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017 · 卷 1

善生子經

阿含部類 · 西晉 支法度譯

善生子經

No. 17 [No. 1(16), No. 16, No. 26(135)]佛說善生子經

西晉沙門支法度譯

聞如是:

一時,眾祐遊於羅閱耆闍崛山。彼時居士善生疾病困篤,勅其子曰:「吾沒之後,汝必為六面禮。」於是善生他日殞命,子乃敬送供養,喪事訖畢,輙早起沐浴,著新衣,之水上,拜謁六面而言曰:「余以恭肅敬禮子,于東方之生,彼又我敬焉。」周旋南方、西方、北方、上、下,面面同辭。

爾時,佛晨旦著衣持鉢適欲入城,見居士善生子於水上六面拜謁如是。眾祐則從而問曰:「居士子!汝何?近聞必當早起沐浴,著新衣,之水上,拜謁六面,自說『恭肅敬禮拜于諸方』而又浴。彼之敬者,是何師法?善生子!」

善生子對曰:「吾父臨亡,先有此令,是以遵行,不聞之於師也。」

眾祐報曰:「居士子!父所言者非此六方也。且而晞坐六面之欲,如有四面垢惡之行,不能悔者,則是身死,精神當生惡道地獄之中。夫人以四事為勞,當識知。何謂四?一為好殺生,二為好盜竊,三為婬邪行,四為喜妄語。」佛頌其義曰:

「殺生與盜竊,

欺詐為妄語,

趣向他人婦,

不為智者譽。

「又,居士子!有四事或往惡道。何謂四?一為欲,二為怒,三為癡,四為畏。」頌其義曰:

「有欲、怒、癡、畏,

不承受正法,

是以名處下,

猶月陰退虧。

無欲、怒、癡、畏,

而承受正法,

是以名處上,

猶月陽進滿。」

「又,居士子!有六患,消財入惡道,當識知。何謂六?一為嗜酒遊逸,二為不時入他房,三為博戲遊逸,四為大好伎樂,五為惡友,六為怠惰。」頌其義曰:

「飲酒、入他房,

博戲、好伎倡,

惡友與怠惰,

聖哲所不稱。

「夫酒有六變,當知。何謂六?為消財,為致病,為興爭,為多怒,為失譽,為損智。已有斯惡則廢事業,未致之財不獲,既獲者消,宿儲耗盡。」

「婬邪有六變,當知。何謂六?不自護身,不護妻子,不護家屬,以疑生惡,怨家得便,眾苦所圍。已有斯惡則廢事業,未致之財不獲,既獲者消,宿儲耗盡。

「博戲有六變,當知。何謂六?勝則生怨,負則熱中,朋友慼之,怨家快之,有獄凶憂,人眾疑之。已有斯惡則廢事業,未致之財不獲,既獲者消,宿儲耗盡。

「好樂有六變,當知。何謂六?志在舞,志在歌,志在絃,志在節,志在鼓,志在彼。已有斯惡則廢事業,未致之財不獲,既獲者消,宿儲耗盡。

「惡友有六變,當知。何謂六?習醉迷,習惛亂,習縱恣,習酒舍,習小人,習鄙語。已有斯惡則廢事業,未致之財不獲,既獲者消,宿儲耗盡。

「怠惰有六變,當知。何謂六?飽不作,飢不作,寒不作,熱不作,晨不作,昏不作。已有斯惡則廢事業,未致之財不獲,既獲者消,宿儲耗盡。」頌其義曰:

「好色樂歌舞,

晝息夜從彼,

惡友與怠惰,

士為斯大損。

博戲酒慌壞,

志在彼婦女,

遠賢而近愚,

其損猶月毀。

行身自憍大,

毀蔑沙門道,

邪見而行慳,

是謂慢盪士。

夫酒妨財用,

少利飲大渴,

病水興債負,

作亂危身疾。

或以酒結友,

或以酒犯法,

若以成美利,

斯有猶可忍。

或晝如奉戒,

昏夜道為姧,

常依于酒廬,

如此慎勿親。

天自寒至暑,

如草不貴己,

精進修事業,

爾利是用損。

若能忍寒暑,

如草不貴己,

精進修事業,

則安且益矣。

狎下為漸消,

習上未曾損,

進善超然尊,

以善必得善。

大善則遘善,

誠善能兼習,

親戚之所尚,

奉戒以滅惡。

是以當為習,

已有行復行,

其為親戚上,

如帝莅於眾。

「又,居士子!有四友非友像,當識知。何謂四?一為取異物,二為言佞,三為面愛,四為邪教。」頌其義曰:

「取異物之友,

言美以順耳,

面談為媚愛,

邪教相危殆。

斯以非友像,

智者則不友,

已識當遠離,

譬猶出澁道。

「取異物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貪取彼物,與少望多,為畏故習,為利故習。」頌其義曰:

「夫以取彼物,

少與而多欲,

畏習與利習,

貪人友際然。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識當遠離,

譬猶出澁道。

「言佞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宣人之私,自隱其私,面偽稱善,退則興誹。」頌其義曰:

「好行宣人私,

有私而自隱,

面從褒揚善,

退則議其惡。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識當遠離,

譬猶出澁道。

「面愛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說人往短,陰求來過,與之不寶,欲人有厄。」頌其義曰:

「為於不可為,

不利造妄語,

與而不為寶,

願人厄請已。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識當遠離,

譬猶出澁道。

「邪教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以殺生之事勸化人,以盜竊、以婬邪、欺詐之事勸化人。」頌其義曰:

「殺生與盜竊,

欺詐為妄語,

趣向他人婦,

以此勸立人。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識當遠離,

譬猶出澁道。

「又,居士子!有四友為仁明欲利人,當識知。何謂四?一為同苦樂,二為利相攝,三為與本業,四為仁愍傷。」頌其義曰:

「與人同安危,

攝之以善利,

為厚能業人,

哀愍導正道。

如斯為友像,

智者所習諷,

當與此從事,

必益不為惡。

「同苦樂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施之以己所寶,施之以妻子利,施之家所有,言忠為忍言。」頌其義曰:

「與其利己者,

有財利亦與,

與以家之利,

言忠為忍言。

如斯為友像,

智者所習親,

當與此從事,

必益不為惡。

「利相攝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彼私不宣,己私不隱,面說善言,還為弭謗。」頌其義曰:

「以不宣彼私,

己私不為隱,

相見語講善,

還則弭誹謗。

如斯為友像,

智者所習親,

當與此從事,

必益不為惡。

「與本業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以利業之,以力業之,縱恣諫之,以善養之。」頌其義曰:

「業之以財利,

以力助安之,

切磋其縱恣,

將養其善志。

如斯為友像,

智者所習親,

當與此從事,

必益不為惡。

「仁愍傷之友,當以四事知。何謂四?教勸竪立以成其信,成其戒,成其聞,成其施。」頌其義曰:

「信、戒、聞、施道,

恒以勸化人,

如斯為友像,

智者所習親,

當與此從事,

必益不為惡。

「又,居士子!夫東面者,猶子之見父母也。是以子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父母。何謂五?念思惟報家事,唯修責負,唯解勑戒,唯從供養,唯歡父母。父母又當以五事愛哀其子。何謂五?興造基業,與謀利事,與娉婦,教學經道經則,以所有付授與子。是為東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為子必孝、為父母慈愛,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南面者,猶弟子之見師也。是以弟子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於師。何謂五?必審於聞,必愛於學,必敏於事,必無過行,必供養師。師又當以五事哀教弟子。何謂五?以學學之,極藝教之,使敏於學,導以善道,示屬賢友。是為南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為弟子謙,師以仁教,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西面者,猶夫之見婦也。是以夫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其婦。何謂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時與衣食,時與寶飾。婦又當以十四事事於夫。何謂十四?善作為,善為成,受付審,晨起,夜息,事必學,闔門待君子,君子歸問訊,辭氣和,言語順,正几席,潔飲食,念布施,供養夫。是為西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夫婦之宜,士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北面者,猶友見其朋也。是以友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朋類。何謂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時時分味,恩厚不置。朋類又當以五事攝取其友。何謂五?有畏使歸我,遨逸則數責,私事則為隱,供養久益勝,言忠為忍言。是為北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朋友之交,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下面者,猶長子之見奴客執事也。是以長子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奴客執事。何謂五?適力使之,用時衣食,時時分味,時時教齋,疾病息之。奴客執事又當以十事供養長子。何謂十?善作為,善為成,受付審,夜臥,早作,凡事必學,作務勤力,家貧不慢,空乏不離,出門稱曰『我家長子聰而有慧』。是為下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長子執事之宜,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上面者,猶居家布施之人之見沙門梵志也。是以居之來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沙門梵志。何謂五?開門待之,來迎問訊,與設几席,經法藏護,施食潔淨。以是供養沙門梵志。沙門梵志又當以五事答布施家。何謂五?教誨以成其正信,教誨以成其戒行,教誨以成其多聞,教誨以成其布施,教誨以成其智慧。是為上方二分,所欲者,得古聖制法、居家及沙門梵志之宜,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頌其義曰:

「東面為父母,

師教宜南面,

西面為子婦,

朋友位北面,

奴客執事下,

沙門梵志上,

如此應為禮,

亦為居家宜。

凡人富有財,

當念以利人,

與人同財利,

布施者昇天。

得利與人共,

在在獲所安,

義攝世間者,

斯為近樂本。

夫以恩攝人,

如母之為子,

善攝護天下,

其福數數及。

上得處眾會,

能益利與安,

成人之信戒,

必使得名聞。

意與常不惰,

捨棄慳吝行,

攝人以友事,

飲食相惠施。

往來而又往,

如是名不虧,

夫能修慎身,

斯居家為賢。

居積寶貨者,

當興為仁義,

先學為最勝,

次乃為治產。

若索以得財,

當常作四分,

一分供衣食,

二為本求利,

藏一為儲跱,

厄時可救之。

為農商養牛,

畜羊業有四,

次五嚴治室,

第六可娉娶,

如是貨乃積,

日日尋益增。

夫財日夜聚,

如流歸于海,

治產求以漸,

喻若蜂作蜜。

有財無與富,

又無與邊方,

慳悋及惡業,

有力無與友。

事中用則學,

不用勿自妨,

觀夫用事者,

明好猶熾火。

其於族親中,

乃兼為兩好,

與親眾座安,

如釋處天宮。」

於是善生子聞眾祐說已,即稽首佛足,下起繞三匝,欣然自歸,從佛受戒。

佛說善生子經

[彳*待] 沒【大】,歿【宋】【元】【明】

謁【大】,語【宋】【元】【明】

且【CB】【宋】【元】【明】,旦【大】

晞【大】,睎【宋】【元】【明】

退【CB】【宋】【元】【明】,遏【大】

儲【大】*,除【明】*

恣【大】,盜【宋】【元】【明】

既【大】,即【宋】

與【大】*,興【宋】*

女【大】,入【宋】【元】【明】

毀【大】,數【宋】【元】【明】

道【大】,盜【明】

姧【大】,姦【宋】【元】【明】

天【CB】【磧-CB】【宋】,不【大】,夫【元】【明】(cf. Q18_p0818c17)

教【大】,見【明】

彼【大】,非【宋】【元】【明】

際【大】,璨【宋】【元】【明】

之不寶【大】,而不實【宋】【元】【明】

妄【大】,侫【宋】【元】【明】

寶【大】,實【宋】【元】【明】

私【大】,利【宋】

責【大】,債【宋】【元】【明】

父母【大】,〔-〕【宋】【元】【明】

待【大】,侍【宋】【元】【明】

士【大】,士丈【明】

我【大】,我我【宋】【元】【明】

責【大】,喪【宋】【元】【明】

久【大】,又【宋】【元】【明】

齋【大】,齊【宋】【元】【明】

沙門梵志【大】,〔-〕【宋】【元】【明】

以【大】,〔-〕【宋】【元】【明】

成【大】,拔【宋】【元】

為最勝【大】,學為最【宋】【元】【明】

跱【大】,[彳*待]【宋】【元】【明】

明【大】,朋【宋】【元】【明】

旦【CB】【麗-CB】,日【大】(cf. K19n0718_p0624b10; T03n0154_p0100c07) 獲【CB】【麗-CB】,護【大】(cf. K19n0718_p0624c21; T01n0017_p0252c20-26) 常【CB】【麗-CB】,當【大】(cf. K19n0718_p0625b03) 有【CB】【麗-CB】,[-]【大】(cf. K19n0718_p0625b11; T01n0017_p0253c05) 其【CB】【麗-CB】,言【大】(cf. K19n0718_p0625c02; T01n0017_p0253b08-b29)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1 冊 No. 17 善生子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2-03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張文明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法雨道場提供新式標點,張革豐大德提供新式標點重校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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