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636 · 卷 13

大乘集菩薩學論

論集部類 · 法稱菩薩造 宋 法護等譯

大乘集菩薩學論

大乘集菩薩學論卷第十三

[*]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少卿宣梵大師賜紫沙門臣日稱等奉 詔譯

精進波羅蜜多品第十

論曰:雖聞住如是忍發生精進,然於此未聞尚起毀犯。如《月燈經》偈云:

「傲法不護戒,

為得幾多福?

破戒縱多聞,

無能免惡道。」

論曰:由聞具勝能者,《那羅延所問經》云:「善男子!如所聞解得勝惠性。若聞息除煩惱,令煩惱魔皆不得便。」是中廣如《最上大仙本起經》云:「菩薩摩訶薩具足深心尊重法欲,住餘世界現諸佛前隨所聞法。若菩薩摩訶薩精進法欲,於山林中貯法伏藏,得無量經典法門如置掌中。又諸菩薩精進法欲而得佛現前,及諸天等與佛辯才,乃至命欲將盡,為佛世尊及諸天等增益壽命及與色力,住命千歲非本所求,為佛諸天共加持故,乃至求住一劫。又諸菩薩生法尊重,為佛世尊除老病苦,得授正念及通達辯才,乃至得授正見隨見能說。又若菩薩摩訶薩精進法欲,無他一切冤敵等怖。是故精進多聞資糧善巧菩薩脩習得如是等。」

論曰:菩薩聞幾種行入解毘奈耶?如《無盡意經》云:「由聞八十種行而能入解。所謂欲行、深心行、深固心行、極相應行、無倨傲行、不放逸行、恭敬行、極尊重行、離名相行、善言行、承事行、聞利益行、作意行、不散亂行、無住行、寶想行、藥想行、消除一切疾病行、念器行、達解行、意喜行、悟入行、聽聞佛法無厭行、廣捨行、了知調伏行、親近多聞行、喜樂容受所作行、身踊躍行、心悅樂行、聞不懈退行、聞義行、聞法行、聞威儀行、聞他說行、聞所未聞妙法行、聞神通行、不樂餘乘行、聞諸波羅蜜多行、聞菩薩藏行、聞攝事行、聞方便善巧行、聞梵行行、聞正念正知行、聞已生善巧行、聞未生善巧行、觀不淨行、觀慈行、觀緣生行、觀無常行、觀苦行、觀無我行、觀寂滅行、觀空無相無願行、無作行、善作行、建立真實行、無減失行、單己行、守護自心行、精進不懈行、諦察諸法行、對治煩惱行、希求自分善法行、降伏他分煩惱行、依止七財行、斷諸貧窮行、讚諸有智行、欣樂智者行、眾聖平等行、非聖淨信行、見諦行、遠離諸蘊過失行、稱量有為過失行、依義行、依法行、一切惡作行、利益自他行、於善脩作不發餘業行、趣向殊勝行、所得一切佛法行。」彼經又云:「若於助法相應,則得如是智業。云何助法相應?謂若少務少求、慎語慎行,初夜後夜聞諸世間順理相應者,稱量利他數數推求,心無濁染除諸蓋障。於餘罪犯以智出離、不起惡作,發起趣向、堅固正行。樂法敬法,為法奧府具足精進如救頭然,希求智惠為遊止處。不墮禁戒不捨重負,趣發殊勝捨無益眾。樂單己行,於阿蘭若現前作意及聖種子杜多功德喜足不亂欣樂法樂。不念世間語言,求出世法要,及無妄念通達義利、隨順真道。知持戒緣,慚愧莊嚴。以堅實智破壞無智,以勝惠眼極妙清淨覺了無明癡暗繫縛,謂廣大覺了、無邪曲覺了、分別覺了、現證覺了,不從他得。持自功德、讚他功德,善所脩作不墮業報。是為智業清淨。」又《般若》中說:「應何所聞?於方廣經論當如是學,非義利者亦應遠離。所謂世間處論、鞭扑論、蠱毒論、默置論、童子戲劇論,乃至所有別部解脫等論成就癡冥,善住一切菩薩乘者悉應遠離。」又如《無盡意經》云:「有四種施,於說法師為智資糧而得成就。何等為四?一者謂紙筆墨經、二者嚴飾法座、三者具諸名聞利養、四者為攝受法不以諂詐稱讚。復有四護。何等為四?一者謂護己身、二者護善、三者護諸世間、四者護利益事。乃至復有四住,為智資糧而得成就。何等為四?一者住說法師、二者住法、三者住利養、四者住覺悟。是名四種。」又《華樓閣經》云:「若人以須彌量七寶聚布施在家菩薩者,不如能以千錢奉施出家菩薩,或以信解出家功德施一指節脩難行施。若諸所有唯除出家得是大果。如來最上最聖,非在家者有如是理,況復在家無智心不具足。」如《最上問經》云:「謂若一心於他眷屬等罪而能遠離,說為無罪。彼若不能遠離,性難調故,於在家者建立是罪。」

說阿蘭若品第十一

如《最上授所問經》說:「依止住阿蘭若,次第居家者性過失故。」又如《月燈經》偈云:

「不起著欲,

遠離眷屬,

棄捨在家,

得無上道。

若離於欲,

如避火坑,

怖畏在家,

遠離眷屬,

無上菩提,

斯不難得。

未有三世,

諸佛如來,

由常在家,

住於欲地,

而能獲得,

勝妙菩提。

捐捨王位,

如棄欬涶,

安住空閑,

遠離諸欲,

斷除煩惱,

降伏魔冤,

離垢無為,

悟菩提道。

飲食衣服,

妙花塗香,

而得承事,

人中聖尊。

如出家已,

奉行正法,

若有如是,

求菩提者,

善利眾生,

厭有為事,

趣向空閑,

至行七步,

所獲福報,

最勝無比。

若復值遇,

非眾同分,

樂處眾會。

悕財利者,

眾生隨行,

離彼方所,

是愚闇難。」

彼經又云:

「智不為愚諍,

猛利應當捨,

離此極惡心,

勿競愚者法。

智不近於愚,

了知愚本性,

能使久相親,

後當成怨嫉。

智不保於愚,

了知愚本性,

謂體性癡冥,

自當求破壞。

由是諸異生,

何有善知識?

若法共言說,

不順瞋過咎,

斯愚法磣毒,

故智者不保。

愚與愚者合,

如糞投不淨,

智復與智俱,

如酥置酥內。」

彼經又云:

「常於世間,

最極樂處,

無有少分,

若樂不樂,

唯樂林泉,

隨得受用,

沙門勝樂。

若於所有,

一切都無,

無有纖毫,

所繫屬者,

如風轉空,

如獨覺行。

乃至世間,

諸最樂事,

心常如風,

無所繫著,

若樂不樂,

不有合集。

謂此苦惱,

不樂安住,

謂若樂彼,

無苦無違,

離二邊故,

唯此法樂,

非人中樂。」

彼經又云:

「彼得常時,

微作相應,

離別眾失,

不諍少分。

彼相應理,

住阿蘭若,

獲是功德,

而常獲得。

不悕有為,

不樂世間,

不增有漏,

住山林者,

獲是勝能,

不起過分。

常樂近寂,

身語意密,

及遠離行,

住空閑者,

獲多功德。

得彼厭離,

速悟解脫,

寂靜解脫,

住山林者,

即住解脫。

諸阿蘭若,

獲是功德,

棲止林泉,

而常遠離,

城邑聚落。

樂遠離已,

常如獨覺,

無有伴侶,

非久如間,

得斯勝定。」

又《護國經》所說偈云:

「棄捨在家,

無量過咎,

亦常不愛,

深險思慮,

得樂山林,

諸根妙樂,

寂靜功德,

無有男女,

戲笑言論。

設有人來,

如獨覺行,

心淨無垢,

不喜財利,

意不耽著,

處處少欲,

當遠離此,

諂求恭敬。」

《最上問經》云:「我應不作眾生合集,非為於一眾生而起善根。或先所聞具剎那頃繫著財利心不淨者,若天若人咸悉捨去,設一天人亦復捨去。」又如《寶樓閣經》云:「佛言:『迦葉波!譬若有人泛大水中為渴而死。迦葉波!此沙門婆羅門亦復如是,然於多法受持讀誦,而不能斷貪瞋癡渴,遊大法海為諸煩惱渴愛而死,後墮惡道。』」

論曰:是故決定依阿蘭若及相似處。又《寶雲經》說:「若住所依之處,得行乞食不近不遠,流泉浴池清淨無垢,少怖畏處,樹葉花果皆悉具足,遠離險惡,多諸龕窟寂靜第一。菩薩如是當依此處。應先晝夜六時自誦經典聲不高下,善閉諸根心不外馳,於此淨命繫念所受,善取其相不著睡眠。若王王臣、剎利婆羅門及餘官屬或親來詣阿蘭若處,彼比丘應作是言:『善來大王!如所施設,可就此座。』王若坐時,比丘亦坐;王若不坐,比丘亦立。王若諸根動亂,應當讚言:『大王!得大善利。王之境土有諸具戒具德多聞沙門婆羅門,安住其中,不為惡人冤賊惱害。』王若諸根善淨堪為說法,即當為說善巧之法。審若不樂善巧,則當為說厭離之法。審若不樂厭離,則當令知如來有大慈悲具大威德。為諸來者剎利婆羅門及餘官屬,隨其所宜為作化度。彼若多聞堪任法器者,使聞妙法降伏其心。彼等眾生信樂是法得大歡喜。」《最上授所問經》云:「復次長者!出家菩薩住阿蘭若,應如是觀察是義:『云何我住阿蘭若中?非獨沙門相者而多猛惡𢤱悷,非密非靜非律儀非相應非願求之所共住,所謂非人諸惡鳥獸盜賊旃陀羅等之所共住,彼不具足沙門功德。爾時我住阿蘭若處,我應圓滿是沙門義。』乃至復次長者!出家菩薩阿蘭若行,應如是觀察:『我以何義至阿蘭若?我當為此怖畏。云何怖畏?謂處眾憒閙怖、合集怖、貪瞋癡怖、憍慢覆很怖、慳嫉財利怖、色香味觸怖、蘊魔怖、煩惱魔怖、死魔怖、天魔怖、無常計常顛倒怖、無我為我顛倒怖、不淨為淨顛倒怖、執苦為樂顛倒怖、心意識怖、離障起障怖、身見怖、我我所怖、疑三世怖、惡友怖、惡屬怖、名聞利養怖、不見言見怖、不聞言聞怖、不覺言覺怖、不知言知怖、沙門垢穢怖、互相瞋忿怖、三界怖、諸有趣生怖、三惡道怖,總略一切不善作意怖。我為如是此惡怖畏行相詣阿蘭若住。』乃至復次長者!出家菩薩住阿蘭若,當如是學。若怖生時,一切皆由我執所起。以要言之,復次住阿蘭若遠離我執,則無我、無我所、無我相、無我愛、無我想、無我見,不為我所持、不為我所計,捨離於我,不為守護住阿蘭若,此非利益。復次長者!住空閑者,無己想、無他想,若於諸法無說則於諸法無雜。以要言之,長者!譬如阿蘭若處藥草樹林不驚不怖不畏,亦無驚懾毛豎。此出家菩薩住阿蘭若行亦復如是,於身發起藥草樹林牆壁瓦礫之想,心如幻化所生,何有分別及有怖畏驚懾毛豎?如是深心於身觀察,是身無有,我、人、眾生、壽者、養者、意生、儒童,虛妄遍計。此怖畏者但有假名,虛妄遍計不應分別。如彼阿蘭若處藥草樹林,無有主宰亦無攝屬,此阿蘭若無有攝屬亦復如是。於一切法如是知已,應起是行。所以者何?住空閑者猶若強屍,無有主宰亦無攝屬。乃至復次長者!出家菩薩如住空閑,於此知已,依佛所說住阿蘭若,即得圓滿白法、深植善根,然後出詣聚落國邑,入於王宮而為說法。復次長者!出家菩薩讀誦演說解其義趣,入彼眾中而得恭敬親近和尚阿闍梨及耆舊中,而新學比丘亦應尊敬亦無懈怠,悉自營辦無令他惱,亦應勿使尊重承事。當如是觀察。又如來、應、等正覺,為諸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及諸眾生尊重供養,乃至諸有所作悉自營辦不怖承事,況復我今欲求無學。如是承事一切眾生。若我承事於他一切供給,則我諸有所作悉自成辦,不復悕求承事供給。所以者何?長者!此尊重承事者,於比丘功德法中攝取毀犯。造此攝取者,因得承事故,我勿由是法造此攝取。」彼經又說:「復次長者!彼阿蘭若菩薩法,若見若聞和尚阿闍梨疾病者,雖處逈野應往問訊,謂若旦時詣彼。應發是心:設復為他所請讀誦解說,令住僧坊者如阿蘭若心勿愛著。如是住阿蘭若,求法無厭,於一切事皆空閑想。」

大乘集菩薩學論卷第十三

𢤱 Vīryapāramitā daśamaḥ paricchedaḥ.

是中廣如最上大仙本起經云,梵. atra ca maharṣeruttarasya jātakaṃ vistareṇa kṛtvāha.

菩薩聞幾種行入解毘奈耶,梵. Kimākāraṁ śrutaṁ bodhisatvavinaye praśastaṁ.

Bodhisatva-Piṭaka.

Saṁgraha-vastu.

梵. Jñāna-vipulya-sūtra.

Lokāyataśāstra.

Daṇḍanītiśāstra.

Kākhordaśāstra.

Vādavidyāśāstra.

Kumārakrīḍāśāstra.

Araṇyasaṁvarṇanaṁ nāmaikādaśaḥ paricchedah.

一【大】,一之一【明】

戲【大】,獻【明】

梵. Ratnakūṭa.

諸【大】,者【明】

密【大】,察【明】

梨【大】*,黎【明】*

怖【大】,悕【明】

愛【CB】【麗-CB】,受【大】(cf. K41n1488_p0544b07)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2 冊 No. 1636 大乘集菩薩學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6-07-13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日本 SAT 組織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李明芳大德提供新式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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