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廣解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三
庚二、先修隨喜眾善等積集資糧,順緣次正受持菩提心。分二:
辛一、釋論文;辛二、出品名。初中分三:壬一、加行;壬二、正行;壬三、結行。初中分五:
癸一、隨喜眾善;癸二、請轉法輪;癸三、請不涅槃;癸四、眾善迴向;癸五、先修捨身財善根之心,以為修佈施波羅蜜多之因。初中分三:
子一、隨喜增上生因果之善;子二、隨喜唯解脫因果之善;子三、隨喜無上菩提因果。今初:
一切有情惡趣苦,
能令解脫諸善根,
令受苦者安樂住,
我心欣悅常隨喜。
住輪迴中一切有情之惡趣苦,能令止息,且得殊勝增上生之善因,及其所得果,謂諸受苦者皆住增上生之安樂,於彼意樂歡喜,念言能得如是不亦善哉而隨喜也。
子二、隨喜惟解脫因果之善:
成菩提因積諸善,
我心於彼亦隨喜,
有情脫離生死苦,
決定解脫我隨喜。
積集能為聲緣菩提因之順解脫分善根,於彼隨喜,其果諸有情決定脫生死苦而得涅槃,亦於彼隨喜。
子三、隨喜無上菩提因果:
諸救護尊證菩提,
諸菩薩地皆隨喜,
令諸有情得安樂,
發心妙善廣大海,
於諸有情作饒益,
我心欣悅常隨喜。
諸救護眾生者,圓滿菩提及諸菩薩十地功德,我皆隨喜。其因謂為令一切有情安樂故,於殊勝菩提發心,其善猶如大海,及以加行饒益有情之行,於彼悉修喜相應之清淨信心而隨喜。
癸二、請轉法輪:
普於十方一切佛,
合掌志心作祈請,
為諸有情除苦暗,
清然妙法光明炬。
普於十方成佛未久,安住未說法之諸佛前,威儀合掌,恭敬祈請,為諸苦及無明黑暗所困惑之有情,顯示解脫道故,願燃光明法炬也。
癸三、請不涅槃:
諸佛若許入涅槃,
合掌志心作祈請,
勿盲一切眾生目,
願住世間無數劫。
諸佛若許般涅盤者,當於其前合掌祈請,勿令眾生為無明暗盲其慧目,為除無明暗故,願祈住世經無數劫也。
癸四、眾善迴向。分四:
子一、總迴向;子二、迴向病者;子三、迴向除飢渴;子四、迴向隨欲出生之因。今初:
如是所修一切行,
我今所積諸善根,
以便迴向諸有情,
悉令解除一切苦。
如是已修供養乃至啟請諸行,凡我所積善根,願悉迴向一切有情,除一切苦。
子二、迴向病者:
有情諸病所逼惱,
乃至盡其病癒時,
願我為醫或為藥,
或為侍疾看病人。
以此諸善之力,所有一切病苦眾生,乃至盡其病癒中間,願我為藥為醫,及為彼病者之看病人也。
子三、迴向除飢渴:
若遇凶年飢饉劫,
願我化身供飲食,
降澍食飲如甘霖,
普為有情除飢渴。
願於諸飢渴有情,能降飲食之雨,以種種飲食,令除一切飢渴逼惱,於三中劫之飢饉劫中,為彼諸有情飲食除彼飢渴也。
子四、迴向隨欲出生之因:
有情貧困乏資財,
願我成為無盡藏,
隨心所欲諸資具,
莫不現前咸備陳。
於有情匱乏資具者,我願成為無盡受用寶藏,凡心所欲種種五欲資具,不勞勵力,即能成辦,現前備陳。
癸五、先修捨身財善根之心,以為修波羅蜜多之因。分三:
子一、修捨身財善根之心;子二、願為無盡善根之因;子三、願為受用之因。初中分三:
丑一、捨之法;丑二、應決定捨之因;丑三、捨後如何修法。今初:
如是我身及受用,
乃至三時諸善根,
為成有情義利故,
悉能施捨無顧惜。
應以我身及衣食等受用及三時依三處所攝之一切善根,悉為一切有情成辦暫時及究竟義利故,意無顧而施捨也。
丑二、應決定捨之因。分二:
寅一、於一切捨離貪著而得涅槃;寅二、有情為佈施殊勝福田故應於彼施捨。今初:
一切能施得涅槃,
為證涅槃始修行。
身財及諸善根,悉應施以利他,如是能捨一切則能得涅槃,我心亦正,唯求證無住涅槃故。
寅二、有情為佈施殊勝福田故應於彼施捨:
總攝一切佈施中,
施諸有情最為勝。
總言一切皆施,佈施雖同,而以施諸有情最為殊勝,以由是能成佛故。
丑三、施已云何修行之法。分三:
寅一、今後於自身捨主宰之心;寅二、廣釋其義;寅三、用於應作之事。今初:
我於一切有情前,
此身已施自恣請,
若殺若罵若捶楚,
隨其所樂常順承。
身等施已,復應云何?我於一切有情之前,既捨此身,聽其為所欲為,若諸有情常於此身,或殺或罵,或加打拍,隨其所欲,所有於身所生之貪愛,及於他有情之瞋恚,應多方令其止息也。
寅二、廣釋其義:
若於我身施詰難,
或復以為調笑具,
今我此身已施竟,
於此何得復諍論。
今後一切有情,倘於我身,或以戲笑,或以惡意,而施詰難,或加調弄,以為笑柄,我身既施與彼,何故復為護惜此身,與他人諍論?既無所顧惜一切施竟,聽其為所欲為可也。
寅三、用於應作之事:
若於彼人無損害,
唯命是聽悉順從。
今後一切時中,凡於自他有益無損之善業,不論何事,悉可使此身作之。
子二、願為無盡善根之因。分三:
丑一、願為利他之因;丑二、願為意樂無盡之因;丑三、願為加行無盡之因。今初:
願於何時緣我身,
勿作些微無義事。
願諸有情,任何時中,緣於我身,悉勿令為無義及出生不可愛樂事之因。
丑二、願為意樂不虛之因:
願任何人緣我身,
或生瞋惱或生信,
即彼常時能轉變,
為彼成辦眾事因。
若有何人,緣於我身,或生瞋心,或生信心,願即依彼心,轉為成辦彼人現前究竟一切義利之因。
丑三、願為加行不虛之因:
若人於我作譏毀,
或復於我作損惱,
乃至施以罵辱言,
願悉轉成菩提因。
若人於我語為譏毀,或復有人,身為損惱,或復如是暗加罵辱,願悉轉為能證無上菩提善根之因。
子三、願為受用之因。分三:
丑一、願己悉為他人一切急需之具;丑二、願時分及作用廣大;丑三、願時分及境界無間。今初:
諸無依怙我為依,
諸入道者我為導,
諸欲渡者為舟楫,
或為巨舸或橋樑,
求洲渚者為洲渚,
求燈炬者為燈炬,
求舍宅者為舍宅,
有情欲役使我者,
愿為僕使供驅走,
如意牟尼妙寶瓶,
持明成就阿伽藥,
隨欲出生如意樹,
眾生所欲悉能成。
我於一切無依怙者願為依怙,於一切欲趣道者願為引導,於諸欲渡河者願為舟楫橋樑,欲求陸地洲渚者願我為作洲渚,求燈明者願我為作燈明,求舍宅者願我為作舍宅,所有有情需僕使者,我願於彼等悉為僕使。願為隨欲出生衣食等之如意珠及大藏瓶,成辦息災增益等事業之持明成就,療一切病之菁華妙藥,隨欲出生衣食等之如意樹,凡諸有情所有欲求悉能滿足之隨欲寶牛,應再再發願作如是想。
丑二、願時分及作用廣大:
願如地等四大種,
亦如虛空常無盡,
有情種類多無量,
悉能為彼俱有因。
願如地等四大種,為諸有情之能作因,亦如虛空於無量有情以多種門為俱有因。《寶積經》云:「菩薩如五大,能為一切有情義故。」
丑三、願時分及境界無間:
如是盡於虛空際,
一切種類有情界,
乃至未證涅槃間,
願我為其俱有因。
如是於盡虛空際諸有情界,以無量門多種方便,乃至證得涅槃中間,於一切有情,願我唯由饒益之門,為作俱有因也。應如是再再思維,由意樂之門,淨治其心。
壬二、正行:
如其往昔諸如來,
從於生起菩提心,
菩提薩埵諸學處,
如其次第善安住。
如是為利有情故,
願我亦發菩提心,
如其所學諸學處,
亦如次第能修學。
如昔諸如來發心之時,於諸佛子之前,發起殊勝願菩提心,為受持菩薩戒故,發起行菩提心,如諸菩薩,於菩薩學處,學修次第,亦如其次第學修,如是我亦為現前及究竟饒益一切眾生故,或現有具清淨菩薩行戒之阿闍黎,若無亦迎請諸佛菩薩降臨面前,求乞證明,發起願菩提心,亦如是受行菩提心,如所受之學處,亦應依次而學。應如是三說,隨師語誦。如師不現前,應作隨佛菩薩語誦之勝解。如其次第而學者,謂如說施身等修捨,若意樂不淨則不應作,作則成罪,於無罪而成廣大資糧之時始作之也。此是如其次第而學之義。或言謂律儀戒等三聚戒分齊不同,學時應依界限,其義非是。又謂受行菩提心與受菩薩戒之儀軌,應別別行之,亦為任何大乘所不許。不應爾也。先發願菩提心,次修欲學菩薩行之欲,後受行菩提心者,謂由補特伽羅差別而成殊勝方便,而謂總於一人依次而受亦可也。受持之法如何者,如前所說,由大師所造諸論應知,此不贅述。
壬三、結行。分二:
癸一、自修喜心;癸二、令他生喜。初中分二:
子一、能成自利;子二、能成他利。初中分三:
丑一、贊揚此心修喜;丑二、既得此心修不放逸;丑三:得此難得之心故修歡喜。今初:
具足如是慧心者,
已發無上菩提心,
為令起行並增長,
如是妙心當贊揚。
今我此生不虛度,
今我善來人中生,
今我生於如來家,
成為如來親長子。
如是具足慧心之菩薩,心極清明,以歡喜淨信心,堅固受持二菩提心已,次為趣入不壞而且增長之方便,且為廣細受持故,應發如是歡喜踊躍之心,而為贊揚。云何歡喜贊揚?謂今我發心受戒之時,已令我此生非空無果,善得人中受生暇滿,大義已成,我今已生如來家,成就菩提薩埵,我常發願當於何時方能成如來子,今真成如來子矣,如是思維而修喜心。
丑二、既得此心修不放逸:
無論如何我自今,
當勤荷負此家業,
勿令所行有玷污,
於此無垢尊貴種。
今得此心便滿足耶?不爾。自今為始,我應三門精勤,紹繼如來慈父家業,初中後善無過,唯以功德莊嚴,於此尊貴種姓中,勿令與願行學處相違之罪墮,玷污其宗嗣。於如是方便,當勤致力也。
丑三、得此難得之心故修歡喜:
如人偶於糞埽中,
無心拾得希世珍,
如是依於誰之力,
菩提妙心我能生。
如窮困乞人,何幸於糞埽堆中,拾得重寶,我今何幸以何方術,能生如是珍貴之菩提心,定是如來之力也。
子二、能成他利。分三:
丑一、能除有情苦;丑二、能除苦因障;丑三、能成辦一切利益安樂。初中分五:
寅一、降伏眾生之死王;寅二、降伏貧困;寅三、降伏病患;寅四、總降伏生死苦;寅五、特降伏惡趣苦。今初:
能為眾生摧死王,
此是不死妙甘露。
死王能令眾生不由自主而死,能降伏彼之妙甘露,亦即是發菩提心,能安立彼於無老死之地故。
寅二、降伏貧困:
能為眾生降困窮,
此是無盡大寶藏。
以財法無盡受用施予眾生,除其貧乏,如無盡藏,亦唯發菩提心也。
寅三、降伏病患:
能為眾生療諸疾,
此是殊勝阿伽陀。
眾生一切病悉能滅除之妙藥,亦即此也。
寅四、總降伏生死苦:
眾生跋涉三有途,
此是止息濃蔭樹。
眾生漂泊,三有長途,疲勞困苦,為止息處,施與蔭涼之大樹,亦是此也。
寅五、特降伏惡趣苦:
拔眾生出惡趣苦,
此是越渡總津梁。
能渡一切眾生出於惡趣之總津梁,亦是發心。
丑二、能除苦因障。分二:
寅一、除煩惱障;寅二、除所知障。今初:
煩惱熱逼眾生心,
此是除熱清涼月。
此發心者,能除眾生熱逼之心,如涼月上,以其能盡摧一切煩惱障故。
寅二、除所知障:
眾生無知昏霧塞,
此是破暗皎日輪。
此發心者,能根本拔除眾生不染污無明所知障昏暗愚,如皎日昇,由廣大資糧莊嚴證空性之般若,能盡所知障之種子故。
丑三、能成辦一切利益安樂。分二:
寅一、能成辦一切利益;寅二、能成辦一切安樂。今初:
攪正法乳成酥酪,
此是醍醐無上味。
此發心者,是以聞思慧杵,善攪契經正法廣大乳海,而出之精華,能生酥酪精汁,具足生一切利益之美味與大力,故咸應於此致力也。
寅二、能成辦一切安樂:
為有情侶馳驅生死道,
欲求受用資具安樂因,
此是隨身資斧勝安樂,
能令滿足有情勝友心。
為漂流輪迴之眾生作伴侶故,馳驅生死道中,欲享人天受用之安樂者,發即最切近之殊勝方便,能令有情勝友所欲滿足,以能成辦一切有情之增上生及決勝故。
癸二、令他生喜:
我今現對一切依怙前,
唱言願為一切眾生侶,
乃至成佛中間不少離,
天及非天聞者皆歡喜。
我今現對諸佛佛子一切救護之前,己自唱言,願為眾生助伴,令其證得如來聖位,悉能圓滿一切有情一切利益安樂,於其未成佛前,復能以人天安樂令其滿足享受,天及非天摩睺羅伽等今後應皆歡喜。如是云云,是令他生歡喜心也。發二菩提心之前,如本論所說,應先修淨除違緣障難,及積集順緣資糧,而後發心。既知此是暇滿所依殊勝心要,當勤勵力也。《攝頌》云:「獲得暇滿人身具慧者,佛說一切契經心要義,百千佛子解脫唯一道,二菩提心勵力令生起。」
辛二、出品名:
入菩薩行論廣解佛子津梁釋受持菩提心品第三竟。
【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4 冊 No. 33 入菩薩行論廣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藏外佛教文獻」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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