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604 · 卷 2

大乘莊嚴經論

瑜伽部類 · 無著菩薩造 唐 波羅頗蜜多羅譯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二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發心品第五

釋曰:如是已分別菩薩種性,次分別菩薩發菩提心相。偈曰:

勇猛及方便,

利益及出離,

四大三功德,

二義故心起。

釋曰:菩薩發心,有四種大:一勇猛大,謂弘誓精進甚深難作,長時隨順故。二方便大,謂被弘誓鉀已,恒時方便勤精進故。三利益大,謂一切時作自他利故。四出離大,謂為求無上菩提故。復次此四種大,顯示三種功德。第一第二大顯示作丈夫所作功德,第三大顯示作大義功德,第四大顯示受果功德。此三功德以二義為緣,所謂無上菩提及一切眾生,由此思故發菩提心。已說發心相,次說發心差別。偈曰:

信行與淨依,

報得及無障,

發心依諸地,

差別有四種。

釋曰:菩薩發心,依諸地有四種差別:一信行發心,謂信行地。二淨依發心,謂前七地。三報得發心,謂後三地。四無障發心,謂如來地。已說差別,次當廣釋。問:如此發心,以何為根?何所依止?何所信?何所緣?何所乘?何所住?何等障難?何等功德?何等自性?何所出離?何處究竟?偈曰:

大悲與利物,

大法將種智,

勝欲亦大護,

受障及增善,

福智與修度,

及以地地滿,

初根至後竟,

隨次解應知。

釋曰:菩薩發心以大悲為根。以利物為依止。以大乘法為所信。以種智為所緣,為求彼故。以勝欲為所乘,欲無上乘故。以大護為所住,住菩薩戒故。以受障為難,起異乘心故。以增善為功德。以福智為自性。以習諸度為出離。以地滿為究竟,由地地勤方便與彼彼相應故。如此已廣分別,次說受世俗發心。偈曰:

友力及因力,

根力亦聞力,

四力總二發,

不堅及以堅。

釋曰:若從他說得覺而發心,是名受世俗發心。此發心由四力:一者友力發心,或得善知識隨順故。二者因力發心,或過去曾發心為性故。三者根力發心,或過去曾行諸善根所圓滿故。四者聞力發心,或處處說法時無量眾生發菩提心故。又習善根者,或現在如法常聞受持等故。復次彼四力發心,總為二種:一者不堅發,謂友力發心故。二者堅發,謂因等三力發心故。已說世俗發心,次說第一義發心。偈曰:

親近正遍知,

善集福智聚,

於法無分別,

最上真智生。

釋曰:第一義發心,顯有三種勝:一教授勝,親近正遍知故。二隨順勝,善集福智聚故。三得果勝,生無分別智故。此發心名歡喜地,由歡喜勝故。問:此勝以何為因?偈曰:

諸法及眾生,

所作及佛體,

於此四平等,

故得歡喜勝。

釋曰:四平等者,一法平等,由通達法無我故。二眾生平等,由至得自他平等故。三所作平等,由令他盡苦如自盡苦故。四佛體平等,由法界與我無別決定能通達故。已說勝因,次說勝差別。偈曰:

生位及願位,

亦猛亦淨依,

餘巧及餘出,

六勝復如是。

釋曰:第一義發心,復有六勝:一生位勝、二願位勝、三勇猛勝、四淨依勝、五餘巧勝、六餘出勝。問:此六云何勝?偈曰:

生勝由四義,

願大有十種,

勇猛恒不退,

淨依二利生,

巧便進餘地,

出離善思惟,

如此六道理,

次第成六勝。

釋曰:生勝由四義者,一種子勝,信大乘法為種子故。二生母勝,般若波羅蜜為生母故。三胎藏勝,大禪定樂為胎藏故。四乳母勝,大悲長養為乳母故。願大有十種者,十大願如《十地經》說,發此願勝故。勇猛恒不退者,能行難行永不退故。淨依二利生者,一知自近菩提、二知利他方便故。巧便進餘地者,得趣上地方便故。出離善思惟者,思惟住諸地中所建立法故。問:云何思惟?答:如所建立分齊分別知故,以是分別亦知無分別故。已說發心,次說譬喻顯此發心。偈曰:

如地如淨金,

如月如增火,

如藏如寶篋,

如海如金剛,

如山如藥王,

如友如如意,

如日如美樂,

如王如庫倉,

如道如車乘,

如泉如喜聲,

如流亦如雲,

發心譬如是。

釋曰:如此發心,與諸譬喻何義相似?答:譬如大地,最初發心亦如是,一切佛法能生持故。譬如淨金,依相應發心亦如是,利益安樂不退壞故。譬如新月,勤相應發心亦如是,一切善法漸漸增故。譬如增火,極依相應發心亦如是,益薪火熾積行依極故。譬如大藏,檀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以財周給亦無盡故。譬如寶篋,尸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功德法寶從彼生故。譬如大海,羼提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諸來違逆心不動故。譬如金剛,毘梨耶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勇猛堅牢不可壞故。譬如山王,禪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物無能動以不亂故。譬如藥王,般若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惑智二病此能破故。譬如善友,無量相應發心亦如是,一切時中不捨眾生故。譬如如意珠,神通相應發心亦如是,隨所欲現能成就故。譬如盛日,攝相應發心亦如是,如日熟穀成熟眾生故。譬如美樂,辯相應發心亦如是,說法教化攝眾生故。譬如國王,量相應發心亦如是,能為正道不壞因故。譬如倉庫,聚相應發心亦如是,福智法財之所聚故。譬如王路,覺分相應發心亦如是,大聖先行,餘隨行故。譬如車乘,止觀相應發心亦如是,二輪具足安樂去故。譬如涌泉,總持相應發心亦如是,聞者雖多,法無盡故。譬如喜聲,法印相應發心亦如是,求解脫者所樂聞故。譬如河流,自性相應發心亦如是,無生忍道自然而流不作意故。譬如大雲能成世界,方便相應發心亦如是,示現八相成道化眾生故。如此等及二十二譬譬彼發心,如《聖者無盡慧經》廣說應知。已說發心譬喻,次說不發心過失。偈曰:

思利及得方,

解義亦證實,

如是四時樂,

趣寂則便捨。

釋曰:菩薩有四種樂。一思利樂,謂思惟利益他時。二得方樂,謂至得巧方便時。三解義樂,謂解了大乘意時。四證實樂,謂證人法無我時。若人棄捨眾生趣向寂滅,應知是人不得菩薩如是四樂。已呵不發心,發心者應讚歎。偈曰:

最初發大心,

善護無邊惡,

善增悲增故,

樂喜苦亦喜。

釋曰:若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爾時依無邊眾生,即得善護不作諸惡,為此故是人遠離退墮惡道畏。復次由有善及增故於樂常喜,由有悲及增故於苦常喜,為此故是人遠離退失善道畏。已讚發心,次說因此發心得不作護。偈曰:

愛他過自愛,

忘己利眾生,

不為自憎他,

豈作不善業?

釋曰:若略示彼義,菩薩愛他過於自愛,由此故忘自身命而利於他,不為自利而損於彼,由此故能於眾生絕諸惡業。已說得不作護,次說得不退心。偈曰:

觀法如知幻,

觀生如入苑,

若成若不成,

惑苦皆無怖。

釋曰:菩薩觀一切諸法如似知幻,若成就時於煩惱不生怖。菩薩觀自生處如入園苑,若不成就時於苦惱亦不生怖。若如是者,更有何意而退菩提心耶?復次偈曰:

自嚴及自食,

園地與戲喜,

如是有四事,

悲者非餘乘。

釋曰:菩薩以自功德而為自嚴、以利他歡喜而為自食、以作意生處而為園地、以神通變化而為戲喜,如此四事,唯菩薩有,於二乘無。菩薩既有此四事,云何當退菩提心?已說不退心,次遮畏苦心。偈曰:

極勤利眾生,

大悲為性故,

無間如樂處,

豈怖諸有苦?

釋曰:菩薩以大悲為體,是故極勤利他,雖入阿鼻地獄,如遊樂處。菩薩如是,於餘苦中豈生怖畏,因此怖畏而退心耶?偈曰:

大悲恒在意,

他苦為自苦,

自然作所作,

待勸深慚羞。

釋曰:諸菩薩大悲闍梨常在心中,若見眾生受苦即自生苦,由此道理自然作所應作;若待善友勸發,深生極重慚羞。偈曰:

荷負眾生擔,

懈怠醜非勝,

為解自他縛,

精進應百倍。

釋曰:菩薩發心荷負眾生重擔,若去賒緩此是醜事,非為第一端正眾生。菩薩應思:若自若他有種種急縛,謂惑業生;為解此縛,應須百倍精進,過彼聲聞作所應作。發心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二利品第六

釋曰:已說發心,次說依此發心隨順修行自他利行。偈曰:

大依及大行,

大果次第說,

大取及大忍,

大義三事成。

釋曰:大依者,依止大菩提而發心故。大行者,為利自他而發行故。大果者,令得無上菩提故。如其次第。大取者,發心時攝一切眾生故。大忍者,發行時忍一切大苦故。大義者,得果時廣利一切眾生業成就故。已說次第,次說自他無差別。偈曰:

他自心平等,

愛則於彼勝,

如是有勝相,

二利何差別?

釋曰:菩薩得他自心平等,或由信得,謂世俗發心時;或由智得,謂第一義發心時。菩薩雖有此心,然愛他身則勝自身。於他既有如此勝想,則不復分別何者為自利、何者為他利,俱無別故。已說無差別,次說他利勝。偈曰:

於世無怨業,

利彼恒自苦,

悲性自然起,

是故利他勝。

釋曰:菩薩於諸世間久絕怨業,是故恒為成就他利自身受諸勤苦,由大悲為體自然起故。由此道理則利他為勝。問:如是利他,云何隨順?偈曰:

善說令歸向,

令入亦令調,

令成亦令住,

令覺令解脫,

集德及生家,

得記并受職,

至成如來智,

以是利群生。

釋曰:三種眾生,謂住下中上性。菩薩如其所住而攝取之,以十三種隨順利益。一者善說,由隨教及記心故。二者令歸向,由神通力故。三者令入,由向已能令信受正教故。四者令調,由入已斷其疑故。五者令成,由成熟善根故。六者令住,由教授令心住故。七者令覺,由得智慧故。八者令解脫,由得神通等諸勝功德故。九者集德,由遍集福智故。十者生家,由生佛家故。十一者得記,由八地受記故。十二者受職,由十地受職故。十三者得如來智,由入佛地故。問:如此隨順,云何成立?偈曰:

不倒及不高,

無著亦通達,

能忍及調順,

遠去亦無盡,

應知此八義,

成就彼十三。

釋曰:不倒者,若人已住於性,菩薩隨機而為說法不妄授故。不高者,彼歸向時,不恃神通而自高故。無著者,彼入正法時,不染眾生故。通達者,斷彼疑網故。能忍者,善成熟彼故。調順者,隨順教授,非不調教授故。遠去者,隨順生家等,非不遠去,令他能作故。無盡者,菩薩利益眾生,一切時願無盡故。是名成就應知。問:此隨順云何勝差別?偈曰:

習欲大可畏,

有愛動而倒,

樂滅斷煩惱,

大悲求佛法。

釋曰:習欲者,謂欲界人。大可畏者,身心苦多及向惡趣故。有愛者,謂色無色界人。動而倒者,彼樂無常故動、行苦故倒。樂滅者,謂自利人。斷煩惱者,由煩惱所持則苦不斷,為離苦故自斷煩惱而求寂滅。大悲者,謂利他人。求佛法者,此人常求一切佛法,擬利一切眾生故。偈曰:

世間求自樂,

不樂恒極苦;

菩薩勤樂他,

二利成上樂。

釋曰:世間愚癡常求自樂而不得樂,反得極苦。菩薩不爾,常勤樂他而二利成就,更得第一大涅槃樂。此是菩薩勝隨順差別。已說利他隨順,次以此行迴向眾生。偈曰:

異根於異處,

異作有異行,

凡是諸所作,

迴以利眾生。

釋曰:菩薩迴向,隨眼等諸根行、種種處、作種種威儀業行利益眾生。凡是諸行,若事相應及以相似,彼皆迴向一切眾生。如《行清淨經》中廣說。已說迴向心,次遮不忍心。偈曰:

眾生不自在,

常作諸惡業,

忍彼增悲故,

無惱亦無違。

釋曰:眾生為煩惱所惱心不自在,是故作諸惡業。菩薩智慧於彼常起大忍、增長大悲,是故於彼不起惱心,亦不欲作不隨順事。已遮不忍心,次顯隨順大。偈曰:

勝出與寂靜,

功德及利物,

次第依四義,

說大有四種。

釋曰:諸菩薩有四種隨順大。一者勝出大,於三有五趣中而勝出故。如《般若波羅蜜經》說:須菩提!若色有法非無法者,是摩訶衍不能勝出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故。二者寂靜大,隨向無住處涅槃故。三者功德大,福智二聚增長故。四者利物大,常依大悲不捨眾生故。二利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真實品第七

釋曰:已說隨順修行,次說第一義相。偈曰:

非有亦非無,

非如亦非異,

非生亦非滅,

非增亦非減,

非淨非不淨,

此五無二相,

是名第一義,

行者應當知。

釋曰:無二義是第一義,五種示現。非有者,分別、依他二相無故。非無者,真實相有故。非如者,分別、依他二相無,一實體故。非異者,彼二種如無異體故。非生非滅者,無為故。非增非減者,淨染二分起時滅時,法界正如是住故。非淨者,自性無染,不須淨故。非不淨者,客塵去故。如是五種無二相,是第一義相應知。已說第一義,次遮於彼起顛倒。偈曰:

我見非見我,

無相非無緣,

異二無我故,

解脫唯迷盡。

釋曰:我見非見我者,無我相故。何以故?由我相但是分別故。非無緣者,煩惱習氣所起,緣五受陰故。異二無我故者,二謂我見及五受陰,亦非異此二種而有我相,如是我見但是迷謬,實無我相可得故。解脫唯迷盡者,若緣自身起解脫,亦唯迷盡,無別有我名解脫者故。已遮妄見,次訶顛倒。偈曰:

云何依我見,

不見苦自性?

迷苦及苦者,

法性與無性。

釋曰:云何依我見不見苦自性者,咄哉!世間云何依止我見起種種迷,不能了達諸行是苦自性而常隨逐邪?迷苦及苦者、法性與無性者,苦謂受彼苦觸。苦者謂苦不斷,非我與苦相應,名為苦者。迷苦謂不解苦自性。迷苦者謂不解無我。法性者唯法,由人無我故。無性者非法,由法無我故。偈曰:

云何緣起體,

現見生異見?

闇故不見有,

亦復不有見。

釋曰:云何緣起體現見生異見者,咄哉!世間云何現見諸行各從緣起,而依此體橫生異見,謂眼等諸根體非緣起。邪闇故不見有亦復不有見者,由無明故,緣起之法是有而不見有,我體不有而復有見。問:若爾,云何得涅槃?偈曰:

生死與涅槃,

無二無少異,

善住無我故,

生盡得涅槃。

釋曰:生死、涅槃無有二,乃至無有少異。何以故?無我平等故。若人善住無我而修善業,則生死便盡而得涅槃。如是已遮顛倒,次應說彼對治。偈曰:

福智無邊際,

生長悉圓滿,

思法決定已,

通達義類性。

釋曰:此偈顯第一集大聚位。福智無邊際者,由差別無數及時節無邊故。生長悉圓滿者,菩薩集此大聚到彼岸故。思法決定已者,依止定心而思惟故。通達義類性者,解所思諸法義類悉以意言為自性故。偈曰:

已知義類性,

善住唯心光,

現見法界故,

解脫於二相。

釋曰:此偈顯第二通達分位。由解一切諸義唯是意言為性,則了一切諸義悉是心光,菩薩爾時名善住唯識。從彼後現見法界,了達所有二相,即解脫能執所執。偈曰:

心外無有物,

物無心亦無,

以解二無故,

善住真法界。

釋曰:此偈顯第三見道位,如彼現見法界故。解心外無有所取物,所取物無故,亦無能取心。由離所取能取二相故,應知善住法界自性。偈曰:

無分別智力,

恒平等遍行,

為壞過聚體,

如藥能除毒。

釋曰:此偈顯第四修道位。菩薩入第一義智轉依已,以無分別智恒平等行及遍處行。何以故?為壞依止依他性熏習稠林過聚相故。問:此智力云何?答:譬如阿伽陀大藥,能除一切眾毒,彼力如此。偈曰:

緣佛善成法,

心根安法界,

解念唯分別,

速窮功德海。

釋曰:此偈顯第五究竟位。緣佛善成法者,諸菩薩於佛善成立一切妙法中作總聚緣故。問:云何總聚緣?答:心根安法界,此明入第一義智故。由此慧安住法界,是故此心名根。問:此後復云何?答:解念唯分別。謂此後起觀,如前觀事,處處念轉,解知諸念唯是分別,非實有故。問:如此知已得進何位?答:速窮功德海。謂如是知已,佛果功德海能速窮彼岸故。真實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神通品第八

釋曰:說真實義已,次顯菩薩神通相。偈曰:

起滅及言音,

心行亦先住,

向彼令出離,

六智自在通。

釋曰:起滅者,謂生死智境,知諸眾生生死故。言音者,謂天耳智境,隨彼所起言語悉聞知故。心行者,謂他心智境,能知他人心行差別故。先住者,謂宿命智境,知彼先住善惡所集故。向彼者,謂如意智境,隨彼處處往教化故。出離者,謂漏盡智境,知彼眾生出離應不應故。如此六智,於諸世界六義差別遍知無礙勇猛自在,是名菩薩神通自性。已說自性,次說修習。偈曰:

第四極淨禪,

無分別智攝,

如所立方便,

依此淨諸通。

釋曰:如所依禪、如所攝智、如所立方便,菩薩作意修習,則得最上神通。已說修通,次說得果。偈曰:

三住住無比,

所住善供養,

令彼得清淨,

是說神通果。

釋曰:神通有三種果。一勝住果,此住有三種:一聖住、二梵住、三天住,所得無比無上故。二善供養果,隨所住處,世間眾生大供養故。三令他清淨果,能令供養者得清淨故。問:神通有六種業,一自業、二他業、三光業、四戲業、五化業、六淨業,此云何?偈曰:

世生成壞事,

見彼猶如幻,

種種他所欲,

自在隨意成。

釋曰:此偈上半顯示自業,見諸世界及諸眾生若成若壞猶如幻故。下半顯示他業,謂動地放光等事,隨他所欲自在現故。十種自在,如《十地經》說。偈曰:

神光照惡趣,

令信生善道,

威力震天宮,

動殿令魔怖。

釋曰:此偈顯示光業。光業二種:一救苦、二怖魔。上半偈明救苦,謂下照惡道眾生,令發信心得生善道故。下半偈明怖魔,謂上照天宮動魔宮殿,令魔驚怖故。偈曰:

遊戲諸三昧,

僧中最第一,

恒現三種化,

以是利眾生。

釋曰:此偈上半顯示戲業,於佛眾中遊戲諸定最得自在。下半顯示化業,化有三種:一業化,工巧業處自在化故;二隨化,隨他所欲自在化故;三上化,住兜率天等勝上化故。以是三化,恒為利益。偈曰:

智力普自在,

剎土隨欲現,

無佛令聞佛,

懸擲有佛境。

釋曰:此偈顯示淨業。淨業二種:一淨剎土、二淨眾生。上半偈明淨剎土,由智自在隨彼所欲能現水精琉璃等清淨世界故。下半偈明淨眾生,於無佛世界能令聞佛起淨信心生有佛處故。已說業用,次說相應。偈曰:

成熟眾生力,

諸佛所稱譽,

發語無不信,

如是說相應。

釋曰:神通相應有三種。一成生相應,譬如鳥翅初得成就。二稱譽相應,常得諸佛之所讚歎。三信受相應,凡所言說人皆信受。已說相應,次說住神通具。偈曰:

六智及三明,

八解八勝處,

十遍諸三昧,

勇猛資神通。

釋曰:菩薩住神通具,有六種差別:一、六智;二、三明;三、八解脫;四、八勝處;五、十遍入;六、諸三昧。如是六義,是分別神通具差別。已說住神通具,次說神通大。偈曰:

能安不自在,

常勤於利物,

行有無怖畏,

勇猛如師子。

釋曰:菩薩神通有三種大。一自在大,眾生由煩惱故不得自在,菩薩智力能自在安置故。二歡樂大,由常勤利益眾生一向樂故。三無畏大,行三有中得極勇猛如師子故。神通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成熟品第九

釋曰:已說諸菩薩神通。諸菩薩云何自成熟?偈曰:

欲信捨悲忍,

念力堅支具,

應知自成熟,

此九皆上品。

釋曰:菩薩有九種自成熟。一者欲成熟,由悕求大法故。二者信成熟,由淨心說者故。三者捨成熟,由滅離煩惱故。四者悲成熟,由憐愍眾生故。五者忍成熟,由能行難行故。六者念成熟,由一切受持故。七者力成熟,由皆能通達故。八者堅成熟,由惡魔外道不能奪故。九者支成熟,由善分圓滿故。如此九種窮最上位,是名成熟相。此九成熟,一一有因、有體、有業,今當說。偈曰:

近友聞亦思,

勝勇勝究竟,

攝法及受法,

說欲成熟相。

釋曰:親近善友、聽聞正法、如法思惟,此三能起大欲,是名欲因。上大精進一切不思議處究竟無疑,是名欲體。於大乘法有災橫處則能守護,菩薩所說信心領受,是名欲業。偈曰:

如來福智聚,

淨心不可壞,

速受定智果,

說信成熟相。

釋曰:婆伽婆如是廣說,是名信因。得不壞淨,是名信體。得定智果,是名信業。偈曰:

善護於六根,

離惡起對治,

樂修諸善法,

說捨成熟相。

釋曰:以念倚等善護六根,是名捨因。離不善覺起無間道,是名捨體。一切善法恒樂修習,是名捨業。偈曰:

見諸眾生苦,

哀憐離小心,

受身世間勝,

說悲成熟相。

釋曰:菩薩見眾生苦,是名悲因。起極憐愍,遠離小乘心,是名悲體。得一切世間勝諸地不退,是名悲業。偈曰:

持性數修習,

極苦能安忍,

善根恒樂進,

說忍成熟相。

釋曰:持耐忍謂名門,數習成性,是名忍因。能受極風寒等苦,是名忍體。隨勝生處恒修善法,是名忍業。偈曰:

報淨善隨順,

極入善惡說,

能起大般若,

說念成熟相。

釋曰:得清淨器,是名念因。隨所聞說善惡二義,聞思修已深了不忘,是名念體。能生出世般若,是名念業。偈曰:

二聚界圓滿,

果起依最上,

世間得第一,

說力成熟相。

釋曰:福智二聚種子充滿,是名力因。能得最上依止,是名力體。世間第一隨意成熟,是名力業。偈曰:

深觀妙法理,

諸魔不可奪,

能與異部過,

說堅成熟相。

釋曰:妙法道理作心觀察,是名堅因。惡魔波旬不能障礙,是名堅體。能與他部而作過失,是名堅業。偈曰:

所有善根聚,

依勤能發起,

離惡及修善,

說支成熟相。

釋曰:彼成熟善根聚,是名支因。依此因能發起上精進,是名支體。離諸不善樂修勝善,是名支業。偈曰:

如此九種物,

自熟亦熟他,

增善增法身,

如世極親者。

釋曰:欲等九物能自成熟亦成熟他,常增長一切善根及增長法身。由此二種增故,如似世間第一親者。已說菩薩自得成熟,次說菩薩成熟眾生。偈曰:

癰熟則堪治,

食熟則堪噉;

眾生熟亦爾,

二分捨用故。

釋曰:二分者,一障分、二治分。障熟須捨,如癰熟須潰;治熟須用,如食熟須噉,是名成熟依止。已說成熟依止,次說成熟差別。偈曰:

捨普勝隨善,

得常漸為八,

如此諸成熟,

是說差別種。

釋曰:成熟他相有八種。一者捨成熟,令滅煩惱故。二者普成熟,化以三乘故。三者勝成熟,過外道法故。四者隨成熟,應機說故。五者善成熟,心恭敬故。六者得成熟,令不倒解故。七者常成熟,令永不退故。八者漸成熟,令次第增長故。已說成熟差別,次說成熟心勝。偈曰:

利子及利親,

利己三利勝,

菩薩利一切,

過彼勝無比。

釋曰:譬如世人安樂自子、安樂自親、安樂自身,此心最勝。菩薩普欲成熟一切眾生,過彼三心不可為比。是故菩薩成熟眾生,其心最勝。問:此勝云何成立?偈曰:

世間不自愛,

何況能愛他?

菩薩自愛捨,

但為愛他故。

釋曰:世人雖欲自愛,尚不能自安利處,況能愛他安他利處。菩薩不爾,捨於自愛但為愛他,是故成熟眾生勝過於彼。問:用此心勝云何成熟?偈曰:

身財一切捨,

平等及無厭,

所乏令充足,

安立於善根。

釋曰:此偈顯示檀波羅蜜成熟眾生。檀有三種:一資生檀,內外身財一切捨故。二平等檀,於諸施田離高下故。三無厭檀,勇猛恒施不疲倦故。以是三檀二世隨攝,於現在世皆令充足,於未來世安立善根。偈曰:

常與性及滿,

自樂不放逸,

引入於戒足,

二果常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尸波羅蜜成熟眾生。菩薩有五種尸羅:一者常尸羅,生生常有故。二者自性尸羅,無功用心住真實體故。三者圓滿尸羅,十善業道皆具足故,如《十地經》說。四者自樂尸羅,恒自愛樂故。五者不放逸尸羅,念念無犯故。以是五種尸羅二世隨攝,於現在世安立戒品,於未來世令依報二果功德無絕。偈曰:

不益得益想,

極忍解方便,

令彼起隨順,

及種諸善根。

釋曰:此偈顯示羼提波羅蜜成熟眾生。若他以不饒益事來向菩薩,菩薩於彼得饒益解起極忍辱。何以故?由彼隨順令我忍波羅蜜得增長故。亦以是忍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令起歸向,於未來世令種善根。偈曰:

久劫行上勤,

利物心無退,

令生一念善,

況欲善無量。

釋曰:此偈顯示毘梨耶波羅蜜成熟眾生。菩薩於億百千劫行最上精進,為成熟無邊眾生心無退轉。以是精進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但令得生一念善心,況於未來令無量善根皆得增益。偈曰:

得上自在禪,

離染及見慢,

現在令歸向,

未來善法增。

釋曰:此偈顯示禪波羅蜜成熟眾生。菩薩所得禪定,遠離愛見慢等故,自在最上。以是禪定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令歸向第一妙法,於未來世令增長一切善根。偈曰:

知真及知意,

能斷一切疑,

於法令恭敬,

自他功德滿。

釋曰:此偈顯示般若波羅蜜成熟眾生。知真者,解法不顛倒故。知意者,了達眾生心行,斷彼疑故。以是般若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令向大法深生恭敬,於未來世令彼自身功德及他身功德皆得圓滿。偈曰:

善趣及三乘,

大悲有三品,

盡於未來際,

如是熟眾生。

釋曰:此偈顯示大成熟相有三種。一者位大,謂窮四位安立善道及以三乘。二者品大,悲極三品,下者信行地、中者初地至七地、上者八九十地。三者時大,時節無邊盡未來際。菩薩如是利益眾生,是名大成熟相。成熟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二

發心 Cittotpāda.

作【大】,行【明】

被【大】,披【宋】【元】【明】【宮】

鉀【大】,甲【宋】【元】【明】【宮】

緣 Ālambana.

依 Adhyāśaya.

報得. 梵. Vaipākya.

受世俗 Samādāna-sāṃ ketika.

藏【大】*,臟【明】*

依 Āśaya.

極依 Adhyāśaya.

大藏 Mahā-nidhāna.

Dāna-pāramitā.

財. 梵. Āmiṣa-saṃbhoga.

Śīla-p.

Kṣānti-p.

Vīrya-p.

Dhyāna-p.

Prajñā-p.

神通 Abhijñā.

止. Śamathā,觀. Vipaṣyanā.

總持. Dhāraṇā(sic)

法印 Dharmoddāna.

無生忍道 Anutpattika-dharma-kṣānti.

二【大】,三【宋】【元】【明】【宮】

無盡慧經 Āryākṣayamati-sūtra.

過失. 梵. Paribhāṣā. (呵責).

人【大】,法【宋】【元】【明】【宮】

護【大】,讚【宋】【元】【明】【宮】

惑【大】,或【宋】【元】【明】【宮】

生【大】,知【宮】

Avīci.

大悲闍梨 Mahā-karuṇācārya.

大乘莊嚴經論【大】*,〔-〕【明】*

二利. 梵. Pratipatti(=隨順修行)

相【大】,想【宋】【元】【明】【宮】

世俗 Sāṃketika.

第一義 Pāramārthika.

他利【大】*,利他【宋】*【元】*【明】*【宮】

問【大】,間【明】

隨教 Anuśāsanīpratihārya.

記心 Ādeśanā-pratihārya.

神通力 Ṛddhi-prātihārya.

記 Vyākaraṇa.

職 Abhiṣeka.

生【大】,上【元】

第一大涅槃樂. 梵. Nirvṛti-sukha.

行清淨經 Gocara-pariśuddhi-sūtra.

偈曰【大】,〔-〕【宮】

Prajñāpāramitā.

Subhūta.

Mahāyana.

Asura.

無住處涅槃 Apratiṣṭha-nirvāṇa.

真實 Tattva.

無為 Anabhisaṃskṛ^tatva.

煩惱習氣 Kleśa-dauṣṭhulya.

受陰 Upādāna-skandha.

唯【大】*,惟【明】*

Agada.

神通. 梵. Prabhāva.

住【大】*,往【宋】【元】【明】【宮】*

天【大】,夭【明】

自在 Vaśitā.

十地經 Daśabhūmika.

化 Nirmāṇa.

他【大】,化【宋】【元】【明】【宮】

Tuṣita.

Kṣetra.

水精 Sphaṭika.

Vaidrya.

說【大】,讚【宋】【元】【明】【宮】

成熟 Paripaka.

支【大】,友【宋】【元】【宮】

如法思惟 Yoniśo manasikāra.

Bhagavat.

念. Smṛti, 倚. Saṃprajanya, 倚【大】,猗【宋】【元】【明】【宮】

不退 Avinivartanīya.

數修習 Prati-saṃkhya-bhāvanā.

出世般若 Lokottara-prajñā.

惡魔 Māra.

癰 Vraṇa.

障分 Vipakṣa.

治分 Pratipakṣa.

捨成熟. Vi-pācanā. 普. Pari-p. 勝. Pra-p. 隨. Anu-p. 善. Su-p. 得. Adhi-p. 常. Ni-p. 漸. Ut-p.

隨攝 Anugraha.

如十地經說. 梵. Yathoktaṃ dvitīyāyāṃ bhūmau.

依報二果. Vipāka. Niṣyanda.

上【大】,不【宮】

於億百千劫. 梵. Kalpa-sahasra-koṭibhiḥ.

真 Tattva.

意 Abhiprāya.

節【大】,即【宋】

乘【大】,〔-〕【宋】【元】【宮】

是【CB】【麗-CB】,說【大】(cf. K16n0586_p0852a05) 地【CB】【麗-CB】,他【大】(cf. K16n0586_p0852b03) 因【CB】【麗-CB】,固【大】(cf. K16n0586_p0859b14)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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