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765 · 卷 2

本事經

經集部類 · 唐 玄奘譯

本事經

本事經卷第二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一法品第一之二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貪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貪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貪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貪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貪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偈言:

「若於貪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貪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貪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貪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瞋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瞋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瞋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瞋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瞋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瞋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瞋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瞋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瞋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癡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癡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癡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癡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癡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癡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癡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癡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癡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覆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覆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覆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覆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覆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覆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覆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覆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覆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惱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惱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惱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惱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惱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惱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惱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惱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惱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忿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忿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忿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忿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忿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忿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忿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忿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忿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恨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恨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恨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恨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恨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恨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恨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恨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恨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嫉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嫉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嫉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嫉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嫉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嫉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嫉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嫉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嫉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慳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慳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慳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慳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慳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慳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慳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慳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慳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耽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耽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耽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耽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耽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耽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耽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耽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耽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慢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慢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慢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慢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慢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慢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慢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慢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慢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有於害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害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有於害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害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是故於害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上義而說頌曰:

「若於害未知,

彼去涅槃遠,

於害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害之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若能正了知,

永斷此害者,

得上沙門果,

畢竟不受生。」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於一切未如實知、未正遍知、未能永斷,彼於自心未離一切故,不能通達、不能遍知、不能等覺、不能涅槃、不能證得無上安樂。若於一切已如實知、已正遍知、已能永斷,彼於自心已離一切故,即能通達、即能遍知、即能等覺、即能涅槃、即能證得無上安樂。故於一切應如實知、應正遍知、應求永斷,於佛法中當修梵行。」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若一切未知,

彼去涅槃遠,

一切已知者,

去涅槃不遙。

我觀諸有情,

由一切所染,

還來墮惡趣,

受生死輪迴。」

重攝前經嗢柁南曰:

貪、恚及愚癡

覆藏、惱、忿、恨

嫉、慳與耽嗜

慢、害、將一切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一切修習福業事中,慈心解脫最為第一。所以者何?慈心解脫威德熾盛,映蔽一切諸福業事。以彼諸事所有威德,欲比所修慈心解脫,十六分中亦不及一。苾芻當知!譬如小大諸國王中,轉輪聖王最為第一。所以者何?轉輪聖王威德熾盛,映蔽一切小大諸王。以彼諸王所有威德比轉輪王,十六分中亦不及一。諸福業事亦復如是,欲比所修慈心解脫,十六分中亦不及一。又如小大諸星之中,其滿月輪最為第一。所以者何?是滿月輪威光熾盛,映蔽一切小大諸星。以彼諸星所有威光比滿月輪,十六分中亦不及一。諸福業事亦復如是,欲比所修慈心解脫,十六分中亦不及一。」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一切福業事,

比慈心解脫,

於十六分中,

亦不能及一。

於一有情所,

能修慈善心,

其福尚無邊,

何況於一切!

諸有大國王,

威伏於大地,

世間祠施會,

一切無不為。

如是祠施福,

比所修慈心,

於十六分中,

亦不能及一。

如轉輪聖帝,

威德蔽諸王,

亦如滿月輪,

其光映諸宿。

如是諸所修,

一切福業事,

皆為慈善心,

威德之所覆。

修慈心解脫,

若人若非人,

一切諸有情,

皆不能為害。」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我觀世間無別一法,為諸有學未得心者希求無上安樂果時,作外強緣,如善知識。所以者何?彼諸有情因善知識,所求皆遂,謂斷眾惡、修習諸善,得無雜染真淨之身。」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我觀諸世間,

無別有一法,

學未得心者,

求無上果時,

為作外強緣,

如彼善知識。

親近善知識,

所求無不成,

恭敬受其教,

無放逸奉行,

速證於涅槃,

離怖常安樂。」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我觀世間無別一法,為諸有學未得心者希求無上安樂果時,作內強緣,如正作意。所以者何?彼諸有情因正作意,所求皆遂,謂斷眾惡、修習諸善,得無雜染真淨之身。」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我觀諸世間,

無別有一法,

學未得心者,

求無上果時,

為作內強緣,

如彼正作意。

修習正作意,

所求無不成,

如理審觀察,

無放逸修行,

速證於涅槃,

離怖常安樂。」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諸有情能知惠施所感果報明了現前如我知者,必無慳悋纏染其心,設彼唯有所食一摶,要分施他,然後自食。以不知故,為諸慳悋纏染其心,雖有無量飲食、財寶而不施他,唯自食用。所以者何?惠施果報生人天中,無量往返受諸快樂。」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世間諸有情,

若了知惠施,

能感大果報,

明見似如來;

其心必不為,

慳悋所纏染,

唯有食一摶,

而亦能分施。

由不知施果,

明見似如來,

雖有多財食,

慳悋不能捨。

若於凡聖田,

三時心喜施,

感人天果報,

往返量無邊。」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諸有情能知犯戒所感果報明了現前如我知者,行住坐臥皆不能安,言笑飲食都無思念,其心驚惶狂亂吐血,身形萎悴如被刈蘆。以不知故,安然無畏。所以者何?諸犯戒罪能感惡趣,增上猛利諸苦果報。」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世間諸有情,

若了知犯戒,

能感苦果報,

明見似如來;

四威儀不安,

不思言笑等,

心驚狂吐血,

身悴如刈蘆。

由不知犯戒,

能感惡趣苦,

明見似如來,

安然不驚懼。

諸有犯戒人,

定墮於惡趣,

受增上猛利,

苦果報無邊。」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諸有情能知持戒所感果報明了現前如我知者,彼於自身深生厭離、欣樂當來,堅持禁戒。以不知故,樂著自身,毀犯禁戒。所以者何?諸持戒福能感善趣,增上猛利諸樂果報。」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世間諸有情,

若了知持戒,

能感樂果報,

明見似如來;

便於不淨身,

深能生厭離,

求當來勝果,

堅守淨尸羅。

由不知持戒,

能感善趣樂,

明見似如來,

故毀犯淨戒。

諸有持戒人,

得生於善趣,

受天諸妙樂,

證無上涅槃。」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諸有情知而妄語,無慚、無愧、無改悔心,我說彼於惡不善業無不能造。」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知而故妄語,

無慚愧悔心,

如是諸有情,

無惡而不造。」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諸有情知而妄語,深生慚愧有改悔心,我說彼於白淨善法無不能造。」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知而故妄語,

有慚愧悔心,

如是諸有情,

無善而不造。

精勤不放逸,

如說正修行,

得無上涅槃,

永離諸怖畏。」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一最勝補特伽羅,彼於世間若不出現,無量有情退失聖慧。云何為一補特伽羅?所謂如來、應、正等覺。所以者何?若諸如來、應、正等覺不現世間,無能宣說修聖慧法,故諸有情退失聖慧。苾芻當知!諸有退失親友財位,名小退失;退失聖慧,名大退失。所以者何?若諸有情退失聖慧,於現法中多諸憂苦,無喜樂住,有災有患有惱有燒,及於當來長夜受苦,及受種種猛利災害,增長血滴,常遊死路,數墮地獄、餓鬼、傍生、阿素洛趣,數受人天生死憂苦。所以者何?由彼有情於其聖慧未能隨覺、未能通達,故於六趣生死輪迴。若諸有情證得聖慧,便能出離正盡苦邊。是故汝等應如是學:我當云何修習聖慧令不退失?我當云何於諸聖慧隨覺通達?汝等苾芻,應如是學。」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如來不出現,

世間諸有情,

無救無歸依,

皆退失聖慧。

失親友財位,

是名小退失,

若失真聖慧,

是名大退失。

我觀諸世間,

失無上聖慧,

輪轉於生死,

受諸名色身。

彼於現法中,

有苦無上樂,

於當來長夜,

久生死輪迴。

若欲求聖慧,

正盡眾苦邊,

當願諸如來,

數出現於世。」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有一最勝補特伽羅,彼於世間若出現者,無量有情增長聖慧。云何為一補特伽羅?所謂如來、應、正等覺。所以者何?若諸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有能宣說修聖慧法,令諸有情增長聖慧。苾芻當知!諸有增長親友財位,名小增長;增長聖慧,名大增長。所以者何?若諸有情增長聖慧,於現法中多諸喜樂,無憂苦住,無災無患無惱無燒,不於當來長夜受苦,不受種種猛利災害,不增血滴,不遊死路,不墮地獄、餓鬼、傍生、阿素洛趣,不受人天生死憂苦。所以者何?由彼有情於其聖慧已能隨覺,已能通達,不於六趣生死輪迴。若諸有情未增聖慧,無能出離正盡苦邊。是故汝等應如是學:我當云何修習聖慧令其增長?我當云何於諸聖慧隨覺通達?汝等苾芻,應如是學。」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如來若出現,

世間諸有情,

有救有歸依,

皆增長聖慧。

得親友財位,

是名小增長,

若得真聖慧,

是名大增長。

我觀諸世間,

得無上聖慧,

不流轉生死,

定取於涅槃。

彼於現法中,

離苦常安樂,

於當來長夜,

離生死輪迴。

若欲增聖慧,

正盡眾苦邊,

當願佛世尊,

長久住於世。」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世有一法於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增益、顛倒堅固、垢穢隨增、惡趣成滿,與多眾生為不利益、為不安樂,令諸世間人天大眾,無義無利、增長憂苦。云何一法?所謂邪見。所以者何?由邪見故,令諸有情愚癡增益、顛倒堅固、垢穢隨增、惡趣成滿,與多眾生為不利益、為不安樂,令諸世間人天大眾,無義無利、增長憂苦。如是名為世有一法於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增益,廣說乃至令諸世間人天大眾,無義無利、增長憂苦。」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邪見生長時,

令愚癡增益,

及顛倒堅固,

諸垢穢隨增,

成滿諸惡趣,

為無利樂等。

邪見害愚夫,

如火燒眾物。」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世有一法於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損減、顛倒除滅、淨法隨增,脫諸惡趣、善趣成滿,與多眾生為大利益、為大安樂,令諸世間人天大眾,有義有利、增長喜樂。云何一法?所謂正見。所以者何?由正見故,令諸有情愚癡損減、顛倒除滅、淨法隨增,脫諸惡趣、善趣成滿,與多眾生為大利益、為大安樂,令諸世間人天大眾,有義有利、增長喜樂。如是名為世有一法於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損減,廣說乃至令諸世間人天大眾,有義有利、增長喜樂。」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正見生長時,

令愚癡損減,

及顛倒除滅,

諸淨法隨增,

脫惡滿善趣,

為有利樂等。

正見現在前,

速證涅槃樂。」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我觀世間無別一法,速疾迴轉,猶如其心。所以者何?是心於境速疾迴轉,世出世間無可為喻,汝等應取如是心相。善取相已,應善思惟;善思惟已,應善觀察;善觀察已,應善安住;善安住已,若不覺有內貪欲纏,汝等復應審諦觀察:我今為有內貪欲纏而不覺耶?我今為無內貪欲纏而不覺耶?

「審觀察已,復應作意思惟隨一可愛境相。如是作意思惟隨一可愛相時,若心隨順趣向喜樂可愛境相,當知此心隨順諸欲、違背出離。汝等爾時應自覺了:我今猶有內貪欲纏而不能覺,非為無有;我今未斷五欲貪纏,所證與前未有差別;我今猶未證所修果。譬如有人於駛流水,牽重船筏逆上而行,此人爾時多用功力,若暫懈慢便順下流。如是汝等,思惟隨一可愛相時,若心隨順趣向喜樂可愛境相,當知此心隨順諸欲、違背出離。汝等爾時應自覺了:我今猶有內貪欲纏而不能覺,非為無有。我今未斷五欲貪纏,所證與前未有差別;我今猶未證所修果。

「汝等作意思惟隨一可愛相時,若心隨順趣向憙樂出離之相,當知此心隨順出離、違背諸欲。汝等爾時應自覺了:我今無有內貪欲纏,非彼猶有而不能覺;我今已斷五欲貪纏,所證與前已有差別;我今已能證所修果。如以筋羽投置火中,便即焦卷而不舒緩。如是汝等,思惟隨一可愛相時,若心隨順趣向憙樂出離之相,當知此心隨順出離、違背諸欲。汝等爾時應自覺了:我今無有內貪欲纏,非彼猶有而不能覺;我今已斷五欲貪纏,所證與前已有差別;我今已能證所修果。是故汝等應如是學:我當云何善轉自心,令其調伏,違背諸欲,隨順出離?汝等苾芻,應如是學。」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無別有一法,

性躁動如心,

難調御難防,

大仙之所說。

譬如有智人,

以火等眾具,

調直於利箭,

令遠有所中。

如是諸苾芻,

應善學方便,

調直於心性,

令速證涅槃。」

重攝前經嗢[*]柁南曰:

修慈、修二緣

施、犯戒、持戒

二妄、二聖慧

邪見、正見、心

本事經卷第二

大唐【大】,〔-〕【宋】【元】【宮】【聖】,唐【明】

詔【大】,制【聖】

一法【大】,本事經一法【聖】

彼於【大】,於彼【聖】

偈言【大】,頌曰【宋】【元】【明】【宮】

有【大】,能【宋】【元】【明】【宮】【聖】

彼於【大】,於彼【宋】【元】【明】【宮】

遙【大】,遠【元】

能【大】,得【明】

實【大】,是【宋】【元】【明】【宮】

柁【CB】【磧乙-CB】【宋】【元】【明】【宮】【聖】,拕【大】(cf. QC063n0822_p0018a4)

恚【大】,瞋【宋】【元】【明】【宮】

光【大】,德【宋】【元】【明】【宮】

狂【大】,犯【聖】

被【大】,彼【聖】

苦【大】,善【宮】

守【大】,持【元】【明】【聖】

上【大】,安【宋】【元】【明】【宮】【聖】

知【大】,如【宋】【元】【宮】

卷【大】,捲【宋】【元】【明】【宮】【聖】

具【大】,其【聖】

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貪【CB】【麗-CB】,食【大】(cf. K20n0803_p1003a17) 世【CB】,至【大】 柁【CB】【磧乙-CB】,拕【大】(cf. QC063n0822_p0023b18)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17 冊 No. 765 本事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1-3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北美某大德提供,Jaero Chen 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