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W0019 · 卷 1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卷上

新編部類 · 沙門道液集 黎明整理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卷上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

整理者 黎 明

〔題解〕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又名《淨名經關中疏》、《淨名集解關中疏》、《關中集解》、《淨名經疏》。佛教經典註疏。由唐朝資聖寺沙門道液撰集而成。流通中分為二卷本或四卷本。

本疏係道液對僧肇《註維摩詰經》進行刪補之作。文中保留了《註維摩詰經》中羅什、僧肇、道生的一部分註解,又增補了《註維摩詰經》中未收的僧叡、天台湛然之解釋,以及道液自己的註釋與科文。是研究中國佛教思想的重要的參考著作。

本疏未為我國古代經錄所收,但曾為高麗沙門義天的《新編諸宗教藏總錄》、日本僧人所作《東域傳燈目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等經錄所著錄。日本《常曉和尚請來目錄》中寫道:「是故,每寺講淨名典,化度白衣,以液公疏提撕緇徒,皆云:雖有諸師註疏,慧底未足,乍學此文,法鏡轉明,慧燈益照者。」可見道液此疏為當時諸寺講學《淨名經》的首選教本。

本文未為我國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但經疏文字有大段缺漏,且錯訛較多。本世紀初,江味農居士曾予整理,因所用底校本數量有限,文字亦不完整,故有重新整理之必要。

本疏北京圖書館藏有姜94號等30餘號,其中多有可相互綴接者。英法俄日等國所藏亦有數十號。其中多數抄本殘缺不全,又多有錯謬,故於其中選出較好的五號卷子為底校本。整理本之底校本情況如下:

底本:由斯2702號+伯2188號拼合而成,具體情況隨文說明;

校本:甲本:斯3770號;

乙本:斯6503號;

丙本:斯6568號;

丁本:斯6580號。

其中丙本錯訛過多,為避免校記繁雜,故僅於必要時出校。其它諸本則仍遵循本書的原則,逢異必出。錄校時,某些地方參用了《大正藏》本僧肇《註維摩詰經》中的文字,還利用了敦煌遺書北1330號等個別卷子,具體情況一概隨文說明。

〔錄文〕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卷上

中京資聖寺沙門道液集

昔漢明中,法教始流於蔥左,肇建塔像,翻譯尚阻。爰及魏晉,創啟宣傳,而所出諸經,猶詞疏理蹇。蓋習學者未融於大觀,傳譯者闕通於方言。既為大法浸微,未可量其得失。自秦弘始三年冬羅什入關,先譯《大品》、《智論》,爰及《中觀》、《門》、《百》,使陶染至理;然後重譯即經及《法花》等,所以文切理詣,無間然矣。日者傳習多疏道尚學以瞻異端,致使大宗蕪蔓真極。而關中先製,言約旨深,將傳後進,或憚略而難通,蓋時移識昧,豈先賢之闕歟!道液不揆庸淺,輒加裨廣。《淨名》以《肇註》作本,《法花》以《生疏》為憑。然後傍求諸解,共通妙旨。雖述而不作,終愧亡羊者哉!於時上元元年,歲次困敦。永泰初祀,又於長安菩提道場,夏再治定。庶法鏡轉明,慧燈益照者矣。

維摩詰經序

釋僧肇作

維摩詰不思議經者,蓋是窮微盡化,妙絕之稱也。其旨淵玄,非言像所測;道越三空,非二乘所議。超群數之表,絕有心之境,眇莽無為而無不為,罔知所以然而能然者,不思議也。何則?夫聖智無知,而萬品俱照;法身無像,而殊形並應;至韻無言,而玄藉彌佈;冥權無謀,而動與事會。故能統濟群方,開物成務,利現天下,於我無為。而惑者睹感照因謂之智,觀應形則謂之身,覿玄藉便謂之言,見變動而謂之權。夫道之極者,豈可以形、言、權、智而語其神域哉!然群生長寢,非言莫曉;道不孤運,弘之由人。是以如來命文殊於異方,召維摩於他土,爰集毗耶,共弘斯道。此經所明,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樹德本則以六度為根,濟蒙惑則以慈悲為首,語宗極則以不二為言。凡此眾說,皆不思議之本也。至若借座燈王,請飯香土,手接大千,室包乾像,不思議之跡也。然幽關難啟,聖應不同。非本無以垂跡,非跡無以顯本。本跡雖殊,而不思議一也。故命侍者標以為名焉。

大秦天王雋神超世,玄心獨悟,弘至治於萬機之上,揚道化於千載之下。每尋翫茲典,以為栖神之宅。而恨支、竺所出理滯於文,常恐玄宗墜於譯人。北天之運,運通有所在也。以弘始八年歲次鶉火,命大將軍常山公、右將軍安城侯,與義學沙門千二百人,於長安大寺,請羅什法師重譯正本。什以高世之量,冥心真境,既盡環中,又善方言。於時手執胡文,口自宣譯。道俗虔虔,一言三復。陶冶精求,務存聖意。其文約而詣,其旨婉而彰。微遠之言於即顯然。余以闇短,時預聽次。雖思乏參玄,然粗得文意。輒順所聞,為之註解。略記誠言,述而不作。庶將來君子異世同聞焉。

維摩詰所說

叡曰:夫經或以人為名,或以法為名者,自非佛所說,多隨人為名;佛之所說,非唯一經,故隨所說法以為名。此經總人、法二名者,以人為名則明法之所由,以法為名則略經之大體,所以兩存耳。什曰:維摩詰,秦言「淨名」,即五百童子之一人也。從妙樂國來遊此境,所應既周,將還本土。欲顯其淳德以澤群生,顯跡悟時要必有由,故令同志詣佛而獨不行。獨不行則知其疾也。何以知之?同志五百共遵大道,至於進德修善,動靜必俱。今淨國之會,業之大者,而不同舉,明其有疾。有疾,故有問疾之會。問疾之會由淨國之集,淨國之集由淨名方便。然則此經始終所由,良有在也。若自說而觀,則與聖齊功。推本而尋,功由淨名。原其所由,故曰「維摩詰所說」也。肇曰:維摩詰,秦言「淨名」,法身大士也。其權道無方,隱顯殊跡。釋彼妙喜,現此忍土。所以和光塵俗,因通道教。常與寶積俱遊,為法城之侶。其教緣既畢,將返妙喜,故欲顯其神德,以弘如來不思議解脫之道。至令寶積獨詣釋迦,因留現疾,以生問疾之端,建微言之始。妙唱自彼,故稱其說也。生曰:維摩詰者,梵音「無垢稱」也。其晦跡五欲,超然無染,清名遐佈,故致斯號。貴名求實者,必重其說。說本表實,重之,則終得所求。因斯近接有過聖言矣。

梵云「修多羅」,此譯云「契」,謂契理之言,當根之教,返迷證實,萬聖同規。亦曰為「常」,故肇師云:經,常也。古今雖殊,覺道不改。群邪不能沮,眾聖不能異也。

一名不可思議解脫

此約法受名也。下文云「佛為增上慢人說離淫、怒、癡為解脫。若無增上慢者,淫怒癡性即是解脫」,此談體也;「或就悲願,處染不染,非道通道」,此約用名之。以昔教權引三乘言同解脫,今將返權歸實,故特號「不思議」也。即大經百句解脫、《華嚴》諸善知識解脫,皆同此也。什曰:亦名三昧,亦名神足。或令修短改度,或鉅細相容,變化隨意,於法自在,解脫於閡,故名解脫。能者能然,物不知所以,故曰不思議,亦云法身大士。念則隨應,不入禪定,然後能也。心得自在,不為不能所縛,故曰解脫也。若直明法空,則乖於常習,無以取信,故現物隨心變,明物無定性。物無定性,則其性虛矣。菩薩得其無定,故令物隨心轉,則不思議乃空之明證。將顯理宗,故以為經之標也。肇曰:微遠幽深,二乘不能測,不思議也。縱任無礙,塵累不能拘,解脫也。此經自始於淨土,終於法養,其中所明雖殊,然其不思議解脫一也,故總以名焉。上以人名經,此以法名經。以法名經,所以標榜指歸;以人名經,所以因人弘道者也。生曰:無垢之稱,或止形跡,心不安然。故復言其解脫,更為一名。不可思議者,凡有二種:一曰理空,非惑情所圖;二曰神奇,非淺識所量。若體夫空理,則脫思議之惑。惑既脫矣,則所為難測。維摩詰今動靜皆神奇,必脫諸惑。脫惑在乎體空,說空是其所體。是以無垢之名,信而有徵。名苟有徵,其求愈到。到於求者,何患不悟乎?叡曰:菩薩無心,應物有說。眾生但睹其教,莫測所由,故名所說為不思議。雖說而無心,故不閡於有;雖無心而能說,故不閡於無。空有所不能累,故名之為解脫。

佛國品第一

什曰:經始終由於淨國,故以佛國冠於眾篇也。真應二土會以平等,廣如下文。然十四品經大分三別:初,此品半,為未信令信,故名序分;次,十一品半,信已令悟,故名正宗分;三,後二品盡經,悟已應傳,名流通分。初序分中復有三別:初列時方處等,是集經者引事證信;次合蓋現土,是說經者駭物令信;後稱歎讚揚,是聞經者使仰德生信也。初文又六:一、信經辭,二、傳經旨,三、聞經時,四、說經者,五、聽經處,六、聞經眾。

如是

此初,信經辭也。肇曰:「如是」,信順辭也。夫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傳,故建言「如是」。

我聞:

此二,傳經旨也。肇曰:出經者明己親承聖旨,無傳聞之謬也。

一時

此三,聞經時也。眾生信重為感,如來悲願為應。感應道交,故曰「一時」。肇曰:法王啟運,嘉集之時也。

此四,說經者。梵音云具言「佛馱」,此翻為「知者」。《大品》云:知諸法實義故。《大論》云:菩提名智,佛名智者。是即解圓、德備、言誠、物信也。

在毗耶離

此下五,列聽經處,有通有別。通為遠者知,別為近不謬。此初,通處。肇曰:毗耶離,國名也,秦言「廣嚴」。其土平廣、嚴事,因以為名。又云:好稻土之宜也。

菴羅樹園,

別處。肇曰:菴羅,樹名也。其果似桃而非。先言「奈氏」,失也。事在他經。園者,住處之通稱,梵云「僧伽藍摩」,此云「眾園」。言伽藍者,略也。

與大比丘眾八千人俱,

此下六,列同聞經眾,證非己謬傳。眾有三別:初列聲聞,形心俱勝,證信最親,故先列也;次列菩薩,心同形異,證信小疏,故次列也;後列天龍,形心俱乖,證信最疏,故後列也。初列比丘。「與」者,共也。「大」,即極果。「比丘」,人名。「眾」,言和合。肇曰:比丘,秦言或名「淨乞食」,或名「破煩惱」,或名「能持戒」,或名「能怖魔」。天竺一名賅此四義,秦無一名以譯之,故存其義名焉。

菩薩

此下二,列菩薩眾。文五:一、舉名,二、辯數,三、歎德,四、列名,五、總結。此初也。肇曰:菩薩,正音云「菩提薩埵」。菩提,佛道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也。謂以大悲智、無邊行願,為物求道,故以名之。什曰:大士凡有三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三者他方來。復次,一者結業身,二者法身也。此中菩薩多是法身。然應感之形,與物同跡。物或齊其所見,而生劣想。故舉大數,然後序德也。

三萬二千,

二,辯數也。

眾所知識,

此下三,歎德也。文三:初、總歎,次、別歎,後、結歎。總歎又三。此初,歎外化也。聞名欽風為知,睹形飲化為識。肇曰:大士處世猶日月昇天,有目之士誰不知識。

大智本行皆悉成就,

二,自行也。大智,歎解;本行,歎行。肇曰:大智,一切種智也。此智以六度六通眾行為本,諸大士已備此本行。

諸佛威神之所建立。

三,結釋也。肇曰:天澤無私,不潤枯木。佛威雖普,不立無根。所建立者,道根必深乎!叡曰:凡有二種:或以神化所加,令其暫悟,名為建立;或以妙法啟心,化之同己,亦名建立。

為護法城,受持正法。

此下二,明別歎。文三:初、約護法歎,次、約修行歎,後、就近果歎。初文又三,謂護法、護人、結釋。護法復二。此初,歎修因也。肇曰:外為護法之城,內有受持之固也。什曰:法城,即實相法也。使物無異見,故言護也。復次,一切經法皆名法城,護持宣佈,令不壞也。有能持正法,亦兼護之也。叡曰:真理為法,文字為城。城塹固則內不害,文字存則理不虧也。

能師子吼,名聞十方。

二,歎功成也。肇曰:師子吼,無畏音也。凡所言說,不畏群邪異學,喻師子吼,眾獸下之。行滿天下,故稱無不普。

眾人不請,友而安之。

此二,歎護人。亦二。此先,歎心也。肇曰:真友不待請,譬慈母之赴嬰兒也。

紹隆三實,能使不絕。

二,歎功圓也。肇曰:繼佛種則三寶隆。非直顯明三寶,宣通經法之謂也。謂能積善累功,自致成佛。成佛則有法,有法則有僧。不絕之功,事在來劫。今言不絕,則必能也。又於其中間自行化人,人亦化物。物我俱成,三寶彌興。眾生無盡,故寶亦不絕也。

降伏魔怨,制諸外道。

此三,釋歎。肇曰:魔,四魔也。外道,九十六種外道也。天台云:禪定伏愛,得通以降眾魔;智慧破見,發辯以制外道。如《問疾品》明。

悉以清淨,

此下二,歎修行。文即二別:自行、化他也。前自行復二:初、歎斷德,後、歎智德。斷德文三。此初,總歎也。

永離蓋纏。

二,別歎也。肇曰:蓋,五蓋。纏,十纏,亦有無量纏。身口意淨,三業悉淨,則蓋纏不能累也。五蓋者,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睡眠蓋,四掉悔蓋,五疑蓋。初二障戒,睡眠障慧,掉悔障定,疑障解脫及知見。十纏者,無慚、無愧、慳、嫉、悔、眠、掉舉、惛沈及忿、覆也。叡曰:凡夫止結,暫滅還生;二乘雖滅,證處猶存;大士了虛,情塵俱寂,滅處盡根,生無所寄,法身居然不論,故云也。

心常安住,無礙解脫。

三,結歎也。什曰:不思議解脫,即其類也。於物無礙,故名也。肇曰:七住所得。得此解脫,則於諸法通達無閡,故心常安住。

念、定、總持、辯才不斷。

此下二,歎智德。亦三。此初,總歎也。肇曰:念,正念。定,正定。總持,持善不失,持惡不生,無所漏念,謂之總持。辯才,七辯也。《大論》云:「一、捷疾辯,二、利辯,三、無盡辯,四、不斷辯,五、隨應辯,六、義辯,七、世間最上辯。」此四是大士之要用,故常不斷。叡曰:念不忘則慧逾增,定不捨則心常一,持善不失則強憶識,而惡不生、辯不絕則化無閡。備此四門,可以官府萬行,故曰也。什曰:菩薩得此四法也,深入堅固,經身不失,歷劫逾明,故言不斷也。

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及方便力,無不具足。

二,別歎智德。肇曰:具足,謂無相行也。七住已上,心智寂滅。以心無為,故無德不為。是以施極於施而未嘗施,戒極於戒而未嘗戒。七德而殊功,其相不異,乃名具足。方便者,智之別用耳。智以通幽窮微,決定法相,無知而無不知,謂之智也。雖達法相而能不證,處有不失無,在無不捨有,冥空存德,彼我兩濟,故曰方便也。

逮無所得不起法忍。

三,約位結也。肇曰:忍,即無生慧也。以能堪受實相,故以忍為名。得此忍,則於法無取無得,心相永滅。故曰「無所得不起法忍」也。

已能隨順,轉不退輪。

此下二,明化他行。文二:初、明內具化行,後、明行化利物。內行復三:初、明說法德,次、明無畏德,後、明名聞德。初說法文二。此初,舉堪能轉不退輪。肇曰:無生之道,無有得而失者,不退也。流演圓通,無繫於一人,名輪也。諸佛既轉此輪,諸大士亦能隨轉也。

善解法相,知眾生根。

二,釋堪能隨轉。肇曰:諸法殊相無不解,群生異根無不知也。謂由知病識藥,故能隨轉也。

蓋諸大眾,得無所畏。

此下二,明蓋眾無畏德。文二。此初,標也。肇曰:菩薩別有四無所畏:一、得聞總持;二、知眾生根;三、不見能難己,使不能答者;四、隨問能答,善決眾疑。有此四德,故能暎蓋大眾。

功德智慧以修其心,相好嚴身色像第一,捨諸世間所有飾好。

此二,釋也。什曰:明備此德,所以無畏。肇曰:心以智德為嚴,形以相好為飾。嚴心所以進道,飾形所以靡俗。亦為尊形者示嚴相耳,豈俗飾之在心也。

名稱高遠,逾於須彌。

此下三,明具名稱德。是即凡以名壞行,聖以名化物。文二。此初,標也。肇曰:名自有高而不遠,遠而不高。前聞十方取其遠,今逾須彌取其高。高,謂高勝也。

深信堅固,猶若金剛。

二,釋名高所以,由信固也。肇曰:七住已上無生,信不壞也。

法寶普照,而雨甘露。

此下二,明正化益物。文三:一、明生善益,二、明破惡益,三、明獲果益。生善又三。此初標二喻,況說法應根,普生物善也。肇曰:法寶光無不照,照癡冥也。澤無不潤,潤生死也。喻海有神寶,能放光除冥。亦因光能雨甘露,潤枯槁也。

於眾言音,微妙第一。

二,法合也。謂出世善言,故稱第一。肇曰:殊類異音,既善其言,而復超勝。

深入緣起,斷諸邪見,有無二邊,無復餘習。

三,釋也。凡夫不了緣生,故執無因、邪因;二乘不了緣滅,故滯涅槃。皆非深也。菩薩悟生非生,證滅非滅,使、習俱亡,故名深入。故經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也。肇曰:深入為智,深解也。解法從緣起,則邪見無由生。有無二見,群迷多惑;大士久盡,故無餘習。

演法無畏,猶師子吼;其所講說,乃如雷震。

此下二,明破惡益。文二:初、舉二喻,二、總結。又前喻破見,後喻破愛。見以迷理,愛以滯事。固其見則眾惑無由喪,縶其愛則善芽莫能發。故什曰:上明一切時無畏,此明說法無畏。上師子吼德音遠振,此明能說實法,眾咸敬順,猶師子吼威攝群獸也。又肇曰:法音遠震開導萌芽,猶春雷之動百草。

無有量,已過量。

此二,結歎。然智依理髮,德與智冥,理智無邊,德何可量!肇曰:既得法身,入無為境,心不可以智求,形不可以像取,故曰無量。六住已下名有量也。

集眾法寶,如海導師。

此下三,明獲果益。文二。初,標導師得寶喻也。六師邪導,不獲真果;八正利物,必至涅槃。故借喻焉。肇曰:導眾生入大乘海,採眾法寶,使必獲無難。猶海師善導,商人必獲夜光。

了達諸法深妙之義,善知眾生往來所趣及心所行。

此下二,釋能導所以,以具權智故也。智達深義,能住菩提,權悟眾生往來如幻,所以悲利有情而物不能累。大士之德,其在茲焉。故《楞伽經》云: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近無等等佛自在慧,十力、無畏、十八不共。

此下三,明近果歎德也。文三。此初,明自證也。肇曰:佛道超絕,無與等者,唯佛自等,故言無等等。所以辨其等者,明一大道,理無不極,平若虛空,豈昇降之有也。自在慧者,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即其事也。大士雖未全具佛慧,且以近矣。

關閉一切諸惡趣門,而生五道以現其身。

此二,明化益。文二:初、明不生而生,後、明應生利物。此初,證無相故諸趣自閉,不捨大悲而現生五道。五道者,三趣、人、天也。肇曰:法身無生而無不生。無生,故惡趣門閉;無不生,故現生五道。

為大醫王,善療眾病。應病與藥,令得服行。

二,明所以應生。非己業繫,但為利他作醫王耳。肇曰:法藥善療,喻醫王也。

無量功德皆成就,

此三,總結歎也。文四。此初句,正報滿也。肇曰:無德不備。

無量佛土皆嚴淨。

二,依報滿也。肇曰:群生無量,所好不同。故修無量淨土,以應彼殊好也。

其見聞者,無不蒙益。

三,利物德滿。肇曰:法身無形聲,應物故形聲耳。豈有見聞而無益哉!叡曰:法身無身,無身故感而後應;感而後應,則無應而不會。故使其見聞者無不蒙益。

諸有所作,亦不唐捐。

四,自行德滿。肇曰:功不虛設。叡曰:法身無為,為不由己;為不由己,則動無非時;動無非時,故能「諸有所作,亦不唐捐」。

如是一切功德,皆悉具足。

此三,總結也。

其名曰:等觀菩薩,

此下四,列名。叡曰:此諸菩薩,或以功行為名,亦有因相得稱,非唯一途。亦如今人字耳,宜為可望文消息,無定義也。什曰:等觀,四等觀眾生也。

不等觀菩薩,

智慧分別諸法也。

等不等觀菩薩,

兼此二也。

定自在王菩薩,

什曰:於諸定中自在。

法自在王菩薩,

什曰:說法中自在。

法相菩薩,

什曰:功德法相,現於身也。

光相菩薩,

什曰:光明之相,現於身也。

光嚴菩薩,

什曰:光明莊嚴身也。

大嚴菩薩,

什曰:明其身相大莊嚴也。

寶積菩薩,

什曰:積聚智慧寶也。

辯積菩薩,

什曰:積聚四辯也。

寶手菩薩,

什曰:手中能出無量寶也。

寶印手菩薩,

什曰:印者,相也。手有出寶之相,亦云有寶印也。

常舉手菩薩,

什曰:現己大慈之手,撫慰眾生,令不恐畏,是以常舉手,向人唱言「勿怖」。

常下手菩薩,

什曰:現常垂下其手,現慈心屈下,無傷物之像。

常慘菩薩,

什曰:悲念眾生也。

喜根菩薩,

什曰:喜根,喜等也。亦於實相法中生喜及隨喜也。

喜王菩薩,

什曰:喜有二種:一、不淨喜,受也;二、清淨法喜,故言王也。

辯音菩薩,

什曰:辭辯也。

虛空藏菩薩,

什曰:實相慧藏,如虛空也。

執寶炬菩薩,

什曰:執慧寶炬,除眾冥也。

寶勇菩薩,

什曰:勇於德寶,亦得寶,故能勇。

寶見菩薩,

什曰:以慧寶見諸法。

帝網菩薩,

什曰:幻術,經名帝網也。此大士神變自在,猶如幻化,故借帝網以名之。又曰:大士施化,如帝王法網也。

明網菩薩,

什曰:明網自說手有網縵,放光明也。

無緣觀菩薩,

什曰:觀時不取相,故無緣;亦深入觀,莫見其所緣。

慧積菩薩,

什曰:積聚慧也。

寶勝菩薩,

什曰:功德寶超於世也。

天王菩薩,

什曰:一、假名天,人王名天也;二、生天,諸天也;三、賢聖天,大士皆現生也。

壞魔菩薩,

什曰:行壞魔道。

電得菩薩,

什曰:因事為名。

自在王菩薩,

什曰:於諸法自在,如王之於人。

功德相嚴菩薩,

什曰:功德之相,莊嚴身也。

師子吼菩薩,

什曰:以大法音,令眾生伏也。

雷音菩薩,

什曰:所說法能令天人歡喜,群邪振悚,猶若雷音,聞者喜懼也。

山相擊音菩薩,

什曰:以大法音,消伏剛強,音聲振擊,若兩山相搏。

香象菩薩,

什曰:青香象也,身出香風。菩薩身香,亦如此也。

白香象菩薩,

什曰:其香最勝。大士身香,亦如是。

常精進菩薩,

什曰:始終不退。

不休息菩薩,

什曰:求善不止。

妙生菩薩,

什曰:生時有妙瑞也。又曰:從法化生為妙。

華嚴菩薩,

什曰:以三昧力現眾花,遍滿虛空,大莊嚴也。

觀世音菩薩,

什曰:世有危難,稱名自歸,菩薩觀其音聲,即解脫也。亦名觀世念,亦名觀世自在。

得大勢菩薩,

什曰:有大勢力也。以大神力,飛到十方。所至之國,六返振動,惡趣休息。

梵網菩薩,

什曰:梵,四梵行:慈、悲、喜、捨。網,言其多。

寶杖菩薩,

什曰:或物寶,或法寶,以為杖。

無勝菩薩,

什曰:功德超勝也。

嚴土菩薩,

什曰:淨國土。

金髻菩薩,

什曰:金在髻。

珠髻菩薩,

什曰:如意寶珠,在其髻中,悉見十方世界及眾生行業、果報、因緣。

彌勒菩薩,

什曰:姓也,此曰「慈氏」。阿逸多,字也,此云「無勝」。南天竺婆羅門子也。

文殊師利法王子菩薩,

什曰:秦言「妙德」。以法身遊方,莫知其所生,又來補佛處,故言「法王子」也。

如是等三萬二千人。

此五,結眾數。肇曰:歎德列名,所存名以證經也。

復有萬梵天王尸棄等,從餘四天下來詣佛所而聽法。

此下三,列雜眾。此梵王眾。肇曰:「尸棄」,梵王名,秦言「頂髻」。

復有萬二千天帝,亦從餘四天下來在會坐。

此帝釋眾,忉利天主也。肇曰:一佛土百憶四天下,一四天下,各有梵釋,故言餘。亦或從他佛土來也。

並餘大威力諸天,

此諸天眾,肇曰:除上梵釋,餘大天也。

龍,

此下八部眾也。肇曰:龍有二種:地龍、虛空龍。種有四生也。

神,

肇曰:神受善惡雜報,其形勝人劣天,身輕微,難見也。

夜叉,

肇曰:秦言「輕捷」。有三種:一在地,二在虛空,三天夜叉。居下二天,守天城門閤。

乾闥婆,

此云「香蔭」。肇曰:天樂神也。居地上寶山中,天須樂時,此神體上有異相現,然後上天也。

阿修羅,

肇曰:秦言「不飲酒」。此神類,男醜女端正,有大威力,能與天共鬥也。

迦樓羅,

肇曰:金翅鳥神也。

緊那羅,

肇曰:秦言「人非人」。其形似人,而頭上有一角,遂稱為「人非人」。亦天樂神,小不如乾闥婆。

摩睺羅伽等,悉來會坐。

肇曰:蟒神也。此八神皆有大神力,能自變形,在座聽法。

諸比丘、比丘尼,

此下四眾也。肇曰:比丘,義同上。尼,女名也。上八千比丘,別稱得道者。

優婆塞、

肇曰:義名「信士」。又曰:五戒為近事男,八戒為近住男。

優婆夷,俱來會坐。

「夷」者,女也。准上可知。

彼時,佛與無量百千之眾恭敬圍繞,而為說法。

此二,明佛現神變,駭物令信。投人夜光,鮮不按劍,況乎深妙,未信而傳。凡物易以相從,難以理悟,故神化無方,使受行也。文有二別:初、明佛現勝身,後、明寶積獻蓋。前文三:法、喻、合也。此即初現勝身也。昔說小乘法微而相劣,今將說大乘法勝而相勝。《法華》云「著弊垢衣,執除糞器」,此表昔說小乘現劣相也;又云「於其門內,踞師子床,羅列寶物」,此表說大乘現勝相也。故下偈文「目淨修廣」等,歎勝相;「說法不有不無」等,歎勝法;「始在佛樹」等,歎劣相;「三轉法輪」等,歎權法也。

譬如須彌山王,顯於大海。安處眾寶師子之座,蔽於一切諸來大眾。

「須彌山」等,喻也。「安處眾寶」等,合也。肇曰:須彌,秦言「妙高」,山處大海之中,水上方高三百三十六萬里。如來處四部之中,威相超絕,光蔽大眾,猶金山之顯溟海也。

爾時毗耶離城有長者子,名曰寶積,與五百長者子俱持七寶蓋,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各以其蓋,共供養佛。

此二,明獻蓋現瑞,表說淨土之相也。文三:初、獻蓋,次、合蓋,後、歸信。此初,獻蓋表大慈蔭物。淨土化生,即大慈之事也。肇曰:寶積,亦法身大士也,常與淨名俱詣如來,共弘道教。而今獨與里人詣佛者,將生問疾之由,啟茲典之門也。

佛之威神,令諸寶蓋合成一蓋,遍覆三千大千世界。

此二,合蓋。文二:初合蓋,表內慈無緣,絕於彼我;二外現淨土,表應物差別,淨穢不同。此初也。彼我未亡,寶積等蓋殊而慈局;執亡性一,諸佛所以蓋合而慈覆三千。什曰:現此神變,其旨有二:一者,現神變無量,顯智慧必深;二者,寶積獻其所珍,必獲可珍之果,來世所成,必若此之妙,明因小而果大。

而此世界廣長之相,悉於中現。又此三千大千世界,諸須彌山、雪山、目真鄰陀山、摩訶目真鄰陀山、香山、寶山、金山、黑山、鐵圍山、大鐵圍山、大海、江河、川流、泉源及日月、星辰、天宮、龍宮、諸尊神宮,悉現於寶蓋中。

二,外現差別。前合蓋既表法身平等,慈覆不殊。此差別者,亦表應身隨緣,國土不一。文二:初、現此界,二、現十方。此中文三:初、十山表陸居眾生住處,二、大海表水族居處,三、日月等表空居住處。然此三類,等以慈覆,故俱現蓋中。肇曰:蓋亦不廣而彌八極,土亦不狹而現蓋中。

又十方諸佛,諸佛說法,亦現於寶蓋中。

二,現十方。《吳本》云:「十方諸佛,佛國嚴淨,及十方佛所在說法,皆現寶蓋中。」此即現相,明宗旨可見矣。肇曰:將顯佛土殊好不同,故通現十方也。諸長者子皆久發道心,而未修淨土,欲悅其來供之情,啟淨土之志,故因其蓋而現焉。

爾時一切大眾睹佛神力,歎未曾有。合掌禮佛,瞻仰尊顏,目不暫捨。

此三,睹瑞三業歸信也。什曰:信樂發中,現相於外也。

長者子寶積,即於佛前,以偈頌曰:

此下三,明問經者,稱揚佛德,使物歸信,為啟問之由。肇曰:形敬不足以寫心,故復讚之詠之。三十六行偈述歎。文四:初、歎大乘勝應,二、歎小乘劣應,三、歎現瑞表發,四、歎佛三密功德。前文又三:初、兩行總歎內德,二、兩行明神通,三、五行歎說法。此初也。

目淨修廣如青蓮,

此初四句。此句歎形。肇曰:五情百體,目最為長,瞻顏而作,故先歎目也。天竺有青蓮花,其葉修而廣,青白分明,有大人目相,故以為喻也。

心淨已度諸禪定,

此句歎心。肇曰:形長者,目;主德者,心。歎目則攝眾相,歎心則攝萬德。故作者標二為頌首。禪定之海,深廣無際,自非如來清淨真心,無能度者。

久積淨業稱無量,

此句歎因。肇曰:於無數劫,積三歎業,故名「稱無量」。

導眾以寂故稽首。

此句歎果。言與眾同遊八正,至寂滅涅槃,故敬禮也。肇曰:寂謂無為,寂滅之道也。

既見大聖以神變,普現十方無量土。其中諸佛演說法,於是一切悉見聞。

此二,歎神通也。以見蓋中國土淨穢不同,為下致問之由也。肇曰:既見合蓋之神變,已不可測,方於中現十方國土及諸佛演法,於是忍界一切眾會悉遙見聞,為希有也。

法王法力超群生,常以法財施一切。

此三,歎說法。文三。此初,標法施也。肇曰:俗王以俗力勝民,故能澤及一國;法王以法力超眾,故能導濟無疆也。

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

此二,兩行歎法王義。肇曰:第一義為諸法一相義,雖分別殊相,而不乖一相。此美法王莫易之道,動為乖矣。

已於諸法得自在,是故稽首此法王。

肇曰:世王自在於民,法王自在於法。法無定相,隨應而辨。為好異者辨異而不乖同,為好同者辨同而不乖異。同異殊辨,而俱適法相,故得自在。

說法不有亦不無,

此三,釋歎所說大乘二空法也。此初明因緣有故,即有非有,為法空也。不同小乘捨有證空。此即不亡於空,故名法執也。肇曰:欲言其有,有不自生;欲言其無,緣會則形。會形非謂無,非自非謂有。且有有故有無,無有何所無?有無故有有,無無何有有?然則自有則不有,自無則不無。此法王之正說也。

以因緣故諸法生。

此句釋也。肇曰:有亦不由緣,無亦不由緣。以法非有無,故由因緣生。論曰:法從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也。

無我無造無受者,

此下偈明我本不有,即無無我,入不二門。不同二乘捨我住無我也。又我、造、受三,計我之別名。此明由業遷形,豈有常我主其異形哉?肇曰:諸法皆從緣生耳,無別有真宰主之者,故無我也。夫以有我,故能造善惡,受禍福。法既無我,故無造、無受者。

善惡之業亦不亡。

此句釋也。肇曰:若無造、無受者,則不應有為善獲福,而為惡致殃。然眾生心識相傳,美惡由起,報應之道,連鎖相襲,其猶聲和響順,形直影端。此自然之理,無差毫分,復何假常我而主之哉?

始在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

此二,八偈歎昔說小乘權現劣身益物也。文四:初兩行明得道,二兩行明轉法輪,三兩行明得益,四兩行怨親平等。此初,先明降魔證滅。謂如來應跡王宮,割愛逾城,歷試邪道,捨邪坐樹,誓取菩提,魔宮振動。先摧色貪,次伏怨敵。外魔既散,方證涅槃,甘露擇滅,結習內魔,於茲永盡。佛樹者,菩提也。始,言初也。

已無心意無受行,而悉摧伏諸外道。

此釋伏外也。一解云:昔六行修禪及苦行等,菩薩無心受彼邪法,但為示同調伏耳。又,肇曰:心者何也?染有以生。受者何也?苦樂是行。至人冥真體寂,虛空其懷,雖萬法普照而心未嘗有,苦樂是經而不為受。物我永寂,豈心受之可得?此無心於伏,而物無不伏。受者,受著也。

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

此二,明詣鹿野菀轉法輪也。道成即化物,故次說法。文二。此先,明轉法也。三轉者,示相轉、勸修轉、引證轉也。謂初示四諦法相也;次勸修行此四諦也;復言我已獲證,令信受也。大千者,佛一化境也。肇曰:法輪常淨,猶虛空也。雖復古今不同,時移俗易,聖聖相傳,其道不改。

天人得道此為證,三寶於是現世間。

此二,明功成。肇曰:初轉法輪時,俱輪等五人、八萬諸天得道。此常清淨之明證。覺道既成,佛寶;法輪既轉,法寶;五人出家得道,僧寶。於是言其始也。五人者,憍陳如、摩訶男、阿濕卑、婆提、婆敷也。

以斯妙法濟群生,一受不退常寂然。度老病死大醫王,當禮法海德無邊。

此三,明得益。明斷見、修惑,得涅槃益也。肇曰:九十六種道,上者亦能斷結,生無色界天。但其道不真,要還墜三途。佛以四諦妙法濟三乘眾生,無有既受而還墜生死者,故曰一受不退。永畢無為,故常寂然也。又生老病死患之重者,濟以法藥,故為醫王之長也。此則法輪淵曠難測,法海流潤無涯,德無邊也。

毀譽不動如須彌,

此四,歎平等。文三。此初,八風不動也。肇曰: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法之風,不動如來,猶四風之吹鬚彌也。

於善不善等以慈。

此二,違順不動。肇曰:截手不慼,捧足不忻。善惡自彼,慈覆不二。又,順法、違法及不違順,心平等也。

心行平等如虛空,孰聞人寶不敬承。

三,結釋也。肇曰:在天為天寶,在人為人寶。寶於人天者,豈天人之所能!故物莫不敬承也。

今奉世尊此微蓋,於中現我三千界。諸天龍神所居宮,乾闥婆等及夜叉,悉見世間諸所有,十力哀現是化變。眾睹希有皆歎佛,今我稽首三界尊。

此下四行,頌上獻蓋等三。「奉微蓋」等,獻蓋也。「於中現」等,合蓋也。「眾睹」等,眾歎也。肇曰:微,微小也。所奉至微,所見至廣。此是如來哀愍之所現。十力者,是如來別稱耳。

大聖法王眾所歸,淨心觀佛靡不忻,各見世尊在其前,斯則神力不共法。

此下第四,歎佛三密利物功德。此初,身密也。法王慈惠,眾庶懷歸,淨信有殊,佛亦隨應。肇曰:法身圓應,猶一月昇天,影現百水,不與二乘共也。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

此下六行歎口密四辯。此初二行,法、詞二辯也。「隨類各解」,諸法名字不同,此法辯也。「皆謂世尊同其語」,此詞辯也。佛得一切眾生語言陀羅尼,無言之言,不與二乘共也。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普得受行獲其利,斯則神力不共法。

此兩行歎義辯也。凡夫示以因果善惡之義,二乘示以無常寂滅等義,大乘示以不生不滅實相之義。肇曰:好施者聞施,好戒者聞戒。各異受異行,獲其異利:或人天樂果,或二乘涅槃,或究竟菩提。一雨所潤,三草不同,豈二乘共也!

佛以一音演說法,或有恐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斯則神力不共法。

此二行樂說辯也。肇曰:眾生聞苦報則恐畏,聞妙果則歡喜,聞不淨則厭離,聞法相則斷疑。不知一音何演,而令歡畏異生,此豈二乘所能共也!

稽首十力大精進,稽首已得無所畏,稽首住於不共法,稽首一切大導師。

此下七行歎心密。文三:初兩行歎智德,次兩行明斷德,後三行明恩德也。智與理冥,相如心寂,不可以慮知辯,不可以名數定。言十力、無畏等者,蓋示物方便耳。智不可屈,力也。不懼外難,無畏也。二乘所無,不共也。名數如別。

稽首能斷眾結縛,稽首已到於彼岸。

此下歎斷德也。二乘自斷,大聖兼度。此初,自斷結縛。結謂九結。愛、恚、慢、無明、疑,此五鈍使。見結,身、邊、邪三見也。取結,戒取、見取也。此二結,五利使也。慳結、嫉結,十纏中二纏也。縛者四縛:貪欲縛、瞋恚縛、戒取縛、見取縛。亦云貪、瞋、癡三縛。又一念取相,頓迷真理,萬惑從起,皆名結縛,即一切煩惱皆名為結,皆名為縛也。

稽首能度諸世間,稽首永離生死道。

此明自度結,即能度諸世間,離生死也。

悉知眾生來去相,善於諸法得解脫。

此下三,明無緣悲化,即恩德也。此行知生去來,於法無著。肇曰:眾生行往來於六趣,心馳騁於是非,悉知之也。又我染諸法,故諸法縛我。我心無染,則萬縛斯解。

不著世間如蓮花,常善入於空寂行。

此行知世如幻,而大悲不捨。肇曰:出入自在,而不乖寂,故常善入也。

達諸法相無罣礙,稽首如空無所依。

此行明解諸法而不取著。肇曰:萬法幽深,誰識其涘?唯佛無閡,故獨稱達。而聖心無寄,猶空無依。

爾時長者子寶積說此偈已,白佛言:世尊!是五百長者子,皆已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下明正宗。前序分既合蓋駭心,讚揚信發,故此當根啟悟,證果獲益。文三:初、《佛國》半品,法王命宗;二、《方便》下九品,大士助佛揚化;三、《菩薩行》、《見阿閦》二品,宣揚事訖,還歸印定。如王宣正令,大臣行事,事訖朝尊之類也。初文二:初、寶積請說,二、如來酬答。初請文二。初、明發心即堪聞法之根也。肇曰:阿耨多羅,秦言「無上」。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道莫之大,無上也。其道真正,無法不知,正遍知也。

願聞得佛國土清淨。

此請問。文二:先問果,後問因。此初也。佛昔說小乘,以丈六一身為真身,亦丘陵一國為真土。今將返小歸大,故於諸方等經,明佛身應物無量,悟丈六之非真。於此經合蓋,見諸佛國殊,亦了丘陵之非實,故因現蓋有此問焉。又眾生業異,身殊處別;諸佛道一,身土合同。現蓋既國土有殊,故願聞其所以。肇曰:諸長者子久發無上心,而未修淨土,所以寶積俱詣、如來現蓋,皆啟其萌也。既於蓋中見諸佛淨土殊好不同,志在崇習,故願聞佛所得殊好之事也。

唯願世尊,說諸菩薩淨土之行。

此二,問因。肇曰:土之所以淨,豈校飾之所能?淨之必由行,故請說行。凡行必在學地,故菩薩此問,乃是如來現蓋之微旨,寶積俱詣之本意也。

佛言:善哉!寶積乃能為諸菩薩問於如來淨土之行。

此下二,如來酬答。文四。此初,佛讚也。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此二,明誡許也。諦聽者,聞慧也。善思者,思慧也。念之者,修慧也。

於是寶積及五百長者子,受教而聽。

三,受教也。

佛言:寶積!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

此四,明如來答。文四:初、答二問,二、身子疑問,三、指按現淨,四、時眾得益。答二問中,佛先答果,有法、喻、合。法中又三:標、釋、結也。此初,標章總答。下經云「雖知諸佛國土永寂如空,而現種種清淨佛土」,又云「諸佛如來功德平等,為教化眾生故,而現佛土不同」。明鏡無像,即以所照面為像;亦法身無處,即以化眾生處為國土。是以所化眾生之類,是如來應物之國土。肇曰:夫至人空洞無像,應物故形。形無常體,況國土之有恆?夫以群生萬端,業行不同,殊化異被,至令報應不一。是以淨者應之以寶玉,穢者應之以石沙。美惡自彼,於我無定。無定之土,乃曰真土。然則土之淨穢,繫於眾生,故曰「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或謂土之淨穢繫於眾生者,則是眾生報應之土,非如來土。此蓋未喻報應之殊方耳。嘗試言之,夫如來所修淨土以無方為體,故令雜行眾生同視異見。異見,故淨穢所以生;無方,故真土所以形。若夫取其淨穢,眾生之報也;本其無方,佛土之真也。豈曰殊域異處,凡聖兩土,然後辨其淨穢哉?

所以者何?菩薩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

此二,明列釋四句。文四。此初,明佛國寬狹不同所以。肇曰:此下釋所以眾生即佛土也。佛土者,即眾生之影響耳。夫形修影長,形短影促,日月使之然乎?形自然耳。故隨所化眾生之多少,而取佛土之寬狹也。是以佛土,或以四天下,或以三千,或以恆沙為一國也。

隨所調伏眾生,而取佛土;

此二,明佛土淨穢不同。肇曰:隨所調伏眾生之深淺,而取佛土之好醜。

隨諸眾生應以何國入佛智慧,而取佛土;

此三,明聞法入慧之差別。如香積根熟,而淳說大乘;娑婆根鈍,乃先三後一之類也。肇曰:眾生自有見淨好慕而進修者,亦有見穢惡厭而進修者,所好殊方而言之耳。所因雖異,然其入佛慧一也。

隨諸眾生應以何國起菩薩根,而取佛土。

此下四,明起根不同。如香為佛事,即於鼻起菩薩根;聲為佛事,即於耳起根之類也。起根謂信等諸善根,即是發菩提心也。又云:或有忻淨起根,厭穢起根。如前。

所以者何?菩薩取於淨國,皆為饒益諸眾生故。

此三,結釋所以也。肇曰:法身無定,何國之有?美惡斯外,何淨可取?取淨國者,皆為彼耳,故隨其所應而取焉。

譬如有人,欲於空地,造立宮室,隨意無閡,

此二喻,文二。此初,喻菩薩因化眾生,故有淨土。肇曰:淨土必因眾生,譬立室必因地。無地無眾生,室土無以成。

若於虛空,終不能成。

此喻二乘不化眾生,故無淨土也。肇曰:二乘澄神虛無,不因眾生,故無淨土也。

菩薩如是,為成就眾生故,願取佛國。願取佛國者,非於空也。

此三,合文可見。

寶積當知:直心是菩薩淨土。

此二,答行因也。文二:前橫約一十七行,明行淨不同,致果各異;後豎約一十三位,明行既從粗階妙,國土亦漸微轉淨。此初也。理實萬行,遍是淨因。文列十七行者,略標宗旨耳。又此諸行,皆上半明行因;「菩薩成佛」等,皆舉果釋因。復次,自行直心,自招法身正報之果;化人行直心,感善眷屬得淨土之果。又云「自行直心,教人行直心,讚歎直心法,隨喜行直心」者,備此名淨土行也。准此直心,餘行亦爾。肇曰:土之淨也,必在眾生。眾生之淨,必因眾行。上直舉眾生以釋土淨,今備舉眾行明其所以淨也。夫行淨則眾生淨,眾生淨則佛土淨,此必然之數,不可差也。「直心」等者,此約三心明淨土。肇曰:土無窪曲,乃出於心直,故曰「直心是菩薩淨土」。此即因說果,猶指金為食也。直心者,謂心質直無諂。此心乃萬行之本,故建章有之。

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

此下舉果釋因。肇曰:化彼同己,自土既成,故令同行斯集。此明化緣相及,故果報相連,佛土之義顯也。自下因果相對,或前後異名,或前略後廣,或前因後果,類同行耳。

深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具足功德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樹心眾德,深固難拔,深心也。又自心既深,則所化亦深;道因既深,則所感國土自然功德具足也。

大乘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大乘眾生,來生其國。

《法華》云「若有眾生,從佛聞法,殷勤精進,求一切智、如來知見、力、無畏等,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以此化物,成佛之時,國土無二乘之名,香積佛土即其事也。

布施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一切能捨眾生,來生其國。

此下約六度明淨土行也。一切能捨者,肇曰:外捨國財身命,內捨貪恚慳嫉,名一切能捨也。

持戒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行十善道滿願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十善,菩薩戒也。亦有無量戒,略舉十耳。戒具則無願不得,故言滿願也。

忍辱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三十二相莊嚴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忍辱顏和,故繫以容相耳,豈直形報而已哉?

精進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勤修一切功德眾生,來生其國。禪定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攝心不亂眾生,來生其國。智慧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正定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得正定慧,決定法相,三聚眾生中名正定聚也。依《仁王經》,未發菩提心為邪定聚,十信為不定聚,十住已去為正定聚。

四無量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成就慈、悲、喜、捨眾生,來生其國。

此慈、悲、喜、捨也。肇曰:此四心周被無際,故名無量也。此下雜就萬行明也。

四攝法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解脫所攝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以四事攝眾生,為四攝也。一者,惠施財法,隨彼所須;二者,愛心和言,隨彼所適;三者利行,隨彼所利,方便利之;四者同事,遇惡同惡而濟惡,遇善同善而進善。菩薩以此為解脫生死而攝眾生,不同凡夫為恩愛、名利、王法等相攝縛也。

方便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於一切法方便無閡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方便,巧慧也。積小德而獲大功,功雖就而不為證,無為而無所不為,此方便無礙也。復次,菩薩自行善巧,不退善根;化他善巧,能進物善。故云無礙方便也。

三十七道品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念處,四念處。正勤,四正勤也。神足,四神足。根,五根也。力,五力也。覺,七覺意也。道,八正道。菩薩以此正道化物,故成佛時,正修眾生同生其國,外道邪修土所無也。

迴向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得一切具足功德國土。

迴己功德普施眾生,同向菩提不住餘果,此大士迴向也。復次,施等善行招人天報,若能迴向,俱到菩提,此迴向為大利也。復次,事即世善,理即菩提,若能即事悟理,此真迴向也。故下文云「布施性即是迴向一切智性」,此之謂歟!又迴向菩提,何德不具也。

說除八難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國土無有三惡八難。

八難者,三塗、北洲、無想天、世智邪辯、佛前、佛後、生聾、生盲也。有說願生善處輪,除初五難;發正願輪,除世智辯聰;值善人輪,除佛前、佛後;深種善根輪,除生聾、生盲也。又諸經明,或聞佛名、菩薩名、相好名、經名、陀羅尼名、常住二字等,皆除三惡八難,見佛聞法也。且八難,患之極;能除,利之最。行不至艱,功濟甚大。凡諸學者,可不勉歟!

自守戒行,不譏彼闕,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國土無有犯禁之名。

肇曰:犯禁惡名,出於譏彼而不自守也。

十善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誠諦、常以濡語、眷屬不離善和諍訟、言必饒益、不嫉、不恚、正見眾生,來生其國。

肇曰:不中夭,不煞報也。大富,不盜報也。梵行,不淫報也。誠諦,不妄語也。軟語,不惡口。不離、和諍,不兩舌也。饒益,不綺語也。不嫉、不恚、正見,嫉、恚、邪見,心患之尤者,故別立三善也。

如是,寶積!菩薩隨其直心,則能發行;

此下二,明豎約諸行相資至極淨土也。叡曰:上但廣明眾行因果相對;此明諸行自為始終,階粗至極,始於菩薩自行直心,終國土眾生一切都淨也。肇曰:夫心直則信固,然後能發跡造行。然始於萬行者,其唯直心乎!此章明行之次漸,微著相因,是以始於直心,終於淨土。譬猶殖栽絲髮,其茂百圍。直心樹其萌,眾行因而成,故言隨。復次,有以位名配此經句,經文雖不明說,理亦無違。則直心配十住,乃至功德淨配法雲可知。

隨其發行,則得深心;

肇曰:既能發行,則道情彌深。

隨其深心,則意調伏;

肇曰:道情既深,則意無粗獷也。

隨意調伏,則如說行;

肇曰:心既調柔,則聞斯能行也。

隨如說行,則能迴向;

肇曰:聞既能行,則能迴其所行,標心勝境。

隨其迴向,則有方便;

肇曰:既迴向大乘,則大方便之所由生也。

隨其方便,則成就眾生;

肇曰:方便之所立,期在成眾生也。

隨成就眾生,則佛土淨;

肇曰:眾生既淨,則無穢土也。

隨佛土淨,則說法淨;

肇曰:既處淨土,則有淨說。

隨說法淨,則智慧淨;

肇曰:既有淨說,則有淨智慧生。

隨智慧淨,則其心淨;

肇曰:淨智既生,則淨心轉明也。

隨其心淨,則一切功德淨。

肇曰:積德不已者,欲以淨心。心既淨,則無德不淨。

是故寶積,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肇曰:結成淨土義也。淨土,蓋是淨心之影響耳。夫欲響順,必和其聲;欲影端,必正其形。此報應之大數也。

爾時舍利弗承佛威神,作是念:若菩薩心淨則佛土淨者,我世尊本為菩薩時,意豈不淨,而是佛土不淨若此?

上佛答二問,既不悟解,故次第二託緣生論。文二:初、身子生疑,後、梵王見異。初中又四:一、生疑,二、質問,三、奉對,四、解釋。此初,明聲聞不知真土穢淨斯亡,應土穢淨隨物,謂佛實報丈六,依報丘陵,故示執果疑因。因若必淨,土不應穢;如其穢也,不應成佛。故疑問焉。肇曰:土之淨穢,固非二乘之所能及也。如來將明佛土常淨,美惡生彼,故以威神發其疑念,以生言端,故言承也。

佛知其念,即告之言:於意云何,日月豈不淨耶?而盲者不見。

此二,舉喻質問。

對曰:不也。世尊!是盲者過,非日月咎。

此三,對以盲過也。

舍利弗!眾生罪故,不見如來佛國嚴淨,非如來咎。舍利弗!我此土淨,而汝不見。

此下四,明解釋。肇曰:日月豈不明?不見自由瞽。佛土豈不淨?罪穢故不睹。豈唯凡夫不睹,身子二乘智眼亦不見。

爾時螺髻梵王語舍利弗:勿作是意,謂此佛土以為不淨。所以者何?我見釋迦牟尼佛土清淨,譬如自在天宮。

此下二,明螺髻見淨。文三。此初,梵王同天見淨。什曰:佛國清淨,階差不同。或如四天乃至如六欲天,或如梵天乃至淨居,或有過淨居,唯補處菩薩生此國也。稱適眾心,故現國不同。肇曰:佛土真淨,超絕三界,豈直如天宮世淨而已哉?此蓋齊其所見而為言耳!舍利弗在人而見土石,梵王居天而見若天宮,自餘所見亦各不同。佛土殊應,義存於此也。

舍利弗言:我見此土,丘陵坑坎,荊蕀沙礫,土石諸山,穢惡充滿。

此二,身子執穢。

螺髻梵言:仁者心有高下,不依佛慧,故見此土為不淨耳。舍利弗!菩薩於一切眾生,悉皆平等,深心清淨,依佛智慧,則能見此佛土清淨。

此三,釋二見所以。先明身子,次辨梵王也。下文云:「雖知諸佛國及與眾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於群生。」身子不了淨穢隨緣,不依佛慧,忻淨厭穢,心有高下,非真見也。大士了此淨穢應現,名依佛慧;知生如幻,故皆平等。既淨穢常一,名真見也。

於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珍寶嚴飾,譬如寶莊嚴佛無量功德寶莊嚴土。一切大眾歎未曾有,而皆自見坐寶蓮花。

此三,明如來現淨。文四。此初,指按現淨,文有現淨、況淨、眾見也。前佛答二問,身子生疑,梵王啟論,眾既不悟,故假現變,使知淨穢無定,返權悟實矣。生曰:現此變者,示無定相,以遣封穢之情,使取為淨之旨。肇曰:寶莊嚴土,淨土之最,故以為喻也。自見坐花可解。

佛告舍利弗:汝且觀是佛土嚴淨。

此二,勸觀淨也。生曰:且觀,且寄嚴淨以明無穢,於實乃現,亦無事淨土矣。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本所不見,本所不聞,今佛國土嚴淨悉現。

此三,對佛。昔在小乘法會,不見淨土,亦不聞說;今屆茲會,方見嚴淨。

佛語舍利弗:我佛國土,常淨若此。為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眾惡不淨土耳。

此下四,釋今昔淨穢所以也。文三。此初,法說也。肇曰:自佛而言,故常淨若此;外應下劣,故不淨同彼也。

譬如諸天共寶器食,隨其福德,飯色有異。

此二,喻也。肇曰:飯在器色一,在手不同。飯豈有異?異自天耳。佛土不同,方此可知。故下文云:「諸佛如來功德平等,為教化眾生故,而現佛土不同。」

如是,舍利弗!若人心淨,便見此土功德莊嚴。

三,合文可見。

當佛現此國土嚴淨之時,寶積所將五百長者子,皆得無生法忍;

此大段第四,時眾得益。文中大小二乘,各有深淺二益也。此深悟無生也。《大品》即色明空,悟空色不二,亦證無生法忍。《法花.壽量》即伽耶短壽明長壽,悟法身非長非短,亦悟無生忍。此經即穢明淨,寶積等悟淨穢不二,亦得無生忍。以此而觀,眾經殊唱,會歸同致。肇曰:佛國之興,其正為此。無生忍,同上「不起法忍」也。

八萬四千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淺者發心也。

佛攝神足,於是世界還復如故。求聲聞乘三萬二千天及人,知有為法皆悉無常,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此二,小乘益。既不悟淨穢應緣,故執實有,為見無常也。肇曰:國土穢而可淨,淨而復穢,因悟無常,故得法眼。法眼,名須陀洹道也。始見道跡,故得法眼名。塵垢,八十八結也。

八千比丘,不受諸法,漏盡意解。

肇曰:無著之道,於法無受、無染、漏盡。九十八結漏既盡,故意得解脫,成阿羅漢也。

方便品第二

此下第二,淨名助佛闡揚淨土之化。九品經文,大分為二:初三品室外訶彈,後六品室內攝受。又先折仕庶,次訶聲聞,後訶菩薩,三品淺深之次也。此以歎淨名益物方便,故目品也。

爾時毗耶離大城中,有長者名維摩詰,

肇曰:此經之作,起於淨名。其微言幽唱,亦備之後文。出經者欲遠存其人,以弘其道教,故此一品,全序其德也。品文二:先、歎德,次、益物。初中歎本跡二身:法身十德,本也;應身三業,跡也。天台云:西方貴人稱為長者,皆具十德。今淨名法身長者,十德亦然。十德如科文。

已曾供養無量諸佛,深殖善本;

第一,姓貴者,值佛聞法,從法化生也。肇曰:樹德先聖,故善本深殖也。

得無生忍;

二,證位高也。三賢業生。七地願生。八地已去,法身無生,名無生忍。此法身大士,名龍象也。

辯才無閡,遊戲神通,逮諸總持;

此三,業德藏,名大富也。辯才,口業;神通,身業;總持,心業。曠劫積修,三輪德滿,功濟庶物,莫大於即。

獲無所畏,降魔勞怨;

四,威勢。肇曰:菩薩四無畏也。四魔勞我,故為怨也。

入深法門,善於智度,通達方便,大願成就,明了眾生心之所趣,又能分別諸根利鈍;

五,二智深也。實智深入,智度圓滿;權智方便,弘誓成就。此自行二智也。了眾生心,同歸本覺,見真也;分別利鈍,隨根教化,照俗也。此二化他二智也。

久於佛道,心已純淑,決定大乘;

六,年耆。百千僧祇,積修妙智;八地法身,決定真偽。此年耆也。

諸有所作,能善思量;

七,行無失。肇曰:身口意有所作,智慧恆在前,故所作無失也。

住佛威儀,心大如海;

八,禮儀備也。肇曰:舉動進止,不失聖儀。海有五德:一、澄淨不受死凜;二、多出妙寶;三、大龍降雨,渧如車軸,受而不溢;四、風日不能竭;五、淵深難測。大士心淨,不受毀戒之屍;出慧明之寶;佛大法雨,受而不溢;邪魔風日,不能虧損;其智淵深,莫能測者。故曰「心大如海」。

諸佛咨嗟;

九,上人嗟歎。一念淨信,為佛稱揚,況法身哉?

弟子、釋、梵、世、主所敬。

此十,下人歸敬。弟子,聲聞也。釋,帝釋也。梵,梵王也。世,護世四王也。主,諸國主也。伏其首,則群下從之。

欲度人故,以善方便,居毗耶離。

此下第二,歎跡化之德。文三:初、標益物處,次、列三業益物,後、結歎。初標可見。

資財無量,攝諸貧民;奉戒清淨,攝諸毀禁;以忍調行,攝諸恚怒;以大精進,攝諸懈怠;一心禪寂,攝諸亂意;以決定慧,攝諸無智。

此第二,列三業方便。初六度攝物,心密方便;次「白衣」下十八事,身密方便;後「長者中尊」下十一事,口密方便。品目之作,其在茲焉。初「資財」等六度者,肇曰:至人不現行六度。現行六度者,為攝六蔽耳。此中非慳、非施等,法身本;布施、奉戒等,化物跡。非本不可以證真,非跡不可以化物。此初,六度方便也。

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

此下身密方便。雖現白衣之儀,而不乖法身之本。法身寂滅,即佛所持大沙門律行也。肇曰:秦言義訓「勤行」,勤行趣涅槃也。亦曰「休息」,息生死往來也。

雖處居家,不著三界;

三界,生死之家。知如幻,故不著。

示有妻子,常修梵行;

肇曰:梵行,清淨無欲行也。又曰:患慾淤泥故。

現有眷屬,常樂遠離;

肇曰:在眾若野。又曰:覺愛別離故。

雖服寶飾,而以相好嚴身;

肇曰:外服俗飾,而內修相好也。

雖服飲食,而以禪悅為味;

肇曰:外食世膳,而內甘禪悅。

若至博弈戲處,輒以度人;

傳云:博弈,圍棋也。空棄光陰,無裨來業。肇曰:因戲止戲。

受諸異道,不毀正信;

肇曰:同於異者,欲令異同於我耳,豈正信之可毀!受,謂受學道法也。

雖明世典,常樂佛法;

肇曰:世典雖盡明,所樂在真法。

一切見敬,為供養中最;

肇曰:含齒無不敬,淨養無不供。故曰為致養之最也。

執持正法,攝諸長幼;

肇曰:外國諸部曲皆立三老,有德者為執法人,以決鄉訟、攝長幼也。淨名現執俗法,因通道法也。

一切治生諧偶,雖獲俗利,不以喜悅;

肇曰:貪生圖業,有身皆患。世利稱心,彌增流浪。大士誡之,不以喜悅。

遊諸四衢,饒益眾生;

肇曰:四衢要路,人所交集。隨彼所須,而為益焉。

入治政法,救護一切;

肇曰:治政法,律官也。導以正法,使民無偏枉,救護一切也。

入講論處,導以大乘;

外道二乘,執見異論。大士攝伏,導以大乘,令其解脫。

入諸學堂,誘開童蒙;

肇曰:學堂,童蒙書學堂也。誘開,如太子入學現梵書比也。

入諸淫舍,示欲之過;

肇曰:外國淫人,別立聚落。凡預士流,目不暫顧。大士同其欲,然後示其過。

入諸酒肆,能立其志。

肇曰:酒致失志,開放逸門也。

若在長者,長者中尊,為說勝法;

此下三,明口密益物。肇曰:凡人易以威順,難以理從。大士每處其尊,以弘風靡之化。長者豪族望重,多以世教自居,不求出世勝法,永處輪迴。

若在居士,居士中尊,斷其貪著;

肇曰:積財一億,入居士里,寶貨彌殖,貪著自纏,豈思出離。

若在剎利,剎利中尊,教以忍辱;

肇曰:剎利,王者種也,秦言「田主」。劫初人食地味,轉食自然粳米。後人情漸偽,各有封殖,遂立有德,處平分田,此王者之始也。其尊貴自在,多強暴怒,恣意傷害,自取輪迴,故教以和忍。

若在婆羅門,婆羅門中尊,除其我慢;

肇曰:秦言「外意」,以道學為業,或在家,或出家苦行,多恃己道術,我慢自蔽,沒生死流。

若在大臣,大臣中尊,教以正法;

肇曰:正法,治正法也。教以正法治國,以道佐時。亦令知身如泡,不保榮祿。

若在王子,王子中尊,示以忠孝;

為臣須忠,為子應孝。肇曰:所承處重,宜以忠孝為先也。

若在內官,內官中尊,化正宮女;

什曰:外國法取歷世忠良、耆長有德為內官,化正宮女。嗜色之業,報以女身。若不正修,豈能出離!

若在庶民,庶民中尊,令興福力;

肇曰:福力微淺,故生庶民。衣食尚乏,安能進道!

若在梵天,梵天中尊,誨以勝慧;

肇曰:梵天多有禪福,不求出世勝慧。

若在帝釋,帝釋中尊,示現無常;

無常者,滌欲愛之神湯,凡未離欲界者,豈不銘心哉!什曰:「梵」,垢薄而著淺,故為說勝慧;「釋」,愛重而著深,故現無常也。

若在護世,護世中尊,護諸眾生。

「護世」,四天王也。東方持國主,主二部:揵闥婆、毗舍闍。南方增長主,主二部:鳩槃荼、薜荔多。西方雜語主,主二部:龍及富單那。北方多聞主,主二部:夜叉、羅剎。護諸世間也。

長者維摩詰以如是等無量方便,饒益眾生。

此第三,結歎也。肇曰:法身圓應,其跡無端,故稱無量。上略言之耳。

其以方便,現身有疾。

此下第二,現疾益物。文四:一、明方便現疾,二、諸人參問,三、因為說法,四、聞法得益。此初也。肇曰:雖復變現殊方,妙跡不一,然此經之起,本於現疾,故作者別序其事也。

以其疾故,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諸王子並餘官屬,無數千人,皆往問疾。

此下第二,著有眾生因集參問也。

其往者,維摩詰因以身疾,廣為說法。

此三,明因疾說法。文二:初、勸厭凡身,二、勸求佛身。前文復二:前、明緣理正觀,後、辨緣事對治觀。此總標也。肇曰:同我者易信,異我者難順。故因其身疾,以明有身之患。什曰:欲明履道之身未免斯患,況於無德而可保耶!

諸仁者!是身無常、無強、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此下次,正說無常、苦、空、無我四觀文也。此初,無常觀。夫無常者,悟身有為,體性生滅,此理無常也,可階道果。若四時代謝,形變色衰,此是事轉,非真悟也。肇曰:身之危脆,強力不能保,孰能信其永固者?此無常義也。

為苦為惱,眾病所集。諸仁者!如此身,明智者所不怙。

此二,苦觀。法身常樂,無漏因生;則知漏因生身,性本自苦。見此苦理,道果從生。若待鞭撻傷害方見苦者,非苦理也。病惱相仍,明智不怙。怙,恃怙也。

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

此下十喻明空觀。身者,因是妄惑,果是偽報。觀察此理,名悟空也。復次,四大虛偽,不真故空,亦非毀滅代謝之空哉!肇曰:撮摩聚沫之無實,以喻觀身之虛偽。此下至電喻,明空義也。

是身如泡,不得久立;

肇曰:不久似明無常義。然水上泡,以虛中不實,故不久立,猶空義也。

是身如焰,從渴愛生;

肇曰:渴見陽焰,惑以為水;愛見四大,迷以為身。

是身如芭蕉,中無有堅;

芭蕉之草,唯葉無幹。

是身如幻,從顛倒起;

肇曰:見幻為人,四大為身,皆顛倒也。

是身如夢,為虛妄見;

妄心所計,虛誑如夢。

是身如影,從業緣現;是身如響,屬諸因緣;

肇曰:身之起乎業因,猶影響之生形聲。

是身如浮雲,須臾變滅;是身如電,念念不住。

肇曰:變滅不住,似釋無常。然皆取其虛偽不真,故速滅不住,猶釋空義也。

是身無主,為如地;

此下六界觀無我也。肇曰:夫萬事萬形,皆四大成。在外則為土石山河,在內則為四支百體。聚而為生,散而為死。生則為內,死則為外。內外雖殊,然其大不異,故以內、外四大,類明無我也。外地,古今相傳,強者先宅,故無主也。身亦爾,眾緣所成,緣合則起,緣散則離,何有真宰常主之者!主、壽、人即是一我,義立四名耳。地性能持,妄計為主。

是身無我,為如火;

火性炎上,妄計為我。肇曰:縱任自由,謂之我。而外火起滅由薪,火不自在;不自在,火無我也。外火既無我,內火類可知。

是身無壽,為如風;

風息通命,妄計為壽。肇曰:常存不變,謂之壽。而外風積氣飄鼓,動止無常;動止無常,風無壽也。外風既無壽,內風類可知。

是身無人,為如水;

水性隨物,妄計為人。肇曰:貴於萬物,而始終不改,謂之人。而外水善利萬形,方圓隨物,窪隆異適,而體無定。若體無定,則水無人也。外水既無人,內水類可知。

是身不實,四大為家;

此身骨肉等,地大;血髓等,水大;煖氣等,火大;喘息等,風大。不了四大,妄計為身,假會為家,非實身也。

是身為空,離我、我所;

此五,空界觀。身之呻吟,猶橐籥哉!聲動因空,空無我所。既無我所,何異外空耶?

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

此六,識界觀也。草木隨氣,變化萬形;識身隨業,受報非一。既緣變無常知,何異草木?又草木隨氣榮枯,識亦隨緣生滅。生滅無定知,何異草木?肇曰:身雖能觸而無知,內識能知而無觸。自性而求,二俱無知。既曰無知,何異瓦礫?

是身無作,風力所轉。

此破作者也。身隨業風,巧拙異動,無作者也。肇曰:舉動事為,風力使然,誰作之者?

是身不淨,穢惡充滿。

此下明緣事對治觀,破思惟惑也。肇曰:三十六物,充滿其體,此不淨想也。

是身為虛偽,雖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

肇曰:雖復澡以香湯,衣以上服,苟曰非真,豈得久立?此虛偽想也。

是身為災,百一病惱。

肇曰:一大增損,百一病生。此災患想也。

是身如丘井,為老所逼。

丘井者,故破村落丘墟故井也。謂人物宮室,移就新居,井不可改,日見崩壞。人老亦然,盛力少色,皆悉遷移,衰老形骸,留此散壞。此老壞想也。肇曰:神之處身,為老死所逼;猶危人之在丘井,為龍蛇所逼也。緣在他經。

是身無定,為要當死。

死苦。肇曰:壽夭雖無定,不得不受死。此必死想也。

是身如毒蛇,如怨賊,如空聚,陰、界、諸入所共合成。

此總明不可樂想也。肇曰:四大喻四蛇,五陰喻五賊,六情喻空聚,皆有成喻在他經。五陰、十八界、十二入,三法假合成身,猶若空聚,無可寄也。

諸仁者!此可患厭,當樂佛身。

此下第二,勸求佛身。文四:第一舉勸,第二徵勸,第三釋勸,第四結勸。此初,舉厭勸忻。肇曰:吾等同有斯患,可厭久矣,宜共樂求佛身也。

所以者何?

此二,徵勸意。肇曰:近見者,謂佛身直是形之妙者,未免生死寒暑之患,曷為而求?將辨法身妙極之體。

佛身者,即法身也。

此三,釋勸。文三:初、辨果體,二、明修因,三、總結。此初也。肇曰:經云法身者,虛空身也。無生而無不生,無形而無不形。超三界之表,絕有心之境。陰入所不攝,稱謂所不及。寒暑不能為其患,生死無以化其體。故其為物也,微妙無像,不可為有;備應萬形,不可為無。彌綸八極,不可為小;細入無間,不可為大。故能出生入死,通洞乎無窮之化;變現殊方,應無端之求。此二乘之所不議,補處之所未覿。況凡夫無因,敢措思於其間哉!聊依經誠言,粗標其玄極耳。然則法身在天而天,在人而人,豈復近捨丈六而遠求法身乎!

從無量功德、智慧生。

此二,明修因。肇曰:夫妙極之身,必生乎妙極之因。功德、智慧,大士二業也。此二蓋是萬行之初門,泥洹之關要,故唱言有之。

從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生。

肇曰:五分法身也。

從慈、悲、喜、捨生。

四等也。

從布施、持戒、忍辱、柔和、勤行、精進、禪定、解脫、三昧、多聞、智慧諸波羅蜜生。

肇曰:禪,四禪。定,四空定。解脫,八解脫。三昧,三三昧。此皆禪度之別行。

從方便生。從六通生。

肇曰:自非六通、方便生其無方之化,無以成無極之體。

從三明生。

肇曰:天眼、宿命智、漏盡通為三明。

從三十七道品生。從止觀生。

三十七品如下。什曰:始觀時繫心一處名止,靜極則明,明則慧,慧名觀。

從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生。

名數如常。自非剋圓勝德,何能證茲法身!

從斷一切不善法、集一切善法生。

肇曰:必斷之志,必集之情,此二心行之綱目也。

從真實生。從不放逸生。

肇曰:真實,善根所以生;不放逸,功業所以成。此二心行之要也。

從如是無量清淨法生如來身。

此總結也。

諸仁者!欲得佛身,斷一切眾生病者,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四結勸,起悲願也。肇曰:發無上心,豈唯自除病,亦濟群生病。

如是,長者維摩詰為諸問疾者如應說法,令無數千人,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四,結益也。

弟子品第三

此二,明弟子因命問疾,寄宣訶辭,挫小進大,故目品焉。

爾時,長者維摩詰自念寢疾於床,

品文二:初、自念疾,後、佛命問疾。此初,先自念也。生曰:自念寢疾者,自傷念疾也。夫有身則有疾,此自世之常耳。達者體之,何所傷哉!然毗耶離諸長者子皆覲佛聽法,維摩詰事應是同,而礙疾不預,理在致傷。故託以崇法,招佛問疾也。

世尊大慈,寧不垂愍。

此念問。肇曰:世尊大慈,必見垂問,因以弘道,所濟良多,此現疾之本意也。

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此二,命問疾人。先別命十人,此初章也。文二:初命,後辭。此初,命也。肇曰:至人懸心默通,不先形言,冥機潛應,故先敕也。如其知諸人不堪而猶命者,將顯淨名無窮之德,以生眾會悕仰之情耳。「舍利」,此名身,其母名也。「弗」,秦言「子」。天竺多以母名名子。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此二,辭也。文四:一、奉辭不堪,二、略出所以,三、廣引彈事,四、結辭不堪。此即初也。生曰:有以致辭,非拒命也。託不拒命之辭,以取推維摩詰義。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曾於林中宴坐樹下,

此二,「所以」下,徵釋不堪所由也。宴,安也。禪定安心,故云宴坐。聲聞入定,不過八地定及滅盡定,皆是厭下粗動,忻於上定。故示隱身於林,息亂於定,此非真宴寂。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為宴坐也。

此三,「時維摩詰」下,引所彈事。文三:總、別、結也。此初,總訶不必此坐為真坐也。夫心體離念,性本寂滅。體此安住,名真宴坐。豈同二乘,厭亂忻定,而為宴寂哉!

夫宴坐者,不於三界現身意,是為宴坐。

此二,「夫宴坐」下,別訶。文六。此初,訶形神不寂失。夫三界性空,未嘗不寂;身心如幻,何時不定?豈有厭忻哉!肇曰:今舍利弗猶有世報生身,及世報意根,故以人間為煩擾而宴坐林下,未能形神無跡,故致斯訶。

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

二,訶寂用相乖失。小乘滅受想心,名為滅定,故滅而無用也。菩薩體心性常寂滅,名滅盡定,故寂而常用。肇曰:小乘人入滅盡定,則形猶枯木,無運用之能。大士入實相定,心智寂滅而形充八極,順機而作應會無方,舉動進止不捨威儀。其為宴也,亦以極矣!

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宴坐。

三,訶真俗異緣失。《仁王》云:「雙照二諦平等道。」照真故道法,照俗故凡事。肇曰: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惡齊旨,道俗一觀,故終日凡夫,終日道法也。淨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

心不住內,亦不在外,是為宴坐。

四,訶心住內外失。心生則內外相生,心寂則內外相滅,此無住為住也。肇曰:身為幻宅,曷為住內?萬物斯虛,曷為在外?小乘防念,故繫心於內;凡夫多求,故馳想於外;大士齊觀,故內外無寄也。

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是為宴坐。

五,訶乖中起行失。肇曰:諸見,六十二諸妄見也。夫以見為見者,要動捨諸見以修道品。大士觀諸見真性即是道品,故不近捨妄見而遠修道品也。如小乘觀身不淨,破淨倒,名見動。大士觀身性空,非垢非淨,名為不動。念處既爾,餘品例然。

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是為宴坐。

六,訶染淨未融失。肇曰:七使、九結,惱亂群生,名為煩惱。煩惱真性,即是涅槃。慧力強者,觀煩惱即是入涅槃,不待斷而後入也。

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

此三,結也。肇曰:此平等法坐,佛所印可。豈若仁者有待之坐乎!

時我,世尊!聞是語已,嘿然而止,不能加報。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此四,結不堪也。肇曰:理出意外,莫知所對。

佛告大目揵連: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文二。此初,命也。目揵連,此云採菽,姓也,輔相之族。字拘律陀,此樹名也。禱樹求之,因以名也。肇曰:弟子中神通第一。生曰:夫人才有長短,所能不同。舍利弗自可不能,餘何必然?故不抑之而不告也。復得因以廣維摩詰之美。

目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也。文四,如前。此初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入毗耶離大城,於裡巷中,為諸居士說法。

此二,不堪之由。此說小乘無常等法也。肇曰:當是說有為善法,施戒之流也。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大目連!為白衣居士說法,不當如仁者所說。

此三,辨所彈事。文三:初、訶偽,次、示真,後、訶益。此初,總訶。「不當」,此順方言,應云「仁者所說不當」。法唯一實,餘二非真,故云不當。

夫說法者,當如法說。

此示真也。文二:初、理本無說,二、示說方軌。前中又三:標、釋、結也。此初,標也。肇曰:法,謂一相真實法也。

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

二,釋法。此初,約無我明實相義。肇曰:自此下辨真法義也。夫存眾生,則垢真法。若悟法無眾生,則其垢自離。又解:此明法性本無眾生,不同二乘斷眾生相也。下三句類然。

法無有我,離我垢故。

生曰:我者自在,言主耳。

法無壽命,離生死故。

肇曰:生死,命之始終耳。始終既離,則壽命斯無。諸言離者,皆空之別名也。

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

肇曰:天生萬物,以人為貴。始終不改,謂之人。故外道以人名神,謂始終不變。若法前後際斷,則新新不同。新新不同,則無不變之者。無不變之者,則無復人矣。

法常寂然,滅諸相故。

此下約法空辨實相義也。法性常寂,無生滅相也。不同小乘妄執有為,有生異滅相。

法離於相,無所緣故。

肇曰:緣,心緣也。相,心之影響耳。夫有緣故有相,無緣故無相。

法無名字,言語斷故。

名生於相,相空則名亡。肇曰:名生於言,言斷誰名?

法無有說,離覺觀故。

執名相說,從覺觀生;假名相說,覺觀自離。肇曰:覺觀粗心,言語之本。真法無相,故覺觀自離。

法無形相,如虛空故。

肇曰:萬法萬形,萬形萬相。解曰:此明一法萬形,無定形故無形;亦一體多相,無定相故無相。

法無戲論,畢竟空故。

肇曰:真境無言。凡有言論,皆是虛戲。妙絕言境,畢竟空也。

法無我所,離我所故。

肇曰:上直明無我,此明無我所。自我之外,一切諸法,皆名我所。

法無分別,離諸識故。

妄法有相故,識有分別;真法無相故,智無分別。肇曰:分別生於識。

法無有比,無相待故。

此下約絕待辨實相義。肇曰:諸法相待生,猶長短比而形。

法不屬因,不在緣故。

妄法有生,故屬因緣;真法無生,故不屬因緣。肇曰:前後相生,因也;現相助成,緣也。諸法要因緣相假,然後成立。若觀法不在緣,則法不屬因也。

法同法性,入諸法故。

隨事則相殊,悟理則同性。肇曰:諸法殊相,誰能遍入?遍入諸法者,其唯法性乎!

法隨於如,無所隨故。

肇曰:法自無法,誰隨如者。以無所隨故,名隨如也。

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

肇曰:有邊故有動,無邊何所動。無邊之邊,謂之實際,此真法之所住也。

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

肇曰:情依六塵,故有奔逸之動;法本無依,故無動搖。

法無去來,常不住故。

肇曰:法若常住,則從未來到現在,從現在到過去。法一逕三世,則有去來也。以法不常住,故法無去來也。

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

肇曰:同三空。又解:實相性離,故不違三脫。性無分別,故離好醜、增損、生滅等也。即體自真,故無別歸趣。

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

肇曰:超出常境,非六情之所及。法性平等,故無高下。

法常住不動。

肇曰:真法常定,賢聖不能移。

法離一切觀行。

肇曰:法本無相,非觀行之所見。見之者,其唯無觀乎!

唯!大目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

此三,結也。肇曰:心觀不能及,豈況於言乎!

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此下第二,示說方軌。文二:初、安住無說,次、為物故說。初文有法、喻、結。能說如幻,故無說無示。聽者如幻,故無聞無得。肇曰:無說豈曰不言,謂能無其所說;無聞豈曰不聽,謂能無其所聞。故終日聞而未嘗聞也。示,謂說法示人。得,謂聞法所得。

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

喻也。

當建是意,而為說法。

結也。

當了眾生根有利鈍,

此第二,為物故說。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文三。此初,了根利鈍,隨病而化。

善於知見,無所罣礙。

二,了法無相而隨物說相也。肇曰:說有不辨空者,由其於諸法無閡知見未悉善也。無閡知見,即實相智也。

以大悲心讚於大乘,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說法。

三,結說益也。肇曰:夫大悲所以建,大乘所以駕,佛恩所以報,三寶所以隆,皆由明瞭人根,善開實相。而目連備闕斯事,故以誨之。

維摩詰說是法時,八百居士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三,聞訶得益。

我無此辯,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第四,結成不堪。

佛告大迦葉: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文二,同上。此初,命也。迦葉,此云龜,亦曰飲光,皆取其明義。肇曰:迦葉,弟子中頭陀苦行第一,出婆羅門種,姓迦葉也。

迦葉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此下二,奉辭。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貧里而行乞,

二,略明所以也。詣貧二意:一少欲故,二大悲故。亦以迦葉於弟子中,此二最勝,故訶也。生曰:大迦葉少欲行,頭陀中第一也。得滅盡三昧亦最勝。凡得滅盡定者,能為人作現世福田也。其以自業,能使人得現法報,而貧有交切之苦,故以大悲心欲拔之也。乞食是其頭陀之業。又至貧里,有會少欲之跡。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大迦葉!有慈悲心而不能普,捨豪富,從貧乞。

此下第三,廣引彈事。文三:初、訶悲劣,二、明頭陀不真,三、捐伏。此初也。迦葉因苦生悲,故不普。菩薩了生如幻,苦樂一如,等起大悲而無緣念,故能普也。

迦葉!住平等法,應次行乞食。

此二,約乞食示真頭陀,明小乘頭陀不真。頭陀,此云抖藪。小乘抖藪,其心不著房舍、臥具、湯藥四事,名為頭陀。大乘頭陀抖藪,其心一切不著,不著生死,不住涅槃,生滅垢淨等,廣如《善住意天子經》明。於中文五:一、欲乞止貪法,二、入聚離染法,三、示正法食,四、結成法食,五、斥二乘也。此初四段,檢乞食心。若為修定慧,資長法身,名真頭陀。若為愛養世報而乞食者,非抖藪也。住平等者,為求平等法身。而乞食者,應觀無相,貧富一如,次第行乞,不應取貧富相,壞真抖藪也。

為不食故,應行乞食。

法身不食。肇曰:不食即涅槃法。涅槃無生死、寒暑、飢渴之患,其道平等,豈容分別?應以此平等心而行乞食,使因果不殊也。

為壞和合相故,應取摶食。

壞五陰名法身。肇曰:五陰、摶食,俱和合相耳。壞五陰,名為涅槃。應以此心而取摶食也。若然,則終日摶食,終日涅槃也。

為不受故,應受彼食。

法身不受生死也。肇曰:不受亦涅槃法也。夫為涅槃而行乞者,應以無受心而受彼食。若然,則終日受而未嘗受,是乃受也。

以空聚想,入於聚落。

此二,入聚離染法。既為法身,不受毒身,而乞食者,聚落六塵,能傷正觀;入聚乞食,何以獲全?故示聚落無相,真空抖藪。文三:初、觀外聚,次、觀內根,三、結真頭陀。此初也。肇曰:空聚,亦涅槃相也。凡入聚落,宜存此想。若然,則終日聚落,終日空聚也。

所見色,與盲等。

此二,觀內根頭陀也。見色如盲者,肇曰:二乘惡厭生死,怖畏六塵,故誡以等觀也。盲,謂不見美惡之異,非謂閉目也。

所聞聲,與響等。

聲如幻也。肇曰:未有因谷響而致喜怒者也。

所嗅香,與風等。

香如幻也。肇曰:香臭因風,風無香嗅也。

所食味,不分別。

味如幻也。什曰:法無定性,由分別取相,謂之為味。若不分別時,則非味也。雖食,當如本相也。

受諸觸,如智證。

觸如幻也。肇曰:得盡智、無生智,自證成道,舉身柔軟快樂而不生著。身受諸觸,宜若此也。

知諸法如幻相。

法無定相,隨心而變,故云如幻也。

無自性,無他性。本自不然,今則無滅。

三,結真頭陀。若能知此六塵無自無他,不燃不滅,名真頭陀也。肇曰:諸法如幻,從因緣生,豈自他之可得也?

迦葉!若能不捨八邪,入八解脫,

此下三,示正法食。既得食已,應思禪悅法喜食也。文二:初、示法食,後、令施食。此初也。小乘捨八邪入八解脫為禪悅,大乘不捨而入也。肇曰:八邪八解,本性常一。善觀八邪,即入八解,曷為捨邪更求解乎?若能如是者,名入解也。

以邪相入正法,

此法喜食也。小乘捨邪相入無相,大乘相、無相不二。肇曰:若本性常一者,則邪正相入,不乖其相也。

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眾賢聖,然後可食。

此明悲施。肇曰:因誨以無礙施法也。若能等邪正,又能以一食等心施一切,然後自食。若得法身,則能實充足一切,如後「一鉢飯」也。

如是食者,非有煩惱,非離煩惱;非入定意,非起定意;非住世間,非住涅槃。

四,明法食已,得法身益。文二。此先,明受施益。肇曰:有煩惱食,凡夫也。離煩惱食,二乘也。若能如上平等而食者,則是法身之食:非有煩惱而食,非離煩惱而食也。又定亂一如,世、出世等,平等法喜,同資法身也。

其有施者,無大福,無小福;不為益,不為損。

二,能施益。肇曰:若能等心受食,則有等教;既有等教,則施主同獲平等。不計福之大小,己之損益也。

是為正入佛道,不依聲聞。迦葉!若如是食,為不空食人之施也。

此五,結斥也。肇曰:平等法食,自利利人,故正入佛道,不依聲聞。又名真應供,故不空施福也。

時我,世尊!聞說是語,得未曾有,即於一切菩薩深起敬心。

此三,捐伏。始知菩薩頭陀行勝也。

復作是念:斯有家名、辯才、智慧乃能如是,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肇曰:時謂在家大士智辯尚爾,其誰不發無上心也。

我從是來,不復勸人以聲聞、辟支佛行。

肇曰:始知二乘之劣,不復以勸人也。

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四,結不堪也。

佛告須菩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曰:秦言善吉,弟子中解空第一。文二。此初,命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入其舍,從乞食。

二,略釋所以。生曰:須菩提得無諍三昧,人中第一也。維摩詰機辯難當,鮮有敢窺其門者。而須菩提既有此定,又獨能詣之,跡入恃定矣。便有恃定之跡,而致詰者,豈不有為然乎!又若善吉詣貧,貧無物施,心則有諍。今既詣富,為施不難,故順無諍行也。

時維摩詰取我鉢,盛滿飯,

此三,廣引彈事。文五:一、取鉢,二、訶詰,三、置鉢,四、安慰,五、聞益。此初也。生曰:維摩詰跡在居士,有吝惜之嫌。若未與食便詰之者,物或謂之然矣,故先取鉢盛滿飯也。而不授之者,恐須菩提得鉢便去,不盡言論勢也。

謂我言:唯!須菩提!若能於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於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

此下二,明訶詰。善吉入四禪定,不忤物心,名為無諍;大士入實相定,萬法平等,名為無諍。又善吉捨有觀空,名為解空;大士有空平等,名為解空。住此平等,名真福田,乃可取食。文中有四:一、法食等,二、染淨等,三、邪正等,四、損益等。此初也。小乘內心見生死、涅槃苦樂不等,故外行乞食,見於貧富亦不等也。大士內住實相,苦樂平等,故外化無緣,大悲亦平等也。肇曰:萬法同相,准一可知。若於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於食亦等。以此行乞,乃可取食耳。曷為捨貧從富,自生異相乎!

若須菩提不斷淫、怒、癡,亦不與俱;

此下二,明染淨等。文三:初、約無生四諦問,二、就人凡聖問,三、結成可食。初文四句,此初,了惑無生為集諦。肇曰:斷淫、怒、癡,聲聞;淫、怒、癡俱,凡夫。大士觀淫、怒、癡即是涅槃,故不斷不俱。若能如是者,乃可取食也。

不壞於身,而隨一相;

二,悟陰無相為苦諦也。肇曰:萬物齊旨,是非同觀,一相也。然則身即一相,豈待壞身滅體,然後謂之一相乎!身,五陰身也。

不滅癡愛,起於明脫;

三,漏即無漏為道諦也。肇曰:聲聞以癡曀智,故滅癡而明;以愛繫心,故愛解而脫。大士觀癡愛真相即是明脫,故不滅癡愛而起明脫。

以五逆相而得解脫,亦不解不縛。

四,縛本不生,今則無滅,為滅諦也。肇曰:五逆真相,即是解脫,豈有縛脫之異耶!五逆,罪之尤者;解脫,道之勝者。若能即五逆相而得解脫者,乃可取人之食。

不見四諦,非不見諦;非得果,非不得果。非凡夫,非離凡夫法;非聖人,非不聖人。

此下二,就人凡聖問也。凡夫不見四諦;初果見諦;大士無見無不見,見第一義諦也。二乘有證有得,故得果;大士無所得,故非得果也。此則凡聖一如,豈有分別哉!

雖成就一切法,而離諸法相,乃可取食。

此三,結真福田可食也。肇曰:不捨惡法而從善,則一切諸法於何不成!諸法雖成而離其相,以離其相,美惡斯成矣。若能備如上說,乃可取食也。

若須菩提不見佛,不聞法,

此下三,明邪正等。文三:初、總明背正,次、別明同邪,後、結令取食。此初也。肇曰:猶誨以平等也。夫願能齊是非、一好醜者,雖復上同如來,不以為尊;下等六師,不以為卑。何則?天地一旨,萬物一觀。邪正雖殊,其性不二。豈有如來獨尊,而六師獨卑!若同彼六師,不見佛,不聞法,因其出家,隨其所墮,而不以為異者,乃可取食也。蓋窮理盡性,極無方之說也。善惡反論而不為其常,邪正同辯而不喪其真,斯可謂平等正化,莫二之道乎。天台意云:已前證真,故可食此,敬田也。此下為同惡,故食即悲田也。

彼外道六師:富蘭那迦葉、

此二,明同六師。肇曰:姓迦葉,字富蘭那。其人起邪見,謂一切法斷滅性空,無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末伽梨拘賒梨子、

肇曰:末伽梨,字也。拘賒梨,其母名也。其人起邪見,謂眾生苦樂,不因行得,自然爾耳。

那闍夜毗羅胝子、

肇曰:那闍夜,字也。毗羅胝,其母名也。其人謂道不須求,經生死劫數,苦盡自得,如轉縷丸於高山,縷盡自止,何假求也。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

肇曰:阿耆多,字也。翅舍欽婆羅,粗弊衣名也。其人著弊衣,自拔髮,五熱炙身,以苦行為道。謂今身併受苦,後身常樂也。

迦羅鳩馱迦旃延、

肇曰:姓迦旃延,字迦羅鳩馱。其人謂諸法亦有相亦無相也。

尼揵陀若提子等,是汝之師。

肇曰:尼揵陀,其出家總名也,如佛法出家名沙門。若提,母名也。其人謂罪福苦樂本有定因,要當必受,非行道所能斷也。此六師,佛未出世時,皆道王天竺也。

因其出家,彼師所墮,汝亦隨墮,乃可取食。

此三,結取食也。肇曰:若能同彼六師,不懷異想者,乃可取食。

若須菩提入諸邪見,不到彼岸。

此下四,明損益等也。文三:初、明損益等,次、明福非益性,後、明罪非損性。此初也。肇曰:彼岸,實相岸也。惑者以邪見為邪,彼岸為正,故捨此邪見,適彼彼岸耳。邪見、彼岸,本性不殊,曷為捨邪而適彼岸乎?是以入諸邪見不到彼岸者,乃可取食也。自「六師」已下,至乎「不得滅度」,類生逆談,以成大順。庶通心君子,有以標其玄旨,而遺其所以是也。

住於八難,不得無難。

肇曰:夫見難為難,必捨難而求無難也。若能不以難為難,故能住於難;不以無難為無難,故不得於無難也。

同於煩惱,離清淨法。

肇曰:夫能悟惱非惱,雖惱而淨;若以淨為淨,雖淨而惱。是以同惱而離淨者,乃所以常淨也。

汝得無諍三昧,一切眾生亦得是定。

此下明福非益性。法性妙禪,定亂一旨。善吉、群生,不容有二。如不二也,則罪福無主,誰福非福?孰墮不墮?故經云:非福田,非不福田;非應供養,非不應供養。肇曰:善吉之與群生,性常自一,曷為善吉獨得,而群生不得乎?此明本不偏也。

其施汝者,不名福田。

肇曰:我受彼施,令彼獲大福,故名福田耳。由大觀之,彼我不異,誰為種者?誰為田者?

供養汝者,墮三惡道。

肇曰:五逆之損,供養之益,大觀正齊,未覺其異。若五逆而可墮,供養亦可墮也。

為與眾魔共一手,作諸勞侶。汝與眾魔及諸塵勞,等無有異,

此下三,明罪非損性。魔王者,誘人入生死也;法王者,化人住涅槃也。若生死、涅槃性平等者,魔佛二化,同一手也。既曰為同,等無異也。肇曰:既為其侶,安得有異?又曰:夫以無異,故能成其異也。

於一切眾生而有怨心,謗諸佛,毀於法。

肇曰:怨親之心,毀譽之意,美惡一致,孰云其異?苟曰不異,亦何為同?

不入眾數,終不得滅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

夫見聖諦者,入聖眾數;斷煩惱者,得至滅度。實相無見無不見,故不入眾數;寂滅無得無不得,故不得滅度。若能如是住真平等,此真應供,乃可取食。肇曰:夫捨惡從善,人之常情耳。然是非經心,猶未免於累,是以等觀者以存善為患,故捨善以求宗;以捨惡為累,故即惡而返本。然則即惡有忘累之功,捨善有無染之勳,故知同善未為得,同惡未為失。淨名言意,似在此也。

時我,世尊!聞此茫然,不識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鉢,欲出其舍。

此第三,置鉢也。天台云:進非其敬,退非其悲,故置之也。肇曰:淨名言逆而理順,善吉似未思其言,故不識是何說,便置鉢而出也。

維摩詰言:唯!須菩提!取缽勿懼。於意云何,如來所作化人,若以是事詰,寧有懼不?

此下四,淨名安慰。文三:初慰問,次答,後釋。此初也。肇曰:淨名欲令善吉弘平等之道,無心以聽,美惡斯順。而善吉本不思其言,迷其所說,故復引喻以明也。

我言不也。

此二,答也。

維摩詰言:一切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應有所懼也。

此三,釋也。文三:初標,次釋,後重釋也。肇曰:若於弟子中解空第一,既知化之無心,亦知法之如化。以此而聽,曷為而懼也。

所以者何?一切言說,不離是相。

此二,釋也。肇曰:是相即幻化相也。言說如化,聽亦如化,以化聽化,豈容有懼。

至於智者,不著文字,故無所懼。

肇曰:夫文字之作,生於惑取。法無可取,則文相自離。虛妄假名,智者不著。

何以故?文字性離,無有文字,是則解脫。解脫相者,則諸法也。

三,重釋也。肇曰:解脫,謂無為真解脫也。夫名生於不足,足則無名。故無有文字,是真解脫也。「則諸法」者,肇曰:名生於法,法生於名。名既解脫,故諸法同解也。

維摩詰說是法時,二百天子得法眼淨。

此五,得益也。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四,結不堪也。

佛告富樓那彌多羅尼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文二。此初,命也。肇曰:富樓那,字也,秦言滿願。彌多羅尼,其母名,秦言知識。通母名為字。弟子中辯才第一。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此二,辭。文四,此初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大林中,在一樹下,為諸新學比丘說法。

二,略釋也。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富樓那!先當入定,觀此人心,然後說法。無以穢食,置於寶器。

三,廣引彈事。前訶目連說不稱理,此訶滿願不識根性。文七:一、說法失機,二、結過訶責,三、令識宿命,四、大志開發,五、更為說法,六、得不退轉,七、尊者敬捐。初文四別,此初,勸觀心。心本性淨,不應以小乘穢法污其本也。肇曰:大乘自法身已上,得無礙真心,心智寂然,未嘗不定。以心常定,故能萬事普照,不假推求,然後知也。小乘心有限礙,又不能常定,凡所觀察,在定則見,出定不見。且聲聞定力深者,見眾生根,極八萬劫耳;定力淺者,身數而已。大士所見,見及無窮。此新學比丘,根在大乘,應聞大道。而為說小乘法,故誨其入定也。又曰:穢食充飢,小乘法也;盛無上寶,大乘器也。

當知是比丘心之所念,無以琉璃同彼水精。

二,勸觀心念。念雖生滅,而性無生滅,此真寶也。說生滅者,偽寶也。肇曰:當識其心念之根本,無令真偽不辨也。

汝不能知眾生根原,無得發起以小乘法。彼自無瘡,勿傷之也。

三,大乘信根稱本無瘡,示小乘法名為傷也。肇曰:彼大乘之體自無瘡疣,無以小乘之刺損傷之也。

欲行大道,莫示小徑,無以大海內於牛跡,無以日光等彼螢火。

四,總舉喻也。肇曰:大物當置大處,曷為迴龍象於兔徑,注大海於牛跡乎?日光者,肇曰:明昧之殊,其喻若此,而欲等之者,何耶?有說大道法性,喻法身也;大海廣納,喻般若也;日光破闇,喻解脫也。

富樓那!此比丘久發大乘心,中忘此意,如何以小乘法而教導之?我觀小乘智慧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眾生根之利鈍。

此二,「富樓那」下結過訶責也。肇曰:未得無生忍,心皆有退忘。

時維摩詰即入三昧,令此比丘自識宿命,曾於五百佛所殖眾德本,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三,令識宿命。肇曰:淨名將開其本意,故以定力令諸比丘暫識宿命,自知曾於五百佛所殖眾德本,曾已迴此功德向無上道。此其本意。

即時豁然,還得本心。於是諸比丘稽首禮維摩詰足,

此四,大志開發,感恩致敬也。

時維摩詰因為說法。

此五,更為說法。定力暫加,事不可久。欲令自悟,要因說法。

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復退轉。

此六,聞法悟理,於無上道獲不退也。

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說法。

此七,自念敬伏也。

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此四,結也。

佛告摩訶迦旃延: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曰:迦旃延,南天竺婆羅門姓也。以本姓為名,弟子中解義第一。有說迦旃延,此云文飾也。又云剃髮種也。

迦旃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昔者,佛為諸比丘略說法要,

二,略釋。文二。此初,佛先略說。肇曰:如來常略說有為法無常、苦、空、無我,無為法寂滅不動。此二言總一切法盡,故言「略」也。生曰:為悟所津,若出由戶也。

我即於後敷演其義,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寂滅義。

二,迦旃延廣演。義者,義理。小乘以無常等五為理,大乘以一實相為理。由悟此理,證道非餘,故云要也。肇曰:如來言說未嘗有心,故其所說法未嘗有相。迦旃延不喻玄旨,故於入室之後皆以相說也。何則?如來去常故說無常,非謂是無常;去樂故言苦,非謂是苦;去實故言空,非謂是空;去我故言無我,非謂是無我;去相故言寂滅,非謂是寂滅。此五者,可謂無言之教、無相之談。而迦旃延造極不同,聽隨心異。聞無常,則取其流動;至聞寂滅,亦取其滅相。此言同旨異,迦旃延所以惑也。生曰:存旨而不在辭,故曰演其義也。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

此三,廣引彈事。文三:初、總訶,次、示真,後、得益。此初也。見法生滅,小乘義也。悟生滅本不生滅,實相義也。肇曰:心者何也?惑相所生。行者何也?造用之名。夫有形必有影,有相必有心;無形故無影,無相故無心。然則心隨事轉,行因用起。見法生滅,故心有生滅;悟法無生,則心無生滅。迦旃延聞無常義,謂法有生滅之相。法有生滅之相,故影響其心,同於生滅也。夫實相幽深,妙絕常境,非有心之所知,非辯者之能言,如何以生滅心行而欲說乎?

迦旃延!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此二,示真實相義也。此下五義破執,名殊而實相之理一也。肇曰:小乘觀法生滅為無常義,大乘以不生不滅為無常義。無常名同,而幽致超絕。生曰:夫言無常者,據事滅驗之也。終苟有滅,始無然乎?始若果然,則生非定矣。生不定生,滅孰定哉?

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

肇曰:有漏五陰,受染生死,名受陰也。小乘以受陰起則眾苦生,為苦義。大乘通達受陰,內外常空,本自無起,誰生苦者?此真苦義。大經云:凡夫有苦無諦,二乘有苦有諦,菩薩解苦無苦而有真諦。餘義例此可見。

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

肇曰:小乘觀法緣起,內無真主,為空義。雖能觀空,而於空未能都泯,故不究竟。大乘在有不有,在空不空,理無不極,所以究竟空義也。

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

肇曰:小乘以封我為累,故尊於無我。無我既尊,則於我為二。大乘是非齊旨,二者不殊,為無我義也。又曰:諸義例此,亦同不二,為實相也。

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寂滅義。

肇曰:小乘以三界熾然,滅之以求無為。夫熾然既形,滅名以生。大乘觀法本自不然,今何所滅?不然不滅,乃真寂滅也。

說是法時,彼諸比丘心得解脫。

此三,得益也。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四,結也。

佛告阿那律: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曰:阿那律,秦言「如意」,剎利種也,弟子中天眼第一。又云「無滅」,一燈照佛,九十劫來善根不滅。今得天眼第一,又常受如意報,故生剎利種,乃至得道。

阿那律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此初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一處經行。時有梵王,名曰嚴淨,與萬梵俱放淨光明,來詣我所,稽首作禮,問我言:幾何,阿那律!天眼所見?

二,略釋。文二。此初,梵王問也。阿那律修證天眼,梵王業報天眼,欲比其優劣,故致問也。

我即答言:仁者!吾見此釋迦牟尼佛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二,阿那律答也。肇曰:時手執此果故,即以為喻也。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阿那律!天眼所見為作相耶?無作相耶?

此下三,廣引。文五:一、難偽,二、受屈,三、問真,四、申述,五、發心。初文二:先雙定,後雙難。此初,定也。《吳本》云:為受相耶?無受相耶?此難意云:天眼所見為取相耶?為不取相耶?小乘依俗禪得天眼,故取相見;大乘依實相定得天眼,故見而不取相也。肇曰:三界報身,六情諸根從結業起,名為有作相也。法身出三界,六情諸根不由結業生,名為無作相。夫以有作,故有所不作。以法身無作,故無所不作。

假使作相,則與外道五通等。

此二,難也。二乘依四禪得五通,與外道等也。肇曰:外道修俗禪得五通,然不能出凡夫見聞之境也。此有作相也,欲等之乎!

若無作相,即是無為,不應有見。

若菩薩實相三昧得真天眼,所見十方皆是無為,不應有分別之見。肇曰:若無作相,即是法身無為之相,豈容見聞近遠之言。天台云:二乘依四禪得五通,則與外道等。若觀四諦斷惑擇滅無為,雖異外道,則無有見。

世尊!我時默然。

二,受屈也。肇曰:欲言作相,則同外道;欲言無作,則違前見意。故不知所答。

彼諸梵聞其言,得未曾有,即為作禮而問曰:世孰有真天眼者?

此三,梵王歎問。肇曰:諸梵謂天眼正以徹視遠見為理,而淨名致詰殊違本途,疑有真異,故致斯問者也。

維摩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不以二相。

此四,答真也。肇曰:真天眼,謂如來法身無相之目也。幽燭微形,巨細兼睹;萬色彌曠,有若目前。未嘗不見而未嘗有見,故無眼、色之二相。二乘在定則見,出定不見;如來未嘗不見,故常在三昧也。叡曰:如來天眼,入佛眼中,雖緣無緣,故不以二相。有說不以淨穢二相,有說不以動寂二相也。

於是嚴淨梵王及其眷屬五百梵天,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禮維摩詰足已,忽然不現。

此五,聞勝發心。肇曰:其所發明,成立若此。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四,結也。

佛告優波離: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秦言「上首」,弟子中持律第一。

優波離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昔者,有二比丘犯律行,以為恥,不敢問佛。來問我言:唯!優波離!我等犯律,誠以為恥,不敢問佛。願解疑悔,得免斯咎。

二,略釋。文二:初來問,後為解。此初也。肇曰:愧其所犯,不敢問佛。以優波離持律第一,故從問也。

我即為其如法解說。

二,為解。持律有二:一、法身性淨之律,二、陰身身口之律。今優波離持身口之律,見罪生滅,壞法身無相之律,故為訶也。肇曰:如法,謂依戒律決其罪之輕重,示其悔過法也。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優波離!無重增此二比丘罪。當直除滅,勿擾其心。

此三,廣引。中文二:初、彈訶,二、二比丘歎伏。初訶文六:初、直訶勸,二、解釋所以,三、引證,四、問答,五、分別,六、結成。此即初訶無重增,兼勸直滅。小乘以犯戒為罪生,大乘以取相為罪生。既令見罪懺悔,是名重增。又二比丘迷於實相,妄見罪生;今來懺悔,又見罪滅。重增滅見,故云重增。肇曰:二比丘既犯律行,疑悔情深,方重結其罪,則封累彌厚;封累彌厚,則罪垢彌增。當直說法空,令悟罪不實,封累情除,則罪垢斯滅矣。天台云:懺悔法有三:一者戒門,依律法懺是;二功德門,謂禮佛、誦經般舟方等道場法是;三無生門,令悟罪性空,若達罪性與福無異是也。今淨名示此無生懺也。

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

此二,解釋也。肇曰:夫罪累之生,因緣所成;求其實性,不在三處。如煞因彼我,彼我即內外也。自我即非煞,自彼亦非煞。彼我既非,豈在中間!眾緣所成,尋之悉虛也。

如佛所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心亦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諸法亦然,不出於如。

此三,引佛語證。文有引、有釋、有結、有類也。肇曰:逆知其本也。夫執本以知其末,守母以見其子。佛言眾生垢淨皆由心起,求心之本不在三處。心既無在,罪垢可知也。「諸法亦然」者,肇曰:萬法云云,皆由心起,豈獨垢淨之然哉!故諸法亦然,不離於如。如,謂如本相也。

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有垢不?

此四,問答,比小明大也。文有問、答、釋三。肇曰:得解脫時,謂其初成羅漢得第九解脫。爾時心冥一義,無復心相。欲以其心,類明眾生心,故先定其言也。

我言:不也。

二,答也。

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

三,比釋也。肇曰:群生心相,如心解相。生曰:眾生心相無垢,理不得異。但見與不見為殊耳。

唯!優波離!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

此五,分別本性無垢。文三:初、明妄垢非垢,次、明諸法不住,後、明內心妄見。此初也。生曰:垢實無也,在妄想中是垢耳。若無妄想,垢即淨也。妄想者,妄分別之想也。

顛倒是垢,無顛倒是淨。

倒心見垢,離倒則非垢。生曰:見正轉也。見轉於內,則妄分別外事也。

取我是垢,不取我是淨。

取我即著垢,離我則無垢也。肇曰:見罪則存我也。

優波離!一切法生滅不住,如幻、如電。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

二,明諸法不住,故無自性。肇曰:成前無相常淨義也。諸法如電,新新不停,一起一滅,不相待也。彈指頃有六十念過,諸法乃無一念頃住,況欲久停。無住則如幻,如幻則不實,不實則為空,空則常淨。然則物物斯淨,何有罪累於我哉!

諸法皆妄見,如夢、如焰、如水中月、如鏡中像,以妄想生。

此三,明妄見也。肇曰:上明外法不住,此明內心妄見。俱辨空義,內外為異耳。夫以見妄,故所見不實;所見不實,故無相常淨也。上二喻取其速滅,此四喻取其妄想也。

其知此者,是名奉律。其知此者,是名善解。

此六,結也。若能悟罪無生,知心不住,是名真解,奉持法身無相之律也。肇曰:若能知此乃名善解。不知此法而稱持律第一者,何耶?今知優波離謬教意也。

於是二比丘言:上智哉!是優波離所不及,持律之上而不能說。

此下第二,歎伏。文三:初、比丘歎,二、尊者伏過,三、比丘發心。此初,歎也。肇曰:二比丘悟罪常淨,無復疑悔,故致斯歎。

我答言:自捨如來,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其樂說之辯。其智慧明達為若此也!

二,歎伏也。自佛已還,無能制其大乘妙辯,況我持律哉!

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作是願言:令一切眾生皆得是辯。

三,明除疑發心。法身妙律,諸佛所持。悟解除疑,因之發趣。什曰:有罪則憂怖自生,罪無則疑悔自滅。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此四,結也。

佛告羅睺羅: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曰:羅睺羅,秦言「覆障」。六年為母胎所障,因以為名。弟子中持戒第一。又云密行第一。故《法華經》云:羅睺羅密行,唯我能證知。

羅睺羅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昔時,毗耶離諸長者子來詣我所,稽首作禮,問我言:唯!羅睺羅!汝佛之子,捨轉輪王位,出家為道。其出家者,有何等利?

此下二,略釋。文二。此初,問也。諸長者子心慕出家,父母所制。睹羅睺羅捨轉輪王十善之化而剃落從道,必有大利,勝在家修,故從而問焉。

我即如法為說出家功德之利。

二,答也。出家有二:一者,深厭生死,樂求涅槃,有證有得,有利可說,名為小乘;二者,悟三界如幻,無生無滅,無證無得,無利可說,此名大乘。今羅睺羅謬讚小乘涅槃之利,既有利可說,非密行也。未若大乘不取不捨,無得無證,無利可說,真密行也。生曰:世榮雖樂,難可久保。出家之理,長樂無為。豈可同年語其優劣哉!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羅睺羅!不應說出家功德之利。

此下三,廣引彈事。文五:一、訶不應說,二、解釋所以,三、示真出家,四、結真出家,五、勸修真出家。此初,總訶也。體本法身,三界如幻,不生不滅,名為出家。此則損益兩亡,無利可說,故訶不應也。

所以者何?無利無功德,是為出家。

二,徵釋所以。文二。此初,略釋也。肇曰:夫出家之意,妙存無為。無為之道,豈容有功德利乎!

有為法者,可說有利有功德。夫出家者為無為法,無為法中,無利無功德。

次二,廣釋也。第一義諦名法性無為,森羅萬像同歸此理。悟此理者,無得無證,名真出家。非二乘擇滅有得證者,名出家也。肇曰:夫有無為之果,必有無為之因。因果同相,自然之道也。出家為無為,即無為之因也。無為無利無功德,當知出家亦然矣。

唯!羅睺羅!夫出家者無彼無此,亦無中間。

此三,示真出家。肇曰:上直明出家之義,自下明出家之事。雖云其事,然是無事事耳。則出家者以去累為志,無為為心。以心無為,故所造眾德皆無為也。文三。此初,內證德也。肇曰:偽出家者惡此生死,尊彼涅槃,故有中間三處之異。真出家者遣萬累,忘彼此,豈有是非三處之殊哉!

離六十二見,處於涅槃。

肇曰:既無彼此,則離眾邪見,同涅槃也。「六十二見」者,《大品》云:外道依過去計神及世間常無常等四見,依未來世計神及世間邊無邊等四見,依涅槃計有如來無如來等四見,依此十二見歷五陰成六十見。又計身與神一斷見,身與神異常見,為六十二見也。

智者所受,聖所行處。

肇曰:賢智聞之而從,眾聖履之而通,可謂真出家之道乎?

降伏眾魔,

此二,約降魔顯德。見實相則蘊魔自空,蘊空則諸魔自伏。肇曰:眾魔者,四魔也。正道既夷,邪逕自塞。

度五道。

肇曰:五道,非無為之路。又云:生死五道,性是涅槃,故名度。

淨五眼,得五力,立五根,

體實相則垢曀永亡,曀亡則五眼自淨,五力、五根亦自然增長。

不惱於彼。

肇曰:道超事外,與物無逆,何惱之有?

離眾雜惡,

肇曰:俗善雖善,由雜不善。道法真淨,故純善不雜也。

摧諸外道。

三,伏外道也。肇曰:日月不期去闇,而闇自除;出家不期摧外道,外道自消。

超越假名。

肇曰:萬事萬名,虛假以生。道在真悟,故超假名。

出淤泥,無繫著。

肇曰:出生死愛見之淤泥,無出家受道之繫著。

無我所,無所受。

肇曰:出家本乎無我,離著則諸受永亡。肇曰:無受也,欲受、我受、戒受、見受。

無擾亂,內懷喜。

肇曰:夫擾亂出於多求,憂苦生於不足。出家寡欲,擾亂斯無,道法內充,故懷喜有餘。

護彼意,隨禪定,離眾過。

住實相則不忤物心,不違禪定,生滅不起,焉有過患哉?

若能如是,是真出家。

此四,結真出家。肇曰:若能不違上說,乃應出家之道,非存利之所能也。

於是維摩詰語諸長者子:汝等於正法中,宜共出家。

此五,形既緣礙,勸心出家也。文四:一勸,二辭,三釋勸意,四得意出家。此初,勸悟理出家也。

所以者何?佛世難值。

肇曰:淨名知其不得出家而勸之者,欲發無上道心耳。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二,不悟勸意,辭有礙也。肇曰:非不欲出家,不敢違親耳。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三,釋勸意。肇曰:雖為白衣,能發無上心者,便為出家,具足戒行矣。

爾時,三十二長者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四,得意心發。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此四,結辭也。

佛告阿難: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曰:阿難,秦言「歡喜」,弟子中總持第一。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昔時,世尊身小有疾,當用牛乳。我即持鉢,詣大婆羅門家門下立。

此二,略釋所以。叡曰:現身有疾者,亦不可一途而論,特以淺識之流取信耳。因於如來身而起劣相,故彰阿難不達,使惑同眾人。淨名高訶,以開法身之唱,使見形之徒,悟應感難期,無方莫測。兼寄跡取乳,除彼貪求,假過阿難,以明小乘之劣。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阿難!何為晨朝持鉢住此?

此三,廣引彈事。文三:初、問乞意,二、訶彈,三、恥愧。初中文二。此初,問也。生曰:晨朝非乞食時,必有以也。

我言:居士!世尊身小有疾,當用牛乳,故來至此。

二,答。如來為物受生,有疾用乳。阿難侍佛,故行求乞。

維摩詰言:止止!阿難,莫作是語。

此二,彈訶。文四:初、略止二謗,二、略顯真身,三、廣止二謗,四、廣顯真身。此初,略止二謗也。天台云:無病言病,增謗也;德圓言減,損謗也。佛身無生,應物現生,有身則有疾,小乘執實,故云謗也;大乘知應,故非謗也。豈復離此現疾,別有不謗之法身哉?

如來身者,金剛之體,諸惡已斷,眾善普會,當有何疾?當有何惱?

二,略顯真身。金剛體者,喻不生不滅常住法身也。諸惡斷,解脫也。眾善會,般若也。肇曰:夫病患之生,行業所為耳。如來善無不積,惡無不消,體若金剛,何患之有?

嘿往,阿難!勿謗如來,莫使異人聞此粗言。

三,廣止二謗。先止增謗也。文三。初,勸嘿也。謗佛粗言,異人聞之,必蔓說,故令嘿往。生曰:苟云是實,為謗佛也。又曰:病為常近粗之極也。不達聞之,必謂然矣!

無令大威德諸天及他方淨土諸來菩薩,得聞斯語。

二,智聞必哂。威德諸天、淨土菩薩以己福慧,不受疾報。方於如來,知應現也。生曰:以彼推己,無疾必達佛矣。而此言實病,不亦哂斯語之不得乎!

阿難!轉輪聖王以少福故,尚得無病。豈況如來無量福會,普勝者哉!

三,近事驗之。轉輪聖王乃不及欲界諸天,但以人中少福,尚得無病。豈況如來,普勝三界,而有病哉?

行矣!阿難!勿使我等受斯恥也。外道梵志,若聞此語,當作是念:何名為師?自疾不能救,而能救諸疾人?可密速去,勿使人聞。

此下二,明損謗也。苟執不去,非徒佛有斯謗,我等亦受其恥。肇曰:正士聞則謂汝不達,邪士聞則謂佛實病,何名為法之良醫?身疾不能救,而欲救人心疾乎?

當知,阿難!諸如來身,即是法身,非思欲身。

此下四,廣顯真身。初就四德顯真,此初。無相法身,大悲應現,非思業、貪欲之所牽生,自在應物,是我德也。三界有待之形,名思欲身也。生曰:如來身從實理中來,起不由彼,應有何病耶?

佛為世尊,過於三界。

二,明三界受生,苦也。悟界如幻,不受生故,樂也。生曰:既以思欲為原,便不出三界,三界是病之境也。佛為悟理之體,超越其域,應有何病也?

佛身無漏,諸漏已盡。

三,明惑染生身,漏也。智證法身無漏,無漏即性淨也。肇曰:夫法身虛微,妙絕常境,情累不能染,心想不能議,故曰諸漏已盡。

佛身無為,不墮諸數。

四,明有為之身四相所遷,數也。佛身無生,離生滅相,常也。肇曰:法身無為而無不為,無不為故現身有病,無為故不墮有數也。

如此之身,當有何疾!

二,結也。如此常、樂、我、淨金剛法身,當有何疾!

時我,世尊!實懷慚愧,得無近佛而謬聽耶?

此下三,明恥愧。文三。初,阿難慚愧。佛身理然,不合有疾。奉命聞疾,應是謬聞。近佛多聞,以此懷愧。肇曰:受使若此,致譏若彼,進退懷愧,或謂謬聽也。

即聞空中聲曰:阿難!如居士言。但為佛出五濁惡世,現行斯法,度脫眾生。

二,空聲舉應顯真。疾身,應物也;無為,本真也。肇曰:以其愧惑,故空聲正之「如居士言」。何有無漏之體,嬰世之患?但為度五濁群生,故現斯疾,取乳勿慚也。五濁者,劫濁、眾生濁、煩惱濁、見濁、命濁。

行矣!阿難!取乳勿慚。

三,若知權化現疾,即非謗佛,取乳勿慚也。

世尊!維摩詰智慧辯才,為若此也!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此四,結辭也。

如是五百大弟子,各各向佛說其本緣,稱述維摩詰所言,皆曰:不任詣彼問疾。

此二,總述辭也。

菩薩品第四

此三,明折伏方便菩薩,令歸圓妙。前既聲聞致辭,故次命菩薩。然發菩提心總名菩薩,而根有利鈍,教有漸頓。或事修而未悟於理,或悟偏而未進於圓,或漸證而未極於頓。今將迴事以向理,折偏以進圓,斥漸而詣頓,故因命問疾以調伏之。皆菩薩佛事,故名品焉。文二。先別明四大士。此初,慈氏也。

於是佛告彌勒菩薩: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文二,如前。此初,命也。彌勒,此云「慈氏」。肇曰:彌勒,南天竺婆羅門姓,出此姓即以為名。五百弟子皆以不任,故復命菩薩者,將備顯淨名難酬之德也。

彌勒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此二,辭。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為兜率天王及其眷屬說不退轉地之行。

此二,略釋所以。什曰:此天以彌勒將上為天師,預懷宗敬,故常來聽法也。又云:不退轉地者,或六度行滿,名為不退;或證初地,名為不退。天王雖已發心,然內有五欲,外有勝境,恐其退轉,因以勸之。肇曰:下訶云「實無發心,亦無退者」,以此推之,似存不退之行,勸發無上心也。雖曰勝期,猶未免乎累,教跡不泯,故致斯訶。然經云補處大士心無不一,智無不周,應物而動,何闕之有?是由得失同懷,修短迭應,利彼而動,無計諸己。故彌勒假有以啟始,淨名居宗以濟終,互為郢匠,器彼淳朴。雖復跡同儒墨,致教不一,然相成之美,實存其中矣。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彌勒!世尊授仁者記,一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三,廣引彈事。文五:一、先定得記,二、破執授記,三、舉例返破,四、顯菩提相,五、聞真得益。此初,定也。生曰:阿耨多羅者,無上也。三藐三者,正遍也。菩提者,彼語有之,此無名也,實即體極居終智慧也。一生者,無復無量生,餘一生也。

為用何生得授記乎?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

此下二,正破授記。文三:初、就生門彈,次、就無生門彈,後、就平等門彈。初中文三:一、先定三世,二、難破三世,三、引證。此初,定也。肇曰:發無上心,修不退行,授記成道,彌勒致教之本意也。今將明平等大道以無行為因,無上正覺以無得為果,故先質彌勒,明無記無得;然後大齊群生,一萬物之致,以弘菩提莫二之道也。夫有生即有記,無生即無記。故推斥三世,以何生而得記乎?

若過去生,過去生已滅;

二,難破也。肇曰:別推三世,明無生也。過去生,已滅法,不可謂之生也。生曰:無復有也。

若未來生,未來生未至;

肇曰:未來生未至,未至則無法,無法以何為生也?生曰:竟未有也。

若現在生,現在生無住。

肇曰:現法流速不住,以何為生耶?若生滅一時,二相俱壞;若生滅異時,即生時無滅。生時無滅,則法無三相;法無三相,即非有為也。盡有三相,即有無窮之名。三世既無生,於何而得記乎?生曰:生時已去,未始暫停,豈可得於中成佛耶?

如佛所說: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

三,引證。肇曰:證無住義。生曰:新新生滅,交臂已謝,豈待白首然後為變乎!

若以無生得授記者,無生即是正位。於正位中亦無授記,亦無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云何彌勒受一生記乎?

此二,約無生門彈。文二:初、約理破,二、約行破。此初也。肇曰:上推有生無記,此推無生亦無。無生即七住無相真正法位也。此位為理無記無成,彌勒於何授一生記乎?

為從如生,得授記耶?為從如滅,得授記耶?

此二,約行破。文二。此初,雙定。為見如智生授記,為見如惑滅授記耶?肇曰:如雖無生滅,而生滅不異如。然記別起於生滅,冥會獨於即真,故假如之生滅,以明記別之不殊也。什曰:夫授記要由得如。本未得而今得,似若有起;如起即累滅,亦似有物於中滅。故先問其起滅,以明無起滅也。

若以如生得授記者,如無有生。若以如滅得授記者,如無有滅。

二,明雙破生滅。若見如智生,如體不生,智亦無生。若見如惑滅,如體無滅,惑亦不滅。智無生即本覺,惑無滅即寂滅。此不生不滅,豈有授記哉!肇曰:如非不生滅,非有生滅。非不生滅,故假以言記;非有生滅,以知無記。

一切眾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眾聖賢亦如也,至於彌勒亦如也。

此三,約平等一如破。文二。初,總舉平等也。一切眾生,有情也。一切法,無情也。眾聖賢,二乘也。彌勒,大乘也。肇曰:萬品雖殊,未有不如。如者,將齊是非,一愚智,以成無記無得義也。

若彌勒得授記者,一切眾生亦應授記。所以者何?夫如者不二不異。

此下二,別約三德平等破也。此初,約真如理等法身德破也。彌勒眾生,理如無二,會如授記,豈有得、不得之二哉!肇曰:凡聖一如,豈有得失之殊哉!生曰:二者,直二事也。異者,二相殊也。

若彌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一切眾生皆亦應得。所以者何?一切眾生即菩提相。

二,約本覺平等智德破也。菩提,此云覺,亦云智,謂無相極智、平等本覺也。若煩惱即菩提,則一切眾生皆菩提相,豈彌勒獨得之耶?肇曰:無相之相,是菩提相。生曰:菩提既是無相理極之慧,言得之者,得是菩提相也。

若彌勒得滅度者,一切眾生亦當滅度。所以者何?諸佛知一切眾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

三,約平等寂滅解脫德破。涅槃,此云滅度。若法本不生,今即無滅。為寂滅者,即一切眾生本來滅度,豈彌勒獨證之耶!肇曰:本性常滅,今復何滅?生曰:然終既至滅,始滅驗矣。始若果滅,終豈滅哉!然知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是盡為滅而不滅也。

是故,彌勒!無以此法誘諸天子。實無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亦無退者。

此下三,舉例返破平等。菩提果尚無記,豈有初心及不退行耶?肇曰:平等之道,實無發心,亦無退者。而以不退之行誘其發心,示其美記者,何耶?

彌勒!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

四,顯真菩提相。文三。此初,勸捨分別。無相平等,是菩提相。若分別始終,有退不退,是見分別,非見菩提。肇曰:菩提以寂滅為相,生死同相,而諸天子卑生死、尊菩提,雖曰勝求,更生塵累。宜開以正路,令捨分別。曷為示以道記,增其見乎?

所以者何?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

此二,略徵釋。身心無所得相,是菩提相也。肇曰:自此下大明菩提也。道之極者,稱曰菩提,秦無言以譯之。菩提蓋是正覺、無相之真智乎?其道虛玄,妙絕常境。聽者無以容其聽,智者無以運其智,辯者無以措其言,像者無以狀其儀。故其為道也,微妙無相,不可為有;用之彌勤,不可為無。故能幽鑑萬物而不曜,玄軌超駕而弗夷,大包天地而罔寄,曲濟群惑而無私。至能道達殊方,開物成務,玄機必察,無思無慮。然則無知而無不知,無為而無不為者,唯菩提大覺之道也。此無名之法,固非名也,不知所以言,故強名曰菩提。斯無為之道,豈以身心而得乎?

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

此三,歷法廣顯菩提相。亦可前是能破,此是能立;又前破而不斷,此立而不常;又前破而不滅,此立而不生;又前會而不一,此別而不異;又前亡而不去,此存而不來。斯妙道之無方也。觀夫聖人體極,因物立名,所以教名悉檀。理窮實相,非夫久殖善本,莫能究其深廣哉!是故,前以無生滅故,無菩提記;此以無生滅故,證寂滅,名寂滅菩提。寂滅無緣故不觀,寂滅無念故不行,寂滅無見故斷,寂滅無妄想故離,寂滅無願求故障,寂滅無著故無入,寂滅即真如故順理,寂滅即法性故安住,寂滅返生滅之際故至實際。諸句例然,不復廣說。肇曰:妙會真性,滅諸法相,故菩提之道與法俱寂。

不觀是菩提,離諸緣故。

肇曰:觀生於緣,離緣即無觀也。

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

肇曰:行生於念,無念故無行。

斷是菩提,捨諸見故。離是菩提,離諸妄想故。

肇曰:諸見斷,妄想離,乃名菩提也。

障是菩提,障諸願故。

肇曰:真道無欲,障諸願求也。

不入是菩提,無貪著故。

肇曰:入,謂受入可欲也。

順是菩提,順於如故。住是菩提,住法性故。至是菩提,至實際故。

肇曰:不異三空,菩提義也。隨順本相謂之如,故計之以順。常住不變謂之性,故計之以住。到實相彼岸謂之際,故計之以至也。

不二是菩提,離意法故。

肇曰:意與法為二。菩提無心,何法之有也!

等是菩提,等虛空故。

肇曰:無心於等而無不等,故謂若虛空。

無為是菩提,無生、住、滅故。知是菩提,了眾生心行故。

肇曰:菩提不有,故無生滅。菩提不無,故了知眾生心也。

不會是菩提,諸入不會故。

肇曰:諸入,內外六入。俱空,故諸入不會;諸入不會,即菩提相。

不合是菩提,離煩惱習故。

肇曰:生死所以合,煩惱之所纏。離惱故無合,無合即菩提也。

無處是菩提,無形色故。假名是菩提,名字空故。

肇曰:外無形色之處,內無可名之實。

如化是菩提,無取捨故。

肇曰:菩提無取捨,猶化人之無心也。

無亂是菩提,常自淨故。

肇曰:內心既常靜,外亂無由生。

善寂是菩提,性清淨故。

肇曰:性無不淨,故寂無不善。善寂,謂善順寂滅、常淨之道也。

無取是菩提,離攀緣故。

肇曰:情有所取,故攀於前緣;若離攀緣,即無取也。

無異是菩提,諸法等故。

肇曰:萬法同體,是非一致,不異於異者,其唯菩提乎!

無比是菩提,無可喻故。

肇曰:第一大道,無有兩正,獨絕群方,故無以喻也。

微妙是菩提,諸法難知故。

肇曰:諸法幽遠難測,非有知之所知。以菩提無知,故無所不知;無知而無不知者,微妙之極也。

世尊!維摩詰說是法時,二百天子得無生法忍。

此五,明悟真記不記,真得不得,獲益也。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此四,結也。

佛告光嚴童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文二,如前。此初,命也。

光嚴童子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此二,辭也。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出毗耶離大城。

此二,略釋所以也。光嚴接近,故託閑林為道場。淨名詣理,故諠靜一如為道場。出入之跡,其在即也。生曰:託在常出,實有以也。

時維摩詰方入城。我即為作禮而問言:居士從何所來?

此下三,明廣引彈事。文五:一、禮問,二、略答,三、重問,四、廣答,五、眾益。此初也。生曰:城門是人所湊處,故得因廣化功也。「作禮」者,跡同鄉黨現修長幼之禮。「而問」,以取其來自有從也。

答我言:吾從道場來。

二,略答。肇曰:閑宴修道之處,謂之道場也。光嚴志好閑獨,每以靜處為心,故出毗耶,將求道場。淨名懸鑒,故現從外來,將示以真場,啟其封累。故逆云「吾從道場來」者,以明道無不之,場無不在。若能懷道場於胸中,遺萬累於身外者,雖復形處憒鬧,跡與事鄰,乘動所遊,非無道場也。又曰:實相理遍為場,萬行通證為道。生曰:得佛之處也。

我問:道場者,何所是?

三,重問。肇曰:會其所求,故尋問也。

答曰: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

此下三十句廣約諸法明道場。此初,約心辨也。肇曰:修心進道,無亂之境,是道場耳。若能標心為主,萬行為場,不越方寸,道自修者,乃真道場,曷為近捨閑境而遠求空地乎?直心者,謂內心真直,外無虛假。斯乃基萬行之本,坦進道之場。自此已下備列諸行,儘是修心之閑地、弘道之靜場也。又解,如世間和䴬之麥,皆詣場鞭打,䴬去麥全。修道亦然,佛性精粹,雜煩惱䴬,將修行者正見實相為場,對治萬行為鞭打,斷惑證真為颺篩。如直心以虛假為糠䴬,布施以慳貪為糠䴬。諸句例知。

發行是道場,能辦事故。

肇曰:心既真直,則能發跡造行;發跡造行,即事業斯辦者也。

深心是道場,增益功德故。

肇曰:既能發行,即樹心彌深;樹心彌深,則功德彌增者也。

菩提心是道場,無錯謬故。

肇曰:直心入行,轉深則變為菩提心也。此心真正,故所見不謬。凡弘道者要始四心,四心既生,則六度眾行無不成也。

布施是道場,不望報故。

此下十六約行,明住實相真場,行皆造極。肇曰:施不望報,無相行也。夫言有不失無,言無不失有,有無異說而不乖其本者,其唯大乘道乎?然即萬行雖殊,以無相為體,無而不無,故即有為實;有而不有,故施戒為一。此經前後至於辨列眾行有無不同,苟能領其所同,則無異而不同也。

持戒是道場,得願具故。

肇曰:未有戒具而願不具者。

忍辱是道場,於諸眾生心無礙故。

肇曰:懷忿則心礙。

精進是道場,不懈退故。禪定是道場,心調柔故。智慧是道場,現見諸法故。

肇曰:萬法彌曠,現若目前,智慧之能也。又曰:即事見理,為現見也。

慈是道場,等眾生故。

肇曰:等心怨親,欲其安樂,慈行也。

悲是道場,忍疲苦故。

肇曰:見苦必赴,不避湯炭,悲行也。

喜是道場,悅樂法故。

肇曰:以己法樂,樂彼同悅,喜行也。

捨是道場,憎愛斷故。

肇曰:人慈生愛,愛生著,著生累;悲生憂,憂生惱,惱生憎。慈悲雖善而累相已生,故兩捨以平等觀,謂之捨行。

神通是道場,成就六通故。

四禪世定,但發五通;實相真禪,得漏盡也。

解脫是道場,能背捨故。

解脫,八解脫。二乘八解,背捨八邪;大乘八解,邪正俱背。深證實相,背捨萬累也。

方便是道場,教化眾生故。四攝是道場,攝眾生故。

肇曰:方便起乎弘化,四攝生乎來眾也。

多聞是道場,如聞行故。

肇曰:聞不能行,與禽獸同聽也。

伏心是道場,正觀諸法故。

木非繩不直,心非理不正。故心之調也,必正觀實相。肇曰:心之性也,強梁即觀邪,調伏即觀正也。

三十七品是道場,捨有為法故。

此下三科約法明道場。什曰:道品斷受生故,名捨有為。肇曰:三十七品,無為之因也。又曰:無為即涅槃也。

諦是道場,不誑世間故。

什曰:小乘中說四諦,大乘中說一諦。今言諦,是即一諦實相也。

緣起是道場,無明乃至老死皆無盡故。

緣起,十二因緣相生起也。小乘觀十二緣,無明滅即行滅,非實相真場。大乘觀因緣不生不滅,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此實相真場也。

諸煩惱是道場,知如實故。眾生是道場,知無我故。一切法是道場,知諸法空故。

此下三科約所治惑明道場,謂迷即眾惑,悟即真場。肇曰:煩惱之實性,眾生之無我,諸法之空義,皆道之所由生。

降魔是道場,不傾動故。三界是道場,無所取故。師子吼是道場,無所畏故。

此下諸科約佛果德,明坐菩提樹,住寂滅場,不著三界,不惑四魔,能師子吼也。肇曰:降魔兵而不為所動,遊歷三界而不隨其趣,演無畏法音而無難。

力、無畏、不共法是道場,無諸過故。三明是道場,無餘礙故。

法身無過,即眾德自顯;心無餘翳,則慧明普照。肇曰:佛具三十二業而無一闕,三明通達而無礙,斯皆大道之所由生也。

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

什曰:二乘法以三十四心成道。大乘唯以一念,則礭然大悟,具一切智也。肇曰:一切智者,智之極也。朗若晨曦,眾冥俱照;澄若靜淵,群像並鑒。無知而無所不知者,其唯一切智乎!何則?夫有心則有封,有封則有疆。封疆既形,則其智有涯;其智有涯,則所照不普。至人無心,無心則無封,無封則無疆。封疆既無,則其智無涯;其智無涯,則所照無際。故能以一念一時必知一切法也。一切智雖曰行標,蓋亦萬行之一耳。會萬行之所成者,其唯無上道乎!故所列眾法皆為道場也。生曰:一念無不知者,始乎大悟時也。以向諸行終得此事,故以名焉。以直心為行初義,極一念知一切法,不亦是得佛之處乎?

如是,善男子!菩薩若應諸波羅蜜教化眾生,諸有所作,舉足下足,當知皆從道場來,住於佛法矣。

此下三,結成。肇曰:若能應上諸度以化天下者,其人行則遊道場,止則住佛法。舉動所之,無非道場。

說是法時,五百天人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五,明得益也。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四,結也。

佛告持世菩薩: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文二。此初,命也。

持世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此初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住於靜室。

此下三,略釋。文五:一、住靜室,二、魔來,三、不識,四、施女,五、不受。此初,持世避諠住靜,捨惡化善,皆跡示方便,軌之初學。

時魔波旬從萬二千天女,狀如帝釋,鼓樂弦歌來詣我所,與其眷屬稽首我足,合掌恭敬於一面立。

此二,魔作帝釋來也。肇曰:波旬,秦名煞者,或名極惡。斷人善根,因名煞者;違佛亂僧,罪莫之大,極惡也。什曰:帝釋是佛弟子。知其不疑,故作釋形來也。持世不作意觀他心,故不見也。天台云:方便菩薩不知魔來,有三意:一、未能魔佛二界一如等真,故不知;二、緣觀有出入之間,故不知;三、未能善惡齊化,心有去取,故不知也。

我意謂是帝釋而語之言:善來,憍尸迦!雖福應有,不當自恣。當觀五欲無常,以求善本,於身命財而修堅法。

此三,持世不識,謬為說法。誡之以自恣,厭之以無常,修之以三堅。生曰:從女弦歌,是自恣法也。福有而自恣者,覆為罪之根者也。五欲者,五情所欲也。用為自恣,寶之必深。覺其無常,然後能以之求善本矣。肇曰:三堅法,身、命、財寶也。若忘身命、棄財寶、去封累而修是者,必獲無極之身、無窮之命、無盡之財。此三天地焚而不燒,劫數終而不盡,故名堅法。以天帝樂著五欲,不慮無常,故勸修堅法也。

即語我言:正士受是萬二千天女,可備掃灑。

此四,魔更施女為亂也。生曰:因其說法故,可說以從善,實欲以女亂之矣。

我言:憍尸迦!無以此非法之物,要我沙門釋子,此非我宜。

此五,不受。女非順道之緣,故捨而不受。若法身正觀,萬品一如,無非不順。肇曰:持世菩薩時為比丘也。

所言未訖,時維摩詰來謂我言:非帝釋也。是為魔來嬈固汝耳!

此三,廣引彈事。文中有八:一、覺悟,二、乞女,三、欲隱,四、勸捨,五、魔捨,六、說法,七、誘女,八、還女。此初,淨名覺悟。肇曰:以持世不覺,故發其狀也。

即語魔言:是諸女等,可以與我,如我應受。

此二,淨名索女。肇曰:將化諸女,故現從其索。我為白衣,應受此女,曷為以與沙門釋子乎?

魔即驚懼,念:維摩詰將無惱我。欲隱形去而不能隱,盡其神力亦不得去。

此三,魔欲隱去。肇曰:淨名神力之所制也。

即聞空中聲曰:波旬!以女與之,乃可得去。

四,空聲勸捨女也。肇曰:淨名以魔迷固,故化導之也。

魔以畏故,俛仰而與。

此五,魔捨女。生曰:推輕重,留女故當勝自不得去也。

爾時維摩詰語諸女言:魔以汝等與我,今汝皆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隨所應而為說法,令發道意。

此六,淨名為女說法也。文二。此初,令發心也。肇曰:在魔故從欲,在我宜從道教。

復言:汝等已發道意,有法樂可以自娛,不應復樂五欲樂也。

此下二,勸修行。文三:一勸,二問,三答。此初,勸樂法捨欲也。肇曰:女人之性,唯欲是樂。以其初捨天樂,故示以法樂。夫能以弘道為美,積德為忻者,雖復經苦履難而不改其樂,天地所重無易其忻。以此自娛,樂之極也,豈五欲之足存!自此已下備列諸行,以明超世之道,至歡之所由生也。

天女即問:何謂法樂?

二,不解故問也。

答曰:樂常信佛,樂欲聽法,樂供養眾,樂離五欲。

三,淨名答。文四。此初,樂生四信,謂歸三實及厭欲持戒。肇曰:信而後悅,莫若三寶。「樂離五欲」者,什曰:是信戒也。

樂觀五陰如怨賊,樂觀四大如毒蛇,樂觀內入如空聚。

此二,樂厭苦報也。什曰:如《方便品》中說也。肇曰:善惡必察,何樂如之也。

樂隨護道意,樂饒益眾生,樂敬養師。

此三,明樂修出道。文三。此初,內護道意,下益眾生,上敬養師,並行本也。肇曰:將護無上道心,令無差失。

樂廣行施,樂堅持戒,樂忍辱柔和,樂勤集善根,樂禪定不亂,樂離垢明慧。

此二,明六度正行也。什曰:世俗慧中,不能生樂。要得無漏慧,離塵垢,即至樂自生也。

樂廣菩提心。

此下三,遍修萬行。肇曰:彼我兼得,謂之廣也。

樂降伏眾魔。樂斷諸煩惱。

魔怨散而惑病消,故樂也。

樂淨佛國土。樂成就相好,故修諸功德。

依報淨而正報圓,何樂如也!

樂莊嚴道場。

嚴萬行之因場,詣道樹之果場。

樂聞深法不畏。

什曰:心無近著,心不邪疑,又能信諸佛有不思議法,故能聞深法,心不生畏也。肇曰:樂法之情不深者,聞深法必生畏也。

樂三脫門,不樂非時。

肇曰:三脫,空、無相、無作也。縛以之解謂之脫。三乘所由謂之門。二乘入三脫門不盡其極而中路取證,謂之非時。此大士之所不樂也。

樂近同學。樂於非同學中,心無恚礙。

肇曰:異我自彼,曷為生恚?非同學,外道黨也。

樂將護惡知識,樂近善知識。

護惡不捨大悲,近善能成大智。

樂心喜清淨。

肇曰:清淨是實相真法喜。

樂修無量道品之法。

適化無方,故道品無量。肇曰:法樂無量,上略言之耳。

是為菩薩法樂。

此四,結也。

於是波旬告諸女言:我欲與汝俱還天宮。

此下七,波旬誘女也。文二。此初,誘也。肇曰:先聞空中聲,畏而言與,非其真心,故欲俱還也。

諸女言:以我等與此居士,有法樂,我等甚樂,不復樂五欲樂也。

二,女辭也。肇曰:已屬人矣,兼有法樂,何由返也?

魔言:居士!可捨此女。一切所有施於彼者,是為菩薩。

此八,還女。文五:一、索女,二、還女,三、請法,四、為說,五、隨還。此初,索也。肇曰:淨名化導既訖,魔知其不吝,故請也。菩薩之道,一切無惜,想能見還也。

維摩詰言:我已捨矣,汝便將去。令一切眾生得法願具足。

二,還女也。肇曰:因事興願,菩薩常法也。以女還魔,願具滿故,因以生願。「一切眾生得法願具足」,如魔之願滿也。

於是諸女問維摩詰:我等云何止於魔宮?

三,弟子辭師,故請法也。肇曰:昔在魔宮,以五欲為樂;今在菩薩,以法樂為樂。復還魔天,當何所業耶?

維摩詰言:諸姊!有法門名無盡燈,汝等當學。

四,大士為說無盡燈法。

文三。此初,標名勸也。肇曰:將遠流大法之明,以照魔宮癡冥之室,故說此門也。

無盡燈者,譬如一燈然百千燈,冥者皆明,明終不盡。如是,諸姊!夫一菩薩開導百千眾生,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於其道意亦不滅盡,隨所說法而自增益一切善法,是名無盡燈也。

二,釋勸,法、喻、合可見。肇曰:自行化彼,則功德彌增。法光不絕,名無盡燈。

汝等雖住魔宮,以是無盡燈,令無數天子、天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為報佛恩,亦大饒益一切眾生。

三,結勸學也。肇曰:報恩之上,莫先弘道。

爾時天女頭面禮維摩詰足,隨魔還宮,忽然不現。

五,致禮辭還。

世尊!維摩詰有如是自在神力、智慧辯才,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此四,結辭不堪也。

佛告長者子善得: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文二。此初,命也。梵云「須達多」,亦云「善得」,亦云「善施」,即給孤獨也。因緣如別。

善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辭。文四。此初,辭也。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自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一切沙門、婆羅門及諸外道、貧窮下賤孤獨乞人,期滿七日。

二,略釋也。在家大士,故於父舍行施,化同類也。生曰:婆羅門法,七日祠梵天,行大施,期生彼也。言已承嫡繼業於父舍然也。寄之可以致,明法施大矣。什曰:所以乃至第七日方來譏者,欲令其功德滿、心淳熟也。

時維摩詰來入會中,謂我言:長者子!夫大施會不當如汝所設。

此三,廣引彈事。文六:一、彈訶,二、請說,三、略說,四、重請,五、廣說,六、得益。此初,彈也。肇曰:天竺大施會法,於父舍開四門,立高幢告天下,諸有所須,皆詣其舍,於七日中傾家而施,以求梵福。時淨名以其俗施既滿,將進以法施,故先譏其所設,以明為施之殊也。

當為法施之會,何用是財施會為?

肇曰:夫形必有所礙,財必有所窮。故會人以形者不可普集,施人以財不可以周給。且施既不普,財不益神,未若會群生於十方而即之本土,懷法施於胸中而慧無不普。以此而會,會無不均;以此而施,施不遺人。曷為置殊方而集近賓,捨心益而獨潤身乎?

我言:居士!何謂法施之會?

此二,請問也。

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供養一切眾生,是名法施之會。

此三,略答也。什曰:若一起慈心,即十方同緣。施中之等,莫先於此,故曰無前後也。肇曰:夫以方會人,不可一息期;以財濟物,不可一時周。是以會通無隅者,彌綸而不漏;法澤冥被者,不易時而同覆。故能即無疆為一會,而道無不潤;虛心懷德,而物自賓。曷為存濡沫之小慧,捨夫江海之大益;置一時之法養,而設前後之俗施乎?

何謂也?

此四,重問也。肇曰:群生無際,而受化不俱。欲無前無後、一時而養者,何謂也?

謂以菩提起於慈心,

此下五,廣就萬行明法施。文五。此初,四等也。肇曰:夫財養養身,法養養神。養神之道存乎冥益。何則?群生流轉以無窮為路,冥冥相承莫能自返。故大士建德不自為身,一念之善皆為群生。以為群生,故願、行俱果。行果則己功立,願果則群生益。己功立,則有濟物之能;群生益,則有返流之分。然則菩薩始建德於內,群生已蒙益於外矣!何必待哺養啟導,然後為益乎?菩提者,弘濟之道也。是以為菩提而起慈者,一念一時,所益無際矣。

以救眾生起大悲心,

肇曰:大悲之興,救彼而起,所以悲生於我,而天下同益也。

以持正法起於喜心,

肇曰:欲令彼我俱持正法,喜以之生也。

以攝智慧行於捨心;

肇曰:小捨捨怨親,大捨捨萬有。捨萬有者,正智之性也。

以攝慳貪起檀波羅蜜,以化犯戒起尸波羅蜜,以無我法起羼提波羅蜜,

此二,明六度法施。大士以一毫之善,普施眾生,永除六蔽,圓滿六度。肇曰:忿生於我,無我即無競。

以離身心相起毗離耶波羅蜜,

肇曰:精進之相,起於身心,而云離身心者,其唯無相精進乎?復次,愛著身心,不能精進。能精進者,其在亡身心乎?

以菩提相起禪波羅蜜,

肇曰:菩提之相,無定無亂,以此起禪,亦同相也。

以一切智起般若波羅蜜。

肇曰:在佛名一切智,在菩薩名般若,因果異名也。然一切智以無相為相,以此起般若,般若亦無相。因果雖異名,其相不殊也。

教化眾生而起於空。

此三,約三脫明法施。肇曰:存眾生則乖空義,存空義則捨眾生。善通法相,虛空其懷者,終日化眾生,終日不乖空也。

不捨有為法而起無相。

肇曰:即有而無,故能起無相;即無而有,故能不捨。不捨故萬法兼備,起無故美惡齊旨。

示現受生而起無作。

肇曰:作,謂造作生死也。為彼受生者,非作生而生也。是以大士受生,常起無作。

護持正法起方便力,以度眾生起四攝法。

此四,遍約萬行明法施。肇曰:非方便無以護正法,非四攝無以濟群生。

以敬事一切起除慢法,於身命財起三堅法,於六念中起思念法,於六和敬起質直心。

息諸慢以修敬,厭三偽而修三堅,內思六念,外順六和,此之謂法施。「六念」者,肇曰:念佛、法、僧、施、戒、天,六念也。「六和」者,肇曰:以慈心起身、口、意業,為三也;四,得重養與人共之;五,持戒淨;六,修漏盡慧。非直心無以具六法,非六法無以和群眾。群眾不和,非敬順之道。

正行善法,起於淨命。

肇曰:凡所行善,不以邪心為命也。

心淨歡喜,起近賢聖。不憎惡人,起調伏心。

「心淨」者,信也。信樂賢聖,常近三寶,不憎惡人,能調不善。肇曰:近賢聖,生淨喜。見惡,無憎心也。

以出家法起於深心。

厭患三界,誓求菩提。大事因緣,非小志之所為也。肇曰:出家之法,非淺心所能弘也。

以如說行起於多聞。

肇曰:聞不能行,非多聞也。

以無諍法起空閑處。

法性平等,名為無諍。棲心此理,是住空閑。肇曰:忿競生乎眾聚,無諍出乎空閑。

趣向佛慧,起於宴坐。

肇曰:佛慧深遠,非定不趣。

解眾生縛,起修行地。

理圓無漸而解縛者,必修之以次位。肇曰:己行不修,安能解彼!

以具相好及淨佛土,起福德業。知一切眾生心念,如應說法,起於智業。

肇曰:大乘萬行分為二業,以智為行標,故別立智業;諸行隨從,故總立德業。凡所修立,非一業所成。而眾經修相好淨土繫以德業,知念說法繫以智業。此蓋取其功用之所多耳,未始相無也。

知一切法不取不捨,入一相門起於慧業。

肇曰:決定審理謂之智,造心分別謂之慧。上決眾生念定諸法相,然後說法,故繫之以智;今造心分別法相,令入一門,故繫之以慧也。

斷一切煩惱、一切障礙、一切不善法,起一切善業。

肇曰:無善不修,故無惡不斷。

以得一切智慧、一切善法,起於一切助佛道法。

肇曰:一切智慧,智業也。一切善法,即德業也。助佛道法,大乘諸無漏法也。智、德二業非有漏之所成,成之者,必由助佛道法。

如是,善男子!是為法施之會。若菩薩住是法施會者,為大施主,亦為一切世間福田。

此下五,結成法施。肇曰:若能備上諸法,則冥潤無涯。其為會也,不止一方;其為施也,不止形骸。不止形骸,故妙存濟神;不止一方,故其會彌綸。可謂大施,可謂大會矣。

世尊!維摩詰說是法時,婆羅門眾中二百人,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六,明時眾得益。文二。此初,婆羅門發心也。

我時心得清淨,歎未曾有,稽首禮維摩詰足,即解瓔珞價直百千,以上之。

二,明善得心淨。肇曰:心累悉除,得清淨信也。文四。此初,心悟上瓔珞也。生曰:七日施而此物在者,最所重也。而以上維摩詰者,現崇法施情也。

不肯取。

二,讓不受。什曰:本意為說法故,亦為譏財施故,懷此二心,所以不受。

我言:居士!願必納受,隨意所與。

三,重請受隨施也。

維摩詰乃受瓔珞,分作二分。持一分施此會中最下乞人,持一分奉彼難勝如來。

四,淨名受已迴施。文四。初,迴施二田也。肇曰:上直進以法施,未等致施之心。故施極上窮下,明施心平等,以成善得為施之意也。

一切眾會,皆見光明國土難勝如來,又見珠瓔在彼佛上變成四柱寶臺,四面嚴飾,不相障蔽。

二,佛現化。生曰:分作二分者,欲以明等也。現神力者,驗法施也。變成四柱寶臺,豈財施能為之乎?是法施會然也,故能無不周耳。

維摩詰現神變已,作是言: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猶如如來福田之相,

三,勸令等心。文二:一、有相等,二、無相等。此初也。施佛神通,若此施貧。初無善事,施者未能亡於分別,故淨名示之以平等。什曰:施佛以地勝,故心濃;施貧以地苦,故悲深。是以福田同相,致報一也。

無所分別,等於大悲,不求果報,是則名為具足法施也。

二,無相等也。肇曰:若能齊尊卑,一行報,以平等悲而為施者,乃具足法施耳.

城中一最下乞人,見是神力,聞其所說,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四,得益也。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四,結不堪。

如是諸菩薩,各各向佛說其本緣,稱述維摩詰所言,皆曰不任詣彼問疾。

此是大段第二,總明諸菩薩奉辭。肇曰:三萬二千菩薩皆說不任之辭,文不備載之耳。

淨名經關中疏卷上

〔錄文完〕

「花」,甲、乙本作「華」。

「花」,甲、乙本作「華」。

丙本自此始。

「敦」,底、甲、乙本作「頓」,據文意改。

「慧」,諸本均作「惠」,此處「惠」與「慧」相通,以下凡「惠」、「慧」相通處,一律正作「慧」,不出註。

「者」,甲、乙、丙本無。

此上用斯2702號為底本。此下用伯2188號為底本。

「語」,底、乙本作「悟」,據甲、丙本改。

丁本自此始。

「維摩」,底、乙、丁本作「維摩詰」,據甲、丙本刪。

「為」,乙本無。

「大」,甲本作「本」。

「治」,丙本作「理」。

「恨」,丁本作「根」。

「軍」,甲本作「運」。

「右」,丁本作「又」。

「軍」,底本作「運」,據甲、乙、丙、丁本改。

「冥」,甲本作「宜」。

「所」,丁本無。

「名」,甲、丙本作「名也」。

「獨不行」,乙本無。

「遵」,乙本作「尊」。

「疾」,甲本無。

「言」,甲本作「曰」。

「其」,丁本無。

「也」,乙本無。

「迷」,甲本作「米」。

「亦」,甲本作「跡」。

「下」,丁本無。

「癡」,底、甲、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華」,丙本作「花」。

「昧」,底本作「妹」,據甲、乙、丙、丁本改。

「物」,乙本作「勿」。

「礙」,丙本作「閡」。

「不」,甲本無。

「說」,乙本無。

「心」,乙本作「心而能說」。

「聞」,底、乙、丙、丁本作「問」,據甲本改。

「道成」,甲本作「成道」。

「言」,甲本無。

「應」,乙本刪。

「為」,甲本作「謂」。

「近」,甲本作「近為」。

「離」,甲本作「籬」。

「藍」,甲本作「監」。

「藍」,甲本作「監」。

「和」,甲本無。

「賅」,底、甲、乙、丙、丁本作「該」,通「賅」。

「名」,乙本無。

「道」,甲本無。

「歎」,丁本無。

「私」,甲本作「移」。

「結」,乙本無。

「子」,甲本無。

「說」,乙本作「談」。

「直」,甲本作「真」。

「間」,丁本作「聞」。

「也」,乙本無。

「德」,底、乙、丁本作「得」,甲、丙本作「德」,此處「得」與「德」通,以下底校本凡「得」、「德」相通之處,一律錄作「德」,不出註。

「止」,丙本作「心」。

「猶」,底、甲、乙、丙、丁本作「由」,通「猶」。

「礙」,甲本作「閡」。

「閡」,丙本作「礙」。

「辯」,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名」,乙本無。

「知」,丁本作「智」。

「轉」,甲本作「輪」。

「隨」,甲本無。

甲本至此止。

「間」,丁本作「聞」。

「示」,乙本作「亦」。

「標」,乙本作「釋」。

「其」,乙本無。

「勝」,乙本作「釋」。

「標」,乙本作「釋」。

「冥」,底、乙、丁本作「暝」,據丙本改。

「冥」,底、乙、丙本作「暝」,據丁本改。

「邪」,底、丙、丁本作「耶」,據乙本改。以下底校本凡「邪」誤作「耶」處,一律錄作「邪」,不出註。

「惑」,丙本作「或」,通「惑」。以下底校本凡「或」通「惑」處,一律錄作「惑」,不出註。

「芽」,底、乙、丙、丁本作「牙」,通「芽」。以下底校本凡「牙」通「芽」處,一律錄作「芽」,不出註。

「又」,乙本無。

「導」,乙本作「遵」。

「標」,乙本作「釋」。

「導」,丙本作「道」,通「導」。以下底校本凡「道」通「導」處,一律錄作「導」,不出註。

「下」,底、丙、丁本無,據乙本補。

「辨」,底、乙、丁本作「辯」,丙本作「辨」。此處「辯」、「辨」相通。以下底校本凡「辯」、「辨」相通處,一律錄作正字,不出註。

「無」,乙本作「無所」。

「且」,底、丙本作「具」,據乙、丁本改。

「趣」,丙本作「惡」。

「無身」,乙、丙、丁本無。

「感而後應」,乙、丁本無。

「法」,丙本作「法空」。

「能」,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實」,丙、丁本作「寶」。

「言王也」,丙本作「曰喜王」。

「勇」,丁本作「勇也」。

「勝」,乙本原作「積」,有校改痕跡,字跡不清。

「得」,乙本作「德」。

「歡」,乙本作「觀」。

「香」,丙本作「香風」。

「捨」,底本作「拾」,據乙、丙、丁本改。

「什曰」,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子」,乙本作「也」。

「人」,丙本作「人俱」。

「地」,丁本作「也」。

「後」,乙本無。

「天」,底、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31頁下。

「道」,丁本作「通」。

「法」,乙本無。

「高」,底、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32頁上。

「諸」,丁本作「諸神」。

「源」,底、乙、丙、丁本作「原」,據僧肇《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32頁中。

「辰」,底、乙、丁本作「晨」,據丙本改。

「者」,乙本無。

「眾」,乙本作「眾眾」。

「彌」,丁本作「彌輪」。

「而」,丁本作「而而」。

「佛」,丁本無。

「歎」,乙本作「歡」。

「乘」,丙、丁本作「能」。

「試」,底本作「誡」,據乙、丙、丁本改。

「菩提」,丙本作「菩提樹」。

「無心於伏」,底、丁本作「無心伏於物」,丙本作「心於伏」,據乙本改。

「猶」,乙本作「猶若」。

「死」,丁本無。

「孰」,乙、丁本作「熟」。

「人」,乙本無。

「語」,乙、丙、丁本作「言音」。

「次」,底本作「此」,據乙、丙、丁本改。

「兩」,丁本無。

「歎斷」,底、丙、丁本作「斷歎」,據乙本改。

「縛」,丙、丁本作「縛也」。

「皆名為結」,丁本無。

「捨」,丁本作「舍」。

「涘」,底、乙、丙、丁本作「族」,據僧肇《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34頁上。

「發」,底本作「發心」,據乙、丙、丁本刪。

「也」,乙本無。

「經」,乙、丙本無。

此處丁本衍一句:「是以所化眾生處為國土」。

「玉」,底、乙、丁本作「王」,據丙本改。僧肇《註維摩詰經》亦作「玉」,見《大正藏》第38卷第334頁中。

「土」,底、丙本作「生」,據乙、丁本改。

「或」,底、乙、丁本作「惑」,據丙本改。

「生」,乙本無。

「譬」,丙本作「譬如」。

「直」,底本作「真」,據乙、丙、丁本改。

「從」,乙本無。

「淨」,丙本作「淨土」。

「直」,底本作「真」,據乙、丙、丁本改。

「爾」,底、丙本作「示」,據乙、丁本改。

「持」,丁本作「待」。

「信」,丙本作「善」。

「攝」,丙本作「攝眾生」。

「次」,底本作「此」,據乙、丙、丁本改。

「生盲」,丙本無。

「生」,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且」,乙本作「具」。

「嫉」,丁本作「疾」。

「也」,乙、丙、丁本無。

「因」,丙本作「因始」。

「期」,丙本作「其」。

「淨」,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時」,丁本作「則」。

「六」,底本作「六六」,據乙、丙、丁本刪。

「者」,乙本無。

「過」,底本作「過過」,據乙、丙、丁本刪。

「作」,乙本無。

「欲」,底、乙、丙、丁本無,據北1300號補。

「惡充」,丁本作「充惡」。

「此」,丙本作「此下」。

「應」,丁本無。

「此」,乙本無。

「也」,乙本無。

「現,亦」,底、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38頁上。

「此」,乙本無。

「文中」,底本殘,據乙、丙、丁本補。

「伽」,丁本作「加」。

「短」,丙、丁本作「矩」。

「短」,丙、丁本作「矩」。

「寶積」,底本殘,據乙、丙、丁本補。

「此」,底本殘,據乙、丙、丁本補。

「阿」,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值」,底本作「殖」,據乙、丙、丁本改。

「值佛聞法」,乙本作「值佛聞法,值佛聞法」。

「勢」,乙本作「勢也」。

「故」,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也」,丁本無。

「祇」,丁本作「祇僧祇」。

「受」,底本作「受受」,據乙、丙、丁本刪。

「佛」,乙本無。

「四」,乙本無。

「民」,丙本作「人」。

「寂」,丙本作「定」。

「其」,乙本無。

「致」,丙本作「供」。

「幼」,丁本作「幻」。

「曲」,乙本作「典」。

「人」,乙本作「人也」。

「幼」,丁本作「幻」。

「肇曰」,底、丙、丁本無,據乙本補。

「輪」,底、乙、丙、丁本作「淪」,據文意改。

「重」,丁本作「重月」。

「以」,丁本作「如」。

「愛」,丁本作「受」。

「愛」,丁本作「受」。

「深」,乙本作「染」。

「及」,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孰」,乙、丁本作「熟」。

「聚」,丁本無。

「虛」,底本作「虛空」,據乙、丙、丁本刪。

「草」,丙本作「樹」。

「見」,丁本無。

「類」,丁本作「類則」。

「宅」,丁本無。

「自在,不自在」,丁本作「在自,不在自」。

「火無我也。外」,丁本無。

「存」,乙本作「在」。

「止」,乙本作「正」。

「止」,乙本作「正」。

「異」,底本作「以」,據乙、丙、丁本改。

「此」,乙本作「此下」。

「破作者」,丁本作「被作」。

「明」,乙本無。

「他」,丁本作「地」。

「無」,丁本作「無一」。

「三總結」,底、乙本無,丙本作「三結」,據丁本補。

「三昧」,底本刪,據乙、丙、丁本補。

「止」,乙本作「正」。

「一」,底、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43頁中。

「疾」,丁本作「病」。

「之」,丁本作「之之」。

「下」,丁本作「不」。

「道法也」,乙本作「法道」。

「見」,丁本無。

「失」,丁本作「朱」。

「若」,丁本作「善」。

「已」,乙本無。

「揵」,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第」,丁本作「弟子」。

「離」,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示」,乙本作「示是」。

「理」,乙本作「里」。

「辨」,丁本作「辦」。

「我」,乙本無。

「法一」,丙本作「一法」。

「去」,乙本作「法」。

「順」,丁本作「頤」。

「乞」,乙本作「乞食」。

「抖藪」,乙、丁本作「斗藪」,以下底、校本之「斗藪」均錄作「抖藪」,不出註。

「離」,丁本作「雜」。

《維摩詰經》作「揣」,見《大正藏》第14卷第54頁中。

「受」,乙、丙、丁本作「愛」。

「相」,底、乙、丁本作「想」,據丙本改。

「燃」,底、乙、丙、丁本作「然」,據文意改。

「陀」,丁本無。

「既得食」,丁本無。

「解」,乙、丁本作「解脫」。

「施」,丁本無。

「出世」,底本作「出」,據乙、丙、丁本補。

「有」,乙本作「為」。

「正」,丁本無。

「爾」,丙、丁本作「示」。

「此」,丁本無。

「堪」,乙本無。

「又」,丁本作「有」。

「彈」,丁本作「撣」。

「正」,丁本無。

「見」,乙本無。

「相」,丁本作「想」。

「人凡聖」,乙、丙本作「聖凡」。

「三」,乙本作「二」。

「而」,丁本作「而不」。

「願」,僧肇《註維摩詰經》作「若」,見《大正藏》第38卷第350頁下。

「不」,底本作「不不」,據乙、丙、丁本刪。

「二」,丁本作「三」。

「姓」,丙、丁本作「性」。

「姓」,丁本作「性」。

「隨」,丁本無。

「懷」,丙、丁本作「壞」。

「六」,底本作「六六」,據乙、丙、丁本刪。

「而」,乙本作「者」。

「於」,丁本作「於為」。

「也」,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孰」,丁本作「執」。

「之」,丁本作「正」。

「正」,丁本作「之」。

「其」,丁本作「之」。

乙、丙本將下文「於一切眾生而有怨心,謗諸佛,毀於法」一句誤移此處。

「肇曰:既為其侶,安得有異?又曰:夫以無異,故能成其異也」,乙、丁本作「肇曰:又曰:夫以無異,故能成其異也。既為其侶,安得有異」。

「惡」,乙本無。

「茫」,底本作「忙」,乙、丙、丁本作「芒」,據文意改。

「置」,丁本作「致」。

「斯」,丁本作「思」。

「應」,丁本作「應為」。

「若」,底、丙、丁本作「君」,據乙本改。

「解脫」,丁本無。

「重」,丁本作「種」。

「者」,丁本作「也」。

「知識」,丙本作「善知識」。

「母」,底、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52頁下。

「丘」,丁本作「尼」。

「深」,丁本作「染」。

「法」,乙、丙、丁本作「信」。

「示」,丁本作「爾」。

「兔」,丁本作「土」。

「阿」,底本作「安」,據乙、丙、丁本改。

「聞」,丁本作「文」。

「天竺」,丁本作「天竺國」。

「也」,乙本無。

「昔者」,丙本作「我昔」。

「嘗」,底本作「常」,據乙、丙、丁本改。

「謂」,丁本作「為」。

「說」,丙本作「說是」。

「見」,底、乙、丁本作「是」,據丙本改。

「無」,底本作「無無」,據乙、丙、丁本刪。

「孰」,乙本作「熟」。

「真」,丙本作「有」。

「空」,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曰」,丁本無。

「放」,丁本作「施」。

「耶」,丁本作「也」。

「擇」,底、丁本作「釋」,據乙、丙本改。

「同」,丁本作「固」。

「違」,丁本作「為」。

「歎」,丙本作「難」,丁本作「歡」。

「詰」,丁本作「諸」。

「在」,丁本作「住」。

「嘗」,底本作「常」,據乙、丙、丁本改。

「嘗」,底本作「常」,據乙、丙、丁本改。

「今」,乙本作「令」。

「乘」,丁本無。

「然」,丁本作「煞」。

「想」,丁本作「相」。

「無妄想」,丁本作「妄相」。

「次」,丁本作「此次」。

「曰」,丁本無。

「無」,底本作「至」,丙本作「至無」,據乙、丁本改。

「實」,底、乙本作「實則」,據丙、丁本刪。

「想」,底、丁本作「相」,據乙、丙本改。

「律」,丁本作「律之」。

「言」,丁本作「其」。

「告」,丁本作「吉」。

「羅」,乙本無。

「以」,乙本作「已」。

「中」,乙本作「才」。

「二」,乙本作「三」。

「念」,底、丙本作「念我」,據乙、丁本刪。

「者」,乙本無。

「二:一」,乙本作「三」。

「求」,乙本作「於」。

「理」,丙本作「利」。

「語」,底本作「悟」,據乙、丙、丁本改。

「謂」,底本作「為」,據乙、丙、丁本改。

「身」,丁本無。

「德」,乙本作「位」。

「者」,丁本無。

「無」,丁本無。

「曰」,丁本無。

「為」,底本作「無」,乙本作「之」,據丙、丁本改。

「二」,丙本作「下」。

「魔」,丁本作「摩」。

「五道」,丁本無。

「曀亡」,乙本無。

「曰」,丁本無。

「曰」,丁本無。

「過」,乙本作「惡」。

「是」,丁本無。

「諸」,乙本作「語」。

「悟」,乙本作「五」。

「是即」,乙本作「即是」。

「難」,丁本無。

「時」,乙本作「者」。

「因」,乙、丙、丁本作「目」。

「惑同眾」,乙本無。

「期」,乙本作「斯」。

「測」,底、丙、丁本作「惻」,乙本作「側」,據文意改。

「問」,乙本無。

「住」,乙本無。

「謗」,乙本無。

「疾」,丁本作「病」。

「志」,乙本作「者」。

「疾」,乙本作「病」。

「疾」,乙本作「病」。

「疾」,乙本作「病」。

「疾」,乙本作「病」。

「真」,乙本作「其」。

「三界」,乙本無。

「域」,丁本作「城」。

「染」,丁本作「深」。

「相」,乙本作「想」。

「不」,丁本作「不不」。

「疾」,底、丙本作「病」,據乙、丁本改。

「或」,底、乙、丙本作「惑」,據丁本改。

「姓」,丁本作「住」。

「者」,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佛」,乙本無。

「世尊我不堪任詣彼」,乙本作「不任」。

「此」,丁本無。

「懷」,乙本作「壞」。

「仁」,丁本作「二」。

「引」,乙本無。

「例」,乙本無。

「授」,丁本作「受」。

「現」,乙本無。

「為」,丁本作「無」。

「生」,丁本無。

「名」,僧肇《註維摩詰經》作「咎」,見《大正藏》第38卷第361頁中。

「記」,丙、丁本作「既」。

「生」,乙本無。

「記」,丁本作「既」。

「為」,丁本作「無」。

「記」,丁本作「既」。

「授」,丁本作「受」。

「也」,乙本無。

「知」,乙本作「智」。

「愚」,丁本作「遇」。

「諸」,底、乙、丙本無,據丁本補。

「即」,乙本作「則」。

「故」,乙本無。

「以」,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見」,乙本無。

「狀」,丁本作「伏」。

「勤」,乙本作「勒」。

「不為」,底本作「不為不為」,據乙、丙、丁本刪。

「固」,底本作「因」,據乙、丙、丁本改。

「故」,乙本作「故曰」。

「亡」,乙本作「立」。

「想」,乙本作「相」。

「提」,乙本無。

「想」,丁本作「相」。

「也」,乙本無。

「如」,丁本作「如如」。

「到」,乙本作「倒」。

「相」,乙本作「相故」。

「知」,乙、丁本作「智」。

「之所」,乙本作「所以」。

「靜」,丙本作「淨」。

「善」,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比」,乙本作「化」。

「兩正」,底本作「正兩」,據乙、丙、丁本改。

「以」,乙本作「以是」。

「無知」,丁本無。

「微妙」,底本作「妙微」,據乙、丙、丁本改。

「五」,乙本無。

「獲」,乙、丙、丁本作「故獲」。

「文」,乙本作「此文」。

「答」,乙本無。

「毗耶」,乙本作「毗耶離」。

「耳」,底本作「耳耳」,據乙、丙、丁本刪。

「將」,丁本無。

「辦」,丁本作「辯」。

「辦」,丁本作「辯」。

「故」,乙本無。

「懈」,丁本作「解」。

「故」,乙本無。

「赴」,乙本作「起」。

「避」,丁本作「辟」。

「樂法」,乙本作「眾生」。

「人」,僧肇《註維摩詰經》作「夫」,見《大正藏》第38卷第364頁中。

「觀」,乙本作「親」。

「故」,丁本作「也」。

「七」,丁本作「七道」。

「為」,乙本作「為法故」。

「相」,乙本作「相滅」。

「下」,底、丙、丁本無,據乙本補。

「性」,丁本作「相」。

「道」,乙本無。

「取」,乙、丙、丁本作「趣」。

「其」,丁本無。

「共」,丁本作「供」。

「三」,底、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一」,乙本作「大一」。

「智者」,乙本無。

「澄」,乙本作「證」。

「靜」,丁本作「淨」。

「際」,乙本作「除」。

「場」,乙本無。

「向」,乙本作「而」。

「直」,乙本作「真」。

「蜜」,丁本作「密」。

「下」,乙、丙本無。

「命」,乙本無。

「靜」,丁本作「淨」。

「靜」,丁本作「淨」。

「示」,底本作「是」,據乙、丙、丁本改。

「帝」,丁本作「諦」。

「恭」,丁本作「供」。

「秦」,丙本作「秦言」。

「或」,底、乙本作「惑」,據丁本改。

「緣」,乙、丙、丁本作「緣修」。

「來」,乙本無。

「以」,乙本作「次」。

「弦」,丁本作「絃」。

「是」,丁本無。

「發」,乙本無。

「無」,乙本作「無無」。

「也」,乙本無。

「就」,丁本無。

「相」,乙本作「想」。

「七」,乙、丙、丁本無。

「諸」,乙本無。

「也」,丁本無。

「子」,丁本無。

「日」,乙本無。

「設」,丁本作「說」。

「諸」,乙本作「請」。

「且」,乙本作「具」。

「潤」,乙本作「潤淘」。

「被」,丙本作「施」。

「潤」,底、丁本作「閏」,乙本作「閏淘」,據丙本改。

「大悲之」,乙本作「大悲」,丁本作「夫悲心之」。

「彼」,乙本作「彼我」。

「度」,乙本作「塵」。

「忿」,乙本作「忿性」。

「云」,乙本無。

「進」,乙本無。

「禪」,乙本作「禪提」。

「異」,乙本無。

「化」,丁本作「行」。

「此」,底本作「以」,據乙、丙、丁本改。

「存」,乙、丙本作「在」。

「無」,乙本作「於」。

「起」,乙本無。

「直」,丁本作「真」。

「和」,乙本作「合」。

「眾」,丁本作「生」。

「眾」,丁本作「生」。

「聖」,丁本無。

「所」,丁本作「所由」。

「諍」,底本作「淨」,據乙、丙、丁本改。

「之」,丙本作「定」。

「起」,丁本作「起於」。

「智」,乙本無。

「由」,底本作「猶」,據乙、丙、丁本改。

「是」,丁本無。

「法」,乙本無。

「潤」,底、乙、丁本作「閏」,據丙本改。

「持一分」,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中」,丁本作「中一」。

「亡」,丙本作「亡情」。

「則」,丁本作「即」。

「是」,丙本作「是等」。

丙本尾題作「淨名經疏卷上」。又,底本尾有「淨土寺藏經」印一方。乙本尾有題記「時蕃中歲次乙酉冬末月下旬二日於報恩寺寫訖,比丘神應記」。丙本尾有題記「丁酉□…□勘定」。丁本尾有題記「比丘譚議疏卷記」。

農【CB】,濃【藏外】 〔-〕【CB】【大-CB】,若菩薩實相三昧得真天眼【藏外】(CBETA 按:對校《大正藏‧淨名經集解關中疏》,此處原書誤將注文與經文混淆。今依《藏外佛教文獻》本部體例,修訂「若菩薩實相……不應有分別之見。」注文位置,以別於經文。)(cf. T85n2777_p0461c28-p0462a01) 若菩薩實相三昧得真天眼所見十方皆是無為不應有分別之見【CB】【大-CB】,所見十方皆是無為不應有分別之見【藏外】(CBETA 按:對校《大正藏‧淨名經集解關中疏》,此處原書誤將注文與經文混淆。今依《藏外佛教文獻》本部體例,修訂「若菩薩實相……不應有分別之見。」注文位置,以別於經文。)(cf. T85n2777_p0461c28-p0462a01)

【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2 冊 No. 19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卷上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藏外佛教文獻」所編輯

【原始資料】方廣錩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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