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九編 文叢
看軍人尚有軍紀否
上海各報載:淞滬警備司令頃接最高當局自牯嶺來電稱:
凡軍人之非法佔領敵產房屋,統限于九月底前出清。該電中並令上海區海陸空軍及後勤司令部等,自動澈查報告,知有隱匿等情,以軍法從事;其主管長官則連帶懲處。
這個最高當局電令,淞滬警備司令部能執行與否,便可看出中國的軍人尚有軍紀可言與否。如軍人尚有軍紀,而這個電能見實行,則如「中國佛學會」所請,以敵產寺院之上海東西本願,劃交佛教以辦佛學會、佛教青年會、佛教文化館等,屢經陸軍總部行政院轉下京滬區敵偽產業處理局、市政府、社會局的,當可見之以佛教寺產,辦理佛教文化等最合宜之事實。
(見覺群十二期)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 第 31 冊 No. 19 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九編 文叢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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