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0027 · 卷 2

慈悲三昧水懺講記

新編部類 · 民國 釋演培著

慈悲三昧水懺講記

慈悲三昧水懺講記(中)

一 以偈讚佛

四八端嚴微妙相,僧祇三大劫修來,面如滿月目如蓮,天上人間咸恭敬。

上卷以讚佛偈讚佛,現中卷以相好讚佛。佛身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為佛子所熟知。「四八」三十二,就是說的三十二相,一一相無不端嚴殊勝,所以說「端嚴微妙相」。偈中沒有說八十隨形好,而實含攝在諸相中,因八十隨好,在諸相中,隨諸相中,莊嚴佛身,極為妙好。相與好不但不相侵奪,反相顯發,如林中花顯發諸樹。佛身相好,微妙莊嚴,也是如此。《智論》第二十九說:既說佛具三十二相,為什麼又說八十隨形好?設必須要有八十隨形好,皆名為相即可,何必分說相好?相大可以嚴身,說相就已攝好;相粗而好微細,見佛就見到相,好確不易見到;且相在菩薩、轉輪聖王都可得到,好唯佛有,不共他人。好在諸相之間,兩者相互顯發,所以說佛三十二相,必然說到八十隨形好,怎不分說相好?

有問:佛是遠離一切相好,如《金剛經》說:『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為什麼還要以相莊嚴?如凡夫的取相?錯了!佛確是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乃至離一切相,決不會如凡夫取相執著,但為度化所要化的眾生,或有以為身無相好,不足以度化我,不特不受教化,且生輕慢之心,佛乃不得不以三十二相莊嚴其身。佛在眾中說法,曾作師子吼,我於所有眾生中,一切功德最為殊勝,佛身不以相好莊嚴,人見佛的形醜,怎信佛具一切殊勝功德?再說佛以相好莊嚴其身,尚有不肯信佛,何況沒有相好莊嚴?是以佛特相好嚴身,令諸眾生確信佛具殊勝功德!佛以愍念一切眾生出現世間,不是無因無緣來這世間觀光,為饒益利根眾生,就以智慧等諸功德莊嚴內心,為饒益鈍根眾生,就以身相等威德莊嚴其身;身相莊嚴可拔眾生出三惡道,不再在惡道中受苦,內心莊嚴可拔眾生出三界獄,不再在牢獄受不自在苦。有這麼多利益眾生因緣,佛怎不以相好莊嚴生身?佛莊嚴身相,不如世人求外在美,使人對他生起好感,完全是為利益眾生,才修種種相好業的,不可誤為如世人的要求漂亮!

佛子皆認諸佛具諸相好,但相怎樣修來或還不知,現在頌說「僧祇三大劫修來」。反說是由三大阿僧祇劫修來。僧祇,又名阿僧祇,或阿僧伽、阿僧祇耶,中國譯無數或無央數,為印度的數目之一,是極大數,不可數。《智論》第四說:『天人中能知算數者,極數不復能知,是名一阿僧祇』。古德說:『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採《智度論》說:菩薩進入第三阿僧祇劫,心思大行,開始種三十二相。最遲經百劫修成,快則九十一劫就可。《智論》續說:『三十二思種三十二相,一一思種一一相,一一相百福德莊嚴』。每一相要百福莊嚴,怎樣才能修成一福?有說:三千大千世界中一切眾生,皆是盲無眼目,有人將這麼多盲者治愈能見諸物,是為一福,像這樣的要有百福,始修成一相;有說:世人皆被毒藥之所毒害,有人將這麼多中毒者治愈,是為一福,像這樣的要有百福,始修成一相,諸如是類,論中說得很多,現不一一引說。可知要得三十二相,不是簡單的事,亦非短時間事。我佛釋迦牟尼,由於特殊精進,九十一大劫間,就修成三十二相業,而此相好完成,當與眾生廣結良緣,不能以已得諸相好滿足。

在三十二相中,現舉面與目二相讚美。人與人相見或見佛,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面孔及眼睛。佛的「面」貌猶「如」明亮、光輝、清淨的「滿月」,如八月中秋的月亮,顯得特別明淨,見者無不歡喜。『佛面猶如淨滿月』,眾生見佛皆大歡喜,即由於此。佛的雙「目」猶「如」青「蓮」華,青蓮華的特色,舉瓣黑白分明,佛眼也是如此,特說『目如蓮』。

具有相好莊嚴的佛陀,若天若人見到,無不尊敬,所以說「天上人間咸恭敬」。佛的三十二相,經論都有說明,現依《智論》略舉一二:一、足下二輪相:千幅、輞、轂三事具足,自然成就,諸天工師毘首羯磨,雖是最極會化作的巧匠,但不能化作這樣的妙相,因佛妙相從無量劫中,修諸智慧所成的,毘首羯磨一世所得的智慧怎能化成?二、梵音聲相:如梵天有五種聲,從口發出,甚深如雷,清徹遠聞,人心敬愛,諦了易解,聽者無有感到厭患。三、白毛相:佛的白毛生於眉間,不高不下,白淨右旋,舒長五尺。四、頂髻相:頂有骨髻,大小如拳,生在頭頂,無人得見。諸如此類的三十二相,不可多一相,多就會亂,不可少一相,少不端正。三十二相莊嚴其身,端正不亂,絕對不可增多減少。

二 敘懺禮敬

一切諸佛愍念眾生,為說水懺道場懺法,今當歸命一切諸佛。南無毘盧遮那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彌勒佛,南無龍種上尊王佛,南無龍自在王佛,南無寶勝佛,南無覺華定自在王佛,南無袈裟幢佛,南無師子吼佛;南無文殊師利菩薩,南無普賢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南無地藏菩薩,南無大莊嚴菩薩,南無觀自在菩薩。

此文敘懺及禮佛菩薩,上卷懺文略說,現不重述。

丁六 廣明煩惱行障

戊一 起觀滅罪

禮諸佛已,次復懺悔。某等即今身心寂靜,無諂無障,正是生善滅惡之時,復應各起四種觀行,以為滅罪方便。何等為四?一者觀於因緣,二者觀於果報,三者觀我自身,四者觀如來身。

如上頂「禮諸佛」及諸大菩薩「已」,其「次復」當「懺悔」。想起「某等」在上卷末:『折憍慢幢,竭愛欲水』等,「即今」在道場內,「身心」無有過失,三業自然「寂靜,無」有「諂」誑,「無」有「障」礙,如此安然自在,「正是生善滅惡之時」,理當「復應各起四種觀行,以為滅罪方便」。寂靜,通常說有身寂靜與心寂靜二種:身寂靜,顯示身不掉舉而得輕安;心寂靜,顯示心無煩惱活動而得輕安。古德對身心寂靜,作四句料簡:一、身寂靜心不寂靜,如身坐禪遠離一切憒鬧,但內心仍受貪等煩惱鼓動;二、心寂靜身不寂靜,如內在的心中煩惱已停止活動,但身仍接近大眾不得清閑;三、身心俱得寂靜,如諸佛及大菩薩並如法修行的人,身心均能不為內外在的紛擾所動;四、身心俱不寂靜,如一般凡夫,內心固終日計算這樣那樣,外身同樣東奔西馳的不停,謀求所需要的更多財物。生起四種觀行,就是滅罪方便,如無觀行即無方便,怎能生善滅罪?方便為梵語漚波耶的音譯,一般說為權巧施設,或說諸法同體巧成的相狀。不論修行說法及諸作為,凡能善巧而為,皆可說為方便。四種觀行是那四種?文中先為標出,下面再為解說。

戊二 釋四觀行

第一觀於因緣者:知我此罪,藉以無明,不善思惟,無正觀力,不識其過。遠離善友諸佛菩薩,隨逐魔道行邪險徑。如魚吞鈎不知其患,如蠶作繭自纏自縛,如蛾赴火自燒自爛。以是因緣不能自出。

所起四種觀行,「第一觀於因緣者」:當「知我」人造「此罪」業,不是無因無緣而來,乃是「藉以無明」為起罪之因,復以「不善思惟」為習罪之緣,如是因緣和合,隱覆真知正見,「無」有「正觀」之「力」,亦即沒有正知正見,明明是在造諸罪惡,竟然「不識其」為大「過」,反而以為做得不錯,不是無明蒙蔽是什麼?無明,亦稱愚癡,對於諸法事理,愚而不能了達。無明是以癡暗為性,其體與癡無別,所以無明又名愚癡,愚癡亦說無明。無明從無始來,恆時障礙體認諸法真義的智慧,所以無法知道自己所造的過失!

正觀,意以正確的觀慧,觀察緣起正法,通達緣起法的真實相,悉是空無自性,所以名為正觀。如觀八不中道為正觀,若觀生滅、斷常等則為邪觀。或說大乘是明正觀,諸大乘經,同以不二正觀為宗,約方便作用不同,諸部派的說法容有不同,但以不二正觀為宗,彼此沒有什麼不同。或以二諦中道發生二慧正觀,以得二慧正觀,寂滅斷常諸邊,說離斷常等八邪名為正觀。正觀所觀的緣起正法,沒有一法不是依因託緣而生,亦無一法無因而自性有。緣起本指一切而言,但對緣起認識是否正確,就分是邪觀還是正觀。如凡夫無時不在緣起中活動,不但不能正確認識緣起無自性,反以為所接觸到的一切是實有,當然不能說是正觀。如具中道妙觀的菩薩,透澈了解緣起法的本性空,離空而不壞緣起假名,是為正觀。唯有正觀諸法性空,一切皆是緣生了無所得,所行所為合於緣起正法,自就不會為諸貪著之所纏縛,亦即不會造諸罪惡。眾生所以會造五逆十惡,乃至無窮無際罪業,皆由不識其過而來,亦即不知緣起如幻,不知就是無明,以是因緣失於正智,故說為無有正觀之力。

無正觀力的眾生,不特不認識緣起正法,對人的好壞亦分不清,所以「遠離善友」。善友即善知識,最高善知識,無過「諸佛菩薩」。唯佛菩薩方能正確引導吾人走上光明大道;教示吾人遠離諸惡廣行眾善。現因遠離諸佛菩薩善友,終日唯有「隨逐魔道行邪險徑」。魔,具說魔羅、惡魔,譯為殺者、奪命、能奪命者,或譯障礙。意說魔能奪取人的生命及慧命,妨礙人的勝善,憎嫉賢聖之法,作種種擾亂事,使行者不能成就出世善根。《智論》第五十六詳細說天魔狀態:『魔作龍身種種異形可畏之像,夜來恐怖行者;或現上妙五欲,壞亂菩薩;或轉世間人心,令作大供養,行者貪著供養故,則失道德;或轉人心,令輕惱菩薩,或罵或打,或傷或害,行者遭苦,或生瞋恚憂愁。如是等,魔隨前人意所趣向,因而壞之,是名得便』。天魔,具足應說他化自在天魔,居欲界第六天的魔王並其眷屬,專壞欲出三界行人的一種暴惡鬼神。經中亦說波旬。不特魔王本身,有種種魔力,還有魔軍、魔女等,亦常嬈亂佛及其弟子,如意志力堅強,自不會為魔所嬈,願力不夠,為魔誘惑,敗下陣來,可說很多。佛法行者在向佛道前進時,理應遠離惡魔並予降伏,現不如此,反而『隨逐魔道』,走上危險的惡道,是為無明之所戲弄!

「如魚吞鈎不知其患」,是第一喻,譬喻貪毒。在水中優哉游著的魚,不知釣魚者的鈎上,有使牠喪身失命的過患,一見鈎上香餌,立即就去吞食,於是為其所鈎,因而結束生命。為人貪著五欲,何嘗不是如此?五欲有害於人,好像踏著毒蛇,世人愚惑不知其害,貪著五欲死而後已!古德說:『隨他香餌浮波面,獨守深潭得自由』。果然如是,怎有傷身之禍?有智慧的人,對世間欲樂,不起貪染心,『無累無所欲,是名真涅槃』,怎會為其障蔽墮三惡趣?五欲過患,宜應認識。

「如蠶作繭,自纏自縛」,是第二喻,譬喻愚癡。蠶為求得生命的堅固不受傷害,特地吐絲裹起身體為巢,以為生命就可無虞生存,殊不知這是自縛自己,終使自己生命,窒息於所吐露的絲巢中,這不是愚癡是什麼?愚癡無知的眾生,觸境為境所迷惑,全是自己的懵懂,從而在無明窟中轉來轉去,不能得到自在解脫。大經說:『如蠶作繭自生自死,一切眾生亦復如是,不見佛性故,自造結業,流轉生死,猶如拍毬』,不是邪知見力是什麼?

「如蛾赴火自燒自爛」,是第三喻,譬喻瞋恚。蛾與蝶為同類的飛蟲,一般說為飛蛾。唯蝶常喜飛花間,蛾則愛飛於燈火,一見赤色的燈火,立即飛投過去,以為非常好玩,那知結果自燒燋爛,使大好生命葬身火窟。吾人在這世間,遇到違逆之境,立刻大動瞋火,以為發了脾氣,心中稍感舒適,那知瞋恚之火,不特能壞法身,亦燒功德之林,並令現前面孔,變得極為難看,試問常發脾氣,對己有何利益?證知三毒煩惱,實是極大罪魁!

「以是」無正觀力的「因緣」,恣任三毒造種種罪,於是久淪生死海中,不藉三寶及正觀之力,怎得超出三界?想憑自己出離三界,那是很難,所以說「不能自出」。如觀諸法因緣性空,生起善思正智,就不為三毒惑亂。

第二觀於果報者:所有諸惡不善之業,三世輪轉苦果無窮,沉溺無邊巨夜大海,為諸煩惱羅剎所食,未來生死冥然無涯。設使報得轉輪聖王,王四天下,飛行自在,七寶具足,命終之後,不免惡趣,四空果報,三界極尊,福盡還作牛領中蟲,況復其餘無福德者,而復懈怠不勤懺悔?此亦譬如抱石沉淵,求出應難。

此講「第二觀於果報者」:眾生由於無明不善思惟,所造成的種種罪業,此罪業因必要感果,不是有因而無果的。是以「所有諸惡不善之業」,感受「三世」生死「輪轉」,從未一刻停過,且此生死「苦果」,在業還未窮盡,一直「無窮」無盡下去,不會放鬆造作者一步。

如是輪轉無窮的苦果,好像「沉溺」在「無」有「邊」際的「巨夜大海」中,隨波逐浪的漂來漂去,四顧茫茫的無有依靠,不時「為諸煩惱羅剎」之「所」吞「食」,在沒有了脫生死前,從過去到現在,由現在至未來,眾生生命就這樣無限延續,能說吾人生命不是佛所說的『憂悲苦惱純大苦聚集』嗎?無有邊際黑暗重重的大海中,有很多羅剎生存其間,時刻擇人而噬。羅剎,又名羅剎娑、邏剎娑、羅叉娑、阿落剎娑,譯為可畏、速疾鬼、食人鬼,或譯護者。是諸惡鬼的通稱,亦名暴惡鬼。男羅剎的相貌極醜,女羅剎的相貌較為姝美。不論男女羅剎,或在空中飛行,或在地上行走,或在海內來往,行動都很迅速,令人感到可怕,因羅剎極喜食人的血肉。除海中有諸羅剎,傳說別有羅剎女國,居於大海島中。有部毘奈耶說那羅剎國,為錫蘭所有的赤銅洲。羅剎女國,有說就是指錫蘭島,以錫蘭為羅剎的住處,印度古代敘事詩中,有此一說。原因南印地方的住民,向來是啖食人肉見稱。另有一說:羅剎在地獄呵責罪人。《智論》第十六說:『惡羅剎獄卒,作牛馬等種種形,吞噉、齩嚙罪人』。《俱舍》第十一說:『閻羅王使諸羅剎娑,擲諸有情置於地獄』。諸如此類的說到羅剎很多。現以之比喻煩惱,顯示煩惱汩沒人的慧性,傷害人的法身,促使吾人一生又一生的受生身苦果,所以「未來生死,冥然」猶如巨夜,「無涯」猶如大海,無邊無際的一個生命接續一個生命,那有窮盡時候?

在生死中流轉,不完全是造惡,有時亦會修善,善感人天樂果,同樣是不究竟。以感得人類生命說:一般人的生命,固會很快結束,「設使報得轉輪聖王,王四天下」,同樣不免墮落。轉輪聖王,經上說有金、銀、銅、鐵四種輪王:王一洲的是鐵輪王,王二洲的是銅輪王,王三洲的是銀輪王,王四洲的是金輪王。轉輪聖王出現之說,盛行釋尊時代,經論比說佛與轉輪聖王之處很多。《雜含》第二十七說:『轉輪聖王出世之時,有七寶現於世間……如是如來出世,亦有七覺分寶現』。《智論》第二十五說:『佛與轉輪聖王有何相似?答曰:如王清淨不雜種中生,隨姓家業成就,眾相莊嚴身;王德具足,能轉寶輪,香湯灌頂,受王位於四天下之首,壞除一切賊法,令無敢違。寶藏豐溢,軍容七寶以為校飾,以四攝法攝取眾生,善用王法,委任貴姓主兵大臣以治國政,妙上珍寶樂以布施,有所知念,終始無異。佛法王亦如是;釋迦牟尼、燃燈、寶華等佛。諸佛清淨姓中生,先佛威儀行業,具足三十二相以自莊嚴;聖主威德備具,轉真法輪,智慧甘露味灌智首,於三界中尊;破壞一切煩惱賊,學無學眾歡喜,所結禁戒無敢違者。無量法寶藏具足、七覺分寶莊嚴、八萬四千法聚軍,出世間四攝法以攝眾生,知方便說四聖諦法為法王儀;舍利弗、彌勒等大將,善治佛國法,諸無漏根、力、覺,種種妙寶樂以布施,深求一切眾生善事為所念堅固,是為相似』。佛典轉輪聖王,有很多的相似。雖如此具諸福德,且可「飛行自在」,稱為飛行皇帝,而且還有金輪寶、象寶、紺馬寶、神珠寶、主藏臣寶、玉女寶、主兵臣寶的「七寶具足」,不能不說輪王福大無比,其金輪聖王的壽命,亦有八萬歲這麼久,但到「命終之後」,仍「不免」墮入「惡趣」,因諸煩惱未斷,仍沒老死泥中,何況沒有福德及壽長的凡夫?

再說「四空果報」,是「三界」中最「極尊」貴的,但到「福盡」時,「還作牛領中蟲」。四空果報,就是無色界的四空處,為修四空定所得的果報。修空無邊處定,生空無邊處天;修識無邊處定,生識無邊處天;修無所有處定,生無所有處天;修非想非非想處定,生非想非非想處天。此天所得果報,為三界最尊貴,壽長八萬大劫,定樂亦極殊勝。外道誤認此為涅槃,佛法認為仍在三界,一旦八萬大劫果報壽盡,福報也享盡時,還要墮入畜生作牛領中蟲,苦果仍得自己去受。有福德者尚且如此,何「況」其「餘無福德者」?未來墮落更不用說。想到這點,現在值遇佛法,理當精進修行,「而復懈怠不」好好「勤」行「懺悔」嗎?果能作如是想,必定修出世法,不再求世間的福樂!設若不然,「此亦譬如抱石沉淵」,要「求出」來,「應」是相當困「難」的。如人空身掉落深淵,要求出來已很不易,何況抱住石頭不捨,求出甚難不說可知。無色天人所以會墮入牛領中蟲,經說佛有一次與阿難在田隴中經行,見到一牛項領腐爛,有很多蟲在食該牛的膿血,其中有隻大而且肥的大蟲,佛問阿難認不認識?阿難說不認識,佛告阿難:此蟲在過去世,曾經修四空定,感得四空果報,現由天福已盡,惡業因緣又告成熟,所以墮作此蟲,修懺能不誠懇?罪業能不懺悔?

第三觀我自身,雖有正因靈覺之性,而為煩惱黑闇叢林之所覆蔽,無了因力不能得顯。我今應當發起勝心,破裂無明顛倒重障,斷滅生死虛偽苦因,顯發如來大明覺慧,建立無上涅槃妙果。

此講「第三觀」於「自身」。我們這個自身,看來是臭皮囊,或說是血肉軀,殊不知在此自身中,本就具有靈覺之性,亦即真常大乘常說具有佛性,或說凡有心者皆得成佛。如此,為什麼不能像佛那樣的得到成佛?要知「雖有正因靈覺之性,而為煩惱黑闇叢林之所覆蔽,無」有「了因」之「力,不能得」到開「顯」。《大般涅槃經》第二十八說:『眾生佛性亦二種因:一者正因,二者緣因。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密』。又說:『緣因即是了因。世尊!譬如闇中先有諸物,為欲見故,以燈照了,若本無者,燈何所照?如泥中有瓶,故須人水輪繩杖等而為了因……是故雖先有性,要假了因然後得見』。又說:『正因者,名為佛性,緣因者,發菩提心。以二因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石出金』。有問:眾生的佛性,既與一切功德相應,為什麼沒有如來德用?當知猶如蓮華尚未開敷,為諸惡見葉共所包裹,又如一座很大金山,被瞋恚污泥之所封著,又如廣大明淨的虛空,被愚癡烏雲之所蓋覆。

文中所說靈覺之性,是眾生本所具有,為煩惱障蔽,好像黑暗叢林,覆住日月之光,所以在叢林內,不能見日月光。靈明覺性為煩惱覆,沒有了因的智慧之力照燭,本有覺性無法予以開顯。《大般涅槃經》說:『了因者,猶如燈明,照了於物,緣因者,即施、戒等五,與般若為資緣故,資彼正因力,斷惑成菩提』。眾生確有佛性,唯是諸佛境界,為聲聞、緣覺所不了知,十住菩薩少分見到,何況凡夫?正因眾生不見佛性,常為煩惱繫縛,不斷流轉生死,若能見到佛性,煩惱所不能繫,就得解脫涅槃。

佛性既是本有,「我今應當發起勝心」,不讓本有佛性,永遠埋沒不顯。勝心,可說常勝義菩提心,亦可說前七種心,或四觀行的前二觀心。如是勝心一發,就可「破裂無明」黑暗「顛倒重障」,亦得「斷滅生死虛偽苦因」。無明蓋覆本有覺性,不是一層兩層,如說四十二品無明,即是顯示有四十二層,所以說為重障,重障是生死苦果的原因。虛偽意說在本有靈覺性中,根本沒有真實生死之因的無明,亦無真實生死之果的苦報,有的只是虛假不真實的,所謂『無明實性即佛性』,那有真實無明?無明如有實在自體,根本沒法可以懺盡。就因無明無實自體,藉發勝心可以裂破,靈覺妙性自然開顯,所以說「顯發如來大明覺慧」。古德說『覺慧,是無上菩提之因心,即當人不動不變之心體,即覺字本不可得,不過藉以破眾生之迷耳。覺慧顯明,如日月大明,始悟生本是佛,如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石而增潤』。沒有覺慧,不特不能證得無上菩提,亦不能「建立無上涅槃妙果」。無上菩提與涅槃妙果,是顯佛的二轉依果。但要完成二轉依果,必須裂破無明羅網,如何擊破無明,是觀自身最極重要的一著!

第四觀如來身,無為寂照,離四句,絕百非。眾德具足,湛然常住,雖復方便入於滅度,慈悲救接未曾暫捨。

前觀自身,清楚知道吾人身體是惑業不淨的,現在「第四觀如來身」,則是潔白無染的清淨身,如是對比,應厭患自身,求取如來身。如來身向說有二,就是生身及法身。生身是示現的父母所生身,到一定時期又會示現寂滅;法是「無為寂照」的,亦即永恆的存在。法身亦說有二:一、以佛所說的正法為身,二、以佛所證得清淨無漏法為身。不論那種法身,都可保持不滅。正法為身的法身,《遺教經》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增一阿含經》第一〈序品〉說:『釋師出世壽極短,肉體雖逝法身在,當令法本不斷絕』。《增含》第四十四又說:『我滅度之後,法當久住……我釋迦文佛壽命極長,所以然者,肉身雖取滅度法身存在』。此皆以佛所說法為法身,正法不滅,名為法身。除以正法名為法身,復以佛所成就的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諸功德法,名為法身。

大乘亦說如上的法身,但又以佛的自性真如清淨法界為法身,而此法身無漏無為無生無滅,是以真理之法名為法身。《維摩詰經.弟子品》說:『諸如來身即是法身,非思欲身;佛為世尊過於三界,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為不墮諸數』。是經卷下〈見阿閦佛國品〉說:『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於三世中推求,不見有佛,是真見佛。古德說:『過去若有便應更來,然其不來,明知佛不在過去矣;未來若有便應即去,然其不去,明知佛不在未來矣;現在若有便應有住,然其不住,明知佛不在現在矣』。三世推求了不可得,是為觀見如來真實法身。《大般涅槃經》第三〈金剛身品〉說:『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身,非雜食身,即是法身……如來之身非身,是身不生不滅不習不修』。《佛地經論》第七更說:『法身,清淨真如為體。真如,即是諸法實性,法無邊際,法身亦爾,徧一切法,無處不有,猶如虛空』。諸如此類,皆約真如法性之理,名為法身,常自寂然,雖常寂然,而恆朗照。

「離四句,絕百非」。四句,隨拈一字,皆可成四:如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即為四句。所以要離此四句:有是增益謗,無是損減謗,亦有亦無是相違謗,非有非無是戲論謗,必須予以遠離,方可免於諸謗。有、無業可成四句,斷、常等亦可成四句;一、異等同樣可成四句。古德說:『凡作四句,有本、末、三世、已起、未起,積成百,皆不得真,故云非』,是為絕百非。古德說:『一法若有,毘盧墮於塵勞,萬法若無,普賢失其境界』。有無尚且如此,何況四句百非?所以應當離絕,不可有所執著,要像大火一樣,觸著皆為燒得乾乾淨淨。

如來身,不但『無為寂照』,而且「眾德具足」。功德所成就所莊嚴的法身,固是具諸功德,真如法性之理的法身,同樣眾德具足,不唯證得法身的如來,具有無量無邊的功德,依真常大乘說,眾生本具的佛性或如來藏,亦含攝如來一切功德。具足,顯示所修的萬行無一不具,所得的相好無不圓滿。所得果位,所證法身,已經究竟圓滿,無有任何變易,不屬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所攝,如水澄淨那樣的「湛然」,亦如虛空那樣的「常住」。《大般涅槃經》第三十三說:『如來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有佛性,一切佛法,常無變易,以是義故,無有三世,猶如虛空……虛空無故,非內非外,佛性常故,非內非外,故說佛性猶如虛空』。

唐順宗問佛光如滿禪師:『佛從何方來?滅向何方去?既言常住世,佛今在何處』?禪師答說:『佛從無為來,滅向無為去,法身等虛空,常在無心處;有念歸無念,有住歸無住,來為眾生來,去為眾生去,清淨真如海,湛然體常住』。順宗又問:『佛向王宮生,滅向雙林滅,說法四十九,又言無法說;山河及大海,天地及日月,時至皆歸盡,誰知不生滅?疑情猶若斯,智者善分別』!禪師復答:『佛體本無為,迷情妄分別,法身等虛空,未曾有生滅;有緣佛出世,無緣佛入滅,處處化眾生,猶如水中月;非常亦非斷,非生亦非滅,生亦未曾生,滅亦未曾滅;了見無心處,自然無法說』。順帝又問:『如來法身既常,眾生如何不見』?禪師更答:『大經云:其性常住,是不變易,無智慧眼,不能得見,如彼肉眼,不見暗中樹影』,我認為這解說很好,特地引錄於此。

法身湛然常住固是不錯,但佛滅度亦無可否認,自有佛陀以來,若從無佛入滅,世間就應到處有佛,事實佛滅過去很多,如說過去有無量佛。這究是什麼道理?已成佛的諸佛,「雖復方便」的「入於滅度」,但仍「慈悲」不捨的「救接」眾生,從來「未曾」有時「暫捨」。諸佛是入無住涅槃,雖入涅槃並未住在涅槃,而仍住於生死以大悲願示現受生,分身無數到他方各個國土,無時無刻不在救接眾生,不過一般眾生不識其為佛的示現,雖處處受生以救濟群品,但以般若空智而常住於涅槃,從未能離寂滅,享受寂靜之樂。經說:『即生死而證涅槃,即涅槃而入生死』,生死涅槃一如。入滅是方便示現,非真入滅。

生如是心,可謂滅罪之良津,除障之要行,是故至誠求哀懺悔。

懺悔行人,果能「生」起「如是」四種觀「心」,真「可」說是「滅」除「罪」業最「良」好的「津」梁,亦是「除」去染「障」最重「要」的「行」門。「是故」應當「至誠」懇切的「求哀懺悔」。以此四心真誠懺悔,可以做到無罪不滅,無福不生,對於懺悔怎不特別重視?

戊三 煩惱障過

己一 陳障名數

庚一 起障原因

某等無始以來至於今日,長養煩惱,日深日厚,日滋日茂,覆蓋慧眼令無所見,斷除眾善不得相續。

上明四種觀心以懺悔,未明煩惱過患,現特一一列出煩惱過患。發心懺悔的眾「等」,應知吾人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由最初一念無明的妄動,煩惱不特沒有減少,且無時無刻不在「長養煩惱」,以致煩惱,「日深日厚」,亦復「日滋日茂」。人的內心有諸煩惱,好像地上有諸草叢。煩惱增長,生死大海自然日深,無明泥地自也日厚,如再浸潤愛水,或是倍以欲泥,使煩惱會更一日一日的滋長茂盛,成為煩惱之林,「覆蓋」吾人的「慧眼」,使「令」吾人終於一「無所見」,不能辨別善惡,邪正更是不分,因而原應修的「眾善」,反而予以「斷除」,「不得相續」的勤修,眾罪反而不斷的造作。如是生起煩惱障的原因及其過患,怎不予以密切注意?

庚二 列諸障失

辛一 明世間障

起障不得見佛,不聞正法,不值聖僧煩惱;起障不見過去、未來一切善惡業行,出離煩惱;障受人天尊貴之煩惱;障生色、無色界禪定福樂之煩惱。

起障,不是在某一方面,而是在多方面,此中說有四障,是屬世間的障。

一、由「起」煩惱「障」,斷諸所應修的眾善,因而無緣得遇三寶,慧眼為煩惱所覆而盲,更未深深的種諸福德,於是明明有佛住世,「不」能「得見」無上「佛」陀,明有如來正法流行,「不」能聽「聞」甚深妙「法」,明有聖僧化導世間,「不」能「值」遇「聖僧」開示,這就是所生起的障遇三寶的「煩惱」。

二、由「起」煩惱「障」,蓋覆自己的智慧之目,因而「不見過去、未來一切善惡業行」。什麼是善的業行,什麼是惡的業行,本可看得清清楚楚,從而善業儘量去做,惡業竭力避免。但因煩惱障蔽慧目,不能看清善惡,自就不能如實的離惡行善,「出離」生死更說不上。這就是所生起的不見善惡業行的煩惱。

三、由起「障受人天尊貴之煩惱」,所以人中尊貴的果報,如轉輪聖王及諸大姓大長者等,無法獲得,天上尊貴的果報,如欲界的帝釋天,色界的大梵天,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處天,都同樣的不能獲得。

四、由「障生色無色界禪定福樂之煩惱」,所以色界的離生喜樂等的四禪定,無色界的空無邊處等四空定的福樂,亦復不能從自身中獲得,證知煩惱對吾人的過患,確是深重極深重的,不應讓它日積日厚的滋茂起來。

辛二 明神通障

障不得自在神通,飛騰隱顯,徧至十方諸佛淨土,聽法之煩惱。

由於生起「障不得自在神通」等煩惱,以致所要得的不能如意的得到。如大小乘聖者所得的自在神通,「飛騰」於廣大虛空中,或「隱」而不現,或「顯」而浮水,不管前面是高山或深海,都能無礙的直行過去,甚而「徧至十方諸佛淨土,聽」聞諸佛宣說無上妙「法」,都可隨意能往,且迅疾的無有障礙。現因有了「煩惱」,根本沒有辦法可以做到,是為障礙神境通的煩惱。

辛三 明二乘障

障學安那般那數息、不淨、因緣觀等諸煩惱;障學煖、頂、忍、第一法、七方便等諸煩惱;障學慈、悲、喜、捨;聞、思、修等諸煩惱;障學空、平等、中道解、三觀義諸煩惱;障學助道品、念處、正勤、根、力、如意足諸煩惱;障學八正道、示相之煩惱;障學七覺支、不示相煩惱;障學八解脫、九空定煩惱。

此明二乘所修生起的各種煩惱。

一、明「障學安那般那數息」等所生起的煩惱,以致要修數息觀、不淨觀、因緣觀皆不可能。安那般那是印度話,中國譯為遣來遣去。安那是遣來義,亦即是入息,是引外界的風入於身中;般那是遣去義,亦即是出息,是引內界的風出於身外。就是一般說的數息觀,是為專門對治散亂的。「不淨」,就是不淨觀,此是專門對治貪欲的。世人不知這身體穢惡不淨,以為清淨得很,終日為身而忙,佛特指示行者觀身不淨,不要為此不淨之身所騙。「因緣觀」,諸法本是各種因緣和合而有,愚癡眾生不知緣生無實自性,妄於其中執為實有,佛特開示行者觀諸因緣,以對治眾生的愚癡無知。初發心的行人,首修五停心,就是前說的數息、不淨、因緣三觀,另有慈悲觀對治瞋恚,念佛觀對治多障,沒有列出,用一等字代表。合為五停心觀,或名五觀,或名五念,即為對治粗強的五種惑障而修的五種觀門。於中,又以不淨觀及數息觀,為初心入道的要約,經中稱為二甘露門。

二、明「障學煖、頂、忍、第一法」的煩惱,以致不能修四加行,又名四善根,即於見道前觀四聖諦,修十六行相,有四種位別,名四善根位,又名修習順抉擇分善根位。稱為善根,因聖道涅槃,是真實善,此四為真實善的初基,亦為真實善的安足處,所以名為善根。煖,是火前的相狀,此位善根,可燒煩惱柴薪,為無漏聖道智火的前相,所以名煖;頂,為前煖善根漸次增長,到成滿時而成善根,在動善根中最勝,猶如人頂一樣,或如在進退兩際的山頂,所以名頂;忍,是頂善根到達成滿所生的善根,於四諦理忍可最勝,再也不會墮落惡趣,所以名忍;世第一法,是上忍位無間所生的善根,如上品忍位,緣欲界苦諦,修一行相,唯一剎那。於有漏世間最為殊勝,名世第一法。從此無間入於見道,生無漏聖道。前說五停心觀,另有別相念處,總相念處,再加現所講的四加行,論中,或說為七賢位,或說為七方便,或說為七加行,顯此是為聲聞行者,在見道前所有七級行位,名方便道。文說「七方便」,就是小乘的七賢位。前三是外凡位,後四是內凡位,或說前三是遠方便,後四是近方便。修七方便,無漏聖道雖還沒有生起;但確是趣入正性離生的方便加行。此本每個行者可修,因為「煩惱」所障,不能如法修此。

三、明「障學慈、悲、喜、捨;聞、思、修等諸煩惱」,以致不能如法修四無量及有漏三慧。慈等,就是前說的『廣四等心』,現不重說。聞、思、修的有漏三慧。慧是簡擇的意思,是簡擇事理的精神作用,有三種差別:(一)、聞所成慧,略名聞慧,謂聽如來所說言教,依此發生聞慧,而此聞所成慧,於一切時依名了義;(二)、思所成慧,略名思慧,於聞法後,對所聞法,加以審慎思惟,因而發生思慧,此思所成慧,於所思惟法,有時依名了義,有時不依名了義;(三)、修所成慧,略名修慧,於法思惟後,依所思惟法,切實依之實踐,因而發生修慧,此修所成慧,於一切時不依名了義。經說如有三人,入池沐浴:(一)、未學而浮;(二)、雖學未善;(三)、學已善巧。未學浮者,於一切時,攀岸草等,然後沐浴,聞所成慧,應知亦爾。學未善者,或攀不攀,而能沐浴,思所成慧,應知亦爾。學已善者,於一切時,無所攀附,自在沐浴,修所成慧,應知亦爾。如此三慧,每次行者,可次第學,因煩惱障而不能修。

四、由「障學空」觀、「平等」假觀、「中道解三觀義諸煩惱」,不能勤修。三觀說,出《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如經說:『初地已上,有三觀心而入一切地。三觀者:從假名入空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是二觀方便道。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進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訶薩聖種性』。《瓔珞經》所說三觀,是天臺宗所說空、假、中三觀之本,因而三觀之名,原出《瓔珞經》。三觀義,天臺說得最為詳盡:空觀,明因緣所生一切諸法,看來好像是有,而實如幻如化,但有假名,無實自體,是為從假入空觀;假觀,明雖入空但不住空,而仍入於幻化,假名世諦,分別無滯,是為從空入假觀;中觀,中以不二為義,道名能通,照一實諦,虛通無滯,名中道觀。中道正觀,實能雙照二諦,雙融二諦,遮照同時。此三觀義,行者應當修學,力求了解,但為煩惱所障,欲學而不可能。此三觀,放在明二乘障中,是不大妥當的,因這是大乘行者所修。

五、由「障學助道品、念處、正勤、根、力、如意足諸煩惱」,因而不能修學。佛法行者所修,向分正行、助行兩種,或說正道、助道。助行,是助正行的。綜合正、助二行,或說正助兼修,或說助正兼修,或說正助合行。以助行言,顯示諸行共相資助,以使正行得以成就,或說助成主要的正行,兼修其餘的諸行。如修六波羅密,當以般若為主,為助般若、修餘五波羅密。如菩薩正行施時,守護身口,離七支惡,持正語、正業、正命戒行。由持此戒施得成就,所以戒能助成施捨。不論以那一法門為主修行,更以其他行門助成,皆名助行。

現說助道品,是指三十七菩提分法,亦有將這說為正行,現姑不論。念處,是相念處,以自相共相而觀身受心法,對治淨樂常我四倒。此又名為四念住、四意止、四止念,或單名四念。此四念處,雖各有四,但觀身時多觀不淨,觀受多觀是苦,觀心多觀無常,觀法多觀無我。佛說此四念處,由未入道凡夫,經常在此四法,邪行起四顛倒,為破此四顛倒,所以說四念處。此為向涅槃的重要法門,如《長阿含》第十《三聚經》說:『云何四法向於涅槃?謂四念處』,是以四念處為佛法行者所應修的法門。

四勤,就是四正勤,亦名四意斷、四正勝、四正斷,為斷惡生善所運用的方便精進。未生惡令不生,好像預防洪水泛濫;已生惡令斷,好像除去毒蛇;未生善令生,好像鑽木取火;已生善令增長,好像灌溉甘果。《增一阿含經》第十八說:『無放逸比丘修四意斷:云何為四?於是比丘,若未生弊惡法,求方便令不生;若已生弊惡法,求方便令滅;若未生善法,求方便令生;若已生善法,求方便重令增多,終不忘失,具足修行心意不忘,如是比丘修四意斷』。

根,就是信、進、念、定、慧五根。此五於伏煩惱引生聖道有增上用,所以名根。根的這樣次第:先於因果生起信心,次為其果修因,生起極大精進,精進住念所緣,念力令心得定,心定能如實知。《雜含》第二十六說:比丘若於五根如實觀察,於身見、戒取、疑三結斷知,是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決定正向正覺,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力,就是信、進、念、定、慧五力。此五於發生聖道的力用,有五種差別。於五根外立此五力,所緣境界以及自體等,與根雖相似,而果有差別,顯此五者具有不屈伏的特義,所以別立力分。《婆沙》第百四十一,以此與五根對照說:能生善法的叫根,能破惡法的叫力;不傾動的名根,能摧伏他名力;勢用增上義是根,不屈伏義是力。信力,於如來所修植淨信,不為沙門、婆羅門,或餘世間等引奪;精進力,於已生不善法,為永斷故生起策勵,乃至廣說四種正斷;念力,於內身住循身觀,乃至廣四種念住;定力,離欲惡不善法,乃至廣說四種靜意;慧力,如實了知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是苦滅聖諦,此是趣苦滅道聖諦。可知根、力的意思是不同的。

如意足,具名四如意足,或名四神足,由欲、勤、念、慧四法之力,引發現起種種神用的三摩地。《長阿含》第五《闍尼沙經》說:『諸天!如來善能分別說四神足。何等謂四?一者欲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二者精進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三者意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四者思惟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是為如來善能分別說四神足。又告諸天:過去諸沙門、婆羅門,以無數方便現無量神足,皆由四神足起』。是以欲得神通妙用,必須修此四神足。

六、由「障學八正道示相之煩惱」,因而對之不能修學。八正道,又名八支聖道,八支正道,八聖道支,八聖道分,八賢聖道,八正聖路等,為三十七菩提分的一類。八正道說,早在佛於鹿野苑為五比丘說法時就已提出,可知八正道為佛所特別重視。《中阿含》第五十六《羅摩經》說:『五比丘當知:有二邊行,諸為道者所不當學。一曰著欲樂下賤業凡人所行;二曰自煩自苦非賢聖求法無義相應。五比丘!捨此二邊有取中道,成明成智成就,於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覺趣於涅槃,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是謂為八』。到最後涅槃時,對阿跋陀羅說:『若諸法中無八聖道者,則無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須跋!以諸法中有八聖道故,便有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八正道是唯一而不容別異的正道,求證四沙門果及求證寂滅涅槃,都不能沒有八正道。佛為五比丘及須跋陀羅說八正道,皆得漏盡,心得解脫,慧得解脫,自知自覺自證,得無上安隱涅槃。於中,正見最為重要。正見,又名諦見,見苦確實是苦,見集確實是集,見滅確實是滅,見道確實是道。正思惟,又名正分別,正思、正覺、諦念,就是沒有欲覺、恚覺、害覺。正語,又名正言、諦語,就是離妄言、兩舌、惡語、綺語等。正業,又名正行、諦行,就是遠離殺生、不與取、邪淫。正命,又名諦受,就是捨去咒術等的邪命,如法求取床榻、湯藥等諸生活具。正精進,又名正方便、正治、諦法,就是已生的惡法願斷,未生的惡法願不生,未生的善法願生起,已生的善法願增長。正念,又名諦意,就是以自共相觀身受心法。正定,又名諦定,就是離欲惡不善法,成就初禪乃至四禪。八正道次第,《四諦論》第四說:依理觀於聖諦,先立正見,於所觀執視不捨,次立正覺;其次安立正言、正業、正命;於所觀法為離為得,次立精進;於所離得永不忘失,次立正念;由不失念,於所見境心不散動,次立正定。八正道,以智慧為根本,因所觀的四諦境,甚深最甚深,沒有智慧不能了知,所以正見最為重要。

七、由「障學七覺支不示相煩惱」,所以不能修七覺支。七覺支,又名七等覺支,七徧覺支,七菩提分,七覺支寶,七菩提寶等,為順菩提的七種修法。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念覺支,又名念等覺支、念覺意等,心明記為性,以念為體,憶持不忘。擇法覺支,又名擇法等覺支、法解覺意,就是毘鉢舍那,以慧為體,能簡擇分別諸法。精進覺支,又名精進等覺支、精進覺意等,以勤為體,能策勵不息。喜覺支,又名喜等覺支、愛喜覺意,以喜為體,即欣悅歡喜。輕安覺支,又名輕安等覺支、息覺支等,以輕安為體,即身輕安與心輕安。定覺支,又名定等覺支,定覺意、惟定覺意等,心一境性,以定為體,做到其心安住不散。捨覺支,又名捨等覺支、護覺意、行護覺意,心平等性,以行捨為體,心無警覺而住寂靜。《婆沙》第九十六對覺支作這樣問答:覺支是什麼意義?為能覺悟說名覺支?為覺之支說名覺支?若以能覺悟說名覺支,就應一是覺支,餘六不得名為覺支,若是為之支說名覺支,就應六是覺支,餘一不是覺支。有說此以能覺悟者說名覺支。果如此,就應唯一擇法覺支得名覺支,餘六不得說為覺支。不然!要知餘六為覺支分,能隨順覺,從勝而說,亦名覺支。有說為覺之支說名覺支。果如此,就應念覺支等六種得名覺支,擇法應不名為覺支。不然!要知擇法是覺亦名覺支,餘六雖是覺支,不得名覺。為什麼作此分別?擇法覺支,體是智慧,所以名覺,成總修位,亦名覺支;餘六覺支,體非智慧,不得名覺,成總修位,得稱為支。依此分別,可知七覺支,雖皆為助如實覺的支分名為覺支,但唯擇法其體是慧,既稱為覺亦名覺支。

八、由「障學八解脫、九空定煩惱」,所以不能修此法門。八解脫,就是上卷所說『洗八解水』,此處不再重述。九空定,就是九次第定,又名無間禪、鍊禪,就是次第無間的鍊修九種定。(一)、初禪次第定;(二)、二禪次第定;(三)、三禪次第定;(四)、四禪次第定;(五)、空處次第定;(六)、識處次第定;(七)、無所有處次第定;(八)、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九)、滅受想次第定。《智論》第二十一說:『九次第定者,從初禪心起,次第入第二禪,不令餘心得入;若善若垢,如是乃至滅受想定。問曰:餘者亦有次第,何以但稱九次第定?答曰:餘功德皆有異心間生,故非次第。此中深心智慧利,行者自試其心,從一禪心起,次入二禪,不令異念得入;此於功德心柔軟,善斷法愛故,能心心相次』。因此,得名九次第定。智者大師說:行者修禪觀時,先修定多智少的根本味禪,又修觀多定少的觀禪,定觀兩輪一強一弱,行用尚未調鍊,隨有所缺,其心柔軟,出入中間,不免異念。然今進一步的修此定,定觀均等,定深智利。定深,在緣不散,智利,進入捷疾無礙,從一禪起入於一禪,心心相次,無諸間雜,就是此意。如是沒有異念間雜,所以亦被稱為無間禪。又以此禪鍊諸味禪,使得清淨,譬如鍊金,所以此禪亦稱鍊禪。

辛四 明菩薩障

障學於十智,三三昧煩惱;障學三明、六通、四無礙煩惱;障學六度、四等煩惱;障學四攝法廣化之煩惱;障學大乘心四弘誓願之煩惱;障學十明、十行之煩惱;障學十迴向、十願之煩惱。

一、由「障學於十智」的煩惱,對於十智不能修學。智是梵語若那的譯語,決定了知一切事理的精神作用。《智論》第二十三說:『決定知,無所疑故名為智』。經論對智分類有諸不同:或說二智、三智、四智、五智、六智、八智、十智,乃至七十七智等,現說十智,有小乘所立十智,有大乘所立十智。小乘十智是:(一)、世俗智,是緣世俗之境的智,亦即凡夫所有的有漏智。(二)、法智,於三界中,特觀欲界四諦的智,具足說有苦法智、集法智、滅法智、道法智。(三)、類智,是觀色無色界四諦的智,具足說有苦類智、集類智、滅類智、道類智。(四)、苦智,是了知上下界苦諦理的智。(五)、集智,是了知上下界集諦理之智。(六)、滅智,是了知上下界滅諦理的智。(七)、道智,是了知上下界道諦理的智。(八)、他心智,是了知他人心理如何的智。(九)、盡智,是於無學位上,顯示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與漏盡得的俱生的無漏智,亦即是斷盡一切煩惱時所生的自信智。(十)、無生智,是於無學位上,顯示我已知苦,不復更知,我已斷集,不復更斷,我已證滅,不復更證,我已修道,不復更修,復更徧知不用再修,與非擇滅得俱生的無漏智,有了此智,自覺已得無生,所以名無生智,於此十智,第一世俗智,是與煩惱相應的有漏智,為凡夫緣世俗境所有的智;法智、類智乃至道智的六智,是屬無漏智;他心智,通於有漏無漏;盡智及無生智屬無漏智,不說可知。

大乘所立的十智,是明如來所具的十智:(一)、三世智,於三世一切諸法通達圓明之智。(二)、佛法智,於一切佛法通達而能說法度生之智。(三)、法界無礙智,能了知一切眾生本具法界之體,事理融通不相障礙之智。(四)、法界無邊智,能了知法界眾生色心諸法,充滿一切而無邊際之智。(五)、充滿一切世界智,如來從定起廣大妙用,周徧充滿於世間之智。(六)、普照一切世間智,如來有大智慧光明,普徧照了無量世界之智。(七)、住持一切世界智,如來有大神力,住持世界,攝化一切眾生之智。(八)、知一切眾生智,如來知一切眾生善惡因緣之智。(九)、知一切法智,如來既知所化眾生,復知能化諸法之智。(十)、知無邊諸佛智,如來出現無邊諸佛世間,而知說法教化一切眾生事之智。此所說的如來十智,出於《華嚴經》卷第十六。

二、由障學「三三昧煩惱」,所以不能修三三昧。三昧是印度話,中國譯為正定、等持等,是心住於一境不動的狀態。《智論》第二十八說:『三昧有二種:聲聞法中三昧,摩訶衍法中三昧。聲聞法中三昧者,所謂三三昧』。三三昧,就是空三昧、無相三昧、無願三昧,或說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有以定相、慧相、捨相配三三昧。定相,是空三昧,慧相,是無願三昧,捨相,是無相三昧。空三昧,於二十五有不見一實;無作三昧,於二十五有不作願求;無相三昧,無有色、聲、香、味、觸、生、住、滅、男、女的十相。《智論》同卷還說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的三三昧。大乘所立的三昧,《智論》第二十八說:『摩訶衍三昧者,從首楞嚴三昧,乃至虛空際無所著解脫三昧。又如見一切佛三昧,乃至一切如來解脫、修觀師子嚬呻等,無量阿僧祇菩薩三昧』。試檢現所流行的諸大乘經;或詳述一種三昧,或略說三昧相,或舉出三昧名。總之,三昧很多,通常多數說三三昧。

三、由「障學三明、六通、四無礙煩惱」,所以不能修此法門。三明,是天眼智明、宿命智明、漏盡智明。六通,是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神境通、他心通、漏盡通。如是三明、六通,上卷都已講過,四無礙為四無礙解之略,又名四無礙辯、四無礙智,或略稱四解、四辯,為四種無礙的解智:(一)、我無礙智,是於法所詮的義理,能如實的領悟,決斷無有礙滯;(二)、詞無礙智,是對各個方域的種種言詞,能無礙自在的通達;(三)、法無礙智,是於能詮法的名句及文身,如實領悟,分別無滯,決斷無礙;(四)、樂說無礙智,是於文義能以無有礙滯的名詞宣揚,對於其中道理能無礙的開演無盡,對諸禪定亦得自在無滯,乃至於一字中能說一切字,於一語中能說一切語,於一法中能說一切法,或隨眾生根的好樂而說,如樂說空的就為說空,好精進的就為說精進根,縱橫自在,無有礙滯。

四、由「障學六度」煩惱,所以不能修學六度。六度是中國的譯語,或譯六度無極、六到彼岸;梵語略稱六波羅密,具稱六波羅密多。意說到達彼岸的勝行,有六種差別:(一)、布施波羅密,又名施波羅密,或名布施度無極,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能對治慳貪,除去貧窮。(二)、尸羅波羅密,又作尸波羅密,持戒波羅密、戒波羅密、戒度無極,即持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的三聚淨,能對治惡業,得身心清涼。(三)、羼提波羅密,又稱忍辱波羅密、安忍波羅密,忍辱度無極。如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的三種忍辱,能對治瞋恚,使心安住不動。(四)、毘離耶波羅密,又作毘梨耶波羅密、精進波羅密、精進度無極。實行披甲精進、方便精進、饒益有情的三種精進,能對治懶怠,使善法增長。(五)、禪波羅密,又作禪定波羅密、靜慮波羅密、禪度無極。修習現法樂住靜慮,引發神通靜慮,饒益有情靜慮的三種,能對治亂意、攝持內心不散。(六)、般若波羅密,又作智慧波羅密、慧波羅密,明度無極。若緣世俗慧,緣勝義慧,緣有情慧的三種,能對治愚癡,曉了諸法實相。六度的如是次第,《大乘莊嚴經論》第七,雖說三種理由,現在姑說一種:由對資財能夠施捨,就能如法持戒,由能奉持淨戒,就能實踐忍辱,由能忍辱無瞋,就能精進不懈,由於能大精進,就能善修禪定,由能善修禪定,所以了解真理。由前引後,次第如是,不容紊亂。

此六波羅密:有說施、戒、忍三為福德資糧,般若為智慧資糧,精進、禪定,通於福、智資糧;有說施、戒、進三為福德莊嚴,忍、禪、慧為智慧莊嚴;有說施、戒、忍為修福德,禪、慧為修智慧,精進通修福慧。六波羅密,為菩薩修行的方軌,任一大乘行者,必修六波羅密。大乘經論,雖廣說六波羅密,但小乘有部,唯說施、戒、進、般若四波羅密;外國諸師說六波羅密,即於前四之外,再加忍與靜慮;加溼彌羅諸師,說後二波羅密,可攝在前四中,如忍可攝戒中,靜慮攝般若中,不必另說;復有別說六波羅密,於施、戒、般若、進外,加聞及忍成六。如是說六波羅密,雖沒有什麼不可,但與大乘說仍然有別。經中有時將六波羅密,為戒、定、慧三學所攝:施、戒、忍三為增上戒學所攝;般若為增上慧學所攝;禪為增上心學所攝;精進通於三學。

五、由生障學「四等煩惱」,所以不能修學四等。四等,就是四無量心,為慈、悲、喜、捨的四等心。大乘經中固然到處講到,小乘《阿含》亦常談及,這裏不再多說。不過《楞伽經》說有字、語、身、法四等,現略一說:(一)、字等,如諸佛成佛皆名為佛,其字絕對平等,沒有絲毫差別。(二)、語等,每佛成佛,皆具六十四種梵音,以此梵音為眾生說法,其語平等無異。(三)、身等,每佛成佛,皆具法、報、應三身,而應、報二身所具相好,亦是平等無別。(四)、法等,諸佛成佛,皆得三十七菩提分法,平等無別。

六、由「障學四攝法廣化之煩惱」,所以不能修此廣化眾生。四攝法,又名四事攝法、四攝事,或略稱四攝,為菩薩攝受眾生、調熟眾生的四種方法。《大品般若經》第十三〈聞持品〉說:『是諸菩薩行菩薩道時,以四事攝無量百千眾生:所謂布施、愛語、利益、同事』。(一)、布施攝,又名布施攝事,布施隨攝方便,或名惠施。謂以無所捨心,行財法二布施,以攝受所度化的眾生。如有眾生希求錢財,就捨錢財以攝受他,如有眾生希求正法,就施正法以攝受他。《智論》第六十六說:『以財施、法施二種,攝取眾生』。因以種種財物布施饒益有情,有情得你實際利益,對你生起好感,然後對他說法,就會接受佛法,如實依教奉行。(二)、愛語攝,又名愛語攝事、愛語攝方便,或略名愛言。謂以美妙的柔軟的語言,隨順一切有情,說其所樂佛法,眾生樂以聽聞,生親切心依附菩薩,隨受道住真理中。《集異門論》第九對愛語作如是說:『愛語者,謂可喜語、可味語、舒顏平視語、遠離顰慼語、含笑前行語、先言愛慰語、可愛語、善來語。謂作是言:善來具壽!汝於世事可忍、可度安樂住不?汝於飲食、衣服、臥具及餘資緣勿有乏少?諸如是等種種安慰,問訊語言名善來語,此及前說總名愛語』。(三)、利行攝,又名利行攝事、利益攝,或名同行、同利等。謂起身口意行,能使眾生各霑利益,眾生蒙受勝利,欣所得利,自然生親愛心,依附菩薩受道,住於真理之中。《集異門論》第九說:『利行者,謂諸有情或遭重病,或遭厄難困苦無救,便到其所起慈愍心,以身語業方便供侍,方便救濟是名利行』。(四)、同事攝,又名同事攝事,同事隨順方便,或名同利。謂菩薩用法眼,明見眾生根緣,隨諸有同欣者,即分散形影,普和其光,同彼事業,各霑利益,使諸眾生生親愛心,依附菩薩,信受其道,得住涅槃。《集異門足論》第九說:『同事者,謂於斷生命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斷生命,若於不與取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不與取,若於欲邪行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欲邪行,若於虛誑語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虛誑語,若於飲諸酒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飲諸酒。諸如是等說名同事』。四攝事,是菩薩廣行化他的方便行,如不修學四攝事,就不能廣化眾生,在菩薩化他方面,是極重要的法門,就是人與人間的關係建立,亦不能缺這四攝事。以偈總說四攝:『布施及愛語,利行與同事,如應處處說,普攝諸世間。如是四攝事,在世間若無,子於其父母,亦不欲孝養。以有攝事故,有法者隨轉,故得大體者,觀益而施設』。菩薩對四攝事,怎可不修不學?

七、由「障學大乘心四弘誓願煩惱」,所以不能起大乘心發四弘誓願。四弘誓願,又名四弘願行、四弘誓、四弘願,略名四弘,或總稱願。一切菩薩於因位中,必發此四廣弘誓願。(一)、眾生無邊誓願度,意說眾生儘管有無量無邊之多,諸有未解脫痛苦者,皆令度脫痛苦,不讓眾生再受痛苦襲擊。(二)、煩惱無盡誓願斷,意說煩惱雖有無窮無盡之多,我願諸有未斷煩惱的有情,皆令脫離煩惱,不再受到煩惱纏縛。(三)、法門無量誓願學,意說如來所說一切法門,我願儘我自己所能去學,如有一法未達未知,決不停止我的學習。(四)、佛道無上誓願成,意說佛道是至高無上的,又是極為遙遠的。為了利益眾生,我發願得成佛,菩提道上縱然遇到魔障阻礙,沒有到達佛果,決不中途退墮!有約四諦而發四弘誓願的莊嚴大誓:願度苦諦是第一弘願,願解集諦是第二弘願,願修道諦是第三弘願,願得涅槃是第四弘願。有說四弘誓願,有隨事順理的二種:隨事、煩惱無數悉願斷除,善法無量悉願修學,眾生無邊悉願度脫,於此三事決定期求願成。初是如來斷德正因,次是如來智德正因,三是如來度生恩德正因,如是三德會為無上菩提之果,即總三種願心,為無上菩提之因,是隨事發心的狀態。順理、信解諸法如幻如化,非有非無,離言絕慮,依此信解發廣大心。雖見煩惱與善法的差別,但不撥無可斷可修,雖願煩惱悉斷善法悉修,但不違於無願三昧。無量有情雖皆願度,但不存有能度所度,隨順空及無相三昧。如經說:『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眾生,而實無一眾生得滅度者』。如是發心,是為順理發心的狀態。

八、由「障學十明」之煩惱,所以不能修學十明。十明,是十種智明的意思,又名十通,為十地菩薩所具的十種智明。此十明出《華嚴經》,如舊譯《華嚴經》第二十八〈十明品〉說:『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明,一切天人不能思議……唯有如來乃能演說此人功德,餘無能說。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智明。此菩薩摩訶薩住此智明,悉得三世無礙智明』。(一)、善知他心智明,又名善知他心明,就是菩薩悉能了知一切眾生善惡心的差別。(二)、無礙天眼智明,又名天眼明,就是菩薩完全見到一切眾生在此死去,其後所生善惡諸趣,所受苦樂,種種思願業行。(三)、深入過去際劫無礙宿命智明,又名宿命明,就是菩薩得九世眼,於過去世一切世界自他本事,過去諸佛因果等,悉能憶念不忘。(四)、深入未來際劫無礙智明,又名未來際智明,就是菩薩於一切世界,未來無量眾生的業報相,及未來相諸佛因果等,皆悉明確了知。(五)、無礙清淨天耳智明,又名天耳明,就是菩薩成就無礙天耳,於十方世界遠近等一切音聲,隨意能夠聽到,於如來所說法,悉能聞持而不忘失,廣說妙法度諸眾生。(六)、安住無畏神力智明,又名神力智明,就是菩薩得無作神力,乃至隨順行神力等的十二神力,往詣一切世界的現在諸佛所,供養讚歎佛,常聞正法,成滿勝願,修無量行。(七)、分別一切言音智明,又名分別言音智明,就是菩薩悉能了解無量世界的中國、邊國,乃至天龍、人非人等一切言音及其法義。(八)、出生無量阿僧祇色身莊嚴智明,又名色身莊嚴智明,就是菩薩知一切法,深入無色法界,隨其所應,住持、變現無量無邊的色身,度諸眾生。(九)、一切諸法真實智明,又名真實智明,就是菩薩了一切法真實義,遠離二邊,不著中道,不捨本願,攝受眾生,恆具無礙自在的智用。(十)、一切諸法滅定智明,又名滅定智明,就是菩薩於滅盡定能夠寂然不動,不捨大慈大悲,滿足一切菩薩行。有將十明攝為二智:前八是緣差別的如量智,後二是緣如如的如理智,雖可這樣分別,而實唯是一無礙智。

九、由障學「十行之煩惱」,所以不能修學十行。十行,又稱十行心,是菩薩於地前所修的十種行。(一)、歡喜行,為佛子者,具足無量如來的妙德,隨順十方,為大施主,能捨一切,三時無悔,令他歡敬,名歡喜行。(二)、饒益行,菩薩行者,自身嚴持淨戒,降伏眾魔,常以戒法攝化眾生,使諸眾生皆得法利,如是自他皆得饒益,名饒益行。(三)、無瞋恚行,又名無瞋恨行、無違逆行、無恚行。菩薩行者,內而善修忍辱,外而受諸捶打,乃至身如大地,任人履踐,遠離瞋恚,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名無瞋恨行。(四)、無盡行,又名無屈撓行,菩薩雖多劫的受諸劇苦,仍能勤修精進,求法濟度眾生,廣攝一切善法,利他之行無盡,名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又名無癡亂行,菩薩行者,常以禪定持心,不為無明之所失亂,於一切法不昏不撣,名無癡亂行。(六)、善現行,菩薩行者以般若觀照,知一切法無所有,三業寂滅無縛著,不捨一切眾生教化,常現一切眾生之前,名善現行。(七)、無著行,菩薩行者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而以寂滅觀於諸法,於一切法皆無所著,名無著行。(八)、尊重行,又名難得行,菩薩行者依四弘誓,運大慈悲與樂拔苦,成就難得善根,增修二利之行,種種諸法現前,皆是第一波羅密多,受諸天人之所恭敬,名尊重行。(九)、善法行,菩薩行者得四無礙陀羅尼門等法,成就種種化他善法,守護正法,不絕佛種,名善法行。(十)、真實行,菩薩行者成就第一義諦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一一清淨無漏,無有虛假,名真實行。此十行法,是三世諸佛之所宣說。為厭有為修此諸行,為求菩提滿足佛陀修此諸行,為欲救度現在及未來世眾生修此諸行,為求實際得證法如修此諸行。是則修此四行,有此四種要義。

十、由「障學十迴向」之煩惱,所以不能修十迴向。十迴向,又名十迴向心,略稱十向,地前菩薩所修的十種迴向。(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或名救護眾生迴向。菩薩行者以六度四攝等護一切眾生,具怨親平等的無所簡擇,以無相心而入果報,不受而受故名。(二)、不壞迴向,又名不壞一切迴向,菩薩行者於三寶所得不壞信,迴此善根給諸眾生,使皆得到善利。(三)、等一切佛迴向,又名等一切諸佛迴向,菩薩行者等於三世佛所,一切時中依三世佛法而行,不著生死,不離菩提,如是修菩薩行,等三世佛而作迴向。(四)、至一切處迴向,又名徧至一切處迴向。菩薩行者以大願力,入一切佛土,供養一切佛,徧至諸佛乃至眾生之處,迴向令得利益。(五)、無盡功德藏迴向,又名無盡功德迴向,或名無盡藏迴向,菩薩行者隨喜一切無盡善根,將之迴向而作佛事,以得無盡功德善根。(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又名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或名入一切平等善根迴向。菩薩行者迴所修的施等善根,佛為守護,能成一切堅固善根。(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又名等心隨順一切眾生迴向,或名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菩薩行增長一切善根,迴以利益一切眾生。(八)、如相迴向,又名真如相迴向。菩薩行者順於如相,迴向所成的種種善根,心得自在等三世佛,寂而常照為有,照而常寂為空,一切契真如相。(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又名無縛無著解脫心迴向,無縛解脫迴向,無縛無著迴向。菩薩行者於一切法,無所取執縛著,得解脫心,迴以善法,行普賢行,具一切種功德。(十)、法界無量迴向,又名入法界無量迴向,法界無盡迴向。菩薩行者修習一切無盡善根,以之迴向,願求法界差別無量功德。此十迴向,出《華嚴經》第十四〈金剛幢菩薩十迴向品〉。古德說這十迴向相,各有迴向眾生,迴向菩提,迴向實際的三義,或說各有迴事向理,迴因向果,迴己功德普施眾生。事理圓融,順入法界之故。

十一、由障學「十願之煩惱」,所以不能修學十願。十願,又名十大願,即菩薩所發大願有十。此可分為普賢菩薩所發的十大願與初地菩薩所發的十大願。普賢十大願是:(一)、禮敬諸佛,願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如對目前,以清淨身語意業而修禮敬,盡未來際的無有窮盡。(二)、稱讚如來,願從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從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三)、廣修供養,願以華雲、鬘雲等諸上妙具供養諸佛,又修如說修行供養等最勝法供養。(四)、懺悔業障,又稱懺除業障,願由過去無始劫中貪瞋癡所造一切惡業,今於諸佛菩薩眾前,以清淨三業誠心懺悔,後不再造,恆住淨戒。(五)、隨喜功德,願諸佛如來從初發心至分布舍利的一切功德,及諸菩薩乃至六道、四生所有功德,悉皆隨喜。(六)、請轉法輪,願對成正覺的一切諸佛,以身口意業的種種方便,慇懃勸請轉妙法輪。(七)、請佛住世,願對將示現涅槃的諸佛如來,乃至一切大善知識,為利眾生,勸請莫入涅槃。(八)、常隨佛學,願如毘廬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精進不退,樹下成道,處諸眾會,成熟眾生,乃至示現涅槃,一切皆願隨學。(九)、恆順眾生,願隨順所有眾生差別,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乃至如來,平等饒益。(十)、普皆迴向,願從第一禮敬乃至第九隨順所有功德,悉皆迴向一切眾生,常得安樂,究竟成就無上菩提。《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第四十說:『若諸菩薩於此大願隨順趣入,則能成熟一切眾生,則能隨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能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

初地菩薩所發十大願,舊譯《華嚴經》第二十三〈十地品〉說:『菩薩住歡喜地,以十願為首,生如是等百萬阿僧祇大願』。十大願:(一)、供養願,又名供養佛願、攝功德願。菩薩行者以清淨心,常願用一切樂具,供養十方一切諸佛。(二)、受持願,又名護正法願,攝智慧願。菩薩行者願受持諸佛教法、證法而不忘失。(三)、轉法輪願,又名攝法上首願。菩薩行者願勸請諸佛轉未曾有的法輪。(四)、修行願,又名增長眾生心願,修行二利願。菩薩行者願以一切菩薩所修諸行,教化一切眾生,使其心得增上。(五)、成熟願,又名知眾生願,化眾生願,成熟眾生行所願。菩薩行者願知一切所化眾生的差別,隨其所知,化令生信,入三乘道。(六)、承事願,又名知世界願。菩薩行者願知眾生所居一切世界淨穢的差別。(七)、淨土願,又名淨佛土願。菩薩行者願求諸佛淨土,攝取所當攝取的眾生。(八)、不離願,又名同心同行願。菩薩行者願與一切菩薩,同智慧心及功德行,方便度化一切眾生入於大乘。(九)、利益願,又名三業不空願。菩薩行者願以身口意業,利益眾生而不空過。(十)、正覺願,又名成菩提願,成正覺願。菩薩行者願自己於成無上菩提後,以菩提道利益眾生。

初地菩薩所發如是十願,是以真如為體,因入初地就已體悟真如之理,所以得能成立此十大願。古德將此十願,分別而為自利利他二願:初二願是自行的開始,次三願是自行所出生的功德智慧,後五願則是外化的行願。於諸行願復作這樣分別:初願是為眾生求法,第二願是依法化增眾生善心,第三願是知所化的眾生,第四願是知所化的住處,第五願是自求清淨佛土攝取眾生。最後三願,自他不定,隨相分別;第八一願,是說自利的行成,第九一願,是說利他的行成,第十一願,是明自利利他得果:菩提的自體是自利果,菩提的作業是利他果。通論後三大願,既可說為皆是自利,亦可說為皆是利他。

障學初地、二地、三地、四地明解之煩惱,障學五地、六地、七地諸知見煩惱,障學八地、九地、十地雙照之煩惱。

十二、由「障學初地、二地、三地、四地明解之煩惱」,所以不能修學明解。明解,是見真如的智慧,亦即以空觀內照,明解諸法的真相。從初歡喜地到第十法雲地,雖皆是屬聖者菩薩,但因能障的煩惱不同,所以分為三個層次:(一)、歡喜地,又名極喜地、喜地、悅豫地。菩薩行者從十迴向後心,剛剛得到過去所未得過的出世心,現在始得大事大用,而且真正成為如來家族的一員,現證諸法法性,分證無上菩提,知道自己將來得以成佛無疑,內心所生起的無限歡喜,到了沒法形容的程度,所以名為歡喜地。到了此地,既然證得法性空的真理,當然是就斷除一些煩惱,而此所斷的煩惱,猶如小乘初果所斷的薩迦耶見、戒禁取見及疑的三結。斷三結證聖果,雖是大小乘所共的,但所證入的法空性,其程度有很大的不同。初地菩薩,雖說廣修一切法門,但因布施是福德資糧的要素,亦是攝受眾生的最勝方便,所以特別常行大施,並能內施、外施等的無所不捨,原因在於,已真正的通達無我我所。

(二)、離垢地,又名無垢地、淨地。從初地踏上二地,已經入於修道,在此地中所修法門,是以持戒為主修行。戒是佛法行者所特別重視的,但能將戒嚴持得清淨不犯,在凡夫位上,不說極為小心謹慎,難以達到真正清淨,就是專心一意的密切防護,亦還不能做到這個地步。可是離垢地菩薩,自然能離犯戒垢行,亦即遠離毀犯一切微細之罪,破戒的過失皆已得到清淨,不說白天任運自然的不會犯戒,就是夜晚睡夢時,亦能保持戒行的清淨。為什麼能到達這樣程度?原因『性自遠離一切殺生』等犯戒行為,不再會有微細的犯戒垢,具足清淨尸羅,所以名離垢地。

(三)、發光地,又名有光地、興光地、明地。此地菩薩在所修的一切行門中,以修忍辱行為主,原因菩薩入於無量智慧光明三昧,不為任何外在內在的一切之所傾動,亦無任何一切可以動搖菩薩意志。因為在此光明三昧中,運用智慧透視一切,了解一切無不是無自性空,對於眾生的度化,不說對柔和的眾生慈念不息,就是對難調難伏的剛強眾生,不論怎樣對我致以怎樣的打擊,決不放棄這個無理取鬧的眾生,而且對他更加同情憐愍,忍辱無瞋的更要運用方便,將這眾生感化過來,使他也能走上佛道。由於如此,菩薩的智慧更加光輝明淨,所以名發光地。

(四)、燄慧地,又名增曜地、暉曜地,或簡說焰地。此地菩薩雖不是不修其他法門,但以精進為主修的行門,因菩薩深知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皆由精進之力推動而來,沒有說是不經一番精進努力,而有諸善功德的完成。精進在修學佛道方面,確是極為重要的,但修什麼法門需要精進?經論中說,以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主。一般說這是三乘共修的,但『為不捨一切眾生故』而勤修三十七菩提分法,顯然這是菩薩所修的。由於精勤修習菩提分法,所以發出火燄般的慧光,燒毀一切煩惱的柴薪,降伏擾亂修道的眾魔,增進智慧的光輝,所以名燄慧地。

十三、由「障學五地、六地、七地諸知見煩惱」,所以不能修諸清淨知見。(五)、難勝地,又名極難勝地。菩薩所修智慧,向來分為分別的世間智與無分別的真諦智,而此二智的行相互相相違的,在此地前菩薩,雖同樣的修此二智,但還不能做到並觀,亦即未能使行相互違的真俗二智和合相應。可是第五地菩薩,由於不斷的修習禪定,且已達到圓滿成就,不但對於二諦已經善巧通達,二智亦使和合相應不違,確實到達真俗無礙,空有不二的程度,不會再如前四地那樣的觀空不能達有,達有不能觀空,這步工夫很難做到,五地菩薩做到,極為難得,名難勝地。

(六)、現前地,又名現在地、目見地。五地菩薩繼續不斷的修行,將精神集中不再向外馳散,住緣起智,引發無分別的最勝般若智慧現前,親切體驗到緣起諸行,確實是無自性的,亦即緣起空寂性的。是時菩薩運用所現前的般若智慧,觀察世間萬有諸法,無不是緣起而空寂的,一切諸法本是空寂,現在如其本空而見為空,是般若智慧現前的功用,原因此地菩薩以修般若為主,唯有甚深般若,方能現見空性。《八十華嚴》卷三十七說:『菩薩如是觀察有為多諸過患,無有自性不生不滅,而恆起大悲不捨眾生,即得般若波羅密現前,所以名為現前地』。

(七)、遠行地,又名深行地、深入地、深遠地。現前地菩薩,雖可入滅盡定,不是要入就入,還須加行引發。可是遠行地菩薩,已到無相住功用後邊,於入滅盡定時,做到出入自在,前一剎那入定,後一剎那就可出定,根本不用什麼加行引發,出過世間與二乘之道,無漏無間,無相思惟。不但如此,且亦得般若慧,從智慧起方便,度化一切眾生,離生死已很遠,接近彼岸邊緣。此地菩薩以修方便度為主,而且修得極為殊勝。因是修的無相有功用行,不如前六地從法性空出,以後得智觀一切時,仍然有相現前,現能無間無相現行,到此邊緣,名遠行地。

十四、由「障學八地、九地、十地雙照之煩惱」,所以不能修學二智雙照。《永嘉集》說:『無即不無,有即非有,有無雙照,妙悟蕭然』。真俗二諦註說:『空智照真為實,假智照俗為權。此真俗二諦,空假二智雙照,權實雙顯,故名雙照』。八地、九地、十地菩薩,本皆可以修學雙照,但因被諸煩惱所障,所以要修而不能修。

(八)、不動地,又名色自在地、決定地、寂滅淨地。菩薩進入第八地,不如八地前的諸菩薩,因還未能斷盡微細煩惱,有時仍然不免為微細煩惱所動,但一踏上不動地,已能做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任何微細煩惱皆不能動,所以名不動地。此地菩薩以願波羅密為主修的行門,而且修到極為清淨,所以能於無相無功用行中修習一切,不像第七地菩薩,只能做到無相行,還不能沒有功用,功行當然勝過前地。不為煩惱所動的八地菩薩,三界所有修所斷的煩惱,已經斷盡無餘,其所得的境界,與阿羅漢一樣,本想入涅槃的,因得佛力加持,加上本有願力,未即入於涅槃。如想入涅槃時,諸佛即現其前,對他勸說:你是發願要度眾生的,現應不忘本所誓願,起來度化所當度化的眾生,怎可獨自入般涅槃?菩薩經過諸佛的勸說,不但不入涅槃,且深入生死海,運用其悲願力,普現一切色身,教化無量眾生。從這顯示出真正不共二乘的菩薩道。

(九)、善慧地,又名善哉意地、善根地。菩薩從不動地進入善慧地,不特行解相應的工夫做得很到家,就是知識能力亦已達到相當的圓滿,於諸菩薩當中,說法最為第一,所以名為善慧。《八十華嚴》第三十八說:『佛子!此菩薩,善能演說聲聞乘法,獨覺乘法,菩薩乘法,如來地法。一切行處,智隨行故,能隨眾生根性欲解,所行有異,諸趣差別,亦隨受生煩惱眠縛,諸業習氣而為說法,令生信解,增益智慧,各於其乘,而得解脫』。原因善慧菩薩,已得四無礙智——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所以於一切說法人中,最為第一。此地菩薩以力波羅密為主修行門,其所修力波羅密,已達到清淨圓滿。

(十)、法雲地,又名法雨地。菩薩在前第九地,既已成為說法人中最為第一,再進一步的修智波羅密,以無量智慧觀察一切,亦常觀察如來十力、四無畏,不共佛法,得一切種一切智智,諸佛乃從眉間光清淨光明,以智水灌到菩薩頂上,菩薩就入佛數。因到這時,菩薩的菩提智光,與佛的菩提智光,已經平等無有差別,這不是入佛數是什麼?菩薩以這樣廣大的智慧,接受諸佛所有的法雨,為諸眾生說法,以法雨滋潤眾生的善根,好像天降大雨以潤萬物,復以慈悲蔭蔽眾生,如空中的大雲覆蔭萬物。如是菩薩現通說法降大法雨,是從慈悲雲中而來,生長一切眾生善根,好像從大雲而來所降的及時雨一樣。

法雲地為聖者菩薩的最後一尊菩薩,從此進一步就得到成佛。中觀與唯識,不如真常者,更立等覺位。如上所說十地菩薩,不唯釋尊是這樣說,三世諸佛皆如此說。舊《華嚴經》第二十三說:『菩薩摩訶薩智地有十,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今說、當說,為是地故,我如是說』。如在唯識學說:於資糧、加行等五位中,初歡喜地名通達位,意即已證通達二空的真理,從此以後直到第十法雲地,名修習位,意顯前雖通達真理,只是部分的通達,如要究竟通達,還得繼續修習,掃除其他障蔽真理的惑染,方能躍登最高佛位。

辛五 明佛果障

障學佛果百萬阿僧祇諸行之煩惱。

上來從世間障乃至菩薩障,皆已詳細說明,現明最後佛果位障。由「障學佛果百萬阿僧祇諸行之煩惱」,所以不能修學到達佛果所應修的無量諸行。阿僧祇,又名阿僧伽、阿僧企耶、阿僧,或作僧祇,中國譯為無數,或無央數,為印度的數目之一,是不可數的數目。《智論》第四說:『天人中能知算數法,極數不能知,是名一阿僧祇。如一一名二,二二名四,三三名九,十十名百,十百名千,十千名萬,千萬名億,千萬億名那由他,千萬那由他名頻婆,千萬頻婆名迦他,過迦他名阿僧祇』。總之,這是世人所不能數出的大數目。佛的成佛,一般說經三大阿僧祇劫,但亦有說要經無量阿僧祇劫。在這長時期間,要將所修萬行,修到究竟圓滿,方得圓成佛果,所修萬行,如有一行沒有圓滿,就不可能成就佛道,這是不容有所放鬆的。本師釋迦牟尼如此,過去諸佛皆然。現在有很多學佛的人,對於成佛決沒有疑問,可是要他經過這麼久的時間,修學這麼多行門,對成佛似有所畏懼,最好今天開始學佛,今天就能得到成佛,所以『即身成佛』,『立地成佛』,大行其道,使諸學佛者,都走上速成班,可是不如想像那麼容易,於是退心者不乏其人!不過依正常道,一旦到達佛果,那就『如清淨無染的虛空中,有皎潔的月光,朗照著大地,使黑暗的大地,完全呈現著一片光明,這實是個難得的明月之夜。於此,虛空是顯示無礙;月光是顯示光明;清淨是顯示遠離垢穢;月夜是顯示清涼。而這一切,都是讚仰佛果位上的福德智慧清淨無染,廣大無邊,交互無礙的』。成佛,不論從那個角度說,都是極為理想,值得學佛者去追求的,但這不是要想成佛就得成佛的!

己二 總懺得益

如是行障無量無邊,今日至禱稽懇向十方佛、尊法、聖眾,慚愧懺悔願皆消滅。願藉此懺悔障於諸行一切煩惱,所生功德,願在在處處自在受生,不為結集業行之所迴轉,以如意通,於一念頃,徧至十方,淨諸佛土,攝化眾生。於諸禪定甚深境界,及諸知見通達無礙。心能普周一切諸法,樂說無窮而不染著。得心自在,得法自在,方便自在。令此煩惱及無知結習,畢竟永斷不復相續,無漏聖道朗然如日。

「如是」像上所說「行障」,有「無量無邊」那麼多,是不是就這樣讓它障修萬行?不可!應當從「今日」起,「至」誠祈「禱,稽」首「懇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眾」前,生起大「慚愧」心,「懺悔」所有行障,「願」在三寶慈悲威德加被下,悉「皆」得到「消滅」,好修世出世間自利利他善法,從而得證無上菩提。

同時,「願藉此」真誠「懺悔障於諸行」的「一切煩惱」,生起「所生」的一切「功德」。仗此功德,「願在在處處」,就是不論在什麼地方受生,得以「自在受生」,再也「不」會「為結集業行之所迴轉」。眾生在生死中轉來轉去的輪迴不息,不是由自己自由自在的做主,完全聽憑所結集的業行之所指揮,業行指揮你在這兒受生,不由得你不在這兒受生,想到另外一個地方受生決不可能,現由懺悔得到很多功德,以此功德願在那兒受生,必然就會在那兒受生,結集的業行再也沒有力量牽動你!

願此懺悔障於諸行所生功德,「以如意通,於一念頃」的極短時間,就能「徧至十方」所有「淨諸佛土」,學習諸佛「攝化眾生」的方法,作為自己淨佛國土、度化眾生的榜樣。如意通,就是神足通,運用飛行自在的神足,如意自在的要變現什麼就變現什麼,要到那一佛國土去立即就可到那一佛國土中,所以名如意通。

願此懺悔障於諸行所生功德,「於諸禪定甚深境界及諸知見通達無礙」。禪定,是有各式各樣的,有世間禪定,有出世禪定,有出世間上上禪。禪在印度,叫做禪那,又名馱衍那、持阿那,中國譯為靜慮、思惟修、思惟修習,或譯棄惡,功德叢林。不論修怎樣禪,初步必要使心安住於一境,正審思慮,達到定慧均等的一種狀態。在諸禪定當中,要得甚深境界,如入於佛地住,自證聖智三種之樂,為諸眾生作不思議事,固是甚深境界,若在定中如實觀察諸法實相,或是觀察緣起中道,皆是甚深境界,同時以佛知佛見為本,對於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皆能無所障礙的通達,亦即一切諸障皆已澈底消除。因為如此,所以「心能普周一切諸法」,對於諸法如實了知,度化眾生而說法時,能夠「樂說無」有「窮」盡,且要怎樣說就怎樣說,如水銀瀉地的無所遲滯,「而不」生起「染著」,即不以為自己是怎樣的通達甚深境界,亦不以為自己是個極為善說法要者,當然不會有所染著。

願此懺悔障於諸行所生功德,「得心自在,得法自在,方便自在」。自在是梵語伊溼伐羅的意譯,是無礙縱任之義,即隨意所欲、所為,皆得縱任無礙。自在並不是容易得到的,因是諸佛及上位菩薩所得的功德,不是普通凡夫所能得的。心自在,是由出生阿僧祇那麼多三昧,於中得到甚深智慧,其心就可自由自在,要想思惟什麼,就可思惟什麼,要想觀察什麼,就可觀察什麼,決定不會受到任何阻礙,不像心不自在的凡夫,不能周徧的觀察一切。法自在,是於諸法真理得到自在,如說『佛為法王,於法自在』,就是通達真理之法,於一切法無不正確認識;或能示現無量無邊的法門,亦是法自在;或了知一切法即是一法,一法即是一切法,而不有違眾生的法相,是為法自在;或將一切法入一法門,於不可說劫分別解說無有窮盡,是為法自在。方便自在,是乃運用種種方便,度化各類不同眾生,無不得到自在無礙,如一切方便入一方便,分別解說無量方便,皆能得到自在;或說一切諸法本是言語道斷,但能方便演說無量法門,而得自由自在;或於一切法運用巧方便,轉妙法輪無有窮盡,是為自在。

其他有命自在,或稱壽自在,壽命自在,即自己壽命,要住世多久即住世多久,或為教化利益無盡眾生,能長劫的住持自己壽命。另有財自在,又名物自在,莊嚴自在,眾具自在,由於財物眾多,能以極大莊嚴,莊嚴一切國土,無所悋惜的施諸眾生,能無礙自在的施捨,不會感到財物的缺乏,甚至越施捨越多,是為財自在。復有業自在,是於諸業得到自在,什麼時候要以業受報,什麼時候就可隨業受報,由業受報沒有時間的限制,是為業自在。眾生雖亦隨業受報,但受業力的時間限制,在業緣未成熟時,感果是不可能的,不得說為業自在。更有生自在,又稱受生自在,顯示能於一切國土自在受生。其他還有多種自在,在此不再多說。

由於懺悔障行各種煩惱,所生種種功德,「令此煩惱及無知結習,畢竟永斷」無有遺餘,從此「不復」再有煩惱「相續」,所修「無漏聖道」,自得「朗然」現前,「如日」麗天那樣的無幽不燭,再也沒有黑暗殘存。

己三 禮佛結願

發願已,歸命禮諸佛。南無毘盧遮那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彌勒佛,南無龍種上尊王佛,南無龍自在王佛,南無寶勝佛,南無覺華定自在王佛,南無袈裟幢佛,南無師子吼佛。南無文殊師利菩薩,南無普賢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南無地藏菩薩,南無大莊嚴菩薩,南無觀自在菩薩。

懺悔行人「發」如上大「願」所生功德「已」,對前文可算作一總結;「歸命禮諸佛」句,是生起下面所要禮敬的諸佛及諸菩薩。佛菩薩的德號,在前已經略為解說,現在不再重述。

丙二 懺業障

丁一 障顯業報

戊一 承前起後

禮諸佛已,次復懺悔。某等略懺煩惱障竟,今當次第懺悔業障。

「禮」拜「諸佛」及諸大菩薩「已」,其「次復」再「懺悔」。懺悔什麼?「某等」前來雖已「略懺煩惱障」究「竟」完了,現「今當」再「次第懺悔業障」。

業在印度叫做羯磨,以造作為它的定義,即有情身語意的種種造作,如以現在話說,是生命界的各種活動。業的思想理論,在佛教確佔有極殊勝的地位,因而世間有些學者,稱佛教為業宗,太虛大師亦認業果為佛教最重要的一法。業為什麼被人看得這樣重要?當知佛教所說道德,不論是一般或特殊的,都建築在業上。如吾人生命出現到世間,固由業的招感,生命得以延續生存,亦全賴於業力支持,業是生命生存的唯一因素,業如什麼時候不再支持,生命立刻就會宣告崩潰,怎能不說業的重要?

不特有情生命不能離業,就是世界以及所有一切,沒有一樣是屬偶然出現,同樣都是由業而來。當知廣大宇宙的存在,以佛法說,實是業的延續,沒有有情所造業,就是廣大的宇宙,亦會歸於滅亡。世間各種學說及各宗教,雖欲為解決宇宙人生問題,各各絞其腦汁,但因不知它們怎樣產生,為什麼存在得或久或暫,只好說是自然如此,或說大力者的創造。過去,或有人以為確是這樣,但到現在,由於科學的進步,已沒有人相信這樣說法。

世學所說宇宙人生,佛教說為器世間及有情世間。《俱舍論頌》以『世別由業生』句,就簡明扼要的說出兩者的來源。《婆沙》第百二十四說:『如契經說,佛告摩納婆:世間有情皆由自業,皆是業分,皆從業生,業為所依,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處所高下勝劣』。這不但明顯的說業是生命的源泉,亦是生命存在的根基,更是生命高下勝劣最有力的判別。其論第百三十四又說:『謂有情類,於此處所共業增長世界便成,共業若盡世界便壞』。這亦明顯是說由於有情的共業,始有器世間的成壞差別。所以佛教認為,一切萬有諸法;無不基於因果。有情的種種苦樂果報,固由於業,依報世界的淨穢,亦由於業。

沒有眾生所造的業,高下勝劣的生命,固無由生,淨穢差別的世界,亦不會出現。佛法所說業,對宇宙人生,有著怎樣重大關係。因而生而為人,特別為佛弟子,對自己的行為活動,應予詳細觀察,並應予以確切認識。要知每一行為活動,不論是大是小,是好是壞,是淨是穢,都是業的一種造作,將所造業積聚起來,對未來生命會有很大影響。如不注意自己行為活動,不知什麼行動是對是不對,什麼行動會得樂果苦果,對未來生命相當不利。

原因吾人所表現的行為活動,對他人及諸眾生,有益或有損的性質不同,佛法將之分為善、惡、無記,或罪、福、不動三業,且任何一種行業的表現,不是表現就算,終要自己負責的。如過去的行為活動,決定我們現在的一切,現所有的各種遭遇,苦痛或快樂,有恩或是怨,並非完全現在造成,都是以前行為結果;未來所將出現的生命怎樣,全看現在的行為如何。佛法常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自己的行為活動,對自己關係如此重大,怎不密切注視自己行為活動?

戊二 不明業力

夫業者,能莊飾世趣,在在處處,不復思惟求離世解脫。所以六道果報,種種不同,形類各異,當知皆是業力所作。佛十力中,業力甚深,凡夫之人,多於此中好起疑惑。

「夫業者」,既是一種造作,當然就「能莊飾世趣」。莊是莊嚴,飾是修飾。如維修或粉飾組屋,使組屋更為美觀,謂之莊飾。吾人勤勞不怠的造作種種的業行,好像有莊嚴修飾之象。作業所要莊嚴光飾的,在凡夫,只莊嚴六道。如造三途十惡等的罪業,是莊嚴世間的三惡趣,若行五戒、十善等的善業,修四禪八定的不動業,是莊嚴世間的人天趣。如問世人為什麼老是勞碌奔波的在忙,世人總說是為衣食忙,為兒女忙,實際在為自己將來所要趣向的地方忙著莊飾。為忙莊飾世趣的眾生,由於技術的巧劣不同,所莊飾的環境自亦有別:有的莊飾得相當美觀,如人天趣,住在其中,相當不錯,感到滿意;有的莊飾得越飾越醜,如三惡趣,住在其中,相當不滿,因不舒服,所莊飾的世趣,雖有的莊飾得美觀,但仍在世趣,並未能出世。

正因為莊飾世趣而忙,「在在處處,不復思惟求離世解脫」。原因眾生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世間還可以,只要莊飾美觀,安住有何不可?為什麼要求離世解脫?殊不知如火宅般的世間,任你莊飾得怎樣美觀,於中不免會感到痛苦,且莊飾美觀的環境,不能長期為你所擁有,不求離世解脫豈非大錯?正因眾生不知要求離世解脫,「所以」所招感的「六道果報」,就有「種種不同,形類」也是「各異,當知皆是」眾生的「業力所作」。諸如人生的各種不同遭遇,不同眾生所受的不同果報。以人類言:有的出生很卑賤,有的出生很高貴,有的身體很強壯,有的多病很衰弱,有長得相當美麗,有長得醜陋到極,有生來被稱為天才兒童,有生來是個大白癡,有生在富貴家享受福樂,有出生貧苦人家吃種種苦,有的壽命很短,在嬰兒時就離開人世,有的壽命活到百歲甚至更長。諸如此類的不同生命,亦即各種不平等的現象,不能看成自然是這樣的,是各行為活動的差別。佛在《阿含經》說:你播下的是什麼種子,必得怎樣的果實,為善的得善果,為惡的得惡果,因果必然如此,絲毫沒有差錯!

『形類各異』,是顯六道眾生,有種種的形態,如人類的形色各別,眾所共知,毋庸多說。『至於畜類眾生,你到街市去看看,就可發現種種不同。且以大海的魚類來說,就有大小長短奇形怪狀各式各樣的魚,前年在新加坡參觀水族館,裏面所收的魚類,已是名目繁多,其中有種叫做降落傘魚,真的好像降傘部隊所用的降落傘。其他為我們所沒有見過的魚類還多得很。至於猪馬牛羊各有其相,亦復如是。如一百隻狗,就一百隻不同樣子。什麼狼狗、獵狗、哈吧狗、東洋狗、西洋狗,其別是說不完的』(見《佛說十善業道經講記》)。其他還有什麼橫形的、豎形的、四足的、多足的、兩足的、無足的等,形類各各不同,多得難以枚舉。如是形類不同的六道眾生,沒有一類不由自己所造善不善業,而有如此差別。因而,為人要時注意自己的行為活動,不要讓它將世趣莊飾得難以入目。

「佛十力中」,是佛所成就的十種智力,其中第二『業異熟智力』,能如實知道三世業報因果,而此業力是由功德智慧善業妙力所成,所以說為「業力甚深」。以佛甚深的業力,比之凡夫的業力,同樣是甚深的,因眾生在世間,若好若壞生命,皆由善惡力感,眾生不知說為甚深。「凡夫之人」,對此甚深業力不知,「多於此中好起疑惑」。

戊三 不達業理

何以故爾?現見世間行善之人,觸向轗軻,為惡之者,是事諧偶。謂言天下善惡無分,如此計者,皆是不能深達業理。

「何以故爾」?是問凡人對業行為什麼好起疑惑。佛法所說業果,總是說行善業得樂果,造惡業感苦果,可是事實不然。如「現見」到「世間行善之人」,不特沒有如佛法說得到好果,反而「觸向」無不「轗軻」。轗軻就是坎坷,顯示車行不利。此喻行善之人,不論做什麼事,皆不順利如意,或是不能得志,豈不是於行善精神不合?反之,一些無惡不作的「為惡之者」,無論做什麼都很遂心稱意,所以說「是事諧偶」。如是行善作惡對比,不知三世因果的世間愚人,便「言天下善惡無分」。如此,做人為什麼要做善事?做個無惡不作者,取得不正當錢財,多多享受豈不很好?大錯!要知「如此計者,皆是」由於「不能深達業理」而來。業理,指下所要講的三世善惡因緣果報業,如只著眼現在行善為惡,怎能了達業理?

戊四 明三業報

何以故爾?經中說言有三種業。何等為三?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現報業者,現在作惡,現身受報;生報業者,此生作善作惡,來生受報;後報業者,或是過去無量生中作善作惡,於此生中受,或在未來無量生中方受。

「何以故爾」?是問身為凡夫的人,為什麼不能深達業理。所造業,在時間上,不論行善作惡,不定在現生中,立刻就見效果。佛在「經中說言有三種業」。接著問道「何等為三」?經中復說:「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所謂「現報業者」,是說「現在作」了什麼罪「惡」,就在「現身」當中「受」其果「報」。如人告訴獵師熊的所在,其手立從身上墮下,此即惡業於現生中受其果報。反之,現在做了什麼善行,於現生中受其果報。如身為國王愛護人民,處處為人民設想,人民有什麼困難,立刻設法為之解決,因而國泰民安,風調雨順,穀稼成熟,五穀豐收,此即善業於現生中受其果報。如有經說:『今世造善惡,今生受苦樂者,名順現報業』。

「生報業者」,是說「此生作善作惡」,要到「來生」方「受」苦樂的果「報」。如人於現生中,受持戒行善法,到了來生又感再來做人的果報。反之,在現生中,如造種種罪惡,到了來生就感墮三惡趣的果報。諸如此類的生報業,可說很多。如有經說:『若今世造善惡因,來世方受苦樂果,名順生報』,此亦有說順次生受報。

「後報業者」,此「或是過去無量生中作善作惡」等諸業,到了此生方才受報,所以說「於此生中受」。甚或到現生中,過去所作善惡業,受報因緣尚未成熟,「或」許要到此生以後,乃至「在未來無量生中方受」其果報。經中稱為順後報業,就是受報已決定了,那生受報沒有一定。原因在過去生中造作善惡業時,其業並不很重,用心亦不很猛,業行成熟的時間,不得不延期很久。譬如鎔金做各各裝飾品,火力不很熾然,自需一些時間才能做成。

此上所說三種業,又名三時業,或名三報業:如現報業,又名順現法受業,或名順現受業;生報業,又名順次生受業,或名順生受業;後報業,又名順後次受業,或名順後受業。《發智論》第十一說:『復有三業,謂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成實論》第八說:『經中佛說三種業:現報、生報、後報業』。《俱舍論》第十五說:『順現法受者,謂此生造即此生熟;順次生受者,謂此生造第二生熟;順後次受者,謂此生造從第三生後次第熟』。諸論所說,皆是此三種業。

戊五 詳明業理

若今行惡之人,現在見好者,此是過去生報,後報善業熟故,所以現在有此樂果,豈關現在作諸惡業而得好報?若今行善之人,現在縈苦者,此是過去生報,後報惡業熟故,現在善根力弱,不能排遣,是故得此苦報,豈關現在作善而招惡報?

對於業果之理,不應單看現在,應通過去來看。如「若」現「今行惡」的「人,現在」雖「見」什麼都「好」,一切無不順利遂心,生活享受非常美滿,不要以為是他現在作惡所得,應知「此」乃「是」他「過去生報」的善業,或是過去「後報」的「善業」,現在已經得到成「熟」,「所以現在」他會「有此」快「樂果」報,那裏是有「關現在作諸惡業」,反「而得」此美「好」果「報」?要知他現在所造的惡業,當下還未得到成熟,應得苦果還在後頭,決不會現造惡業,如一般人所見得到好報,這是極為重要的一點,應切實的予以把握,不然,就會顛倒因果,非常危險,佛法所說業果,絕對不是這樣!

反之,「若今行善」的好「人,現在」見其被「苦」之所「縈」纏,以為做好事沒有好報,當知亦是錯誤。行善反而得不到好報,不是行善不對,「此」乃「是」他「過去生報」的惡業,或是過去「後報惡業」,現在已經得到成「熟」,所以看來為苦之所縈纏,不是現在行善而感苦果。如真行善受苦,行善豈非無用?不能這樣說,這是由於「現在善根」的「力」量,還相當的薄「弱」,過去惡業的力量,反而相當的堅強,強者先牽,弱力善業,「不能排遣」頑強惡業,「是故」現在「得此苦報,豈」有「關」於「現在作善而招惡報」?只是現在所造善業,當下還未得到成熟,應得樂果還在後頭,決不會現在做多善業,如一般人所見那樣,事事轗軻!

如是一正一反的說明,對因果分明應多著眼,著眼在『業』字上面,不能專著眼於現在所受果報。如此,方不致於懷疑因果,深信因果確然無謬,惡業絕對做不得,善業應多多的做,未來生命才不會受到痛苦的襲擊!對這因果信念建立不起,那只有在生死中滾來滾去。

戊六 事實為證

所以然者:現見世間為善之者,人所讚歎,人所尊重,故知未來必招樂果。過去既有如此惡業,所以諸佛菩薩教令親近善友,共行懺悔。見善知識,於得道中則為全利。是故今日至誠歸依於佛。

怎知因果必然不紊?「所以然者」,重釋前文,亦即以事實證明因果的必然。從現實世間看,清楚「現見世間為善之者」,就是做種種有益社會人群的事,本身卻又極為規矩的人,為「人」人之「所」稱揚「讚歎」,亦為「人」人之「所」恭敬「尊重」。如世人聚會一處閒談時,提到某個做善事的人,自然會對他稱揚讚歎。如說某人的經濟環境並不怎樣好,能這樣的樂善好施,確實很不容易,值得予以尊重。由是之「故」,可「知」行善的人,「未來必」然「招」感快「樂」的「果」報。反之,見到社會有無惡不作的人,人與人談到他,固對他多所批評,任何人知他作惡,都會說他是歹徒,或說他是冷血動物,根本不像是個人,對他總是『敬鬼神而遠之』,不敢與他接近。像這樣作惡的人,現生既遭人群唾棄,未來感受苦果是必然的。這樣對比,善惡因果顯然,還有什麼可疑?

現說懺悔業障,而所懺悔的業障,自是懺悔惡業,故說「過去既有如此惡業」,惡業會感苦果,對眾生極不利,「所以諸佛菩薩」,為了愍念眾生,特別「教令親近善友,共行」如法「懺悔」,以使罪業消滅。教令親近善友、惡友當要遠離。共行懺悔,顯示不論怨親,不論有無關係,只要肯得回頭,專心一意向道,就可共同懺悔。所以要親近善友,因「見善知識」,對「於」行者「得道」,具有完「全利」益。佛在經中曾嘗讚歎善知識的功德,亦說善知識對行者的重要。阿難聽佛說後,自以為知道善知識確極重要,乃對佛表示說:『半梵行者,所謂善知識』。意顯親近到一位善知識,所修梵行已完成一半。佛對阿難說:『你不要這樣講,如真親近到善知識,純一滿淨梵行,已經全部完成』。所以文中說『則為全利』。是以佛法行者,應親近善知識,沒有善知識指示,就不得方便修善。試看世間學習小小的技藝,如無師的傳授,尚且沒法學好,何況出世間的上上法?沒有善知識的師承,當然難以契入正法。講到善知識,當然是很多,但最高善知識,無過無上佛陀,「是故今日」應當「至誠」的「歸依於佛」以求懺悔,唯有得到最高善知識的無上佛陀加被,所有罪惡才能懺悔清淨。

丁二 列諸業相

戊一 總相懺悔

己一 總明業相

某等無始以來至於今日,積惡如恆沙,造罪滿大地,捨身與受身,不覺亦不知。

此是以偈標顯業相,多得無法加以計算。「某等」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時間當然很久,在這長時間中,幾乎無時不在造惡,因而所「積」的罪「惡」之多,真是猶「如恆」河之「沙」。恆河在印度叫殑伽河,河中的沙細如麵粉,佛說多數皆舉為喻。《智論》第七說:『諸河中,獨以恆河為喻者,恆河沙多,餘河不爾故。又恆河是佛生處,遊行處,弟子常眼見故。又恆河是四河中最大,若入其中而洗,為諸罪垢除盡。諸人敬事,皆共識知,故取為喻』。經中每說恆河沙數,不說不能計算,即以計算,數不能知,形容恆河中的沙數極多。又在長時期間,所「造」之「罪滿」於整個「大地」,而實為大地所不能容,甚至盡虛空界亦不能容。以此罪惡之業,在生死中,剛「捨」去此一「身」命體,又去感「受」另一「身」命體。如是生生死死的沉溺在生死海中,前一生命與後一生命相互間隔,無異醉生夢死。如今所受身,尚且「不覺亦不知」是怎樣來的,過去久遠所作罪惡之業,自更『不覺亦不知』有些什麼罪惡。過去有如恆河沙那麼多罪業,一一列出,當然很難,下面姑且列出三十一種不同罪惡。

己二 明犯重罪

或作五逆深厚濁纏無間罪業;或造一闡提斷善根業;輕誣佛語謗方等業;破滅三寶毀正法業;不信罪福起十惡業;迷真反正癡惑之業;不孝二親反戾之業;輕慢師長無禮敬業;朋友不信無義之業;或作四重八重障聖道業。

眾生所造罪業,有其各種不同,如要一一舉出,無法可以舉出。本懺文下說三十一種不同,此列出十種罪業:

一、「或作五逆深厚濁纏無間罪業」:五逆,是棄壞恩田、德田的五逆重罪。又名五不救罪,造了這樣逆罪,當然感受苦果,已經決定了的,更無餘業餘生之所間隔,其罪極為深厚,深得猶如大海,厚得猶如大地,真正到了不可救藥的程度。(一)、弒父,又名害父,故意存心,殺害父親,是為重罪。(二)、弒母,又名害母,故意存心,殺害母親,是為重罪。且父母對吾人的恩德很大,對父母塵劫頂戴,四事供養,毫無怨念,猶不能報鴻恩於萬一,不但不對二老孝養尊敬,反生忤逆不孝之心,殺害恩重父母,想想其罪多重?造此極大重罪,到了臨命終時,一彈指頃即墮無間地獄受諸痛苦。(三)、害阿羅漢,又作殺阿羅漢。羅漢是人天福田,應受人天供養,理當恭敬尊重。現不特不如此,反予以迫害甚至殺害,其罪亦是極重,生命結束以後,立墮無間地獄。(四)、破和合僧,又簡名破僧,或作鬥亂眾僧。僧團本是和樂清淨的,現在有人以虛妄語破和合僧,或破法輪僧,或破羯磨僧。有異師立異道,使所破僧,認為這個異僧,確有異佛陀,並有異於佛說的其他聖道,如是障礙聖道之輪,名為破法輪僧,眾僧同住一界和合誦戒,本來如水乳一樣的交融,現在有僧使一界內僧各別住,各作布薩羯磨說戒,是為破羯磨僧。僧是僧團,負有住持正法的重任,唯有和合僧的存在,如來正法之輪,始得推向各方,使每個地方眾生,皆受到法雨滋潤,如有使和合僧破裂,不能團結一致的推動法輪,罪惡當然是重大的,所以命終以後,立即墮無間獄。(五)、出佛身血,是以殺心欲毀損佛的身體,或佛滅後毀壞佛的聖像。佛在世時,提婆達多,從高山上,推石壓佛,欲置佛於死地,但為金剛力士,遠以金剛杵擋住,結果,只有碎石傷及佛陀足趾,沒有傷害到佛。即此出佛身血,立感火車來迎,墮入無間地獄。到佛滅後,世間只有佛像供奉,如有人特意毀壞聖像,罪報與提婆達多同,怎可隨意毀壞佛像?佛是人天教主,三界導師,具有無量無邊殊勝功德,佛未出世求佛出世,佛已出世求久住世,怎可對佛加以傷害?所以出佛身血,其罪是極重的。

二、「或造一闡提斷善根業」:一闡提,又作一闡提迦、一闡提柯、一顛迦,略說闡提。中國義譯為斷善根、信不具足、極欲、大貪、燒種、無種性、多貪等。此是無性有情的一種,樂欲生死,不求出離,撥無因果,否定善惡業及苦樂報,是名一闡提人,恐指印度順世外道等的徒眾。綜合經論諸說,一闡提有三種:(一)、斷善闡提,指起諸邪見,焚燒一切善根的迷倒凡夫,雖說不易有成佛之期,有時若遇佛的威力,發菩提心,可入涅槃,在有性無性中,屬於有性。(二)、大悲闡提,指大悲心的菩薩,願度盡眾生界,如一眾生尚未成佛,自己誓不成佛,眾生界中有無性有情,無法可以度盡,所以自無成佛之期。由於大智增上及不斷善根等力,終於還要成佛,所以亦屬有性。(三)、無性闡提,指定性二乘聖者,本就缺乏解脫之因,所以畢竟不得成佛。依《楞伽經》等說,眾生雖有畢竟不成佛者,但據《涅槃經》說,一闡提亦有佛性,由於不斷佛性,最後還得成佛。如道生大師唱闡提成佛之說,雖曾受到舊學僧徒的大事排擊,但後曇無讖譯來《大涅槃經》,確有闡提成佛之說,眾皆敬服道生大師的卓識。此中雖說一闡提造斷善根業,但依真常思想,最後還得成佛。

三、「輕誣佛語謗方等業」:此是毀謗正法的罪業,或略說謗法、破法、斷法,主要是謗大乘經典不是佛說。佛所說的教言,不是顯示諸法真理,就是指示修行正道,沒有一言一語,不值吾人尊重,現在有人,不但不尊重如來所說,反而輕視誣衊佛語,毀謗佛所說的方等大乘,如是謗正法業,其罪相當重的。《大品般若經》第十一〈信毀品〉說:『毀呰深般若波羅密故,則為毀呰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一切智、一切種智。是人毀呰三世一切諸佛智故,起破法業,破法業因緣集故,無量百千萬億歲墮大地獄中』。《法華經》第三〈譬喻品〉說:『若人不信,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或復顰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此人罪報。若佛在世,若滅度後,其有誹謗如斯經典,見有讀誦、書持經者,輕賤、憎嫉,而懷結恨,此人罪報,汝今復聽,其人命終,入阿鼻獄』。《無量壽經》卷上說:『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此誹謗正法說,在小乘《阿含經》,幾乎沒有見到,獨在大乘經中,到處有所宣示。原因大乘學者,承認小乘是佛所說,可是小乘行人,不信大乘是佛所說,見到大乘方等經典,就予極力毀謗。其實大乘經典亦是佛說,怎麼可以毀謗?誣衊佛語怎能無罪?

四、「破滅三寶毀正法業」:三寶是佛、法、僧,為最尊貴,所以稱為三寶,或稱三尊。佛是佛教的教主,被尊為一切智人,法是佛說的教法,僧是修學佛所指示正法而行的僧眾。佛如看病的良醫,法如治病的妙藥,僧如照顧病人的看護,是世間最極希有難得的,真是所謂『千生罕遇,萬劫難逢』,理當恭敬尊重,誠求三寶久住,怎可破滅三寶?怎知有人毀謗三寶?《大般涅槃經》說:『若言闡提,捨一闡提,於異身中,得無上菩提,是人即謗三寶;若言闡提,能生善根,生已相續不斷,得無上菩提,當知是人不謗三寶』。向說三寶是一切眾生福田,理應承事供養,以期紹隆三寶,那裏可以毀謗?由於邪見作祟,亦即由錯誤思想誤導,乃不期然的毀謗三寶,造成極重罪惡,將來必墮三途,受極重苦,『千佛出世,不通懺悔』。

五、「不信罪福起十惡業」:善惡罪福不可不信,唯有篤信善惡罪福,為人行為活動,始能入於軌道,社會秩序方能保持,對此不能深信,就會無所不作的『起十惡業』。如人人皆作十惡,人世間就會變成你殺我,我殺你,你盜我的財物,我盜你的金銀,你奸淫我的妻女,我與你的妻女苟合,乃至互相貪求、瞋恚,試問人還能像個人嗎?社會又怎能安寧而不大亂?可是世間確有人不信罪福,如印度六師中的富蘭那迦葉,就認為殺人、偷盜、侵佔、奸淫,乃至妄語、兩舌等種種不道德的行為,並不是做壞事或造惡,甚至將整個人類毀滅,也不構成什麼大罪!現在不是有人時刻想要毀滅世界?無怪人類世界已瀕於毀滅邊緣,而這都是這些人造成。作惡如此,行善亦然,如廣行布施、供養、救人以及其他各種善事,根本沒有什麼好的結果可得。還有斷滅論者,唯物論者,皆不信有罪有福,是以現實世界總是紛擾擾的,不時發生小戰大戰死傷無數人,想想這是多麼殘忍!幸這類人不多,假定人人皆不信善惡罪福,世界人類信早毀滅,那裏還有人的存在?所以為人定要堅信善惡罪福,佛弟子對此更要加強宣傳!

六、「迷真反正癡惑之業」:迷真,是迷於諸法真理,不知真理究是什麼,反自以為錯誤的認識就是真理;反正,是違反所應修的正道,反自以為不正的修道就是正道。迷失真理,所行所為不能契合真理,總是漂流於真理之外;違反正道,所行所為不能符合正軌,總是徘徊於歧途不能踏上正道。人為什麼會得如此?病以無明迷惑為本,無明蒙蔽真理,怎不迷失真理?迷惑遮蔽本心,怎不違反正道?是以要想正確體悟真理,如法遵循正道,應求智慧,唯有般若智慧,方不迷失真理,可以趣向正道。

七、「不孝二親反戾之業」:二親,是生育我人的父母,對父母應孝順,世學固重孝道,佛法更重視孝順父母,因父母對我人養育之恩太重,應不遺餘力的孝敬,盡所能的加以奉養,方可說是孝順之人。佛在經說:假定有人從地上積聚珍寶,一直堆到三十三天,然後以此珍寶施捨於人,其功德當然很大,但不如供養乳哺自身的父母功德大,假使有人不孝父母,反對父母有所乖戾,處處違背父母慈意,時時對於父母不敬,這種人的過失亦是很大,並將永沉苦輪,沒有辦法救濟,做人怎可不孝二親?

八、「輕慢師長無禮敬業」:師長,有世俗師長,有出世師長。世俗師長,傳授我人各種知識,教導我人如何做人,使我人明白種種道理,怎樣對人有所禮貌;出世師長,開示我人如何修道,怎樣得到出世解脫,知道怎樣利於眾生,怎樣使人得到智慧。是以世出世間師長,對我人都有恩德,理當對諸師長恭敬有禮,不得絲毫輕慢、輕視怠慢師長,罪惡亦是很重,當然會墮阿鼻地獄!果能隨順師長,尊崇師長指示,只要是正當事,就應如說而行,縱然現在不得世出世間的利益,當然定會窮盡受苦之因,對於師長怎可輕慢而不加以禮敬?

九、「朋友不信無義之業」:在世為人,不但有父母師長,稍大還有朋友。朋友,向分益友與損友,亦即佛法說的善友與惡友。交到善友,對自己相當有益,善友能坦誠的對自己規誡,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依循善友做人,不會做不正當事,自成君子之人,為人之所敬愛。有了善友,應予信任,確信友人對我有益,信任朋友非常重要,如曾子的每日三省,就有『與友人交其不信乎』的一省,證知信對交友不可缺少。如對朋友不信,自然也就無義,如是不信而作無義之業,怎會得到益友?

十、「或作四重、八重障聖道業」:四重,指比丘的殺、盜、淫、妄四根本戒。律稱四波羅夷,中國譯名極重罪;八重,指比丘尼的八波羅夷,於比丘四重戒外,加與男身相觸;與染心男捉手捉衣、入屏處共立共語、共行、身相倚相期;覆他重罪;隨舉大僧供給衣食。波羅夷,亦翻為棄,意即犯四重、八重重戒,將為僧團永棄佛法海外,猶如大海不宿死屍。為求僧團和樂清淨,對犯重戒的人,決不予以寬恕,必被擯出僧團。任何僧人犯了重戒,不特不能住在僧團,且障聖道修學,難入聖者之流。

己三 明犯輕業

毀犯五戒破八齋業;五篇七聚多缺犯業;優婆塞戒輕重垢業;或菩薩戒不能清淨如說行業;前後方便污梵行業;月無六齋懈怠之業;年三長齋不常修業;三千威儀不如法業;八萬律儀微細罪業;不修身戒心慧之業。

此又列出十種罪業。科文雖說明犯輕業,實際亦說到重業。現依文次解說如下:

一、「毀犯五戒破八齋業」:五戒,指在家男女居士所受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受此五戒的在家二眾,不但不可以殺人,凡是有生命的動物,都不得加以殺害;不但不可以偷竊貴重的財物,就是一針一草,亦不得不與而取;在家學佛男女,除正常的夫婦外,不得與其他任何男女妄行不淨;不但不得說大妄語,就是小妄語能不說最好不說;飲酒會令人神志昏迷,狂亂無知,做不正當行為,所以滴酒皆不得飲。於有違犯,就是破戒。於中,前四戒是性罪,不論受不受戒,做了就是犯戒;後一戒是遮罪,是佛為佛子所特別遮止的,受不飲酒戒而又飲酒,當然是犯戒,未受這戒飲酒不犯。飲酒,特別是飲醉,會令智慧衰退,忘失所曾做事,在醉酒後,口不遮攔的將之說出,使人知你曾做或好壞的事,所以為人最好不飲酒,免得露出自己的醜惡而不自知。

違犯五戒自會破八齋業,八齋就是八關齋戒,亦佛為在家學佛者所制一日一夜戒,律中稱為近住律儀。佛法以出世為目標,但要完成出世解脫,必需要過出家生活,因佛及二乘聖者,皆由出家而得成佛及得寂滅解脫,出家生活,不是人人可以做到,為使在家信眾學習出家生活,佛特制此八關齋戒。八齋戒,除上五戒,再加第六不塗香鬘及不歌舞觀聽,第七不坐高廣大床,第八不非時食。以此望於出家沙彌十戒,只缺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在家學佛行人,是可手中拿錢,而八齋戒的第六戒,是將沙彌第六及第七合為一戒。至五戒中的不邪淫戒,應改為不淫戒,因受八齋戒期,正淫也不可以。要像出家沙彌一樣不淫。不非時食,是出家眾所當遵守的戒,八齋戒的行人,雖還未正式出家,因學過出家生活,應如出家眾過午不食。對所受八齋戒,如有違犯,就造成破八齋戒,過失很重,如法受持,功德亦大,因這八戒,不但是得人天勝福之因,亦是出世解脫殊勝之緣。經論對此八戒功德,皆盛讚歎。如《菩薩處胎經》說:『八關齋者,是諸佛母』,其功德殊勝可知。受此八齋戒者,應嚴格受持不得毀犯。

二、「五篇七聚多缺犯業」:此是比丘所受具足戒,亦即比丘二百五十戒,分為五篇七聚。五篇是:(一)、四波羅夷,為四重戒或四根本戒,為餘戒法所依,名根本戒,為比丘戒最重戒,名重戒。僧殘戒下,皆為護持此戒而說。波羅夷,除前說譯棄,亦譯他勝,意說比丘應伏煩惱魔軍,今反為他煩惱魔軍之所勝伏,受敗於他,名為他勝。或譯極惡,於諸惡中,無過於此。(二)、十三僧伽婆尸沙,譯為眾殘,或稱僧殘。犯了此戒,如為他斫,只殘留有咽喉,命根未斷,在清淨眾中,如法懺悔,此罪可滅。(三)、三十尼薩耆及九十波逸提,合為波逸提,譯為捨墮,或云盡捨,犯了此戒,應將所有財物,盡捨於僧眾中,餘有墮罪,若對清淨比丘,如法懺悔,罪可消滅。(四)、四波羅提提舍尼,義說向彼悔,犯了此戒,只須向他發露,表示懺悔之意,罪就滅除。(五)、百眾學,此篇戒相繁多,說之為眾,現列百數,說之為百。如是百眾法,應如法學習。若有所犯,名突吉羅,譯為惡作,或名惡說。惡作,就身業失儀說,惡說,就口業違制說。如故意犯,對他說悔,若錯誤犯,對自責心。七聚是:(一)、波羅夷;(二)、僧伽婆尸沙;(三)、偷蘭遮,從第一、第二開出,另成一聚;(四)、波逸提;(五)、提舍尼;(六)、惡作;(七)、惡說,是將第五篇突吉羅,分為二聚。五篇、七聚,戒相眾多,共二百五十條,要想一一守持清淨不犯,很難,所以多所殘缺或違犯。古德說:『若正結罪名,能招當惡果』。就律說,犯四波羅夷罪業,當墮焰熱地獄;犯僧殘罪業,當墮大嘷叫地獄;犯偷蘭遮罪業,當墮嘷叫地獄;犯波逸提罪業,當墮眾合地獄;犯提舍尼罪業,當墮黑繩地獄;犯突吉羅罪業,當墮等活地獄。因而對所受戒,宜應謹慎守持。

三、「優婆塞戒輕重垢業」:優婆塞戒或優婆夷戒,是在家學佛清信士女所當受持的淨戒。優婆塞譯近事男,優婆夷譯近事女。所受戒有五:(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前四為重戒,後一為輕戒。經論說有四種優婆塞:受持一戒名一分優婆塞,受持二戒名二分優婆塞,受持三戒或四戒名多分優婆塞,五戒全受名滿分優婆塞。就五戒具持說,有輕重的不同,若有違犯,就造成垢業,當來同樣感受苦果,所以在家信眾,受了五戒,亦應嚴格守持。

四、「或菩薩戒不能清淨如說行業」:此指大乘行者所受的菩薩戒。大乘菩薩戒,依《梵網戒本》說,有十重、四十八輕戒;依《優婆塞戒經》說,有六重、二十八輕戒。兩種菩薩戒,不論輕重多少,綜合不出三聚淨戒,就是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受了此菩薩戒,不論出家在家,都應清淨守持,如說而如實行。三聚淨戒:前二聚戒,妨惡行善,是屬自利,後一聚戒,饒益有情,是屬利他。受此戒後,不能如所說的,實行自利利他,即違犯菩薩戒,其戒不淨,就要成為敗壞菩薩,所以亦應嚴持。

五、「前後方便污梵行業」:梵是清淨的意思,梵行就是清淨行。對所受戒,離諸罪過,清淨無染,就成梵行。前後方便,指大小便,如有罪業深重的人,不依律規而妄其行,污穢所修清淨之行,其過極重。

六、「月無六齋懈怠之業」:佛制每月六齋日,當受八關齋戒。六齋日,每月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於此六齋日,所以要受八關齋戒,旨在精進行善。經說:忉利天天主釋提桓因,於每月六日,集善法堂,稱量世間善惡多少,見行善者就予擁護,見造惡者就共嫌棄。怎知世人行善造惡?原因帝釋天主,統領四天王天,而此四天王天,又各主理一方,負責視察人類,或行善或作惡。每月初八日,派遣使者案行天下,十四日派遣太子案行天下,十五日四大天王親自案行天下;二十三日又遣使者下來人間視察,廿九日太子又來人間視察,三十日四王親下人間視察。對人類行善作惡發現後,報告帝釋天主,天主對人間善惡,得以清楚明白。學佛行人於六齋日,理應精進行善,如其不然,就造成懈怠業,要想獲得身心解脫,自不可能。

七、「年三長齋不常修業」:年三長齋,指每年的正月、五月、九月。相傳此三善月,為毘沙門天王分鎮南贍部洲的月份。相傳天王以大寶鏡,照四大部洲,而正、五、九三月,鏡正照到南贍部洲,此洲人的或善或惡,在其鏡中清楚照出,所以在此三月,應當持齋修福。不但一年如此,年年都應如此,如偶一年三月持齋,餘年不爾,是名不常修業。《智論》說:『天帝以大寶鏡與諸天,從正月一日共照南洲,善惡俱錄。如是二月東,三月北,四月西。至五、九二月亦復如初。故此三月常修諸善。世士大夫,以是月上任為忌,亦避刑殺』。依這,唐代三長齋法,一般廣行。不常修此,當成罪業。

八、「三千威儀不如法業」:威儀,有威的儀容之意,即一舉一動善合規矩,語默做作悉不失方正,見以使起崇仰畏敬之念。若廣泛說,為佛弟子,從日常的洗手、洗面、洗足,乃至屙尿送屎等,悉有相應的作法,皆為僧伽的威儀。《大比丘三千威儀經》,廣說比丘的威儀,即將戒儀加以細分,總成三千威儀。天臺智者《首楞嚴經文句》第五說:『言三千威儀,行住坐臥各二百五十戒共成一千,以對三聚即成三千』。如是三千威儀,皆應如法奉行,不得有所違背,若不如法奉行,就成不如法罪業。有說大比丘眾日常所應守護的威儀規矩,該經雖說大比丘三千威儀,但其條數實不過一千三百餘條,示其大數,說為三千威儀。恐是取於中庸所說:『優優大哉,禮義三百,威儀三千』。《菩薩善戒經》第五說:總說身有四威儀:『一、行,二、住,三、坐,四、臥。菩薩若行、若坐,晝夜常調惡業之心,忍行坐苦,非時不臥,非時不住。所住內外,若床,若地,若草,若葉,於是四處,常念供養佛法僧寶,讚歎經法,受持禁戒,持無上法,廣為人說,正思惟義,如法而住』。至二百五十戒,唯以四重禁為戒分,餘僧殘等總為威儀分;又離性罪名具足戒,餘遮罪皆名威儀。所謂三千威儀,不過是顯大比丘所應行的戒儀很多就是。

九、「八萬律儀微細罪業」:以如上所說三千威儀,經歷身的殺、盜、淫,語的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的七支,每支有三千威儀,三七就成二萬一千。對治貪分煩惱有二萬一千,對治瞋分煩惱有二萬一千,對治癡分煩惱有二萬一千,對治等分煩惱有二萬一千,合為八萬四千細行。現說八萬律儀,唯是舉其大數。有作這樣分別:菩薩戒有八萬律儀,聲聞戒有三千威儀。《八宗綱要》卷上,又以僧尼分別:『僧戒之三:廣則無量,中則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略則二百五十;尼戒有三重:廣則無量,中則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略則三百四十戒』。

十、「不修身戒心慧之業」:此指不修戒、定、慧三學無漏之業。身戒,是身口七支所應遵守的戒行,不說不嚴格遵守是不修戒,就是見有戒、戒相、戒因、戒果、上戒、下戒、此戒、彼戒等,同樣是不如法修戒。心就是定,如定學,有些經論說為心學,為佛子者,於寂靜處,應多修定,使馳散心集中起來,不向外奔放,是為修定。但在修定過程中,若見心、心相、心因、心果、心聚、此心、彼心等,名不善修定。慧是慧學,就是修無漏慧,唯有得無漏慧,方可斷除煩惱,獲證無上菩提。在修慧時,如見慧、慧相、慧因、慧果、慧聚、此慧、彼慧等,同樣不是如法修慧。《大涅槃經》說:『眾生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不能修習如是四法,則能造五逆,犯四重,謗三寶,故常淪生死海,弗克到彼岸』。所以不修身戒、心、慧之業,將來會感受極大的苦報,不應不修。

己四 雜舉諸業

春秋八王造眾罪業;行十六種惡律儀業;於諸眾生無愍傷業;不矜不念無憐愍業;不拔不濟無救護業;心懷嫉妒無度彼業;於怨親境不平等業;躭荒五欲不厭離業;或因衣食園林池沼生蕩逸業;或以盛年放恣情欲造眾罪業;或作有漏善迴向三有障出世業。

此列十一種業,綜前二十種業,合為三十一業。

一、「春秋八王造眾罪業」:於一年中,依《提謂經》說: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以此為八王日,傳說這是天地諸神陰陽交代日,於此節持齋不犯禁,自得增壽益算。原因在這八日,四天王案行天下,以比諸天,如民有福,為之增壽,如民有罪,為之減算,不預作善,收付地獄。我佛慈悲,以拔苦為本,所以勸修齋戒,令修齋戒者,得大福樂。

二、「行十六種惡律儀業」:惡律儀對善律儀說,如佛教所說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都屬善律儀,為佛教行者之所遵守,《大般涅槃經》所說十六種,皆名不律儀,即惡律儀,或名惡戒。如為自活而又為利,以屠殺等為業。《俱舍論》十四,說十六惡行,有五種異名:是諸智者之所訶厭,得果是不可愛,立惡行名;障清淨尸羅守持,名為惡戒;是身語之所造作,名之為業;屬根本所攝,名為業道;不禁身語,名不律儀。經說十六種惡律儀是:(一)、為利益飼養羔羊,到肥大時轉賣得利;(二)、為利益買諸動物,然後殺了出售圖利;(三)、為利飼養猪豚,肥後轉賣得利;(四)、為利買諸猪豚,買後屠殺得益;(五)、為利飼養牛犢,肥後轉賣得利;(六)、為利買諸牛犢,肥後屠殺得益;(七)、為利養雞使肥,肥後轉賣得利;(八)、為利買雞以後,屠殺轉售得利;(九)、釣魚;(十)、獵師;(十一)、劫奪;(十二)、魁膾;(十三)、網捕飛鳥;(十四)、兩舌;(十五)、獄卒;(十六)、咒龍。此外,《大方便佛教恩經》,說有屠兒、魁膾、養猪、養雞、捕魚、獵師、網鳥、捕蟒、咒龍、獄吏、作賊、王家常差捕賊,是為十二種惡律儀。行惡律儀受諸苦報。

三、「於諸眾生無愍傷業」:世間眾生,特別是眾生中的人類,或有年老無所依靠,或加老病不能走動,或是貧窮生活無著,或又不能得到救濟,對於此類人士,應當有所憐愍,或是感到悲傷,盡己力所能及,予以有所關顧,才是做人之道,亦為真誠佛子,可是對此等輩,不能愛老憐貧,更無愍傷之情,當就造成惡業,將來受大痛苦。

四、「不矜不念無憐愍業」:世間有很多鰥寡孤獨的人,掙扎在生活的死亡線上,生存瀕於滅亡邊緣,健全而生活安定的我人,對之應常懷抱哀矜之念,無時無刻不予憐愍,方可說是具慈悲心,予以善為有力救濟,始可說對人有憐愍業。現在既不哀矜,又不愍念,當就沒有造成憐愍的善業,既是『嘉善而矜不能』,反會造成罪惡之業,既未能有益於現前困難,當對自己的未來不利。

五、「不拔不濟無救護業」:眾生特別是人,有什麼痛苦,應設法為之拔除,對周給不足的人,應予以財物給濟,使之得過安定生活,不為生活感受艱苦,才是具有同情心的為人,現既不能為人拔苦,亦不能捨心濟物,自然無有救護之業,又那裏會有施捨善業?

六、「心懷嫉妒無度彼業」:人與人間,不論對方有什麼高過自己,都應對之生起隨喜,認為這人德學兩具,確是極為難得,應該學他做人,可是世人不然,只要見到別人勝過自己,立刻對他心懷嫉妒,如他有什麼困難,不特不為其解決,使他度過難關,反而心裏高興,認為他應受此災難,如是幸災樂禍的,沒有度彼的善業,在世間,像這樣的人很多,所以人與人間,難得和諧相敬,總是你妒忌我,我妒忌你,為人群社會添出很多麻煩!

七、「於怨親境不平等業」:人與人間的關係,有怨親的現象,似乎是必然的,但這不一定現在造成,在過去就已種下了根子,到了現在,親怨關係,自然分得清楚。對諸怨者的逆境多所憎恨,對諸親者的順境多所愛護,自然難以做到怨親平等,造成不平等的惡業,更不能無所諍論的相處,動不動的,不是袒護親者,就是憎恚怨者,因而人類問題越來越多,怎能不會造成怨業?

八、「躭荒五欲不厭離業」:五欲,或指財、色、名、食、睡,或指色、聲、香、味、觸,唯經論多說後五種欲。躭荒五欲,就是貪著不捨,從來不知厭離。五欲對於人群,有百害無一利,眾生無知,常為五欲所惱,不但不會厭離,反而追求不已,現前彼此對之競爭不已,好像狗爭骨頭一樣,世人以為爭得有趣,吾佛看來可憐可愍,因而為欲繫縛,不能獲得解脫。《涅槃經》說:『凡夫之人五欲所縛,令魔波旬自在將去,如彼獵師擒捕獼猴擔負歸家。善男子!譬如國王安住己界身心安樂,若至他界則得眾苦。一切眾生亦復如是,若能自住於己境界(四念處)則得安樂,若至他界(五欲)則遇惡魔受諸苦惱』。五欲是障聖道的根本,不學如何斷除?不斷怎證聖果?且因染著五欲,至死不捨,將為自己後世,造業感受苦果。

九、「或因衣食園林池沼生蕩逸業」:世間富有的人不知學佛,不知利用時間如何修行,衣食豐富滿足,要穿什麼衣服,就有什麼衣服,要吃什麼飲食,就有什麼飲食,從不感到衣食缺乏,生活當然非常安逸,照理正好學佛修行,但是世人不作此想,反而利用多餘時間,在自己美好的園林,優哉遊哉的在中閒蕩,或約三五好友,不是在內雀戰,就是在內歌舞,認為這是人間樂事,還談什麼精進修道?原因世人在美好的園林,栽種幽香的花草,佈置各種的池沼,小橋流水的映照,紅柱綠瓦亭榭,如此幽雅環境,令人賞心悅目,若不好好享受,豈非辜負人生?殊不知由於如此,造成閒蕩放逸罪業,招感未來種種苦惱。

十、「或以盛年放恣情欲造眾罪業」:有人以為在盛年時,正是年富力強,精神飽滿,應該在這時候,好好享受一番,免得到了年老,雖有欲樂在前,不能予以享受,於是利用盛年時期,放縱於七情六欲,自恣的儘量享受。愚癡之人以為這是一大享受,殊不知因此造成無量罪業,未來的苦報是夠你受的。《涅槃經》說:『眾生五識,雖非一念,然是有漏,復是邪倒,增長諸漏,為一切凡夫取著於色,乃至著識,以著色故,則生貪心,生貪心故,為色繫縛,乃至為識之所繫縛,以繫縛故,則不得免於生老病死,憂悲大苦一切煩惱』。所以為佛子者,特別修禪定者,定要訶斥五欲,不讓五欲糾纏。多少學佛行人,初極勤修道業,後為五欲所惑,於是放恣情欲,從佛道上敗退下來,終於沉沒在生死中。

十一、「或作有漏善迴向三有障出世業」:在世為人行善,當然是很好的,但同樣是善行,有的是有漏善,有的是無漏業。有漏善只感人天的樂果,縱然享受人天福報,到了福盡還要墮落,離開出世更遠,證知是不究竟。但如作了善行,縱然是有漏的,迴向出世解脫,迴向無上菩提,迴向佛國淨土,就會成出世業,或者趣向寂滅涅槃,或者完成無上菩提,或生所欲生的淨土。惜諸世人為貪世間福樂,乃將所修有漏善行,迴向欲、色、無色三有,不思出離世間,所以障出世業,怎得出世解脫?所以作有漏業,應當迴向出世無上菩提,以求最高無上佛果,方是作諸善業所當得的真正利益。

己五 發願求成

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發露,向十方佛、尊法、聖眾,皆悉懺悔。願某等承是懺悔無明等罪,諸不善業盡皆消滅。所生福善,願生生世世,滅五逆罪,除闡提惑,如是輕重諸罪惡業,從今已去乃至道場,誓不更犯。常習出世清淨善法,精持律行,守護威儀,如渡海者愛惜浮囊。六度四等常標行首,戒定慧品轉得增明,速成如來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無畏,大悲,三念,常樂妙智,八自在我。歸依諸佛,願垂護念。

「如是」像上所說造作的五逆「等罪」,雖說有三十一項之多,實還很略,嚴格說來,是有「無量無邊」那麼多的罪業。在造諸罪惡時,為無明所蒙蔽,不知是大錯誤,經過一番反省,明白造罪原是要不得的,所以特於「今日」將所造罪「發露」出來,敬「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眾,皆悉」加以「懺悔」,唯願三寶慈悲加被,令諸罪業悉皆消滅,以清淨身心求諸功德圓成。

發願懺悔既是至誠懇切的,更「願」在會「某等,承是懺悔」之力,使諸由「無明等」惑所造成的種種「罪」惡,以及其他「諸不善業」,願求三寶加被,「盡」得「皆」悉「消滅」,不要留下任何罪惡之業,以免將來墮入惡趣受苦。無明為萬惡之本,眾生的一切罪業,皆由無明領導所造成,唯有解決無明,一切諸有罪業,始得不再產生。諸不善業,指前所說三十一種罪業。

懺除罪業「所生」的「福善」,亦「願」此福善支持力,得以「生生世世,滅」除「五逆」大「罪」,消「除」一「闡提惑,如是」乃至「輕重諸罪惡業,從今已去,乃至」坐「道場」時,於其中間,時間不論經過多久,「誓不更犯」是諸輕重罪業。五逆罪,佛經到處說要墮無間地獄,受極重苦,所以首要懺除五逆。闡提所以成為闡提,實由煩惱造成重業所感,重業能令眾生斷諸善根,所以說闡提惑,為不再成斷善根的闡提,所以此惑必要斷除。輕重惡業,指五逆罪及闡提惑以外,餘謗方等的諸業。

『誓更不犯』,非常重要,因很多人懺悔,往往今日懺悔,明日又去再犯,不特罪業懺悔不盡,而且罪業仍在增加。西方基督教徒,亦有人坦白說:很多人入教堂,總是承認有罪,願主為我洗罪,可是一出教堂,有罪之感消失,照樣去造罪惡,像這樣的洗罪,會有什麼功用?佛教徒懺悔,假定亦這樣,懺懺造造,何時懺盡罪業?且此誓不更造,不是短時間的,而是從今開始,直至得道之場,成於無上佛果,總是不再造罪,眾罪自皆冰銷!

不再犯諸罪業,從凡至聖,自會「常」常修「習出世清淨善法」,嚴格「精持律行」,如前說的五篇七聚等,決不輕於毀犯,同時「守護」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如渡海者愛惜浮囊」,過去想要渡過大海,不像現在有船容易,自亦不是游泳過去,而是在渡海前,準備一個浮囊,繫於腰際之間。不使身體沉入大海,愛惜浮囊猶如己身,己身不致沉於海底,完全靠這浮囊,浮囊如果漏水,身體就難保險,必會沉入海底,是以每個藉浮囊而渡大海者,愛惜浮囊就好像愛惜己身,一點不敢大意。

《大般涅槃經》舉喻說:菩薩護持所當護持的禁戒,如渡海人護持浮囊那樣的認真不苟。原來海中有羅剎鬼,見到有人乘浮囊渡大海,便來向渡海人乞求整個浮囊。渡海人說不可,我要賴此渡海。羅剎又說:那就請你給我一半。渡海人說此亦不可,浮囊若成一半,我就不能渡過。羅剎又請求說:那就給我三分之一,或者如手掌許,乃至一微塵許。渡海者說:一微塵許,確不算多,但我不知還有多遠才能渡過大海,如給你微塵許,浮囊之氣漸出,不能浮在海面,那我大海之難,怎能得以免除?為免大海之難,就是一微塵許,也不給你,因而得以安全渡過大海。

此喻出家比丘所當守持的五篇七聚淨戒,為求出離生死大海,亦當如是精持守護,在度生死海過程中,如有惡羅剎來向你乞求戒品,成全你的破戒因緣,你當小心謹慎防護,如微塵許的小小戒,亦不給與煩惱羅剎的機會,若有小小破戒因緣給與煩惱羅剎,要想度生死海,好像破了浮囊,不得到涅槃彼岸。為保如幻身心,得度生死苦海,理應嚴格精持律行。出家比丘如此,出家菩薩亦然。菩薩如不嚴持三聚淨戒,不特不能度化眾生出生死海,本身亦不能度生死海,還成什麼菩薩?是以皆當精持律行。

「六度」,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的六波羅密;「四等」,就是慈、悲、喜、捨的四無量心。菩薩行者所應行的,雖有萬行之多,但六度、四等,實為萬行之首,任何菩薩行者,沒有不修此的,特標菩薩行之首。對此六度、四等,果能如實奉行,就成真正菩薩行者。至「戒、定、慧品」三無漏學,因常行出世清淨善法,守持的律行又極精嚴,於是由戒生定,從定發慧,自然「轉得增明」。如有經說:『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證明定是由戒資助而生,《圓覺經》說:『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生』,證知慧是由定資助而發。對此轉得增明的三學,發生怎樣的功用,經舉喻說:戒的功用在捉煩惱賊,定的功用在縛煩惱賊,慧的功用在殺煩惱賊,所以三學慧最重要,沒有智慧之刀,不能殺煩惱賊,不得出生死海。對此三學固當平等修學,但持戒清淨,只免墮三途,持戒而兼修定,亦僅超出六欲,唯有無漏慧成,方得超出三界。因慧力用最強,佛法行者對慧更不可忽視!

在菩薩階位修六波羅密,佛果位上的應身,以此為殊勝因,所以到佛果位,就「速成如來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為應身所得的莊嚴之果。三十二相是:一、足下平滿相;二、足下千輻輪文無不圓滿;三、手足並皆柔軟如兜羅綿;四、兩足一一指間,猶如雁王,文同綺畫;五、手足諸指圓滿纖長可愛;六、足跟廣長圓滿與趺相稱;七、足趺修高光滿與跟相稱;八、雙腨漸次纖圓如鹿王腨;九、雙臂平立摩膝如象王鼻;十、陰相藏密;十一、毛孔各一毛生紺青宛轉;十二、髮毛右旋宛轉;十三、身皮細薄潤滑垢水不住;十四、身皮金色晃耀諸寶莊嚴;十五、兩足、兩掌、中頸、雙肩,七處充滿;十六、肩項圓滿殊妙;十七、膊脈悉皆充實;十八、容儀洪滿端直;十九、身相修廣端嚴;二十、體相量等圓滿;二一、頷臆並身上半,威容廣大如師子王;二二、常光面各一尋;二三、齒相四十,齊平淨密根深,白逾珂雪;二四、四牙鮮白鋒利;二五、常得味中上味;二六、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至耳邊際;二七、梵音詞韻和雅,隨眾多少無不等聞;二八、眼睫猶若牛王,紺青齊整;二九、眼睛紺青鮮白紅環;三十、面輪如滿月;眉相皎淨如天帝弓;三一、眉間有白毫相,柔軟如綿,白逾珂雪;三二、頂上烏瑟膩沙,高顯周圍,猶如天蓋。如上所說三十二相,出《大般若經》。經中復說八十種好,現略舉幾種:如七十六髮長好,七十七髮不亂,七十八髮旋好,七十九髮毛青珠,八十手足有德相。

願此懺悔之力,使我速成「十力,無畏,大悲,三念」。十力是:一、知是處非處智力,能知一切因緣果報定相,如作善業知必得樂報,名知是處,若作惡業知必不得樂報,若有說得樂報,無有是理,名知非處。二、知三世業報智力,了知一切眾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當中,造什麼業,受什麼報。三、知諸禪三昧解脫智力,如來如實了知一切靜慮與解脫的次第淺深。四、知諸根勝劣智力,如來如實了知眾生是信行人、法行人等諸根的勝劣差別。五、知種種勝解智力,如來如實了知眾生的種種意解。六、知種種性智力,如來如實了知眾生的諸種姓及其所行。七、知一切至處道智力,如來如實了知人天諸趣的道行因果。八、知宿住隨念智力,如來如實了知過去無量世乃至無量劫種種事,諸如姓名、苦樂、壽命長短等。九、知宿住生死智力,如來如實以天眼了知眾生的生時死時,及未來生的善趣惡趣,乃至善惡業的成就等。十、知漏盡智力,如來如實了知自己諸漏悉盡,不會再受未來生命,又如實了知諸餘眾生諸漏皆盡,完全沒有錯誤。

無畏,是四無畏,上卷已說。大悲,如來大悲,俗智為體,能緣一切有情,不作三苦行相。三念住,《俱舍論》說:『諸弟子眾一向恭敬能正受行,如來緣之不生歡喜,捨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一念住;諸弟子眾唯不恭敬不正受行,如來緣之不生憂慼,捨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二念住;諸弟子眾,一類恭敬能正受行,一類不敬不正受行,如來緣之不生歡慼,捨而安住正念正知,是謂如來第三念住。此三皆用念慧為體』。《婆沙》第十七所說三念住:『一、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二、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三、於恭敬聽聞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如上所說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住,綜合為小乘論典所說佛十八不共法。《俱舍論》第二十七說:『智所成德今當顯示,於中先辨佛不共德。且初成佛,盡智位修不共佛法有十八種』。就是上說十八不共法。《婆沙》第十七亦說:『如佛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住十八不共法等無邊功德』。唯此十八不共法,在《阿含》教典,只散說各處,到小乘論典學者,才將散說的佛陀不共功德,集合而為十八不共法。

大乘所說十八不共法,《智論》第二十六開頭說:『十八不共法:一者、諸佛身無失;二者、口無失;三者、念無失;四者、無異相;五者、無不定心;六者、無不知已捨;七者、欲無減;八者、精進無減;九者、念無減;十者、慧無減;十一者、解脫無減;十二者,解脫知見無減;十三者、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者、一切口業隨智慧行;十五者、一切意業隨智慧行;十六者、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者、智慧知未來世無礙;十八者、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智論》以此十八種為真正佛十八不共法,前說十八不共法,是聲聞、辟支佛亦有分的,且這是迦旃延尼子所說,如真佛子不作此說,應以《般若經》所說為準。

亦願速成「常樂妙智,八自在我」:此說涅槃所具常、樂、我、淨四德。常是常德,顯示如來所證涅槃,遠離斷常二執,通達生死涅槃平等,無有變易名常;樂是樂德,顯示如來所證涅槃,永離眾苦,安住涅槃寂滅樂中名樂;妙智是淨義,亦即淨德,顯示如來所證涅槃,煩惱習氣滅盡無餘,三業皆得清淨,到達極淨程度名淨;八自在我是我德,顯示如來所證涅槃,為具八自在的大我名我。

八自在,《涅槃經》說:『一、能示一身多身數如微塵;二、以塵身滿大千界;三、以大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類常居一國;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如無法想;七、說一偈經無量劫;八、身如虛空存沒隨宜不窮』。如是具四德的大般涅槃,顯佛肉身雖滅,法身仍然常存。《法華經》卷第五〈壽量品〉說:『爾來無量劫,為度眾生故,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說法』。法身常存,即以此為如來大般涅槃體。如經第四說:『大涅槃者,即是諸佛如來法界』;第十一又說:『是大涅槃,即是諸佛甚深禪定』。

此是結願。願滅諸罪,成就眾德,雖是求懺悔者的心意,但自覺自己能力不夠,特地「歸依諸佛,願」佛「垂」慈「護念」。護念有二:一、明顯護念,即現身在懺悔者的面前,證明印證行者所作懺悔,極為如法,並非隨便。二、暗中護念,就是雖不現身在懺悔者的面前,亦不以語言讚歎懺者,但冥冥中確實予以護念,令其所造的罪業懺悔消滅,令其所求的眾德皆得圓成。

戊二 別相懺悔

己一 別中總舉

某等前已總相懺悔一切諸業,今當次第更復一一別相懺悔。若總若別,若粗若細,若輕若重,若說不說,品類相從,願皆消滅。

在會「某等前已總相懺悔」所有「諸業」,現「今」應「當次第」的「更復一一別相懺悔」一切諸業。諸如身三、口四、六根所造各種不同的罪業,甚至在三寶前所有餘障。「若」是「總」的,「若」是「別」的,「若」是「粗」的,「若」是「細」的,「若」是「輕」的,「若」是「重」的,「若」是曾經「說」過的,若是所「不」曾「說」過的。如是一類一類的「品類相從」,予以個別懺悔,「願皆」得到「消滅」,不再為業所纏。

己二 別中別列

庚一 總標

別相懺者:先懺身三,次懺口四,其餘諸障,次第稽顙。

此是總標。所謂「別相懺者」,首「先」是「懺身」業所造的「三」業,「次」是再「懺口」業所造的「四」業,然後再懺「其餘」『破滅三寶毀正法業』所有「諸障」。在懺種種惡業罪障時,「次第」一一披露,至誠懇切「稽顙」。稽是稽留的意思,顙是眉上髮下的額,以額投至於地,名為稽顙。示對三寶竭誠禮拜,懇求三寶證明懺悔,並被慈悲加被,使諸罪垢懺除。

庚二 別釋

辛一 身業

壬一 明懺殺業

身三業者:第一殺害,如經所明:『恕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杖』。雖復禽獸之殊,保命畏死,其事是一,若尋此眾生,無始以來,或是我父母、兄弟、六親眷屬,以業因緣輪迴六道,出生入死改形易報,不復相識,而今興害,食噉其肉,傷慈之甚!

在「身三業」中,「第一」是明「殺害」眾生業。凡是具有情識活動的生命,沒有不愛惜自己生命,總望生命得以延續生存,決不願自己生命受到刀殺或杖。姑以自己生命說,有那個願意給人殺害?如人來殺自己,能無所抗拒的任人宰割嗎?「如經所明:恕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杖」。此出《涅槃經.一切大眾所問品》中。經過是這樣的:佛住世時,王舍城中有大獵師,經常多獵麋鹿,且請佛受用,佛不逆其意,受請到他家後,看到桌上鹿肉,於諸眾生生起慈悲,愛護猶如羅睺羅,當即說一偈曰:『一切畏刀杖,無不愛壽命,恕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杖』。恕己,是以自己好生的心理,想到他人也是如此,俗說『將心比心』,佛法說:『以己之情度他之情』。如此,對於一切有生命者,怎可任意的殺害或杖打?

世人殺人打人,雖不算多,但不是沒有,有亦認為殺人是不對的,但殺害其他生命,或鞭打捶擊生命,不說一般人,有些宗教者,亦認為當然,現有佛教派別,如日蓮宗徒眾,就說猪馬牛羊等,生來是給人殺食的,吃肉有什麼罪過?有人問他(她)們:老虎說人生來是給牠食的,你為什麼不去餵老虎?殺眾生肉的日蓮教徒,無法答覆。證知吃眾生肉的宗教或教派,所說不成理由。不論什麼人,只要撫心自問:我願不願給人打殺?或願不願給人作口腹之食?答案如是否定的,應想到別人以及其他生命,同樣是不願的,怎可予以打殺?以禽獸說:禽是禽獸的生命,獸是獸類的生命,「雖復禽獸之」名是「殊」異的,但其體無有差別,因而牠們「保」衛自己的生「命,畏」懼生命的「死」亡,「其事是一」樣的,亦即無不貪生怕死的。諸有生命既皆不願早死,我人為什麼定要置生命於死地,將之殺了以供自己受用?

不特如此,「若」向前推,現你所殺而食之的「此」一「眾生」,看來好像是一隻雞,或一隻鴨,或一條猪,或一條牛,可是從「無始以來,或」曾「是我」們的「父母兄弟」,或是我們的「六親眷屬」,但「以業」力「因緣,輪迴」於「六道」中,「出生入死」,不過現在「改」其過去為人的「形」態,「易」換現在畜生的苦「報」,彼此「不復相」互認「識」。明白說:曾為我們父母的,現已成為牛羊,當然不識我們是他們的兒女,曾為他們兒女的,現仍然來做人,自亦不識他們是我們的父母。在彼此不相認識下,「而今興」起殺「害」自己過去的父母,「食噉」自己過去父母的血「肉,傷」害「慈」悲之心,何有「甚」於此者?《梵網經》說:不特不應對父母興殺害念,就是一切有生命者,亦不得妄加殺害,而應以慈悲心予以救護,如不是這樣,反恣意殺害,就構成波羅夷罪,所以殺害眾生,應當嚴格制止!

壬二 引經證罪

是故佛言:設得餘食,當如饑世食子肉想,何況食噉此魚肉耶?又言: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號叫獄。故知殺害及以食噉,罪深河海,過重丘嶽。然某等無始以來,不遇善友皆為此業。

以「是」之「故,佛」在經中曾「言」:生存在這世間,「設」若「得」到諸「餘」米麥五谷之類的飲「食」,尚且『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或要『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俗人受用米麥等的飲食,為了生計及維持家庭生活,僧人受用米麥等的飲食,為了療治形枯饑渴大病,以便完成所修道業,不可過分享受,「當如饑世食子肉想」。不論什麼地方,如發生大饑荒,不說沒有米麥等飲食可供受用,就是草根樹皮亦不得食,在這情況下,為生命生存,不忍食親生的兒女,只好張家兒女讓給李家食,李家兒女讓給張家食,此即古人說的『易子而食』。這當然是人間最悲慘的事!豐收年歲,得到米麥等食,尚作饑世食子肉想,「何況食噉此魚肉耶」?所食魚肉,怎知不是過去父母親屬?食者如想及此,當肉放入口內咀嚼,怎不感到心痛難忍?《心地觀經》說:『彌勒從初發心不食肉,以是因緣名慈氏』。愛好食肉者,特別是佛教徒,應時刻的想到食肉,是多麼的傷慈害理,怎會忍心吞入肚內?

「又」佛在《楞伽經》中說偈「言,為」了謀取「利」益,「殺」害「眾生」,或「以財」因緣,用網「網諸肉」,如以網捕魚,以網捕鳥等。世間有些人,如販賣肉類的屠夫,有人勸他不要做這生意,他很有理由的說,不做這生意做什麼生意?殺生賣肉,是為求財,以維持合家生活,為什麼不可以?難道合家坐以待斃?網諸肉者,有人從捕鳥者那兒,將所捕鳥買回,以逞自己口腹,如是以財換物,有什麼大過失?殊不知此人所認為不是惡的,我佛看來「二俱是惡業」,造了這惡業,將來「死墮號叫」地「獄」,怎麼可說沒有過失?試想當人殺一隻猪時,其猪悽慘的號叫,稍有心者不忍卒聽,所以『聞其聲不忍食其肉』。猪為你殺既發出號叫聲,當來你必墮入號叫地獄,不唯初墮入時會得號叫,且長期的發出難聽的號叫之聲!

以是之「故」,證「知殺害」眾生「及以食噉」眾生肉,不特有罪,且「罪深」猶如「河海」,不特有過,且「過重」於「丘嶽」。如是罪深過重的惡業,一旦墮入地獄,要經長時間的受苦,不知什麼時候才得出離,想來能不感到恐怖?唯此罪過是自己造的,當由自己去感受苦果,不是任何人所能代替得了的,要想不受號叫地獄的痛苦,唯一就是在世為人,不要殺害以及食眾生肉!

《大般涅槃經》中,曾說佛與提婆達多,過去皆為做生意的商主,各領五百商人,為求較大利益,結伴到大海中求寶,採了很多大寶,在回程時,由於過去惡業因緣,忽然遇到狂風暴雨,船舫固被吹毀,同伴也都死盡。佛與提婆達多,過去未造殺業,感得長壽果報,雖亦墮入大海,又為風吹上岸。時我感到相當慶幸,因得活命回家,實屬極為難得;達多到達岸上,痛惜採得大寶又墮入深海,除了生大憂苦,並且啼哭不已。佛勸他說:你為什麼這樣悲傷痛哭?寶是身外之物,失去固極可惜,但是生命大寶,並未因此失去,乃不幸中大幸!

達多聽佛說後,特又舉一喻說:如一極貧窮人,到墳墓間,捉住一個死屍,並且對死屍說:願你現施我的死樂,我當施你貧窮長命。死屍突起對貧人說:貧窮的長壽,我想還是由你去受,現我雖是死鬼,但還過得可以,你所說的貧窮長壽,我不怎樣羨慕!同時又對佛說:現我既無死者的安然之樂,而又貧窮得一無所有,要我怎不大哭特哭?本此事實,可知造什麼業,必得什麼果報,佛與達多造不殺業,雖墮大海仍為風吹上岸不死,因沒有行布施,雖得生命大寶沒有失去,但所得的海中諸寶,完全失去,仍然成為一貧如洗的人!

「然某等」從「無始以來」,由於迷惑顛倒,「不」能「遇」到「善友」,亦即沒有得到大善知識開導,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因而所行所為,「皆」造「此」殺生食肉的罪惡之「業」,怎不感受三惡趣的苦痛果報?

壬三 明感殺報

是故經言:殺害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虎、豹、豺、狼、鷹、鷂等身,或受毒蛇、蝮蠍等身,常懷惡心,或受麞鹿、熊羆等身,常懷恐怖;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病,二者短命。殺害食噉,既有如是無量種種諸惡果報,是故至誠求哀懺悔。

造什麼罪業,得什麼惡報,乃因果必然,誰不能否定。以「是」之「故,經」中告「言:殺害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地獄與餓鬼,是三惡趣的兩大惡趣,墮地獄或墮餓鬼,所感受苦,難以形容,到下懺報障時,會要詳細講到。假「若」將來墮「在畜生,則」要感「受虎、豹、豺、狼、鷹、鷂等身」。虎的形態像貓,但比貓大得多,身長約五六尺,毛是黃色,間有黑色條紋,種類很多。豹有點像虎,但比虎小,背有黑色的圓斑紋,如金錢豹等。豺是狼屬,形是狗,足像狗足,尾是長的,頰是白的。狼形亦有點像狗,頭是銳的,嘴是尖的,後足略短,性很凶猛。如上,皆是食肉類的猛獸,特別是狼,既吃其他動物的肉,亦極喜食人肉。鷹是性極凶悍的猛禽類,嘴鈎曲而強硬,足趾有鈎爪,很有力,眼光銳利,能捕食鳥兔,獵人往往畜以捕捉禽鳥。鷂形似鷹,比鷹較小,羽毛灰色,腹部白色,有人畜養以捕小鳥。等是等於其他凶悍的飛禽。殺生食肉皆出惡心,感得猛獸猛禽果報。

除感受禽獸之報,「或受毒蛇、蝮、蠍等身,常」常「懷」著凶「惡」之「心」。蛇是爬蟲類的動物,體作長圓筒形,無足,全體有透明的鱗紋表面,牙齒大都含有毒液,被蛇咬到,可能中毒而死。蝮也是蛇類,屬全體灰色的毒蛇,長約一尺多,頭大頸細,人被咬到,亦會中毒而死。蠍是蜘蛛類的毒蟲,青黑色,頭胸短,尾端有毒鈎,螯人注毒,往往能斃人命。

「或」者感「受麞鹿、熊羆等身」。麞是獸名,形體如鹿,較鹿略小,無角有牙,有牙而不能噬。鹿是哺乳類獸名,大如小馬,全身褐色白斑,雄的頭有犄角,如樹皮,有角而不能觸。唯初生的鹿角叫鹿茸,可以入藥。熊是能攀樹木的猛獸,毛色或黃或黑,項下有白色,前足短,後足長。羆好像熊,其色或黃或白,是大熊,亦稱人熊,因能直立如人。這些凶猛禽獸等,相當厲害,人類都怕,但牠們本身,也「常懷」有「恐怖」,深恐被獵師獵住,或恐被其他更強的動物食掉。原因在人好殺眾生生命,常使被殺的眾生感到恐怖,所以雖為凶猛獸類等,同樣感到膽戰心驚,無時無刻不在恐怖中過活!

三惡趣中苦報,雖則長短不一,終有報盡一天,從三惡趣出,「若生人中」,比三惡趣雖好得多,但仍「得」到「二種」不理想的「果報」。那二種?「一者多病」,是殺生的餘報。做人,沒有不望身體健康,健康的身體,為做事的根本,沒有健康的身體,縱然想做番事業,因終日為病所纏,有心無力,不能做成大事。多病的人,無醫無藥固苦,就是有錢治病,亦為病痛所苦,所以做人誰都不願生病,一旦病來立刻求醫,俾能早得恢復健康。「二者短命」,是殺生不盡天然的果報。殺害眾生生命,就是促短眾生壽命,如某眾生本可多活十年或二十年,現因被你殺害,生命不能延長,你現生而為人,縱然會得保養,希望自己壽長,但因過去促短其他生命壽命,現在要想自己壽長怎麼可得?所以殺害食噉眾生,轉生來到人間,必感多病短命,不能盡其天年!

因而為人,不但不可殺生食肉,且要布施眾生飲食,施食眾生,就是施命眾生。經說行菩薩道者,布施就是施眾生的無量壽命,我人如能像菩薩那樣的行施,自得無病而壽長的果報。菩薩不特不殺人類,就是微細昆蟲,亦起憐愍,予以利益,不興殺害眾生的妄念,更不想食噉魚肉等。如此,那裏會感種種諸惡果報?

「殺害」眾生的生命,「食噉」眾生的血肉,「既有如是無量」無數「種種諸惡果報,是故」現我以最極「至誠」的心,在三寶前「求哀懺悔」,惟願三寶慈悲加被,使我過去所造諸惡,皆悉得到消滅。

壬四 廣舉惡因

某等自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有此心識,常懷慘毒,無慈愍心。或因貪起殺,因瞋、因癡及以慢殺,或興惡方便,誓殺、願殺及以咒殺。

在廣舉惡因中,先是總說:即是「某等自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有此心識」活動,固然是不錯的,但心未用在慈悲上以利益人,反而「常懷慘毒,無慈愍心」對待眾生。慘毒,顯示殺害眾生的一念心,慘酷極點,要殺就殺,無一念同情心,更沒有慈悲心。以下說明殺因。

「或因」由於「貪」財貪色等,動「起殺」機。這在現實世間所常發生的。如現社會各角落,不是打劫銀行而發生慘案,就是強奸婦人而殺人滅口,甚至分屍慘劇,亦在各地表演,這就是貪財貪色而殺死人的最好證明!

或「因」由於「瞋」恚心起而動殺機,不說仇人相見大動瞋心而血濺街頭,有時三五好友,共同飲酒歡樂,偶而由於語言的衝突,亦會激發怒火大動刀槍,不是你殺死我,就是我擊斃你,不也是在社會各角落經常發生嗎?

或「因」由於愚「癡」而起殺機,如有不是怨家誤認為怨家,走上前去將之一刀殺死,或因不明事理,糊裏糊塗的將人殺死,你問他為什麼要殺人,他自己也說不出所以,當知這就是由愚癡殺人,社會上同樣是有。

「及」或「以慢」而起「殺」機,如有自高自大的誇大狂,總以為自己是勝過他人的,一旦對他人看不順眼,仗恃自己有股蠻勁,就將對方不客氣的殺死,不說對別人,就是對善友,只要認為不應超過我,現在竟然超過我,不將之解決還等待何時?

殺生的罪惡,橫行於天下,隨時隨地都會發生。

「或」者「興」起「惡」的「方便」,如束縛其人,或繫捉畜生,或指示危險的道路,或先派人埋伏,到時予以捕獲,然後結束他的生命,都叫方便殺。所謂「誓殺、願殺」的誓願,通常總是用在一起,如說『四弘誓願』,實際願是願,如說願意、願力、願心,如說如何發願等。發了志願以後,為堅定自己的志願,特再申以誓言,不但表示不忘,且要絕對做到。誓願殺害,是對有相當仇恨的敵人,誓非把他殺死不可,如不殺死心不甘願。「及以咒殺」,是以極惡的咒術,咒令所要咒的對象死去。《藥師經講記》中說:『或書寫怨家仇人的名字,並且加上怨仇的生辰八字,用草木作其怨仇的形像,再以惡毒的咒術,對著形像而予咒詛,以期咒死這個人,傳說西藏的黑教,多幹此不道德的勾當,傷天害理無過於此』。簡單說,是以邪魔咒力助成殺業。到這程度,殺生真可說是無所不來!

壬五 懺貪殺罪

或破決湖池,焚燒山野,畋獵漁捕,或因風放火,飛鷹放犬,惱害一切。如是等罪,今悉懺悔。

湖是蓄水的大澤,如五湖四海的湖;池是積水的凹處,如池塘及水池的池。有捕魚的人,為捕魚方便,「或」穿「破」堤湖,或疏「決」池塘,將「湖池」的水放乾,使暴露出來的魚易於捕獲,然後殺而食之,是殺害水族的眾生。山野之處,草木眾多,禽獸隱藏其中,喜歡打獵的人,感到深山曠野中的禽獸,不但捕捉困難,且危險性很大,想出縱火「焚燒山野」的毒辣方法,從而將諸或逃或燒死的禽獸,迅速予以「畋獵」殺而食之。內而用心慘酷之極,外而方法巧妙之極,其所造成的罪惡當然很重!

「或」有「因」乘「風」吹之便,「放火」焚燒山野,使所燃燒的山野範圍擴大,捕獲禽獸更多。或用「飛鷹放犬」方法,以捕水族及飛禽走獸。鷹是性格凶悍的猛禽,能捕食鳥兔,獵人將之畜養,用以捕捉飛禽,如所說的鷹犬,就是獵取禽獸用的猛禽。『放犬』的犬指獵狗,經過獵人的訓練,能代主人到山野中捕捉禽獸,為此,特將訓練過的獵狗,放到深山曠野為獵人代勞,獵到獵人所要捕捉的禽獸。像這樣的「惱害一切」眾生,罪惡當然是免不了的。「如是等」這麼多的「罪」惡,造已造成,現「今」沒有其他辦法消滅,唯有「悉」皆「懺悔」,以期罪業冰銷,不致再感苦果。

或以檻弶、坑撥、扠、戟、弓、弩,彈射飛鳥走獸之類;或以罟網、罾鈎、撩漉水性,魚鼈黿鼉、蝦蜆螺蚌溼居之屬,使水陸空行藏竄無地。

上說是總中之總,現正式從總開別,仍屬貪殺罪業。「或以檻弶」:檻是門檻,或禁閉猛獸的圈,或拘囚罪人及猛獸的車,叫做檻車。弶是捉鳥的一種簡單機關,用棍支起一個器具,鳥雀如來吃下面的食,碰到棍子,就會關在裏面不得出來。或在棍上繫條繩子,當鳥進入器具,人在遠處拉繩,使器具翻倒,鳥就被捉住。「坑」是泥土窪下去的地方,一般說為地道或地洞,如現在所用的坑道戰,就是挖一地道,通到敵人後方,把人畜活埋在坑內。「撥」是撥開的意思,如說『撥雲霧見青天』。此說把地方撥大些,好以機械取獲所要取獲的動物。「扠」是挾起的意思,古人說是橫扠,能擋獸類通過,從而將之捕獲。「戟」是古代的兵器,附有利刃的長杆,刺到對方,會使對方傷亡。「弓」是射箭的兵器,如說彎弓射箭,箭沒有弓射不出。「弩」是有機關的弓,一般說的『強弩之末』,顯示利器有時技窮,不能作為武器之用。『彈』是彈弓,能夠射擊,如以彈丸,彈擊小鳥,使小鳥落地。如說彈雨,形容彈丸像雨一樣的落下。現在有槍彈,雙方交鋒時,亦常被形容為『彈如雨下』。以這麼多的器具,「彈射飛鳥走獸之類」,令在空中飛翔的鳥類落下,令在陸地行走的獸不能動彈,而為獵人之所捕取。

「或以罟網」:罟是網的總稱,如說網罟。「罾」也是一種網。不論什麼網,都是用繩結成而有孔的,是為捕魚捕鳥的羅網。「鈎」是釣魚的鈎,用鈎取魚,稱為釣魚。諸如此類的器具,用以「撩漉水性」眾生,如「魚」等。魚是水產動物,大都有鱗和鰭,屬卵生類,以鰓呼吸,種類很多,有淡水魚,有鹹水魚。「鼈」與烏龜同類,普通叫做甲魚,背甲是圓的,但殼是軟的,邊上尤其柔軟。「黿」是像鼈的動物,較鼈稍大,頭皮不平,像有疙瘩。「鼉」是爬蟲類的動物,和鱷魚有點相似,長至二丈餘,有四足,皮可製鼓。「蝦」是水生的長尾節足動物,分頭、胸及腳部,背甲圓筒形,青黑色,有長觸角二對,俗稱鬚,亦被稱為長鬚蟲,善游泳,好跳躍。「蜆」是軟體動物,與文蛤同類異種,殼外褐,內紫色。「螺」亦是軟體動物,其硬殼有旋線,體可宛轉藏伏。大螺,形如鳥嘴,吹之有聲,相當驚人,古代有用以軍隊中號令,可以作杯;小螺,長一寸左右,與田螺同類異種,俗稱螺螄。「蚌」同是軟體動物,有長橢圓形殼兩片,色紫黃,長八九寸,內平滑,傳說有真珠層能產珠,如蚌殼內所生的真珠,稱為蚌珠。

如上所說,有水行的,如魚蝦等,有陸行的,如走獸等,有空行的,如飛鳥等。人類為了享受口腹,或是以之為求財利,乃以最惡毒的心意,運用各種不同的方便,製造諸多不同的器具,苦惱水、陸、空的眾生,使牠們不能安然無畏的生存,縱使在河海中,亦不足以潛藏,雖然在森林處,亦無有躲避處,即在廣大虛空,亦無空間藏匿。所以說「使水、陸、空行,藏竄無地」,逃遁無門。如是陷害各類眾生,想想罪惡是多麼大?對於各類眾生稍有同情,當不忍心這樣想方設法的殺而食之!

或畜養雞、猪、牛、羊、犬、豕、鵝、鴨之屬,自供庖廚,或賃他宰殺,使其哀聲未盡,毛羽脫落,鱗甲傷毀,身首分離,骨肉銷碎,剝裂屠割,炮燒煮炙,楚毒酸切,橫加無辜。但使一時之快口,得味甚寡,不過三寸舌根而已。然其罪報殃累永劫。如是等罪,今日至誠皆悉懺悔。

此仍屬於懺悔貪殺罪業。

「或」有「畜養雞、猪」等。雞是家禽的一種,不論雌雄,都有肉冠,腳長翼短,不能高飛。雄可按時報曉,雌可產卵再孵小雞。以之放生可以,以之殺食不可。猪是哺乳類脊椎動物,頭大,鼻和口吻均長。「牛」是反芻類家畜,體肥硬,力氣強,性溫馴,農家用以耕田,亦有用以運輸。過去科技農具未發明前,對農村有很大貢獻。古代帝王,不是郊天祭地,不輕用牛,何況人民?「羊」亦屬反芻類家禽,有山羊、緜羊等,緜羊毛長而鬈曲,山羊毛短,有用羊毛做衣服。「犬」是家畜名,又叫狗,能代人看門,又能助軍畋獵,如獵狗,經獵人訓練,能為主人捕捉所獵物,現更加以訓練,能助警察嗅到販毒者毒品氣味,將販毒者逮捕,而被稱為靈犬。「豕」是猪,為家畜的一種,體肥、尾短、鼻長、耳似蒲扇。「鵝」為家禽之一,屬水鳥,似雁,較大,身肥頸長,全體白色,翼力弱,不能飛。「鴨」是游禽類,常蓄於家中,嘴扁平,足短,兩翼小,不能高飛,但能浮水。蓄養這些家禽,不是為了豢養,使其安度一生,是為「自供庖廚」。庖廚是烹調食物的地方,亦即一般說的廚房,顯示人將所豢養的雞、鴨等,不時加以宰殺,在廚房裏烹調,做成美味可口,以供自己及家人食用,這是相當罪過的。如儒家孟子說:『君子遠庖廚,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雖還沒有徹底做到戒殺食肉,但已算不錯,為佛子者怎可蓄養這些動物殺而食之?

「或」有將所蓄養的雞、鴨之類,不供自己庖廚之用,而「賃」給「他」人「宰殺」。不管自烹他殺,總是結束牠們生命,每一生命總想多活幾年,所以當人宰殺牠時,「使其」自然發出「哀」鳴之「聲」,因感被殺痛苦,在哀聲還「未」窮「盡」時,人們不管牠們發出怎樣哀聲,照樣使之「毛羽脫落,鱗甲傷毀」。毛羽,是指皮毛或羽毛。任何生物,皮肉之外,必長有毛,保護身體,到了殺而食時,得先拔掉羽毛,毛羽就從牠身脫落,假定是屬溼居之類,或是陸行、空飛之類,有鱗甲的同樣要被毀傷。不多時間,被殺生命,「身首分離」,即身體歸身體,頭歸頭,「骨肉」也就「銷碎」。如是「剝、裂、屠割、炮、燒、煮、炙」,豈是一個生命所能受得了?剝是剝去皮毛,裂是將身體破開,屠是宰殺眾生,割是用刀割開牲畜身上的肉,炮是烹調法的一種,如炮羊肉或煎熬,燒是烹煮,就是燒肉,煮是用火烹物,炙是燒烤,如炙肉。不論用怎樣方法殺死烹調,在被屠殺的生命,所感受的苦「楚」相當慘「毒」,聞之令人「酸」心,而其對人恨之「切」骨。不應加於這些生命的殘酷謀害,仍然要這樣加以虐待,是為「橫加」,豈非是「無辜」受此痛楚?

為人這樣的濫殺無辜,「但」只「使」自己「一時快口」,實際「得」到其「味」是很少的,所以說「甚寡」。少到什麼程度?「不過三寸舌根而已」,通過三寸舌根進入肚內,不但不再有其美味,經過短時期的消化,就會排泄出來,成為臭不可聞的大便。古人說:『飲食予人日月長,精粗隨分塞饑瘡,才過三寸成何物,勿用將心細較量』。為人對於飲食,不必太過考究,更不得受用肉食,口腹之欲,急宜戒絕。要知現在只是一時快口,「然其」所感受的「罪報」,不但極多極重,且會「殃累永劫」,不知要到什麼時候,才能脫離所受罪報,豈不自找麻煩!

「如是等罪」,要想消除,唯有從「今日」開始,在三寶前,「至誠」懇切的「皆悉懺悔」,除此還有什麼辦法,滅除所造成的罪業!

壬六 懺瞋殺罪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復興師相伐,疆場交爭,兩陣相向,更相殺害,或自殺、教殺、聞殺歡喜。或習屠儈,賃為刑戮,烹宰他命,行於不忍。或恣暴怒,揮戈舞刃,或斬或刺,或推著坑塹,或用水沉溺,或塞穴壞巢,或土石磓磾,或以車馬𨎿轢,踐踏一切眾生。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發露,皆悉懺悔。

此明懺悔由瞋心所造成的罪業。「又復」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由瞋心構成的殺罪也很多。如自古以來直到現在,世界各地所發生的大小戰爭,多得真可說是無法計算。或為侵略他國發生的戰爭,或為報仇雪恥發生的戰爭,層出不窮的呈現在世人面前,所以有說一部人類史,就是一部戰爭史,世界從沒有停止過戰爭。

每次戰爭的發生,「或復興師相伐,疆場交爭,兩陣相向,更相殺害」,因此不知有多少人死亡。『興師相伐』,是說國家執政的領導層,或不同派系的負責者,忽然動了一念瞋心,於是興起師旅,互相用兵討伐,到了兩軍對壘,就在疆場當中,彼此交爭起來,兩邊各有陣勢,相向更相殺害,不是你衝鋒過來,就是我砍伐過去,「或」是「自」身行「殺」,就是本身見到敵人就殺,或是「教」令部下衝殺過去,「殺」得敵人片甲不留,或是聽「聞」自己部隊,「殺」得敵人東逃西逃,無法站穩陣地,心裏感到「歡喜」。如是雙方殺聲震天,使很多人無辜死去,能說這個殺罪不重?因而國與國間,集團與集團間,理應和平相處,和平未到最後關頭,切勿放棄和平妄動干戈,要知戰爭更相殺害,不免『血流成河,屍橫徧野』,那是相當悲慘的,為什麼定要戰爭?

「或」有學「習屠」宰牲畜,如以宰殺牲畜為業的屠夫。「儈」是市儈,如做生意的人,居間買賣,專門圖利。學會屠宰技術的人,然後「賃為刑戮,烹宰他命」。賃是替人做傭工,不是做普通一般工作,專做行刑殺戮的事務,如替人殺豬宰羊等。或將所殺的牛羊生命,放在鍋裏燒煮,令人吃了感到可口,亦即廚房的廚師。如現在很多酒肉館子,專門請名廚烹調,以之號召雇客來此用餐。忍是慈的意思,一個較有同情心的人,偶而踏死一隻螞蟻,或是撲死一隻蚊子,心裏老是感到有所不忍,可是以廚師為職業的人,烹調宰割生命成為習慣,當正在殺一隻雞或一隻鴨,好像若無其事,所以說「行於不忍」。

「或」有任意「恣」情,剛「暴」凶「怒,揮」動可以殺人的「戈」戟,「舞」動會得傷人的刀「刃,或斬」斷他人的生命,「或刺」傷他人的身體,「或」將人以及其他生命,「推」落較深的「坑塹」,然後予以活埋,或將人以及其他生命,推著於繞城的河池,然後予以淹死,「或」者「用水」將人「沉溺」其中,使之無法繼續生存;「或」者用泥土「塞穴」,不讓穴居其中的生命出來。如老鼠、獼猿,還有其他穴居的動物,本為保障生命而穴居的,現將牠們自由出入的洞穴,以泥石等堵塞起來,不但不能出入,且因沒有空氣,會得悶死其中。又如各種鳥類,為了有個棲息處所,特地辛勤累苦築成一巢,可是現在有人,或為捉到該鳥,或為取所生卵,故意用竹桿搗「壞」其「巢」,使諸鳥類無有棲身之所,不能繼續生存。「或」有以「土石磓磾」,從高處推下,壓死行人或其他生命;「或」有「以車馬𨎿轢」,即用車馬輾過某些生命,使生命被輘轢而死;或有以馬「踐踏一切眾生」,使微細生命亦逃不過一死。

「如是等罪」,可說有「無量無邊」那麼樣多,將來所感受的苦報豈少?為免未來受大苦果,或是血債需要血還,那我唯有從「今日」起,全部「發露」出來,承認過去所造殺業不對,將之「皆悉懺悔」,以求獲得清淨。

壬七 懺癡殺罪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墮胎破卵,毒藥蠱道,傷殺眾生。墾土掘地,種植田園,養蠶煮繭,傷殺滋甚。或打撲蚊蚋,掐嚙蚤虱。或燒除糞掃,開決溝渠,枉害一切。或噉果實,或用穀米,或用菜茹,橫殺眾生。或然樵薪,或露燈燭,燒諸蟲類。或取醬醋,不先搖動。或瀉湯水,澆殺蟲蟻。如是乃至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恆常傷殺飛空著地微細眾生。凡夫識闇,不覺不知。今日發露,皆悉懺悔。

此明懺悔由癡心所造成的殺罪。「又復」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還造成如下的殺罪:

「或」以不正當的藥物為人「墮胎」,致使胎中的生命未出胎而死;或「破」雞鴨魚等之腹,取出其中尚未形成生命的「卵」以供受用,同樣是殺害生命,不要以為這與殺生無關。或用「毒藥」毒害人及魚狗鳥獸等,使諸生命不能繼續生存。或用「蠱道傷殺眾生」。蠱道,是集很多具有毒性的蟲類放在一起,讓牠們自相殘殺,殺到最後剩下一隻,所有毒性集在這隻蟲的身上,將牠弄死磨成粉末,然後偷放在仇人的食物;或暗放在仇人的衣物中,使人糊塗的受到傷害,還不知原因何在,這當然也是殺生的一種方法。如此間有些巫師以左道惑人就是,其過很重。

「墾土」,就是開墾荒土;「掘地」,就是挖掘泥地,都會有蟲從土地中出來,不是被太陽晒死,就是被飛鳥啄死。雖說『國依人民,民依飲食,食依耕田,種植五穀,得存性命』。自己生命得以因此保存固然不錯,但其他微細生命因此而死,亦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種植田園」,就是耕田種植五穀,佈置林園,就是種植花草樹木,這都不免傷害生命。蠶是環節動物,食桑葉,吐絲作繭,人類所著綢緞,即由蠶絲製成。繭是蠶吐絲所作的巢,從蠶結成的繭上抽絲,所以說「養蠶煮繭」。當人將繭放在鍋裏煮時,裹在繭裏的蠶,如在熱地獄裏受苦,這是多麼殘忍的事?而此「傷」害「殺」死的生命很多,所以說為「滋甚」!像這樣的傷害眾生,過失當然不輕!

「或」有手「打」扇「撲」滅「蚊蚋」,致使蚊蚋傷身失命。蚊,是嘬人的小飛蟲,在寒帶到夏天才有,熱帶全年都有,到了晚上出來,或在黑暗之處,飛來飛去咬人,相當使人討厭,不知愛護生命者,往往會予以撲滅;蚋,也是一種蟲名,其形好像蜜蜂,色是黑的,胸背膨大如球,翅膀透明寬闊,吸螫(讀式)乳哺動物的血。

「掐嚙蚤虱」:虱是寄生人體或其他哺乳動物身上的吸血小蟲。當人為虱騷擾時,一旦抓住,就以齒咬這小動物,咬時發出響聲,好像兩石相磕,生命立刻粉碎。蚤也是一種小蟲,俗稱跳蚤,頭小體肥,赤褐色,六足,寄生人體,吸取血液。人因牠的跳來跳去,常感身上有些微癢,如被捉住,就以爪指扔斃,好像刀山劍樹加身,所以說為掐蚤。《報恩經》說佛於多劫前,在應現佛時,曾為坐禪比丘,時患虱子騷擾,不能安心入定,乃與虱子約定:你要吸我的血,我可供養你,但在我坐禪時,你應安然寂住,虱子確能遵守。後有跳蚤來到虱前,問牠為什麼這樣胖?虱子如實告訴牠,要牠也這樣安份,當蚤嗅到血肉香味,為血肉所誘惑,不能如囑而行,於是跳來跳去的食噉比丘血肉。比丘受擾不能修定,脫下衣服責問虱子,虱說不是我違約言,而是新來跳蚤所為。比丘欲將衣服翻看,看看跳蚤怎樣活躍,不意衣碰到燈火燃燒,燒死很多蚤虱,此乃無意中傷害生命,不是比丘存心如此。

「或」有用火想要「燒除糞掃」,就是現在所說垃圾。糞掃是腐爛物,有很多蟲蟻寄附,不論是用火燒,或用掃帚掃除,都會傷害很多生命。或有為了「開」通溝道,疏「決溝渠」,於中亦有很多蟲類,因而就會「枉害一切」,或者有所誤傷。枉害顯示不是有心傷害牠們,但因工作關係,使諸蟲類冤枉而死。「或」有因「噉果實」,即吃各種水果;「或」有受「用穀米」,即吃飯喝粥等,雖是為了維持自己生命,但是其中皆有微細蟲類,如不予以注意,亦會傷害生命;「或」有享「用菜茹」,菜是生菜,茹是乾菜。古德說:『諸菜皆從地產,陰物也,人食之,能養陰,亦謂之蔬菜,有疏通意,故食之,腸胃宣暢而無壅塞之患』。先儒亦說:『人常咬得菜根,則百事可做,食菜不唯足以養身,亦足以養德』。是以受用菜物,宜吃蔬菜為尚。世人不知蔬菜有高度營養,以為吃蔬菜營養不足,殊不知多食肉類,既會常生疾病,亦足傷德!吾人受用果實、穀米、菜茹,皆是為了維持個己生命,為人如不受用飲食,生命就難生存。雖則如此,但亦「橫殺眾生」,應當生大慚愧,或如佛說當食藥想。

「或」如過去一般人家,「然」燒從山上砍回來的柴「薪」,理應先將柴薪審察一番,看看其中有沒有小蟲,然後方可用火點燃焚燒,不然就會傷害很多生命,所以說燒諸蟲類。「或」有「露」點「燈燭」,不論用以供佛,或是用以照亮,不應將之暴露於外,理應用罩予以覆護,免得有些飛蟲,特別是飛蛾,見到光明飛來,也就「燒」死「諸」多「蟲類。或」將「取」用「醬」油酸「醋」,作為燒菜調味之用,先當將各瓶子搖一搖,如見其中有蟲,立刻將之取出放生,以活其命,假定「不先搖動」一下,同樣會將其中的蟲子燒死。「或」將所用過的熱「湯」、冷「水」,頃「瀉」出去,或是撥到外面,必須特別注意,免得「澆殺蟲蟻」,否則其罪很大。相傳過去有位老翁,教誡兒說:螞蟻雖不傷害人,但若人不留意,會傷螞蟻生命,應當處處小心。貪生怕死是每個生命共同的心理,世人尚且這樣愛惜生命,學佛人怎可忽視?

「如是乃至」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恆常」都有可能「傷殺飛空著地」所有「微細眾生」。如對有情生命有所愛護,一切行為活動,皆應護衛眾生,不得粗心大意的於無意中傷生。《毘尼日用切要》說:『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迴護,若於足下喪其形,願汝即時生淨土』。對諸眾生愛護,應當時時如此。一般看來,總以為『碧空如洗』,什麼東西都沒有,殊不知微細蟲類充滿空中,不過「凡夫」肉眼「識闇」不能看到,若以天眼觀察,就知空中微蟲,多得無法計算。由人「不覺不知」,因而犯了很多殺生罪過。雖說有些是無心,不是故意的殺害,但不能說無罪。因此「今日發露,皆悉懺悔」,以求罪滅。

壬八 懺慢殺罪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以鞭杖枷鎖,桁械壓拉,拷掠打擲,手腳蹴踏,拘縛籠繫,斷絕水穀,如是種種諸惡方便,苦惱眾生。今日至誠向十方佛、尊法、聖眾,皆悉懺悔。

此明懺悔由慢心所造成的殺罪。慢是根本煩惱之一,自以為自己高於一切,沒有那個人在他眼中,就是一般說的『目中無人』。對自己所看不慣的,要想怎樣的虐待,就怎樣的虐待,對其他眾生從無憐惜,且這不是短時間的事,乃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經常如此。

「或」有喜「以鞭杖枷鎖」,鞭策杖打人畜。鞭是皮做成的,古時用以打人的刑具,或馬伕用以鞭馬的馬鞭,如鞭打、鞭撻,現在星馬兩國,如人犯了法律,或鞭十下八下,或鞭打得更多,是看罪行輕重。杖是竹木做的,古時刑罰所用的五刑之一,如行杖等。枷亦木頭做的,用以套在犯人頸項的刑具,如所說的枷鎖,唯鎖是鐵鑄的,本是關閉門戶的用具,有時亦用以鎖鍊犯人。「桁」(讀恆)本屋上的橫木,古時的刑械亦指此。「械」是刑具一種,如說械繫,就是加刑具將犯人拘繫起來。「壓」用強迫手段壓迫他人,使人屈伏在他權威之下,要他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得違背他的意志,如俗說的向壓力低頭。「拉」是拉殺的意思,亦有說為摧殺。「拷掠」是鞭打的意思,即用刑具逼迫犯人招認,所謂屈打成招。「打」是用杖漫漫的打犯人。「擲」是將犯人從高處擲到地下,使犯人受極重的痛苦。「手腳蹴踏」,是輕手輕腳的踐踏眾生,令眾生受苦。「拘」是拘捕,即官廳逮捕犯人,如是輕罪,拘禁使服勞役,刑期在一日以上兩月以下。「縛」是束縛,即用繩索將犯人綑紮起來,免被逃脫。「籠繫」是將犯人繫於樊籠之內,如現在車上圍以鐵網的囚車。水穀,用現在話說,就是飲食。人及畜生之類,皆賴飲食維持生命,假定「斷絕」人及畜類的「水穀」,無異不給飲食受用,亦即等於斷絕人畜生命,其罪當然很重!

「如是」像上所說「種種」殺害之罪,皆名造作「諸惡」的「方便」。以是鞭打乃至斷絕水穀,無一不是「苦」毒「惱」害「眾生」,自然構成種種罪業。過去不知,胡作妄為,實在不對,「今日」知道這是罪惡行為,乃以「至誠」懇切的心,謹「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眾」,無所保留的「皆悉懺悔」,惟願三寶慈悲,憐愍我的愚昧,證明我的懺悔,使我罪業消除,讓我在佛法中重行做個佛化新人,絕對依於佛法去行,再也不敢去造種種違背佛法的罪行。

壬九 發願成德

願承是懺悔殺害等罪所生功德,生生世世,得金剛身,壽命無窮,永離怨憎,無殺害想。於諸眾生得一子地,若見危難急厄之者,不惜身命方便救脫,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使諸眾生覩形見影皆蒙安樂,聞名聽聲恐怖悉除。

不論由於什麼原因犯了殺生等罪,知道錯了,就當真誠懺悔,懺悔固可消除罪業,同時還可得大功德。現我「願承是懺悔殺害等」的「罪」惡,「所生」諸有「功德」,不求未來人天果報身,而求「生生世世」,皆「得金剛」不壞「身」,並願得到「壽命無」有「窮」盡。眾生用以殺害眾生的身體,如經所說是屬危脆敗壞之身,不值得我人對它有所執著。金剛身,喻如金剛那樣的堅固,是不可破壞的,唯此是佛所證得的,不是餘人所有。《大寶積經》第五十二說:『如來身者,即是法身。金剛之身,不可壞身,堅固之身,超於三界最勝之身』。《大般涅槃經》第三說:『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身,非雜食身,即是法身』。金剛身既是不壞,壽命當亦無窮,無窮壽命就是慧命。

得到像佛那樣的法身、慧命,對諸眾生皆以慈悲心平等看待,自然「永離怨憎,無殺害想」。人世間所以會有殺害等的慘劇發生,原因在於怨怨相報,看到仇敵就是殺害,現在既然永離怨憎,還有什麼殺害之想?不特如此,且「於諸眾生得一子地」。一子地,《大般涅槃經》第十六說:『菩薩摩訶薩修慈悲喜已,得住極愛一子之地。善男子,云何是地名曰極愛復名一子?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安隱心大歡喜。菩薩摩訶薩住是地中亦復如是,視諸眾生同於一子,見修善者生大歡喜,是故此地名曰極愛。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遇患心生苦惱,愍之愁毒初無捨離。菩薩摩訶薩住是地中亦復如是,見諸眾生為煩惱病之所纏切,心生愁惱憂念如子,身諸毛孔血皆流出,是故此地名為一子』。此地配於菩薩階位,古德說有不同:有說是屬七地,有說是屬初地,有說屬於八地,在諸說中,以屬初地為準,因入初地已證化他之果,在化他時,觀諸眾生,看成好像一子一樣。「若」是「見」到眾生有什麼「危難」,或遇到什麼「急厄」之時,自然就會「不惜」自己「身命」,運用種種「方便」,將諸眾生「救脫」危難急厄困境。到眾生脫離困厄,身心不再受威脅,「然後」再「為」他們宣「說微妙正法」,如放生時說三歸五戒等,「使諸眾生」得以「覩形見影,皆蒙安樂,聞名聽聲,恐怖悉除」。意顯眾生無不愛惜生命,見到有殺害心的人若形若影,立刻就會感到無限恐懼,深怕自己亦會遭到他的殺害;現在菩薩已到一子之地,對於眾生全是一片慈心,根本沒有殺害之念,見到懷有大慈悲心的菩薩若形若影,自然就會生起安全感,當然亦得無限快樂。又如過去聽到會殺人的名字,或聽到會殺人的音聲,立刻亦會恐怖毛豎,不知會不會來解決我的生命;現在所聽到的,不是諸大菩薩的名號,就是微妙正法的音聲,所有恐怖自然悉皆消除。當知這是真正的慈悲和虔誠的發願所感得的。

壬十 結懺歸敬

我今稽顙歸依於佛:南無毘盧遮那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彌勒佛,南無龍種上尊王佛,南無龍自在王佛,南無寶勝佛,南無覺華定自在王佛,南無袈裟幢佛,南無師子吼佛,南無文殊師利菩薩,南無普賢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南無地藏菩薩,南無大莊嚴菩薩,南無觀自在菩薩。

此是總結懺悔殺業,生起下文歸敬佛僧。「我今稽顙歸依於佛」:稽是稽首,俗說叩頭,顙是磕頭,合說為稽顙,這是古禮,當居父母之喪時,將額觸地行禮,以表最為恭敬。現禮佛及菩薩,當更尊重虔敬,所以特說稽顙。

辛二 盜業

壬一 承前起後

禮諸佛已,次復懺悔劫盜之業。經中說言:若物屬他,他所守護,於此物中,一草一葉,不與不取,何況竊盜?但是眾生唯見現在利故,以種種不道而取,致使未來受此殃累。

懺悔殺害罪業,前已說過,且亦「禮諸佛已」,其「次復」再「懺悔劫盜之業」。盜戒,又名偷盜戒,不與取戒,劫盜人物戒,即屬別人所有的財物,別人沒有說要給我們,那怕是一草之微,我們都不得妄取。如「經中說言:若」這財「物」是「屬他」的,為「他所守護」的,與我毫無關係,是則「於此物中」,就是「一草一葉」,如果「不」曾給「與」我們,我們就「不」得「取,何況竊盜」?不與而取傷廉,竊盜過來傷義,為正當人所不應為。

佛在《中含》第十九《迦絺那經》說:『諸賢!我離不與取,斷不與取,與而後取,樂於與取,常好布施,歡喜無悋,不望其報,我於不與取,淨除其心』。是以做人,應效法佛的不與取精神,不論基於任何理由,都不得竊盜。

「但是」世間「眾生」,特別是眾生中的人類,「唯」是「見」到「現在利」益,不管對人有怎樣傷害,只要認為自己所需,就「以種種不」合正「道」的方法,「而」將別人的財物「取」為己有,這是相當不道德的,亦是罪惡極重的。現在你將別人財物取來自己享受,或花天酒地的亂用以為舒服,但是未來苦果夠你受得很慘,所以說「致使未來受此殃累」。有些不信因果的世人,以為他人錢財很多,我盜取一點來,那有什麼關係?社會上像這樣觀念的人多起來,竊盜或劫奪的罪案,自然就會多起來,如現在每天都有搶劫金舖或破門行竊,甚至當街搶劫年老夫婦的事件發生,社會怎麼得到安寧?

壬二 總懺盜業

是故經言:劫盜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牛、馬、驢、騾、駱駝等形,以其所有身力、血肉,償他宿債;若生人中,為他奴婢,衣不蔽形,食不充口。貧窮困苦,人理殆盡。劫盜既有如是苦報,是故今日至誠求哀懺悔。

以「是」之「故,經」中佛「言」:搶「劫」偷「盜」以及非理強奪他人財物的「罪」惡,「能令眾生」將來「墮於地獄、餓鬼受」諸痛「苦」。地獄、餓鬼所受的痛苦,佛經常常講到,過去雖曾受過,但現在忘記,不能想像,唯有信佛所說,造了罪惡,定感苦果,現在即或不能相信,到受果時就知其苦,不是想像所能忍受,忍受不了也得忍受,因造了這罪惡,不容你不去受。

造了盜取罪業,假「若」生「在畜生」,就必要「受牛、馬、驢、騾、駱駝等形」。做牛還債,前已說過。馬是脊椎動物,有四隻腳,行走很快,頭長有鬣,蹄只一趾。過去交通不發達,馬的用處很多,如人騎馬很快到達所要到的地方,在印度及中國,還用馬隊作戰,或為運輸工具。驢是獸的一類,形略像馬,身體較小,耳頰特長,性格很馴,力能負物。過去或用驢子負物,或用驢車運輸各物。騾亦獸的一類,是馬與驢的混合種,古代亦用為人負物。駱駝亦獸的一類,體高八九尺,性很馴善,力量很大,背有雙峰或單峰,為沙漠行旅不可缺少的動物,亦用為人揹物,如沙漠有駱駝隊,替人運輸貨物。等是等於其他猪、羊、雞、犬動物。如是等形畜生,皆是來還債的,因說「以其所有身力、血肉,償他宿債」。過去偷了別人財物,雖使他人受到損失,但轉世後,變牛馬等,必然要以本身體力,代替你所偷的人勞動,以償過去你所欠他的債,或以你的血肉還他的債,在所欠債沒有償完,就得一直替他服務,到債還完,才得脫離牛馬等形,盜竊別人財物,怎得賴債不還?所以做人不論怎樣困難,都不應盜取。

假「若」在三惡趣,還債告一段落,「生」到「人中」,由你罪惡未盡,雖得生而為人,只能「為他奴婢」,專門為他工作,以還所欠餘債。奴婢是服賤役的男女,男的為奴,如說奴才、奴僕、奴子等,專制時代罪人的兒子入官為奴,身體是屬主人,可能永久為奴,別人不願做的事,身為奴僕的人,都得接受主人的指揮,要你做什麼就得做什麼,不容你不去做。婢是婢女,同樣是為主人,做各種苦事。身為婢女的人,如古書說,所過簡直不是人的生活,真可說是相當悽慘!

諸如此類的男奴女婢,由於過去盜取他人衣服,現在感受「衣不蔽形」的果報,暴露自己的醜態,過去若是搶奪他人的飲食,現在要感「食不充口」的果報,不足以滿自己的口腹,要想吃這樣,這樣得不到,要想吃那樣,那樣得不到。如是「貧窮困苦,人理殆盡」。吾人生存世間,穿雖不用綾羅緞匹,食雖不用山珍海味,但總要得到溫飽,不致衣穿不煖,食吃不飽,受饑寒交迫苦。做人做到這樣,豈非『人理殆盡』?到人間來做人,本不容易,經說『人身難得』,正是顯示此意。既然生而為人,理應衣食豐足,方不辜負為人,因缺治生之道,反而貪圖便利,盜竊他人財物,現生怎不『貧寒困苦』?

「劫盜」之罪,「既有如是」所感受的「苦報」,要想不感這樣苦報,就當真切懺悔,「是故今日至誠求哀懺悔」,惟願所造盜罪,皆得懺悔清淨。

壬三 別懺盜業

癸一 懺悔強奪盜業

某等自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盜他財寶,興刃強奪;或自奮身,逼迫而取;或恃公威,或假勢力,高桁大械,枉壓良善。吞納姦貨,拷直為曲。為此因緣,身罹憲網或任邪治,領他財物,侵公益私,侵私益公,損彼利此,損此利彼。割他自饒,口與心悋。竊沒租估,偷渡關津。私匿公課,藏隱使役。如是等罪,皆悉懺悔。

此懺橫取強奪等的盜業。盜有種種的盜法,只要是以不正當的方法,謀取得來的錢財,皆名為盜。在會「某等自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盜取很多:

「或」者「盜」取「他」人「財寶」,不是悄悄偷來,乃是「興刃強奪」得來。刃是刀刃,或是刀口,即知別人有些什麼珍貴財寶,偷是沒有辦法偷到,於是運用刀刃,或如現在用搶,強而有力的將之搶來。對方抵抗求保財寶,就老實的給予一刀,或將其人殺傷,或結束其生命,人為保全生命,只好看他將財寶取走。「或」者雖不用搶用刀,唯是「自奮」不顧「身」的,運用自己勇悍之力,將對方財產奪取過來。或用極為恐怖的「逼迫」手段,恐嚇對方將財寶拿出「取」為己有,不然就要對方的小命,甚至說你要命還是要財,使得有錢人乖乖奉獻財寶。

「或」有仗「恃公」家官府「威」勢,所謂『狐假虎威』,欺騙普通老百姓,詐取人民財產以為己有。「或」有「假」借自己特殊「勢力」,如貪官污吏之流,不用勢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反用這勢力謀人民財產,這在政治不上軌道,貪污風行的國家,這一現象可說很多。或有自製「高桁大械」刑具,冤「枉」的「壓」迫「良善」的人民,良善人民本極守法,從沒有做不法的事,但因受不了刑具的苦逼,只好『屈打成招』,花費金錢贖罪,得以無事放回,不也同樣的風行世間嗎?或有「吞納姦貨」,利歸於己,如將他人的財寶吞占過來,納於自己袋中慢慢享受。貨是貨物,姦貨,是以奸欺的辦法,將他人的貨物,用以賣給他人,所得的財寶利潤,完全屬自己所有。

或有在政府做官,如警策首長等,人民做錯什麼事,理應本法律處理,但為了貪圖錢財,「拷直為曲」,就是原來理直的,即自己沒有做錯,但因沒有用錢買通,受不了殘酷拷打,有理的反成理曲,有錢人本來理曲,因對官人的賄賂,無理反成為有理,這樣一來,兩邊金錢,豈不都入自己的荷包。殊不知這是違法的,國家並不曾要你這樣,「為此因緣,身罹憲網」。國家法律本是公正無私,對的就是對的,不對就是不對,由你受人賄賂,對的反而說為不對,不對反而說是對的,以此不合法的因緣,自己就陷入憲法之網,投入牢獄之中,如魚鳥的投網,沒有辦法脫出,廉潔的政府,絕對不容有這樣不法之徒。

「或」有「任」由下屬,用不合律法「邪治」人民,使人民因而破產。原因上級長官,得到部下孝敬,部下怎樣亂來,就不加以過問,只要「領」到部下的「財物」就好。或有在公家服務,公家財物當然屬於公家,但為貪心驅使的公務人員,卻將公有財物,私吞以益自己,名為「侵公益私」。如報上常有報導,『監守自盜』,就是此類。或有自己在於公位,就「侵」犯「私」人的財物以「益公」家,便向公家邀功,以求公家獎賞,同樣是要不得。私有財物,在法律保障下,神聖不可侵犯,現你利用自己地位,將私有財物變成公有,當然亦是犯法,在一個政治上軌道的國家,是不容官員這樣亂來的。

或有「損彼利此」,如彼為自己的怨仇,此是自己的親友,在他們發生財務糾紛,運用自己的職權,損害我的怨仇,利益我的親友。反過來,就是「損此利彼」,此是我的怨仇,彼是我的親友,為使我的親友得益,不惜損害我的怨仇。或有口頭上說得很漂亮,我對此事的判決,絕對是大公無私,分「割他」人的財物,以「自饒」益,亦即所謂『中飽私囊』,根本不曾秉公處理。或有對雙方說:你們這筆財物,不要相爭不讓,既不歸你所有,亦不歸他所有,我替你們去做善事,雖則「口」頭說捐「與」某個慈善機構,而實內「心」慳「悋」不捨,根本沒有捐給慈善團體,乃是自己袋袋平安而已。

或有身為國家關稅人員,「竊沒租估」,就是查出行人攜帶的私貨,課稅本來是很重的,但向國家報導,說所稅款很少,多出來的自是查稅人員私吞。或有做生意的,為了避免納稅,「偷渡關津」渡口,免為關稅人員查到,是為「私匿」貨物,使國家的「公課」,亦即使國家的稅收減少,這不是盜取國有財物是什麼?過去時代,人民有為國家服勞的義務,但一般使役總是逃避,有將逃避的差役「藏」匿起來,從而向他們索取藏匿的費用,得以免為「使役」。還有,當兵是每個國民應盡的義務,在現代民主國家,沒有那個國民不服兵役,可是過去當兵,不特受訓時要受鞭笞之苦,必要時還要調到邊區守戍,同樣是很苦的。因此,稍有辦法的人,或富家的子弟,總想逃避兵役,於是也就有人,提供藏匿之處,好讓適齡壯丁,不致去服兵役。但藏匿的人,不是白做的,要相當代價,才肯這樣做,亦為權謀取財的辦法之一。

眾生有「如是等」這麼多的「罪」惡,今日唯有誠摯的「皆悉懺悔」,方可免除未來的苦患。

癸二 懺混用三寶物罪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是佛法僧物不與而取。或經像物,或治塔寺物,或供養常住僧物,或擬招提僧物,或盜取誤用,恃勢不還。或自借,或貸人,或復換貸漏忘,或三寶物,混亂雜用。或以眾物,穀米、樵薪、鹽豉、醬醋、菜茹、果實、錢帛、竹木、繒綵、旛蓋、香花、油燭,隨情逐意。或自用,或與人。或摘佛華果,用僧鬘物。因三寶財物,私自利己。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慚愧,皆悉懺悔。

此明混用三寶物的罪業:各宗教有各宗教所屬財物,當然不可隨便混用。現專約佛教財物說,是屬三寶所有,不是佛物,就是法物,再是僧物,而三寶的財物,佛法向說不得互用,屬佛物就得用在佛,屬法物就得用在法上,屬僧物就得用在僧上,絕對不可將佛物用在法上,法物絕對不可用在僧上,僧物同樣不能轉用到佛上、法上。互用尚不可,盜用更不可。現實世間,「或是佛法僧物」,本是供養三寶,以求福德,但竟有人「不與而取」,敢以盜取而去。如現在有些大寺廟,常有香爐等被偷,實在是罪大惡極。三寶物都敢偷,還有什麼罪惡不敢做?

「或經像物」,經指經典,像指佛像,亦即佛物、法物。「或治塔寺物」,塔是佛舍利塔,寺是寺廟,如是修建佛塔及寺廟用的材料。塔在印度叫窣堵波,或名塔婆,中國譯高顯處、功德聚、方墳、圓塚、墳陵、歸宗等。以塼等為安置佛舍利等高建築的建築物。《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三說:『有舍利者名塔,無舍利者名支提。如佛生處、得道處、轉法輪處、般泥洹處、菩薩像、辟支佛窟、佛腳跡,此諸支提,得安佛華蓋供養具』。是以舍利有無而為二者的區別,不過到了後世,不問二者差別,只要外形類似,總名為塔。寺是寺剎,佛寺、僧寺等,是安置佛像,僧及止住的處所。僧寺在中國最初得名,由於西域僧人初來中國,沒有寺廟可住,特先館於向來招待外賓的鴻臚寺,後雖移於別處安住,為了不忘其本,特仍標以寺號,後來凡是僧所住處,皆名為寺。

「或供養常住僧物」,僧物是指僧團公共所有財物。常住僧對四方僧說,四方僧是往來僧,亦即中國說的掛單僧,來不拒而去不留,只要不違僧規,可以自由來去;常住僧是指長期安住寺廟用功修行的僧人。四方僧物,是屬四方僧人所有,不論該僧從那兒來,如有施主到寺供僧,每個客僧都有一份;常住僧物,是屬十方常住所有,不論原住僧人,或是新來客僧,只要在常住安單下來,都可受用十方常住所有物,不可有不同的對待。「或擬招提僧物」,招提具說招鬥提舍,又作柘鬥提奢,中國譯為四方,或四方僧房,又稱四方僧,即四方眾僧可以依住的客舍。《法顯傳》說:『作四方僧房,供給客僧』,就是指此。

不管是常住僧物或四方僧物,「或」有「盜取」,其過失很重。南山律主說:『盜通三寶,僧物最重,隨損一毫,則望十方凡聖一一結罪。故諸部五分中,多有人施佛物者,佛並答言,可以施僧,我在僧數,施僧得大果報』。僧物尊貴,不可盜取,如妄盜取,其罪極重。古德說:『常住一根草,勸君休要討,佛地有伽藍,陰司有閻老』。伽藍是護法的,不要以為盜取沒有人知,護法伽藍看得很清楚。閻老是判死後罪人的,你有什麼罪,就判什麼罪,『隨罪輕重,考而罰之』,是極公平而不妄入人罪的。

盜取而用固然不可,混「誤」而「用」亦要不得。誤用,如將買磚的錢買瓦,或將買木的錢買鐵,是為混誤而用,雖說同樣用在僧寺,但仍不免屬於犯罪。或有仗「恃」自己為官的「勢」力,或是地方上有惡勢力,初說借用常住物,過一個時期還來,但對此生起貪心,欲將所借據為己有,恃勢欺凌僧人,不說沒有去要「不還」,就是僧人去討亦不肯還,僧人態度如稍不好,借者更不客氣對僧人說,不還就是不還,和尚又將怎樣?諸如此類的『恃勢不還』,在這世間很多,特別是鄉村寺廟,更常發生類似事件。不管現在你是怎樣橫行,到閻老那兒,是賴不了的,結果還是要來還債,怎可仗恃勢力而不奉還?

「或」有親「自」來「借」常住物,「或貸人」,貸是借的意思,以常住物借與他人,但該人沒有信義,借了給他就不還來。「或復換貸」,以有換無,先貸後還,以輕換重,以賤易貴,日子一久,不記其事,文說「漏忘」。忘而失記是漏,遺忘不還名忘。雖非存心不還,未還則是事實,同樣是有罪的。

「或」有將「三寶物,混亂雜用」,亦要不得。如信眾施一塊旃檀木,本意是塑佛像用的,不知作為木柴燒去,或有信眾施錢放生,將放生錢混為齋僧,使得很多生命不獲解救,或有發心來寺齋僧,乃將該錢混為建寺,這都犯誤用罪。再如施主省吃儉用,將錢送到寺內鑄鐘,期收鐘聲一響,遠近都能聽到,聖凡皆得受用,這對施主說,會得大福德,現將該款別用,不但自己有罪,施主亦少得福。《罪福決疑經》清楚說:施主原本發心塑造釋迦佛像,你卻為他塑彌陀佛像;施主原本發心要印《大般若經》,你卻為他改印《大涅槃經》;施主原本發心要造僧房,你卻為他改供僧食;施主原本發心供養二部僧的,你卻為他改入一部僧中;施主原本發心供養十方僧的,你卻替他改為供養現前僧眾。諸如此類,有違施主心意,當然皆得罪過。

「或」有「以」僧「眾」所有「物」,諸如「穀米」,乃至「油燭」,各有各用,不得「隨情逐意」,任意胡亂妄用,「或」者私「自」受「用,或」者給「與」自己所鍾意的「人」受用,「或」有將本用以供佛的華果,現在將該「華果」,「摘」來不用供佛,反而「用」來「僧」眾所需的華「鬘」瓔珞之「物」,以為莊嚴,怎麼可以?要知聖凡之僧,皆是佛的弟子,弟子供佛是應該的,反將佛所有的華果,用作僧的莊嚴品,試想其過多重?

或有「因」將「三寶財物私自利己」,其罪更是如恆河沙。三寶財物,如上所說,互用尚且不可,怎可藏匿私自取用?《大般涅槃經》說有八不思議,第七不思議,是顯佛法大海,不宿死屍。如一闡提人,或犯四重禁、五無間罪、誹謗大乘、非法說法、法說非法,此等皆是佛法大海所不宿的死屍。還有畜香、華、金、銀、寶物、妻子、奴婢的八不淨物,其罪同樣很重。

「如是等」所有「罪」惡,可說有「無量無邊」那麼多,過去不知不談,「今日」知是錯誤,除了生大「慚愧」,唯有在三寶前,「皆悉」至誠「懺悔」,求罪消滅。

癸三 懺盜親鄰物罪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作周旋朋友,師僧同學,父母兄弟,六親眷屬,共住同止,百一所須,更相欺誷。或於鄉鄰比近,移籬拓牆,侵他地宅,改標易相,虜掠資財,包占田園,因公託私,奪人邸店,及以屯野。如是等罪,今悉懺悔。

此明懺有關人士互相侵占的罪業。在這世間明顯看到,不論是怎樣有關的人,儘管平時彼此很好,一旦到了金錢問題,總是想得別人便宜,甚至有所欺騙侵占。是以「又復」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

「或」在彼此之間,有「作周旋朋友」,意即朋友間的往還應對,好像關係親切得很,不時還有金錢周轉,但到利害關頭,立刻忘掉友誼,不知什麼叫做良朋好友。或有「師僧同學」,當亦相當重要。如以出家者說,和尚為師,清眾為僧。辭親出家,師僧最親,理應真誠相處,但是仍有不和,關鍵亦在金錢。或為「父母兄弟,六親眷屬」,就世俗說,彼此有著血統關係,理應極為親切,要當相互關懷,但這有關的人,或是「共住」在一家、一村、一鄉中,或是「同止」於某個集團,某個機構。「百一所須」,即不論大小、多寡受用之物,都各有其分際,屬於父母的自屬父母,屬於某個人的自屬某個人,有時互通有無,自沒什麼問題,絕對不可欺詐,可是事實,如是人等,「更相欺」詐,互相誣「誷」。誷同罔,就是昧之以理。如明明是有說無,明明是多說少,諸如此類,比比皆然。不說別人,就以父子、母女來說,各顧自己金錢,特別是兄弟間,為了祖上留下幾個錢或遺產,往往為了爭取或多或少,親兄弟成寇讎。這不是造罪是什麼?

「或」有「於鄉」村間,彼此相互為「鄰」,相「比」左右,極為靠「近」,俗說『遠親不如近鄰』,理應相互和睦相處,亦即一般說的睦鄰,應該守望相助,但是常聽人說:『不做鄰居好鄰居,做了鄰居是怨家』。為什麼會這樣?即因住處鄰近,有些心量小而想占便宜的人,不是「移」動鄰家的「籬」笆,以便侵占鄰居一些土地,就是「拓」開鄰家的「牆」基,同樣是想多得一尺或數寸土地,所以說「侵他地宅」。如最近新加坡聯合晚報發出消息說:『鄰居建圍牆官司,原告獲判得勝訴』。因被告建圍牆,確占原告的一塊地段,約有十一點八方公尺。可見這類事情,不特過去鄉村有,現在城市中亦有,問題就在人們一念貪心。還有鄰居之間,在未建立圍牆,或尚未豎籬笆,先立木標,或立界石,以定彼此的交界限度。可是有些貪心的鄰居,為想多得一些土地,偷偷的「改」立「標」記,暗暗的換「易」原來界「相」,這不但是犯罪行為,鄰居發現還要向你興師問罪,要想和睦就很困難。

或有搶「虜」劫「掠」他人的「資財」,或有「包占」別人的「田園」。古德舉例說:『如四圍田地,並屬黃家,而中間一坵屬白姓,白弱黃強,田絕水道,地絕行路,使其必棄,白必歸黃,是以田地包裹於外而據之也』。或有「因公託私」,就是假藉公事而徇己私。或有藉惡勢力「奪人邸店」。邸是客舍,即現在所說的旅館,店是商店,即一般做生意的店面。商店的地勢好,生意非常的旺;或旅館的賓至如歸,天天客滿,有人看到眼紅,就用暴力強奪,由自己來做這生意。「及以屯野」,是指鄉村山野的曠地,為商家屯積貨品的處所,或農家聚積稻穀的倉庫,有人以非法手段,將之奪為己有,豈非惡霸行為?

如上所說種種,世人或認平常,甚至司空見慣,因而貪心重的人,往往起而效尤,不特為自己造下極大重罪,亦為社會造成大不安寧。過去為貪心所使,以為這是小事,沒有什麼關係,現知這是造罪,將來會感苦果。對於「如是等罪」,沒有其他辦法可以消除,唯有於「今」在三寶前,皆「悉」誠懇「懺悔」,乞求罪業清淨。

癸四 懺盜百姓物罪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攻城破邑,燒村壞柵,偷賣良民,誘他奴婢;或復枉壓無罪之人,使其形殂血刃,身被徒鎖,家緣破散,骨肉生離,分張異域,生死隔絕。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悉懺悔。

此明懺悔盜取百姓財物的罪業,而且這樣的盜取,是公開的用暴力手段搶奪,亦即一般說的打家劫舍。文說:「又復」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做了如下所說的各種罪業:

「或」是「攻城破邑」,以便搶劫民物。城邑,指古代地方的區域,大的叫都,小的叫邑,如邑宰,是舊時代縣令的尊稱;都稱都督,古時藩鎮的長官,民國初年各省軍民長官。縣令的官小,等於現在的縣長,都督的官大,等於現在的首長或省主席,皆負防守自己所管轄的地方責任。古代常有成群結黨的盜賊,在認為力量足夠時,不顧一切的去攻城破邑,如攻破下,會搶很多金銀,這在歷史上常有記載。甚至官兵無法守得住時,會棄城邑而逃,或待中央政府大軍協助,始能克服所棄守的城邑。

或有「燒村壞柵」。村是鄉村,較城鎮都邑人口較少的地方,古時中國以一萬二千五百家的區域,稱之為鄉。鄉有鄉官或鄉長,是管理一鄉事務的下級基層人員,負有保衛一鄉的責任。但暴惡的匪徒,為洗劫這鄉村,如遇強力頑抗,就放火燒村莊,以洩內心其忿。這在過去亦是常有的事。柵是關柵,古代大都用木做成,不論是在小鎮,或是在一鄉村,為防盜賊侵犯,特於四陲立柵,以防不測之患。現在有人,為了便於出入,故意燒壞木柵,好到村莊打劫,不致受到限制,當然是罪惡的行為。

還有罪大惡極的人,「偷賣良民,誘他奴婢」。良民是指安分守己的人民,或身家清白的老百姓,從來沒有做過不道德的事,家庭環境亦還可以,根本不曾想到賣身,可是惡人為了金錢,特地將你擄去,偷偷賣給別人,以圖得大價錢。良民本想自食其力,安心過老百姓生活,惡人將你賣出以後,去過牛馬不如生活,這不是罪惡是什麼?又如人家的婦女,惡人以誘騙方法將你逼出,從而使你做人的奴婢,惡人從中得大利益。不但古代有這現象,到了現代有些地方,還有人在做販賣人口的勾當!像這樣誘逼人民為奴為婢,過失當然是很大的,怎可只顧自己利益,將人作為貨物買賣!買賣人口豈是人所應有的行為!

「或復」曾經做過「枉」屈「壓」迫欺詐「無罪」的「人」。如有本是善良的人,從沒有犯過罪,錯事亦未做過,但想得他錢財,「使其形殂血刃」,結束他的生命!形殂是使身體死亡,血刃用刀傷害他的生命,俗說『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其人本不應死,因此死於非命!即或不使他的身首異處,亦會將之「身被徒鎖」,如將其人作為囚徒一樣的關閉起來,並用枷鎖牢牢的扣住他,使他不得自由活動,並受各式各樣痛苦。此人如是一家之主,從而使得這個「家」庭,「緣」於主人被害被囚,致令整個家庭「破」碎分「散」,如父母子女的「骨肉,生」而分「離」不能團聚。「分張異域」,異域指不同地方,如父母在家鄉,兒女在他邦,不能歡聚一處,見面的機會都沒有。不但生離如此,還有「生死隔絕」。如將所壓迫的對象,終於使之形殂血刃,生老雖仍在人世間,但死者已走入黃泉路上,要想重溫家庭親情溫暖,不復可得!「如是等」這麼多的「罪」惡,真可說是「無量無邊」。要想將來不感罪惡苦果,唯有現「今悉」皆「懺悔」,若不誠懇懺悔,罪業始終存在,要想不受苦報,絕對是不可能!

癸五 懺悔貿易罪業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商估博貨,邸店市易,輕秤小斗,減割尺寸,盜竊分銖,欺誷圭合,以粗易好,以短換長,欺巧百端,希望毫利。如是等罪,今悉懺悔。

此明懺悔貿易欺騙謀利等的罪業。在這世間做人,有時經商貿易,沒有什麼不好,但在做生意時,理應公平買賣,賺所應賺利潤,可是常聽人說,十商九奸,無奸不商,總想謀取更高利潤,就不免有不如法處。所以說:「又復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不法貿易是很多的:

「或」有「商估博貨」:商指做生意的人,亦即經營商業的人,或總稱為商賈。如將貨品運去出售叫商,存於店內貨品待售叫賈,古代亦有說為『坐賈行商』,就是行賣叫商,坐販叫賈。商估,是說在賣貨物時,討價還價的論價。博貨,就是兌換貿易,亦即換取意思。或作「邸店市易」。邸店亦名邸舍,就是市中的商店,在商店裏,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名為市易。「輕秤小斗」,約輕重說。買進來時,用重秤秤,賣出去時,用輕秤秤;買進來時,用大斗量,賣出去時,用小斗量。「減割尺寸」,約長短說。如賣布等,總是減割客人的尺寸,客人買一丈布,商人量給你看,確實亦是一丈,回去再量一量,只有九尺五寸,奸商減割五寸給你,吃虧是買布的人。「盜竊分銖」,銖是古代衡量或衡量的名稱,等於一兩二十四分之一。古說『銖兩悉秤』,極言輕重權衡的精細,不能有絲毫的馬虎。或說『銖積寸累』,形容積聚很難,必要由極細微,漸漸儲蓄起來。一分一銖的錢銀都要盜竊,想想人的貪心多大?正因如此,世間所以發生很多的糾紛。

「欺誷圭合」:圭是量器的名稱,約為升的十萬分之一。古代說:『六粟為圭,十圭為撮,十撮為抄,十抄成勺,十勺成合,十合成升,十升成斗』。圭合,形容就是極微小的東西,亦不可欺誷而取。「以粗易好」,謂以極粗的東西,換為細好的東西。「以短換長」,謂以較短的東西,換成較長的東西。如是輕重、長短、大小、好壞、多寡等,就做人說,不可妄為貪取,但經商的人,總是這樣「欺」罔機「巧,百端」而出,亦即想盡辦法,謀取蠅頭之利,其實所「希望」得到的,不過是秋「毫」之「利」,而所造的罪惡卻很重大。「如是等」無量「罪」惡,現「今」惟有「悉」皆「懺悔」,假定不如法懺悔,以此所造極重罪業,將來必定要受苦報,無法逃避得了。

癸六 懺悔雜取罪業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穿窬牆壁,斷道抄掠,抵捍債息,負情違要,面欺心取。或非道陵奪,鬼、神、禽、畜四生之物。或假託卜相,取人財寶。如是乃至以利求利,惡求多求,無厭無足。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不可說盡。今日致禱,向十方佛、尊法、聖眾,皆悉懺悔。

此明懺除暗謀邪命等的罪業。為人在世,沒有不求生命生存,而維持生命的生存,端有賴於生活資具,但這要正當的求得,不可用不正當手段謀取。世人不是這樣,往往喜歡取巧,不想太過出力,做應做的工作。於是「又復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又造下了如次的重罪:

如有人為了易於取得錢財,就去「穿」通地穴,或「窬」穿木戶,甚至挖「牆」拆「壁」,鑿空磚垣,悄悄進入他人屋內,翻箱倒篋的盜取金銀財寶,或是其他貴重物品,現在有所謂『破門行竊』,或爬到屋頂掀開瓦片,進入公司拿走自己所喜愛的物品,這不是盜取是什麼?或知有人身懷巨款,從某道路通過,特先到該路中,截「斷」他的「道」路,俗說攔路劫掠,文說「抄」物「掠」奪,使他身中財物歸於自己。現更有人要以餘款存入銀行,或從銀行取出款項發薪,歹徒如知同樣會得劫奪。如有什麼「抵」觸,以力「捍」衛自己,比方原向他人借「債」若干,言明到時子「息」全部奉還,但借錢真到期,突然辜「負」前「情,違」背舊「要」。要指借約,到期不還本錢及利息,是即俗說的賴債,現實世間不是有很多這種人嗎?像這樣的當「面欺」凌,還說慢慢的會還你,而實已經私「心」謀「取」,根本沒有還意,不是盜取是什麼?

「或」有對於「非道」,亦即對惡道眾生所屬物,亦敢大膽的加以「陵奪」過來,屬於自己所有。如「鬼」及「神」,固各有他們所應得的財物,就是飛「禽」走獸之類的「畜」生,同樣有牠們生活所需之物。「四生之物」,是指鬼、神、禽、畜,四類不同的生命。有人竟也大膽的盜取祭祠鬼神的物品,如所供奉的雞鴨魚蝦等,盜者以為神鬼,並不真實受用,何不由我取來大啖特啖?或將別人飼養禽畜的食物,予以劫奪過來,使諸禽畜無法生存,這不是盜取是什麼?其過失當然是很大的!

看相、卜卦、算命等,本是騙人的把戲,但世人竟多歡喜這套,特別在人苦悶無聊時,更希望聽到江湖術士,說幾句自己所喜歡聽的話,因而就有走江湖的,「假託卜相」方法,斷人吉凶禍福,妄「取」他「人財寶」。不說知識不高,教育落後地區的人,會受卜相者流所騙,就是教育程度很高,知識相當豐富的人,亦往往去碰碰運氣,結果大上其當,白送錢給卜相老。這在社會新聞中,常有報導,但人不肯吸取教訓,過了一個時期,妄被卜相者騙,聽說有名的卜課看相者到,於是又很樂意的去向他孝敬一些財寶,明明受騙但願如此,人的愚癡到這程度,還有什麼話說?無怪走江湖者,到這太空時代,仍在各地活動。

「如是乃至」像這樣的「以」少「利」謀「求」多「利」,或恃勢逼迫「惡求多求」,求得越多越好,從來「無」有「厭」患、「無」有滿「足」。這種現象,在這世間,不也同樣的到處見到嗎?

向上所說「如是等罪」,真是「無量無邊」,要說「不可說盡」。然則應當怎辦?唯有「今日致禱」,懇切至誠的「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眾」,亦即是在十方三寶面前,「皆悉」予以「懺悔」,並求三寶慈悲加被,使我罪障皆得懺除,好向佛道前進。

壬四 發願成德

願承是懺悔劫盜等罪所生功德:生生世世,得如意寶,常雨七珍,上妙衣服,百味甘饌,種種湯藥,隨意所須,應念即至。一切眾生無偷奪想,皆能少欲知足,不躭不染,常樂惠施,行給濟道,捨頭目髓腦,如棄涕睡,迴向滿足檀波羅密。

懺悔盜業已如上說,現在發願求成功德。懺悔者說:我之所以作上種種懺悔,不是為了別的什麼,而是「願」我「承是懺悔劫盜等罪所生」起的「功德」,於今後的「生生世世」當中,皆能「得如意寶」。如意寶,就是摩尼寶珠,亦稱無價寶珠,即隨具有此寶者的心意,能雨諸寶的寶珠。《大寶積經》百十〈賢護長者會〉說:譬如有人貧窮不能自濟,忽然值遇如意寶珠,彼人將此寶珠抓在手裏,如所心意,想要得到什麼,就可得到什麼,不說可得樓臺池觀,亦可得餘資財諸物。《大乘理趣六波羅密多經》第三〈發菩提心品〉亦說:過去有個商人,非常聰慧明達,亦極奉行仁孝,見到父母宗親貧苦,常懷憂惱逼切身心,不知用何方法始能給予救濟。想來想去,沒有其他辦法,唯有入海採如意寶,供給父母宗親以及貧苦大眾。《大毘婆沙論》第百二說:如放如意珠於高幢上,隨意所欲雨諸寶物,充濟百千貧匱人群。證知世間確有如意寶珠這樣寶物。

懺悔劫盜罪業的人,願得如意寶珠後,希能「常雨七」種「珍」寶,常雨各種「上妙衣服」,常雨「百味」美妙「甘饌」,常雨「種種湯藥」,且「隨」自己心「意」之「所須」要,能夠「應念即至」。七珍,如通常說的金、銀、琉璃、頗梨、車磲、赤珠、瑪瑙的七種珍寶。得到這些珍寶,不是專供自己享受揮霍,而是用以周濟貧困,使諸生活困難的,不致感到貧寒痛苦。上妙衣服,是指最華麗、最美觀、最整潔的衣服,使人穿在身上,感到雅觀大方,不顯寒酸之相,亦不再有衣不蔽體的窘態。百味甘饌,是指最美味、最可口、最富營養的飲食,使人吃入口中,感到極為受用,並且促進身體健康,不再有食不充口時覺饑餓。種種湯藥,是指病人所需要的各種藥品,如以現代來說,中西藥無不具有,服用這種湯藥,會得藥到病除,還有一些補藥,服後令身體更健壯。從如意寶珠所落下的七珍等的各物,不要費怎樣大的氣力,只是隨自己心意所須要的什麼,應其心念所想即時而至。好像淨佛國土中的自然化現。如說『思衣得衣,思食得食』那樣的容易。

如上所說七珍等,本是人人所要求得的,如一個人正當貧窮的時候,想得而不能得,就想設法盜取,現在行者以此所得,自發自動的施給所需的人群,所以「一切眾生」,面對這些寶物,「無」有「偷」竊劫「奪」之「想」,並且「皆能」做到「少欲知足」,不會不知足的惡求多求,更「不躭」著這些珍貴之物,亦「不染」著這些珍寶之物,不像過去欺詐百端的,希望得到毫許之利。生存在這世間,沒有不需財物,現發心懺悔者,「常樂惠施」自己所有,「行給濟道」,不如過去那樣口說給與而心實極慳悋。不特一切所有悉無貪惜,漸次尚能以頭目手足血肉身分,施來求者。在施「捨頭目髓腦」時,「如棄涕唾」那樣的輕易,毫不感到怎樣困難。最後,以如是所有功德,盡皆「迴向」,以求「滿足檀波羅密」。檀波羅密,就是布施波羅密,或名布施度無極。布施雖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但此主要是指內外財施。

辛三 淫業

壬一 明淫欲過患

某等次復懺悔貪愛之罪。經中說言:但為欲故,關在癡獄,沒生死河,莫知能出。眾生為是五欲因緣,從昔以來流轉生死。一切眾生,歷劫生中,所積身骨,如王舍城毘富羅山,所飲母乳如四海水,身所出血復過於此。父母、兄弟、六親眷屬,命終哭泣所出目淚如四海水。是故經言:有愛則生,愛盡則滅,故知生死貪愛為本。

上懺身業所有盜罪,現再懺悔身業所有淫業。於中,先明淫欲過患。所以說:在會「某等次復懺悔貪愛之罪」。淫欲雖為世人之所染著,但對眾生最為不利,亦使眾生受苦最多,因欲樂心特重的人,必會做出很多非理的事,當就沉淪於生死苦海中,要想出離很難。淫欲實是萬惡,中國說的『萬惡淫為首』,確說得不錯。被淫欲所縛著,會牽入於罪門,所以害人最慘。在佛法說,淫欲雖非生死根本,但確是推動流轉的最大動力!對淫欲有所染著,一切衰事接踵而來,種種困厄無以自拔。事實確是如此,但人最善忘,剛領悟淫欲過失,不久又去追求,如人出獄恢復自由,又故態復萌重行入獄,這不是癡狂是什麼?對淫不生好樂,棄之無所顧戀,好像加在頸上的枷鎖,立刻脫落下來,輕鬆自在,永無衰禍災患!

佛在「經中說言」:眾生在世間,「但為欲故,關在癡獄,沒生死河,莫知能出」。嚴格說來,淫欲是最苦的,眾生顛倒,不知其苦,妄以為樂,於是貪淫好色,不知有所厭離。如人渴飲鹹水,不但不能解渴,反更增加口渴,試問何樂可言?淫欲本沒有什麼味,由邪惡顛倒力,於無味中妄以有味,若要令之不要貪著,反而更要嘗嘗其味,殊不知淫欲這事,苦是實在的,樂是虛妄的。《正法念處經》偈言:『如火益乾薪,增長火熾然,如是受樂者,愛火轉增長;薪火雖熾然,人皆能捨離,愛火燒世間,纏綿不可捨』。真所謂『躭愚癡而不省,繫牢獄而無逃,恩愛生死深如河海,莫知能出』。原來癡獄之門,常常關得很緊,不說你不想逃,想逃也逃不出。

「眾生為是五欲因緣」,是故「從昔以來流轉生死」頭出頭沒無有出期。可是世人已經娶妻,理應遵守倫常,但是仍不滿,不是再娶妾婦,就是淫他婦人,自己受苦無樂不談,還為他人家庭帶來困擾,更為社會安寧帶來麻煩,而自己的智慧亦被湮沒,愛淫欲有何意義?經中又說:『譬如高羅群鳥落之不能奮飛,又如密網眾魚投之刳腸俎肌,亦如暗坑無目投之如蛾赴火,是以智者知而遠之不受其害,惡而穢之不為此物之所惑也』。《大般涅槃經》說:『菩薩五欲法,無有欲樂,如犬齧枯骨,如持火逆風而行,如囚趣市,觀欲如是,多諸過患』。不論我佛怎樣苦口婆心的慈悲開示世人,世人仍是這樣的迷戀欲樂,至死不知厭離,怎不一生一生的在生死中流轉?

經中又說:「一切眾生」在生死中流轉,「歷劫生中」生了又生,每個生命都有他的身體,死後所留下的身骨,其「所積」聚的「身骨」,猶「如王舍城」外的「毘富羅山」那樣的高。王舍城,梵名曷羅闍姞利呬,又名羅閱揭利䤈,羅閱祇,或簡名羅閱,是中印度摩揭陀國往古的首都。《大唐西域記》第九說:『石柱東北不遠,至曷羅闍姞利呬城,外郭已壞,無復遺堵,內城雖毀,基址猶峻。周二十餘里,面有一門』。摩揭陀國的王都,本在上茅宮城,到頻婆娑羅王時,始移都到現在的王舍城。毘富羅山,又作鞞浮羅山,譯為廣普,方,或譯大。是王舍城的五山之一,為中印度舊王舍城東北山名。《雜含》第四九說:『王舍城第一,名毘富羅山』。《大唐西域記》第九說:『山城(舊王舍城)北門西,有毘布羅山』。眾生的身骨堆積起來,猶如毘富羅山那樣高,眾生所受生死之多可知。

在生死中受生的眾生,「所飲母」親的「乳」水,猶「如四」大「海水」那樣多,而「身」上「所出」的「血,復過於此」四大海水,而當一個眾生生命結束時,「父母、兄弟、六親眷屬」啼泣圍繞、「哭泣,所」流「出」的「目淚」,同樣「猶如四」大「海水」那樣多。「是故經」中說「言:有愛則生,愛盡則滅,故知生死貪愛為本」。要想不再在生死中流轉,唯有除去愛欲才可。

壬二 示欲苦報懺

所以經言:淫欲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鴿、雀、鴛鴦等身;若生人中,妻不貞良,得不隨意眷屬。淫欲既有如此惡果,是故今日至誠求哀懺悔。

男女間有一定的分際,絕對不能超出分際亂來,但人世間偏常有男女問題的發生,不說沒有片刻的歡樂,即或有片刻觸樂之感,當來的苦可真夠你受的。為人用情不可不專,所謂夫婦的結合,其基礎建立在雙方的感情上,同時還要以理智為後盾,一旦發現那方面感情向外發展,立刻要以理智予以控制,警告自己的感情要絕對認真,假定讓感情太過沒有克制的奔放,會在人世間演出極大悲劇!

上述是就世間說,如以佛法說,未來的痛苦,是難擔當的,「所以」大小乘「經」中常「言:淫欲」的「罪」過極重,「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如有正報頌說:『邪淫入地獄,登彼刀葉林,熱鐵釘其口,洋銅灌入心,毒龍碎骨髓,金剛鼠食髓,銅柱緣上下,鐵床臥隱深』。墮入地獄所受是諸痛苦,誰能忍受得?

《十誦律》說:舍衛國有婆羅門生一女,面貌極為端正,膚色極為潔白。當時有相師相此女,說她長大不守婦道,會與五百男子有染,因而無人敢以向她求婚。後有做生意人,常入海中採寶,一日在閣樓上,見此美女,心想我家,除沙門釋子,無人到我家,我娶此女,怕誰亂來?結婚不久,商人又結伴入海求寶,對守門人說:我家除沙門釋子,任何男子不令入舍。商人入海後,果有沙門來乞食,女子見了,就引誘沙門,沙門嚴持淨戒,不為所誘。此女為欲火所燒,不久得病而死,家人以莊嚴具合棄死處。因女剛死,姿色猶在。時有五百盜賊,經過此處,發現死女秀麗,竟與行不淨行。該女曾對沙門、婆羅門說共我行欲,以此因緣墮於畜生,在彼國北方生為淫龍,叫毘摩達多。

假「若」墮「畜生」道中,「則受鴿、雀、鴛鴦等身」。鴿是鳥的名稱,有說鵓鴿,飛翔很快,記憶力極強,全身黑褐色。晴天鳴聲和緩,雨天鳴聲急促,軍人用以傳書。雀是鳴禽,亦說燕雀,依人小鳥,褐色,有黑斑,以穀物昆蟲為食。鴛鴦是游禽類水鳥,比鴨略小,雌雄常棲一處,從不分離。人得其一,另一會思念而死。等是等於其他鳥類,不能一一列出,所以用一等字。

好淫之人,從惡趣出,「若生人中」,娶了妻子,「妻不貞良」,即為妻的不能清白守節。《雜譬喻經》說:過去有一男人,生得端正無比,一日為王召見,很歡喜的去見王,回到房中,見妻與奴為奸,悵然結氣,顏色頓然變醜,不好意思見王,就在馬房過夜,見到王大夫人,與馬伕私通,心突開朗,想大王夫人,尚背王如此,何況我婦?是為妻不貞良最好明證。

不特如此,復「得不隨意眷屬」,就是自己眷屬如兒女等,無論要他們做什麼,總不能隨自己心意,真是事事皆不遂心,兒女愚昧無知,亦無辦法教導,你要他這樣,他偏偏那樣,使你急心無可奈何!「淫欲既有如此」不良「惡果」,然則應當怎辦?「是故」唯有從「今日」起,「至誠」懇切「求哀懺悔」。如不懺悔,長期這樣下去,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壬三 舉淫欲罪懺

某等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偷人妻妾,奪他婦女,侵凌貞潔,污比丘尼,破他梵行,逼迫不道,濁心邪視,言語嘲調;或復恥他門戶,污賢善名,或於男子五種人所,起不淨行。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至誠皆悉懺悔。

前明總懺淫業罪報,但淫業的罪相怎樣,現再略為說明,以便知而更當懺悔。

「又復」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人世間的夫婦關係,過去憑媒撮合也好,現在自由戀愛也好,一旦成為夫婦,自為雙方占有,不容任何人涉及其間,如此夫婦才能白頭偕老,家庭才能融洽無間,但世間好色之人,有了妻子仍不滿足,還要「或」是「偷人妻妾」,或是「奪他婦女,侵凌」她們「貞潔」。這是現實社會經常發生的事!如男方發現女方不貞,或女方見男方別有所愛,內心的痛楚無法形容。到了嚴重程度,不是丈夫手刃愛妻,就是妻子解決丈夫,甚至有先將親生兒女,拋下街頭頭腦開花,接著自己跳樓而死,這種家庭慘劇,不是經常在社會舞臺上演嗎?追源禍始,不是由『偷人妻妾,奪他婦女』而來?罪惡又是多重?所以做人應守做人本份,不應無慚無愧的淫他婦女!

另有一些罪惡特重的男子,除奪取一般婦女貞操,竟膽大妄為,傷天害理的奸「污」出家的「比丘尼」。身為一個比丘尼,捨家出家,是為專心一意修淨梵行,嚴格守持自己所遵守的淨戒,根本放棄世間的欲樂,現你竟色膽包天,昧盡天良的,違反她的意志,「破」壞「他」所修「梵行」。具有淨戒在身的比丘尼,當然不會讓人無理侵犯,但你為逞獸行,居然膽敢「逼迫」她做「不」人「道」的事,想想你還算是一個人嗎?如是『污比丘尼,破他梵行』,以佛法說,千佛出世,不通懺悔,身為頂天立地富有靈性的人,怎可逼她強行不道德事?如有這種罪惡邪念,應立刻的猛醒回頭,無間地獄苦是不好受的!

「濁心」,是指心懷淫穢,老是想著欲樂,不知欲非真樂,是極痛苦最大根源。「邪視」,是指邪視女色,含笑作態,以惑女子。「言語嘲調」,是用淫穢的語言,挑撥對方,使她投入自己懷抱,或用語言相互調戲,使人惑亂受他愚弄。經中有菩薩說:縱然不與女人發生關係,若見女人,或共嘲調言語戲笑,或壁外聽女人身上所佩戴的鐶釧等聲,心裏生起愛著,乃至出外隨逐女人,都不得名淨戒具足,怎可與女人嘲笑調戲?假定如此豈能無罪?

「或復恥他門戶,污賢善名」,是說本是善良人家,聲譽向來很好,因你侵凌他家婦女貞潔,使得貞良門戶人家,蒙羞含恥,賢善名聲,被你污辱。如過去聲譽好時,別人一說某家,咸稱該家大小人等,悉皆循規蹈矩,沒有做過男盜女娼的事,現因你侵凌他家婦女,人們談到某家,就說其門風已壞,婦女不遵守德行。明明不是人家要做醜陋的事,因受你的誘惑,污辱他家婦女,致使其他受到不好聲譽,這不是『恥他門戶,污賢善名』是什麼?

「或於男子五種人所起不淨行」,是指五種男根不具的人,略名五種不男,或五種不能男,又說為五種黃門,就是男根不滿者,有五種類別。《十誦律》第二十一說:『有五種不能男,何等五?一、生不能男;二、半月不能男;三、妒不能男;四、精不能男;五、病不能男』。生不能男,又名生不男,或名生黃門,是指生來不能行淫的男子;半月不能男,又名半不男,或名半月黃門,是指半月能行淫,半月不能行淫的男子;妒不能男,又名妒不男,或名妒黃門,是指見他行淫時,生起嫉妒心,男根勃起;精不能男,又名變不男,或名變黃門,抱生黃門,觸抱黃門,是指見他行淫,立刻變失自己男根,或遇男則女根起,遇女則男根起;病不能男,又名犍不男,犍黃門,形殘黃門,是指生已腐爛、若墮、若由蟲噉等,即將男根已經割去的男子。《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第八說半擇迦,有『生便半擇迦,嫉妒半擇迦,半月半擇迦,灌灑半擇迦,除去半擇迦五種』。世間有些喪心病狂者,在此五種不男人中,或於其道,或於非道,起不淨行,同樣是有極大罪惡。

「如是等罪」有「無量無邊」那樣多,除於「今日至誠皆悉懺悔」,沒有其他辦法可以消除。

壬四 發願求成德

願承是懺悔淫欲等罪所生功德,生生世世,自然化生,不由胞胎,清淨皎潔,相好光明,六情開朗,聰利明達,了悟恩愛,猶如桎梏,觀彼六塵,如幻如化,於五欲境決定厭離,乃至夢中不起邪想,內外因緣永不能動。懺悔發願已,歸命禮三寶。

如能真誠懺悔,罪業確可懺除,現我「願承是懺悔淫欲等罪,所」能「生」起種種「功德」,以此功德,求我於「生生世世」中,皆得「自然化生,不」再「由胞胎」生。吾人生命受生,胎生是不理想的,化生當然很好,但生及墮地獄的化生,同樣是不美滿,理想化生,是能常得蓮花化生,或生西方極樂淨土,或生十方所有淨土,皆是蓮華化生,不同濁世胞胎受生。蓮華化生,無有染污,心不混濁,所以「清淨皎潔,相好光明」,如前讚佛偈解說,不再重述。「六情開朗」的六情,就是六根,凡夫六根,時為六塵迷惑,不得開朗,現在不為六塵迷惑,得獲開朗。六情既然開朗,當亦「聰利明達」,並且「了悟」世間「恩愛」,原是「猶如桎梏」一樣把人牢牢的繫住,根本苦不堪言,那裏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有什麼快樂?桎梏就是『腳鐐手銬』。扣在手上的叫梏,套在腳上的叫桎。

同時運用智慧,「觀彼」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皆是「如幻如化」,無一是實在的,有什麼可貪著?如有五百太子,集坐蓮華池邊,各見水底自己影像,立即悟達諸法,原是如幻如化,如夢所見,如水中影,無有真實,因而發心出家學道,皆得道果,是知道果非不能證,問題是否了達諸法如幻,有此了達,「於五欲境」,就能「決定厭離,乃至」在睡「夢中」,也「不起」一念「邪想」。邪想不起,「內外」任何一種「因緣,永」遠「不能」再「動」其心,那裏還會再去造作淫欲的罪業。

如此「懺悔發願已」,至誠「歸命」頂「禮三寶」。

辛四 口業

壬一 懺口業過患

前已懺悔身三業竟,今當次第懺悔口四惡業。經中說言:口業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鵂鶹、鴝鵒鳥形,聞其聲者無不憎惡;若生人中,口氣常臭,有所言說,人不信受,眷屬不和,常好鬥諍。口業既有如此惡果,是故今日至誠歸依三寶,皆悉懺悔。

初兩句,是結前起後。「前」面「已」經「懺悔身」所造的殺等「三業」,現「今當」再「次第懺悔口」所造的惡口等「四」種「惡業」。為人生而有口,必要說話,若說有傷於人,或者挑撥離間,或說不誠實言,或說不三不四使人生起不好心念的,皆是惡業,為佛法所不許可,亦為人所不當言,所以口所造業,理應如法懺悔。

一般以為說話隨便,沒有什麼關係,其實關係很大。如世俗說:『一言興邦,一言喪邦』。特別是辦外交的,說錯一句,會使國家喪亡,說話怎不重要?吾佛更在「經中說言:口業之罪,能令眾生」,或「墮於地獄」受苦,或墮於「餓鬼受苦」。地獄、餓鬼二趣,前都說過,此不重說。或時墮於畜生,「若在畜生,則受鵂鶹、鴝鵒鳥形」。鵂鶹是食母的怪鳥,亦叫怪鴟鳥,屬於猛禽類,俗稱貓頭鷹,白天雖不怎樣看到事物,到晚上什麼都看得見,不特會食其他飛禽,就是生母亦會吃的,是性情兇殘鳥。鴝鵒是涉禽類鳥,全身灰白色,翼尾是黑色,形似鶴而頂不紅,頸嘴都很長,常棲江湖池沼近旁。叫聲難聽且含多淫,人聽到其聲,都對牠憎惡,所以說「聞其聲者無不憎惡」,可見是非常不受人類歡迎的鳥。

「若」從三惡趣出「生」到「人中」,因過去經常出口污人,所以現生為人,常從口出臭氣,所以說「口氣常臭」。如有人一開口說話,就有一股穢氣隨口而出,使與對話的人,感到相當難受。設或與人談論什麼問題,明明是說事實,確有它可靠性,因過去說太多騙人的話,現雖「有所言說」,但「人不」肯「信受」,認你所說最靠不住,說話沒人肯信,做人有何意義?不說外人對你如此,就是家中「眷屬」,彼此亦「不和」睦,「常」愛「好鬥諍」,不是三天一小吵,就是五天一大吵,鬧得整個家庭,沒有和樂氣氛。如世間有很多家庭,常鬧得妻離子散,或發生嚴重悲劇,都由口業罪惡而來。「口業既有如此」令人可畏的「惡果」,為不受種種惡果所苦,「是故今日至誠歸依三寶,皆悉」予以「懺悔」,令是口業清淨。

壬二 別懺口惡業

某等自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以惡口業,於四生六道造種種罪,出言粗獷,發語橫暴,不問尊卑、親疏、貴賤,稍不如意,便懷瞋怒,罵詈毀辱,猥褻穢惡,無所不至,使彼銜恨,終身不忘,連禍結讎,無有窮已。又或怨黷天地,訶責鬼神,貶斥聖賢,誣污良善。如是惡口所起罪業無量無邊,今日至誠皆悉懺悔。

上已總懺口業惡報,下再廣舉口四惡業,一一次第加以懺悔。先別懺口業中惡口所造罪業。為人有時一怒衝口而出,所衝出的惡毒語言,使人聽如刀割一樣痛苦,特別是無保留的揭發他人陰私,所觸惱的對方更難忍受,惡口所感受的正報,如有頌說:『惡口如毒箭,著物則破傷,地獄開門待,投之以鑊湯,割舌令自噉,楚毒難思量,若與身無益,慎口也何妨』?是以做人說話,應慎於口,俗說『三思而後言』。如此,方不致於造成極重惡口罪業。

可是在會「某等自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以惡口業」,對「於四生六道」的有情,不知造了多少口業罪惡,所以說「造種種罪」。惡口習重的人,「出言」吐語,總是「粗獷」。獷是蠻橫獷悍,本指不可接近的凶惡之狗,現喻醜惡粗強的語言,使人感到難以聽聞。又或「發語橫暴」,是指強橫粗暴的語言,同樣使人難以入耳。由對眾生發出這樣的語言,眾生不但在內心中對你憎惡,就是見到亦被視為仇人。《法句經》說:為人不攝身口,粗言惡說,多所中傷,為大眾所不愛,為智者所不惜,到了生命結束,必墮惡道受苦。

在這現實人間,人與人的關係,無可否認的,有尊卑差別,出言應有分寸,可是惡言粗語,成為習慣的人,「不問尊卑」,無禮說出不堪入耳的話,不問「親疏」,說出無仁損德的話,不問「貴賤」,說出沒有義理的話。「稍」為感到有些什麼「不如意」,心裏「便懷」極大的「瞋怒」,對於有關無關的人,立刻衝口燒心的,予以「罵詈毀辱」。罵是以惡言傷人,或當他人面前謾罵,或在賓客滿座時大肆辱罵,罵得那人沒有面目見人,想想他對你的憎惡怎會平息?詈是同以惡言傷人,不過是在背後謾罵,但人口快如風,你罵他的話,很快傳入被罵者的耳中,被罵的人知你背後說他壞話,甚至無中生有的亂罵,那他對你怎不懷恨在心?

或復說出「猥褻穢惡」的語言,使人亦感難以入耳。猥是雜亂鄙陋的意思,褻是褻狎相瀆的意思,總是污穢輕慢骯髒的話。諸如此類不近人情的語言,「無所不至」,致「使彼」被罵詈毀辱的人,「銜恨」在心,而「終」其「身不」會「忘」記,於是彼此之間,「連禍結讎」,『橫則結怨於四方,豎則連禍於曠劫』,那裏會有窮盡時?所以說「無有窮已」。佛對諸比丘說:不論什麼人,在欲說話時,應說善言好語,不當說粗惡語言。說善語自感清涼,說惡語自生熱惱。畜生受人毀罵,尚感相當慚愧,不願繼續工作,何況生而為人,受到他人毀辱,能不有所慚愧?是以不可隨便用惡口罵人。如以惡口罵人,《成實論》說:『若人惡口種種罵詈,隨語受報』。有感正報頌說:『惡口如毒箭,著物則破傷,地獄開門待,投之以鑊湯!割舌令自啗,楚毒難思量,若與身無益,慎口也何妨』?

惡口苦報,不可不畏。中國唐朝時代,有楊師操者,在貞觀年間,曾任藍田縣尉,到貞觀二十一年,年老退休,回鄉躬耕,但他生性毒惡,喜見人過,鄉中每有小事,立即告到官府,縣司因他曾在朝中,做過國家的事,多少給他面子,可是長惡不改,惡口日盛,受人不喜見苦報!

「又或」有些惡口極重的人,不但罵詈毀辱世人,還會「怨黷天地,訶責鬼神,貶斥聖賢,誣污良善」。天地間的風雨陰晴沒有一定,但人總望風調雨順,一旦需雨而雨不來,不需雨而雨偏下不停,因而瞋天罵地,咒雨訶風,說老天不長眼睛,明明需雨為什麼不來?諸如此類的瞋天罵地,是為『怨黷天地』。或有惡口極重的人,竟也膽敢『訶責鬼神』。如有想發財的,或是做生意的,甚至體弱有病,就去求神問鬼,卜問覓禍,若能滿其所求,就說鬼神很靈,用諸祭品祭祀,如不滿其所願,就又訶責鬼神,說既沒有靈驗,還當什麼鬼神?衰鬼惡神,種種訶責,並說以後再也不信。諸如此類,是為『訶責鬼神』。

聖賢,有世間聖賢,有出世聖賢,都極端正而有高度修養,理應予以恭敬尊重,現不但不如此,反對聖賢,無理貶斥,說像他這樣人,那有資格稱為賢聖?不過是估名釣譽而已,我才不信他們是賢是聖。諸如此類,名為『貶斥聖賢』。像這樣人,在這世間亦可說是很多!

《百緣經》說:過去拘留孫佛出世時,有一叫做婆羅,出家為一寺主,有諸檀越,沐浴眾僧,復以香油塗身,其中有一羅漢,寺主不知他是聖者,見到對之瞋恚罵詈,說你是出家人,還用香油塗身,豈不等於人用糞穢塗身?羅漢為憐愍他,不對他說什麼,即現種種神通。寺主見了,知非普通僧人,立刻向他懺悔,願除自己罪惡。緣此惡口謾罵罪業,五百世中身常臭穢,無人敢以與之接近。由於過去出家,知錯立即懺悔,現值佛陀出家得道。是以在世做人,應護自己口業,不得隨便惡口罵人!

除此,復有『誣污良善』,就是世間極為善良,有道有德的正人君子,如略有慚愧者,看到他人如此,理應恭敬尊重,因為崇重賢善,是做人的美德,現不但不尊重,反而搆惡搯醜,污人清白令名,使人蒙受不白之冤,試想這個罪惡多重?佛曾對阿難說:『人生世間,禍從口出,當護於口,甚於猛火,猛火熾然,燒世間財,惡口熾然,燒七聖財』,人生於世,怎不謹慎防護於口?惡口對己確極不利,不但墮入地獄,會為大火燃燒,再為為人,亦會聽到如刀如劍語言,使你心難忍受!

「如是」像上「惡口所起」的「罪業」,細說起來,有「無量無邊」那樣多,現在唯有從「今日」起,「至誠」懇切的「皆悉懺悔」,以後不再用惡言傷人!

壬三 懺小妄語業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以妄語業作種種罪。意中希求名譽利養,匿情變詐,昧心厚顏。指有言空,指空言有。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聞言不聞,不聞言聞;知言不知,不知言知;作言不作,不作言作。欺誷賢聖,誑惑世人。至於父子、君臣、親戚、朋舊,有所談說,未嘗誠實,致使他人,誤加聽信,亡家敗國,咸此由之。

前懺惡口業,此懺妄語業。妄語,有小妄語、大妄語之別,現在先明懺小妄語。吾人生命體,是虛妄不真實,所觸外在環境,同是虛妄不真實。『所以妄想虛搆,惑倒交懷,違心背境,出語皆虛,誑惑前人,令他妄解,致使萬苦爭纏,百憂總萃,種虛妄之因,感得輕賤之報,地獄重苦,更加湯炭,迷法亂真,實由妄語』。妄語,不但誑惑於人,對己亦大不利,因為常說妄語,到所說話,雖千真萬確,亦為人不信,且認你是專門說大話的,不特不信你講的話,對你還極度憎惡,看你遠遠來時,就說講大話的人來,我們趕快離開,不要再受他騙。說妄語的人,為人所不喜見,做人還有什麼意義?

妄語明對自他不利,「又復」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仍「以妄語業」,造「作種種」的「罪」。如人在「意」念「中」,亦即在心裏頭,明明是「希求名譽利養」,而卻「匿情變詐,昧心厚顏」,匿是隱藏的意思,即把自己的真情實意隱藏起來,矯設處誑的狀態,使人以為他是一個真實修行的人。如是變現虛詐,迷昧自己良心,厚顏無恥裝作,還能做到面無慚色。像這樣愛說妄語的人,在我們前後可說很多。如說妄語說慣了的人,問他某個事情做了沒有,他會面不改色的說已做了,事實並沒有做,因為怕被指責,只好厚顏無恥的妄說已做,而且說得極為自然,使人以為他已確實做了。像這種人,初說人們以為是真,說多了人知他是說謊,不論說得怎樣逼真,亦沒有人信。『希求名聞利養』,雖說僧俗一樣,若僧為此而說妄語,過失更大,因本放下一切出家,現仍為求名聞利養,說諸誑言以騙信眾,那你最初出家,是為什麼?俗人為名聞利養妄語,固然不對,出家為名聞利養妄語,更要不得。經說妄語是最為第一大火,大海都會被它燒乾,何況是說妄語的人?當更將他燒得連骨灰都一無所存,為人怎可亂說妄語?

先略總釋妄語:如明是有的,反「指有言空」,如明是空的,反「指空言有」。如人遠見籬笆間的牛角,便說我已見到牛,或見天空烏雲密佈,就說我已見到雨,或見一個人的身口活動,便說我已見到他心。實際沒有見到牛、見到雨、見到心,妄說已經見到,其罪不可勝言!

以眼助妄語說:明見某人某事,但對人說未見,是為「見言不見」;反之,明未見到某人某事,對人說已確實見到,是為「不見言見」。以耳助妄語說:事實他曾聽到如來正法,因為不欲人知如來正法,妄對人說沒有聽到,是為「聞言不聞」;反之,的確沒有聽到如來正法,為示自己對正法愛好,妄說已經聽到正法,是為「不聞言聞」。以鼻助妄語說:根本沒有齅到戒香,為表自己工夫,妄說齅到戒香撲鼻,是為『不齅言齅』;明明齅到一股怪味,恐怕被人嘲笑,說未齅到怪味,是為『齅言不齅』。以意根助妄語說:意是知法,如知萬有諸法如何,現在有人對萬有諸法,原是一無所知,但對人說,我對萬有諸法無一不知,是為「不知言知」;另有人確知諸法,恐人向他求知,故意說我什麼不知,是為「知言不知」。以身根助妄語說:身能作善作惡,如人做有益社會人群的善事,本應予以表揚,但為嫉妒心驅使,明知某人做了好事,妄說他未曾做好事,是為「作言不作」;或自己做很多罪惡事,且為別人所不恥的,如問你為什麼做這樣醜事,立刻否認我曾做過這事,你不要這樣冤枉我,是為『作言不作』;反之,有人從未做過慈善事業,卻到處宣揚自己做很多善事,是為「不作言作」。若就他人說:有說某人確做很多有益人群的事,而你亦極清楚知道,為什麼不對他加以表揚?其人很驚奇的反問:他真做過很多好事嗎?我怎麼一點不知道?是為『作言不作』。

如是錯亂顛倒,要怎樣說就怎樣說,向上是「欺誷賢聖」,向下是「誑惑世人」。事實,賢聖不會為你之所欺誷,世人縱或為你蒙蔽一時,但也不會永為誑惑,自己反造下極大罪惡,將來墮入地獄受苦,做人為什麼要這樣?

為人皆知,世間至親,莫過父子,所說理應真實不虛,可是事實不然,「至於」至親的「父子」,亦會相互的說假,父親既不向兒子吐露真情,兒子也就不向父親說老實話,於是整個家庭,充滿虛言妄語,終至家庭破裂,父子母女離散,這不是妄語罪惡是什麼?至於「君臣」之間,本來是至義的,同樣上下瞞騙,君以妄言害臣,臣以妄言陷君,終至國家敗亡,這豈不是也是妄語的禍患嗎?君臣關係,以現在說,就是政府間的各級官員,大家都為國家,理應真誠坦言,但因各為本身地位,彼此總說些不實話,致使國家遭受滅亡災禍,這不是君臣間互相瞞騙的過失是什麼?『其餘同姓之「親」,異姓之「戚」,齊心之「朋,舊」交之友』,「有所談說」,從來「未嘗誠實」,總是妄語往返,「致使他人誤加聽信」,以為你所說的,都是真語實語,結果「亡家敗國,咸」是「此」類妄語「由之」。妄語本為希求名聞利養,小則只能利於一身,大則只能利於一家,最後不但不能達到目的,反造成國破家亡,朋友成仇,妄語之罪能說不重?是以有害於人,有害於家,有害於國的妄語,千萬不可亂說!

壬四 懺大妄語業

或假妖幻,每自稱讚:謂得四禪,四無色定,安那般那,十六行觀;得須陀洹至阿羅漢,得辟支佛,不退菩薩;天來、龍來、鬼來、神來,旋風土鬼,皆至我所。顯異惑眾,求其恭敬,四事供養。如是妄語所起罪業無量無邊,今日至誠皆悉懺悔。

「或」有一些學佛行人,「假」借外道「妖」邪虛「幻」的法術,自己在佛法上沒有得到什麼受用,但為誑惑世俗一般無知的人,「每」在人們面前,「自」己「稱讚」自己,如「謂」我已「得」到初、二、三、四的「四禪」。四禪在經論雖常說到,但並不是佛子的獨修,《宗鏡錄》對此作四種說:『一、作異計,忻上厭下而修者,是外道禪;二、信正因果,亦以忻厭而修者,是凡夫禪;三、了生空理,證偏真道而修者,是小乘禪;四、達人法二空而修者,是大乘禪』。同是四禪,以什麼觀念修,乃成四種。或對人說:我已得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無色定」。真能得色界四禪定,無色界四空定,當然是不錯而又極為難得,但這是自己的修持工夫,並不須要向外宣揚,宣揚目的何在?宣揚尚且不可,何況自稱自讚?

或說自己已得「安那般那」。安那般那是印度話,中國譯為持息來、持息去。安那譯持來,即是入息;般那譯持去,就是出息。入息,是引外風令入生命體內;出息,是引生命內在風令出身體以外。吾人每一剎那都在呼吸,但呼吸的出入,從來沒有注意。經說行者修數息觀,是對息的出入加以計數,使出入息微細到而得入定。數息的方法,向分為四種:(一)、以一為一算數,如以入息為一算數,初緣入息,不觀出息,數以為一;若入息滅,出息生,出向外時,數為第二。如是展轉數至第十,是名以一為一算數。(二)、以二為一算數,如入出二息,合數為一,如是漸至第十,是名以二為一算數。(三)、順數,或由以一為一算數,或由以二為一算數,即前二數,從一至十,名為順數。(四)、逆數,是由前三算數,逆次展轉,從第十數,逆次九、八乃至於一,名為逆數。數息觀法,是三世諸佛入道初門,亦是一切禪定基礎。釋尊初詣菩提道樹,欲習三世佛法,內思安那般那,豁悟禪數奧秘,因稱甘露法門。有說:『自爾以來,印度諸祖,師資相傳,永遠不絕,多以此法,為學之初。四依大士,六通菩薩,說法度人,此為首唱』,數息觀能修好,終於能令智慧解脫完成。

或有妄自稱讚已得「十六行觀」:佛法行者,具修四聖諦境,由此具修十六行相。能趣入四實諦理,所以名之為行,或時從理得名,即名為十六諦。首觀苦諦下的四行相:一、觀無常,顯觀五蘊和合的生命體,不斷的新新生滅,無一剎那可以暫住;二、觀苦,顯觀五蘊和合的生命體,不斷受到生命無常的逼迫,感到相當的痛苦;三、觀空,顯觀五蘊和合的生命體,是沒有主宰而無實自體的,根本沒有一異相可得;四、觀無我,顯觀五蘊和合的生命體,於中沒有我我所相可得,與一般妄執的自我相違。次觀集諦下的四行相:一、觀集,觀屬有漏的煩惱,能感苦果的現前;二、觀因,觀六因生於苦果,名為因行;三、觀緣,觀四緣生苦果,名為緣行;四、觀生,謂在未解脫前,還要感受未來的新生命,名為生行。再觀滅諦的四行相:一、觀滅,觀種種痛苦永息,不再感受怎樣痛苦;二、觀靜,觀貪等煩惱的猛火,已經息滅無餘,得到究竟寂靜;三、觀妙,觀涅槃無有眾患,於一切法最為第一;四、觀離,觀涅槃永離世間的一切災患,而所得解脫永極安穩。末觀道諦下的四行相:一、觀道,觀三學、八正道,能至涅槃而得解脫;二、觀如,觀所修正道無有顛倒,如實契於法性之理;三、觀行,觀三學、八正道,為一切聖人趣向涅槃解脫之地;四、觀出,觀所修聖道,能令行人永遠出離生死苦海,不再逗留於三界中受生死苦。如上觀四聖諦,每諦有四行相,四四成十六行觀,修此,就可漸漸接近見諦善根。行觀雖有十六,約自體說,以慧為本,修好十六行觀,就快證得聖果,未修好不可妄言已得。

還有一些佛法行者,妄自以為已經證「得須陀洹至阿羅漢,得辟支佛,不退菩薩」。須陀洹,是聲聞行者所證的初果,中國譯為入流,就是入於聖者之流,或譯預流,就是參預聖者之流,亦譯逆流,就是逆於生死之流,不再隨順生死而流。證得須陀洹果的聖者,在修十六行觀,到前十五心,亦即從第一苦法智忍,乃至第十五道類智忍,見四聖諦的真理,斷除八十八使見惑,名為預流向,到第十六心道類智,名預流果,至阿羅漢,簡去中間的二果及三果。二果在印度,叫斯陀含,中國譯一往來,已證初果聖者,繼續向前修學,斷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就證斯陀含果,尚有最後三品思惑未斷,仍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受生,名為一來,或名一往來。有學聖者,為斷感受欲界一番生死最後三品思惑,再繼續不斷進修,終斷欲界下三品思惑,上生色界寄居四禪天中,不再來到欲界人間受生。證得第三阿那含果,不再來到欲界,名為不還。再向前進一步,證得第四阿羅漢果。『阿羅漢是印度話,中國譯有三義:一、應供,理應受人天供養,為世間作大福田,這是約他的恩德說。二、殺賊,謂殺盡一切煩惱賊,不再受煩惱的騷擾,這是約他的斷德說。三、無生,謂徹證無生寂滅性,生死從此了卻不受後有,這是約他的智德說。具此三義,名阿羅漢』。辟支佛,譯為獨覺,出無佛世者多,或譯緣覺,出有佛世者多,以觀十二因緣,截斷生死之流。雖與聲聞同稱二乘,但根性略勝聲聞,不但能斷煩惱,更能稍侵習氣。

最後不退轉菩薩,是指不退轉法輪的大士。《大般若經》第四百四十九〈轉不轉品〉說:『如是不退轉菩薩摩訶薩,定於聲聞,獨覺等地不復退墮,必得無上正等菩提,由是因緣名不退轉……如是不退轉菩薩摩訶薩,以自相空觀一切法,已入菩薩正性離生,乃至不見少法可得,不可得故無所造作,無所造作故畢竟不生,畢竟不生故名無生法忍,由得如是無生法忍故,名不退轉菩薩摩訶薩』。經說菩薩入於正性離生,得無生法忍,畢竟不墮二乘地,應證無上正等菩提。大乘學者對不退位有諸說,現不列舉。前說得須陀洹,乃至得不退轉,皆約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大妄語說,如是說大妄語其罪極重,將來必定墮於地獄,任你怎樣如法懺悔,總難得以懺悔清淨。

有些修學佛法行者,為了求得名聞利養,根本沒天來、龍來,妄對人說「天」曾「來」我這裏,對我恭敬供養,「龍」亦「來」我這裏,對我恭敬供養,甚至「鬼」亦「來」我這裏,「神」亦「來」我這裏,對我恭敬供養。「旋風」是鬼陣風,「土鬼」是鄉土中鬼,如是鬼等,不但不來擾我,且對我恭敬供養。「皆至我所」,是說這些無一不到我這兒來。事實並非如此,只是「顯異惑眾」,用意在「求」得一般世人,對之生起高度「恭敬」,並求得飲食、衣服、臥具、湯藥「四事供養」。

「如是」像上所說「妄語所起罪業」,有「無量無邊」那麼多。《禪秘要經》說:『若有四眾於佛法中,為利養故,貪求無厭,為好名聞,而假偽作惡,實不坐禪,身口放逸,行放逸行,貪利養故,自言坐禪』。諸如此類的妄語之輩,將來定墮阿鼻地獄。妄語正報頌說:『妄語誑人巧,地獄受罪拙,燄鋸解其形,熱鐵耕其舌,灌之以洋銅,磨之以鋼鐵,悲痛碎骨髓,呻吟常嗚咽』。這是多麼難受的苦報?然則應當怎樣?唯有在於「今日至誠」懇切的「皆悉懺悔」,從懺悔中消除妄語罪業,免受地獄苦報。

壬五 懺綺語業罪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以綺語業作種種罪。言辭華靡,翰墨艷麗,文過飾非,巧作歌曲,形容妖冶,模寫淫態,使中下之流,動心失性,躭荒酒色,不能自返。或恣任私讎,忘其公議,彼雖忠臣孝子,志士仁人,強作篇章,文致其惡,後世披覽,遂以為然,令其抱恨重泉,無所明白。如是綺語所起罪業,無量無邊,今日至誠,皆悉懺悔。

前懺妄語業,此懺綺語業。不論說什麼話,凡是不正當的,使人生起胡亂遐思,甚至做出不合理行為,皆得名為綺語。不論是怎樣綺語,除增自他放逸,長諸不善,可說全無利益,因而佛示人多說正語,不得濫說綺語。可是愚昧眾生,「復」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以綺語業」,造「作種種罪」惡,實在令人可怕。

如所說的「言辭」,聽來非常「華靡」。華說語言中帶著光彩,靡是其言多所奢侈,用句現代話說,就是異常動聽。做人相當奇怪,真正有益的話,不大愛聽,不三不四的話,反而喜聽,因人喜聽不正當語言,能言善辯的人,就專用巧言善謔的話來講,以逗人之所好,無怪社會每一角落所聽到的,都是些不正的綺語。語言如此,文字亦然。如有些愛耍筆桿的文人,正當的思想理論寫不出,寫些精彩動人的艷詩,美麗生動的小說,卻非常出色,所以說「翰墨艷麗」。

或有「文過飾非」。文過,是說其人本來有過,但卻能以巧妙文字,將其過失掩蓋過去,使人以為他沒有過;飾非,是說其人確有錯誤,同樣能以巧妙文字,將其錯誤掩覆起來,使人以為他無錯誤。簡單說,掩飾自己過失,名為『文過飾非』。還有無聊文人,想入非非的「巧作」有關男女間的「歌曲,形容妖冶,模寫淫態」,如社會流行的各種言情小說,描寫男女間的醜態,「使」得「中下之流」的人「動」了欲「心,失」去真「性」,於是「躭荒酒色,不能自返」。如有很多人本極規矩,因看了不正當的言情小說,為其生動的描模所惑,就到花街柳巷尋花問柳,不特弄得身敗名裂,且使身體滿身是病,終於搞得家破人亡,或使家庭時起糾紛,這不是在社會上所明白見到的事實嗎?如是流毒社會的小說淫書,古今流傳的很多,禁止也禁止不了,最好不要寫出有害廣大人群!

「或」有人為「恣任」自己的「私讎,忘其」天下的「公議」,於是使「彼」本是「忠臣孝子,志士仁人」,但因為了要報私仇,不管你人是怎樣好,我卻要用不實綺語,「強作篇章,文致其惡」。強作,是說其人本無罪惡,但勉強的羅致他的罪惡,寫出一篇一篇的文章,將其罪惡加以無情渲染,說成罪大惡極,好像世人沒有那個像他那樣罪惡深重。如是篇章流傳到廣大社會,社會人群看了,以為他真是個奸臣,真是不孝之子,如為最高當局知道,可能將忠臣誤認為奸臣,甚至身為父母者,亦以為子女確是不孝,這對忠臣孝子的陷害,其過失多麼重大?志士,指有志氣節操的人,仁人,是有高度道德的人,像這樣的人,是社會國家之寶,應對之愛護尊敬,可是世間有沒有道德的無恥小人,為了嫉妒他們,受到人們尊敬,於是妒火中燒,乃以生花妙筆,從無缺點中描寫其人缺點,說他是假裝的偽君子,根本沒有氣節道德,一般人不知其假,看他這樣的文章,就為這文章所轉,認為他們不是真的志士仁人,不特不再對之尊敬,反而對之加以鄙視,想想這對『志士仁人』的傷害多大?

不特如此,文字不同語言,語言說了就算,文字能傳久遠,因而「後世」的人,不管是他的家族,或社會大眾,「披覽」其文,「遂以為然」,就是信以為真,把『忠臣孝子,志士仁人』,看成天地間第一等壞人。他們生命固已結束,世人對他們誤解,沒辦法加以解說,所以說「令其抱恨重泉,無所明白」。如中國文化大革命時代,不知多少高級知識份子,優秀人才,被關進牛棚,打入黑五類,將他們祖宗八代,都說成罪惡滔天,沒有翻身的一日。不過一個人的德行,不論文人怎樣描寫他的過失,有德的畢竟有德,會有德行的人為之復反,不會永遠為人誤會。結果,顯揚他人罪惡的文人,反而受到人群萬世惡名的唾罵,說他故入人罪!好以文字羅致他人罪惡的文人,不要以為大筆一揮,就會傷害他人令譽,而實自受惡報。

綺語正報頌說:『綺語無義理,令人心惑亂,為喪他善根,烊銅擘口灌,焰鐵燒其舌,腹臟皆燋爛,此痛不可忍,悲號常叫喚』!《智論》又有偈說:『有墮餓鬼中,火燄從口出,四向發火聲,是為口過報。雖復多聞見,在大眾說法,以不誠信業,人皆不信受。若欲廣名聞,為人所信受,是故當至誠,不應作綺語』!是則做人那可隨便亂說綺語?然則怎辦?「如是綺語所起罪業」,有「無量無邊」那樣多,唯有從「今日」起,「至誠」懇切的「皆悉懺悔」,得使綺語罪業清淨。

壬六 懺兩舌罪業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以兩舌業,作種種罪。面譽背毀,巧語百端,向彼說此,向此說彼,唯知利己,不顧害他,讒間君臣,誣毀良善,使君臣猜忌,父子不和,夫妻生離,親戚疏曠,師資恩喪,朋友道絕。至於交扇二國,渝盟失歡,結怨連兵,傷殺百姓。如是兩舌所起罪業,無量無邊。今日至誠,向十方佛、尊法、聖眾,發露求哀,皆悉懺悔。

前懺綺語業,此懺兩舌業。舌為人說話的工具,任何人口中,只有一條舌頭,什麼人都知道,如有兩條舌頭,必被視為怪人。舌頭確只一條,經中說為兩舌,不是說人真有兩舌,是約在這邊說這樣話,在那邊說那樣話,兩邊說話不同,破壞人的關係,所以說為兩舌。《法苑珠林》第七十六兩舌部說:『今見流俗之徒,乃專搆屏辭,惡傳彼此,令他眷屬分離,朋友乖散,樂種不和之業,感得生離之苦』。《成實論》說:『若以惡心令他鬥亂,則是兩舌,得罪最深,謂墮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被他誹謗,唯得弊惡,破壞眷屬』。兩舌的罪惡,能說不重嗎?

可是生死中的眾生,「又復」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以兩舌業」,亦曾造「作種種罪」惡。如對一個人,當「面」稱「譽」他怎樣好,甚至說他是世間第一好人,「背」後對他又作種種「毀」謗,說他是怎樣壞,壞到沒有那個人比他更壞,這不是兩舌是什麼?善用兩舌說話的人,「巧語百端,向彼說此,向此說彼」。即在那人面前說這人將要對付他,在這人面前又說那人要破壞你,而且說得活靈活現,使雙方信以為真,像這樣的挑撥離間,播弄是非,終使彼此關係失和,甚至不再往來。諸如此類播弄是非,中國說為嚼舌,這種人亦很多。

人之所以花樣百出的說兩邊話,目的無非「唯知」怎樣「利己」,根本「不」曾「顧」及有「害他」人。殊不知這樣鬥搆兩頭,其過失是很重的。《華手經》佛說偈言:『惡口而兩舌,好出他人過,如是不善人,無惡而不造』。《正法念處經》有偈說:『太喜多語言,增貪令他畏,口過自誇誕,兩舌第一處』。如有賣買房子,在賣方說確沒有賺,在買方或第三方面,說賣方賺了三二十萬,這不是兩舌是什麼?這不是破壞他人名譽是什麼?又如有人,在這個大德面前,說那個大德是怎樣破壞你,到那個大德面前,說這個大德根本沒有把你看在眼裏,像這樣的播弄,播弄者以為很得意,殊不知雙方早就知道他的伎倆,根本沒有把播弄者的話當作話聽,徒然顯得自己為人的卑鄙。

過去帝王時代,君臣關係融洽,對國家很有利,有見君臣如此,就用「讒」言離「間君臣」關係,「使」得「君臣」間互相「猜忌」。如在君王前說某忠臣,不是真的忠心於你,而是想奪你的王位,復在忠臣前說帝王想利用你,並非真的對你信任,如此這般,使君臣間,你猜忌我,我防範你,不是君王解決忠臣,就是忠臣離王而去,這在歷史上不是常見的事嗎?由於君臣猜忌,彼此疏遠,政治不上軌道,以致國家敗亡,其過失多麼重?又如國家人民,本是極善良的,忠君愛國無微不至,可是播弄是非者流,看到國家安定,人民愛護帝王,於是又鼓如簧之舌,以不誠實的「誣」言,「毀」壞「良善」的人民,說人民將要起來推翻帝王,帝王因此防範人民,人民因此惶惶不安,這不是兩舌的過失是什麼?

再就一般家庭說,至親莫若父子,父慈子孝,為理想家庭的楷模,有人為了離間他們父子,鼓其兩舌挑撥,在其父前說子怎樣不孝,在其子前說父怎樣對你不加慈愛,於是使得「父子不和」,甚至使得脫離父子關係。家庭中最恩愛的莫過夫妻,夫唱婦隨,為家庭和樂之本,喜歡挑撥離間的人,看到他們夫婦恩愛,於是在他們間散布不和,對妻說夫在外有了外遇,或說其夫在外金屋藏嬌,對夫則說其妻怎樣不貞,經常與某某有不正當的行為,於是使得「夫妻」疑神疑鬼,不時為此吵鬧,以為確是真的,終於一拍兩散,活「生」生的「離」別,世間很多家庭悲劇,能說不是兩舌所造成的?還有內「親」外「戚」,經常往來,關係極為親切,有人從中讒言,使親者日漸「疏」闊,戚者日漸「曠」遠,終不再見像過去那樣往來頻繁,不是兩舌造成彼此疏遠是什麼?

再如「師資」之間,為師者愛護弟子,無論有什麼事,總使弟子得益,或增進弟子的智慧,或長養弟子的善根,或促進弟子的德行,師對弟子不能不說有著深恩,為弟子者感於師恩而報恩,可說是當然的,因而師資之間,親切猶如父子。有人見不得他們這樣親切,於是有人從中扇起彼此異語,說師沒有真正把他的學問傳給弟子,說弟子沒有真正報答師長的深恩,師資之間的「恩」惠,由此達於「喪」亡,彼此間好像從來沒有師資關係。兩舌罪惡豈可謂小?世間多少師生,被兩舌所破壞?

生存在這人間,父子、夫婦、師資,固然關係重要,朋友之情亦不可缺,有說友誼過於骨肉,如得善友益友,對己確極有利,與朋友交,最重要的是道義,彼此需肝膽相照,信守誠實。有人不願看到別人友誼增進,就在友人之間搆鬥兩頭,說你對某人這樣友好,可是某人根本沒有把你當作朋友看待,如再跟他友好下去,那你決定會吃大虧。在兩方面都這樣說,朋友間就發生猜疑,態度沒有過去自然,終使「朋友」的「道」義,因此而「絕」,友好反成仇敵,在這世間不也常見有這事情發生嗎?

「至於交扇二國,渝盟失歡」,更是一切戰亂之源。國與國間本是和平相處,或是結盟對抗共同敵人,但第三國看到兩國盟誼日進,恐對自己國家不利,於是派出善於說詞的外交大員,在甲國說乙國的壞話,在乙國說甲國的壞話,以兩舌風交扇二國,使得兩國最高當局,內心動起瞋火,說真豈有此理,我看你為盟友,你竟想要謀我,如此變前盟約,彼此相互失歡,既不能敦睦邦交,就在戰場上鬥個勝負,於是「結怨連兵」,烽煙四起,「傷殺百姓」,動輒無數,這不是因兩舌而發動的戰爭嗎?戰火一起,積骸高如山嶽,流血成為河川,斷手削足的慘狀,孤兒寡婦的號哭,其聲不絕於耳,多麼令人痛楚!

「如是」像上所說「兩舌所起罪業」,確有「無量無邊」那麼多,將來感受兩舌的苦果,自是不忍卒言。兩舌正報頌說:『兩舌鬥亂人,地獄被分裂,獄卒擘其口,焰刀割其舌,苦痛既如此,加之以饑渴,惡業不自由,還飲身中血』。然則應當怎辦?唯有從「今日」起,「至誠」懇切的,「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眾」、「求哀」三寶慈悲加被,讓我「皆悉懺悔」,使我兩舌所造成的種種罪惡,皆得懺悔清淨,以後誓不再造。

辛五 願成口四善業

願承是懺悔口四惡業,所生功德,生生世世,具八音聲,得四辯才,常說和合,利益之語,其聲清雅,一切樂聞,善解眾生方俗言語,若有所說,應時應根,令彼聽者,即得解悟,超凡入聖,開發慧眼。懺悔發願已,歸命禮三寶。

如上至誠求哀懺悔後,現願以此成口四善業。

過去我造口四惡業,不知那是不對,現在知道錯了,已作如上懺悔,懺悔不但懺除過失,同時亦生種種功德,現我「願承是懺悔口四惡業,所生功德,生生世世」的,皆能「具」有如佛所有的「八」種「音聲」,同時也能「得」如佛所得的「四」種無礙「辯才」。八音聲,又名八清淨音,或稱八種梵音聲,即佛音聲有八種德。《梵摩渝經》說:『大說法聲有八種:最好聲,易了聲,濡軟聲,和調聲,尊慧聲,不誤聲,深妙聲,不女聲』。《婆沙論》第百七十七說:『佛於喉藏中有妙大種,能發悅意和雅梵音,如羯羅頻伽鳥,及發深遠雷震之聲如帝釋鼓。如是音聲具八功德:一者深遠;二者和雅;三者分明;四者悅耳;五者入心;六者發喜;七者易了;八者無厭』。佛的音聲妙好廣大,使諸聞者皆得入道,名最好聲;佛的音聲言辭辨了,能使聞者成無盡果,名易了聲;佛的音聲柔軟可愛,使諸聞者捨剛強心,名濡軟聲;佛的音聲調和中適,使諸聞者心和會理,名和調聲;佛的音聲尊嚴諦了,使諸聞者解慧開明,名尊慧聲;佛的音聲明晰無謬;使諸聞者能獲正見,名不誤聲;佛的音聲深遠微妙,使諸聞者悟甚深理,梵行高遠,名深妙聲;佛的聲音高大雄朗,使諸聞者能生敬畏,名不女聲。四辯才,就是四無礙辯。辯是應答如流的意思,才是巧應物機的意思。四無礙辯,前講過,不再說。以如實語對前妄語,從此不再宣說妄語。

願我生生「常說和合,利益之語」,是對兩舌而言。兩舌是破壞人家和合的,自是有害於人,現在發現他人有了意見,立刻儘我所能說得到的和合語,促進雙方和解如初,不因意見有所破裂,所說自是利益彼此。

願生生世世說話音「聲,清」晰和「雅」,不論什麼人聽到,都很樂意的愛聽,所以說「一切樂聞」。同時,「善」能了「解眾生方俗言語」,說出各種不同的方言,彼此沒有語言的隔閡,能善溝通彼此的思想。古德說:『四方風俗,華夷土音,乃至九天禽語,九地獸言,皆善解之,亦能道彼雜言以博濟焉』。對各種方俗語言,果能多多的善解,就弘法說,確實方便得多,因為語言不通,不說不善佛法,就是精通三藏,亦沒辦法弘化。

願生生世世,「若有」什麼「所」要「說」的,皆能「應時應根」,就是適應時代,不與時代相背,適應各類根性,不與機宜相違,「令彼聽」你說法的人,立「即得」到「解悟」,從而「超凡入聖,開發慧眼」。如是「懺悔發願已」後,再誠摯的「歸命禮三寶」。

辛六 諸根

壬一 懺六根罪業

前已懺悔身三、口四業竟,今當次第懺悔六根所作罪障。某等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或眼為色惑,愛染玄黃,紅綠朱紫,珍玩寶飾;或取男女長短黑白之相,姿態妖艷,起非法想。或耳貪好聲,宮商絃管,伎樂歌唱;或取男女音聲語言啼笑之相,起非法想。或鼻藉名香,沉、檀、龍麝、鬱金、蘇合,起非法想。或舌貪好味,鮮美甘肥,眾生血肉;資養四大,更增苦本,起非法想。或身樂華綺,錦繡繒縠,一切細滑,七珍麗服,起非法想。或意多亂想,觸向乖法。由此六根所造罪業無量無邊,今日至誠向十方佛、尊法、聖眾,皆悉懺悔。

「前」面「已」經「懺悔身」體上所有「三」業,「口」頭上所有「四業」,現「今當」再「次第」的「懺悔六根所作」的「罪障」。原來身口意三業所造的種種罪,實是源於六根而來,沒有六根,三業就不會造罪。如眼等前五根,是促成造罪的緣由,而第六意根,則是造罪的內因,如是因緣和合,造成各種罪惡,由六根構成罪業,不得不予以懺悔。當知「某等」從「無始以來」,一直「至於今日」,由六根所造成的罪業很多,現在次第說明如下:

一、眼根對色:色塵,有外在的無情色,有相對的有情境,而人「或眼為色」所「惑」:如「愛染玄、黃、紅、綠、朱、紫」,是惑於各種不同的顏色。玄色,是形容黑色而無光澤的顏色;黃色,是形容五穀成熟時的顏色,如說穀子為金黃色;紅色,是形容一種淺赤的顏色;綠色,是青黃混合的一種顏色;朱色,是指的赤色;紫色,是指青紅混合的一種顏色。諸如此類的顯色,眾生各有所好,從人所穿所用的什麼顏色,就知他或她所愛好是什麼顏色。「珍玩寶飾」,是貴重的色境,亦為人們之所愛染。珍玩,是指珍貴的玩物;寶飾,是指寶貴的莊飾,同樣是為人人之所愛著,如有人愛用鑽石,有人愛用綠玉,有人愛用黃金,以此等製成莊飾品,作為自己之所把玩,或向他人作為炫耀。「或取男女長短黑白之相,姿態妖艷,起非法想」,是對男女色的形容,如男女身相的長短,膚色的黑白,形貌的嚴醜,丹唇皓齒,明眸善睞,種種可愛的姿態,各式各樣的妖艷,如是貪愛男女形色有情正報,而起一種不正常的非法妄想。如頻婆王的貪愛色欲,不顧國家的重要,甘願獨身入敵國,居於淫女阿梵波羅房中,終於受到極大的災難。古今多少英雄好漢,莫不於此欲海中,為恩愛奴,作色情魔,造種種罪,不特現生會遭遇災禍,來生還要墮三惡趣受極大苦,此即眼根造成罪惡的過患。

二、耳根對聲:聲塵,同樣有無情聲及相對的有情境,而人「耳」根又極「貪」著美妙的「聲」音,如染著於「宮、商、絃、管、伎樂歌唱」。宮是五音的首音;商是五音的第二音;絃是樂器的絃線,用膠過的生絲做成,藉以發出音聲,如有絃線可彈的樂器,像琵琶、琴、箏之類皆是,還有現在所發明的風琴、鋼琴等都是,復有經中說的箜篌箏笛,絲竹金色音樂,皆屬無情的音聲。「或取男女音聲語言啼笑之相,起非法想」。此指有情境的音聲,如有情男女歌唱的音聲,或所發出的嬌媚妖詞,或淫聲艷語等種種蕩人心弦可樂音聲,凡夫聽到不知它的壞人德性,反而對之愛好染著百聽不厭,於是起諸不正當的非法之想,從而追求淫聲艷語,造下種種的罪業。經說有五百仙人在雪山修道,本是修得相當不錯,但一聽到甄陀羅女的美妙歌聲,專心一意的傾聽,立刻失去所得的禪定,因如醉如狂的,為那歌聲擾亂,不能繼續修定。經中復說有提波延那仙人,從修定中本已得到神通,偶而聽到舍脂夫人的輕言軟語,不禁生起不應有的欲念,於是立即失去神通,不能再在空中自由飛行。自古以來迄於今日,因聞伎樂歌唱,或聽嚶嚶的啼哭聲音,或聽妖艷浪漫的嬌笑聲音,生起非非之想而墮落的可說很多,此是耳根所造罪惡。

三、鼻根對香:香塵,亦有無情香及有情香,如文說「或鼻藉名香」,若「沉」香,若「檀」香,若「龍」液香,若「麝」香等,都屬無情的香境。沉香,瑞香科的植物,其材可做香料,燒之香味甚佳。檀香,是常綠灌木,木材堅重清香,用為香料藥料,如通常所燒的檀香,就是指此。龍液香,有說鯨魚內臟的一種臘,其味是很香的;有說此香出於大石國,龍多藏海洋大石中,臥時吐出唾液,眾魚聚而食之,漁夫設網取得,能發眾香,名龍液香。麝香,是由雌麝臍部結成的塊狀物,香味很濃,可製化粧品及用作藥物。「鬱金」香,是芳草名,為百草之英,二三月間開華,狀如紅蘭,四五月間可採。「蘇合」香,是紫赤色,似紫真檀,極芬芳,如石燒之,灰白者佳。眾生齅到這些香氣,就會「起非法想」,造成種種罪惡。或世間的飲食馨香,或男女身上發出的香味,對之有所染著,生起非法妄想,於是造諸罪業。是皆鼻根所構成的罪業。

四、舌根對味:味塵,向說有酸、甜、苦、辣、鹹、淡六味,以此六味調和飲食,又可調出種種可口的希有美味,如說『五味調和百味香』。世人對美味沒有不染著,所以在受用飲食時,總問味道好不好,因而世人特別考究做出美味可口的飲食。不特如此,世人「或」因「舌貪好味,鮮美甘肥」,殘殺「眾生」的生命,受用眾生的「血肉,資養」自己的「四大」,以為如此,會使身體肥壯起來。當正飽啖美味時,似在大快朵頤的享受飲食樂趣,殊不知這是「更增」痛「苦」的根「本」,如貪口味,吃得太飽,就會生病,俗說『病從口入』,不是增苦是什麼?再以殺他身分養己四大說,被殺的眾生現雖無力抗拒,但他含冤待機復仇,現既成為怨仇,來生隨時都會採取報復,傷害你的生命,這不是更增苦本是什麼?飲食能維持生命就可,不應對它生「起非法」妄「想」,想吃美味而造眾罪。經說過去有個貪好美味的沙彌,由於特別染著酪味,死後墮在酪中成為酪蟲,這不是舌根貪味的過患是什麼?所以對於美味不應有所貪著!

五、身對觸塵:在此,觸是專就男女身體相觸而言。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互相按摩,寒時體溫,熱時體涼,一旦互相接觸,尤其觸到殊好妙觸,有著快樂感受,對之有所染著,時生非法妄想,因而男貪女色,女愛男相,相互糾纏,難捨難離,由此觸對,造諸罪惡,這在社會每日見到的現象。「或」有「身樂華綺,錦繡繒縠,一切細滑,七珍麗服,起非法想」。這是約觸對衣服有所染著造成罪惡說。華綺,是指美觀的衣服,由細綾所做成的。錦以五色線織成的,亦即有文采的織物,如極華美的衣服,名為錦衣,相當美觀。繡是用絲線在綢布上繡成五采花紋,如說刺繡,就是指此。繒是絲織物的總稱,不論什麼絲織物,總是華美的,為人所愛的。縠是縐紗,同樣很好看。七珍麗服,是飾有七寶美麗的衣服。世人對美麗的衣服,沒有不愛好的,加上一般人們,『先敬羅衣後敬人』,更使人們愛著華麗衣裳,尤其女人對衣服更為考究,所以五顏六色,各式各樣,奇裝異服,無不皆有,因而令人對之生起非法妄想,造成種種罪惡,身根造罪可知。

六、意根對法:意所對的法很多,「或」有修行的人,修定本可入定,因「意」對於諸法,「多」所「亂想,觸向」無不「乖」違於「法」。乖法不能契入妙理,亂想不能入定,妄想紛飛,是以意根會造成種種罪惡。

「由此」眼等「六根所造」成的「罪業」,有「無量無邊」那麼多,本於因果律說,有罪必要感果,苦果很不易受,然則應當怎辦?唯有從「今日」起,「至誠」懇切的「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眾,皆悉懺悔」清淨,未來就可不受苦果。

壬二 願成六功德

願以懺悔眼根功德,願令此眼徹見十方諸佛、菩薩,清淨法身不以二相。

一、「願以懺悔眼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眼」能夠「徹見十方諸佛、菩薩」都已證得「清淨法身」,但是眾生眼根,從來不曾見過,原因是被眼根罪業蒙蔽,現在由於至誠懺悔,眼根罪業消除,願得徹見法身,「不以二相」分別。二相,是指眼色二相,一般以為這是相對的,並且執著是實在有,殊不知根色都是空無自性的,那裏還有什麼二相?維摩詰說:『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不以二相』。僧肇解說:『真天眼,謂如來法身無相之目也,幽爥微形巨細兼覩萬色彌廣,有若目前,未甞不見而未甞有見,故無眼色之二相也』。所見法身,生佛原是平等的,還有什麼二相可見?

願以懺悔耳根功德,願令此耳常聞十方諸佛、賢聖所說正法,如說奉行。

二、「願以懺悔耳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耳常」得聽「聞十方諸佛」、十方「賢聖所說」的「正法」,並且「如說」之所「奉行」。聽聞正法,不是為求了解正法的理論,而是要依正法切實去行,唯有依教奉行,始得聞法實益。一般聽佛正法,只知甚深微妙,不知如教奉行,雖能了解很多正法,但對自己無所受用,這是非常可惜的!因此,佛說每一部經結束,總是要人『信受奉行』。

願以懺悔鼻根功德,願令此鼻常聞香積入法香位,捨離生死不淨臭穢。

三、「願以懺悔鼻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鼻常」得「聞」到「香積入法香位」,並且依此「捨離生死」的「不淨臭穢」。鼻以齅香為主,有時亦說聞香,唯此所說齅香,是齅種種功德之香,不是齅一般所有的香。如說『常聞香積入法香位』,是《維摩詰經.香積佛品》所說香積佛國,香積飯所特有的香氣。香積佛國在上方世界,離開娑婆世界,約過四十二億恆河沙這麼遠,該世界到處充滿一切微妙香氣,所以在此國中,有佛號名香積,因佛色身是由眾多功德妙香之所積成。其國眾生,鼻根最利,香積佛也就以香塵的香飯作大佛事,使其國中眾生,齅到微妙香氣,立刻得大法益。香積國中香氣,比十方諸佛世界人間天上的香還要香,所以其香最為第一。一切的一切固皆以香為主,就是所受用的食物,亦是以香為本,且其食香徧流十方無量世界,沒有一個世界不聞到其香。維摩居士變現為威德殊勝的大菩薩,到香積國見香積佛,『願得世尊所食之餘,當於娑婆世界施作佛事』。化菩薩取得香積如來所食之餘的飲食,回到娑婆世界,雖小小一鉢飯,使在會人等悉皆飽食,且每個食此飯者,身心輕安愉快,毛孔皆出微妙香氣。維摩到此聞眾香菩薩說:『香積如來以何說法』?彼菩薩曰:『我土如來無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菩薩各各坐香樹下,聞斯妙香,即獲一切功德藏三昧。得是三昧者,菩薩所有功德皆悉具足』。所以現說聞香積國香氣,即入法位,捨離這個世界的生死不淨臭穢。

願以懺悔舌根功德,願令此舌常餐法喜禪悅之食,不貪眾生血肉之味。

四、「願以懺悔舌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我從今以後,「令此舌」根「常」常得以飽「餐法喜禪悅之食」。《增一阿含經》第四十一說:食分世間出世間食,總有九種:經說:『夫觀食有九事,四種人間食,五種出人間食』。四種人間食,在此不談。經接著說:『彼云何名為五種之食出世間之表?一者禪食,二者願食,三者念食,四者八解脫食,五者喜食』。出世間食,超出世間的食,是長養保持聖者的慧命。《華嚴經疏》第二十八解釋出世間五種食說:禪悅食,是出世間修行人,由得定力而自長養慧命,道品圓明,心常喜樂;願食,是修行人以願持身,不捨萬行,長養一切善根;念食,是行者常持正念,長養一切善根;解脫食,解脫是自在的意思,即修行人離諸繫縛,於法自在,長養一切菩提善根;法喜食,是行者愛樂大法,資養道種,心生歡喜。於此五種食中,以法喜、禪悅二食為上,所以現說常餐法喜、禪悅之食。受用出世間有益慧命及諸根之食,當「不」再「貪眾生血肉之味」,臭穢消除,而餐甘露法味之食。

願以懺悔身根功德,願令此身,披如來衣,著忍辱鎧,臥無畏床,坐法空座。

五、「願以懺悔身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身根「功德」,由此功德,「願」從今以後,使「令此身,披如來衣,著忍辱鎧,臥無畏床,坐法空座」。此在《法華經》卷四〈法師品〉第十說:『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如來室者,一切眾生中大慈悲心是;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披如來衣就是著如來衣,著此衣者,其心柔和忍辱,所以說著忍辱鎧。臥無畏床就是入如來室,因入室內方睡床上,此床說為無畏,顯示臥此床上,一切皆無所畏。坐法空座就是坐如來座,因唯如來,始達一切法空,所以說坐法空座。《大般涅槃經》說:『大菩薩施床時,願令一切眾生,得天中天所臥之床,得大智慧,坐四禪處;臥於菩薩所臥之床,得安隱床,離生死床;成大涅槃師子臥床、無上床、忍辱床、無畏床、清淨床、善法床,右脇臥床』。《心地觀經》說:『上根菩薩……常於露地長坐不臥;中根菩薩……於樹葉中常坐不臥;下根菩薩……於石室中常坐不臥。如是三根出家菩薩,坐三種座』。只要懺悔身根罪業而得功德,若衣若床若座,亦皆如佛。

願以懺悔意根功德,願令此意,成就十力,洞達五明,深觀二諦空平等理,從方便慧入法流水,念念增明,顯發如來大無生忍。

六、「願以懺悔意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意」,得以「成就十力,洞達五明」。十力,在前十力、無畏文中已說,現不重述。五明,是五種學藝之意,明亦可解說學問,是將各種知識,歸納成五大類,所以說為五明,對此應當學習明了通達。《瑜伽師地論》第三十八說:『一切明處所攝有五明處:一、內明處;二、因明處;三、聲明處;四、醫方明處;五、工業明處』。《大唐西域記》第二說:『七歲以後,逐漸講授五明大論:第一叫做聲明,解釋字義,把條目搞清楚,加以區分;第二叫作工巧明,教授工程技巧,陰陽曆算;第三是醫方明,講念咒制邪,草藥礦物藥,針灸和艾;第四叫因明,鑒定正邪,考定真偽;第五叫內明,研究五乘的因果和妙理』。這在印度,是類別諸科的學藝,類於現在所說文、理、醫、工等的科別。對此五明,願我意根洞徹明達。同時能「深觀二諦」,是深切的觀察俗諦與真諦。此二諦,為佛法根本論題。《中觀今論》第十章〈談二諦〉中說:『佛法的目的,在乎引導眾生轉迷啓悟,而引導的方法,即以二諦為本,故對二諦應求得確當的了解……《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從教義說,佛以二諦的方式為眾生說法,故對於二諦不能確當辨別,即對於佛法也不能了解』。是以為佛子者,應當深觀二諦。俗諦,是常識的境界,屬於世俗有,名為世俗諦。古德說:『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如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勸國以治,勸家以和,弘善,示天堂之樂,治惡,顯地獄之苦』。諸如此類,皆是俗諦。真諦,是特勝的真智界,屬聖人知見所體悟到的諸法本相,不是一般認識所認識的名為勝義諦。古德說:『彰本寂之理,一性混然,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指萬有即真如,會三乘歸實際』。諸如此義,皆是真諦。不特要深觀二諦,並深觀「空平等理」。諸法空性,是平等的,沒有差別可得,世人見有差別,對空性未深觀,若深觀空,即知諸法真理本是平等。

「從方便慧入法流水」:方便慧,又名方便智,是對真實智說。經論到處說佛智有二,就是真實智與方便智。真實智,是契證真如妙理的智慧;方便智,是以三業方便權巧化導眾生的智慧。以方便智巧化眾生,『入法流水』,顯示與佛的法流水接,念念流入法性妙海,「念念」獲得「增明」,終於圓證諸法法性,「顯發如來大無生忍」。無生,就是諸法不生不滅,說為忍者,顯示將證未證此法時,其微細法都不可得,名為無生法忍。即觀諸法無生之理而諦忍之。得到無生法忍的,即可名為不退轉菩薩。是菩薩觀諸法空,入見道初歡喜地,即得無生法忍。如是無生法忍,究竟而言,乃是如來無上之法,所以名為大無生忍。由於入法水念念增明,所以大無生忍得以顯發,從是安住大無生忍,不受任何所動,堪稱無上菩提。

發願已,歸命禮常住三寶。

這是發願總懺的結懺。意說如是「發願已」,當再「歸命」常住三寶,敬「禮常住三寶」。

西蜀九隴,有泌其泉,厥名三昧滌冤愆;迦諾啟真源,清淨通玄,其法廣流傳。南無妙覺地菩薩摩訶薩(或改為南無求懺悔菩薩摩訶薩)。

「西蜀」,指四川,省名,在中國西部,故稱西蜀。「九隴」,是山名,在四川省。古說『蜀道難,難於上青天』。原因四川到處崇山峻嶺,交通不便時代;到四川確難,而九隴山即相當高的大山。山中「有泌其泉」的泉水「厥名三昧」德水,能「滌」人間世的「冤愆」。人與人的冤仇,不論經過多久,用此三昧水一洗,立刻解冤釋結。此三昧水,任何山川,根本沒有,為迦諾迦尊者示現,所以說「迦諾啓真源」。尊者洞徹真源,知知玄過去曾與人結有深冤,為接引玄,化解冤仇,特示摩羅疾,考驗人們對病患者是否同情,知玄能對病人照顧,特再示三昧水,所以說「清淨通玄」。玄感尊者恩深似海,德高如山,乃造這部懺法,除了自修懺悔,並使流傳利人,所以說「其法廣流傳」。不特空間到處流傳此懺法,在時間上直到今日仍流傳此懺法,不知多少佛子,依此懺法懺悔,得除無邊罪業,在本卷結束時,特以讚語讚歎!

𨎿 掐【CB】,搯【演培】 掐【CB】,搯【演培】 掐【CB】,搯【演培】

【經文資訊】演培法師全集 第 25 冊 No. 27 慈悲三昧水懺講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6-06-11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演培法師全集」所編輯

【原始資料】ABBYY FineReader 16 OCR,ABBYY FineReader 11 OCR,Google Document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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