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570 · 卷 1

廣百論本

中觀部類 · 聖天菩薩造 唐 玄奘譯

廣百論本

No. 1570 [cf. Nos. 1569, 1571]廣百論本一卷

聖天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破常品第一

一切為果生,

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

如實號如來。

無有時方物,

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

有性而常住。

非無因有性,

有因即非常;

故無因欲成,

真見說非有。

見所作無常,

謂非作常住;

既見無常有,

應言常性無。

愚夫妄分別,

謂空等為常;

智者依世間,

亦不見此義。

非唯一有分,

遍滿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

各別有有分。

若法體實有,

卷舒用可得;

此定從他生,

故成所生果。

若離所生果,

無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

皆成所生果。

諸法必變異,

方作餘生因;

如是變異因,

豈得名常住?

若本無今有,

自然常為因;

既許有自然,

因則為妄立。

云何依常性,

而起於無常?

因果相不同,

世所未曾見。

若一分是因,

餘分非因者;

即應成種種,

種種故非常。

在因微圓相,

於果則非有;

是故諸極微,

非遍體和合。

於一極微處,

既不許有餘;

是故亦不應,

許因果等量。

微若有東方,

必有東方分;

極微若有分,

如何是極微?

要取前捨後,

方得說為行;

此二若是無,

行者應非有。

極微無初分,

中後分亦無;

是則一切眼,

皆所不能見。

若因為果壞,

是因即非常;

或許果與因,

二體不同處。

不見有諸法,

常而是有對;

故極微是常,

諸佛未曾說。

離縛所縛因,

更無真解脫;

生成用闕故,

設有亦名無。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我時捨諸德,

離愛有何思?

若有我無思,

便用無所有。

無餘有我種,

則定能生思;

要無我無思,

諸有乃無有。

若離苦有我,

則定無涅槃;

是故涅槃中,

我等皆永滅。

寧在世間求,

非求於勝義;

以世間少有,

於勝義都無。

破我品第二

內我實非男,

非女非非二;

但由無智故,

謂我為丈夫。

若諸大種中,

無男女非二;

云何諸大種,

有男等相生?

汝我餘非我,

故我無定相;

豈不於無常,

妄分別為我?

我即同於身,

生生有變易;

故離身有我,

常住理不然。

若法無觸對,

則無有動搖;

是故身作業,

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

豈煩修護因?

誰恐食金剛,

執杖防眾蠹?

若有宿生念,

便謂我為常;

既見昔時痕,

身亦應常住。

若我與思合,

轉成思念者;

思亦應非思,

故我非常住。

我與樂等合,

種種如樂等;

我如樂等故,

非一亦非常。

若謂我思常,

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

則不緣薪等。

如至滅動物,

作用彼無有;

故有我無思,

其理不成就。

餘方起思界,

別處見於思;

如鐵鋌鎔銷,

我體應變壞。

思如意量小,

我似虛空大;

唯應觀自相,

則不見於思。

我德若周遍,

何為他不受?

能障既言通,

不應唯障一。

若德並悲思,

何能造一切?

彼應與狂亂,

俱癡無所成。

若德能善解,

造舍等諸物,

而不知受用,

非理寧過此!

有動作無常,

虛通無動作;

無用同無性,

何不欣無我?

或觀我周遍,

或見量同身,

或執如極微,

智者達非有。

常法非可惱,

何捨惱解脫?

是故計我常,

證解脫非理。

我若實有性,

不應讚離我;

定知真實者,

趣解脫應虛。

解脫中若無,

前亦應非有;

無雜時所見,

彼真性應知。

若無常皆斷,

草等何不然?

此理設為真,

無明亦非有。

現見色等行,

從緣生住滅;

故知汝執我,

雖有而無有。

如緣成芽等,

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

皆無常所起。

以法從緣生,

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

故體亦非常。

破時品第三

瓶等在未來,

即非有過現;

未來過現有,

便是未來無。

未來若已謝,

而有未來體;

此則恒未來,

云何成過現?

法若在未來,

現有未來相,

應即為現在,

如何名未來?

去來如現有,

取果用何無?

若體恒非無,

何為不常住?

過去若過去,

如何成過去?

過去不過去,

如何成過去?

未來若有生,

如何非現在?

未來若無生,

如何非常住?

若未來無生,

壞故非常者;

過去既無壞,

何不謂為常?

現在世無常,

非由過去等;

除斯二所趣,

更無有第三。

若後生諸行,

先已有定體;

說有定性人,

應非是邪執。

若法因緣生,

即非先有體;

先有而生者,

生已復應生。

若見去來有,

如何不見無?

既見有去來,

應不說為遠。

未作法若有,

修戒等唐捐;

若少有所為,

果則非先有。

諸行既無常,

果則非恒有;

若有初有後,

世共許非常。

應非勤解脫,

解脫無去來;

或許有去來,

貪應離貪者。

若執果先有,

造宮舍嚴具,

柱等則唐捐;

果先無亦爾。

諸法有轉變,

慧者未曾有;

唯除無智人,

妄分別為有。

無常何有住?

住無有何體?

初若有住者,

後應無變衰。

譬如無一識,

能了於二義;

如是無一義,

二識所能知。

時若有餘住,

住則不成時;

時若餘住無,

後滅應非有。

法與無常異,

法則非無常;

法與無常一,

法應非有住。

無常初既劣,

住力定應強;

此二復何緣,

後見成顛倒?

若遍諸法體,

無常力初劣;

應都無有住,

或一切皆常。

無常若恒有,

住相應常無;

或彼法先常,

後乃非常住。

若法無常俱,

而言有住者;

無常相應妄,

或住相應虛。

無所見見無,

迴心緣妄境;

是故唯虛假,

有憶念名生。

破見品第四

稟和希勝慧,

是法器應知;

異此有師資,

無因獲勝利。

說有及有因,

淨與淨方便;

世間自不了,

過豈在牟尼?

捨諸有涅槃,

邪宗所共許;

真空破一切,

如何彼不欣?

不知捨證因,

無由能捨證;

是故牟尼說,

清涼餘定無。

若於佛所說,

深事以生疑;

可依無相空,

而生決定信。

觀現尚有妄,

知後定為虛;

諸依彼法行,

被誑終無已。

智者自涅槃,

是能作難作;

愚夫逢善導,

而無隨趣心。

不知無怖畏,

遍知亦復然;

定由少分知,

而生於怖畏。

生死順流法,

愚夫常習行,

未曾修逆流,

是故生怖畏。

諸有愚癡人,

障他真實見;

無由生善趣,

如何證涅槃?

寧毀犯尸羅,

不損壞正見;

尸羅生善趣,

正見得涅槃。

寧彼起我執,

非空無我見;

後兼向惡趣,

初唯背涅槃。

空無我妙理,

諸佛真境界;

能怖眾惡見,

涅槃不二門。

愚聞空法名,

皆生大怖畏;

如見大力者,

怯劣悉奔逃。

諸佛雖無心,

說摧他論法;

而他論自壞,

如野火焚薪。

諸有悟正法,

定不樂邪宗;

為餘出偽門,

故顯真空義。

若知佛所說,

真空無我理;

隨順不生欣,

乖違無厭怖。

見諸外道眾,

為多無義因;

樂正法有情,

誰不深悲愍!

婆羅門離繫,

如來三所宗;

耳眼意能知,

故佛法深細。

婆羅門所宗,

多令行誑詐;

離繫外道法,

多分順愚癡。

恭敬婆羅門,

為誦諸明故;

愍念離繫者,

由自苦其身。

如苦業所感,

非真解脫因;

勝身業所生,

亦非證解脫。

略言佛所說,

具二別餘宗;

不害生人天,

觀空證解脫。

世人耽自宗,

如愛本生地;

正法能摧滅,

邪黨不生欣。

有智求勝德,

應信受真宗;

正法如日輪,

有目因能見。

破根境品第五

於瓶諸分中,

可見唯是色;

言瓶全可見,

如何能悟真?

諸有勝慧人,

隨前所說義,

於香味及觸,

一切類應遮。

若唯見瓶色,

即言見瓶者;

既不見香等,

應名不見瓶。

有障礙諸色,

體非全可見,

彼分及中間,

由此分所隔。

極微分有無,

應審諦思察;

引不成為證,

義終不可成。

一切有礙法,

皆眾分所成;

言說字亦然,

故非根所取。

離顯色有形,

云何取形色?

即顯取形色,

何故不由身?

離色有色因,

應非眼所見;

二法體既異,

如何不別觀。

身覺於堅等,

共立地等名;

故唯於觸中,

說地等差別。

瓶所見生時,

不見有異德;

體生如所見,

故實性都無。

眼等皆大造,

何眼見非餘?

故業果難思,

牟尼真實說。

智緣未有故,

智非在見先;

居後智唐捐,

同時見無用。

眼若行至境,

色遠見應遲;

何不亦分明,

照極遠近色?

若見已方行,

行即為無用;

若不見而往,

定欲見應無。

若不往而觀,

應見一切色;

眼既無行動,

無遠亦無障。

諸法體相用,

前後定應同;

如何此眼根,

不見於眼性?

眼中無色識,

識中無色眼;

色內二俱無,

何能合見色?

所聞若能表,

何不成非音?

聲若非能詮,

何故緣生解?

聲若至耳聞,

如何了聲本?

聲無頓說理,

如何全可知?

乃至非所聞,

應非是聲性;

先無而後有,

理定不相應。

心若離諸根,

去亦應無用;

設如是命者,

應常無有心。

令心妄取塵,

依先見如焰,

妄立諸法義,

是想蘊應知。

眼色等為緣,

如幻生諸識;

若執為實有,

幻喻不應成。

世間諸所有,

無不皆難測;

根境理同然,

智者何驚異!

諸法如火輪,

變化夢幻事,

水月彗星響,

陽焰及浮雲。

破邊執品第六

諸法若實有,

應不依他成;

既必依他成,

定知非實有。

非即色有瓶,

非離色有瓶;

非依瓶有色,

非有瓶依色。

若見二相異,

謂離瓶有同;

二相既有殊,

應離瓶有異。

若一不名瓶,

瓶應不名一;

瓶一曾無合,

瓶應無一名。

若色遍於實,

色應得大名;

敵論若非他,

應申自宗義。

有數等能相,

顯所相不成;

除此更無因,

故諸法非有。

離別相無瓶,

故瓶體非一;

一一非瓶故,

瓶體亦非多。

非無有觸體,

與有觸體合;

故色等諸法,

不可合為瓶。

色是瓶一分,

故色體非瓶;

有分既為無,

一分如何有?

一切色等性,

色等相無差;

唯一類是瓶,

餘非有何理?

若色異味等,

不異於瓶等;

瓶等即味等,

色何即瓶等?

瓶等既無因,

體應不成果;

故若異色等,

瓶等定為無。

瓶等因若有,

可為瓶等因;

瓶等因既無,

如何生瓶等?

色等和合時,

終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體,

應如瓶等無。

如離於色等,

瓶體實為無;

色體亦應然,

離風等非有。

煖即是火性,

非煖如何燒?

故薪體為無,

離此火非有。

餘煖雜故成,

如何不成火?

若餘不成煖,

由火法應無。

若火微無薪,

應離薪有火;

火微有薪者,

應無火極微。

審觀諸法時,

無一體實有;

一體既非有,

多體亦應無。

若法更無餘,

汝謂為一體;

諸法皆三性,

故一體為無。

有非有俱非,

一非一雙泯,

隨次應配屬,

智者達非真。

於相續假法,

惡見諸真常;

積集假法中,

邪執言實有。

諸法眾緣成,

性羸無自在;

虛假依他立,

故我法皆無。

果眾緣合成,

離緣無別果;

如是合與果,

諸聖達皆無。

識為諸有種,

境是識所行;

見境無我時,

諸有種皆滅。

破有為相品第七

若本無而生,

先無何不起?

本有而生者,

後有復應生。

果若能違因,

先無不應理;

果立因無用,

先有亦不成。

此時非有生,

彼時亦無生;

此彼時無生,

何時當有生?

如生於自性,

生義既為無,

於他性亦然,

生義何成有?

初中後三位,

生前定不成?

二一既為無,

一一如何有?

非離於他性,

唯從自性生;

非從他及俱,

故生定非有。

前後及同時,

二俱不可說;

故生與瓶等,

唯假有非真。

舊若在新前,

前生不應理;

舊若居新後,

後生理不成。

現非因現起,

亦非因去來;

未來亦不因,

去來今世起。

若具即無來,

既滅應非往;

法體相如是,

幻等喻非虛。

生住滅三相,

同時有不成,

前後亦為無,

如何執為有?

若生等諸相,

復有別生等;

應住滅如生,

或生住如滅。

所相異能相,

何為體非常?

不異四應同,

或復全非有。

有不生有法,

有不生無法;

無不生有法,

無不生無法。

有不成有法,

有不成無法;

無不成有法,

無不成無法。

半生半未生,

非一生時體;

或以未生位,

應亦是生時。

生時若是果,

體即非生時;

生時若自然,

應失生時性。

已生異未生,

別有中間位;

生時異二位,

應別有中間。

若謂生時捨,

方得已生時;

是則應有餘,

得時而可見。

若至已生位,

理必無生時;

已生有生時,

云何從彼起?

未至已生位,

若立為生時;

何不謂無瓶?

未生無別故。

非生時有用,

能簡未生時;

亦非體未圓,

別於已生位。

前位生時無,

後位方言有;

兼成已生位,

故此位非無。

有時名已生,

無時名未起;

除茲有無位,

誰復謂生時?

諸有執離因,

無別所成果;

轉生及轉滅,

理皆不可成。

教誡弟子品第八

由少因緣故,

疑空謂不空;

依前諸品中,

理教應重遣。

能所說若有,

空理則為無;

諸法假緣成,

故三事非有。

若唯說空過,

不空義即成;

不空過已明,

空義應先立。

諸欲壞他宗,

必應成己義;

何樂談他失,

而無立己宗?

為破一等執,

假立遣為宗;

他三執既除,

自宗隨不立。

許執為現見,

空因非有能;

餘宗現見因,

此宗非所許。

若無不空理,

空理如何成?

汝既不立空,

不空應不立。

若許有無宗,

有宗方可立;

無宗若非有,

有宗應不成。

若諸法皆空,

如何火名煖?

此如前具遣,

火煖俗非真。

若謂法實有,

遮彼說為空;

應四論皆真,

見何過而捨?

若諸法都無,

生死應非有;

諸佛何曾許,

執法定為無?

若真離有無,

何緣言俗有?

汝本宗亦爾,

致難復何為?

諸法若都無,

差別應非有;

執諸法皆有,

差別亦應無。

若謂法非有,

無能破有因;

破有因已明,

汝宗何不立?

說破因易得,

是世俗虛言;

汝何緣不能,

遮破真空義?

有名詮法有,

謂法實非無;

無名表法無,

法實應非有。

由名解法有,

遂謂法非無;

因名知法無,

應信法非有。

諸世間可說,

皆是假非真;

離世俗名言,

乃是真非假。

謗諸法為無,

可墜於無見;

唯蠲諸妄執,

如何說墮無?

有非真有故,

無亦非真無;

既無有真無,

何有於真有?

有因證法空,

法空應不立;

宗因無異故,

因體實為無。

謂空喻別有,

例諸法非空;

唯有喻應成,

內我同烏黑。

若法本性空,

見空有何德?

虛妄分別縛,

證空見能除。

法成一成無,

違真亦違俗;

故與有一異,

二俱不可言。

有非有俱非,

諸宗皆寂滅;

於中欲興難,

畢竟不能申。

聖天菩薩造論既周,重敘摧邪,復說頌曰:

「我在為燎邪宗火,

沃以如來正教酥,

又扇因明廣大風,

誰敢如蛾投猛焰?」

廣百論本一卷

The latter half of Bodhisattva-yogācāra Catuḥ-śataka-śāstrakārikā.

Ārya-Deva.

三藏【大】,唐三藏【宋】【元】【明】【宮】

詔【大】,制【宋】【元】【明】【宮】

梵,第九品, Nityārtha-pratiṣedha.

第二偈, Apratītyāstitā nāsti kadācit kaścit kvacit, Na kadācit kvacit kaścit vidyate tena śāśvataḥ.(常住, Śāśvata)

真見 Tattvavit.

所作 Kṛtaka.

空 Ākāśa.

依世間 Lankikena.

有分 Pradeśin.

他【大】,地【宋】【元】【明】

所生果 Kārya.

變異 Vikṛta.

自然, Svatas. (從自然)

妄立 Nirarthaka.

微【大】,徵【宮】

極微 Aṇu.

或【大】,成【明】

勝義 Paramārtha.

梵第十品 Ātma-śuddhy-upāya-saṃdarśana.

我 Ātman.

丈夫 Puṃs.

大種 Bhūta.

身 Deha.

觸 Sparśa.

動搖 Ceṣṭa.

食金剛 Vajrabhakṣaṇa.

杖【大】,仗【宋】【元】【明】【宮】

思 Citta.

思 Caitanya.

意量 Manomātra.

障 Āvaraṇa.

德 Guṇa.

造 Kartuṃ.

受用 Bhoktuṃ.

有動作 Kriyāvat.

無用 Niṣkriya.

無我 Nairātmya.

周遍 Sarvaga.

量同身 Dehamātra.

芽【大】,牙【宋】【元】【宮】

梵,第十一品, Kāla-vipratiṣedhabhāvanopadeśa.

未來 Anāgata.

過去 Atīta.

現在 Vartamāna.

壞 Vaṅga.

所趣 Gati.

先【大】,生【元】【明】

果先有 Satkārya.

有【大】,又【宋】【元】【明】【宮】

梵第十二品, Dṛṣṭi-vipratiṣedhabhāvanāsaṃdarśana.

方便 Upāya.

捨 Tyāga.

尸羅 Śila.

善趣,梵, Svarga.

涅槃,梵, Para-pada.

我執 Ahaṃkāra.

離繫 Nirgrantha.

恭【大】,供【宋】【元】【明】【宮】

苦業所感 Kleśa-karmavipāka.

身業 Janmakarman.

不害 Ahiṃsa.

梵,第十三品, Indriyārtha-pratiṣedha.

實性 Satsvarūpa.

至【大】,智【明】

能【大】,人【明】

詮【大】,證【宋】【元】【明】【宮】

火輪 Alātacakra.

變化 Nirmāṇa.

夢 Svapna.

幻 Māyā.

水 Ambu.

月 Candraka.

彗【大】,篲【宋】【元】【明】,彗星 Dhumikānta.

響 Pratiśrutkā.

陽焰 Marici.

浮雲 Abhra.

梵,第十四品, Antagrāhavipratiṣedhayoga.

有分 Avayavin.

分 Avayava.

和合 Samavāya.

煖 Uṣṇa.

三性 Tritva.

諸【大】,謂【宋】【元】【明】【宮】

自在 Svatantra.

識 Vijñana.

有種 Bhavavīja.

境 Viṣaya.

梵,第十五品, Saṃskṛtārthapratiṣedha.

七【大】,十【宋】

本無 Abhāva.

無而【大】,而無【明】

一【大】,二【宋】【元】【明】【宮】

應【大】,因【明】

生等【大】,成位【明】

所相 Lakṣya.

能相 Lakṣaṇa.

後【大】,方【宋】【元】【明】【宮】

轉生,轉滅, Pravṛtti, Nivṛtti.

梵,第十六品, Guruśiṣyavyavasthopadeśa.

疑【大】,凝【宋】【元】【明】

執【大】,瓶【宋】【元】【明】【宮】

空【大】,宗【宋】【元】

諸【大】,非【宋】【元】【明】【宮】

唯【大】,惟【明】

成【大】,惑【宮】

沃【CB】【麗-CB】【明】,沷【大】(cf. K16n0582_p0572b11)

酥【大】,蘇【宋】【元】【宮】

一卷【大】,〔-〕【宋】【元】【宮】,一卷梵本二百頌【宋】【元】【明】【宮】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0 冊 No. 1570 廣百論本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維習安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李明芳大德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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