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W0058 · 卷 1

注心要法門

新編部類 · 唐 宗密注 方廣錩整理

注心要法門

注心要法門

整理者 方廣錩

〔題解〕

《注心要法門》,唐代著名僧人宗密對澄觀所著《心要法門》的註疏。一卷。

澄觀為華嚴宗四祖,世稱「清涼大師」。他的《心要法門》篇幅不長,收在《景德傳燈錄》卷三十中,題作「五臺山鎮國大師澄觀答皇太子問心要」(以下簡稱「景德本」)。澄觀之所以被稱為「五臺山鎮國大師」,是因為唐德宗貞元年間,他曾應詔從五臺山到長安,被敕封為「鎮國大師」。而所謂皇太子即唐德宗之太子李誦。李誦守儲位二十年,以賢稱,805年繼位,為唐順宗,旋退居太上皇,次年(806年)逝世。根據「景德本」的標題,澄觀此《心要法門》係德宗貞元年間李誦為皇太子時所撰。

據《宋高僧傳》之澄觀本傳,澄觀於大曆十一年(776年)至五臺山,其後曾往禮峨嵋,又回五臺潛心鑽研典籍,撰寫並講解華嚴新疏,聲名鵲起。貞元七年(791年),德宗降中使李輔光宣詔澄觀入都參與《四十華嚴》譯場。澄觀苦辭,請明年入,敕允。貞元八年(792年)五月澄觀如約至長安。同一本傳中並有澄觀撰寫該《心要法門》的記載,稱:「順宗在春宮,嘗垂教令述《了義》一卷、《心要》一卷並《食肉得罪因緣》。洎至長安,頻加禮接。」該記載與景德本首題中的「皇太子」云云恰好相應,由此可知澄觀撰寫該《心要法門》的時間應在他到長安之前。考慮到澄觀於貞元三年(787年)十二月剛剛完成新疏,貞元四年(788年)初開始應請講疏,從此逐漸為人所知,則認為他的這部《心要法門》是貞元七年接受德宗宣詔以後,貞元八年五月到達長安之前所撰,或無大差。

景德本《心要法門》被《景德傳燈錄》卷三十所收,從而納入歷代大藏經。宗密的《注心要法門》則從來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日本續藏經》收入了該《注心要法門》(以下簡稱「續藏本」)。但歷代有關資料並無宗密撰寫此註疏的記載,新近發現的敦煌遺書《大乘禪門要錄》載錄了宗密的全部著作,其中也沒有見到這部《注心要法門》的蹤迹。因此,續藏本未免孤證之嫌。

1909年沙俄柯茲洛夫探險隊在我國西夏故城黑城(今內蒙境內)發掘到大量文物,包括西夏文、漢文等各種文字的許多遺書。近年來,這些遺書日益為人們所重視與研究。其中亦有該宗密的《注心要法門》(以下簡稱「黑城本」)。黑城本的出現,為宗密《注心要法門》的真實性提供了證據。該黑城本《注心要法門》現收藏於俄國聖彼得堡東方研究所,我所利用的是日本著名學者入矢義高先生於1994年贈送的一個複印件。在此對入矢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謝與追念。

上述三本,景德本所錄僅為澄觀《心要法門》的正文,無宗密的註疏。續藏本用大字書寫正文,用雙行小字夾註註疏。與景德本相比,正文的文字有若干參差,末尾還多出「心要法門頌」一首。黑城本形態與續藏本基本相同,大字正文,雙行小字夾註。正文與注釋的文字與續藏本也基本相同,略有參差。但黑城本通卷上部加有科文,這是續藏本所沒有的。此外,黑城本的首題為兩層,第一層作「清涼答順宗,圭峰蘭若沙門宗密注」,這是《注心要法門》的標題。第二層作「順宗皇帝所問心要法門,華嚴疏主清涼國師澄觀答」,這是《心要法門》的原題。宗密對兩層標題都作了注釋,但對第一層標題中的「圭峰蘭若沙門宗密注」一句未作注釋。這增加了本注釋為宗密所撰的可信程度,也反映出黑城本較為接近《注心要法門》的原始形態。而續藏本將首題及撰注者改作「答順宗心要法門,唐清涼國師澄觀撰,圭峰沙門宗密注」,且刪除宗密對標題的註疏,顯然經過後人的加工。因此,黑城本的發現,為該《注心要法門》的校定提供了新的資料,對研究澄觀與宗密思想乃至唐代華嚴宗及五臺山佛教都有一定的意義。

如前所述,《心要法門》是澄觀應李誦垂詢而撰,時李誦尚守位春宮,未即帝位。而續藏本首尾題均作「答順宗心要法門」;黑城本首題稱「清涼答順宗」,又稱「順宗皇帝所問心要法門」;黑城本扉畫亦將聽法人畫成帝王模樣。凡此種種,說明兩本均將該《心要法門》的產生歸於順宗在位時,這是不正確的。

黑城本《注心要法門》原收藏號為TK-186。在原蘇聯著名漢學家孟列夫的《黑城出土漢文遺書敘錄》(1984年,莫斯科)中有著錄並附首尾書影。新編為227號。在此先將孟列夫的該著錄抄錄如下,所用為王克孝同志的翻譯本。

227,(原藏錄號TK-186)《圭峰蘭若沙門宗密注順宗皇帝所問心要法門華嚴疏主清涼國師澄觀答》

《大正藏》中未收入的作品和注釋。包括澄觀(737~838年)答唐順宗(805年)和宗密(780~784年)的注釋。

木刻本,經折裝,全件。紙色白,澀滯,厚0.09-0.11毫米,宋體字。(12世紀前25的)宋版本。包括兩部分:

一、版畫。3折面,一紙,欄面28×20.5釐米,單欄。畫中一小桌上放著香爐,右邊坐一僧人,站一侍者。左邊坐著皇帝,站一官員。版畫刻印精細。

二、著作和注釋的正文。第1-4紙均4折面,第5紙2折面。頁碼在各紙右欄上。第1行是版面題詞:「清涼答順宗」。折面10.5×28釐米,欄面10.5×21釐米,單欄。此刊本的版面被分成兩部分,下面是正文和小字雙行注釋,上面是注釋結構示意,正文面6行,行10字。有首題和尾題。尾題:「注心要法門」。正文結尾有加了標題《心要法門頌》的五言詩。尾題下面是黑底陰文的施主題名:「善友施」,尾題上方蓋有書主人的長方形淡紫褐色印章,4×5釐米,雙欄,內為雙行楷體:「李醜兒/宅經記」。

封皮表面為黃紙,裏面糊了一張有漢文文書(草體)的紙。封皮上有印下的書簽:《注清涼心要》,黑底陰文,雙欄。

孟列夫的著錄甚為詳盡,但亦有若干不妥。今根據複印件,對上述著錄略作補正。

該遺書為刻本,孟列夫定其為宋刻本,入矢義高先生認為是遼刻本。我比較傾向贊同入矢義高先生的觀點。因為遼代崇華嚴,刊刻華嚴類著作較多,而現知宋代單刻華嚴類著作則不若遼代。從複印件看,刊刻字體與風格亦與遼刻本相同。再說黑城出土刻本佛典,大抵為遼刻。遼代禁止書籍外流,傳世遼刻本甚為稀見,故本書之文物價值亦值得重視。

該遺書首為扉畫,一紙,折為三個半頁。單框。構圖為中央置一方形小幾,圍有桌幔,上有一香爐及另一容器,用途不詳。右邊置一法座,一僧人趺坐其上,正結印說法。傍立一侍者,亦為僧裝。兩僧人均頂有圓光,背有祥雲簇擁。當為澄觀與侍者。左邊一椅,一人頭戴通天冠正襟危坐,合掌聽法。傍立一人,宋代官員裝束。背景為天雨花。通天冠為唐宋皇帝所戴,故右邊兩人應為李誦與侍從官員。遼代制度,皇帝與漢族官員均為漢裝,皇后與契丹族官員著契丹裝。應縣木塔所出遼刻佛典扉畫中的各色漢人,所著亦均為漢裝。所以本扉畫右邊兩人的漢裝不能作為本遺書是宋刻的依據。

孟列夫著錄中所謂的「注釋結構示意」實即科文。所謂科文是為了方便解釋經論而將內容分成若干段落,再歸納出的各段落的大意。由於本遺書中宗密的注釋乃是澄觀《心要法門》的附屬部分,所以科文也是對整個《心要法門》而作,並非僅是宗密注釋的「結構示意」。

現將該文獻整理錄校如下。黑城本之科文本在原卷的上端,並用連線表示其不同的層次。錄校時,為方便起見,改為隨文段落,並按照後代佛教科文的傳統,加注天干以表示不同的層次。所加天干用括弧括起,以示與原文的區別。錄校時,凡屬澄觀《心要法門》正文,一概用小四號楷體字表示;凡屬宗密注釋,一概用五號宋體字表示;凡屬科文,一概用五號黑體字表示。關於本文獻思想及科文的研究,擬另文進行。

整理本之底校本如下:

底本:黑城本,現藏俄國聖彼得堡。

甲本:景德本,見《景德傳燈錄》卷三十,所用為日本京都東寺所藏《崇寧藏》本,見日本京都花園大學1990年5月影印本,第621頁。

乙本:續藏本,見《新纂大日本續藏經》,第58卷第426頁。

續藏本無科文,景德本無注釋與科文,為避文繁,不一一出注。

〔錄文〕

清涼答順宗

將釋《心要》,文三

(甲一)初釋問答人二

(乙一)初釋帝主

「順宗」者,《歷帝記》云:「大唐第十一代順宗皇帝是也。」

(乙二)後清涼

「清涼」者,佳號也。准碑文云:師本越州人,俗姓夏候氏。十一便投師體真寶林寺,年滿具尸羅,解通三藏義等。其問答義在向下也。

圭峰蘭若沙門宗密注

(甲二)二釋疏主

順宗皇帝所問心要法門

(甲三)三釋問答義二

(乙一)初順宗問二

(丙一)初通釋

「心」者,所證之理也;「門」者,能生之文也;「法」者,軌生物解也。因文生智,以為軌則,悟此心地,誠為要哉。

(丙二)後引證

裴公云:「觀」者,見法之眼;「門」者,通智眼,令見法之門也。

華嚴疏主清涼國師澄觀答

(乙二)後清涼答三

(丙一)初正答四

(丁一)初標旨

至道本乎其心。諸佛眾生,迷悟本也。

(丁二)二釋心之相

心法本乎無住。萬法之宗,本乎無住。即心體也。《淨名經》云:「依無住本,立一切法。」

(丁三)三體用

無住心體,靈知不昧。瑩淨之理。性相寂然,性即空,空絕迹相,即星象粲然。包含德用,性包含於神用,具塵沙之無邊;該攝內外。相該攝於內外,亦不在於中間。能廣無外也。能深,無內也。非有非空,妙有不空,真空不有。不生不滅,非四相所遷也。無始無終,求之不得,棄之不離。明一真心地,絕取捨之情。

(丁四)四出因五

(戊一)初釋迷悟

迷現量則惑苦紛然,迷本逐末。悟真性則空明廓徹。返本還源。

(戊二)二縱奪除疑

雖即心即佛,唯證者方知。凡聖一真,猶來見隔。見在即凡,情忘即佛。智與理冥,境與神會者方知也。

(戊三)三釋迷相

然有證有知,則慧日沈沒於有地;若存證知,則棄內而外求,即滯於有。若無照無悟,則昏雲掩蔽於空門。若忘智忘照,即外忘緣而內忘照,即滯於無。

(戊四)四釋悟相

但一念不生,前後際斷。妄心不生,二際俱斷。照體獨立,物我皆如。真智現前,我及我所,悉皆同體。直造心源,無智無得,至理虛玄,言忘慮絕。不可以識識,不可以行得。不取不捨,性自天真,本無取捨。無對無修。本非對待,豈有修作?

(戊五)五通妨難六

(己一)初通妨

然迷悟更依,真妄相待。迷即六凡,悟則四聖。真智生,妄念滅。妄若起,真智隱。

(己二)二喻

若求真去妄,如避影以勞形;若有取捨,勞形役智。若體妄即真,似處蔭而影滅。妄無自性,舉體即真。

(己三)三反合前喻

若無心忘照,則萬累都捐;既忘心照,煩惱自空。若任運寂知,則眾行爰起。起即體之用。用而無用,何假因耶?

(己四)四顯無礙相

放曠任其去住,不著彼此。靜鑒見其源流。動靜不失理也。語默不失玄微,語默全真。動靜豈離法界。去住合道。

(己五)五就觀釋四

(庚一)初止觀雙泯

言止則雙忘知寂,止觀俱泯。

(庚二)二止觀雙彰

論觀則雙照寂知。止觀齊彰。

(庚三)三正明中道

語證不可示人,寂然之理,不可說示。說理非證不了。唯證相應。悟寂無寂,智與理泯。真知無知。真知之理,泯能知智。以知寂不二之一心,以即理之智也。契空有雙融之中道。證不二之理也。

(庚四)四展轉拂迹入玄

無住無著,二邊不立,中道不安。莫攝莫收,任法界性,延促無礙。是非兩忘,能所雙絕。斯絕亦絕,般若現前。法界真性,思慮叵窮。若絕能所,則真智現前也。

(己六)徵釋所以四

(庚一)初徵釋

般若非心外新生,不從外得。智性乃本來具足。非新新有。然本寂不能自見,實由般若之功。理非智不能顯也。

(庚二)二理智相資

般若之與智性,翻覆相成;智非理不能生。

(庚三)三雙泯

本智之與始終,兩體雙絕。本末俱泯。

(庚四)四了達果相釋成問二

(辛一)初明證果

證入則妙覺圓明,體無瑕翳。

(辛二)二因果交徹

悟本則因果交徹。凡聖相入。心心作佛,無一心而非佛心;念念全真。處處證真,無一塵而非佛國。即染而淨。真妄物我,舉一全收。二而不二。心佛眾生,炳然齊致。不二而二。

(丙二)次通結四

(丁一)初結迷悟

迷則人隨於法,法法萬差而人不同;迷真逐妄。悟則法隨於人,人人一致而融萬境。物象無體。

(丁二)二結拂迹

言窮慮絕,何果何因;本離言念。

(丁三)三雙結體用

體本寂寥,孰同孰異?非同異境。唯忘懷虛朗,消息沖融。佩道之士,契之即神。

(丁四)四喻顯

其猶透水月華,虛而可見;喻之也。無心鏡像,照而常空矣。虛心之鑒。

(丙三)後偈頌三

心要法門頌

(丁一)初頌頌迷

欲達心源淨,所迷之理。

須知我相空。萬物自虛。

形容何處實,緣生本無。

念慮本無蹤。起處不真。

(丁二)次頌頌悟

豁爾靈明現,似日初出。

翛然世界通。即無障礙。

真金開伏藏,情忘理現。

赫日出暝曚。智起惑忘。

(丁三)後半真妄、體用同時

試將心比佛,性無異故。

與佛始終同。真妄無別。

注心要法門

〔錄文完〕

《宋高僧傳》,中華書局,1987年8月,第106頁。

孟列夫著、王克孝譯:《黑城出土漢文遺書敘錄》,寧夏人民出版社,1994年11月,第189頁。

參見《應縣木塔遼代秘藏》,文物出版社,1991年7月,第7頁。

自文首至此,甲本作「五臺山鎮國大師澄觀答皇太子問心要」。乙本作「答順宗心要法門,唐清涼國師澄觀撰,圭峰沙門宗密注」。乙本無宗密注。

「無住心體,靈知不昧。瑩淨之理」,原系於「丁二,二釋心之相」下,但視其內容,應歸入「丁三,三體用」之中。故移入此處。

「然」,乙本作「默」。

「性包含於神用,具塵沙之無邊」等12字,底本置於「該攝內外」之後,據乙本移置此處。

「能廣能深」,甲本作「能深能廣」。

「無始無終」,底本、乙本無,據甲本補。

「之」,甲本作「之而」。

「之」,甲本作「之而」。

「惑」,甲本作「感」。

「悟」,甲本作「寤」。

「慧」,底本作「惠」,據甲本、乙本改。

「外」,底本作「好」,據乙本改。

「忘」,底本無,據乙本補。

「但」,甲本作「若」。

「前」,甲本作「則前」。

「如避」,甲本作「猶棄」。

「以」,甲本無。

「而」,甲本無。

「累」,甲本作「慮」。

「爰」,乙本作「圓」。

「著」,底本不清,似為「看」,據乙本改。

「見」,甲本作「覺」。

「豈」,甲本作「未」。

「忘」,甲本作「亡」。

「知」,底本、乙本作「智」,據甲本改。

「證」,甲本作「證則」。

「理」,甲本作「理則」。

「悟」,甲本作「是以悟」。

「著」,底本作「著」,據甲本、乙本改。

「忘」,甲本作「亡」。

「絕」,甲本作「寂」。

「般」,甲本作「則般」。

「見」,甲本作「現」。

「也」,乙本無。

「終」,甲本作「修」。

「兩」,甲本作「實無兩」。

「絕」,甲本作「亡」。

「證」,甲本作「正」。

「悟本」,甲本作「始末該融」。

「證真」,甲本作「成道」。

「真」,甲本作「故真」。

「炳」,甲本作「渾」。

「迷」,甲本作「是知迷」。

「致」,甲本作「智」。

「融」,底本作「悟」,據甲本、乙本改。

「之」,乙本無。

「鏡」,甲本作「鑒」。

此《心要法門頌》,甲本無。

「蹤」,乙本作「從」。

「注心要法門」,甲本無,乙本作「答順宗心要法門終」。

【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7 冊 No. 58 注心要法門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藏外佛教文獻」所編輯

【原始資料】方廣錩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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