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毘沙門天王隨軍護法真言
No. 1248北方毘沙門天王隨軍護法真言
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別行翻譯不入正經
曩謨囉多曩二合多羅二合多夜耶阿馱佉路步多囉二合耶地舍耶二 吠室囉二合摩拏野三 摩賀囉惹野四 藥迦灑二合地婆多婆五上娑都哆娑娑室囉跛囉二合娑賀娜耶呬賢二反摩馱吒吒去呼尾跛囉二合灑夜迷跛娜也二合他保𫇃儞保𫇃儞俱沙吠室羅摩拏野摩賀囉惹耶綺佉罽反婆去馱伽儞多囉摩熾都麼麼某甲受持捺娑上娑馱耶娑那謨婆誐嚩帝悉殿都麼多囉跛馱儞娑婆二合賀
若行者受持此呪者,先須畫像,於彩色中並不得和膠。於白㲲上畫一毘沙門神,七寶莊嚴衣甲,左手執戟矟、右手托腰上。其神脚下作二夜叉鬼,身並作黑色。其毘沙門面作甚可畏形,惡眼視一切鬼神勢。其塔奉釋迦牟尼佛。教汝若領天兵守界擁護國土,何護吾法。即擁遣第三子那吒捧行,莫離其側。汝眼毒惡,恐損眾生。爾時行者若誦此呪時,就好地,勿使有穢惡之處,極令淨潔取牛糞塗地,即以香泥塗之,散種種花燒香供養。行者上下衣服並須清淨,一上廁一洗浴。白月十五日夜起首,對像前誦呪滿十萬遍訖,然後更取香泥復塗壇上,更取上妙好花散壇中,設種種飲食。行者取薰陸香一百八顆,各呪一遍散著火中,爾時毘沙門即現其身。行者若見神時,取上好食飲供養。毘沙門神通,行者心中所願,其神悉見。若行者不見神時,即虛空中有聲云:「汝但存心持誦,一切事汝欲者悉如意。」若不見神及不聞聲,但有大風或雲遍滿布其壇上,其法即成就。若無上件等相,行者誦呪七遍,縛得入者其法即成,更勿懷疑。
又法若行者欲得喝囉闍愛敬者,取赤小豆一顆呪一遍投火中燒。如是滿一百八遍,其喝囉闍即遣人喚來極忽。
又法若欲得大官人愛敬者,取白芥子一顆,一呪投火中燒滿一百八遍,其官即自來敬仰大喜。
又法於白月十五日作壇,於像前作八肘,牛糞塗地了,取香泥重塗了,以五色畫作三重院。其壇內於中畫一大輪,四角拔折羅十字安之。第二院內,東面畫作一火珠光焰火出,南面畫三股,又西面畫一龍口中並出蓮華,北面畫一大縲。第三院中,東面更畫師子,南面畫龍王,西面畫孔雀王鳥,北面畫羅剎手拄棒立地。壇四角各安香水瓶,內著雜菓楊枝。呪師洗浴著新淨衣,於像前設種種飲食供養,即誦呪,取呵梨勒一顆,一呪一遍投火中燒之,滿一百八遍。從今已後,每日送一𮢭金與呪師,永無乏少。若得此物即須用盡,不得留著。
又法呪蘇蜜及菓子一百八遍火中燒之,一切諸天皆大歡喜擁護呪師。
又法若欲遠行時,呪穀木柱行,一切難處悉得無怖。
又法若惡人相惱亂者,心中想此呪神形,復舉心誦呪,未滿一遍,其人即不能動。
若欲好者,心放中相便得解脫。
又法若欲令怨家不同住者,取苦練子一百八顆,一呪投火中,其人即自遠去。
又法若呪胡麻一百八遍散著火中,一切人盡來供養呪師。
又法若呪白芥子一百八遍散山中,一切惡獸不能傷人。其狩見人即自伏地不敢傷害,過去已後方即起去。
又法若欲乞雨時,取杏子一百八顆都呪三七遍,著有龍水中必得雨下。欲止雨時,取梧桐子火中燒之即止。
又法若行者欲乞食,先呪鉢一百八遍,隨所到處自然而得一切飲食了。飲食殘者,當時自化去。若須飲食時,至心向鉢者誦呪一遍,其鉢依還如故。
又法若欲見功能天者,一日一夜不食,於佛前燒蘇合香,呪白花一百八遍,以散神前。其功能天即自現身,隨意所須一切願滿,所求財寶即得稱意。
若欲辟除一切鬼神,呪白芥子及蘇,呪一顆一遍投火中燒之即得。
若有官人於三寶中起不善心者、惱亂佛弟子者,欲令起慈心,須作降伏。呪手三十一遍遙打之,其人即著疾。欲好者,慈心誦一遍即差。
又法呪土二十一遍,散自身上,一切人見無不敬仰。欲令自身有威光者,呪墨塗額上,一切人見者無不愛仰。呪灰二十一遍塗其身,大眾中一切人見皆福德相,眾人供養。欲得遠涉道路不被惡人惡狩傷害、行加奔馬,呪左手大母指作印而去。欲得於鏡看事,呪童子童女問吉凶,其人即自下語。令道所病鬼姓名,即知是何等之病。
若被蠱毒食者,呪所食物二十一遍,其所為毒即吐出。
若患鬼病,呪五色線一遍一結一百八遍了,繫頭上或頂上臂上,一切病患除差。
若患心病,呪石榴花汁,飲之即愈。
若欲攝狐魅病,呪五色線,令童子合成索,一呪一結一百八遍,繫項下,復呪楊枝打病者即立愈。
若患骨節楚病,呪宥刀禁其病,即愈。
若欲護身,呪白芥子二十一遍,若灰若水亦然,散四方為界。
若頭病或身病,呪蘇烏麻油二十一遍,摩塗其身即愈。
若患耳風,呪蘇二十一遍食之愈。
若患眼,呪杏人油塗之立愈。
若患腫,呪石榴黃一百八遍,塗上即愈。或白檀香亦得。
若患頭病,呪大黃二十一遍,塗額上即愈。
若患時氣病,呪青木香末二十一遍,和水服之立愈。
若患惡瘡疥癬者,取利蘆未和油塗上,立即除愈。
若患瘧病,呪楊枝二十一遍,令打病人即時除愈。
若被蝎螫,呪乾脯火中燒之,熱拄其上,便即除愈。
若被蛇咬,呪畢鉢二十一遍塗之,當下即愈。
若婦人乳腫,呪油麻嚼塗上即差。
若帶下病者,呪丁香水服之即愈。
若人卒被鬼著狂言荒語,呪水令服之。
若患心病,呪黃土塗之。
若患一切鬼魅者,呪石榴枝一百八遍,用打病者即愈。
若欲得成就三事者,當於像前作壇。壇內散種種名花,設種種飲食訖。取赤銅鈝一枚、雄黃三兩細擣,和蜜水為丸置像前,取荷葉覆上,以手掩之呪不息,當有相現。若烟出時,取塗身上,即成安怛陀那。若火出時,手取火焰用塗面上,一切眾生見此人者皆大歡喜敬仰,有大威光,所出言教人皆信受恭敬隨順。若有煖氣,其人即取塗身,即得無盡。
又法於舍利塔前呪牛黃,依前藥法皆得塗身,一切福德盡集其身,所在眾生見如羅闍無異。
又法若知山間有孔似阿修羅窟者,當呪白芥子和自身血,一呪一遍打山間孔,盡一千八遍,其山窟自開。其阿修羅女身如火然,持諸香花迎呪師來。行者入此窟內,壽命一大劫,身力還如阿修羅,亦如金剛無能損者。若欲出時,亦得一切阿修羅女隨從。若不還時亦到火終無所害。
又法將此像向舍利塔前,香塗地,香花散於壇內,上妙供養了。取梨木作合子,取安膳那石為末,用秦膠水為丸,盛於合子中置壇中。行者著新淨衣,在於像前一日不食,誦此呪一千八遍了。亦無勞三相現,呪一千八遍訖塗眼竟,即塗脚掌心中胸前兩膊上頂竟,至心合掌思身如虛空,無有身相。作自想時,行者隱形,日行千里,一切事業竝皆悉見。
又法欲得伏外道入火中,取自身血魚血,瞋心誦此呪二十一遍投火中,即入火中得一頃食間不燒其身。
又法若欲降伏外道,手中結印,瞋心誦呪一百八遍,外道所作法悉破壞竝不成就。
又法若欲降伏諸國兵賊眾者,當畫一像,身卦紫磨真金甲,於淨室中燒眾名香、乳頭、薰陸香,諸色香花飲食供養,真心誦念天王真言十萬遍。天王領天兵來助,他國兵敵自退散。若能晝夜誦念不絕,天王使太子獨健,領天兵千人衛護不離其側,所求如意,應念隨心皆得成就。
又法若欲降前敵眾者,於淨室持齋畫一天王形像,卦紫磨真金甲,於二丈竿懸。軍前五十步指其敵,其敵不能相患。
印相,二小指相鉤,二無名指向外直豎,二中指二頭指反相叉,二大母指向外直豎,手掌背合即是其印。如前所說一一諸法,皆用此印即得成就。今我說根本印,以二手右押左內相叉,豎無名頭相合,二頭指屈如鉤。若迎請時向身招,若撥遣時外撥。念請時結印當心誦七遍,印頂上散,然後取念珠專住念誦。
次說吉祥天女印,以二手虛心合掌,開二頭指二中指二無名指未屈如蓮華形,二大指二小指豎合。若念誦,當心結印,誦真言七遍,頂上散印。四天王經云:若有人誦念此北方毘沙門天王真言,供養苽菓飲食。每月取一十五日二十一日,音聲用單雙絃方響鼓舞,蘇蜜乳粥,真心誦念,其天王即見其身,隨心所願。
解穢陀羅尼。
唵俱嚕馱唵[口*(尤-尢+曳)]
讚天王頌曰:
善利萬物兮惟彼水方,護持國界兮惟我天王,良將受委兮鎮固封彊,精心奉職兮宣託福祥。星宮上勝兮迴架崇岡,靈像儼立兮眾寶嚴莊,威神震曜兮攝伏荒保,又忠貞□兮翅贊聖唐。
《圓行錄》云:北方毘沙門天王隨軍護法真言一卷,不空三藏別行翻譯。《八家錄》亦爾也。此法請寫於智山慈順僧正染筆、栂尾山之本。愛染院大宣等對挍之,予亦挍閱以上本。
時享和辛酉八月 長谷僧快道誌
一校加筆畢 慈順
𫇃 𮢭 [口*(尤-尢+曳)] 【原】享和元年刊長谷寺藏本,【甲】高山寺藏古寫本
此梵字真言附載於卷末
多【大】,〔-〕【考偽-原】
呼【大】,乎【甲】
保【大】*,俁【甲】*
托【大】,託【甲】
云【大】,告言【校異-原】
存【大】,懃【校異-原】
持誦【大】,誦呪【校異-原】
行者【大】,更【校異-原】
七【大】,一七【校異-原】
入【大】,人【校異-原】
喚來極忽【大】,喚呪師如箭急急來【校異-原】
官【大】,印【甲】
白【大】,〔-〕【甲】
來【大】,〔-〕【甲】
大【大】,火【校異-原】
火【大】,上【校異-原】
股【大】,鈷【甲】
並【大】,著【校異-原】
縲【大】,螺【校異-原】
更【大】,〔-〕【校異-原】
鳥【大】,〔-〕【校異-原】
羅剎手【大】,夜叉王【校異-原】
棒【大】,杖【校異-原】
一顆【大】,一百八顆【校異-原】
𮢭【大】,送金一鋋【校異-原】,鎰【考偽-原】
柱【大】,拄杖【校異-原】
動【大】,行動【校異-原】
便【大】,便云即【甲】
不同住【大】,遠相却【校異-原】
子【大】,木【校異-原】
投【大】,一投【甲】
狩【大】,獸【考偽-原】
取【大】,〔-〕【甲】
子【大】,子人【原】
到【大】,致【甲】
食【大】,〔-〕【甲】
去【大】,土【甲】
者【大】,〔-〕【校異-原】
能【大】*,德【甲】*
神【大】,佛【校異-原】
辟【大】,避【校異-原】
官【大】,惡【校異-原】
中【大】,所【校異-原】
三【大】,二【校異-原】
好【大】,改【校異-原】
見【大】,見者【校異-原】
見【大】,者【甲】
狩【大】,獸【校異-原】
加【大】,如【考偽-原】
手【大】,手以四指握【校異-原】
印【大】,拳【校異-原】
子【大】,男【校異-原】
蠱【大】,蟲【校異-原】
病【大】*,痛【校異-原】*
花【大】,〔-〕【甲】
狐魅【大】,野狐【校異-原】
子【大】,女【校異-原】
成【大】,〔-〕【校異-原】
項【大】,頸【甲】
復【大】,更【校異-原】
楚【大】,〔-〕【校異-原】
宥【大】,鎖鐵【校異-原】
黃【大】,及黃檀香【校異-原】
病【大】,頂【校異-原】
未【大】,末【校異-原】,木【甲】
令打病人【大】,令病人把【甲】
螫【大】,赦【甲】
燒之熱【大】,熱燒【校異-原】
鉢【大】,撥枝【校異-原】
丁【大】,〔-〕【校異-原】
即愈【大】,〔-〕【甲】
令【大】,含【校異-原】
服之【大】,其服【校異-原】
魅【大】,魅病【校異-原】
若【大】,若欲【校異-原】
迎【大】,及【校異-原】,取【甲】
火【大】,大【甲】
了【大】,竟【校異-原】
塗【大】,用【甲】
即【大】,亦【校異-原】
掌【大】,常【甲】
頂【大】,〔-〕【校異-原】
自【大】,此【校異-原】
得一頃食【大】,經一食頃【校異-原】
真【大】,瞋【校異-原】
相【大】,〔-〕【甲】
二頭指【大】,〔-〕【甲】
指【大】,〔-〕【甲】
背合【大】,相背【校異-原】,合【甲】
名【大】,名指【校異-原】
合【大】,合屈【校異-原】
屈【大】,〔-〕【校異-原】
撥【大】,發【甲】
外【大】,向外【校異-原】
請【大】,誦【校異-原】
印【大】,即【校異-原】
住【大】,注【校異-原】
女【大】,女身【校異-原】
以【大】,〔-〕【校異-原】
未【大】,〔-〕【校異-原】
誦【大】,誦時【校異-原】
印【大】,〔-〕【甲】
翅【大】,翊【校異-甲】
此次行甲本有毘沙門儀軌五字
以下甲本無之
此梵字真言依靈雲寺版普通真言藏載之 cf. p. 225b [03]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21 冊 No. 1248 北方毘沙門天王隨軍護法真言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6-08,最後更新:2025-03-14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李明芳大德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