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561 · 卷 4

俱舍論實義疏

毘曇部類 · 尊者安惠造

俱舍論實義疏

阿毘達磨俱舍論實義疏卷第四

尊者安惠造

一剎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餘三實唯法,

剎那唯後三。

內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惠,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故。法界一分八種是見,餘皆非見。論: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於身,

色識非上眼,

色於識一切,

二於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又經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釋曰:此是何經所說?謂有梵志名曰生測,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餘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29 冊 No. 1561 俱舍論實義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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