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0022 · 卷 10

大義釋

南傳大藏經部類 · 悟醒譯

大義釋

第十 死前經之義釋

如何見者與戒者

所言成為寂靜耶

彼瞿曇是最上人

彼被問而向我語

(八四八)

「如何見者與戒者,所言成為寂靜耶」〔之句中〕,「如何見者」是如何狀,如何住立,如何類,具備如何見者〔之意味〕。此是「如何見者」也。「如何戒者」是如何狀,如何住立,如何類,具備如何戒者〔之義〕。此是「如何見者如何戒者」。「被言成為寂靜耶」是寂、寂靜,是言、說、語、話、說明、言說〔煩惱〕消滅、令安息「如何見者」是問增上慧。「如何戒者」是問增上戒。「寂靜〔耶〕」是問增上心。此是「如何見者與戒者,所言成為寂靜耶」〔之義〕。

「請彼瞿曇向我語」〔之句中〕,「彼」,正是我問、乞、求、信樂者也。「瞿曇」者,是彼化人依佛世尊之姓而稱呼。「向我語」者,是請語、請言,請示,請施設,請確立,請開顯,請分別,請顯示,請說明。此是「請彼瞿曇向我語」〔之義〕。

「最上之人被問」〔之句中〕,被問者,是被質問、問、乞、求、信樂者也。「最上人」者,是最高、最勝、最殊勝、秀逸、最上、勝妙之人。此是「最上之人被問」〔之義〕。故彼之化人言:

如何見者與戒者

所言成為寂靜耶

彼瞿曇是最上人

彼被問而向我語

世尊宣示:

「〔身〕壞以前離渴愛

前際〔過去〕無依止

中〔現〕稱計無煩惱

彼〔對未來〕不重視」

(八四九)

「世尊宣示:身壞以前離渴愛」者,是於身壞之以前,身體之壞以前,屍體被投棄以前,命根之斷絕以前乃離渴愛,越渴愛,捨渴愛,唾棄可愛,脫渴愛,捨斷渴愛,捨遣渴愛,離貪,越貪,捨貪,唾棄貪,脫貪,捨斷貪,捨遣貪,無愛,〔煩惱〕消滅,為清涼,覺受樂,自為梵〔天〕而住。「世尊」者,是尊重之同義語。又貪之破壞者故是世尊,瞋之破壞者故是世尊,癡之破壞者故是世尊,見之破壞者故是世尊,棘之破壞者故是世尊,煩惱之破壞者故是世尊。頒、頒與、頒布法寶故是世尊。諸有之終熄者故是世尊。以修習身,修習戒,修習心,修習慧故是世尊。或世尊是在阿練若、森林之邊鄙而無(人)聲,無(騷)音,無人人之情境,隱人而住,於禪思受用適當之臥坐所故是世尊。又世尊受用衣服、食物、病者之資具藥品故是世尊。又世尊受用義味、法味、解脫味、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故是世尊。又世尊受用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定故是世尊。又世尊受用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故是世尊。又世尊受用十想修習、十徧定、安般念定、不淨定故是世尊。又世尊受用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故是世尊。又世尊受用十如來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六神通、六佛法故是世尊。世尊之名非由母所作,非由父所作,非由兄弟所作,非由姊妹所作,非由朋友、同僚所作,非由親戚緣者所作,非由沙門、婆羅門所作,非由天神所作。此世尊之〔名〕是諸佛世尊於菩提樹下解脫之後,一切知智之獲得作證而共同施設者。此是世尊宣示:「(身)壞以前離渴愛」〔之義〕。

「前際無依止」〔之句中〕,前際者,是過去世。〔彼〕有關捨斷、捨遣過去世之渴愛、見。捨斷渴愛,捨遣見故之如斯者,是於「前際無依止者」也。或又:「於過去世我有斯色」,於其處無隨伴喜。又:「於過去世我有斯受,有斯想,有斯行,有斯識」,於其處無隨伴喜。如斯亦是於「前際無依止者」。或又:「於過去世我有斯眼,有斯色」,於其處無起欲貪所縛之識。識非欲貪所縛故,〔彼〕無歡喜於彼。無歡喜於彼者,如斯亦是於「前際無依止者」也。又:「於過去世我有斯耳,有斯聲」。「於過去世我有斯鼻,有斯香」。「於過去世我有斯舌,有斯味」。「於過去世我有斯身,有斯觸」。「於過去世我有斯意,有斯法」於其處不起欲貪所縛之識。識非欲貪所縛故,〔彼〕無歡喜於彼。無歡喜於彼者,如斯亦是「於前際無依止者」也。或又嘗於〔在家時〕與婦人共笑、談、語、所戲之事項,無樂彼,無欲求彼,無由彼至滿悅。如斯是「於前際無依止者」也。

「中應稱計無〔煩惱〕」〔之句中〕,「中」者,是現在世也。〔彼〕有關捨斷、捨遣現在世之渴愛、見。捨斷渴愛,捨遣見故「無〔以貪〕染」可稱計之〔煩惱〕,無「以瞋怒」可稱計之〔煩惱〕,無「〔以癡〕迷」可稱計之〔煩惱〕,無「以慢結縛」可稱計之〔煩惱〕,無「〔以見〕執取」可稱計之〔煩惱〕。無「以掉舉散亂」可稱計之〔煩惱〕,無「〔以疑〕不決定」可稱計之〔煩惱〕,無「〔以隨眠〕為強力」可稱計之〔煩惱〕。彼等諸〔煩惱〕行已捨斷,諸行之捨斷故,如「地獄有情」,如「畜生」,如「餓鬼」,如「人」,如「天」,如「有色者」,如「無色者」,如「有想者」,如「無想者」,如「非想非非想者」,無有關如說之趣可稱計。無〔種種〕可稱之其因、無緣、無原因。此是「中應稱許無煩惱者」。

「彼〔對未來〕不重視」〔之句中〕,「彼」者,是阿羅漢、漏盡者。重視者,是愛重視與見重視之二重視……乃至(五六頁參照)……此是愛重視……乃至(五六頁以下參照)……此是見重視。彼捨斷愛重視,捨遣見重視。捨斷愛重視,捨遣見重視故,無重視行渴愛又(惡)見。不以渴愛為幢幡,不以渴愛為旗幟,不以渴愛為主;不以(惡)見為幢幡,不以(惡)見為旗幟,不以(惡)見為主。無論渴愛及(惡)見皆不從而行。如斯是「彼不重視」〔之義〕。或又:「於未來世我有斯色」於其處無令隨伴喜。又:「於未來世我有斯受,有斯想,有斯行,有斯識」,於其處無令隨伴喜。如斯亦是「彼不重視」〔之義〕。或又:「於未來世我有斯眼,有斯色」,無心願於獲得未獲得者之事。緣無心願之歡喜彼。無歡喜彼,如斯亦是「彼不重視」〔之義〕。又:「於未來世我有斯耳,有斯聲」,「於未來世我有斯鼻,有斯香」,「於未來世我有斯舌,有斯味」,「於未來世我有斯身,有斯觸」,「於未來世我有斯意,有斯法」無心願獲得未獲得者。緣無心願之歡喜彼。無歡喜於彼,如斯亦是「彼不重視」〔之義〕。或又:「我由此之戒,由務,由苦行(根律儀),又由梵行可成某天或他之天」,無心願於獲得未獲得者。緣無心願之歡喜彼。無歡喜於彼,如斯亦是「彼不重視」〔之義〕。故世尊宣示。

世尊宣示:

「〔身〕壞以前離渴愛

前際〔過去〕無依止

中應稱計無煩惱

彼對未來不重視」

無忿無有戰慄事

不誇大而無後悔

無掉舉者語真言

彼實慎語是牟尼

(八五〇)

「無忿無有戰慄事」〔之句中〕,說「無忿」,亦先應說忿。由十行相而忿生。〔即〕(一)「〔彼〕行我不利」而忿生。(二)「〔彼〕行不利我」而忿生。(三)「〔彼〕行我不利」而忿生。(四)「行我可愛、可意者之不利。(五)行不利、(六)將行不利」而忿生。(七)「行我不愛、不可意者之利。(八)行利、(九)將行我不愛、不可意者之利」而忿生。或又(十)無道理而忿生。如斯之瞋害、瞋恨、瞋恚、違逆、怒、激怒、大激怒、瞋、激瞋、心之大激瞋、恚、意之激瞋、忿、忿怒、忿怒性、瞋、瞋怒、瞋怒性、恚、恚怒、恚怒性、違背、違逆、憤怒、憤概、心之不快,此云為忿。

又應知忿亦有強烈、微弱。有時忿只心亂而未至令口痙攣。有時忿只為令口痙攣而未至動顎。有時忿只動顎而未至發惡口〔麤語〕。有時只發麤語而未至環睨諸方。有時忿只環睨諸方而未至執刀杖。有時忿只執刀杖而未至揚起刀杖。有時忿只揚起刀杖而未至打下刀杖。有時忿只打下刀杖而未至斬斫。有時忿只斬斫而未至種種撕裂。有時忿只種種撕裂而未至切離手足。有時忿只切離手足而未至奪生命,有時忿只奪取生命未至捨〔失〕徧捨一切狀態。〔此之〕忿已殺害他人而殺害自己故,斯忿是至第一增盛,達第一廣大者也。捨斷此忿、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所燒之者云無忿者。捨斷忿故而無忿,徧知忿之根本故而無忿,斷絕忿之因故是無忿也。此是無忿〔之義〕。

「無有戰慄事」者,乃於此處某者有怖、駭怖、懼怖。彼是「我不得施主家」,「我不得眾」,「我不得住居」,「我不得利得」,「我不得名聲」,「我不得賞讚」,「我不得樂」,「我不得依服」,「我不得食物」,「我不得臥坐所」,「我不得病者之資具藥品」。又「我不得看病者,我不被認為〔存在〕而」至於怖、駭怖、懼怖、怖畏、戰慄也。

於此處有比丘,無怖、無駭怖、無有懼怖。彼不怖,不駭怖,不懼怖,不怖畏,無至戰慄。〔即〕「我不得施主家」、「我不得眾」、「我不得住居」、「我不得利得」、「我不得名聲」、「我不得賞讚」、「我不得樂」、「我不得衣服」、「我不得食物」、「我不得臥坐所」、「我不得病者之資具藥品」。又「我不得看病者,我不被認為存在」而我不怖,不駭怖,不懼怖,不怖畏,無至於戰慄。

「不誇大而無後悔」〔之句中不誇大者〕,於此處某者有誇、誇大。彼誇,誇大。〔即〕「我是具足戒」,又「我是具足戒、務」,又「出生、姓、家世、麗容、財、(吠陀之)誦學、事業、技術、學術、博識、辯舌皆具足任何之根據」。又「我由高貴家之出家」,「由大家而出家」,「由大財產家而出家」,「由大富豪家而出家」,「我之親戚無論在家者出家者皆是有名者」,又「我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我〕是經師」,「是持律師」,「是說法師」,又「我是阿練若住者」,「是常乞食者」,「是糞掃衣者」,「是但三衣者」,「是次第乞食者」,「是時後不食者」,「是常坐不臥者」,「是隨處住者」,又「〔我〕已得初禪」,「已得第二禪」,「已得第三禪」,「已得第四禪」,「已得空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而誇、誇大。如斯不誇、不誇大、遠離誇,離、離去、出離、捨離、離脫、離縛、以不限定之心而住,此是「不誇大」〔之義〕。

「無後悔」〔之句中〕,後悔(惡作)者,是由手惡作亦是惡作(後悔)也,由足惡作亦是惡作,由手、足惡作亦是惡作。不許之物想是已許,被許之物想是不許,非時想是時,無罪想是有罪,有罪想是無罪,〔如斯乃誤之行為而是後悔〕。如斯之惡作(後悔)、追悔、追悔性、心之後悔,意悔恨,此云為惡作(後悔)。

又依作與不作之二原因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作與不作故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者云何?是「我作身惡行,我不作身善行」,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又「我作語惡行,我不作語善行」,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又「我作意惡行,我不作意善行」,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又「我作殺生,我不作離殺生」,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又「我作偷盜,我不作離偷盜」,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又「我作邪欲行,我不作離邪欲行」,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我作妄語,我不作離妄語」,「我作兩舌,我不作離兩舌」,「己作惡口(麤語),我不作離惡口」,「我作綺語,我不作離綺語」,「我作貪欲,我不作不貪欲」。「我作瞋恚,我不作不瞋恚」。又「我作邪見,我不作正見」,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或又「我是不戒圓滿者」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又「我不守護諸根」,「我食不知適量」,「我不勵警寤」,「我不具備念、正知」,「我不修習四念處」,「我不修習四正勤」,「我不修習四神足」,「我不修習五根」,「我不修習五力」,「我不修習七覺支」,「我不修習八支聖道」,「我不徧知苦」,「我不捨斷集」,「我不修習道」,「我不作證滅」,而生起惡作、心之後悔、意悔恨。捨斷此惡作,正斷,令寂滅,安息,不得令生起,以智火所燒者,彼云無後悔(惡作)者。此是「不誇大而無後悔」〔之義〕。

「無掉舉者語真言」〔之句中〕,真言者,是慧也。即所有慧、知解……乃至(五一頁以下參照)……乃不癡、擇法、正見。〔彼〕由真言把握〔真理〕而語。〔故〕雖多說,雖多話,雖多說明,雖多言說,〔於其中〕已無惡作、惡說、惡語、惡話、惡述、語惡言語也。此「語真言」〔之義〕。無掉舉者〔之語〕中,掉舉者云何?所有心之掉舉、不寂靜、心之散亂、心之散動,此云掉舉。捨斷此掉舉,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所燒者,云彼無掉舉者。此是「無掉舉者語真言」〔之義〕。

「彼實慎語是牟尼」〔之句中〕,「慎語」者,(一)於此有比丘,捨斷妄語,妄語離,語真實,只遵真實,直實而可信賴,不欺世人。(二)〔彼〕捨斷兩舌,離兩舌,為分裂此處人人之間,不由此處聞而於彼處語,為分裂彼處人人之間,不由彼處聞而於此處語。〔彼〕於如斯分裂人人令融和,愈益助長親密人人之親密,悅和合,樂和合,喜和合,語令和合之語。(三)〔彼〕捨斷惡口(麤語),惡口離,無過失、樂於耳、可愛,心琴所觸、優雅、所有之語眾多人人之欲、適於眾多人人之意處,語如斯類之語。(四)〔彼〕捨斷綺語,綺語離,適時而語,語真實,語義,語法,語律,有因緣(序說),有適時之引例(譬喻)、有段落,語伴義語。〔彼具備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之〕四語善行,語去四過失之語。遠三十二之無用論,離、離去、出離、捨離、離脫、離縛、以不限定之心而住。〔彼〕語十論事。即(一)語少欲論,(二)知足論,(三)遠離論,(四)不會合論,(五)勤精進論,(六)戒論,(七)定論,(八)慧論,(九)解脫論,(十)解脫智見論。〔又〕語念處論、正勤論、神足論、根論、力論、覺支論、道論、果論、涅槃論也。

「慎語」者,是努力於〔語〕(謹慎),用意(用心深),守護,且守,防護,令寂滅〔語過失〕。

「牟尼」者,以智云牟那。〔即〕所有慧……乃至(六五頁以下參照)……已超著、網,此是牟尼。此是「彼實慎語是牟尼」〔之義〕。故世尊宣示:

無忿無有戰慄事

不誇大而無後悔

無掉舉者語真言

彼實慎語是牟尼

對於未來不繫著

無有愁煩憶過去

諸觸之上見遠離

又於諸見不被導

(八五一)

「對於未來不繫著」〔之句中〕,渴愛云繫著。〔即〕所有貪、染貪……乃至(九頁以下參照)……貪欲、貪、不善根也。捨斷、正斷此繫著、渴愛,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者。如斯是「對未來無有繫著」。或又「我於未來世有如斯色」於其處不隨伴喜。又「於未來世我有如斯受,有如斯想,有如斯行,有如斯識」於其處不隨伴喜。如斯乃「對未來無有繫著」也。或又「於未來世我有如斯眼,有如斯色」於無心願獲得未獲得者,於無心願無歡喜彼事,不歡喜彼,如斯是「對未來無有繫著」也。又「於未來世我有斯耳,有斯聲……乃至……於未來世我有斯意、有斯法」,於無心願獲得未獲得者,緣於無心願而無歡喜彼,不歡喜彼,如斯亦是「對未來無有繫著」。或又「我依此戒,依務,依苦行,又依梵行,又可成天或他之天」,於無心願獲得未獲得者。緣無心願而無歡喜彼,不歡喜彼,如斯亦是「對未來無有繫著」。

「無有愁煩憶過去」者,無愁於事物之變易,又對變易之事物亦無愁。〔即〕「我眼是變易」而無愁。又「我耳、我鼻、我舌、我身、我色、我聲、我香、我味、我觸、我施主家、我眾、我住居、我利得、我名聲、我賞讚、我樂、我衣服、我食物、我臥坐所、我病者之資具藥品、我母、我父、我兄弟、我姊妹、我子、我女、我朋友、同僚、我親戚、我緣者、之變易」而無愁、無疲、不悲泣、不捶胸而泣、不陷於蒙昧。此是「無有愁煩憶過去」〔之義〕。

「諸觸之上見遠離」〔之句中〕,觸者,是眼觸、耳觸、鼻觸、舌觸、意觸、增語觸、有對觸、樂受觸、苦受觸、不苦不樂受觸、善觸、不善觸、無記觸、欲界觸、色界觸、無色界觸、空觸、無相觸、無願觸、世間觸、出世間觸、過去觸、未來觸、現在觸。如斯所有觸、接觸、合觸、已合觸。此云是觸。

「諸觸之上見遠離」者,眼觸之我、我所、常恒、常住、不變易法見遠離。耳觸見遠離,舌觸見遠離,身觸見遠離,意觸見遠離,增語觸見遠離,有對觸見遠離,樂受觸、苦受觸、不苦不樂受觸、善觸見遠離,不善觸見遠離,無記觸見遠離,欲界觸、色界觸、無色界觸、世間觸、出世間觸乃我、我所、常、恒常、常住、不變易法見遠離。

或又過去觸未來之諸觸及現在之諸觸見遠離。未來觸過去之諸觸及現在之諸觸見遠離。現在觸過去之諸觸及未來之諸觸見遠離。

或又為聖、無漏、出世間而與空相應諸觸之貪、瞋、癡、忿、恨、覆、惱、嫉、慳、諂、誑、強情、激情、慢、過慢、憍、放逸、一切煩惱、一切惡行、一切不安、一切熱惱、一切熱苦、一切不善行見遠離。此是「諸觸之上見遠離」〔之義〕。

「又於諸見不被導」者,是彼為捨斷六十二惡見、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彼依見而不行、不被導、不被運去、不被帶去。又不解、不解釋(不見做)彼堅實之惡見。此是「又於諸見不被導」〔之義〕。故世尊宣示:

對於未來不繫著

無有愁煩憶過去

諸觸之上見遠離

又於諸見不被導

離著而無有詭詐

無有慳事不羨望

不成傲慢不被嫌

又於兩舌亦無關

(八五二)

「離著而無有詭詐」〔之句中〕,離著者,由捨斷貪故是離著。由捨斷瞋故是離著。由捨斷癡故是離著。由捨斷忿、恨、覆、惱、嫉、慳……乃至(一四頁參照)……一切不善行故是離著。

即世尊如宣示:「諸比丘!比丘離著者云何?諸比丘!於此比丘之我慢令捨斷、根絕,如截頂之多羅樹成為滅無,於未來不生起者。諸比丘!如斯比丘之離著也」,此是「離著」〔之義〕。

「無有詭詐」,有三詭詐事。〔即〕(一)稱受用資具之詭詐事,(二)稱威儀之詭詐事,(三)稱周邊語(猜謎)之詭詐事。

(一)彼稱受用資具之詭詐事者云何?於此諸居士為布施、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而招待比丘。彼〔比丘〕有惡欲而敗於欲,有欲求,依欲念〔得〕更多之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首先〕拒絕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彼作如言:「高價衣服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是由塚墓、又由塵堆,又由店前拾集襤褸以作僧伽梨衣而著者,此始是相應。上等之食物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是行乞,依團食而營生活,此始是相應。上等之臥坐所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是住樹下者,又是露地住者,此始是相應。成為高價醫藥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是依〔牛之〕腐尿,又依訶梨勒果片為藥,此始是相應。」因此著粗糙之衣服,攝粗糙之食物,受用粗糙之臥坐具,受用粗糙病者之資具藥品。諸居士如斯思考彼:「此沙門是少欲知足,獨居不雜於〔眾〕,勵精進之頭陀行者」而愈益〔布施〕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而招待。彼如斯言:「依三者之現前而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即〕依信之現前而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依施物之現前而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依應施者(聖者)之現前而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汝等有此信,又此施物之存在。而且我是此之受用者。若我不受用,汝等則失福,我無用此〔施〕物,然為憐愍汝等故我受〔施物〕。」因此而多受衣服,多受食物,多受臥坐所,多受病者之資具藥品。〔而且受資具時,彼示以麻煩之顏色〕。如此所有〔作派造勢〕之澀面、顰蹙、詭詐、詭瞞、詐欺者,此云為「被稱資具受用詭詐事」。

(二)「被稱威儀詭詐事」者云何?於此某者有惡欲而敗於欲,「意欲由他之尊敬,若作如斯者則人人將尊敬我。」裝作而行,裝作而立,裝作而坐,裝作而臥〔彼如得阿羅漢果者〕,〔將見為得阿羅漢果之人〕願求而行,願求而立,願求而坐,願求而臥,如入定者而行,如入定者而立,如入定者而坐,如入定者而臥,為令他見而禪定。如斯所有威儀之假立、建立,〔作派造勢〕之澀面、顰蹙、詭詐、詭瞞、詐欺者,此云「被稱威儀之詭詐事」。

(三)「被稱為周邊語〔猜謎〕之詭詐」者云何?於此某者有惡欲而敗於欲,意欲〔由他之〕尊敬,「若作如斯者人人尊敬我」而詐作依據聖法而言。〔即〕語:「著如斯衣服之沙門,此是大有能者。」語:「攜如斯鉢,攜銅椀,攜水瓶,攜濾水器,攜鍵,履履物,著帶,著腰紐之沙門,此是大有能者。」語:「有如斯和尚之沙門,此是大有能者。」語:「同於如斯之阿闍梨和尚者(弟子兄弟)、同於阿闍梨者(同門)、有友人、知己、同輩、朋友之沙門,此是大有能者。」語:「住如斯精舍之沙門,此是大有能者。」語:「住如斯偏屋頂家,住於台觀,住於平屋,住於山窟,住於洞穴,住於小屋,住於重閣,住於樓房,住於圓屋,住於寶庫,住於集會所,住於假屋,住於樹下之沙門,此是大有能者。」或又有惡染之心,屢屢〔作派造勢〕之澀面,大詭詐,大饒舌,由口(巧言)得(他之)尊敬者,如云:「此之沙門(我)如斯寂靜住等至(禪定)」。是甚深、秘密、微妙、隱蔽,出世間與空相應之論。如斯所有〔作派造勢〕之澀面,顰蹙、詭詐、詐欺者,此云「被稱周邊語之詭詐事」。

捨斷此等之三詭詐事、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者云「無有詭詐」〔者〕。此是「離著而無有詭詐」〔之義〕。

「無有慳事不羨望」〔之句中〕,渴愛云為羨望。〔即〕所有貪、染貪……乃至(九頁以下參照)……是貪欲、貪、不善根。捨斷此羨望、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者,云為「無有羨望」〔者〕。彼不色,不望聲、香、味、觸、施主家、眾、住居、利得、名聲、賞讚、樂、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欲界、色界、無色界、欲有、色有、無色有、想有、非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蘊有、四蘊有、五蘊有、過去、未來、現在、所見聞覺識之諸法不望,不欲,不樂,不冀求,不熱望。此是「不羨望」〔之義〕。

「無有慳事」〔之句中〕,「慳」者,是住處慳、家慳、利得慳、稱讚慳、法慳之五慳。所有如斯之慳、慳悋、慳悋性、雜欲、悋、緊縮心之堅執,此云為慳。又蘊慳亦是慳,界慳亦是慳,處慳亦是慳。把持云為慳。捨斷此慳、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不得使生起,以智火燒之者,云「無有慳事」者。此是「無有慳事不羨望」〔之義〕。

「不成傲慢不被嫌」〔之句中〕,傲慢者,是(一)身傲慢,(二)語傲慢,(三)意傲慢之三傲慢。

(一)身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1)於僧伽中示身傲慢,(2)於眾中亦示身傲慢,(3)於食堂中亦示身傲慢,(4)於暖房中亦示身傲慢,(5)於水浴場亦示身傲慢,(6)於〔行乞入於村之〕諸家間亦示身傲慢,(7)於入於家家之間亦示身傲慢。

(1)於僧伽中示身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於僧伽中隨便不加顧慮,向諸長老比丘衝當而立,衝當而坐,立於前,坐於前,坐於高坐,被衣至頭而坐,邊立邊說,亂臂而談,如斯於僧伽中是示身傲慢。

(2)於眾中示身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於眾中隨便不加檢點,諸長老比丘無履物而經行〔自〕穿履物經行,彼等經行低經行處而〔自〕經行於高經行處,彼等經行地上而〔自〕經行於經行處,〔向彼等〕衝當而立,衝當而坐,立於前,坐於前,坐於高坐,被衣至頭而坐,邊立邊說,亂臂而談。如斯是「於眾中示身傲慢」。

(3)於食堂中示身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於食堂中隨便不加顧慮,侵害諸長老比丘而坐,由座拒外諸新學比丘,向彼等衝當而立,衝當而坐,立於前,坐於前,坐於高座,被衣至頭而坐,邊立邊話,亂臂而談。如斯是「於食堂中示身傲慢」。

(4)於暖房中示身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於暖房中隨便不加顧慮,向諸長老比丘衝當而立,衝當而坐,立於前,坐於前,坐於高座,不諮請〔諸長老比丘〕而燒薪,閉戶,亂臂而交談。如斯是「於暖房中示身傲慢」。

(5)於水浴場示身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於水浴場隨便不加顧慮,對諸長老比丘衝當下行,下行於前,衝當而浴,浴於前,衝當而上,上於前。如斯是「於水浴場示身傲慢」。

(6)為〔行乞而入村落之〕諸家之間示身者傲慢事云何?於此某者為〔行乞入於村落〕諸家之間而隨便不加顧慮,向諸長老比丘衝當而行,行於前,出而亦行於諸長老比丘之前。如斯是「入諸家之間示身傲慢」。

(7)入諸家之間示身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為入諸家間雖由〔在家人〕言「尊師!請勿入」而入於〔家之中〕,雖言:「尊師!請勿立」而立,「尊師!請勿坐」而坐,入於無餘地之處而亦立,於無餘地之處而坐,向主婦、良家之女、嫁婦、少女之坐,良家秘密而關閉之內室,突然入於其處,觸擊兒童之頭。如斯是「入於諸家之間示身傲慢」。

(二)語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1)於僧伽中示語傲慢,(2)於眾中示語傲慢,(3)入諸家之間示語傲慢。

(1)於僧伽中示語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於僧伽中隨便不加顧慮,不向諸長老比丘諮請而語法、答問,〔於布薩日〕誦波羅提木叉(戒條),邊立邊言,亂臂而談。如斯是「於僧伽中示語傲慢」。

(2)於眾中示語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於眾中隨便不加顧慮,不向諸長老比丘諮請而語法、答問,邊立邊言,亂臂而談,向來〔僧〕園諸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語法、答問,邊立邊言,亂臂而談。如斯是「於眾中示語傲慢」。

(3)入於諸家之間示語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入於諸家之間而向婦人及少女如斯言:「某名!某姓!有何耶?有粥耶?有食物耶?有噉食耶?我等將飲何?將食何?將噉何?」又「有何耶?與我何耶?」而語種種。如斯是「入諸家之間而示語傲慢」。此是語傲慢。

(三)心傲慢者云何?於此某者非由高貴家而出家,看做自己等同高貴家之出家者,非由大家而出家,看做自己等同大家而出家者。非由大財產家而出家,看做自己等同大財產家之出家者。非由富豪家而出家,看做自己等同富豪者之出家者。非是經師,看做自己與經師相等。非持律師,非說法師,非阿練若住者,非常乞食者,非糞掃衣者,非但三衣者,非次第乞食者,非隨處住者,非得初禪者,看做自己等同於得初禪者……乃至……非非想非非想處定,看做自己等同於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者。此心傲慢。

捨斷此等之三傲慢,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者,云不是傲慢者。此是「不成傲慢」〔之義〕。

「不被嫌」者,(一)有嫌惡之人,(二)有不嫌惡之人。

(一)被嫌惡之人者云何?於此某人有惡戒,有惡法,是不淨有可疑之行,有隱蔽之業,非沙門而公言為沙門,非梵行者公言為梵行之行道者,內之腐敗,有流漏,生垢穢。此云被嫌惡之人。

或又有忿而苦惱多,稍被言而瞋著、怒、瞋恚、反抗、現怒、瞋與不歡近,此云「被嫌惡之人」。或又有忿,有恨,有覆,有惱,有嫉,有慳,有諂,有誑,有強情,有過慢,有邪見,執取自見,有堅執,難捨遣之人,此云「被嫌惡之人」。

(二)不被嫌惡之人者云何?於此處有比丘,具戒,防護於別解脫律儀而住,具足正行與行處,對微細之罪亦起怖畏,受持(學處)而學〔學處〕。此云「不被嫌惡之人」。

或又無忿無有苦惱,雖被多言亦不瞋著、不怒、不瞋恚、不反抗、無現怒、瞋與不歡迎。此云「不被嫌惡之人」。

或又無忿,無恨,無覆,無惱,無嫉,無慳,無諂,無誑,無強情,無過慢,無惡欲,無邪見,不執取自見,無堅執,能捨遣之人,此云「不被嫌惡之人」。善凡夫並一切聖者是不被嫌惡之人。此是「不成傲慢不被嫌」〔之義〕。

「又與兩舌亦無關」〔之句中〕,兩舌者,於此某者為兩舌。〔即〕為分裂此間之人人,由此處聞而於彼處話,為分裂彼處間之人人,由彼處聞而於此處話,使和合人人令之分裂,愈益助長令分裂人人之不和,悅不和,樂不和,喜不和,語令不和之語。此云為兩舌。

又由二原因而人為兩舌。〔即〕(一)欲被愛,(二)意圖令分裂。

(一)欲被愛而為兩舌者云何?是「我欲被此人愛,我欲對〔此人〕為適意,是親,是親密,是友人」而〔成為兩舌〕。如斯是「欲被愛而為兩舌」。

(二)意圖令分裂而為兩舌者云何?是「若云何而令彼等將相分、相離,將成不和,將成二者,將成二分,將成二黨,將分裂,將不合,苦而不樂住」而〔為兩舌〕。如斯是意圖「欲令分裂而為兩舌」。捨斷此之兩者、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者不行兩舌、不加行、不熱心、不專心。此是「又與兩舌亦無關」〔之義〕。故世尊宣示:

離著而無有詭詐

無有慳事不羨望

不成傲慢不被嫌

又於兩舌亦無關

對喜好者無有漏(愛者)

〔無漏〕無關過慢事

柔和而為具應辯

無貪離貪不妄信

(八五三)

「對喜好者無有漏」〔之句中〕,此云喜好五種欲者。何故云喜好五種欲者耶?諸多之天與人欲求、樂、冀求、希望、熱望五種欲。其故云好五種欲者。此好者之渴愛,不捨斷由人人之眼,對色之渴愛漏,漏出、流、轉起。由耳對聲之渴愛,由鼻對香之渴愛,由舌對味之渴愛,由身對觸之渴愛,由意對法之渴愛漏,漏出、流、轉起。捨斷此好者之渴愛、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者人人,由眼對色無渴愛之漏〔愛著〕、無漏出、無流、無轉起。由耳對聲之渴愛……乃至……由意對法之渴愛無漏、無漏出、無流,無轉起事。此是「對喜好者使無(漏)」〔之義〕。

「此為無關過慢事」〔之句中〕,過慢者云何。於此某者由於生,由於姓……乃至(八三頁參照)……由某種之根據對他人過慢。所有如斯之慢、慢心、高慢、高貢、高舉、〔心之〕幢幡、傲慢、心之旗幟,此云為過慢。捨斷此之過慢、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者,此不行過慢、不加行、對過慢不熱心,不專心。此是「此為無關過慢事」〔之義〕。

「柔和而為具應辯」〔之句中〕,柔和者,是具備柔和之身業故是柔和。具備柔和語業、柔和之意業故是柔和。具備柔和念處故是柔和。具備柔和正勤、柔和神足、柔和根、柔和覺支故是柔和。具備柔和八支聖道故是柔和。

「具應辯」(具應辯者)者是(一)對教說具應辯者,(二)對徧問具應辯者,(三)對證得具應辯者之三具應辯者。

(一)對教說具應辯者云何?於此某者若為學得契經、祗夜、記說、偈、自說、如是語、本生、未曾有法、毘陀羅者,彼依(其)教說而〔具應辯者〕應辯之。此是「對教說具應辯者」。

(二)對徧問具應辯者云何?於此某者有關徧問自義、所知義、特相、原因(理由)、處非處(理非理),彼依其徧問而〔具應辯者〕應辯之。此是「對徧問具應辯者」。

(三)對證得具應辯者云何?於此某者於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四沙門果、四無礙解、六神通之證,彼知義、知法、知詞(文法)者,〔具應辯者〕是知義者應說義,知法者應說法,知詞(文法)者應說詞。對此等〔義、法、詞〕之三者,智是應辯無礙解。具、正具、達、正達、成、正成、具備此之應辯無礙解者是「具應辯者」。

亦無有教說,亦不徧問,亦無所證得者具應辯者將有何應辯?此是「柔和而為具應辯」〔之義〕。

「無〔貪〕離貪不妄信」〔之句中〕,不妄信者,是自己自知通〔唯信〕自現見之法,亦不信其他任何沙門、婆羅門、天、魔、人、梵天〔之說〕。〔即〕「一切諸行是無常」自己自知通〔唯信〕已自現見之法,亦不信其他任何沙門、婆羅門、天、魔、人、梵天〔之說〕。「一切諸行是苦」,「一切諸法是無我」,「緣無明而有行……乃至(一一一頁參照)……緣生而有老死。」「明滅之故而行之滅……乃至(一一一頁參照)……生滅故而老死滅」。「此是苦……乃至(一一一頁參照)……此是至苦滅之道」。「此是漏……乃至(一一一頁參照)……此是至漏滅之道」。「知通此等諸法……乃至(一一一頁參照)……作證此等諸法」。「於六觸處有集、滅沒、樂味、過患、出離。於五取蘊有集、滅沒、樂味、過患、出離。於四大種有集、滅沒、樂味、過患、出離」。「所有集法一切是滅法」自己自知通,〔唯信〕己自現見之法,不信其他任何沙門婆羅、天、魔、人、梵天。

即世尊如斯宣示:「舍利弗!汝修習、多作信根沒入於不死(甘露即涅槃),至不死、終極不死、能修習、多作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沒入不死、至不死,信終極不死耶?」「尊師!我於此處由信世尊而『修習、多作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而沒入不死、至不死、終極不死』〔非至信〕。尊師!以慧〔自〕不知此、不見、不語、不作證、不所觸之人人於其處依信他而『多修習、多作信根……乃至……慧根是沒入不死,至不死,終極不死』應至〔之信〕。然而尊師!以慧〔自〕知此、見、悟、作證、所觸之人人『修習、多作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沒入不死、至不死、終極為不死』〔自信〕於其處無有疑惑、無有疑。尊師!而且我以慧〔自〕知此、見、悟、作證,而觸到。我『修習、多作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沒入不死、至不死、終極不死』〔自信〕於其處無有疑惑,無有疑。」「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以慧不〔自〕知此、不見、不悟、不作證、不所觸之人人!於其處由信他而『修習、多作信根……乃至……慧根是沒入不死、至不死、終極不死』應至〔之信〕。」

不〔妄〕信

知不作(無為涅槃)

捨斷連結之輪迴

害破〔善惡〕之餘地

唾棄欲望之人

彼實最上之人士

「無貪無離貪」者,於一切之愚凡夫有貪。於善凡夫並七有學有離貪。於阿羅漢無貪,無離貪,彼已離貪。離貪故有貪之盡,離瞋故有瞋之盡,離癡故有癡之盡。彼〔梵行〕已成,所作已辦……乃至……於彼無再有。此是「不〔妄〕信」〔之義〕。

故世尊宣示:

對喜好者無有漏

〔無漏〕無關過慢事

柔和而為具應辯

無貪離貪不妄信

學而非以欲利得

不利得亦無怒事

心對愛味無違和

對此亦無貪求事

(八五四)

「為學非為欲利得,不利得亦無怒事」〔之句中〕,學欲利得者云何?諸比丘!於此有比丘,見(餘)比丘〔由在家信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而思念:「依何此尊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耶?」彼更思念:「此尊者是經師。故此尊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彼因於利得,緣於利得,原因於利得,令生起利得,收獲利得而學得經。如斯是「學欲為利得」。

或又有比丘,見〔餘〕比丘〔由在家信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而為思念:「依何而此尊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耶?」彼更思念:「此尊者是持律師……乃至……是論師,故此尊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彼因於利得,緣於利得,原因於利得,令生起利得,收獲利得而學得論(阿毘達摩)。如斯是「學欲為利得」。

或又有比丘,見〔餘〕比丘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而為思念:「依何而此尊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耶?」彼〔更〕思念:「此尊者是阿練若住者,是常乞食者,是糞掃衣者,是但三衣者,次第乞食者,是時後不食者,是常坐不臥者,是隨處住者。故此尊者得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彼因於利得,緣於利得,原因於利得,令生起利得,收獲利得,是阿練若住者……乃至……隨處住者。如斯是「學欲為利得」。

非學欲為利得者云何?於此有比丘不因於利得,不緣於利得,不原因於利得,非令生起利得,非收獲利得,令徧調御自己,為令止息自己,為令自己般涅槃而得經,學得律,學得論。如斯是「學非欲利得」。或又有比丘,不因於利得,不緣於利得,不原因於利得,非令生起利得,非收獲利得,偏依少欲,依知足,依〔煩惱〕之損滅,依遠離,依求德,為阿練若住者,為常乞食者,為糞掃衣者,為但三衣者,為次第乞食者,為時後不食者,為常坐不臥者,為隨處住者。如斯亦為「學非欲為利得」。

「不利得亦無怒事」。怒於不利得者云何?於此某者:「我不得施主家」,「我不得眾」,「我不得住居」,「我不得利得」,「我不得名聲」,「我不得賞讚」,「我不得樂」,「我不得衣服」,「我不得食物」,「我不得臥坐所」,「我不得病者之資具藥品」,又「我不得看病者,我不被認為〔存在〕」而現怒、瞋恚、反抗、怒、瞋、不恰意。如斯是「怒於不利得」。

「無怒於不利得事」者云何?於此處有比丘「我不得施主家」,「我不得眾」,「我不得住居」,「我不得利得」,「我不得名聲」,「我不得賞讚」,「我不得樂」,「我不得衣服」,「我不得食物」,「我不得臥坐所」,「我不得病者之資具藥品」,又「我不得看病者,我不被認為〔存在〕者」而無現怒、無瞋恚、無反抗、無怒、瞋、不洽意。如斯是「不利得亦無怒事」,此是「學而非以欲利得,不利得亦無怒事」〔之義〕。

「〔心〕對愛味無違和,對此亦無貪求事」〔之句中〕,違和者,所有心之瞋害、瞋恨、違背、怒、激怒、大激怒、瞋、激瞋、大激瞋、心之恚、意之激瞋、心之忿、忿怒、忿怒性、瞋、瞋怒、瞋怒性、恚、恚怒、恚怒性、違和、達逆、憤怒、憤慨、心之不適意,此云為違和。捨斷此之違和、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不得令生起,以智火燒之者云為無違和者。

愛是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法愛也。

味者,是根味、幹味、皮味、葉味、花味、果味、酸、甘、苦、辛、鹹、鹼、收斂性、澀、美〔味〕、不味、冷、熱。有一部之沙門、婆羅門貪求味。彼等以舌端不斷徧求最高之味而徘徊。彼等已得酸〔味〕而徧求不酸〔味〕,已得不酸〔味〕而徧求酸味。已得甘〔味〕而徧求不成甘〔味〕,已得不成甘〔味〕而徧求甘味。已得苦〔味〕而徧求不苦〔味〕,已得不苦〔味〕而徧求苦〔味〕。已得辛味而徧求不辛〔味〕,已得不辛〔味〕而徧求辛〔味〕。已得鹹〔味〕而徧求不鹹〔味〕,已得不鹹〔味〕而徧鹹〔味〕。已得鹼〔味〕而徧求不鹼〔味〕,已得不鹼〔味〕而徧求鹼〔味〕。已得收斂性〔味〕而徧求澀〔味〕,已得澀〔味〕而徧求收斂性〔味〕。已得美〔味〕而徧求不〔味〕,已得不〔味〕而徧求美〔味〕。已得冷而徧求熱,已得熱而徧求冷。彼等已得各各〔之味〕而以彼不為滿足而徧求其他與其他之物,對適意諸味貪、貪求、貪覓,昏昧而縛著、懸、懸著、礙著。捨斷味愛、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者之人,如理省察,不為戲,不為憍慢,不為裝飾,不為莊嚴,為欲令此身體之存續,為欲維持,為欲止害,「如斯我無舊之苦痛,勿使生新之苦痛,又於我存命、無罪與安樂住」,於為攝益梵行範圍內而攝食。譬如植林之範圍內焚燒森林,或又譬如於運搬貨物之範圍內向車軸注油,或又譬如於渡難所〔沙漠〕之範圍內攝食子之肉,如斯,比丘如理省察,不為戲,不為憍慢,不為裝飾,不為莊嚴,為欲令此身體存續、維持,為欲止害,「如斯我無舊之苦痛,令不生新之苦痛,又對我有存命、無罪與安樂住」,於攝益梵行之範圍內攝食,捨斷味愛、除去、滅除、滅無。〔即〕由味愛遠、離、離去、出離、捨離、離脫、離縛,以不限定之心而住。此是「心對愛、味無違和,對此亦無貪求事」〔之義〕。故世尊宣示:

學而非以欲利得

不利得亦無怒事

心對愛味無違和

對此亦無貪求事

常為有捨亦有念

世間〔他己〕無等思

不為己勝不為劣

彼無增盛煩惱事

(八五五)

「常為有捨亦有念」〔之句中〕,有捨者,是具備六分捨者,乃以眼見色亦不喜、不憂、有捨、念、正知而住。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嚐味,以身觸觸,以意識法亦不喜、不憂、有捨、念、正知而住。以眼見適意之色亦不貪求、不笑喜、不生貪。彼身住立,心住立,於內善安立,善解脫。又以眼見不適意之色亦不悄心,無反抗心,無壞亂意,無瞋恨心。彼身住立,心住立,於內善安立,善解脫。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嚐味,以身觸觸,以意識適意之法亦不貪求、不笑喜、不生貪。彼身住立,心住立,於內善安立,善解脫。又以意識不適意之法亦不悄心,無反抗心,無壞亂意,無瞋恨心。彼身住立,心住立,於內善安立,善解脫。以眼見色亦對適意不適意之諸色而彼之身住立,心住立,於內善安立,善解脫。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嚐味,以身觸觸,以意識法亦對適意不適意之諸法而彼身住立,心住立,於內善安立,善解脫。以眼見色亦不貪所貪,不瞋所瞋,不昏迷所癡,不怒所怒,不染所染,不憍所憍。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嚐味,以身觸觸,以意識法亦不貪所貪,不瞋所瞋,不昏迷所癡,不怒所怒,不染所染,不憍所憍。己見而如已見,己聞而如已聞,覺而如已覺,識而如已識,對已見者不著,對已聞者不著,對已覺者不著,對已識者不著。對已見者不近著,不依止,不結縛,〔由彼〕離脫,離縛,以無限定之心而住。對已聞、已覺、已識者不近著,不依止,不結縛,〔由彼〕離脫,離縛,以無限定之心而住。於阿羅漢有眼,阿羅漢以眼見色亦於阿羅漢無有欲貪,阿羅漢心善解脫。於阿羅漢有耳,阿羅漢以耳聞聲亦於阿羅漢無有貪欲,阿羅漢心善解脫。於阿羅漢有鼻,阿羅漢以鼻嗅香亦於阿羅漢無有欲,阿羅漢心善解脫。於阿羅漢有舌,阿羅漢以舌嚐味亦於阿羅漢無有貪欲,阿羅漢心善解脫。於阿羅漢有身,阿羅漢以身觸觸亦於阿羅漢無有貪欲,阿羅漢心善解脫。於阿羅漢有意,阿羅漢以意識法亦於阿羅漢無有欲貪,阿羅漢心善解脫。眼樂色,喜色,喜悅色。阿羅漢調御彼眼守、護、防護、且防護〔彼眼〕而說示法。耳樂聲,鼻樂香,舌樂味,喜味,喜悅味。阿羅漢調御彼〔舌〕、守、護、為防護,且防護〔彼舌〕而說示法。身樂觸,意樂法、喜法、喜悅法。阿羅漢調御彼意、守、護、防護、且防護彼意而說示法。

人人調御象出戰

王乘已被調御象

堪忍誹謗〔自〕調御

彼為人中最勝者

被調御之良騾馬

信度產之良馬〔良〕

已調御象亦〔良〕象

調御自己更為良

蓋依此等騾馬象

善調自己如駕獸

依調御至涅槃域

涅槃之域不可至

種種煩惱不動搖

依再有而為解脫

能為到達調御地

彼為世間征服者

內外一切於世間

調御修習諸善根

洞察此世與他世

修習待時調御者

「常為有捨」〔之句中於常者〕,是「常於」、於一切之場合、於一切時、於常時、於恒時……(二六頁以下參照)……於老年期。「有念」者,是依四原因而有念。〔即〕對身修習隨觀念處者而有念。對受,對心,對法修習法隨觀念處而有念……乃至(二〇頁以下參照)……云彼為有念。此是「常為有捨亦有念」〔之義〕。

「世間他己無等思」者,是於出生、姓……乃至(一二八頁參照)……又依任何之根據不生「我相等」之慢。此是「世間他己無等思」〔之義〕。

「不為己勝不為劣」者,是於出生、姓……乃至……又依任何之根據不生「己勝」之慢。出生、姓……乃至又依任何之根據「我劣」不生慢。此是「不為己勝不為劣」〔之義〕。

「彼無增盛煩惱事」〔之句中〕,「於彼」者,是阿羅漢、漏盡者。增盛者,是貪增盛、瞋增盛、癡增盛、慢增盛、見增盛、煩惱增盛、業增盛之七增盛。於彼無此等之增盛,無有之事、不存在、不能得、捨斷、正斷、寂滅、安息、不得生起,以智火燃燒之。此是「彼無增盛煩惱事」〔之義〕。故世尊宣示:

常為有捨亦有念

世間〔他己〕無等思

不為己勝不為劣

彼無增盛煩惱事

於彼無有依止事

彼知法而成無依

於彼向有與非有

無有渴愛之存事

(八五六)

「於彼無有依止事」〔之句中〕,「於彼」者,是於阿羅漢、漏盡者。依止者是愛依與見依之二依……乃至(五六頁參照)……此是愛依……乃至(五六頁以下參照)……此是見依。彼捨斷愛依,捨遣見依。捨斷愛依,捨遣見依故,於彼無有依、不存在、不能得、捨斷、正斷、令寂滅、使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此是「於彼無有依止事」〔之義〕。

「彼知法而成無依」〔之句中〕,「知」者,是知而知、考量、度知、辨知、而明暸。知「一切諸行是無常」而知、考量、度知、辨知、而明暸。知「一切諸行是苦」,「一切諸法是無我」……乃至(一一一頁參照)……知「所有一切集之法是此滅之法」而知、考量、度知、辨知、而明暸。「無依」〔之句中,依〕者,是成為愛依與見依之二依……乃至……此是愛依……乃至……此是見依。捨斷愛依,捨遣見依,於眼無依,於耳無依,於鼻無依,於舌無依,於身無依,於意無依、色、聲、香、味、觸、施主家、眾、住居……乃至(九頁參照)……對見聞覺識之諸法是無依,無繫著,無近著,無縛著,無信解,出離、棄遣、離脫、為離縛,以無限定之心而住。此是「彼知法而成無依」〔之義〕。

「於彼向有與非有,無有渴愛之存事」〔之句中〕,渴愛者,是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法愛。「於彼」者,是於阿羅漢、漏盡者。「有」者,是有見,「非有」者,是無有見。有者是常見,非有者是斷見。「有」者,是再三之有、再三之趣、再三之生起、再三之結生、再三身體之發生。於彼無有渴愛、不存在、不能得、捨斷、正斷、寂滅、為安息、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故世尊宣示:

於彼無有依止事

彼知法而成無依

於彼向有與非有

無有渴愛之存事

一〇

對諸欲為不期待

斯人我言寂靜者

於彼繫縛之無存

彼已能成度愛著

(八五七)

「斯人我言寂靜者」〔之句中寂靜者〕是寂者、寂靜者、寂滅者、〔煩惱〕消滅者、安息者。「斯人我言」者,是我語彼、話彼、說彼、言說彼。此是「斯人我言寂靜者」〔之義〕。

「對諸欲為不期待」〔之句中〕,「欲」者,概言之,是事欲與煩惱欲之二欲……乃至(一頁以下參照)……此等云為事欲……乃至(二頁參照)……此等云為煩惱欲。徧知事欲,煩惱欲捨斷之、捨棄、除去、滅除、令滅無,「對諸欲為不期待」者,是離欲、捨欲、唾棄欲、脫欲、捨斷欲、捨遣欲、離貪、捨貪、唾棄貪、脫貪、捨斷貪、捨遣貪、無愛、消滅〔煩惱〕、清涼、覺受樂,自成梵而住。此是「對諸欲為不期待」也。

「於彼繫縛之無存」〔之句中〕,繫縛者,是貪欲身繫、瞋恚身繫、戒禁取身繫、真實住著身繫之四繫縛。對自己之見貪是貪欲之身繫。對他語瞋害、不恰意是瞋恚之身繫。對自己之戒又務又戒與務之取著是戒禁取之身繫。自己之見此是真實與住著是真實住著之身繫。「於彼」者,是在阿羅漢、漏盡者。「於彼繫縛之無存」者,是於彼無有繫縛、不存、不存在、不能得、捨斷、正斷、寂滅、安息、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此是「於彼繫縛之無存」〔之義〕。

「彼已能成度愛著」〔之句中〕,「愛著」者是渴愛。即所有貪、染貪……乃至(九頁以下參照)……貪欲、貪、不善根。愛著者是依何義而為愛著耶?擴大之故是愛著,廣大之故是愛著,染著之故愛著,邪曲之故是愛著,冒險之故是愛著,奪取之故是愛著,欺語者之故是愛著,毒根之故是愛著。毒果之故是愛著。毒受用之故是愛著。或又彼渴愛而廣大、擴而擴大於色、聲、香、味、觸、施主家、眾、住居……乃至(九頁參照)……見聞覺識之諸法中。此是愛著〔之義〕。「彼已能成度愛著」者,是彼度此之愛著、渴愛之越度、度過、超越、令離越。此是「彼已能成度愛著」〔之義〕。故世尊宣示:

對諸欲為不期待

我言斯人寂靜者

於彼繫縛之無存

彼已能成度愛著

一一

於彼〔妻〕子與家畜

田園宅地亦不存

於彼常見〔與見斷〕

〔我與〕非我不能得

(八五八)

「於彼妻子與家畜,田園宅地亦不存」〔之句中〕,「不」者,是否定。「於彼」者,是阿羅漢、漏盡者。「子」者,自生子,乳母所育子、受養之子、為徒弟子之四〔種〕子。家畜者,是羊、山羊、鷄、豚、象、牛馬、牝馬。田園者,是米之田、稻之田、豌豆之旱田,豆之旱田,麥之旱田,小麥之旱田,胡麻之旱田。宅地者,是家之用地、庫藏地、前〔庭〕之地、後〔庭〕之地、庭園之地、精舍之地。「於彼妻子與家畜,田園宅地亦不存」者,是彼對子之徧取,對家畜之徧取,對田園之徧取,對宅地之徧取亦不有、不存、不存在、不能得、捨斷、正斷、寂滅、安息、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此是「於彼妻子與家畜,田園宅地亦不存」〔之義〕。

「於彼常見與斷見,我與非我不能得」〔之句中〕,我者,是常見,非我者,是斷見。我無可執,非我無可脫。於無所執者無可脫。於無可脫者無執。阿羅漢超越執與脫,離越增與減。彼〔梵行〕已成,〔所作〕已辨……乃至……彼無再有。此是「於彼常見與斷見,我與非我不能得」〔之義〕。故世尊宣示:

於彼妻子與家畜

田園基地亦不存

於彼常見與斷見

我與非我不能得

一二

凡夫沙門婆羅門

〔貪等〕之廉訾論彼

彼已無視彼貪等

故對訾論彼不動

(八五九)

「諸凡夫及沙門、婆羅門,貪等之廉訾論彼」〔之句中〕,凡夫者,是依何義而為凡夫耶?廣生諸煩惱故是凡夫,廣不害破身見故是凡夫,廣對師尊口快(阿諛)者是凡夫,廣為一切趣所障故是凡夫,廣行種種行故是凡夫,廣由種種暴流所運故是凡夫,廣由種種熱惱所熱故是凡夫,廣由種種熱苦所燒故是凡夫,廣對五種欲而貪、貪求、貪覓、昏昧、縛著、懸、懸著、礙著故是凡夫,廣由五蓋所遮障、蓋覆、妨障、閉塞、被蔽、被陰蔽故是凡夫。「沙門」者,是入於此〔佛教〕以外所有之出家,已出家之人人。婆羅門者,是所有〔相互〕稱呼「卿」之人人(生來即是婆羅門)。「諸凡夫、沙門、婆羅門,貪等之廉訾論彼」者,乃諸凡夫以染其貪應〔訾〕論彼,以怒其瞋應〔訾〕論彼,以昏昧其癡應〔訾〕論彼,以結縛其慢應〔訾〕論彼,以執取其見應〔訾〕論彼,以散亂其掉舉應〔訾〕論彼,以不決定其疑應〔訾〕論彼,以強力其隨眠應〔訾〕論彼,其等之諸行彼已捨斷。捨斷諸行故,何以論〔凡夫等〕依趣而〔令彼〕「為地獄有情」,「為畜生」,「為餓鬼」,「為人」,「為天」,「為有色者」,「為無色者」,「為有想者」,「為無想者」,「為非想非想者」。是於彼之廉,〔凡夫等應訾論彼,〕而應語、應話、應說明、應言說之無因,無有緣,無有原因。此是「凡夫、沙門、婆羅門,貪等之廉應訾論」〔之義〕。

「彼已無視彼貪等」〔之句中〕,「彼」者,是阿羅漢、漏盡者。「重視」者,是愛重視與見重視之二重視……乃至(五六頁參照)……是愛重視……乃至(五六頁以下參照)……此是見重視。彼捨斷愛重視,捨遣見重視、捨斷愛重視,捨遣見重視故,〔彼〕對愛、見無重視之行。不以愛為幢幡,不以愛為旗幟,不以愛為主,不以見為幢幡,不以見為旗幟,不以見為主,無從愛、見之行。此是「彼已無視彼貪等」〔之義〕。

「故對訾論彼不動」〔之句中〕,「故」者,是彼之原因、之因、彼之緣、彼之因緣。〔彼〕對諸論,對誹謗,對毀訾,對叱責,對貶稱,對惡評而不動、不動搖、不顫、不顫怖、不顫駭。此是「故對訾論彼不動」〔之義〕。故世尊宣示:

凡夫沙門婆羅門

貪等之廉訾論彼

彼已無視彼貪等

故對訾論彼不動

一三

捨離貪求無有慳

牟尼不論勝等劣

〔愛見二見〕無分別

不至〔妄想〕與分別

(八六〇)

「捨離貪求無有慳」〔之句中〕,渴愛言貪求。〔即〕所有貪、染貪……乃至(九頁以下參照)……是貪欲、貪、不善根。捨斷此貪求,正斷,令寂滅,使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所燒者、云是離貪求者。彼不貪求色……乃至(九頁參照)……不貪求、見聞覺識之諸法、不貪覓、不昏迷、不縛著、離貪求、捨貪求、唾棄貪求、脫貪求、捨遣貪求、不愛、寂滅、為清涼、受樂、自為梵而住。此是「離貪求」〔之義〕。「無有慳」〔之句中〕,慳者,是住處慳、家慳、利得慳,稱讚慳、法慳之五種慳。所有如斯之慳……乃至(四二頁參照)……堅持云為慳。捨斷此慳、正斷、令寂滅、令安息、令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者,云為無慳者。此是「捨離貪求無有慳」〔之義〕。

「牟尼不論勝等劣」〔之句中〕,牟尼者,以智云牟那……乃至(六五頁以下參照)……超越著、綱,此是牟尼。牟尼不論「我勝」、「我等」、「我劣」,不語、不話、不說明、不言說。此是「牟尼不論勝、等、劣」〔之義〕。

「不至分別無妄想」〔之句中〕,分別者是愛分別與見分別之二分別……乃至(五六頁參照)……此是愛分別……乃至(五六頁以下參照)……此是見分別。捨斷愛分別,捨遣見分別。捨斷愛分別,捨遣見分別故,「不至」愛分別與見分別,不近著、不近寄、不執、不執取,不住著。此是「不至分別」〔之義〕。「為無分別」〔之句中〕,分別是愛分別與見分別之二分別……乃至……此是愛分別……乃至……此是見分別。彼捨斷愛分別,捨遣見分別。捨斷愛分別,捨遣見分別故,無分別愛分別與見分別,令不生、令不發生、令不生起。此是「無分別而不至分別」〔之義〕。故世尊宣示:

捨離貪求無有慳

牟尼不論勝等劣

〔愛見二見〕無分別

〔不至妄想〕與分別

一四

彼於世間無所有

又無所有無有愁

彼無趣至諸法事

彼實成寂可為言

(八六一)

「彼於世間無所有」〔之句中〕,「彼於」者,是於阿羅漢漏、盡者。「無所有」者,是於彼:「此是我物」「此是他人之物」無有何等對色、受、想、行、識之執、執取、住著、縛著、信解之……乃至(七六頁參照)……以智火燒之。此是「彼於世間無所有」〔之義〕。

「又無所有無有愁」者,是於變易事物亦不愁,已變易之事物時亦不愁。〔即〕我眼變易而不愁,我耳、我鼻、我舌、我身、我意、我色、我聲、我香、我味、我觸、我施主家、我眾、我住居、我名聲、我賞讚、我樂、我衣服、我食物、我臥坐所、我病者之資具藥物、我母、我父、我兄弟、我姊妹、我子、我女、我友人、我同僚、我親戚、我緣者乃變易而不愁、不疲、不悲泣,無捶胸而泣,無陷於蒙昧。如斯是「又無所有無有愁」〔之義〕。

或又觸及不〔實〕存之苦受,被襲、被包圍、具備苦受亦不愁,不疲、不悲泣,不捶胸而泣,不陷於蒙昧。〔即〕觸及眼病、被襲、被包圍、具備眼病亦不愁,不疲,不悲泣,不捶胸而泣,不陷於蒙昧。觸及耳病、鼻病、舌病、身病、頭病、外耳病、口腔病、齒病、咳、喘息,外鼻病、熱病、老、腹病、氣絕、赤痢、腹痛、虎列剌、癩、癰、疱瘡、肺病、癲癎、輪癬、疥癬、風癬、抓傷、皹、出血、糖尿病、痔疾、疙瘩、潰瘍、膽汁等起病、痰等起病、風等起病,〔膽汁、痰、風〕集合病、氣候變化所生病,不等姿勢所生病、傷害所生病、業報所生病、寒、暑、飢渴、大便、小便、虻、蚊、風、太陽熱、觸於爬行類(蛇類)、被襲、彼包圍、使具備彼等亦無愁、不疲、不悲泣、不捶胸而泣、不陷於蒙昧。如斯是「又無所有無有愁」〔之義〕。

「彼無趣至諸法事」者,是無至於欲趣,無至於瞋趣,無至於癡趣,無至於怖畏趣,無依貪至,無依瞋至,無依癡至,無依慢至,無依見至,無依掉舉至,無依疑至,無依隨眠至,無由行違和之諸法、被導、被運、被帶去。此是「彼無趣至諸法事」〔之義〕。

「彼實成寂可為言」者,彼是寂、寂止、寂靜也,言安息、語、話、說明、言說消滅〔煩惱〕,此是「彼實成寂可為言」〔之義〕。故世尊宣示:

彼於世間無所有

不無所有無有愁

彼無趣至諸法事

彼實成寂可為言

第十 死前經之義釋畢

癩 化人(nimmita)此死前經第一偈是佛為說本經而方便自化作化佛,其化佛向佛質問者。化人者是佛問本偈之化佛。

以下之說明已在本卷一七〇頁以下說出。

違逆(paṭivirodho)在底本雖亦有 paṭinirodho,今從異本及暹羅本。

以下之說明文 D. I, 4; 63f; M. I, 345; A. II, 209; PP. 52f 等參照。

去四過失(Catudo Sāpagataṁ)底本之 Catudosāgataṁ 是誤植。依暹羅本而訂正。

三十二之無用論(dvattiṁsā tiracchānakathā)。一、王論(rāja-kathā),二、賊論(cora-K.),三、大臣論(mahāmatta-K.),四、軍論(senā-K.),五、怖畏論(bhaya-K.),六、戰爭論(yuddha-K.),七、食物論(anna-K.),八、飲物論(pāna-K.),九、衣服論(vattha-K.),一〇、臥床論(sayana-K.),一一、華鬘論(mālā-K.),一二、香論(gandha-K.),一三、親戚論(ñāti-K.),一四、乘駕論(yāna-K.),一五、村論(gāma-K.),一六、街論(nigama-K.),一七、市論(nagara-K.),一八、地方論(janapada-K.),一九、女論(itthī-K.),二〇、男論(purisa-K.),二一、英雄論(sūra-K.),二二、道途論(visikhā-K.),二三、井邊論(kumbhaṭṭhana-K.),二四、先亡論(pubbapeta-K.),二五、種種論(nānatta-K.),二六、世俗哲學(lokakkhāyika),二七、宇宙發生論(Samuddakkhāyika),二八、有無論(itibhavābhava-kathā),二九、林野論(arañña-K.),三〇、山岳論(pabbata-K.),三一、河川論(nadī-K.),三二、島洲論(dīpa-K.)。對此三十二,於佛道修行無何等之益、無用有害之徒勞話。底本三六七頁及 Vm. 127 等參照。

以下之說明文既出於本卷七四頁。

以下由 A. II, 41 之引用。

以下之文 Vm. 24f. 所引用。

訶梨勒果(harītakī)亦譯為柯子,有苦味之果實,用為瀉劑。

以下之文 Vm. 26 所引用。

以下之文 Vm. 25f 所引用。

慳(macchariyaṁ)在底本雖無此字,今依暹羅本補入。

正斷(Samucchinnaṁ)在底本雖無此字,今依異本及暹羅本補入。

以下之文詳細解釋 Vm. 16ff 參照。

以下由 S. V, 220ff(S. 58. 44, pubbakoṭṭhako)之引用。

本偈由 Dhp. 97 之引用。J. III, 78;法句經卷上(大正藏四、五六四b),法句經譬喻經卷二(大正藏四、五八八c)等參照。

學(Sikkhati)在底本及暹羅本雖有 na Sikkhati 在文義上已除去 na。

求德(idam-atthitā)者是智。Vm. 81 參照。

徘徊(āhiṇḍanti)底本之 ahiṇḍnti 為誤植。

無壞亂之意(abhinna-manaso)在底本有 ādina-manaso。然 ādina 之語,字義不明。在 DḶ, 115 出此字,在彼異本亦有 abhinna。故今假取 abhinna 之義而譯出。底本之 ādina 應為 alīna(沈鬱)或亦未可知。

以下之三偈由 Dhp. 321-323 之引用。法句經卷下(大正藏四、五七〇b),法句譬喻經卷三(大正四、六〇〇b以下)參照。

本偈由 S. III, 84 之引用。(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23],今於此處加上[23]之註標。)

本偈由 Sn, 516 之引用。Netti, 170; Mahāvastu III, 395f; 佛本行集經卷三九(大正藏三、八三四a)參照。

於漏盡者(Khīṇāsavassa)底本之 Khina 為 Khīṇā 之誤植。

以下之文在本卷九頁既出。

不至分別(kappaṁñeti)在底本此句雖引用語句之「傾斜書體」,此應作為普通文字而續前之文。

濾【CB】,瀘【南傳】 木叉【CB】,羅木義【南傳】(cf. N46n0022_p0169a06; Mahāniddesa, Purābhedasuttaniddesa (PTS 1978: 230,8)) 辦【CB】,辨【南傳】 緣【CB】,綠【南傳】 徧【CB】,偏【南傳】 斂【CB】,歛【南傳】 斂【CB】,歛【南傳】 斂【CB】,歛【南傳】 已【CB】,巳【南傳】 已【CB】,巳【南傳】

【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第 45 冊 No. 22 大義釋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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