻

色心等法是實有的,這是你們所承認的,實有的色心等法,並不是不可說,這也是你們所主張的,如此,你們所說的不可說我,如色心一樣是實有的,亦應如色心那樣的不是不可說。假定你們一定要說實有的我是不可說的,則你們所說的實有色心,亦應是不可說的。可是這麼一來,就違反了自宗。所以你的實有我,不應說是不可說。

上面一頌,以實有破它的不可說我;其次一頌,以不可說破它自性有。「如汝謂瓶非」是「實」有自性「物」,是「則」瓶「與色等不可說」它是一是異。瓶是和合積聚體,不論那家那派,都認為是假有的,因是眾多極微和合積聚而有的。犢子學者說:『四微和合有柱法,五陰和合有人法』。四微,就是色、香、味、觸,一切物質性的粗顯法,都由這四微的積聚而成,因而也就都是假有而非真實的。為什麼不可說二者是一?若瓶與微是一,微有四個,瓶亦應有四,然而事實,瓶只是一個完整體,並沒有四個可得,所以不可說一。為什麼不可說二者是異?若瓶與微是異,應離四微之外,有獨立的花瓶,然而事實,離了四微的組合,沒有獨立的花瓶可得,所以不可說異。所以如此分別,因瓶是假有法,不可尋求自性,不可說它與實法是一是異。《順正理論》十三卷說:『是假有法,寧求自性』?《性空學探源》,對這解釋說:『假有法是不能尋求自性的,只有在色香味觸一一實有法上,才有自性可尋;假有法絕無自性可說。它只是實法和合下發其活動作用,成為剎那展轉的因果相生相續。雖約其作用的前後剎那相似相續也叫做有,但是假名有,要把它當作實物有法一樣的尋求自性,是錯誤的』。

瓶與四微不可說一說異,當知我與諸蘊之間,亦復不可說其一異。如汝所說『五蘊和合有人法』:若我與蘊是一,蘊有五蘊,我也應有五,或我是一,蘊也不應有五,所以說蘊與我是一,不得成立。若我與蘊是異,事實上並沒有離五蘊的我,所以說蘊與我是異,亦不得成。這樣,只好承認我與五蘊的關係,不可說是一是異。「我與諸蘊既叵(不可)說」,是「故不應計」執我是「自性」實「有」的東西,而應說它是假有法才對。如不從否定方面,認為不可說是假有法,而以為有一『不可說者』存在,這是絕對錯誤的!立量如下:

汝所計我非自性有——宗

不可說與蘊一異故——因

如汝所說瓶非實物——喻

如汝所說瓶是非實物,亦應承認我是假有。

最後再從實法二相,顯示我非實有。如「汝」所許「識」蘊是實有法,但「不許」可「與自」體有「異」,我蘊為一,當知就是即蘊。然「而」你又容「許異於色等法」,我蘊相異,當知即是離蘊。所有「實」有自性的「法」,不管你用什麼方法分析觀察,所能見到的,「唯」獨「見」到「彼」『即』『離』「二相」,離彼非同即異的二相,是沒有第三條路可走的。因為凡是實有的,它的唯一定義,就是肯定的表示出:非此即彼,非有即無,非同即異,非即即離,沒有什麼不可說的。你所計執的我,不論是說即蘊離蘊,都已破斥而不可得,所以「離」於「實法」二相,其「我」是「非有」的。因此,你說有個實有自性的『不可說我』存在,是不應道理的!

子三 略結

故我執依非實法

不離五蘊不即蘊

非諸蘊依非有蘊

此依諸蘊得成立

由上種種分別,是「故」我們知道:所謂「我執」所「依」的對象,不是別的,正即是我,而這個我,是假名安立,「非實」有「法」,更不是外道所計執的常我、神我、自性我。為什麼?因以上面的五種觀察,求其自我是不可得的,所以「不」是「離」開「五蘊」有我,「不」是「即蘊」有我,不是我在蘊中,不是蘊在我中——「非諸蘊依,非」我「有」彼諸「蘊」。然則我執所依的我,究竟是怎樣安立的?「此」唯「依」於「諸蘊」的積聚,而「得成立」為假名我,即此假名我,為我執所依。

中觀所說依諸蘊積聚假立為我,與上外道及小乘學派所說假立之我,其內容有著實質的不同。大體分別:中觀是不觀察真實而即依世俗名言的假名,換句話說,不作深刻的觀察,自然知其為假名安立;實有論者是依觀察真實而有所得後所安立的假名。所謂觀察所得,就是在尋求真理時,推究分析到最後,認為有個實有的東西存在,依此實有而建立假有的一切,如依實有蘊而建立有我,依實有極微而建立瓶等。且如世間宗教哲學者,探求宇宙的本源,推究生命的個體,不論他歸結到一元或二元,總認為有那麼一個實有的東西,依此建立萬有諸法。當知這個實有的東西,就是從觀察分析所得,而為佛法所徹底否認的。事實現象界的一切,明明白白呈現在吾人面前,不需思考分別,就可明白其底蘊的,如穿衣吃飯行走等,誰不知道這麼一回事,要加觀察做什麼?但為什麼要穿衣吃飯行走?一追究到這問題,就又走上觀察的老路去了。這裡依五蘊的假和合而名假名我,是就世間一般所共許的假名而安立的,並不是依於觀察真實而安立的。如講堂,明白的有這麼一座講堂在,誰也不能否認的,但講堂所以名講堂,是隨順世間而假名為講堂的,若進一步的探究如何成立?講堂的實有自體怎樣?那你就將發現,所謂講堂自體,根本是不可得的,所可得的,不過是眾多材料所成的講堂假相而已。到了這個地步,世間萬有諸法,沒有不可安立的。因此,我們可得一個結論:依名言觀察,世間一切皆得成立;依真實觀察,世間一切皆不得成。所以同樣一個假名我,而其內容有著這樣大的不同,我們必須善加體認,不要聽到假名我,就以為大家所說是一樣的。

壬三 喻顯

癸一 觀七支非車

子一 總遮七支

如不許車異支分

亦非不異非有支

不依支分非支依

非唯積聚復非形

科文所說的七支,亦可說是七品,亦可說是七相。總遮七支,乃是以車的譬喻,顯示在七相中推求,其我了不可得。車子譬喻自我,車支譬喻五蘊。凡是一輛車子,不但有其完整的車體,亦必有其各別的支分,現在就拿整體的車子與車子的支分關係,說明它的七相不可得,以顯示車的非實有。㈠、「如不許車異支分」者,是顯車與支分非異,亦即所謂一相。因為車是由車輪等支分所成,離了車輪車軸等,其車是不可得的。這譬喻離蘊我,是不承認其有的。㈡、「亦非不異」者,是顯車與支分,並不是不異的,亦即所謂異相。因為輪軸等支分,是輪軸等支分,完整的車子,是完整的車子,二者不可說是完全是一。這譬喻我與五蘊是一,亦同樣是不可以的。車與輪軸等,若是同一性,如支眾多車亦當多,如車是一支亦當一,作者作業皆當成一,其過失是很大的,這在前面已說過了。㈢、「非有支」者,是顯車子不能有輪軸等的支分,因為要有實有的車子,才可說有輪軸等的支分,現在實有車子尚不可得,怎麼可說車有輪軸等支?這是譬喻我非有蘊,亦即所謂具有相的不可得。㈣、「不依支分」者,是顯沒有一個實有的車子,依於輪軸等支分,亦即所謂能依相不可得。這是譬喻無實自我依於五蘊。㈤、「非支依」者,是顯沒有一個實有的車子,可為輪軸等的支分所依,亦即所謂所依相不可得。這是譬喻無實自我為五蘊依。當知四五二品,是破它的能依所依有實自相,不是破它彼此互有。㈥、「非唯積聚」者,是顯非唯輪軸等的支分,亂七八糟的堆積在一處,就可產生一個完整的車體的,亦即所謂積聚相的不可得。這是譬喻五蘊積聚不可說為我。㈦、「復非形」者,是顯示輪軸等的眾多支分,積聚在一塊後,有某種形態出現,就可成為一個實有車子,亦即所謂形狀相的不可得。這是譬喻不是五蘊和合,有了某種生命形態,就可說有實自我的。關於七相,前五相已詳細的破斥,現在不再詳說;後二相前雖略破,但不怎麼詳盡,所以下面再為一一勘破。

子二 別破聚形

丑一 積聚非車

若謂積聚即是車

散支堆積車應有

「若」果有人認為眾多輪軸等的支分「積聚」起來「即是車」,不但在道理上說不過去,即在事實上亦不可能,不信,試將車輪車軸等的散支,就這樣的雜亂堆積起來,其車應該明白可見,所以說「散支堆積車應有」。然而事實上,亂糟糟的散支堆積,誰也知道這不是車,所以積聚非車。

丑二 聚形非車

由離有支則無支

唯形為車亦非理

汝形各支先已有

造成車時仍如舊

如散支中無有車

車於現在亦非有

若謂現在車成時

輪等別有異形者

此應可取然非有

是故唯形非是車

由汝積聚無所有

彼形應非依支聚

故以無所有為依

此中云何能有形

如汝許此假立義

如是依於不實因

能生自性不實果

當知一切生皆爾

有謂色等如是住

便起瓶覺亦非理

由無生故無色等

故彼不應即是形

自性有者聽說積聚非車,乃又轉計聚形是車。他們的意思是:散亂積聚的輪軸等支分,雖然不可叫做車,但總不能否認它們是車的支分,所以車雖沒有,車的支分是有的。現在破他這個聚形是車說:「由離有支則無支,唯形為車亦非理」。

於中,先將有支與支解釋一下:有支,是指統一性的完整體說的。謂於一個完整的車上,有彼種種的支分,因為車的本身,是由種種零件湊成的,所以名為有支。支,是指車輪軸等的各個支分,是完成整個車子的各種要素。支與有支,互相觀待而成:因支而成有支,離了各個支分,有支即不可得;因有支而顯示其為支,離了有支,亦即無有彼支可得。因此,你說『車雖沒有,車的支分是有』這話,根本是沒有道理的。支分之所以為支分,是望車子而得名的,現在車子尚不可得,怎麼會有車的支分?如說人有兩隻手,當知這兩隻手,是附屬於人的,有人才可說有手,若人的生命體未有,怎麼可說有兩隻手?是以若離有支,絕對沒有支的決定性。

不特車與車的支分是如此,萬有諸法的因果關係,沒有不是如此的。因果關係非常複雜,不能說它有固定性。且以布與紗縷來說:紗縷為布的因,布為紗縷的果。如以有支與支來說:布為有支,紗縷是支。但為支的紗縷,不一定純是布的因,可以拿它織成襪子,亦可以它做成蚊帳,這完全要看當時的因緣,而予以適當的配合,不能肯定的說紗縷是誰的因。再如黃豆,可以將之搾油,可以作為肥料,乃至做成豆腐、豆干、皮子等。所以世間諸法,沒有一樣是固定因,可有種種作用,可以千變萬化。萬有的因果,既是相互觀待而成,可以證知:離因無果,離果無因;亦即是說:離支無有支,離有支無支。所以你說車形為車,這自然是不應道理的。

再說,你之所謂唯形為車的形,為各各支分所有的形?抑支分積聚後而有的形?若是各各支分所有的形,為是支分所固有的形?抑在積聚後而有的新形?若是未積聚前各各支分原有之形,則「汝」所計執的唯形為車的「形」,在各「各支」分未積聚前,既「先已有」,在道理上講,應有車形可見,可是事實上,當車未完成時,我們所見到的各個支分,輪唯有輪形,軸唯有軸形,輞唯有輞形,如是一一支分,各各唯有其形,根本是就沒有一個車形可得。這樣,等你將各支分湊合,「造成」一個完整的「車」子的「時」候,應該「仍如」各各支分原有的「舊」形,沒有一個新形出現,是則支形與車聚之形沒有兩樣,試問你所說的車形從何而有?「如」分「散」著的「支」分之「中」,既然是「無有車」子可得,可知此「車」即「於現在亦」是「非有」的。因為現在這個車子,還是支分的各個形態,並沒有在支分之外,多出一個新的形態來。

實有論者又說:不對!我的意思不是這樣的。車的各個支分未成車前,當然沒有車形可得,但到支分積聚而成車後,是可說有其新形的。現在破其轉計說:你這樣說還是不對的。「若謂現在」車輪車軸等積聚湊合而使「車」子完「成時」,其「輪等」各各支分,「別有異」於未積聚時新的「形」狀生起,而且即以這新的形狀為車「者」,是則「此」有異於前的新形之車,「應」該明白「可取」。取在這裡當見字講,就是明白可見的意思。「然」事實上,此積聚起來的支分,與散置那裡的支分,並「非有」什麼不同的形態可得。既然沒有新的形態可得,則你就不應說以形為車,所以說「是故唯形非是車」。

再舉一例來說:比方我們這間講堂,貿貿然的一看,確實是有這麼一間講堂可見,但若再仔細的一加觀察,那你就將發現,所謂講堂,不過是磚瓦泥木等的材料堆砌,根本就沒有一個綜合的講堂形態可見。不但車、房是無自性的,即一切法亦是無自性空的。

上面,不論是以車形本有而以支分現破,或者是以車形本無而以支分現破,都足以證明車的無實自性可得。於是他們就又轉計說:我之所謂車形,是依輪軸等的積聚,不是依於各自的支分,你誤會了我的意見,以為我有過失,其實那裡有你所說的過失?

中觀者再破他的轉計說:你這樣說,仍然不免過失。為什麼?「由汝」自己所說,凡是「積聚」而有的,都是「無所有」,不可得,無實體性的假法,是則由諸支分積聚而成的車子,理應如其他的積聚法是假有才對,你為什麼要說車是實有?你如承認車子是假有,方可說是車依支分的積聚,如不承認車是假有,則「彼」車「形」態「應」該「非」是「依」於「支聚」而有,因支聚是假有、無所有,而假不能為實所依,實有的只能依於實有,不能依假有而有實有。「故以無所有」的積聚假有「為依」,是則在「此」假有之「中,云何能有」實在的車「形」?若你仍捨不得放棄車是實有的執著,那你就得承認積聚是實;若不承認積聚是實,就得承認車子是假;一面承認積聚是假,一面說車有實自性,那是矛盾不通的。

中觀者說:我再問你,你究竟承不承認車是依於假名而安立的?「如汝許」可「此」車形是依「假立義」而有,有此假車形,然後有彼假車,則你所說與我所說,是就站在同一思想陣線上了,彼此還有什麼可諍論的?不特如此,「如是依於」無自性「不」真「實」的假「因」,而「能生」彼無「自性不」真「實」的假「果」,因假果假,一切法無不是假,諸法是假,諸形皆可許有,而緣生一切法的因果,亦皆可以如是成立,所以說「當知一切生皆爾」。

中觀與其他學派最大不同的一點,亦即彼此互相諍論的焦點,在依實立假與依假立假:一般實有論者,認為和合積聚法是假有,這是不成問題的,但假有的一定要依於實有的,如沒有實有法為所依,假有法亦即不可得,所謂『假必依實』,『依實立假』,是實有論者的最大論據。《性空學探源》說:『《順正理論》十三卷對經部的假法,下個以何為依的責問:「未知何法為假所依?非離假依,可有假法」。離開了假所依的實性,假法不能建立,這思想,大乘瑜伽者是很肯定的襲用了的』。可是性空論者,根本不承認『依實立假』的這話,認為諸法不一定要依實才可立假,就是依假亦可立假的,所謂幻化因成幻化果,依幻立幻,要個實有的東西為所依做什麼?因為依假立假,一切可以成立,所以性空論者與實有論者,就展開了長期的思想論諍,希望逐漸的引導他們,走上無自性空的正見。

上面一層層的破斥,是就客觀外在方面破的,現在再就主觀認識方面破斥一下。小乘學派中,「有」一部份學者「謂:色」香味觸「等」四微,其本身雖沒有什麼形態可見,但它能如陶師所造的形態怎樣,而就「如是」安「住」,如陶師所造成的是方形,就照方形這樣安住,如陶師所造成的是圓形,就照圓形這樣安住。因而使人見到這個由物質組合結構而成的形態,「便」對它生「起」一種「瓶」的感「覺」。其他如木匠造成一輛車子,或者造成一隻書櫥,四微也就如車如櫥的這樣形態安住,使人一見這個形態,便對它生起車子書櫥的感覺,並且確認就是這個。我這樣說,大概是沒有問題的了。

中觀家破道:你這樣說,「亦非」合於道「理」的。為什麼?因彼構成瓶子的四微支分,不論在任何一個支分上去尋求,都沒有一個實自性的瓶的形態可得。我們之所以覺得有個瓶的存在,那不過是由客觀形態而引發的主觀認識,至於客觀形態,只是眾多支分積聚而有的如是假相而已。有瓶始有感覺,但感覺這東西,是不可靠的,如以感覺所感覺到的就是實有,那見繩以為蛇,見杌以為人的,在理都應是實有了。然而事實上,繩還是繩並不是蛇,杌還是杌並不是人,可見感覺是不可靠的。

再說,你所說的色等四微,是不是實有的?如前在破自性生時,我們已經明白知道,世間無有自性生法,「由」於諸法是「無生故」,所以也就「無」有實有自性的「色等」四微。無生而生的色等,且是積聚的依假立假,依幻立幻而有,試問那裡還有實在的瓶等之形?是「故彼」瓶或者彼車,「不應即是」色等極微積聚而有之「形」。

癸二 就世間安立

雖以七相推求彼

真實世間皆非有

若不觀察就世間

依自支分可安立

可為眾生說彼車

名為有支及有分

亦名作者與受者

莫壞世間許世俗

諸法雖是空無自性,但並不是沒有諸法,而諸法所以有,乃就世間安立,中觀家是這樣說,根本佛法亦如是說。上面「雖以」一異等的「七相,推求彼」實有自性的車形不可得,而這不可得無自性空,不但是在「真實」道理中沒有,就是在世俗「世間」亦「皆非有」。為什麼?因你不論怎樣觀察,自性總是不可得的。小乘薩婆多部,大乘唯識學者,中觀清辨論師,認為世間是自相有,在緣起性空中,仍是不許可的。雖說如此,「若」果「不」加「觀察」,唯「就世間」共同所承認的名言來說,那就不論什麼都可以說。如「依」輪軸等的各「自支分,可」以假名「安立」為車,若有指著車子來問這是什麼,我們亦「可為」諸「眾生說彼」是「車」,並且可以分析出種種不同的名詞來:如對輪軸等的各個支分,可以「名為有支」,並「及」還可說名「有分」;就其有彼運行的作用說,「亦」可「名」為「作者」,就其能夠裝載的意義說,亦可名為「受者」。總而言之的說一句,就世間共許的立場,什麼是都可以安立的,絕對不壞世間所共許的名言。一般實有論者,因為執有自性,中觀學者,始以真理觀察,看看你的自性,究竟是個什麼,不觀倒也罷了,一觀所見到的,原是無自性空,我告訴你無自性空,你以為我破壞世間,其實,破壞世間的是你不是我,因此,我得再度告訴你,還是放棄實有自性見,「莫」要破「壞世間」所共「許」的「世俗」名言。

世間有很多學者,不了解世法相待依存的關係,每有所偏,或有所執。如有偏重支分者,就認為支分是實有的,如有偏重有支者,就強調有支是實有的。這種情形,舉例來說:如國家與人民,本是相依而有,國是人民的結合體,人民是國家的成員,兩者任缺其一,都不得成。有人偏重人民的一面,說離人民不成其國家,於是特別強調個人自由的重要,而對國家觀念反而異常薄弱,如偏支分而忽略有支一樣。有人偏重國家的一面,說沒有國家就沒有人民,認為國家是至高無上的,一切應服從國家,而否定個人自由及生命價值,如極權國家,特別像共產國家,就是如此。這如偏重有支而忽略支的組合成份。殊不知這都是偏差的見解,不能了解一切法的相互觀待關係,如能了解一切法的相互關係,不特不會破壞世間,且亦不會有所偏廢。是以吾人對於萬有諸法的觀察,一定要從它的相互關係上去觀察,絕對不可以偏概全,重此忽彼。

壬四 成觀

癸一 遣我

七相都無復何有

此有行者無所得

彼亦速入真實義

故如是許彼成立

前以法說喻顯,廣破我不可得,破盡外道的離蘊我,小乘的即蘊我,乃至犢子系的不可說我等。今以七相觀門觀察,令諸瑜伽行者,了知生死根本,是由薩迦耶見在作祟。中觀以種種方法,破斥實有自性我,並不是要與人諍論,目的是為令佛法行者,起觀門而破薩迦耶見,獲得生死的究竟解脫。這頌就是總遣自我的無有。

我是自在義,不需其他因緣助成,自己可以獨立存在,有永恆不變的主體。世間眾生,內而以為有個獨立不變的自我存在,是為人我,外而以為見聞覺知所有的境界,亦是獨立不變自己存在的實法,是為法我,而這我法二執,中觀家以同一自性見為本:謂於法上有自性見,名法我見,於有情上有自性見,名人我見。佛法所謂破我,就是破這二者:內無自己存在獨立不變的自我,則人我就破了,外無自己存在獨立不變的實法,則法我就破了。二我破,二障離,二空顯,即是所悟入的諸法真實性。

在破執見中,最重要的要破薩迦耶見,因執身心為自性有,是薩迦耶見所使然,由薩迦耶見,而起法我見,是以薩迦耶見為生死的根本,如欲了生死而得解脫,必須擊破根本的薩迦耶見,薩迦耶見破了,法我見自然隨之消滅,無我我所為解脫門,但觀一切法空是不夠的。薩迦耶見執著身心為我,上面以「七相」推求,一切「都無」所有,「復何有」我可得?至「此」,諸「有」修瑜伽「行者」,果真通達我「無所得」,則「彼亦」即很迅「速」的悟「入」諸法「真實義」。所謂真實義,就是法空性。真實,在一般人的觀念中,以為法的表象是虛假的,而其內在必有一個實在的東西在,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諸法無自性,才是真實義。若離虛假的一面,另有真實的一面,是即自性見的本元。實在說:諸法本來是怎樣的,就還它一個怎樣。如說諸法無我,諸法中確是沒有我的,非錯誤,非顛倒,非虛妄,非欺誑,是為真實。所悟入的是諸法真實義,能悟入的就是般若為體的瑜伽觀行,所以瑜伽行者,能了達我無所得,亦即能悟入諸法真實義了。

瑜伽行者,以無我慧觀察我之不可得以及悟入諸法真實義,但對一切如幻如化的世俗假法,並無一絲一毫的破壞,因為所無的,是無其實有自性,並不是無諸假法,是「故」就世間名言,「如是許彼」一切因果,皆得「成立」,並且對這如幻假法的通達,進趣聖者的性空大道,而得解脫生死的大患。

癸二 遣我所

若時其車且非有

有支無故支亦無

如車燒盡支亦毀

慧燒有支更無支

如是世間所共許

依止蘊界及六處

亦許我為能取者

所取為業此作者

上頌遣我,此頌遮我所。我與我所相互依存,有我才可說有我所,我執除去,我所執自亦隨之消滅。凡為所緣、所見、所觸的一切與我有關的,且由薩迦耶見所引發的,都可叫做我所。還有為我所依的,亦可叫做我所,如自己身心,是我所依的,亦可說為我所。我所重在自他關係的聯繫上,也可說是法執,不過法執是重外在與我相關。為什麼說無我即無我所?因了知實我不可得,必能了知無有我所,所謂『我性且非有,何況有我所』?我是依五蘊而假立的,並不是離蘊之外,另有一個什麼我。五蘊,不但為我所依,且亦為我所緣,能依能緣的我既然沒有,所依所緣的我所當然亦無,絕對不會了知我無,而不了知我所是無。

如一輛人力車,由兩車輪,兩根拉木以及其他種種零件合成,「若時其車」的自性尚「且非有」,怎麼還會有諸車的支分?所以說「有支無故,支」分「亦無」。或有以為:車子拆散了,車的支分,如輪軸等,還明白的可見,怎麼可說支分亦無?須知有支無支,相互觀待安立而有,車不存在,車支也就無法指出,車支若無,車亦無從安立。無車時而說有車輪車軸等,是因車輪車軸等,可以合之為車,而為車子之因,所以隨順世俗的名言,說為車輪車軸等,拆散了的車之支分,所以仍被叫做車輪等者,是對過去車的記憶聯想而成。假定有人從來沒有見過車形是怎樣的,亦從沒有聽人說過車形是怎樣的,那他現在見到輪軸等時,決不會知道這就是車的支分,唯見輪為圓圈,軸為長棍,各各是一獨立整體的東西,與車毫無一點關係。又如父子的關係,是同時相互對稱的,父親死了,兒子之名即不成立。

進一步說,以火燒掉一部車子,不用說,不但其車被燒毀了,就是車輪等的支分,亦被燒得精光,絕對不會只燒其車而不燒其輪等,所以說「如車燒盡支亦毀」。車如我,輪等如我所,所以通達無我,決能了知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慧燒有支更無支」,是即顯示以智慧之火,焚毀了有支(通達我無自性),更無所謂支分的存在(通達我所無有自性)。如一切法上還有自性見存在,我當然也是自性有的。《金剛經》說:『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這是有法我見即有人我見的最好證明。一般所謂我空法有,在空宗看來,他們根本沒有懂得無我,因只通達我空,而不通達法空,如實際說,不但沒有通達法空,即連我空亦未真正通達。

照上所說我法一切皆不可得,是則世間一切諸法如何而得成立?中觀者答覆說:「如是」由「世間」名言「所共許」的,或「依止」五「蘊」,而有假安立之我,或依止六「界」,而有假安立之我,或依止「六處」,而有假安立之我。不但承認有假名我,對所取的諸法說,「亦許我為能取者」,諸法為「所取」,對所造的行業說,所造名之「為業,此」假名我,觀待彼所造業,亦可名為能「作者」。這樣說來,可見能取所取,能作所作,一切皆得成立,亦不破壞世間。性空者對這一切,從來沒有否認,所以沒有破壞世間的過失。

癸三 遣諸分別

非有性故此非堅

亦非不堅非生滅

此亦非有常等性

一性異性均非有

諸法是無自性畢竟空的,在無自性畢竟空中,一切分別當然是都不可得的,所以現在進一步的來遣除分別。分別雖多,要不出於各種四句,對這一切四句分別,本頌用一非字,予以徹底否定。

因為諸法「非」如一般所執著的「有」實自「性」,是「故此」諸法,亦即說不上有什麼堅固了,所以說「非堅」。堅是堅固而沒有什麼改變的,但假名有的世俗法,人生有生老病死,世界有成住壞空,所謂『世實危脆,無堅牢者』,『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可見是不堅固的。普通說的常恆二字,其含義稍有不同:常是絕對不變,無有時間相的;恆有時間性的變動,不過相續不斷,而不至於變無,這裡說的堅字,有點近於恆義。我既無自性,當然不是堅而三世安住。但「亦」不是或有或無的「非不堅」,因為無自性的假我,從無始以來一直到成佛,都是存在的。堅與非堅兩句外,應該還有亦堅亦不堅,非堅非不堅的兩句。

上面說過,五蘊是生滅法,但我不是即蘊之我,不能說它有生滅,所以是「非生滅」。生與滅不可得,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自然亦不可得。其他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亦同樣的沒有,所以說「此亦非有常等性」。還有「一性異性」、亦一亦異、非一非異,亦「均非有」。

唯此所否定的一切,都是指實有自性者說,如果是如幻如化的假有生滅,是還承認其有,而不予以否定的,實有自性的生,必然落於常見,實有自性的滅,必然落於斷見,所以非否定不可。否定了實有妄執,無自性空自然顯現。了達緣起性空,不但我我所執遣除,一切邪妄分別,亦都跟著無有。所謂薩迦耶見,為六十二見的根本,薩迦耶見不生,諸見分別皆隨不起。

癸四 結成解脫

眾生恆緣起我執

於彼所上起我所

當知此我由愚癡

不觀世許而成立

由無作者則無業

故離我時無我所

若見我我所皆空

諸瑜伽師得解脫

遣除種種邪妄分別,徹底擊破薩迦耶見,自然得入解脫之宮,所以這科叫做結成解脫。

「眾生」無始以來,緣於什麼而執自我?謂「緣」無自性的假我,而「起」實有的「我執」。這個我執的生起,在起心動念中,是任運而自然的,不藉絲毫造作的,所以即使不執實有的我在,然自性我的諦相,仍不斷如流的相續生起。薩迦耶見緣此非即蘊非離蘊的假我,而於其上生起我執後,接著「於彼」我「所」依及我所緣「上」,生「起我所」執來,以為與我生命自體有關的一切,都是實有的,最顯著的,如於五蘊,執為實我,轉過頭來,又執五蘊法為實有,這就是我所執。上面的執著,不管是執我,是執我所有,推求其原因,「當知此我」我所執,都是「由」於吾人「愚癡」而沒有智慧的緣故。因為沒有智慧,所以沒有辦法通達我法二空,而於我法之上,妄起我法二執,這是生死根本。經說:『因有無明故,而有我我所』,正是顯此。如此所執的假名我法,以七相去觀察,雖說皆不可得,但若「不」以真理,「觀」察自性有無,唯就「世」俗所共「許」的來說,一個活潑潑的生命自體,得以獨立存在,而且生死流轉,涅槃還滅,亦都可以依此「而成立」。

中觀對諸法的建立,與唯識確有著不同:如以內心與外境來說,中觀認為都是假名有的,而唯識卻說心有境無;如以三世的時間來說,中觀建立三世如幻有,而唯識卻說現在有過未無;如以二諦的有無來說,中觀說世俗唯假名,勝義畢竟空,而唯識不許世俗唯假名,說依他有自性:如此比較,可以知道,中觀比唯識平等;要有一齊有,要無一齊無,因而世俗諦上的建立,有很多與其他的學派不同。

前引《中論》頌說:『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業與作者,是相待而有的。是以,「由無作者」的因緣,「則」亦「無」有其「業」。於此或有人說:造業必須感果,為什麼無作者即無業?前面曾經說過,要薩迦耶見相應的業,才有感生死果的動力,不執實有作者,顯示薩迦耶滅,薩迦耶滅,其業雖有,而不感果,有等於沒有,所以無作者則無業。再說,三業活動的作用,不但眾生有,阿羅漢亦有,乃至佛亦有,不過佛的三業,是隨智慧行的。業是三業活動所起的影響力,眾生的業,因有薩迦耶見,所以成為生死的動力;阿羅漢雖有業的動作,因為沒有薩迦耶見,所以沒有生死可感。

眾生以薩迦耶見緣我,我是有統一的向心力的,所以一切向自我,一切以自己為活動中心,沒有薩迦耶見,就不會從有我出發,而貪等煩惱,也就不會生起。有了我的觀念存在,就喜歡搞小圈子,一切活動,皆以小圈子的組織為中心。沒有了這個心理,就可為國家為人群而服務了。是「故」眾生若「離我時」,亦即必然「無」有「我所。若見我我所皆空,諸」修「瑜伽」觀行的大「師」,從此也就「得」到「解脫」,不會再在生死中流轉。修行,是有許多法門可修的,如修戒定慧,但要了生死,端在我我所執上用工夫,不見我我所皆空,解脫生死是辦不到的。

壬五 遣疑

癸一 安立世間

瓶衣帳軍林蔓樹

舍宅小車旅舍等

應知皆如眾生說

由佛不與世諍故

功德支貪相薪等

有德支貪所相火

如觀察車七相無

由餘世間共許有

因能生果乃為因

若不生果則非因

果若有因乃得生

當說何先誰從誰

若因果合而生果

一故因果應無異

不合因非因無別

離二亦無餘可計

因不生果則無果

離果則因應無因

此二如幻我無失

世間諸法亦得有

世人聽了中觀家如上破斥,而歸結到無自性空,於是就生起了疑惑,以為中觀家說的性空緣起,違反世間的一切,為了遣除人們內心中這樣的疑惑,所以這裡特先安立世間,證明中觀家,不但不違世間,而是正能成立世間的。因佛說法,除了破諸邪見執著,至於常識上的一切,皆是隨順世間而說,世間共同承認是怎樣的,佛亦同樣承認是怎樣的,世間共同怎麼說的,佛亦同樣怎麼說的。如此,佛所說的種種理論,才能為世間眾生之所接受。舉例如下:

如「瓶」是由眾多泥土積聚而成的;「衣」是由眾多紗縷積聚而成的;「帳」是由眾多線紗積聚而成的;「林」是由眾多竹木積聚而成的;「鬘」是由眾多珠寶積聚而成的;其他「樹、舍宅、小車、旅舍等」,無一不是由眾多條件積聚而成的;「應知」這一切的一切,「皆如眾生說」,都是假有而不真實的。為什麼?因是整體與支分觀待而有的,不是各各具有獨立自體性而有的。『自性雖空,作用不無。佛隨順世間,世間說瓶,佛亦說瓶,不說泥聚;眾生說衣,佛亦說衣,不說縷聚』。為什麼如此?「由佛不與世」間「諍故」。所謂世間言有,佛亦言有,世間言無,佛亦言無,所以中觀不破壞世間。唯佛與眾生所見稍有不同者:眾生以為這是實有的,而佛卻見到是如幻假有。如有硬要執著有個實有自體性的東西,佛就真的要與世間諍,諍到使世間知道無實體性為止。但若嚴格說來,亦不算得佛與世諍,而只是佛為眾生說明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如此,一切觀待假有之法,無不承認其如幻存在。頌說:「功德支貪相薪等,有德支貪所相火」,是即顯示觀待假立之法。第二句頌中的『有』字,可以貫通下去:讀為有德、有支、有貪、所相、所燒(火)。如是與上句對照起來:是即德與有德、支與有支、貪與有貪、能相與所相,能燒與所燒的五對觀待假有之法。按其次第,略為說明:有德,是指差別相,亦即一切法上所具有的功德相用,如勝論師所說實、德、業中的德。比方一隻花瓶,其形是長圓的,中粗兩頭細的,還有各種不同的花紋;其所差別之物,謂之有德。有德亦即指的整體,唯有在完整體上,才有種種差別相,所以名為有德。支與有支,又是一對:有支是整體,支是各個支分,這在前面已經說過。貪與有貪,亦是一對:貪是指的貪心,有貪是指的眾生,因為眾生具有貪心,所以名為有貪。其他,能相與所相,能燒與所燒,皆可作如是觀。月稱論師在論文中解釋說:『此中,皆是以支為因,施設有支;觀待有支,施設諸支。乃至觀待於薪,安立為火,觀待於火,安立為薪』。在這些觀待安立的諸法中,本來沒有各個獨立自性的,如有人要在這些法中,求取它們的自性,那我告訴你:「如」依真理「觀察車」的「七相」,同樣是「無」所有的。照你這樣講來,一切都無所有,為什麼世間眾生,明白的說有薪與火等?中觀家回答說:我並沒有說一切法沒有,我只是說一切無自性,若不觀察自性有無,「由餘世間」之所「共許」,則上所說的一切,我無不承認它是「有」。

諸法既是觀待假立的,而一切法各有其因果關係,因果當然亦是假立無實自性。《中觀論頌講記》說:『推果知因,據因知果,產生因果的觀念,確見事事物物間的因果性。因果性,是依因緣和合生果的事相而存在的。印度、西洋與我國的學者,都是談到因果的(無因論是少數的),佛法更徹底的應用因果律。沒有因果關係的,根本就不存在;存在的,必然是因果法。然而,因緣和合生果,如加以深刻的考察,從因緣看,從果法看,從因緣與果看,從和合看,就發覺他的深秘;如執因果有實性,即不能見因緣和合生果的真義』。

因果的真義是:待果成因,待因有果,二者絕對沒有它的實自性。因為「因」之所以為因,要「能生果,乃」可「為因」,假定根本沒有生果,是即不能說之為因,所以說「若不生果則非因」。如紗織成布,才可說紗是布的因,如沒有織成布,就不可說是布因。然而「果」之所以為果,假「若有因乃得生」起,設使沒有因的話,其果自然就不得生。如是,可見因果是相互觀待假名而安立的。

因能生果,果依因有,於是有人問道:是先有因還是先有果?是因從果還是果從因?中觀者答說:因果相待而立,有則如幻而有,無則如幻而無,不能說誰先誰後,亦復不可說誰主誰從,所以說「當說何先誰從誰」。若有主張因果,各有其實自性,那倒真的可以這樣問一問:是因從於果呢?還是果從於因?是先唯有果呢?還是先有於因?若說先唯有果,果法既然已有,還要待因做什麼?若說先唯有因,因已老早存在,怎麼能夠生果?且沒有果的時候,則你先已有的因,試問又是誰家之因?所以因果實有,不論你怎樣說,總是有問題的,唯有接受無自性的如幻因果說,才能避免所述的種種過失。

中觀家復以合不合的道理,破其因果實有自性說:因能生果,因與果必要發生密切的接合,你所說的自性因果,為因果合在一時一處而生果?為因果不同時不同處而生果?假定你說「因果」和「合」在一時一處,「而」始「生」起「果」法來,則因果二者必先已獨立存在的各別有其個體,而今和合在一個地方,勢必成為一體,「一故」,則「因」與「果應無」別「異」,所謂因是因,果是果的差別,就不復存在。假定你說因果「不」和「合」在一時一處,彼此保持相當的距離而生,是則因果之間,毫不發生關係,因與果不發生關係,因不給與生果的力量,居然而有果生,那末,為果之因的「因」與「非」為果之因的「因」,兩者「無」有差「別」,同樣沒有與果發生接觸的關係,是則可以生果的因,固然可說為果之因,其他一切與果無關係的非因,理應皆可說為此果之因,事實不然,你說不合,不應道理。《中論》頌說:『若不和合者,因何能生果?若有和合者,因何能生果』?所以實有自性的因果,合與不合都不得成立的。因果的關係,只有合與不合的兩種可說,「離」了合不合的這「二」種關係,更無第三種道理可說,或無第三種方式安立,所以說「亦無」其「餘」的「可」以「計」執。『若計因果一分合一分不合,合之一分有合生之過,不合一分有不合生之過』。你以為有第三條路可走,而實此路不通。若知因果如幻而有,則世間一切皆得成立,是以你應放棄實有見。

由上面的種種道理看來,知道實有自性的因果,是不能成立的。於是外人反問中觀者說:照你這樣的講法,因果究竟要不要建立?假使不要建立因果,佛法以因果為宗的道理,就將為你之所破壞;假使需要建立因果,試問你的因果又是怎樣建立的?

中觀者答覆說:在我以為因果之間,是有其密切關係的,果是從因生的,有因才可說有果,假定「因不生果,則」自然是就「無」有其「果」可得;而因是望於果有的,有果才可說有因,假定「離」所生「果,則因」自然是就無有,所以說「應無因」。總之,因因而生果,果非真果,因果而有因,因非實因,「此」因果「二」法,在我看來,唯是觀待假立,猶「如幻」事一般,你如認為它是實有的,這自然是錯誤的,「我」因不執著它實有,所以「無」有如你所犯的種種過「失」,不但如此,而「世間」的一切因果「諸法,亦」皆「得有」,從不破壞世間任何一法。

中觀者本於性空的因果深見,給予自性因果的一一批判,從推翻他們的妄見中,顯出因果如幻的真義,是中觀建立因果的最大特色。

癸二 遮遣疑難

子一 問難

能破所破合不合

此過於汝寧非有

汝語唯壞汝自宗

故汝不能破所破

自語同犯似能破

無理而謗一切法

故汝非是善士許

汝是無宗破法人

安立世間的一大科文,是月稱論主根據中觀正義,一方面建立如幻世間的緣起假有,一方面對諸實有論者,不論是教內的大小乘學派,不論是教外的各教派學說,從因果合不合的立場,否定他們實有因果說,以顯實有自性,一切不得成立。現在外人拿你破因果的合不合的方法,再來破你自己所說的能破所破,所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正是這一策略的運用。

實有論者說:你所說的無自性空之理是能破,被你所破的各家理論是所破,現在我且問你:你這「能破所破」之間的關係,是和「合」在一個地方始發生破的力量?還是「不」和「合」在一個地方就發生破的作用?若說能所破合在一處,彼此發生密切的接觸,始能破除對方的理論,則二者已成為一體,還有什麼能破所破?能所破不可得,你又怎能破我?且若真的能破,所破即是能破,豈不等於破你自己?自己破自己,不但你不承認,世間亦沒有這道理,所以你說合破,是不應道理的。若說能所破不合一處,彼此有著相當的距離,始能破除對方的理論,那亦沒有道理,因為不合,彼此碰不到頭,你能破的力量沒有到達所破的對象上,怎能發生破的作用?進一步說,如果不合而能破的話,那就不但你中觀家能破,是則一切能破一切了,這在道理上是講不過去的。如是,我用你合不合的方法,破你能破所破的關係,那你豈不同樣犯了你自己所說的過失?所以說「此過於汝寧非有」?既已犯了自己所說的過失,則就不能破壞我的理論,結果,「汝語唯壞汝自宗」而已,怎樣也不能破壞別人,所以說「故汝不能破所破」。

為什麼破人沒有破到反而破了自己?因你「自」己所說的「語」言,「同」我一樣「犯」了合不合的過失,是則你的能破成為「似能破」。似能破是對真能破說的。在思想理論的鬥爭中,總免不了要批評他人的,但當你去批評他人時,首先你要使你自己的理論,合於論理的法則,亦即要使自己的立場站穩,如自己的理論確是正確的,沒有錯誤可以為人指責,那你就能真的推翻他人的邪說,這叫真能破。反過來說,你本身的思想理論,充滿了錯誤矛盾,怎麼還能批評別人?即使你去批評別人,別人不會為你難倒,這叫似能破。似能破者,好像能破,實際上不能破。

因此,外人又說:你中觀家的上面種種宣說,簡直是「無理」取鬧,沒有道理的「而」在那兒毀「謗」他人所建立的「一切法」。然而他人是不是因你的破壞而不能成立自宗?並不如此,「故汝」中觀所說的道理,「非是」修學佛法的諸大論師,具正知見的「善士」所共讚「許」的,不但得不到諸大善知識的讚許,甚至可說「汝」中觀者,「是無宗」的「破」壞佛「法」的罪「人」。這一宣判,可說是實有論者對中觀學者,所採取的一致而又一貫的態度。

是的,一般以為修學空宗的人,都是無宗的,因為空宗,說有說無,非有非無,對任何一問題,一概加以否定,好像沒有決定明確的立場,而一切不立。其實空宗那能說是沒有主張——宗,若沒有主張,又何宗可立?

從這一觀點出發,我們應認清楚的是:立論破斥他人,定要站穩自己腳跟,不要再為對方駁倒。因為說人家的過失是很容易的,如說某人的人格還有所缺,某人的學問不夠充實,某人的道德不夠崇高,『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凡夫位上,那個沒有過失?那個沒有缺點?要想攻擊別人,真是拈來即是,但當你去攻擊別人時,得先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也有這些過失與缺點?

再就道理破人來說:我們常聽到的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可有其一套破人的理論。但困難的是在建立自己的理論,而能不被別人之所駁倒。如二人比武,打倒別人或許容易,而自己能站住,不被人打倒,才真是有工夫的人。如以理論破人,不顧自己立場,破了人家之後,往往會被人家,利用你的理論,反轉過來破你。如是,失去破斥立論的意義,不是善巧的立破方法。

如唯識破小乘各學派,往往用假實來破,謂不是假就是實,不是實就是假,但說假有說假的過失,說實有說實的過失,除了假實又不容有第三條路可走。可是等到自己建立種子義的時候,則又認為可假可實,謂就世俗說是假,若就勝義說是實,走上了亦假亦實的第三條大道。別人不可走第三條路,唯你可走第三條路,這是什麼理由?所以,若以唯識破小乘的方法,拿來破唯識所立的種子義,小乘有怎樣的過失,唯識同樣有怎樣的過失。可見要破別人而不為人所破,必須另有一套方法才行。

子二 答釋

前說能破與所破

為合不合諸過失

諸定有宗乃有過

我無此宗故無失

如日輪有蝕等別

於影像上亦能見

日影合否皆非理

然是名言依緣生

如為修飾面容故

影雖不實而有用

如是此因雖非實

能淨慧面亦達宗

若能了因是實有

及所了宗有自性

則可配此合等理

非爾故汝唐劬勞

易達諸法無自性

難使他知有自性

汝復以惡分別網

何為於此惱世間

這是月稱論師特明空宗安立一切法,以答覆外宗責難能所破合不合問題。中觀家說:「前」面「說」的「能破與所破,為合」還是「不合」所有的「諸過失」,是屬你們妄執有實自性可得的人所有,所以說「諸定有宗乃有過」。為什麼?因你們執有真實自性的因果,這才用得著合不合的道理加以觀察。「我」中觀家,主張一切不可得,沒有建立實有自性的宗,因為「無」有「此宗」,不可以合不合的道理觀察,是「故」也就「無」有如上所說合不合的過「失」。同時,我所說的能所破,只是以假立能破,破假所破,雖說以假破假,但破的作用不無,到了所破的對象沒有了,能破也就無從安立。如說四生有自性,才要破四生,若無自性執,何破四生之有?所以無自性空,能免此中過失。

為顯無自性的因果,這裡特舉譬喻說明:「如日輪」遇到「有」日「蝕」時,「於」水中的日輪「影像上,亦」有日蝕現象「能」夠為人所「見」;如日輪上有黑點「等」的「別」相,於水中的日輪影像上,亦有黑點等的現象可見,這是世人所明白見到的,但不可說空中的「日」輪與水中的日「影」,是合非合,因為是「合」與「否」,都是沒有道理的,所以說「皆非理」。因為,日輪在天空,水池在地面,有天上的日蝕因,才有水池中的日蝕果,而日蝕的影像,依此眾緣而生,所以說「然是名言依緣生」。凡依因緣生的,都是假有之法,所以世人皆知水中日影是假。假有之法,有什麼合不合可說?若說是合,日輪既沒有掉下水面來,水面亦未與日輪相接觸;若說不合,日蝕的影子明明照在水面上,亦不能說絲毫沒有關係。中觀家說:是多方面的因緣和合而有的,不能徵求它的合與不合。

因緣有的都是假法,假法雖假而作用不無,所以特再舉喻顯示說:「如」世間的人們,「為」了「修飾面容」,對鏡化裝,見到鏡中的影子,知道己面的淨穢,或除去臉上的垢穢,或予以施脂擦粉,但是誰都知道,鏡中人影,是虛假不實的,不能分別它的合不合,鏡中「影」像,「雖不」真「實」,然「而有」其修飾面貌的作「用。如是」,我「此」能破之「因,雖非實」有自性而假立的,但有一種最極殊勝的作用,就是一方面「能」除去眾生心中的無明垢,而另方面能開發眾生清「淨」無漏的智「慧」,以此淨慧的一面鏡子,照徹諸法的真實性,「亦」能令諸眾生,很快的通「達」空無自性之「宗」。這樣分別說來,可見能破所破,雖均無有自性,然此能破有能破彼所破的作用。

講到這裡,對外人執有實在自性而犯的合不合的過失,再來一個簡單的總結:立論破人,無論是以比量破或真理破,主要的要使對方對此一論題,能在自立的宗依上,感到有所錯誤,或自知是相似法,進而啓發他人的智慧,才能達到立宗的目的。因明學上,有所謂宗、因、喻的三支,而因為能了,宗為所了,了是顯了義,如黑暗的房裡,一有燈光的照了,即能照耀出房內所有的東西,能了因,能顯出宗依上所有的道理,究竟是否合乎真理。因明論上的因支,最重要的一點,是能顯了宗義,宗以因的力量而得明了,並使對方明了邪正,所以以理破人時,絕對不可忽視因支。

「若能了因,是」真「實有」的,「及所了宗」是「有自性」的,如是實有自性的能了所了,「則可配此合」與不合「等」道「理」,但是我中觀宗,不論是自己的能破因,抑或是要所破的汝宗,都是無自性的,所以說「非爾」。因為我不執有自性,你就不能以合不合的道理難我,假定你用這方法破我,那我老實的告訴你,你是白費工夫,一點效果都沒有的,所以說「故汝唐劬勞」。

從上一重一重的分析下來,我們可以明確的知道:無自性與有自性之說,是極為尖銳的兩極思想,而在這兩極化的思想系中,無可疑義的,諸法無自性之說,是比較容易了達的,諸法有自性之說,是比較難以令知的,所以說:「易達諸法無自性,難使他知有自性」。為什麼是如此的?如以因明量說,這兒說的難易,是約因喻顯了上說的。現從有無自性相反兩方面立論如下,就可看出誰易知誰非易知。

諸法無自性——宗

緣生故————因

如夢幻等———喻

這是性空者立的理論,要破無自性宗,必須相當因喻,但要找個相反的不空例子來破,不說是很困難,簡直就找不到,因為任舉一法,皆是無自性空,沒有一法是不空的。反之,若成立自性有,則你所舉法中,有假有實,不能一切皆實,而你所立理由,反對者可用同樣的理由,推翻你的實有說。

諸法有自性——宗

緣生故————因

——喻

這是實有者立的理論,不但同法喻不可得,就是所舉的因由,亦與所立的宗義相違,因凡有自性法,決非是緣生的,凡是緣生諸法,絕對沒有自性,你以緣生故的因,來成立有自性的宗,怎麼可以?至於同法喻不可得,因你不論舉出任何一法,都同所立宗是有自性,而有自性法又是我所不承認的。

是以,凡欲成立自己破壞別人,絕對不能離了諸法性空,離了一切法無自性空,不能破壞別人,以破了別人,自己也倒了,不能成立。這就因明立破方法說。

聖龍樹在《中觀論》說的『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的這話,不但適用在宇宙事理的建立方面,即在思想理論的破立方面,也是要有空義才得成的。如《中論.觀五陰品》說:『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講記解釋說:『有人想難問其他學派的理論,說他的思想如何錯誤,這也須依據正確的性空觀,顯出他的過失。否則,離卻正確的性空,宣說他人的過謬,這還是不成為難問的,因為你所批評的,並沒有評到他的根本,結果,也還是同他一樣的墮在疑惑裡』。提婆菩薩亦肯定的說:一切法空義,是破實有妄執的最好方法,因為諸法確實是無自性空的,只以眾生無始來的自性見深厚,一時難以消除而已,然就掃除自性見說,一切法無自性空義,確是易於使人反轉過來,悟入法性空的。

眾生無始以來,沉溺生死海中,無法解脫過來,其禍根即為實有自性見之所迷惑,處處執著實有,因而起惑造業,受諸生死痛苦。有心度化眾生,理當擊破眾生的自性見,使從妄見中跳出來才對。然而你們實有論者,不從這方面來解救眾生的苦難,反而宣說諸法有實自性,使眾生增加邪妄分別,則「汝」豈不是「復以惡分別網」,籠罩住眾生,使眾生流轉在三有中,永遠不得出頭之日嗎?如是對於世間眾生增加苦惱,那又何必呢?所以說「何為於此惱世間」。

子三 總結

了知上說餘破已

重破外答合等難

云何而是破法人

由此當知餘能破

這是總結的一頌:前三句總結上文,後一句例破餘法。謂若「了知」如「上」所「說餘」所「破」的因果道理「已,重破外答合等難」者:謂觀『能破所破合不合』以下的一段文,因為外人說中觀家是破法人,所以逼得論主重行答覆他們這個責難,告訴實有論者,破之所以為破,不是有一實法,可以打倒破除,是因眾生於無自性執有自性,乃用種種方法破其執著,所謂『但破其情,不破其法』,只是求其了解無自性而已,如以為有一實法可破,那就真是大錯特錯了。如人誤東為西,錯認方向,有人出而為其指明,只是使其分辨東西,並非除去西方,而僅剩一東方,不但不是如此,且就因有一西方,而始確認了東方。如此,緣起因果,我都許可有的,「云何而是破法人」?正因我中觀不是破法人,反顯你們實有自性的主張,一切皆在所破之例。「由此當知:餘」有如是自性執者,皆可運用這個原理,「能」夠「破」除他們妄執。

於第六現前地中,廣明一切法空,首依諸論明我法二空,到此可說已告一結束。空是佛法的特質,從上所敘說中,可得正確認識。或有人說:世間諸法明明是有的,佛法為什麼非說空不可?這因一切法本來是空的,佛陀廣說諸法皆空,不過是將諸法真相,為我們揭示出來而已。如果不談空,怎能開顯諸法真相?怎能指示世人錯誤?怎能從生滅與不生滅的無礙中,實現涅槃的解脫?《中觀論頌講記.觀五陰品》說:『立要這樣的立,破要這樣的破,不空是絕對不行的。批評別人,建立自己,在言說上,尚且要依空,解脫自然更非空不可了』。學佛以得解脫為最終目的,你能不承認空嗎?你能不依空而行嗎?你能不求悟入諸法空性嗎?『空是大解脫』,願諸佛法行者,進入空解脫門,實現大自由大解脫。

庚二 依經各說差別

辛一 總明空義差別

無我為度生

由人法分二

佛復依所化

分別說多種

如是廣宣說

十六空性已

復略說為四

許是大乘

第六現前地,主要是說般若功德,而般若功德中,以正顯空義為最要,而正顯空義中,分為兩大段落:第一段落是依論廣明二空,這在前面的頌文中,已詳細的說明過了;第二段落是依經各說差別,這是在以下頌文中,我們所要解說的。在全部頌文來說:初地至五地以及此下的頌文,都是比較容易懂的,最難理解的,則是依論廣明二空的頌文,因為這是《入中論頌》宗要,亦是顯示諸法空性之理的,但在這前面已經講過,可謂難關已度,以下是沒有什麼高深理論可說的了。明二空義,是依論師的論典,特別是依聖龍樹抉擇深理的論典而說的,現明空義差別,則是依於如來所說的經典來顯示的。

一切法空的這個道理,在大乘佛法中,本是極簡單的,雖《般若經》中說有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不同,但實際是同一空義,因為空性只有一個,那裏可以說有眾多?所以說有種種不同的空,不過是就某一角度,以顯示其空義而已。如茶壺中的空與身體上的空以及虛空的空,似乎是有大小差別,而其空之所以為空,是絲毫沒有差別性的。是以如上說的我空與法空,亦是平等平等無二無別。但由於度生的關係,分別說為二空,所以說「無我為度生,由人法分二」。眾生處處執著有個實有自我,於是沉溺在生死海中,永遠沒有出離之期。大悲世尊為了救度眾生,特針對眾生執著,宣說無我。無我即無自性,亦即一切法的普徧真理,亦即所謂空。可見空與無我,雖是兩個名詞,實是一個東西。如說空,必然就聯想到無我,說無我,亦必然聯想到空。但因空是在一切法上顯的:約眾生在因緣和合的五蘊身上,執有一個實在的我,佛就針對這個執著,說人無我;約眾生在身心以外的一切法上,執有實在的法可得,佛就針對這個執著,說法無我。簡單的說,就是在情與無情上建立二空。或有以為:佛為二乘人說我空,為大乘人說法空。其實,我法二空,無二無別,不過小乘行人,急於自了,特偏重於人空,如真了達人空,一定不起法我執的,假定仍起法執,即證明其人無我亦未真實了知。不過約偏重說,姑且說小乘通達人空,大乘雙達二空,亦未嘗不可。正式說來,二乘是可以通達法空的。

佛說人法二空外,有沒有再講其他的空義?頌說:「佛復依所化,分別說」有「多種」空,而這種種不同空的宣說,完全是為適應所化眾生而宣說的:如有的眾生喜歡廣的,佛就廣為宣說十六種空,「如是廣宣說十六空性已」,假使遇到喜歡不廣不略的樂中眾生,即「復略說為四」種空。佛如是宣說,月稱論師現在亦如是說十六空及四種空。佛法向有大乘之說,但什麼是大乘,當然有各種不同的解說,今依《大般若經》說,十六空就是大乘。又須菩提曾問佛說:什麼是大乘?佛乾脆的回答他說:十八空即是大乘。由這看來,可見空即是大乘。所以現在在說種種空後,特別歸結的說:「亦許是大乘」。

諸法是有無量無邊之多的,如果空隨諸法而說,亦應有無量無邊那麼多的空,為什麼但說十六空或十八空?假使為了略說,那就只說一切法空就可以了,何必要說那麼多?假使為了廣顯,就應隨一一法說空,而有無量無邊的空,為何只說十六空或十八空?這實是個問題,值得加以探討的。首要知道,佛陀不論說個什麼論題,都是適應眾生而宣說的,務必要使眾生得到利益。現在就以講空來說:假定只說一個一切法空,未免說得太過簡單,而所要說的事理,一定不能很圓滿的表達出來,使眾生聽了莫名其妙,怎能令眾生得到利益?假使廣泛的說種種空,就又未免說得太繁,使眾生聽了摸不著頭腦,同樣不能令得利益,所以佛陀說空,乃適應眾生的需求,不多不少的,剛剛恰到好處。如人患了某種病症,必須服藥始能痊愈,這是誰都知道的;但藥服得太少,固然病不得愈,設若服得過量,亦復增加其患,是以應病授藥,不多不少的令其病愈,可謂毫無問題。佛說空法也是如此:應說四空的就說四空,應說十六空的就說十六空,應說十八空的就說十八空,問題看眾生的需要如何而定。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論說的:佛在《般若經》中曾說欲住十八空當學般若波羅密的這話,是則般若波羅密多空與十六空或十八空,應該說它是一?還應說它是異?假定是一非異,為什麼說欲住十八空當學般若波羅密?因既說了這話,就不可以說它是一;假定是異非一,離十六空或十八空外,試問又以什麼為般若空?關於這個問題,聖龍樹在《智度論》中,是這樣解答的:約某種因緣,可以說它是異;約另種因緣,亦可說它是一。就異的因緣立場來說:般若波羅密,名諸法實相,在諸法實相中,是滅一切觀法的,而十六空或十八空,是以十六種觀法或十八種觀法,而觀令諸法悉皆空寂的,且菩薩須要學這諸法實相,然後始能生起十六種空或十八種空的,二者如是差別,怎麼可說是一?再就一的因緣立場來說:十六空或十八空固然是空無所有相,般若波羅密同樣是空無所有相;十六空或十八空固然是屬捨離相,般若波羅密同樣是屬捨離相;十八空或十六空固然是屬不著相,般若波羅密同樣是屬不著相,二者如是相同,怎麼可說是異?這樣說來,可知般若空與十八空等,說一固可,說異亦可,問題看你以何因緣而說。

辛二 別說種種空義

壬一 十六種空

癸一 內空

由本性爾故

眼由眼性空

如是耳鼻舌

身及意亦爾

非常非壞故

眼等內六法

所有無自性

是名為內空

上來說明佛說空義的目的所在,此下別明十六種空與四種空。這兩首頌,是明內空。所謂內空,是約眾生的內在生命說的,換句話說,就是六根空,亦即內六處空。內是對外說的,亦即所謂相待假名,如十二處,就分為內六處與外六處。內六處,是眾生內在不共之法,唯識說為不共中不共。眼等六處所以說為內,因為這是一種微妙清淨法,而為肉眼所不能見到的,亦即所謂見聞覺知之性。眾生不了這是相待假名,而以為它各有實在自性,如真各有其實在自性,現在我們說它是空,那就違反事實,這是不可以的。實際六根本來是空,不需加以分析而後空,亦不需加以觀察而後空,所以說「由本性爾故」。由於本性原來就是空無自性的,因而「眼由眼性」而說其「空」。眼的自性不可得,本來就是空的。如說:『眼空,無我無我所,是眼法』。《雜阿含經》說:『比丘!諸行如幻如燄,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性空學探源》對這加以解釋說:『十二處應特重六內處,所謂「諸行」,就是這眼等六內處。它的性質,如幻、如陽燄,剎那變壞的。是因緣和合法,緣合而生,所以生無所從來,緣散而滅,所以滅無所從去。雖然有,卻不是實在的。這六處,就是如幻諸行,就是空寂,無自性的緣起』。眼等內六處空,從這個說明中,可謂了然無疑。眼根「如是,耳鼻舌身及意亦爾」。如分開來說:由本性是空的原故,耳由耳性空,鼻由鼻性空,舌由舌性空,身由身性空,意由意性空,各各都是自性本空的,與唯識說的他性空,有著截然不同。如以他性空說:於眼上所起的各種妄執,當然是要空掉的,但空掉妄執後,而眼等的本身是不空的,這就是一空一不空的他性空的說法。中觀家依《般若經》意說自性空,即空本來是如此的,不特悟界淨時,是法爾空寂的,就是迷界染時,亦復法爾空寂,不以修行造作力而另有所得之空。由六處空,總名為內空。每一種空,都可以這本性爾故的原則,來說明其空義。

「非常非壞故」,是說空之為空,恆恆時常常時都是如此的,既不是常,又不是壞的。但聖龍樹在《智度論》中,只說非常非我所,而沒有說到『非常非壞』。再從原始聖典去看,亦只說諸行空,眼眼空,常恆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本性爾故。當知常恆不變易法空,就是無常無我義。龍樹的《智度論》,是依《阿含經》意而說的;月稱的所說,則是轉到不常不斷的方面來講的。因為眼等諸法,雖在因緣和合下而現為有相,但不是斷滅的;眼等諸法是有為的,只是相似相續,所以又不是常住的;因而月稱特別說為非常非壞。如是「眼等內六」處「法,所有無自性,是名為內空」。這顯示了內六處空,都是以緣起無自性而說明其空義的,離了緣起無自性,即不能顯出內六處是空。

癸二 外空

由本性爾故

色由色性空

聲香味及觸

並諸法亦爾

色等無自性

是名為外空

此明外空:外是對內說的,亦是相待法,即指外六處。內由相待於外而有,求其自性空不可得,外由相待於內而有,當亦空無自性可得,這是很明顯的道理,本無須多加解釋的。現在本著前面的意思說:「由本性爾故,色由色性空」。色塵境界所以說它是空,亦是由於它的本性如此,所謂色由色的自性本來是空,不得不隨其空無自性而說其空。為什麼本來就是空無自性?佛說:色這東西,是從種種因緣和合而生的,於中沒有絲毫的堅實性可得,如海水中的波浪,一個波浪接著一個波浪,波波相次,浪浪相擊,擊成一個個的泡沫,從表面看來,好像是有的,但隨即就又消滅了,根本沒有實在性可得。當知我們現在所見到的色境,就如水中的泡沫一樣,是非堅非實的,有什麼自體可得?自體不可得就是空。

《中觀論頌講記》說:『色法是因緣所生的果色,考察它的因果關係,是不相離的緣起存在。薩婆多部說色法有二類:一、四大,二、四大所造色。四大是因,所造的色法是果,這雖各有它的自體,但根塵等色法的生起,要四大作為它的所依,所以說是能造,是因,因果是同時的。……現在從因果不相離的見地,破斥他的因果各有自性。青目釋從平常見到的色法——縷、布,說明他的因果不離,意義特別明顯。譬如布,是由一縷縷紗織成的,布是果色,一縷縷的紗是色因。假使離開色法的因,果色是不可得的,反過來,離了果色,色因也不可得。這因果二者,有它的相互依存性,不能獨立而存在』。

我們應要知道:凡是不能獨立存在的,即顯示其沒有實在自性,亦即是空的。『色因緣滅,色亦俱滅』,所以是空。色塵如此,當知「聲、香、味及觸並諸法」,也是如此,所以說「亦爾」。根據以上所說,可知色等六外處,都是無自性空,由於「色等」六塵「無自性」空,「是」故說「名為外空」。

癸三 內外空

二分無自性

是名內外空

這是解釋第三內外空。頌文的「二分」,就是指的內外。內是觀待於外而有的,外是觀待於內而有的,離內則無於外,離外則無於內,二者是相依不相離的緣起存在,都是「無自性」的假名,「是」故說「名內外空」。這是前二空的綜合說明,如真了解上述二空,對此內外空,自然就很明白,所以頌文不多加以說明。

或有人說:內外空既是前二空的綜合,不說豈不是也可以嗎?對的,不說本也沒有什麼,不過就眾生的執著,分別說這三種空,也沒有什麼不妥。如有眾生對於內在的個己身心,生起堅固的執著,以為這是真實有的,佛就針對眾生這個執著,為說內空;如有眾生對於身心外在的諸法,生起堅固的執著,以為這是真實有的,佛就針對眾生這個執著,為說外空;另有一類眾生,煩惱特別深重,既堅執內在的身心,又堅執外在的諸法,針對這類眾生的妄執,佛就不得不為之說內外空,告訴他們:由內而外,從外而內,不論何法,要想求得它的一個實在自性,那是絕對不可得的。因此,說這三種空,並不多餘。

其次,內外既是相待而立的,是則內沒有決定性的內,外亦沒有決定性的外,因為在你以為外的,而我或者認為是內,或者在我以為外的,而你或者又以為內。所謂『隨人所繫內法為內,隨人所著外法為外』,有什麼決定性的內外可得?如我們以講堂為內,住在講堂旁邊房間裏面的人,還以講堂為外哩。我們以講堂外面為外,站在新竹市的立場來看,還認為這是屬於新竹市內哩。行者觀這內外法,沒有它的決定相,所以說為內外空。

再說,內外法所以說名為空,主要是由於無有自性,因為這是因緣和合而生的,而這緣生的內外法,並不在和合因緣中,因緣中尚且沒有內外法,其他的地方,當然更沒有內外法可得,進一步說,不但內外法無有,就是因緣亦無有,因為因緣無有,所以內外法空。

關於這三空,在大乘佛法,並沒有多說,而在《阿含》中,佛說身受心法的四念處時,曾分別的說到這三空。以觀身不淨說:先觀內身三十六種不淨充滿,九孔常流不淨的東西,絲毫淨相都不可得,淨相不可得,說明內空;其次觀外色不淨,亦如觀己身不淨,淨相不可得,說明外空,進而『行者,若觀己身不淨,或謂外色為淨,若觀外不淨,或謂己身為淨,今俱觀內外,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一等無異,淨不可得,是名內外空』。身念處是如此,餘受心法三念處,亦這樣的分別觀察,顯示這三空的意義,可說極為明顯。總之,由內達外,終於到達三者的總和,是這三空的分別說明。

癸四 空空

諸法無自性

智者說名空

復說此空性

由空自性空

空性之空性

即說名空空

為除執法者

執空故宣說

這是解釋第四空空。佛法說空,一般誤解為什麼都沒有,其實空不是什麼都沒有的意思。「諸法無自性,智者說名空」。空即無自性,無自性即空,雖是兩個不同名詞,而實名異義同。自性為人類普徧成見的根本錯亂,有了這個錯亂的自性見存在,就永遠的見不到諸法的真理,唯有擊破自性見而通達無自性空,真理才會在你面前顯現。所以有智慧的大聖佛陀,不說空是什麼沒有,而說空是無自性,無自性即空。

佛說空的用意,是對破眾生的實有自性見,一旦實有自性見為空破除,破有之空亦應捨棄,但『眾生處處著』,放棄那一邊,又執著這一邊,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於是就又以為空是宇宙的大實在,轉過頭來,執著有個實實在在的空法,復又成病,因而大聖佛陀,「復說此空性,由空自性空」,即空的自性亦復是空的,沒有實在空自性可得。如是「空性之空性,即說名空空」,空空的得名,是由這樣來的。為什麼要說這空空?「為除執法者,執空故宣說」。執著諸法實有,要想破除此執,佛知唯有說空,說空為了遣有,不是要你再來執空,如果再來執空,同樣是錯誤的,因而不得不說空空,破除眾生所有空執,可見空空,專門是為執空眾生說的。

然而在此所要問的:空與空空究有什麼不同?我們的答覆是:空是為破實有諸法的妄執,空空則是為破實有空性的妄執。再問:你之所謂空,是法還不是法?假定是法,則空已為所破,因為空是在一切法中的;假定不是法,則所謂空又何所破?聖龍樹解答說:『空緣一切法,空空但緣空。如一健兒破一切賊,復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又如服藥,藥能破病,病已得破,藥亦應出,若藥不出,則復是病,以空滅諸煩惱病,恐空復為患,是故以空捨空,是名空空』。這一解釋,可謂非常明白。

眾生的執著深重,這就現實世間,是可體驗得出的,所以佛陀出世,專門宣說空法,破除眾生執著,《中論》頌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諸種執見因空而離,照理不應再有執著,因為誤認空為究竟,於是復又執著於空,這真到了所謂無可救藥的地步了,所以《中論》頌接著說:『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請試想一下:說空是遣有無而離一切戲論顛倒執著的,假定不能理解佛說空的用意,又見有個永恆的普徧的實在的空性,是則佛還有什麼辦法?不特釋迦佛無法教化,就是諸佛亦無法教化。『眾生本來執有,佛所以說空教化,空,就是離一切戲論而不著。你卻要執空,這還能教化嗎?再為說有嗎?執有是眾生的老毛病。可以對治,到底不能使眾生解脫,所以也不能再為說有』。現在於不可化中,佛又大慈大悲的,巧為施化,而說空空,對治空執,佛的恩德,真是難以限量了。

頌文所說的空與空性,是否有不同的意義?依中觀家說:空就是空性,空性就是空,並沒有差別可言,因為空是諸法的寂滅相,亦即顯示了諸法的空寂性。但唯識學家,認為空是空,空性是空性,二者是有差別的:空是側重遠離執著方面說的,亦即是用於遮遣的,所謂遣除徧計執,說名為空。空性是側重所顯的意義方面說的,亦即是用於顯示的,所謂二空所顯的圓成實性,說明空性。遣除的空,雖則真正是空,所顯的空性,不但不是空,且是勝義有,真實有的。這樣講空,在中觀家看來,是空得不徹底不究竟的,而且如唯識家的解說,頌文所謂空性之空性,是就變為不通了。中觀系的諸大論師說:『二空即真』,明白說空即是空性上的真實性,所以中觀家不論在任何地方說空,總是一空到底,絕不會有絲毫的不空的痕跡露出來的。

癸五 大空

由能徧一切

情器世間故

無量喻無邊

故方名為大

由是十方處

由十方性空

是名為大空

為除大執故

這是解釋大空。大乘法中以十方空為大空,聲聞法中以法空為大空。《智論.十八空品》說:『如雜阿含大空經說:生因緣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見,是人老死則眾生空,是老死則法空。摩訶衍經說:十方,十方相空,是為大空』。十方相,是指四方四維上下的十方,亦有說為東西南北上下六方,實即指的空間而言。近有人說:時空為宇宙的骨架,離了時空就沒有宇宙可得,所以對於時空,一般學者,都要討論到的。關於時間,不是現在所要說的,姑且不談。空間,印度學者,有看為實體的,且將空與地水火風合稱為五大,認為五大是組成宇宙萬象的五種原質。這在佛法,可說是沒有這個說法的。因在佛法看來,所謂虛空,是依色相而現起的,如說:『因有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緣起色法的幻現六方相,是虛誑似現而不可據為真實的;如以為真實而想推求究竟,那末有限與無限都不可得』。《智論》十八空義說:『如五眾和合假名眾生,方亦如是。四大造色和合中,分別此間彼間等,假名為方。日出處是東方,日沒處是則西方,如是等是方相』。總之,不論從那方面講,十方的空間相,是決沒有實自體可得的。

十方相為什麼稱為大空?「由」彼「能徧一切」有「情」世間及「器世間」的原「故」。宇宙間的萬有諸法,佛法總括起來,不出這兒所說的兩種世間。有情世間,是指有精神活動的生命者說;器世間,是指山河大地森羅萬象者說。有情雖然眾多,器界雖然廣大,但無不在這十方虛空的擁抱之中,即從它的外延而擴展去看,是其大無外無邊無際的,所以稱為大空。試想一下:在這世間,有那樣東西,不是有其限度及有其邊際的?假定認為有無邊際及無限度的,那就唯有空間。如以我們現在所立的空間為中心,不論你向那一方面去擴展外延,都是無邊無際,無窮無盡的。《金剛經》說:『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正是顯示虛空的廣大無邊。

如是廣大無邊的虛空,以什麼來比例說明?「無量喻無邊,故方名為大」。無量,是指行者所修的四無量心——慈、悲、喜、捨。如修慈悲二無量心觀,先從自己的父母觀起,然後逐漸徧及無量眾生,於是心量也就廣大到無量無邊。以此喻於無邊無際的虛空,所以說方名之為大。如《華嚴經》中說的重重無盡的華藏世界,就是行者在觀行中所觀的廣大境界。

「由是十方」空無相「處」,乃「由十方性」的本來是「空,是名為大空」,並不是其性不空,現在想方設法的而令其空,假定真是這樣,那就破壞世間了。《智度論》十八空義說:『問曰:十方空何以為大空?答曰:東方無邊故名為大,亦一切處有故名為大,徧一切色故名為大,……令眾生不迷悶故名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為大空』。說此大空,是「為除大執」者說。如勝論師於實德業的實中,執有實在的十方,所以不得不說此大空,以破除其實有的妄執。

癸六 勝義空

由是勝所為

涅槃名勝義

彼由彼性空

是名勝義空

為除執法者

執涅槃實有

故知勝義者

宣說勝義空

這是解釋勝義空。勝義空,有的地方叫做第一義空。此勝義空,不是其他任何一法可以體認得到的,唯有最極殊勝的般若妙智所能體悟,所以說「由是勝所為」。勝智所為的是諸法空性,而這亦即所謂涅槃。如說法性寂滅,無累自在,稱為涅槃,或說空性不生不滅,稱為涅槃,所以說「涅槃名勝義」。《智論》十八空義說:『諸法中第一法名為涅槃,如阿毘曇中說:云何有上法?一切有為法及虛空非智緣盡。云何無上法?智緣盡,智緣盡是即涅槃』。證知唯有涅槃,堪稱勝義,或第一義。像這樣的勝義,自然只有般若為中心的正道實踐,始得徹底實現。如是勝智所為的法性空寂涅槃,亦即是勝智所知所證得的。

為什麼說此涅槃勝義是空?「彼」涅槃勝義,「由彼」自「性」本來就是「空」的,「是名勝義空」。《智論》說:『涅槃中亦無涅槃相,涅槃空是第一義空』。涅槃,是約生死的究竟解脫說的。得到涅槃,除了眾苦盡滅,什麼也不可說,如以為還有個什麼,是就根本不能證得涅槃。小乘經中,形容涅槃,無量無數,甚深廣大,當知無量無數與甚深廣大,就是法性空寂,絕對不可再想像為是怎樣的。

於此或有人問:涅槃若是法性空寂,空無有相,修學佛法的人為什麼還要趣證涅槃?再說:佛所說的一切佛法,都是為了涅槃而說的,假使涅槃空寂無相,還說這麼多的佛法做什麼?解脫生死而獲得究竟清淨,究竟清涼,佛陀祇說為不可施設究竟涅槃,但在眾生聽了這個涅槃以後,就在這涅槃的名字音聲上,生起種種的戲論,或有以為涅槃界中,還是有身有心的,或有以為有心無身的,或有以為什麼都沒有的,落於有無的情見中,「為」了「除」去「執法者,執」著「涅槃」為「實有」實無,是「故」了「知勝義」空性的聖「者」,特為「宣說勝義」涅槃「空」。當知說涅槃空,是破眾生所著的涅槃,非破聖者所證的涅槃,假使聖者所證的涅槃,亦在破除之內的話,那就又落於斷滅見了。

癸七 有為空

三界從緣生

故說名有為

彼由彼性空

說名有為空

這是解釋有為空。為是造作的意思,在有漏的三界內,不論那一法的生起,無不是從因緣而生起的,因而也就沒有一法不是有為的,所以說「三界從緣生,故說名有為」。《掌珍論》說:『眾緣合成有所造作,故名有為』;《集論》說:『有生住異滅是有為』;《智論》說:『有為法名因緣和合生,所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因為從緣生起的諸法,是具有生、住、滅的流動相的,所以說名有為。生、住、滅相,是有為法的三相,亦有說為生、住、異、滅的四相,或有簡單說為生、滅二相的。是以我們對於萬有諸法的觀察,只要發現它具有生、住、滅的形態,就可認定它是無常的有為法。

緣生的有為法,為什麼說它是空?「彼」有為法「由彼」自「性」本來是「空」的,是故「說名有為空」。如果有為是有實自體的,現在來說它是空,那就有違法的真相。彼本性空,還它本來空寂,可說是恰到好處。因恐眾生不知其空,而妄執為實有,所以說名為空。

《智論》對這有為法,從兩方面說明其空:『一者,無我無我所及常相不變異不可得故空』。有為諸法,是因緣和合而有的,悉皆虛妄不實,眾生所以覺得它是有,不過是從憶想分別,而妄認為是有,如要於中求個真實自體的東西,不論在內在外在中間,無論如何是求而不可得的。『凡夫顛倒見故有,智者於有為法,不得其相,知但假名,以此假名導引凡夫』,所以說有為空。『二者,有為法相空,不生不滅無所有故』。有為法相,就是生、住、滅的三有為相,所以佛說:『有為有三有為相』。沒有三有為相,就不成為有為。有為相者,就是為有為法作相,使人了知有為之所以為有為。因有為法,在一切處,一切時,總是有生、住、滅的,可說三相是一切有為法的普徧理性,所以能使一切法流動不息,一切法照著他的理則而生滅。佛說有為法,使眾生了知諸法的無常生滅,而厭離這流動不息的苦惱世間,並非說有個實在自體的三相,三有為相可說是空無自性的,為有為法作相的三相,尚且沒有自性可得,為三相所相的有為法,又怎麼可以說它有實自性?所以《中觀論頌》說:『生住滅不成,故無有有為』。本於上來所說,所以說有為空。

癸八 無為空

若無生住滅

是法名無為

彼由彼性空

說名無為空

這是解釋無為空。無為是對有為說的:有為具有生、住、滅的三相,無為剛剛與之相反,是沒有這三相的,所謂『不生不住不滅』,是無為的定義。所以本頌亦說:「若無生住滅,是法名無為」。佛說無為的本意,原對眾生執有實在有為而說的。有人不了解這意思,無為說,到後來的學派中,發展有種種不同的說法,如有部說三無為,大眾部及化地部,各說不同的九種無為,大乘唯識則又說有六無為。這樣的分別論說無為,可說完全是在理論上去講,不是佛說無為的原意。而且像學派這樣說無為,似乎是在有為法外,另有一個無為法體的存在。其實,無為是不離有為的,對待有為而說無為的,從無為的說明中,指出有為法的如幻不實,生則無所從來,滅則無有所至,徹底的否定實有生、住、滅性,亦即從這否定上,假名說為不生滅的無為。因此,無為所以名為無為,實即是指的本性空寂,亦即是開顯緣起空義的,那裏有個真實不生滅的無為?所以本頌說:「彼」無為法,「由彼」無為自「性」本「空」,是故「說名無為空」。

可是在此有人提出問題說:有為法是從因從緣,所謂因緣和合而生,緣生無自性,說有為空,這是沒有什麼可疑的;但無為法,不是因緣生法,其常如虛空一樣的,既不可破亦不可壞,怎麼可以說它是空?關於這個,首須記著前面說的,無為是對有為說的,而且無為不是別的,就是有為的實相,除了有為的實相,更沒有無為可得,有為既是空無自性的,無為當然亦空無所得,所以說無為空。

有人又這樣責難道:假定無為真的亦是空無自性,那與一般所有的邪見,又有什麼差別?設若沒有差別,那我們又何必要趣證無為?這確是一個重要的責難,不得不加以解答。所謂邪見,是撥無一切的,既不信生死苦果,又不信涅槃解脫,具邪見人,從其不信涅槃的觀點出發,然後生起這樣的心意,並從口頭上否定有實在的涅槃無為。而現在說的無為空,是針破取著涅槃相而說的,因捨有為取著無為,有為亦即變成無為了,是故雖破無為說無為空,但不同於邪見。

癸九 畢竟空

若法無究竟

說名為畢竟

彼由彼性空

是為畢竟空

這是解釋畢竟空。畢竟,聖龍樹說為究竟終結的意思,中國說為窮理盡性的意思,就是到此已經到了最後,再也沒有什麼可推究了,是為畢竟。如以推理的方式,推究到最後,認為還有個什麼的,是即不得說為畢竟或究竟。現從幾方面說明畢竟之所以為畢竟的意思。

依唯識學說,一些趣寂的聲聞乘者,趣入寂滅以後,畢竟再也沒有作佛的可能了,是為畢竟。還有造作五逆重罪的眾生,從此一定墮入無間地獄,永遠在三惡道中來去,畢竟關閉了封鎖了三善道路,無法再踏上人天大道,是為畢竟。再如比丘所應受持的四根本戒,假使只破一重或二重甚至三重,不得名為畢竟破戒,設若四種重禁,全部毀犯無餘,不復堪任四聖道果,是為畢竟。

本頌說:「若法無究竟,說名為畢竟」。意謂:畢竟所以稱為畢竟,是約諸法無有不到達究竟徹底說的。如是畢竟,為什麼說其空?因「彼」畢竟,「由彼」自「性」,本來是「空」的,所以「是」就說「為畢竟空」。空,就是空一切法的,而一切法雖多,佛法總括之為兩類,即有為法與無為法,以有為空破一切有為法,以無為空破諸無為法,再也無有一法是不空的了,所以說為畢竟空。在有為無為的諸法中,如果還有些許遺餘之法而不空的話,那就不得名畢竟空。舉例來說:如得漏盡阿羅漢的聖者,就其所應斷除的煩惱諸漏,已經斷得乾乾淨淨,再也無有剩餘的了,是為畢竟清淨。如離欲阿那含的聖者,即使將無所有處的欲都已離去,但因還有一些殘餘的惑業未盡,縱然可以說為清淨,然而不得名為畢竟清淨。畢竟空亦如是。如更徹底的說:一切法畢竟空,即此畢竟空,亦復是空,真正到了空無有法的階段,方是畢竟空的真義,假定認為還有一個畢竟空在,是即不是佛所說的畢竟空了。

有人不以諸法畢竟空為然,他們認為:諸法是因緣生的,緣生諸法,說它是空,這是沒有問題的,而生諸法的因緣,不能說它是空,如果因緣亦空,試問以什麼生起諸法?既還有個因緣在,就不得說為畢竟空。現在我們的答覆:不但緣生的諸法是空,就是因緣的本身,亦是空無自性的,因為因緣這東西,是沒有它的決定性的,如父與子,父不得決定說為父,子不得決定說為子,約其能生子的因緣,說名為父,約其為父所生的因緣,說名為子,何嘗有個實自性的因緣可得?《中觀論頌講記》說:『如一般所講的因緣,雖不同於外道的妄計,但不徹底。……要知道:四緣生法,從實有的見地去看,起初似乎是可以通的,但不斷的推究,不免要成邪見。你想:四緣生一切法,而四緣本身也要從緣生,這樣再推論,其他的緣,仍須緣生。緣復從緣,就有無窮的過失。若說最初的緣,不須緣生,那又犯無因生的過失,所以有他的困難。若能理解一切法畢竟空,才能建立如幻的緣生,不再陷於同樣的錯誤』。

癸十 無際空

由無初後際

故說此生死

名無初後際

三有無去來

如夢自性離

故大論說彼

名為無初際

及無後際空

這是解釋無際空。際是本際,通俗的說,就是開頭,亦即起初,經中叫做初際,有了初際,就有後際,後際是就結尾或者末了說的,一般人總以為諸法是有開頭和結尾的,其實,根本沒有初際後際可得。如以眾生說:現實存在的生命,是從前世因緣有的,前世復從前世因緣有,如是展轉不斷的推衍下去,沒有一個生命的開始。有始可說有終,無始當然也就無終了,所以說「由無初後際,故說此生死,名無初後際」。《中觀論》亦說:『生死無有始,亦復無有終』,都是約這無初際後際說的。

講到眾生的生死,即是生命的推移,可是生命的推移,是不能離卻時間相的。『時間,是生死推移中的必然形態。有生死,必然一端是生,一端是死。時間呢?必然一端向前,一端向後。所以有生死必有前後,有前後應有始終。但釋尊說:生死沒有始,這不但指出時間的矛盾性,也顯示生死的實性空。有始,生與死還是那個為始?這問題與先有雞,先有蛋;先有父,先有子,一樣的不可解答。生死既然沒有始,也就沒有終』。為什麼如此?若先有生而後有死,則你的生就不是從死而有,而你之所謂生,也就應該永遠不死,可是事實不然,所以說先有生,是不應道理的;若先有死而後有生,則你的死就不是從生而來,而你之所謂生,也就應該無因無緣,但是死從生來的,沒有生怎會有死?所以說先有死,亦是不合道理的。經說:『眾生無始以來,生死本際不可得』;又說:『眾生無有始,無明覆,愛所繫,往來生死,始不可得』。

眾生生死,既是無始無終,所以雖在「三有」海中,來來往往的形成生命的長流,而實「無」有「去來」之相可得。因為生之所來,死之所去,都是虛妄不實而幻現的。「如」吾人在睡「夢」中,夢到自己,忽而在此而生,忽而在彼而死,當你正在夢時,好像有實在的生來死去,甚至還會感到生死的苦痛,但若一夢醒覺過來,回想剛才的生死怖畏,原來不過是大夢一場,那裏有什麼生死可得?所以生死「自性」,遠「離」而無所有。

正因為三有無去來,生死自性不可得,「故大論說彼,名為無初際,及無後際空」。這裏說的大論,不是指的《大智度論》,或《瑜伽師地論》,而是指的佛經說的,即佛在經中說此無際空。無際,有的地方叫做無始,完全是站在時間方面講的。為什麼要說此空?這得先說明無始的意義。『有的說:無始是有因的意義;如說有始,那最初的就非因緣所生了。有以為:無始是說沒有元始。但又有說:無始就是有始,因為「無有始於此者」,所以名為無始;這可說是佛法中的別解。佛常說無始來本際不可得,有人以本際問佛,佛是呵責而不答覆的』。可見本際不可得。『要知道,時間是虛妄的,沒有究竟真實可得的。無論它是曲折形的,螺旋形的,直線形的,時間是必然向前指又向後指,所以生命有始終,時間有過未。但向前望,它是時間,必然一直向前指,決不能發現它的最前端,向後望,也決沒有終極,時間應該有始終,而始終的究竟卻是無始無終的』。以無始破眾生執有始,假定再執有個實在無始,那同樣是個大患,為免這個過患,所以佛說無始空,破此無始,是名無始空。

癸十一 無散空

散謂有可放

及有可棄捨

無散謂無放

都無可棄捨

即彼無散法

由無散性空

由本性爾故

說名無散空

這是解釋無散空。無散空的反面是散空,所以《大般若經》初會,說有散空與無散空的兩種。《阿含經》中亦說有散空,其義如天臺說的分析空,就是將一完整的東西,加以一分一分的分析,分析到最後歸於無有了,即名為空。如色法是由能所八法構造成的,行者於觀行中,將其構成的要素,一一予以分析,因而知其色法,原來是不可得的。又如眾生是由四大五蘊假合而成的,行者於觀行中,將其各種條件,各自分散開來,結果,知道離此四大五蘊,所謂眾生根本是不可得的。

這裏只說無散空,沒有說到散空。「散謂有可放及有可棄捨」的意思。放是收的反面,如中庸說:『放之則彌六合,收之則退藏於密』。有放必然有收。捨是取的反面,有捨必然有取。有法可放可捨,名為有散,反之無放無捨,即名無散,所以頌說:「無散謂無放,都無可棄捨」。以煩惱菩提來說,假定認為有煩惱可捨,有菩提可取,這就是散,以生死涅槃來說,假定認為有生死可捨,有涅槃可取,這也是散。反之,如了解到沒有煩惱、生死可捨,沒有菩提、涅槃可取,是為無散。宇宙萬有諸法,從現象上觀察,似乎是有散的,但從實際上看,法法本來就是這樣的,有什麼散壞可言?所以說無散。

無散是對有散的妄執而假施設的,並沒有永恆不變的無散自體,假定認為無散是真實不虛而有其自體,那又錯了,為免眾生這樣的誤會,因而更說無散空。「即彼無散法,由」於彼「無散」自「性」是「空」。為什麼無散自性是空的?「由本性爾故」,即本來是如此幻化無自性,無取無散的,所以「說名無散空」。

癸十二 本性空

有為等法性

都非諸聲聞

獨覺與菩薩

如來之所作

故有為等性

說名為本性

彼由彼性空

是為本性空

這是解釋本性空。諸法的本性,依於上來所說,不外有為法的本性及無為法的本性兩種。有為法的法性,如地水火風色香味觸等,無為法的法性,如不生不滅的涅槃、實際等。《智論》說:『有為性三相生住滅,無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滅。有為性尚空,何況有為法?無為性尚空,何況無為法?以是種種因緣,性不可得,名為性空』。因緣合生的諸法,從現象上去看,的確是有種種差別相的,但從本性上觀察,「有為」無為「等法性」,法爾本來如是的,既「非諸聲聞」所作,亦非「獨覺」聖者所作,不特不是二乘所作,亦非「菩薩」與「如來之所作」,佛尚不作萬有諸法,更非天魔梵沙門婆羅門所作。所謂上帝或梵天創造宇宙,在佛法看來,完全是無稽之談,絕對不會有這麼回事的。

如有為的緣起法,乃一切法的本來如是,所謂『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爾』的,有什麼人可以造作?不但緣起法如此,緣起無自性空,亦是法爾如是的,並不是有個大力者,令之使空。所以一般實有論者,以為四大及諸法,各有它的實在自性,這實在是違反緣起空理的。諸法,從事象上看,有生住滅的有為相,從理性方面看,一切法本來就是法爾如此的,而這法爾如是之理,在有為方面是有為法性,在無為方面是無為法性,這亦即是一切法的本性,如地水火風等,說其各有其性,這是不錯的,說其有實自性,是就不對了。因諸法性,本是常空的,所以覺得好像是有,不過是相續假現而已。譬如水性,本是冰冷的,但假火的燃燒,就變成為熱的,然而一經將火停息,不要經過好久時間,就又變為冷的了。諸法性也是這樣,當其沒有生的時候,根本就是空無有性,如水性是冷的一樣。到了眾緣和合的時候,然後就可見到這法的出現,如水得火變成熱的一樣。一旦眾緣有所缺少,或者眾緣各自分散,其法亦即不可得了,如火息滅而水又變成冷的一樣。再如現在這個講堂,說有講堂性是對的,說講堂有實自性是即不對。所謂講堂性,就是成為講堂的原則性,沒有這個原則性,講堂即不成其為講堂。至於講堂的好壞,建築的堅不堅固,光線的充不充分,空氣的流不流通,陳設的美不美觀等,這都是屬於事相方面的事。

是「故」如上所說「有為」無為「等性,說名為本性。彼」諸有為無為法,「由彼」各各自「性」本來是「空,是為本性空」。有為法性常空,無為法更是諸法的平等空性。諸法性本空,試問有什麼人可以造作?一切法空,這是約通性說,有為法性,則是別性。為諸法通性的本自空性,亦可說是自性、本性,因為它含有永恆性、不變性、普徧性的,所以是法性、法住、法爾常住,非佛作,亦非餘人作。有人以為無自性空,是約沒有某種自性說的,到了另一階段,還復是有自性的。這說法,無疑是錯誤的。

有人這樣責難說:你們空宗,不論在什麼地方,都說一切法無自性空的,現在又說有自性、本性,而且認為是法爾如此的,這不是你們的自相矛盾嗎?性空者答覆這個說:一切法自性是有的,假定諸法無有自性,那就聖凡不分,萬法混成一團,那還成為什麼世界?所以說自性不可得,是約凡夫在生死海中,依無明惑業所取境界不可得說的,假定就聖者親證遠離一切戲論妄執所顯的法性說,那是不可說它空無所有的,因為法性是遠離無明的,而凡夫的所作所受,都受無明的支配,在無明中活動的,所以凡夫以為所得的那個自性,因不合於自性本義,實在不是自性,以於緣起幻相的顯示中,是不可得的。若離無明所證得的自性,才是諸法的勝義自性,而此勝義自性,不是言思所及,現在說為自性,不過是隨俗說,如此言思不及的自性,當然不是凡夫妄想所能推測得到的。《般若經》說:『云何為一切法自性?答:一切法自性不可得,為一切法自性』,所謂『以無自性為自性』,亦就是指此說的。在眾生位上,起顛倒自性見,其自性實非自性,唯有離此自性見所顯的空性,才是諸法的勝義自性。簡單的說:一切法不可得處,即是自性所在處;如燈破暗之處,就是光明所在之處,一方面遣除諸法自性,一方面顯示諸法自性,如暗去明來,二者實是二而一,一而二的。

這裏說的本性空,《般若經》中說為性空,羅什三藏亦譯為性空,兩者就是一個,並沒有兩個空。

《智度論》說:『問曰:畢竟空無所有則是性空,今何以重說?答曰:畢竟空者,名為無有遺餘;性空者,名為本來常爾,如水性冷,假火故熱,止火則還冷。畢竟空如虛空,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云何言同?復次,諸法畢竟空,何以故?性不可得故;諸法性空,何以故?畢竟空故。復次,性空多是菩薩所行;畢竟空多是諸佛所行。何以故?性空中但有因緣和合無有實性;畢竟空三世清淨。有如是等差別』。所以說了畢竟空,復說此本性空。由於以上所說的種種因緣,證知諸法的自性,是絕對不可得的,所以說為本性空,如真了解到這本性空,是就再也不會執著諸法有實自性了。

癸十三 一切法空

十八界六觸

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無色

有為無為法

如是一切法

由彼性離空

這是解釋一切法空。一切是總括之詞,即所有諸法,無不包括在這裡面。如是所有一切諸法,沒有一法是不空的,所以叫做一切法空。假定有一法不空的話,一切法空的這個名詞,就不得成立。所謂一切法,不用說,是很多的,當然不能一一予以說明,因而佛特歸納起來,分為幾大類告訴我們。佛法的分類法,亦有多種不同的,而最原始的分類法,是蘊處界的三科。現在就從可以包括蘊處的十八界說起。因自《阿含》以及性空大乘經,都是從十八界開始而說到一切法的。謂由內六處與外六處相接生起六識,根境識三者的「十八界」和合,於是就有「六觸」隨之生起。如經說:『眼識所生觸,耳識所生觸,乃至意識所生觸』。簡言之,根境識三者的和合,引起各種不同的感觸,是為六觸。所謂『三和生觸』,正是指此。觸在心理活動中,是佔有其重要性的,因為所有認識,都是從識觸來的。由觸而起內心的反應,就有五受的差別,受是由觸來的,所以說「彼所生六受」。觸有六觸,從觸而生的受,也就有六受。依六受而有六想,依六想而有六思,依六思而有六愛等。這都是從六根門頭而來的種種分別。如《雜阿含經》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眼、色因緣生眼識……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這在《阿含經》中,稱為六六法門。

從六根門而來的內在心理活動,以及因此而與外在接觸的諸法,不論是「有色」物質性的東西,「無色」精神性的東西,或者是因緣合生的「有為」法,不從緣生的「無為」法,「如是一切法」,無不是空的。為什麼說諸法空?「由彼」諸法的自「性」遠「離」不可得,所以說它是「空」。

有人問道:一切法假定真的皆空,為什麼還說一切法的種種名字?既說一切法的種種名字,就不應說一切法是空。答曰:諸法的名字,都是假施設的,並不代表法的實有,眾生不知假名性空,而於空法中,無明顛倒的,妄取諸法的相狀,以為是實有的,所以就生種種的煩惱,造種種的罪業,以致在生死中,受種種身,領納諸苦。因此我們可說:眾生所受的痛苦,都是從執著實有名字而來,聖者運用他們的智慧,分別一切法的本末,了知它們無不是空無自性的,但是為了度化眾生,乃針對眾生的所執著處,不得不方便的假名說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的一切法,你如認為真實,這不是說者的錯誤,而是你的無明顛倒妄想分別的過失。所以不能因為見有諸法名字,就以為諸法不空。

又有說道:諸法應該是有的,不可說為皆空,為什麼?因凡夫與聖者的認識,根本就有所不同,如凡夫所認識的是虛妄法,而聖者所認識的則是實法,即以聖者所有的實在聖智,捨棄凡夫所有的虛妄之法,這才是合乎道理的,決不可能說是依虛妄而捨虛妄。不錯,這個說法很對,但要知道:說聖智是真實,是為對破凡夫所知虛妄法的,假定沒有凡夫法,所謂聖者法亦即不可得了。如因病而始需要用藥,設若沒有病的話,試問要藥做什麼?所以經說:『離凡夫法更無聖法,凡夫法實性即是聖法』。同時要知道的:說聖法為真實,是因聖者在諸法上,既不取著其相,亦不執為實有的原故。說凡夫法為虛妄,是因凡夫在諸法上,不但取著其相,亦復執為實有的原故。再者,在凡夫位上,分別執著,這是凡夫法,那是聖者法,終日在虛妄分別中討生活,因而反不能夠見到諸法的真相;到聖者果位,再也沒有這種種分別,但為斷除眾生分別的大病,有時亦說這是虛妄,那是真實。『如說佛語非虛、非實、非縛、非解、不一、不異,是故無所分別清淨如虛空』。

更有難曰:我們認為諸法不是真實皆空的,假定真的一切皆空,則佛在三藏教典中,為什麼多說苦空無常無我法?不錯,佛在聲聞法中,確實多是這樣說的,但佛這樣說的原因,是有其用意在的,即諸眾生多在常樂我淨方面執為真實,而實際這些都是不可得的。如我原是一切煩惱的根本,可是眾生不知,先在五蘊生命體上,執著有個實在自我,然後又在外界諸法上,執著有個實在我所,因而為我我所所縛,生起貪瞋等的煩惱,由貪等煩惱的因緣,造業而流轉在生死苦海中。『如佛說無作者,則破一切法中我;若說眼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則說眼無常,若無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無故,於一切法中心無所著故,則不生結使,不生結使,何用說空?以是故,三藏中多說無常苦空無我,不多說一切法空』。這樣,我們豈可因小乘法中多說無常苦空無我,就以為一切法不空嗎?不可以的。

癸十四 自相空

子一 總標自相

變礙等無性

是為自相空

這是解釋自相空。此空,可說緊接一切法空來的,因為有人聽了一切法空後,不以一切法空為然,他們的理由是:諸法各有它的自相,如地是堅相,水是濕相,火是熱相,風是動相,心為識相,慧為知相,如是一切法,各自住其相,怎麼可以說它是空?現在回答這個說:一切法所以是空,就因為其相不可得,所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沒有一法之相,是固定而不變的。如水本是濕相,亦即所謂液體的,但因冷度的增加,液體可以變為固體,假使熱度再增加,固體又可變為氣體。《智度論》說:『相不定故,不應是相。如酥、蜜、膠、蠟等,皆是地相,與火合故,自捨其相,轉成濕相。金、銀、銅、鐵與火合故,亦自捨其相,變為水相。如水得寒成冰,轉為地相。如人醉睡,入無心定,凍冰中魚,皆無心識,捨其心相無所覺知。如慧為知相,入諸法實相,則無所覺知,自捨知相,是故諸法無有定相。復次,若謂諸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來法相不應來至現在,若至現在則捨未來相,若不捨未來相入現在者,未來則是現在,為無未來果報。若現在入過去則捨現在相,若不捨現在相入過去,過去則是現在。如是等過,則知諸法無有定相』。正因為諸法是沒有決定相的,所以說為自相空。

諸法各有自相,因而所有自相,從凡夫法的自相,乃至佛果位上的諸功德法的自相,無不是空的,所以此中所說的自相,也就很多。現在先總標諸法自相:「變礙等無性」。變礙是色蘊的自相,等是等於下面說的受、想、行、識的自相,乃至佛果位十八不共法,一切智的自相,如是一切自相,都無其實在自性,所以說:「是為自相空」。

子二 五蘊及處界等

色相謂變礙

受是領納性

想謂能取像

行即能造作

各別了知境

是為識自相

蘊自性謂苦

界性如毒蛇

佛說十二處

是眾苦生門

所有緣起法

以和合為相

從此以下別釋自相空,於中先明蘊處界等自相空。「色相謂變礙」,是說的色蘊自相。大小乘法相都說:『色以變礙為義』,所以變礙就顯示了色法的特性、狀態、定義。佛法說的色,就是現代說的物質。變是在時間方面說的,即所有物質性的東西,受時間的限制,隨時間的遷流,作著不斷變化,終有毀壞的一天,所以說名為變。礙是在空間方面說的,即所有物質性的東西,不論粗如眼所見的,細如眼所不見的,都各有其體積,有體積即佔有空間,比方講臺是有體積的,把它放在這兒,這兒的空間就為其佔領,其他有體積的東西,要想放在同一空間,就為其所障礙,而不能夠容受,設若硬要放在一處,彼此就將發生衝擊。一切色法都不出時空的毀壞與障礙,所以說為變礙。

「受是領納性」,是說的受蘊自相。如人送東西給我們,我們把它接受下來,或者將之領納過來,是即為受,有情的觸對外境,對外境生起反應,而有一種情緒的生起,不論願不願意,都得有所領受。而所領受的是苦是樂,那也很難予以決定的界說。因為這種反應,純是從主觀心識所泛起的,隨各主觀的認識不同,則其所感受的自然有別。如所領受的同是月光,有的因此生起『對月當歌』的情緒,有的因此撩起『低頭思故鄉』的情緒。又如吃煙喝酒,本是消耗精神及金錢,甚至鬧出不愉快的事,可說是最不好的習慣,有人卻以為是一樂事,而且樂此不疲。所以情緒的好壞,完全是主觀的。

「想謂能取像」,是說的想蘊自相。如照相機攝取外境,外境是怎樣的,能如它怎樣攝取下來。吾人的心識,認識客觀外境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構成概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言』。萬有諸法,我們各各說出它是什麼名字,這完全是想心所的作用,因為由於想心所的構想,然後才能本其所構想的,安立某法的特有名字。如沒有取像的想心所,諸法即將無有名言安立,而我們亦即無法開口了。所以這在心理活動中,亦是一個重要的心理。

「行即能造作」,是說的行蘊自相。造作,是行的自相,亦行的定義。大乘以思心所為行蘊的自體,實即吾人的意志作用。『對境而引生內心,經心思的審慮,決斷,出以動身、發語的行為』。吾人內心不與外界發生接觸便罷,一接觸了,對於境界,自然有所取捨,接著就是採取行動,自己認為需要的,就想方設法的取來,自己認為不需要的,就又設法予以排拒,於是在這之間,就造成了種種業。這是行蘊亦即思心所的主要特能。

「各別了知境,是為識自相」,是說的識蘊。通常說:『識以了別為義』,亦即是此。識有六識,它們各各以了別自己的境界為主。如眼識能了別色塵境界,耳識能了別聲塵境界,乃至意識能了別法塵境界。由於前五識所了別的,亦在法的範圍之內,所以意識亦能總緣前五識的所緣。這了別的心識,是精神的主體,能分別善惡是非,人類假定沒有這個識別,則世界就變為黑漆一團,而不成為一個世界了。世界所以還有善惡是非之分,就得歸於六識了別的功能。

「蘊自性謂苦」,這是蘊的自相。前說五蘊的各別自相,這是就蘊的本身說。『蘊以積聚為義』,這是大小乘法相中,都這樣說的。色等雖各有其聚義,而五蘊總合為生命自體,聚義乃特別的顯露出來。經說:『五蘊是苦聚』,『乃至純大苦聚集』,這都是約蘊的自相說的。又如八苦中的『五蘊熾盛苦』,就是總結七苦而來。『有此五蘊,而五蘊又熾然如火,這所以苦海無邊』。因為如此,所以聲聞行者,觀此苦聚猶如毒器,時刻總想捨棄掉它,假定真的一旦放下這個苦痛而沉重的重擔,那就獲得寂靜安樂涅槃解脫了。說蘊自相是苦,《阿含》與《般若》的說法,是一致的。

「界性如毒蛇」,是說界的自相。界,普通都說十八界,而《阿含》則以說六界為多。六界,即地水火風空識,為組織有情生命的要素。如我們的肉體,就是由地等四大所構架起來的,但四大結合在一個生命體上,並不能長期的各安其分,彼此之間常常發生械鬥,於械鬥過程中,任何一大受到損傷,我們就將受到痛苦的襲擊,所以這是不容易調伏的。曇無讖譯《金光明經.空品》說:『地水火風,合集成立,隨時增減,共相殘害,猶如四蛇,同處一篋』。試想一下:毒蛇同處在一篋中,你說能夠不決鬥嗎?一定是要拚個你死我活的。人類遇到毒蛇,必然要加防範,以免受到蛇的毒害。四大毒蛇,終日在我們生命體中活動,時刻想要吞噬我們的生命,所以應當如防毒蛇一樣的防護,不可有一絲一毫的疏忽。

「佛說十二處,是眾苦生門」,這是說處的自相。處即內六根、外六塵的十二處,以生長為義,約能引生認識作用而得名的。當佛說此十二處時,是以有情為中心的立場,進而說到內心與外境的關係,所以《俱舍論》中,說為生長門是處義。現在不說從根境的交涉中,生長認識的活動,而說是出生眾苦之門。如吾人起惑造業,終於產生種種痛苦,老實說,都是由六根門而來的。因為在眾生分上,不論是見色聞聲,對於對象的好壞,總不免要起貪瞋,而貪瞋即是煩惱賊,常出入於六根門頭,盜取你的功德法財,所以眾生永遠是貧窮無依怙。如果要想不受煩惱賊的侵擾,不為種種痛苦的襲擊,就得經常的守護六根之門。『守護六根』,是佛的最好教授,因為生死解脫,實在是要從此下手的。

以上所說五蘊、六界、十二處,都是從緣而有的緣起法,「所有緣起法」,不論是精神的、物質的、內在的、外在的,都是「以和合為」其自「相」的。所謂眾多因緣和合而生起諸法的差別相,即是此義。『因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這是佛在經中處處開示我們的,所以可以知道:諸法自相不可得,而唯是畢竟空寂。

子三 六度

施度謂能捨

戒相無熱惱

忍相謂不恚

精進性無罪

靜慮相能攝

般若相無著

六波羅密多

經說相如是

這是說明六波羅密多的自相,有的地方叫做六度。度有究竟成辦的意義,如有什麼事情,徹底的做完成了,這就是度。六度,為大乘行者所必修的行門,唯有依照這個行門去行,才夠資格稱為菩薩,因為菩薩是以利他為主的,假定離了利他的工作,菩薩法也就不可得了。如再將六度歸納起來,是即說的福德與智慧,謂前三度側重福德方面的修習,後二度側重智慧方面的修習,精進波羅密多,則通於福慧二者。如以二利分別:前三度可說是重於利他,後二度可說是重於自利,精進則是徧於自利利他兩方面說。其實,可說六度皆通自利利他的。如般若為五度之母,沒有般若之母,前五度的功德,根本就不能圓成;禪定有鑒機的功用,了知眾生的機宜是怎樣,然後才可針對他說什麼法,般若與禪定,那裏是專為自利?至於施戒忍,度生固然缺不了這個,自己的修養,更不能不實踐這個,何嘗是專為利他?所以不論自利利他,都不能不本著六度去實踐實行。

「施度謂能捨」,這是說的布施的自相。通常說施,有財、法、無畏的三施。財施,是以經濟給予他人的幫助,使之不致發生生活的貧乏。人們生存世間,必然是要生活的,生活發生了問題,不特向道之心不切,根本就不會有向道之心的生起。菩薩要引眾生走上佛道上來,首先當然是要予以生活的滿足。法施,是將自己所有的知識和謀生的技術,儘可能的教導不知道的人,使他們也獲得知識與技能,從而進一步的體悟事理。無畏施,即是犧牲自己的一切,協助他人解決生命的危險,獲得生命的安樂,總之,施是在於犧牲自己成就他人。

「戒相無熱惱」,這是說持戒的自相。戒是梵語尸羅的義譯,實際是清涼的意思。《智度論》說:『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人生在世,所以做出種種不當的事,都是從放逸中來的,果能常不放逸,自然兢兢業業,好行種種善道。我們不妨試自考驗:如在一天中沒有做過錯事,那你就將心安理得的,清涼自在得很,假使稍為做了一些壞事,縱然外面沒有人知道,但在你的內心,總是火辣辣的,感到熱惱不已。《智度論》說:『持戒之人壽終之時,刀風解身筋脈斷絕,自知持戒清淨,心不怖畏』。心不怖畏,亦即是無熱惱相。《成唯識論》卷九說:『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

「忍相謂不恚」,這是說忍辱的自相。做人最難做到的,就是遭受他人罵詈、毀辱、誹謗等種種迫害手段,而能忍受下去,不起一念瞋恚。普通人雖不易做到,而菩薩不特能做到,且對之生起憐愍心,同情他的無知。經論中雖說有二忍、三忍等的不同,現在且依《智度論》的生忍法忍來略為一談。『問曰:云何名生忍?答曰:有二種眾生來向菩薩:一者恭敬供養,二者瞋罵打害。爾時菩薩其心能忍,不愛敬養眾生,不瞋加惡眾生,是名生忍』。『云何名法忍?忍諸恭敬供養眾生及諸瞋惱淫欲之人,是名生忍;忍其供養恭敬法及瞋惱淫欲法,是為法忍』。對這生法二忍,菩薩行者,必要切實的做到。對於任何一方面,如有所不忍,就將不能實際的利益有情,所以忍是很要緊的,忍的功德也是很大的,《遺教經》說:『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智度論》說:『菩薩,行生忍得無量福德,行法忍得無量智慧。福德智慧二事具足故,得如所願。譬如人有目有足隨意能到』。這樣看來,忍在菩薩道中,有它的重要性。

「精進性無罪」,這是說的精進的自相。精進是對懈怠說的,其自相為無罪。原來佛法說的精進,專門側重止惡行善方面的努力,假定偏重於無惡不作,無善不廢的方面,不論你是怎樣的辛勞和賣力,佛法認為這是懈怠墮落,不得說為精進的。慈恩《彌勒上生經疏》下卷說:『精謂精純,無惡雜故;進謂昇進,不懈退故』。精進是一切善法的根本,果能本著精進切實去行,不特能夠出生一切諸道法,就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成問題的。如毘尼中說:『一切諸善法,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從精進不放逸生』。總而言之,有關善事,唯有精進,始得成辦,離了精進,要想完成善業,是不可能的。菩薩要廣積福智資糧,要完成自他兩利,精進當然是他的主要行門之一。《智度論》說:『云何名精進相?答曰:於事必能起發、無難、志意堅強、心無疲倦、所作究竟,以此五事為精進相。復次,如佛所說,精進相者,身心不息故』。

「靜慮相能攝」,這是說靜慮的自相。靜慮以能攝為自相者,攝有二義:一、攝受自心不亂:吾人的一念心,總是向外奔馳,散亂不已的,請試反省一下,我們的心意,可曾有一剎那,是不動亂的?修習靜慮,就是將這動亂不已的妄念,止息下來,使我們的精神集中,從而使其發出無比的力量。所以行者攝心不亂,則能對己所曾修習過的諸善,不會忘失。因為定心是明淨的,有了明淨的定心,記憶力就會增強,自然而然的就不會忘失一切了。眾生所以造業受苦,根本原因,是從貪著外界欲樂而來,其實外界欲樂,比之內心定中現法樂住,不知相差幾遠,可惜眾生顛倒,捨定境樂,求五欲樂,結果,樂未來而苦反增多。二、攝持一切善法,吾人所修善法,欲想求其不失,亦唯賴於靜慮,因為靜慮有種凝聚的力用,使諸善法功德,能夠保持不失。如偈說:『禪為守智藏,功德之福田』。因此,禪以能攝為它的自相。

「般若相無著」,這是說般若的自相。《般若經》說:『於一切法不著故,應具足般若波羅密』,所以無著是般若的自相。著是貪著,即認諸法是有實自性的,因而眾生處處著,這樣放不下,那樣也放不下。如果有了般若智慧,通達諸法實相真理,遠離一切戲論顛倒,自然就不會再在諸法上執著了。如讚般若波羅密偈說:『般若波羅密,譬如大火燄,四邊不可取,無取亦不取,一切取已捨,是名不可取』。所以唯有般若無著,才能真正自行化他,若於諸法稍有取著,化他固不可能,自利亦做不到。

「六波羅密多,經說相如是」,六度的自相,在經論中,處處都是這樣說的,並且予以廣大的讚仰,因此,月稱論師在此,亦略說明六波羅密多的自相。六波羅密,是菩薩摩訶薩道,菩薩一定是要循著這個,廣集福智二大資糧的。但正行般若時,並不住著在一個什麼法上,而是所謂三輪體空的,亦即從我法的二空慧中,體悟到諸法的空寂性,然後以無所得為方便,度諸眾生,是大乘般若性空的真義。

子四 靜慮等

四靜慮無量

及餘無色定

正覺說彼等

自相為無瞋

這是說明十二門禪的自相。十二門禪,就是「四靜慮」定、四「無量」心「及餘」四「無色定」。如是,無上「正」等「覺」者,「說彼等」的「自相為無瞋」。靜慮,是禪定的新譯,為靜息心慮之義。意謂:若能修習禪定,使心慮靜息下來,就可得生人天。由於所修靜慮,有淺深的不同,所以所生天處,也就有了高下差別。分開來說:修初靜慮的生初禪天,修二靜慮的生二禪天,修三靜慮的生三禪天,修四靜慮的生四禪天。在四禪天中,又有諸天的差別,當知都是由禪的淺深不同而來。四無量心,就是慈、悲、喜、捨四者。大乘於修六波羅密多之外,往往進修四無量心,而這都是緣眾生苦而生起的。餘無色定,是無色界的四空定,即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行者如果只修八定,而不進一步的修四無量心,是則缺乏慈悲之心,最多僅能做到自利,但這不是佛陀本懷;如果只修施戒慈悲等,而不修諸禪定,是則不過人天善法而已;都不合乎大乘精神,所以大乘行者,是修十二門禪,不是修四禪四空的八定。佛說十二門禪的自相是什麼?頌說以無瞋為自相。《俱舍頌》說:『上二不行瞋』,即在色無色的上二界中,再也不會有瞋心活動的。因為欲得初禪以及上求色無色界的眾生,必須先要除去瞋的,瞋心不除,初靜慮固不能得,上生亦不可能。而且唯有無瞋,才能與所修的四無量心相應。不過,上二界貪,是貪禪定的禪悅之樂,與欲界的貪五欲樂,又有很大的不同,如說定是無貪離欲義,就是離欲界的貪欲,對於禪定的味著,是還沒有能夠遠離的。

子五 覺分

三十七覺分

自相能出離

這是說明三十七菩提分的自相。菩提譯為覺,所以又名三十七覺分。行者能夠修此,就可出離生死而得解脫。有的地方又稱為三十七道品,意謂這是踏上涅槃道的資糧。有以為這是聲聞行者的行門,大乘佛法不應該說此的。如《智度論》說:『問曰:三十七品,是聲聞辟支佛道,六波羅密是菩薩摩訶薩道,何以故於菩薩道中說聲聞法?答曰:菩薩摩訶薩,應學一切善法,一切道。如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密,悉學一切善法,一切道,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是九地應學而不取證,佛地亦學亦證。復次,何處說三十七品,但是聲聞辟支佛法,非菩薩道?是般若波羅密摩訶衍品中,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三藏中,亦不說三十七品獨是小乘法,佛以大慈故,說三十七品涅槃道』。這可見三十七覺分,是通大小乘所行的,如把它看為獨小乘法,這顯然是錯誤的。茲將三十七覺分,分類列下:

┌觀身不淨──觀自他身一切色法皆為不淨──色┐       │觀受是苦──觀三受若違若順若中庸皆苦──受│   ㈠四念處┼觀心無常──觀心識不住本性流動而無常─┬想├五蘊       │                   └行│       └觀法無我──觀善惡無記法我我所不可得──識┘       ┌已生惡令斷──斷已生惡法猶如除毒蛇   ㈡四正勤┼未生惡令不生──斷未生惡法如預防流水       │已生善令增長──增長已生善如灌溉甘果       └未生善令生──未生善令生如鑽木出火       ┌欲──希向慕樂   ㈢四神足┼念──一心正住       │進──精進無間       └慧──心不馳散

四神足,又名四如意足,所謂以定攝心,名如意足。譬如美食少鹽則無味,得鹽則味足如意。又如一人有兩隻足,復更得到好馬好車,是就可以如自己心意的,要到什麼地方就到什麼地方了。發心修行的人,在四念處的階段上,已經得到真實的智慧,到四正勤的位上,由於正精進的因緣,智慧的力量更為增多,禪定的力量較為薄弱,進而修這四如意足的定,以定攝心,於是獲得智定力量的相等,心念要想怎麼樣,就可如願所得了,所以名為如意足。

┌信──於諸諦理信忍樂欲      │進──信諸法故倍策精進   ㈣五根┼念──於正助道憶念不忘      │定──攝心正助相應不散      └慧──以觀自照抉擇分明

五根,以信為始,以慧為終,這顯示佛法所說的信心,是以智慧為主的,沒有智慧的信心,是迷信,而為佛法之所不取的。信是純潔的信心,慧是明確的認識,因而中間的勤求不息,一念而無他念的正念,攝心不散的定根,無不是很正當的,所以五根有它特殊意義。

┌信力──信根增上故能破疑障      │進力──進根增上故能破懈怠   ㈤五力┼念力──念根增上故能破昏忘      │定力──定根增上故能破散亂      └慧力──慧根增上故能破愚昧

五力只是五根的增上,並沒有另外的自體。《智度論》說:『是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是名為力』。小乘《婆沙》卷百四十一說:『能生善法故名根,能破惡法故名力;有說:不可傾動名根,能摧伏他名力;有說:勢用增上義是根,不可屈伏義是力。若以位別,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實義,一一位中,皆具二種』。或有人問:根力的差別是如此,但為什麼這樣次第排列?論師中有說:『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為果修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緣;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

┌念──心沉重時用擇進喜念心浮動時用安定捨念令定慧等       │擇──謂觀諸法善能覺了揀別真偽邪正不謬取虛妄諸法故       │進──謂修道行時善能覺了正不正行不修謬行及無益苦行   ㈥七覺支┼喜──謂心得法喜時善能覺了於彼不隨顛倒之法而生喜故       │輕安──謂斷除身口粗重亦為滅除諸見煩惱因而無諸強暴       │定──謂發諸三昧時善能覺了諸禪是虛是假而不生見愛故       └捨──謂緣所緣境界時善能覺了取捨虛偽不生追憶心念故

以有漏無漏分別,七覺支是在無漏位上安立的,因為修行到了這個階段,已經鄰近於菩提果了,所以唯於無漏立覺支名。

┌正見──明白四聖諦理無有錯謬故       │正志──以正思惟發動四聖諦觀故       │正語──以無漏智攝口住於善語故   ㈦八正道┼正業──以無漏智除邪住身淨業故       │正命──以無漏智除邪命住正命故       │正勤──以智勤修聖諦法趣涅槃故       │正念──以正念念正助道不動失故       └正定──以正定住於理決定不動故

八正道,在漏無漏中,亦是在無漏法上建立的。所以名為聖道;因為是無漏聖法,所以稱之為正,因為是通於涅槃,所以稱之為道。又因依此,得從生死的此岸,渡過煩惱中流,趣入涅槃彼岸,所以又名八正筏。

如是像上所說的「三十七覺分」,修之能夠出離生死,所以佛說其「自相」是「能出離」。

子六 解脫

空由無所得

遠離為自相

無相為寂滅

第三相謂苦

無癡八解脫

相謂能解脫

這是說明三解脫與八解脫的自相。三解脫門,就是空、無相、無願三者。這三者為什麼叫做解脫門?因本這三法去行時,就可獲得解脫而進入於無餘涅槃,所以名為解脫門。《智度論》說:『三十七品是趣涅槃道,行是道已,得到涅槃城,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已說道次,應說到處門』,所以現在說三解脫。

什麼叫做空門?謂觀諸法是無我無我所而無自性空的。因為諸法是從因緣和合而生的,在緣生的諸法中,沒有作者受者可得,所以名為空門。也就因為如此,「空」解脫門,是「由無所得」的「遠離為」它的「自相」,即遠離一切有為的諸虛妄相。

什麼叫做無相門?謂觀因緣所生的諸法,沒有實在自體法可得,只是一些假相而已,但眾生不知諸法是假,就在這假相上,執有實在自我與實在我所,現在就在眾生所執的諸法相上,加以觀察,看看這些法相,是不是有實在相可得,觀察的結果,了知如眾生所執著的男相、女相、一相、異相等的諸差別相,都是不可得的,所以名為無相。如是無相的自相是什麼?謂以寂滅為自相,所以說:「無相為寂滅」。寂滅,就是諸法的空寂性,在空寂性中,有何諸相可得?

什麼叫做無願門?謂觀諸法無相以後,了知諸法原來是無所作的,因而也就不對諸法有所希求。可以說:人類有很多痛苦,都是從希求來的,而所以發生希求,在誤認諸法有實在自相。希求為什麼會發生痛苦?要知希求,如能滿其所求,固然還可以說,而事實是不能滿足人類希求的。在一切希求中,以希求未來的生命,為痛苦的最大根源,如不求未來生,而於現生中,得寂滅無生,一切痛苦自然解消。此無願門的自相,是以了知有漏三界是苦,遠離顛倒執樂的愚癡,為它的自相,所以頌說:「第三相謂苦、無癡」。

三解脫門雖三,而實同依空義之所建立。《十地論》把這叫做三治,是約對治三障說的。還有把這叫做三三昧的,不過這是在有漏位上立的,一踏上無漏位,就名三解脫了,解脫即是涅槃。

「八解脫相謂能解脫」,這是說八解脫的自相。八解脫,有的地方簡名八解,或又名為八背捨。八背捨的這個名稱,是在有漏位上安立的,八解脫的這個名稱,是在無漏位上安立的。謂於有漏位上修此行門,到達觀行成就的時候,開發無漏智慧,斷除三界內的種種煩惱繫縛,證得究竟阿羅漢果,就轉名八解脫了。為什麼叫做背捨?因一般人對於世間的五欲,總是念念貪著不捨的,總是願意親近潔淨五欲的,可是修出世道的行者,知道五欲的過患,不論它怎樣呈現在自己的面前,而自己總是背這潔淨五欲,不對它生起一念繫著之心,所以名為背捨。現在略為說明如下: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內色,是指自己生命體上的色相;外色,是指自身以外的他色。行者修此觀行時,以自己內在的色相為基,不壞內外色,不滅內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諸色皆為不淨,是名初背捨。

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內在的生命肉體,到相當的時候,要毀壞及散滅,這是人人可以經驗到的,但外色,一般人總認為老是那樣,好像不會壞滅的,所以行者就壞內色,滅內色相,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專觀外色的不淨,是名第二背捨。

初二兩種背捨,都是觀色不淨的,所不同者:前者內外色都觀,後者只觀外色不觀內色,為什麼要分兩種來觀?因眾生有兩類不同的行人,即愛行人與見行人。愛行人的貪欲心特別重,對於外在的欲樂特別染著,所以令觀外色不淨;見行人的妄見特別強,對於個己的身體特別執著,所以令觀自身不淨,使其從觀心中了知,這個身體是危脆敗壞的,不久會見其磨滅的:因此,說這二種背捨差別。

三、淨背捨身作證:前二是不淨觀,而這第三卻是淨觀,即於開始修觀時,攝取種種的淨相,繫念在自己的心上,作一種清淨的觀察,隨其所觀的諸色,各有清淨熾盛的光曜現前,就在這時,行者得到喜樂,而且徧滿在整個的生命體中。因為所緣是清淨的,所以叫做淨背捨,因為週身充滿喜樂,所以叫做身作證。行者得此內心的快樂後,對於世間的五欲境界,再也不會生起喜樂愛好的念頭,不但如此,而且絕對的背捨。然因沒有得到漏盡,假使再有煩惱生起,復又執著潔淨色相,是則更加精進修行,斷此貪著之心,如是淨觀從心想生。

或有人說:一般以不淨為淨,佛陀說為顛倒,現在淨背捨的行人,觀諸色的淨相,為什麼就不是顛倒?應當知道:世間女色,絕對是不清淨的,眾生不知妄以為淨,所以說是顛倒。淨背捨觀,觀諸色相,青色的確是青色的,黃色的確是黃色的,所以不可說為顛倒。

四、空無邊處;五、識無邊處;六、無所有處;七、非非想處:這四種背捨,是在無色定中觀的,即是欲得背捨,必須先入無色定,可說無色定,是背捨初門。如空無邊處觀,背捨色界的色相,緣無量的虛空處,於中,觀苦、空、無常、無我,對之生厭離心,所以就予以棄捨,不再對它生起愛好的意念。識無邊處觀,背捨前面的無邊空處,緣無邊的識處,於中,觀苦、空、無常、無我,對之生厭離心,所以就予以棄捨,不再對它生起愛好的意念。無所有處觀,背捨前面的無邊識處,緣空識都無所有,於中,觀苦、空、無常、無我,對之生厭離心,所以就予以棄捨,不再對它生起愛好的意念。非非想處觀,背捨前面的無所有處,唯緣非想非非想處,於中,觀苦、空、無常、無我,對之生厭離心,所以就予以棄捨,不再對它生起愛好的意念。

八、滅受想背捨:這是就背滅受想等的種種心所而得名的。受想這兩個東西,是我們身心界中的搗亂份子,亦可說是吾人身心中的大患,因此,行者就應厭離而予以撲滅,不讓它再在身心中,作種種不正當的活動。如果滅除受想的大患,遠離散亂的心念,就可入定,而入定的境界,就好似涅槃一樣,於是身心得大快樂,因執身中所得的快樂,所以名為身作證,因滅除受想的大患,所以名為滅受想定。

通常說的二無心定,就是無想定與滅受想定,滅受想定列為八解脫之一,無想定為什麼不列在諸解脫中?無想定是外道所修的邪定,當他們修此定時,不了解諸法的過失,等到入此定後,以為這個就是涅槃,其實這是錯誤的。修無想定生無想天,最多不過五百大劫,到了果報盡時,還要墮下來的,因此發生悔心,墮在邪見之中,撥無一切因果關係,所以無想定不能列為背捨之一。

子七 十力

經說善抉擇

是十力本性

這是說明佛果位上的十力自相。諸佛如來所有十力,是從智慧而來的,而智慧的唯一特色,在於對諸法的善為抉擇,所以佛在「經」中告訴我們「說:善」能「抉擇」諸法,「是十力本性」。本性,就是本有自相的意思。現將十力略為分別如下:

一、是處非處智力:處在這裏,當道理講,是處就是合乎道理,非處就是不合道理。以因果律說:造十惡業必墮三惡道,因果相稱,這是合乎道理的說法,名為是處;行十善業亦墮三惡道,因果不符,這是不合道理的說法,名為非處。再反過來說:行十善業上生人天,因果相稱,這是合乎道理的說法,名為是處;造十惡業亦生人天,因果相違,這是不合道理的說法,名為非處。對這是處非處,佛有一種智慧,將之分別抉擇得清清楚楚,名為是處非處智力。

二、業異熟智力:就是對眾生所造的諸業,不論是過去造的,現在造的,以及未來造的,都明白的了知,甚至在什麼地方造的業,以何因緣而造這些業的,造了這些業應感什麼果報,所謂知諸眾生三世所造業等,所以名為業異熟智力。

三、靜慮等至智力:靜慮、等至都是指定說的,這當然有種種的不同,所謂有無量百千三昧的,在這麼多的三昧定中,有垢染的,有清淨的,有味著的,有無漏的,佛運用他的高度智慧,分別諸三昧相,無不如實了知,名為靜慮等至智力。

四、知根上下智力:眾生有各式各樣的根性不同,所謂利根、鈍根等,普通大都分為上、中、下的三根,如來運用他的高度智慧,分別抉擇所有眾生的根性,能夠善巧了知他們是上根、中根,抑或是下根,然後分別的予以方便攝受,名為知根上下智力。

五、種種勝解智力:這裏說的勝解,是指眾生的欲樂,世間眾生各各欲樂不同,有的欲樂這個,有的欲樂那個,佛對眾生內心中所有的要求,無不透徹的了解,因而予以方便適應,名為種種勝解智力。

六、知種種界智力:世間眾生,有種種性及種種界不同,而佛陀運用他的高度智慧,善能了知,無有謬誤,名為知種種界智力。

七、至處行智力:眾生站在本有的崗位,是向地獄的這條道上走去,還是向涅槃的這條道上走去,其所到達某處的一切道,佛陀完全分別了知,所以名為至處行智力。

八、宿住隨念智力:謂佛對過去百千世劫生中,所有的生命歷程,諸如在這兒死在那兒生,在那兒死又生到什麼地方,姓什麼,名叫什麼,生命的苦樂,壽命的長短,無不了知,名為宿住隨念智力。

九、天眼無礙智力:亦有名為宿住死生智力;第八力的宿住,是了知佛陀本身過去所經諸事,此第九力的宿住,則是了知眾生死此生彼的現象。《十力經》說:『復次,如來知眾生生死之趣,以天眼觀眾生之類,善色惡色,善趣惡趣,隨行所種,皆悉知之;或復眾生身口意行惡,誹謗賢聖,造邪見業,身壞命終,生地獄中;或復眾生身口意行善,不誹謗賢聖,恆行正見,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是謂名為天眼,清淨觀眾生類所趣之行』。如是,名為天眼無礙智力。

十、漏盡智力:二乘說有漏盡,佛亦說有漏盡,這二者究有什麼不同?二乘,就其本身來說,其漏確是盡了,但以究竟的佛法說,並沒有如佛那樣的圓滿,佛是五住究竟,二死永亡,得無漏心解脫,無漏智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後有,名為漏盡智力。

《大智度論》『問曰:佛有無量力,何以故但說十力?答曰:諸佛雖有無量力,度人因緣故,說十力足成辦其事;以是處不是處智力,分別籌量眾生是可度是不可度;以業報智力,分別籌量是人業障,是人報障,是人無障;以禪定解脫三昧智力,分別籌量是人著味,是人不著味;以上下根智力,分別籌量眾生智力多少;以種種欲智力,分別籌量眾生所樂;以種種性智力,分別籌量眾生深心所趣;以一切至處道智力,分別籌量眾生解脫門;以宿命智力,分別眾生先所從來;以生死智力,分別眾生生處好醜;以漏盡智力,分別籌量眾生得涅槃。佛用是十種力度脫眾生,審諦不錯皆得具足,以是故,佛雖有無量力,但說此十力』。

子八 無畏

大師四無畏

本性為堅定

這是說明四無畏的自相。畏是怖畏、恐懼的意思。如有人在大眾中,說不出話來,這就是畏。有了懼畏之心存在,對於所言所行就難免搖擺不定,拿不出堅定主張。「大師」,指佛,如說:『唯佛一人是大師』,所以這是一個相當高貴的尊稱,不是一般人可以稱為大師的。「四無畏」,是說佛陀有四種無畏,而這無畏以堅定為它的自相,所以說:「本性為堅定」。堅定,是不動不搖的意思,如自己提出一個什麼主張,宣說一個什麼論題,不論在什麼場所,不論遇到何種責難,自信自己所宣說的,確是如此,決不因為有人提出反難,就改變自己的論題和主張,這個叫做堅定。但這必須了解得透徹,體驗得真切,否則,就成為固執了。佛有四種無畏,略為分別如下:

一、一切智無畏:如佛在廣大的群眾中,對廣大的人群宣佈說:我是一切智人。群眾中如有不信佛的,不以為佛是一切智人,乃提出種種問題難問,說佛這個不知,那個不了,怎麼可以稱為一切智人?假定沒有自信的人,經這麼一反問,也許會對自己的智慧發生懷疑,可是,佛為真正一切智人,所以非常安隱的毫無所畏。

二、諸漏盡無畏:如佛在廣大的群眾中,對廣大的人群宣佈說:我已一切漏盡。群眾中如有不信佛的,不以為佛已一切漏盡,乃指出佛這個煩惱還沒有斷,那個煩惱還沒有斷,怎麼可以說是一切漏盡?假定沒有自信的人,經這麼一指點,也許以為自己的煩惱,真的還有未斷,可是,佛對煩惱確已斷盡無遺,所以非常安隱的毫無所畏。

三、說障道無畏:如佛在廣大的群眾中,對廣大的人群宣佈說:某些染法一定是障礙聖道的。群眾中如有不相信佛的,不以佛說為然,認為佛所說的染法,不一定是障礙聖道的。假定沒有自信的人,聽了這個反說,也許以為是不障道的,可是,佛從經驗中,真切的了知其染能障,所以再為詳細解釋時,非常安隱的毫無所畏。

四、說苦盡道無畏:如佛在廣大的群眾中,對廣大的人群宣佈說:依我所說的聖道去實踐,一定能夠出離世間,並且隨所修的聖道,能夠盡除生死的大苦。群眾中如有不信佛的,不以為佛說的聖道,能夠除諸痛苦,並向佛提出很多反證。假使沒有自信的人,或也以為不是盡苦之道,可是,佛對這個盡苦的聖道,堅信不疑,不論別人提出怎樣的說法,佛總是安隱自在的毫無所畏。

如上四無所畏:初二可說是佛自功德的具足;後二可說是為具足的利益眾生;或初三四三種無畏是說的智德,第二無畏是說的斷德。智斷二德具備,所要做的自利利他的大事,也就完畢了,因此說四無畏。

子九 無礙解

四無礙解相

謂辯等無竭

這是說明四無礙解的自相。四無礙解,又名四無礙智,或名四無礙辯。辯是就口業方面說的,智與解是約意業方面說的。現在先解說其名義,後說明其自相。

一、法無礙解:謂於能詮諸法的名句文,能夠無有滯礙的了解。文是一個一個的字母,名是由字母拼成的名詞,句是由名詞綴合成的句子。這可說是印度的文法學,佛在世時說法,對這運用得非常恰當,沒有一絲一毫的錯誤。如知是義的名字,堅相即名為地。如是等一切名字分別中,無有滯礙,是名法無礙解。

二、義無礙解:謂於諸法所詮的義理,能夠無有滯礙的了解。萬有諸法,凡可運用文字語言,將其表達出來的,必有其意義。如地的堅相,就是地的意義。一般人常有言不及義的情形,而佛絕對不會如此,且能於一義中說無量義,是名義無礙解。《智度論》說:『濕相水,熱相火,動相風,心相思……一切法無我相。如是等總相別相,分別諸法亦如是,是名義無礙智』。

三、辭無礙解:謂於如上所說的名字及義,要想分別的為眾生說明,一定要以極流利的,毫無遲滯的語言,為之解釋,使眾生聽了,確能了解你所說的是什麼,不但不是說一種語言,種種不同的方言,都能說得頭頭是道,無礙無滯。總括的說:對什麼地方眾生說法,就用什麼地方方言。《智度論》說:『以語言說名字義,種種莊嚴語言,隨其所應能令得解:所謂天語、龍……』,名為辭無礙解。

四、樂說無礙解:謂以前三無礙解的辯智,為眾生演說大法時,自在無滯的,要怎樣的為眾生說,就怎樣的為眾生說,所說道理開演無盡,且於一字中能說一切字,於一語中能說一切語,於一法中能說一切法,而所說的,又都是法、是真、是實,是名樂說無礙解。

如是所說的「四無礙解」,其自「相」是什麼?「謂辯等無竭」為自相。竭是枯竭的意思,如我們演說或說法,由於準備的不充分,時間還沒有到,就沒有得說了,這叫做竭。佛說法,如長江大水,總是滔滔不絕的說不能盡,決不會有說了不得說的現象,名為無竭。

子十 四無量心

與眾生利益

是名為大慈

救護諸苦惱

則是大悲心

喜相謂極喜

捨相名無雜

這是說明四無量心的自相。大乘佛法,以四無量心,為化度眾生的重要行門。什麼是大慈的自相?謂能給「與眾生」的「利益」安樂,「是名為大慈」的自相。什麼是大悲的自相?謂能「救護諸」眾生之「苦惱」的,「則是大悲心」的自相。什麼是「喜」心的自「相?謂」諸「極喜」。極喜即大喜,亦即喜到極點,無有再過其上的了。什麼是捨心的自相?「捨相名無雜」,即對眾生怨親平等,不於其中夾雜絲毫的分別心差別心在裏面。或說捨是捨去上面的三心,不於其中存一念的執著。

此四心的修習,都是普緣一切眾生的,所以說為無量。且以慈無量心來說:行者在欲修習慈無量心時,首先就這樣的作願:願諸所有一切眾生,皆能獲得利益安樂,將此獲得安樂的人相,攝取在禪定的心中,是相逐漸逐漸的廣大,因而就見眾生皆受安樂,譬如鑽火先燒軟草,等到火勢轉大旺盛時,就可燃燒濕的木柴,當知慈無量心也是如此:最初發起這個慈心大願時,只是及於自己的父母親族並諸知識,到了慈心展轉增廣的時候,即見怨親同等的得到快樂,而且廣大無量的擴及十方世界一切眾生皆得受樂,是為慈無量心圓滿成就。慈心如是修習,餘悲、喜、捨的三無量心,也是如此修習,比例可知。

子十一 十八不共法

許佛不共法

共有十八種

由彼不可奪

不奪為自相

這是說明十八不共法的自相。初二句出其數,後二句顯其相。有人問曰: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及此十八法,總為三十六法皆是佛法,為什麼獨以此十八為不共,而不說前十八亦不共?簡單答覆:可以說為唯佛獨有而不與三乘共的,只有現在所說的十八法,至於前述的十八法,在聲聞、辟支佛中亦少分的具有,所以不說不共。因此,唯「許佛」的「不共法,共有十八種」,現在略為分別如下:

一、身無失,二、口無失:這是顯示佛的身口,一點過失都沒有,唯是清淨無染的。因佛於無量阿僧祇劫以來,嚴持清淨戒行,常行甚深禪定,得諸微妙智慧,所以身口無失。這不但凡夫所做不到,就是二乘聖者,也還不能做到這個程度。

三、念無失:謂佛善修甚深禪定,或是長夜善修四念處行,或佛一切意業隨智慧行,對於過去所曾經驗過的善法,都能憶念不忘,所以名為念無失。

四、無異想:謂佛對一切眾生平等看待,沒有親疏遠近的分別異說,以為這是尊貴的,我應為其說法,那是貧窮下賤的,我不為其說法。佛陀大慈光明,普照一切眾生,如日出普照萬物,為眾生平等依怙,憐愍濟度一切,名為無異想。

五、無不定心:定名一心不亂,我們要想如實的見到諸法真理,一定要內心極為寂靜,如果粗心浮氣的,是見不到真理的,如風中燭,不能清楚的見物,如波動的水,不能見到自己的面目。佛恆恆時常常時,心如止水的安住在定境中,從來沒有不定心的。或有人問:佛若常定無不定心,為什麼還能遊行諸國,為諸眾生種種因緣譬喻說法?如《密迹經》心密中說:『諸佛心常在定中,心亦應說法』。雖定而無礙說法,所謂即靜即動,即動即靜的,所以名為無不定心。

六、無不知已捨:謂於眾生有三種受,如所說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在眾生的立場上:遇到苦受的時候,就安住在苦上,不會再有樂的感覺,因而生起瞋心;遇到樂受的時候,就安住在樂上,不會再有苦的感覺,因而生起愛心;而於不苦不樂受中,因為不覺不知,於是生起捨心,當知這個捨心,是由愚癡之所使然。佛於不苦不樂受中,知覺的生時,知覺的住時,知覺的滅時,是由智慧所知,非由愚癡所使,所以佛無不知已捨心。

七、欲無減:欲有兩種,一是善法欲,一是染法欲。染法欲在佛固然是絲毫沒有了,善法欲在佛從來是不缺減的,因佛深知善法的恩德,所以常欲集諸善法,對於善法修集,無有厭足之心,名欲無減。如佛為盲比丘穿針時,就說自己是個樂欲福德的無厭足人,彼盲比丘對佛說:『佛無量功德海,皆盡其邊底,云何無厭足』?佛告比丘:『功德果報甚深,無有如我知恩分者,我雖復盡其邊底,我本以欲心無厭足故得佛,是故今猶不息,雖更無功德可得,我欲心亦不休』。可見佛的欲無減,是專就善法欲說的,這確是越積集得多越好。

八、精進無減:精進與前所說的欲,是有著密切關係的,即以欲為初行,然後本著欲去做時,即名為精進,因為沒有希望和要求在,是不肯精進勇猛去做的,所以佛說『一切法欲為根本』。精進為諸佛之所愛樂,如釋迦佛就是世世樂行精進的榜樣,所以名為精進無減。

九、念無減:謂於三世諸佛的教法,由於一切智慧的相應,能念滿足無有缺減。或佛於念念皆分別三相,可謂佛心無有一法而不念的,所以唯佛獨有念無減。念無減與念無失有什麼差別?《智度論》說:『失念名錯誤,減名不及;失念名威儀俯仰去來法中失念,無減名住禪定神通,念過去現在世通達無礙』。二者不同,所以別說。

十、慧無減:謂佛具有一切智慧,或佛三世智慧無礙。因佛從最初發心,乃至無量阿僧祇劫以來,由於深心為法,不惜犧牲一切,無非是為集諸智慧,所以得慧無減。更深刻的說:佛的智慧,如實了知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無作無行,無染無著,名慧無減。

十一、解脫無減:解脫有兩種:一是有為解脫,這是無漏智慧之所相應的;一是無為解脫,這是一切煩惱習氣滅盡無餘所顯的。二乘聖者,煩惱未斷盡,智慧不大利,不得名為解脫無減;佛陀獲得這兩種解脫,絲毫無所缺減,所以名為解脫無減。

十二、解脫知見無減:知見即是智慧,謂佛於諸解脫中,具有無量無邊的清淨智慧,以此智慧知諸解脫相,如知什麼是時解脫,什麼是不時解脫,什麼是慧解脫,什麼是俱解脫,什麼是壞解脫,什麼是不壞解脫,什麼是八解脫,什麼是不可思議解脫,什麼是無礙解脫等,乃至什麼解脫是牢固的,什麼解脫是不牢固的,都能分別得清清楚楚,所以名為解脫知見無減。

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謂佛身口意的三業行,都是隨著智慧的指導,而利益眾生的,如佛的一動念,一出言,一舉足,無不有利於眾生的。如經中說:『諸佛乃至出息入息利益眾生,何況身口意業故作而不利益?諸怨惡眾生,聞佛出入息氣香,皆得信心清淨愛樂於佛,諸天聞佛氣息香,亦皆捨五欲發心修善』。因此,所以說身口意業隨智慧行。

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智慧知現在世無礙;十八、智慧知未來世無礙:這三種智慧,是於三世通達無礙的。如諸法一定從未來轉來現在,復由現在轉入過去,好像一個人從這房轉入那房,不能說這個人沒有了。佛對三世法,透徹的了知,了知過去法有過去相,現在法有現在相,未來法有未來相,彼此間沒有絲毫的錯亂,是為佛的三世無礙智慧。

十八不共法已略解說,但它的自相是什麼,今當為之指出:「由彼不可奪,不奪為自相」。因佛常常時恆恆時,沒有一絲誤失,外道天魔等,要想在佛的身心中,尋求一點空隙,以得其便來擾亂佛陀,這是絕對做不到的。由於佛的任何方面,為他人之所不可奪,所以即以不奪為十八不共法的自相。

子十二 一切種智

一切種智智

現見為自相

餘智唯少分

不許名現見

這是說明一切種智的自相。一切種智,又名一切智智。依照一般所說:二乘所得的是一切智,菩薩所得的是道種智,佛陀所得的是一切種智。一切智是契證諸法空性的智慧,道種智是通達事相的智慧,一切種智是能做到即平等空性是差別事相,即差別事相是平等空性,所謂理事無礙、空有交融的現見諸法實相,亦即以此現見而為一切種智的自相,所以說:「一切種智智,現見為自相」。現見,就是現證的意思。現見諸法實相,非此智慧不辦,因為其「餘」的「智」慧,只見到諸法真理的「少分,不許」餘智「名」為「現見」的。凡夫根本說不上見真理,二乘智慧只是偏見少分,登地菩薩,亦只是分分證見,直至第十地菩薩,亦還不可說它究竟而圓滿的現見,因為還有一分無明未破,對於真理的體悟,猶如隔著一層輕紗,是見得不真切的。十地菩薩尚且如此,地前菩薩當更不能說為現見了。

子十三 結

若有為自相

及無為自相

彼由彼性空

是為自相空

這是自相空的總結。上來所說諸法的自相,從凡夫的五蘊自相,到佛果的一切種智自相,雖說是很多的,但總歸納起來,實不外於有為法、無為法二者。然而不論是「有為自相及無為自相,彼」等「由」於「彼」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所以「是為自相空」。如分別的說:色法是以變礙為自相的,即此變礙自相的性空,是為色自相空;乃至一切種智以現見為自相,即此現見自相的空無所有,是為一切種智自相空。

癸十五 不可得空

現在此不住

去來皆非有

彼中都無得

說名不可得

即彼不可得

由彼自性離

非常亦非壞

是不可得空

這是解釋不可得空。不可得空,有多種的說法。有的說:在五蘊、六處、六界中,我法以及常法,不論怎樣去求,總是不可得的,名為不可得空。有的說:諸法是由因緣有的,應於因緣中求法,可是諸因緣中,求法而不可得,如於五指中,求拳不可得,其道理是一樣的,名為不可得空。有的說:不但因緣和合法畢竟不可得,就是因緣本身亦畢竟不可得,名為不可得空。本頌則是從三世中求法不可得,說名不可得空的。

三世是約時間說的,就是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宇宙界中,凡存在的,都有它的時間性,因為要有時間與諸法和合,諸法的來去變遷以及前後的狀態,才能明顯的表現出來,假定沒有時間性,諸法的變化,就無從了知。『時間如燈,黑暗中的一切,由燈可以現見,諸法的動態,也由時間可以現出。所以時間是諸法的顯了因』。但亦不過是顯了因,並沒有時間的實體可得。勝論發現一切表現在時間過程中,以為時間有實體性,這顯然是錯誤的。

《中觀今論》說:『依中觀的見地來看:時間是不能離開存在——法而有的,離開具體的存在而想像有常住不變的時間實體,是不對的。如《中論.觀時品》說:「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故時間不過依諸法活動因果流變所幻現的形態;有法的因果流行,即有時間的現象。時間的特性,即是幻似前後相』。幻似前後相的時間,既是因物而有的,我們得先來看看物是不是有的?假定物是有的,亦不妨說時間是有,但事實上,物這東西就是不可得無自性空的,依物而現的時間相,當然更是虛假不實的了。所以《中論.觀時品》接著說:『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中觀者的真義:「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所以,不但時是因物有的,物也是因時而有的。物與時,都是緣起的存在,彼此沒有實在的自性,而各有它的緣起特相』。

《金剛經》說:『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三世不可得的消息,於此完全透露出來。但為什麼不可得,本頌特略為說道:「現在」世是生滅不息剎那「不住」的,當你剛說現在時,而實已經成為過去,有什麼現在自體可得?「去來皆非有」者,去是過去,來是未來,意謂不但現在不可得,過去、未來同樣是非有的。過未是觀待現在有的,以現在為中心,向前看是過去,向後看是未來,假定離了現在,試問你以什麼為過去,又以什麼為未來?可說是無所謂過去及未來的。反過來說,現在又是依於過未有的,離了過未,現在又從那裏去安立?「彼」三世「中」,求其三世的自性,「都」是「無」所「得」的,所以「說名不可得」。

「即彼」三世「不可得」的不可得,是不可得空。不可得,不是有其真實體性的,而是「由彼自性」遠「離」非有的。不可得的本身並非是空,不可得的自性不可得是空。「非常亦非壞」者:謂三世時間的遷流,只是前後延續的假相,並不是永恆常住的,所以說非常;非常的時間,能夠一直這樣相續下去,並沒有中斷的可能,所以說非壞。從這非常非壞的時間相上,顯示諸法「是不可得空」。

癸十六 無性空

諸法從緣生

無有和合性

和合由彼空

是為無性空

這是解釋十六空中的最後無性空。「諸法」是「從」眾「緣」和合而「生」,這是佛法所常談,亦是佛法的基本論題。可是眾緣和合而生諸法,所謂和合,究是怎樣的一種和合?『不同的種種因緣,和合起來,發生某種關係,而成的一種和合性』。我們現在不妨先研究一下:這和合性是不是有的?切實的研究起來,和合性這個東西,只是一些眾緣和合,求其自性實在是不可得的,所以說「無有和合性。和合」性「由彼」自性本來是「空」的,不是由於其他關係析之使空,「是為無性空」。和合不離眾緣而存在,其性非有,因此,勝論師以為和合別有實體,並當作理性看,有力和合眾緣,這顯然是不合佛法的。如若硬要執著有個實有和合性,那我得要問你:你所說的和合,離了各種關係的結合,究竟是以什麼為和合?

從眾因緣而有的和合性,自身的存在尚且是個問題,說是因緣和合而生諸法,這當然是更不可能的了,所以緣生的諸法,亦是無自性空的。《中觀論》有兩個頌對這說得很好:『若從眾因緣,而有和合生;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從,緣合不合生;若無有果者,何處有合法』?從和合性的不可得,推到諸法性的不可得,是為無性空的真義。

十六空,講到這裏已經講完了。本頌所說的十六空,與《智度論》說的十八空,大體相近,所沒有說到的,就是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的兩種。此外,本頌說的無散空,《智論》說為散空。若加散空、共相空,就成為二十空了。雖或說有十八空、二十空,而實都從十六空演繹而來,所以空的分類,雖有多少不同,大體不出這十六空。

壬二 四種空

癸一 有性空

應知有性言

是總說五蘊

彼由彼性空

說名有性空

這是解釋四種空中的有性空。「應知」此中所說的「有性」之「言」,即「是總說」的「五蘊」性法,如擴大來說,就是說的一切有為法,因為五蘊是包括一切有為法的,《楞伽經》中就將這個譯為有法空,《智論》十八空中,亦有這有法空。如說:『諸法因緣和合生故,無有法,有法無故,名有法空』。為什麼要說此空?因世間諸有現象,在吾人的認識中,總以為是實有的,其實自性不可得。且從吾人五蘊和合的身心加以觀察,看看是不是有實在自體,不觀則已,一觀便知,這原來是如幻如化而假有的。「彼」諸有性,「由彼」自「性」,本來是「空」的,所以「說名有性空」,並不是本性不空而說其空。

癸二 無性空

總言無性者

是說無為法

彼由彼性空

名為無性空

這是解釋四種空中的無性空。此中所說的無性空,與十六空中的無性空,是有所不同的:前者的無性,是在因緣法上,尋求自性不可得;這兒的無性,是指本性空寂的無為法。所以頌說:「總言無性者,是說無為法」。前面說過:無為法是觀待有為而安立的,有有為法可說有無為法,有為不可得,又那來的無為法?無為法空,亦不是由於什麼因緣使令其空的,「彼由彼」的本「性」是「空」,所以「名為無性空」。

癸三 自性空

自性無有性

說名自性空

此性非所作

故說名自性

這是解釋四種空中的自性空。『諸法無自性空』,這是中觀學上所說的,但現在說的自性空,與無自性空的自性空不同,與前十六空中的本性空,其義亦別。此「自性」,不從因緣生,是本自有之,而且常住不變,永遠如此的。眾生位上有沒有這自性?當然是有的,但為無明所蔽,所以所見一切,雖似有實自體,而實妄見所得,並「無有」其「性」的,所以「說名自性空」。諸佛如來,離了無明顛倒,證得諸法寂滅相,了知一切法自性,從本以來,恆恆時常常時,都是如此寂滅的,所謂『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只因眾生顛倒,不見此自性,所以唯佛與佛證得此寂滅自性。「此」自「性」是「非所作」的,佛固沒有作此,餘人更不能作此,「故說名自性」。此佛所證諸法空寂的自性,是離一切戲論顛倒以及文字語言相,當然不同眾生所見的那個實有自性。眾生所見的自性,是生死的根源,佛陀所證的自性,是諸法的真相,所以我們應離自性見的自性,離了眾生所見的那個自性,顯示出無自性空,即以此無自性為自性。

癸四 他性空

若諸佛出世

若佛不出世

一切法空性

說名為他性

實際與真如

是為他性空

這是解釋四種空中的他性空。自性的另一面是他性,我們是可想像得到的。不過這他性,是約吾人主觀心識所認識的客觀對象而言,如約客觀對象本身說,實即是諸法自性,亦即宇宙萬有的真理,如是宇宙萬有的真理,不論是「諸佛出世」也好,或者是諸「佛不出世」也好,總是永恆如此的,決不會佛出世了就增加一點,佛不出世了就減少一點。不過佛出世了,唯佛能夠證知。說佛發現宇宙真理是對的,說佛發明宇宙真理就不對,因為真理具有永恆性普徧性必然性,從來就是存在世出世間的,可說我們終日沐浴在真理之中,但因無明的蒙蔽,不能見到真理,諸佛如來以及三乘聖者,由於智慧透出無明,乃得共同體悟真理。這樣說來,真理豈可說為是佛所發明的?假定佛能創造或發明真理,那與一般宗教者說由最高神的創造一切,又有什麼差別?這本來如是的真理,不論迷時悟時,都是這樣的,沒有那個能作得主。當知這就是他性——客觀性,亦即一切法的空性。就空寂性的本身說,名為自性,就能證者的證悟說,名為他性,是以他性實即自性,不過約另一意義,或約另一觀點,說有自性與他性的不同而已。前說自性空中,以一切法空性為自性,此說他性空中,同樣以「一切法空性,說名為他性」,可見這是二而一的。

他性空,還有一種說法:謂眾生流轉在生死中,從來沒有得到這空性,亦無法找到這空性,於是便以為,要想得到這個他性(實即自性),唯有出離生死的此岸,到涅槃的彼岸去求,他性是在涅槃彼岸中的。這樣一來,生死此岸是自性,亦即是自己的事,涅槃彼岸是他性,亦即是彼岸性,將自他性的鴻溝,劃分得清清楚楚,殊不知這自他的界別,是我們眾生妄識所分別的。

然則這個他性,究竟是指什麼?即吾人所常說的「實際與真如」,或名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空性、實相等。如以現代的話說,就是永恆的真理。不但大乘經中,說有這些名字,即在阿含聖典,亦說有這些名字。所謂實際,就是諸法的究竟邊際,到此就不能再下去了,小乘聖者證得無餘涅槃,亦可說是證得實際,所謂所作已辦,再也沒有什麼可做了。所謂真如,就是不變不異的諸法的真實相,亦即是絕對真理。在實際與真如這樣的他性上,遠離一切戲論顛倒,「是為他性空」。

這四種空,看起來似乎很簡單,而實包括了一切法空的意義。聖龍樹說:一切法雖多,實不外於有為法、無為法、不可說法,而這都是無自性空。四種空中的有性空,即是有為空;無性空,即是無為空;自性空,即是不可說空;他性空,即是第一義空;或後二空總說為不可說空。空是佛法的特質,是佛法沒有不說空的,為佛弟子,對於空義應有深切的了知!

壬三 結依經說

般若波羅密

廣作如是說

雖說佛法都要說空,但特別發揮空義的,是《般若經》。此處依經各說差別,主要的,是依「般若波羅密」經說的,《般若經》中說有十六空等,所以現在特別依之「廣作如是說」。不過就菩薩修證所開空慧解說,實不出於我空與法空二者,所以月稱論師在依經廣明空義之前,特先詳說我空法空。在明人無我中,是以七事觀察不可得,在明法無我中,是以四生觀察不可得,因為諸法不可得,所以就開顯了我法二空。從小乘到大乘,從龍樹到月稱,說空的詳略,徹底不徹底,容或有所不同,而其根本原則,則是一樣的。

戊三 結讚智慧功德

如是慧光放光明

徧達三有本無生

如觀掌中菴摩勒

由名言諦入滅定

雖常具足滅定心

然恆悲念苦眾生

此上復能以慧力

勝過聲聞及獨覺

世俗真實廣白翼

鵝王引導眾生鵝

復承善力風雲勢

飛度諸佛德海岸

第六現前地菩薩,「如是」依於空義而引發般若「慧光」,以此慧光普「放光明」,能夠普「徧」的通「達」欲色無色的「三有」,如空花一樣的,「本」來「無」有「生」滅。這樣的通達一切,如太陽光的普照萬物一樣。凡是光明,都有兩方面,就是自照與照他。如太陽的光明體,能夠照見自己,同時亦照萬物,因為陽光不出現則已,一出現時,大地黑暗頓除,萬物歷歷明現。菩薩的般若智光現前,能照見三有諸法的不可得,通達一切法的畢竟空寂。經說:若有一法不達不知,即不能證於實際。不過諸法同是無自性空的,只要通達一法自性不可得,則一切法無不通達,如嚐一滴海水,全大海水徧知,其道理是一樣的。行者要想通達一切法平等無差別的空性,唯有般若妙慧有此可能。一旦般若空慧現前時,對於三有諸法的認識,「如觀掌中菴摩勒」果一樣,清清楚楚的明白洞見,不會像霧裏看花那樣的糢糊。

菩薩至此,不但具有般若慧,而且入於滅盡定。滅盡定,依於向來所說,是小乘三果以上的聖者所入的,而在大乘方面,第六地菩薩,則能入於此定。不過有所不同的:小乘三果聖者的入此定,是為求放下一切,而享受其法樂的;大乘菩薩的入此定,是遠離一切戲論所得的法性定,亦即所謂與般若相應的定。然而菩薩如何證得此定?是「由名言諦」而「入」於「滅」盡「定」的。名言諦,就是世俗諦,世俗諦都是有名言的,所以名為名言諦。以此名言的世俗諦法方便觀察引導,而後入於此定。這與中國禪宗所說一法不立,從無分別下手用功,是有絕對不同的。當知在凡夫位上修行,一是要從有分別入手,然後慢慢的達於無分別。有分別是無分別的方便,無分別是有分別的目的。如一開始就不分別,是很難達到無分別的。

十地菩薩的修行,諸經論中都這樣的分為三個階段:一、從初地至六地,名為有相有功用行;二、六地後至八地,名為無相有功用行;三、進入八地以後,是即無相無功用行。凡夫修行不能無相,所以以有相為方便引導,始能獲得真實智慧,以此真實智慧,正當於證悟時,固然是無相的,但證前的方便引導,不能不說是有相的。如要了達我法皆空,證得我法空性,必須先對緣生諸法的現象,以智慧加一番抉擇,再經久久修習,就可現起空相。六地以前是有相,六地以後,因觀空而通達無相,所以六地菩薩以有相有功用行,了達諸法實相,於是就證入滅盡定。眾生無始以來,為無明所蒙蔽,不但有相,而且有自性相,現在要想從凡入聖,如一下手即用無相,不特接近外道,而且是很危險,龍樹《中觀論》說:『若不依世諦,不得第一義』,亦即是此不棄世俗方便的說明。還有經中說:『從聞思修,入三摩地』,也是此一意趣的開顯。普通不了解這個意思,於修行時,將世俗與勝義分成兩截,因而使得中間聯繫不起來。要修空觀,非由名言諦入手不可,否則是有問題的。

六地菩薩依名言諦入滅盡定,是常常的安住在定中?還是稍入即出?一般說來,是常常安住在定中的,「雖常具足滅定心」,並有般若慧的現前,但菩薩的般若慧,是與大悲心相應的,不像小乘聖者的有定無慧,亦無悲心的激起,菩薩在其定中,以般若慧觀諸眾生,見諸眾生,本來不應受苦的,而冤枉的受種種痛苦的襲擊,於是常時起悲愍心,欲解救眾生的痛苦,所以說「然恆悲念苦眾生」。這是說明菩薩悲心的深度,而為小乘人之所不及。因為菩薩從初發心,就具有廣大悲願,到此,經過一大阿僧祇劫的行菩薩行,所謂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積集無邊福德,所以福德超過聲聞獨覺。至於智慧,在六地以前,以證悟諸法空性說,大小乘是沒有什麼差別的,但到七地以上,是無相有功用行,不再假藉有相做方便,而有無相的現前,即證悟諸法空寂性,所以在「此」六地以「上」,不特福德勝過二乘,「復能以」般若「慧力,勝過聲聞及獨覺」。這在第一菩提心極喜地,廣說功德文中,所說『彼至遠行慧亦勝』,亦即是顯示這個意思。

菩薩通達了「世俗、真實」的二諦,具有了福德、智慧的二足,猶如鵝王一樣的具有「廣白翼」。翼是翅膀,鵝王是白色的,所以叫做白翼。這廣白翼,在此是譬喻菩薩所積集的廣大功德善法,如說白業黑業,白業就是善法,黑業就是惡法。鵝有兩翼,喻菩薩有兩大功德:一是以真實智證悟空性的般若智慧,一是在世俗方面所有施、戒等的福德。修學佛法,一定要這福慧二德具足,如果單有世俗的福德,那只是人天功德而已,如果單有真實的慧德,那唯有趣於小乘而已。如是菩薩「鵝王,引導」一群「眾生鵝」,向著無上佛道前進。在向佛道前進的過程中,「復承善力風雲勢」,然後才能「飛度諸佛德海岸」。所仗承的善力,是諸佛的加持力與誓願力,唯有獲得佛力加持,始能遠離生死的此岸,到達佛果的彼岸。

丁七 遠行地

此遠行地於滅定

剎那剎那能起入

亦善熾然方便度

前現前地,主要是講我法二空及十六空等;我法二空,是依論廣明,所依之論,是《中觀論》等;十六空等,是依經別說,所依之經,是《大般若經》。這是全論的精華,亦是全論的中心,除此而外,其餘諸地所講的,大致是依《華嚴經》十地菩薩說的。

行者從初發心,直向菩提大道前進,到了第七地時,距離凡夫生死的道路,已經很遠,幾乎快到彼岸的邊界,所以名為遠行地。到了八地以上,即名大乘不共。如分別說:從初地到六地,所修諸行,有的近於凡夫,有的近於二乘,如四五六地菩薩所修,就很有點同於二乘,但到七地以上,是就絕對不共於二乘了。可以說,七地是大小乘的分水嶺,以上是不共菩薩法,以下是共二乘法。

六地菩薩雖能常常具足滅定心,但當他正要入此定時,還需要經過一番加行的引發,否則就不能入定。可是一進入七地,其所得的滅定,較前殊勝得多,因「此遠行地」菩薩,「於」入「滅」盡「定」時,上一剎那入定,下一剎那即可出定,「剎那剎那能起入」,真正做到了出入自在,不需要什麼加行引發的了。這法性定,含有智慧,是所謂定慧圓融,一切戲論及有漏心心所皆不現起了。因而與小乘唯滅有漏心心所而入滅盡定,其深淺的程度自亦不同。

前面說過,六地所修的,是有相有功用行,即以有相觀而引發無相定,如前念是眾生心,後念現起空觀,方能引入法性空定。到第七地可就不同,因為至此所修的,是無相有功用行,不需借有相觀的方便引導,如前念是眾生心,後念即能入滅盡定。雖能無相,但還是有功用行,即多少還要加以注意,如吾人做事,要注意才能做好。

此第七地菩薩所修的是方便波羅密多,所以說「亦善熾然方便度」。所謂方便,實即智慧。如六地所得的,固然是般若慧,而七地所得的,同樣是般若慧,假定要說他們的不同,六地的般若,重在證悟空性方面,有的說為根本智,七地以上的,重在智慧的方便起用,用在方便教化眾生方面,有的說為後得智,實則方便是從般若而來。龍樹對此曾舉一個很好的譬喻說:般若猶如黃金,方便如金所製的莊嚴具,莊嚴具雖似乎更美觀一點,但其體沒有絲毫差別。是以亦可這樣說:般若是智慧的本體,方便是智慧的妙用,以此適應種種不同的眾生根性,而饒益無邊有情。

丁八 不動地

戊一 略示地位

數求勝前善根故

大士當得不退轉

入於第八不動地

不動地的動,是動亂或散動的意思,不動當然就是沒有這些現象。如何能夠如此?依唯識說:八地前,雖常居住在定中,但還未能斷盡微細煩惱,不免仍為微細煩惱所動,踏上這不動地,遠離微細煩惱,再也不會為煩惱之所傾動,所以名為不動。同樣說不動,而淺深不同。如孟子說的四十不動心,與菩薩的不動,那真是相差得太遠,所以不能因名字相同,就以為是差不多,差不多這是最要不得的。

從初發菩提心,直至證菩提果,依於向來所說,在時間上要經過三大阿僧祇劫:地前為一大阿僧祇劫,初地至七地為第二阿僧祇劫,八地以上為第三阿僧祇劫。菩薩到達遠行地後,為了「數」數要「求」獲得「勝」於「前」面「善根」力的原「故」,繼續不斷的修行,因而獲得不退轉,如頌說:「大士當得不退轉,入於第八不動地」。不退轉是中國話,印度叫做阿鞞跋致。約修證的不同,不退亦有淺深:如地前的十信位中有信不退,即成就信不退轉,謂菩薩發起菩提心後,深信自己決定是可實踐大乘的,再也不會退轉小乘,或者重行做個凡夫。其次在十住位中有住不退,即成就解不退轉,謂菩薩於實踐過程中,深解諸法的真理的確是如此的,再也不會有糢糊不清的觀念。到了初地,證悟諸法的空寂性,獲得勝義菩提心,不會再退轉,成就證不退。如是到了第八不動地,念念流入薩婆若海,在修行的過程中說,既不會退後,又不會停息,是為念不退。因在七地,尚是有功用行,雖能剎那出入於定,但還須要少加一點功用,到第八地證法空性,得無生忍,不特念念不失自己的所證,亦復念念繼續前進不退,所以名為不動地。

戊二 顯勝功德

此地大願極清淨

諸佛勸導起滅定

淨慧諸過不共故

八地滅垢及根本

已盡煩惱三界師

不能得佛無邊德

滅生而得十自在

能於三有普現身

在十波羅密中,第八地所修的,是願波羅密多,而且行願圓滿。「此地大願極清淨」者,因普賢行願,有難行道與易行道之別,如吾人早晚念誦的十大願王,是普賢行願的易行道,而八地菩薩所修的大願,是普賢行願的難行道,雖是難行道,但難行能行,八地菩薩已經做得極為圓滿,所以說極清淨。

八地菩薩所證悟的空性與所斷的煩惱,望於小乘聖者,與阿羅漢果是一樣的。《華嚴經》說:菩薩一證八地,本來就想入涅槃的,可是正在這個時候,十方「諸佛」都來「勸導」菩薩說:在滅定中疾入無餘涅槃,固然是很好的,但還有很多眾生未度,不應忘掉你自己的本願,更不可貪著這如幻三昧,應迅速的「起滅」盡「定」,深入世間度化眾生。同時你要知道:你所證得的甚深空性,二乘人亦能證得,可說與小乘涅槃是一樣的,並沒有什麼奇特的地方,何況諸佛的本願功德,你還沒有證得,無量的苦難眾生,你還沒有救度,最高無上的佛道,你還沒有完成,怎麼可以貪著現有的如幻三昧?你應貫徹你的初衷,憶念你的本有初願,立刻從滅盡定起來,再接再勵的向菩薩大道前進。菩薩經過諸佛的勸導,於是起如幻三昧度如幻眾生,亦可說為不起滅定現諸威儀而行教化。

《華嚴經》說:『八地與二乘齊』,所謂齊是平等的意思,但這是約斷煩惱說的,如約證智說,有以為六地與阿羅漢齊,因二乘與六地,所修行門,同樣是有相有功用行,可是到了七地,前面說過,智慧已經勝過二乘,何況無相無功用行的第八地,當然是更勝於二乘了!

八地前,有時還有煩惱的傾動和垢染,所以所得智慧,不能說為清淨,但是到了八地,因諸煩惱斷盡,所有一切煩惱,不與菩薩共住,極淨無漏智慧現前,所以說:「淨慧諸過(煩惱)不共故」。由於「八地」菩薩,「滅」除一切罪「垢」以「及根本」煩惱,已經斷盡,堪為三界人天之師,所以說:「已盡煩惱三界師」。到第八地,為什麼就已斷盡煩惱?依中觀家的見解說,到此一定要將煩惱斷盡無餘,不然的話,那就「不能」獲「得佛」果位上的「無邊」功「德」。

關於斷煩惱,大小乘的說法,是有不同的。小乘說:煩惱有見思兩種,見惑是在見道位上同時斷,思惑是在修道位上各別斷。大乘唯識說:煩惱有煩惱所知二障,小乘只斷煩惱障,不斷所知障,大乘雖可斷除二障,但作這樣分別:分別的煩惱,在初地頓斷;俱生所知障,到了登地後,地地分斷,要到佛地,才能斷盡。是諸菩薩,並不是沒有力量斷微細煩惱,為了度生,不得不留惑潤生。中觀家所說與唯識又有不同:認為我法二執是生死的根本,只要是了生死的,就必然斷除二執,所以小乘也是我法二執俱斷的。至於分別、俱生的差別,在中觀家看來,都包含在煩惱中,從初地至八地,煩惱就可斷盡。八地以上所斷的,只是一些煩惱習氣,而這習氣卻是二乘所不斷的。唯識說的所知障,實際是從這個習氣演化而來。所謂習氣,為眾生無始來的生活慣習的潛力,亦即所謂煩惱的殘餘氣息。如香的東西放在箱中,後來將香的東西拿走,箱中仍有一股香的氣味,這就是習氣。這種煩惱習氣所殘存的力量,好像是貪瞋等,實際又不是貪瞋等,所以沒有力量感受生死。但要除習氣,須先斷煩惱,煩惱不斷,習氣是沒有辦法除的。如香不拿開,香氣怎能去掉?約證悟斷煩惱說,中觀認為八地與小乘是一樣的,與唯識說的小乘唯斷煩惱障不同。

或有以為:八地既然斷盡一切煩惱,為什麼不如小乘一樣的入無餘涅槃?要知生死有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兩種,分段生死是以煩惱為基礎的,即一定要有煩惱,才會感受分段生死,變易生死是以習氣為主體的,並不需要煩惱的滋潤。八地菩薩「滅」除分段「生」死,「而得十」種「自在」,因為具此十種自在,所以決定「能於三有」生死之中,「普現」色「身」,或現人天身,或現三乘身,以不思議的三業妙用,度諸眾生,完成佛果。

所謂十自在,就是:一、壽自在;二、心自在;三、財自在:這三自在,是以布施為因而成就的。四、業自在;五、生自在:這二自在,是以持戒為因而成就的。六、勝解自在,這是以忍辱為因而成就的。七、願自在,這是以精進為因而成就的。八、神通自在,這是以禪定為因而成就的。九、智自在;十、法自在:這二自在,是以智慧為因而成就的。總說一句:從無礙中,得十自在。菩薩到了八地,如觀音大士等,可以隨意現身。初地以上是般若道,比較容易了解,八地以上是方便道,是不易了解的,因八地的境界不可思議:有時菩薩示現佛身,有時佛現菩薩身,究竟是菩薩現佛,還是佛現菩薩,不特我們凡夫無法測度,就是二乘聖者亦難察知。

丁九 善慧地

第九圓滿一切力

亦得淨德無礙解

九地菩薩所修的,是力波羅密多,而且已經修到圓滿無缺,所以說「第九圓滿一切力」。力有二種:一、思擇力,謂對諸法世俗或勝義,思惟抉擇,了解其意義。二、修習力,謂於長期的修習六度萬行,並且獲得圓滿成就。前思擇力,屬於理解方面的,此修習力,屬於實踐方面的。九地菩薩對此,真正可以說是做到解行相應,而且學問能力都臻於圓滿。

「亦得淨德無礙解」者,謂九地菩薩已經獲得清淨功德,於諸清淨功德之中,為九地主要的功德,是所得的四無礙解:一、法無礙解,謂於諸法一一自性的了解,得到無礙。二、義無礙解,謂於諸法差別義的了解,得到無礙。三、辭無礙解,謂於一切語言的運用,得到無礙。四、辯無礙解,謂於隨機說法,要怎樣說就怎樣說,得到無礙。因為得到四無礙解的功德,所以於諸菩薩中,說法最為第一,而此亦為得名善慧的所以。

丁十 法雲地

十地從於十方佛

得妙灌頂智增上

佛子任運澍法雨

生長眾善如大雲

菩薩十地,分為十階段,到第十地,為菩薩的最後一個階段,再進一步,其最後心,就成佛了。在此第十地的菩薩,有一種特殊的狀態,即坐大寶蓮華中,現見十方諸佛來為灌頂,以示對於菩薩的加持,所以說「十地從於十方佛,得妙灌頂智增上」。灌頂是印度本有的古風,即王太子要登位的時候,由老王以四海水,為太子舉行灌頂大典,然後始得正式成為帝王。佛教出現在印度,亦仿世俗的儀式,為菩薩灌頂,以象徵菩薩,即將入於佛位,所以十地又名灌頂位。世法以四大海水為太子灌頂,佛法以慧光為菩薩灌頂,表示慶賀他的福智圓滿成就。由於得佛慧光的灌頂,因而菩薩的智慧,也就更為增上殊勝。

菩薩具有增上殊勝的智慧,即可任運的為眾生說法,而所說法如澍大雨一樣,所以說「佛子任運澍法雨」。這裏說的佛子,就是指的第十地菩薩。菩薩名為法雲地者,世間之雨是由雲而來的,菩薩為眾生說法,以法雨滋潤眾生的善根,如大雨的潤澤萬物,菩薩以慈悲蔭蔽眾生,如大雲的覆蔭萬物。菩薩宣說法雨,是從慈悲雲中,任運自然而下,「生長眾」生的「善」根,所以猶「如大雲」。如使眾生從世間的善根,增進至出世間的善根,從二乘的善根,增長至菩薩的善根,終於增至最高佛果的善根。菩薩以如此威德力,圓滿成就一切眾生,猶如大雲徧覆萬物一樣,所以名為法雲地。

丙二 總論

丁一 初地

菩薩時能見百佛

得佛加持亦能知

此時住壽經百劫

亦能證入前後際

智能起入百三昧

能動能照百世界

神通教化百有情

復能往遊百佛土

能正思擇百法門

佛子自身現百身

一一身有百菩薩

莊嚴圍繞為眷屬

上面十地一大段文,是菩薩這一科文的別說,就是一地一地的分別來說明十地,現在總論是菩薩這一科的第二科,總論菩薩的功德,以說明十地殊勝功德,一地比一地的增進。

《華嚴經》說:初地菩薩所得的功德,都是以百來計別的,這裏分為十種加以說明:一、此「菩薩」於這「時」候,「能見」十方世界的「百佛」現前。能見百佛,這是僅就菩薩本身功德能力說的,假定得到諸佛的加持力,是就可以見到千萬億佛,所以說「得佛加持亦能知」得更多。如小孩不能走遠路,得到大人的幫助,就可走得更遠一樣。二、「此時」菩薩「住」在世間的「壽」命,不是三十年五十年,或是三百年五百年,而是「經」過「百劫」這麼長遠的。三、「亦能證入前後際」者,是說菩薩對於前世後世各一百劫的經過諸事,都能了知得清清楚楚的。四、「智能起入百三昧」者,是說菩薩有種智慧,能夠於百三昧,即起即入,即入即起,起入無礙自在。五、「能動能照百世界」者,謂此菩薩放出智慧的光明,不但能照耀百世界,且使百世界發生震動,猶如地震一樣。六、謂此菩薩,運用他的「神通」之力,於一剎那中,能「教化百有情」,使百有情得到佛法的利益。七、謂此菩薩,「復能」運用他的神通之力,自由自在的,於一念頃,「往遊百佛」國「土」,供養於佛。八、謂此菩薩,運用他的智慧,「能正思」惟抉「擇」一「百法門」。相傳世親菩薩造《百法明門論》,就是本於初地境界而作的。九、謂此初地「佛子,自身」能夠「現百」化「身」。十、謂此菩薩所現百身,於「一一身」中,又各「有」一「百菩薩」,清淨「莊嚴」的「圍繞」著菩薩而「為眷屬」。這是初地的十種百功德,在論初極喜地中,曾經一一的說到。

丁二 二地

如極喜地諸功德

如是住於無垢地

當得功德各千種

「如」上「極喜地」菩薩所有的「諸功德,如是」安「住於」第二「無垢地」的菩薩,其所得的功德更加增多,即增加十倍,所以頌說「當得功德各千種」。如初地見百佛,二地即見千佛,初地住壽百劫,二地即住壽千劫,乃至初地一一身有百菩薩莊嚴圍繞,到第二地就有千菩薩圍繞而為莊嚴。

丁三 三至七地

餘五菩薩得百千

得百俱胝千俱胝

次得百千俱胝量

後得俱胝那由他

百轉千轉諸功德

頌中說的「餘五菩薩」,是指三地、四地、五地、六地、七地菩薩說的。於此五地菩薩所得功德,每地漸增十倍。如第三地菩薩,「得百千」功德,即是十萬功德;第四地菩薩「得百俱胝」功德。俱胝是印度的數目名,譯為千千,即一百萬。第五地菩薩,得「千俱胝」功德,即一千萬。第六地菩薩,「次得百千俱胝量」,即得萬萬(一億)功德。第七地菩薩,「後得俱胝那由他」。那由他,亦是印度數目名,有十萬、百萬、千萬說法不同,在此是約得十個萬萬功德說的。「百轉千轉諸功德」者,即是百倍或千倍的功德,是說諸地的菩薩一地比一地的展轉倍增,乃至不可計數。

丁四 八地

住不動地無分別

證得量等百千轉

三千大千佛世界

極微塵數諸功德

安「住」於第八「不動地」的菩薩,因得「無分別」智,以其無相無功用行的智慧之力,「證得」其「量」相「等」於「百千轉」的「三千大千」那麼多的「佛世界」中,所有「極微塵」的「數」量有好多,八地菩薩所得的「諸功德」,也就有那麼多,這有什麼辦法用數目字表達出來?只好以形容的方法,形容其所得功德的眾多。

丁五 九地

菩薩住於善慧地

證得前說諸功德

量等百萬阿僧祇

大千世界微塵數

「菩薩」再進一步的「住於」第九「善慧地」的時候,因為力波羅密多圓滿的原故,所以其所「證得前」面所「說」的「諸功德」,其「量等」於「百萬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的「微塵數」那麼多,這當然超過前八地所有諸功德了。阿僧祇是印度話,中國譯為無央數。央是盡的意思,無央就是無盡之義。《智度論》說:僧祇此云為數,阿此云為無,合起來叫做無盡數。這麼多的世界微塵數的功德,自不是我們一般凡夫所能測度得到的。

丁六 十地

且說於此第十地

所得一切諸功德

量等超過言說境

非言說境微塵數

一一毛孔皆能現

無量諸佛與菩薩

如是剎那剎那頃

亦現天人阿修羅

到了第十法雲地菩薩,所得功德的數量,比前第九地又要多得多了。現在我們「且說於此第十地」菩薩,「所得一切諸功德」,如果要想說出它的數量,那簡直是不可能的,因為其「量等」,已「超過言說境,非言說境」所能說得出的「微塵數」量了。凡是可以用言說說得出的,叫做言說境,凡是不可用言說說得出的,叫做非言說境。這就是經中說的不可說不可說的境界,因為這已到達了數目的極處。本來是不可說的,我們現在所以還要這樣說,不過姑且如是說而已。

法雲地菩薩,不但有這麼多功德,且因得大神通力的功德因緣,不惟自現無量無邊的身相,於一念頃徧遊無量無邊的佛剎,且於「一一毛孔」中,「皆能」示「現無量」無邊的「諸佛,與」無量無邊的「菩薩」。不但如此,「如是」於「剎那剎那頃」的極短時間中,「亦」能示「現天人阿修羅」等六趣身相,並隨所現各類身相,方便教化各類有情,悉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華嚴經》說:菩薩進入八地至十地,一一毛孔皆能示現諸佛,所以菩薩證得法界身後,並不與廣大眾生脫離,仍然是在度化各類眾生的,因為這時已經得到了一多無礙,大小無礙的境界。如通常說的:『於一毫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正是此諸菩薩所有境界的寫照。關於十地菩薩所有功德,這裏只是簡略的一說,要想詳細的知道,可閱《華嚴經.十地菩薩品》。

【經文資訊】演培法師全集 第 15 冊 No. 22 入中論頌講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6-06-1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演培法師全集」所編輯

【原始資料】ABBYY FineReader 16 OCR,ABBYY FineReader 11 OCR,Google Document AI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